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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综重点章节(第八章)高频考点整理

药综重点章节(第八章)高频考点整理
药综重点章节(第八章)高频考点整理

第八章常见病症的自我药疗(15-20分)

【考点1】发热临床表现

主要表现:体温升高、脉搏加快,突发热常为0.5-1d,持续热为3-6d。直肠:>37.6℃,口腔>37.3℃,腋下>37℃,昼夜温差大于1℃

1.伴有头痛、四肢关节痛、咽喉痛、畏寒、乏力、鼻塞或咳嗽,可能伴有感冒

2.血常规检查白细胞计数高于正常值,可能有细菌感染,白细胞计数低于正常值,可能有病毒感染

3.儿童伴有咳嗽、流涕、眼结膜充血、麻疹黏膜斑及全身斑丘疹,可能是麻疹

儿童或青少年伴有耳垂为中心的腮腺肿大,多为流行性腮腺炎

4.持续高热、铁锈痰是肺炎

5.持续高热、无寒战是伤寒

【考点2】治疗发热的药物特点

1.非处方用药:

①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

作用缓和而持久,可作为退热药的首选,尤其适宜老年人和儿童服用,胃肠刺激小

②阿司匹林

胃肠刺激性较大,只能将体温降到正常体温

③布洛芬(缓释制剂为芬必得)

此类药物对胃肠刺激最小,但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④贝诺酯(对乙酰氨基酚和阿司匹林的酯化物)

【考点3】解热药用药注意事项

1.解热镇痛药用于退热纯属对症治疗

2.多饮水和及时补充电解质

3.多数解热镇痛药(肠溶制剂除外)宜在餐后服药,不宜空腹服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者、血

小板减少症者、有出血倾向者、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病史者,应慎用或禁用

4.此类药物中大多数之间有交叉过敏反应

5.解热一般不超过3d,不得长期服用,否则就医

6.不宜同时应用两种以上解热镇痛药,以免引起肝、肾、胃肠道的损伤

7.使用本类药物时,不宜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

【考点4】疼痛的药物治疗

1.非处方药

(1)首选对乙酰氨基酚,以及布洛芬、阿司匹林

(2)紧张性头痛,长期精神紧张者,推荐谷维素、维生素B1

2.处方药

(1)紧张性头痛首先针对病因进行治疗,如纠正导致头颈部肌肉紧张性收缩的非生理性姿势,伴随情绪障碍者可适当给予抗抑郁药;长期精神较紧张者,推荐应用地西泮(安定)片

(2)有反复性偏头痛如麦角胺咖啡因、罗通定、苯噻啶、舒马曲坦、佐米曲普坦

(3)三叉神经痛首选卡马西平,必要时进行血药浓度检测

【考点5】疼痛用药注意事项

1.人体内如缺乏维生素B1,引起头痛

2.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均通过抑制环氧酶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中等程度的镇痛作用

(1) 对慢性钝痛如牙痛、头痛、神经痛、肌肉痛、关节痛及痛经等有较好的镇痛效果

(2) 对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痉挛引起的绞痛几乎无效

(3) 仅对疼痛的症状有缓解作用,不能解除疼痛的病因,故不宜长期服用,一般不超过5d

3.布洛芬对心功能不全,肾功能明显障碍的患者应慎用

【考点6】眼疲劳的药物治疗

1.局部使用七叶洋地黄双苷滴眼液改善睫状肌功能和增加睫状肌血流量改善眼的调节功能,减轻眼部不适;

2.使用人工泪液(玻璃酸钠滴眼液、羟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聚乙醇滴眼液等)改善眼部干燥症状;

3.使用抗胆碱能滴眼液如山莨菪碱滴眼液能减轻眼部平滑肌及血管痉挛,改善局部微循环。

【考点7】沙眼用药注意事项与患者教育

1.磺胺醋酰钠滴眼液毒性小,但遇见有患者过敏,有磺胺过敏史者禁用磺胺醋酰钠滴眼液,过敏体质者也要慎用,并

且不易与其他滴眼液混合使用,另磺胺药滴眼时可通过鼻泪管吸收到循环系统,不宜过量使用

2.金霉素眼膏不宜长期连续使用,使用3-4日症状未缓解时,应停药就医

3.育龄妇女慎用酞丁安滴眼液,妊娠期妇女禁用酞丁安滴眼液

4.在同一时期内,用药种类宜少药物以一种为主

5.沙眼及眼部有感染者切勿佩戴隐形眼镜

【考点8】咳嗽的药物治疗

咳嗽症状以刺激性干咳或阵咳症状为主者宜选苯丙哌林,或喷托维林;

咳嗽频繁或程度剧烈者宜选苯丙哌林,次选右美沙芬;

咳嗽较弱者选用喷托维林。

对白天咳嗽宜选用苯丙哌林;对夜间咳嗽宜选用右美沙芬

对感冒所伴随的咳嗽常选用右美沙芬复方制剂

处方药治疗:

对频繁、剧烈无痰干咳及刺激性咳嗽伴胸痛---可待因;

对呼吸道有大量痰液并阻塞呼吸道,引起气急、窒息者,可及时应用司坦类粘液调节剂如羧甲司坦或祛痰剂如氨溴索。【考点9】咳嗽用药注意事项与患者教育

1.痰多咳嗽慎重选择镇咳药;

2.镇咳药连续口服一周,症状未缓解应就医;

3.对支气管哮喘时的咳嗽,宜合并应用平喘药

4.注意药品的不良反应

▲右美沙芬——可引起嗜睡,对驾车、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者宜慎用;妊娠期妇女、严重高血压者、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苯丙哌林——对口腔黏膜有麻醉作用,产生麻木感觉,需整片吞服,不可嚼碎。

▲喷托维林——对青光眼、肺部淤血的咳嗽患者、心功能不全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均慎用;有报道喷托维林可造成儿童呼吸抑制,故5岁以下儿童不宜应用。

▲可待因:对过敏者、多痰者、婴幼儿、未成熟新生儿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考点10】抗感冒药的组方原则:

①解热镇痛药:感冒发热的温度虽不高,但常伴有疼痛(头痛、关节痛、肌肉痛),解热镇痛药可退热、缓解头痛和全身痛,常用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布洛芬等

②鼻粘膜血管收缩药:减轻鼻窦鼻腔粘膜血管充血,解除鼻塞症状,有助于保持咽鼓管和窦口通畅,例如伪麻黄碱;

③抗过敏药:组胺拮抗剂可使下呼吸道的分泌物干燥和变稠,减少打喷嚏和鼻溢液,同时具有轻微的镇静作用,如氯苯那敏(扑尔敏)、苯海拉明等

④中枢兴奋药:有些制剂中含有咖啡因,一是为了加强解热镇痛药的疗效,二是拮抗抗组胺药的嗜睡作用

【考点11】感冒后的药物治疗

1.感冒后有微热或流感后出现高热,并伴有明显头痛、关节痛、肌肉痛或全身酸痛,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

布洛芬等制剂

2.感冒初始阶段,可出现卡他症状,如鼻腔粘膜血管充血、喷嚏、流泪、流涕、咽痛、声音嘶哑等症状,可选用含有

盐酸伪麻黄碱或者氯苯那敏的制剂

3.对伴有咳嗽者,可选用右美沙芬的制剂,如酚麻美敏、美芬伪麻、双酚伪麻、美息伪麻、伪麻美沙芬等制剂

4. 为缓解鼻塞,局部选用1%麻黄素、奈甲唑啉滴鼻剂、羟甲唑啉滴鼻剂、赛洛唑啉滴鼻剂等

处方药---金刚烷胺和金刚乙胺,病毒神经氨酸酶抑制扎那米韦或奥司他韦(症状出现48小时内用药)

【考点12】鼻塞的药物治疗

非处方药---口服伪麻黄碱:氨酚伪麻美芬片Ⅱ/氨麻苯美片、美扑伪麻片;局部选用1%麻黄碱、呋喃西林-麻黄碱滴鼻

剂、奈甲唑啉滴鼻剂、羟甲唑啉滴鼻剂;

丙酸氟替卡松喷雾剂

处方药---抗菌药物:

含呋喃西林和盐酸麻黄碱的呋麻滴鼻液;

布地奈德鼻喷雾剂

【考点13】过敏性鼻炎的药物治疗

非处方药---口服抗组胺药:氯雷他定

局部拟肾上腺素药物:奈甲唑啉滴鼻液、羟甲唑啉滴鼻液、赛洛唑啉滴鼻液、1%麻黄碱滴鼻液、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复方奈甲唑啉喷雾剂。

处方药---口服抗组胺药:西替利嗪;

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孟鲁司特钠片

糖皮质激素:泼尼松;

中药:黄芪、炒白术、防风、桂枝、苍耳子、辛夷花

局部丙酸倍氯米松鼻喷雾剂,布地奈德鼻喷雾剂,曲安奈德鼻喷雾剂

【考点14】口腔溃疡用药注意事项

1.甲硝唑含漱制剂用后可有胃肠反应,长期应用可引起念珠菌感染。

2.氯己定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高浓度溶液有刺激性,含漱剂可使牙齿着色,味觉失调,儿童和青年口腔偶可发生无

痛性浅表脱屑损害。

3.一般牙膏中均含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与氯己定可产生配伍禁忌,使用氯己定含漱剂后至少需间隔30分钟才可刷

4.西地碘有轻度刺激感,对碘过敏者禁用

5.频繁应用地塞米松黏贴片可引起局部组织萎缩,引起继发的真菌感染等,另对口腔内有真菌感染者禁用

【考点15】消化不良的药物治疗

1.非处方药

(1)对食欲减退者---口服维生素B1、维生素B6、干酵母片(麦酒酵母菌的干燥菌体)

(2)对胰腺、胃肠、肝胆疾病引起的消化酶不足者---胰酶片、多酶片(餐前或进餐时服用)

(3)对偶然性消化不良或进食蛋白食物过多者---乳酶生、活乳酸杆菌的干燥制剂

(4)功能性消化不良(餐后伴有上腹痛、上腹胀、胃灼热、恶心、呕吐、早饱)---选用胃动力药多潘立酮

2.处方药

(1)对由于精神紧张导致者---必要时口服地西泮

(2)对胃肠道蠕动过慢、功能性消化不良---选用莫沙必利、依托必利,增强胃肠动力,餐前服用。

(3)对胆汁分泌不足或消化酶缺乏消化不良---服用复方阿嗪米特肠溶片,餐后服用(唯一餐后服用的治疗消化不良的药)

(4)对由于胃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炎等导致的消化不良---抗酸药和胃黏膜保护药

【考点16】用药注意事项与患者教育

1.助消化药中多为酶或活菌制剂,宜应用新鲜制品,并置于冷暗处贮存,超过有效期后不得再用。另送服时不宜用热

水。

2.活菌制剂(乳酶生、酵母片)不与抗菌药同服,必须合用时,应间隔2~3小时

3.服用时禁用酸碱性较强的药物和食物

(1) 胃蛋白酶在弱酸性环境。消化力最强。

(2) 胰酶在碱性中活性好

4.胰酶---对急性胰腺炎早起患者禁用,对蛋白及制剂过敏者禁用;忌与稀盐酸等酸性药同服;与等量碳酸氢钠、西咪

替丁同服,可增加胃肠的PH,增强疗效,与阿卡波糖、吡格列酮合用,可降低降糖药的药效(胰酶可降解这两个药)

5.多潘立酮---对乳腺癌、嗜络细胞瘤、机械性肠梗阻、胃肠出血者禁用

【考点17】腹泻的药物治疗

1.非处方药:

(1)感染性腹泻---首选小檗碱,也可药用炭和鞣酸蛋白

(2)消化性腹泻---用治疗消化不良的药

①因胰腺功能不全:应服用胰酶、多酶片

②对摄食蛋白过多而致消化不良者:宜服用胃蛋白酶

③对同时伴腹胀者:选用乳酶生、二甲硅油

(3)激惹性腹泻---用蒙脱石

双八面蒙脱石散剂:首剂加倍,可同时口服乳酶生或微生态制剂(双歧杆菌、乳杆菌等)

(4)肠道菌群失调性腹泻---补充微生态制剂

双歧杆菌、复方嗜酸乳杆菌片、双歧三联活菌胶囊

2.处方药:

①细菌感染性腹泻---沙星类

②病毒性腹泻---洛韦

③腹痛较重者、胃肠绞痛、反复呕吐---山莨菪碱、颠茄

④对激惹性腹泻---用硝苯地平

⑤非感染性急慢性功能性腹泻——抗动力药:首选洛哌丁胺、地芬诺酯也可以。

⑥口服补液盐Ⅲ(ORS)预防和纠正脱水

用药注意事项:盐酸小檗碱(黄连素)不宜与鞣酸蛋白合用

微生态制剂主要用于菌群失调性腹泻和激惹性腹泻,不宜与其他药合用。

【考点18】便秘药物治疗

1.非处方药(选药原则及各药特点是重点)

缓泻药按作用机制可分为:容积性、刺激性、润滑性和膨胀性泻药

(1)慢性功能性便秘---用容积性泻药:乳果糖,安全性好

(2)急慢性或习惯性便秘---选刺激性泻药:比沙可啶

(3)低张力性便秘---甘油栓、开塞露,润滑和刺激肠壁,其作用温和,尤其适用于儿童及年老体弱者

(4)急性便秘---选容积性泻药:硫酸镁,作用强烈

(5)痉挛性便秘---选膨胀性泻药:聚乙二醇粉、羧甲基纤维素钠,不良反应少,刺激性小

【考点19】用药注意事项与患者教育

注意药物合理使用

(1)乳果糖:糖尿病患者慎用,对有乳酸血症患者禁用。

(2)比沙可啶:有较强刺激性,应避免吸入或与眼睛、皮肤黏膜接触,在服药时不得嚼碎,服药前后2小时不要喝牛奶、口服抗酸剂或刺激性药;另对妊娠期妇女慎用;对急腹症者禁用

(3)硫酸镁:宜在清晨空腹服用,并大量饮水,以加速导泻和防止脱水,另在排便反射减弱引起腹胀时,应禁用硫酸镁导泻,以免突然增加肠内容物而不能引起排便。老年人慎用硫酸镁

缓泻药连续使用不宜超过7天

【考点20】肠道寄生虫病的药物治疗

1.非处方药:

①去蛔虫——阿苯达唑(肠虫清)、甲苯咪唑、枸橼酸哌嗪、噻嘧啶

②达唑、咪唑(杀虫)——干扰葡萄糖代谢,使死亡。

③哌嗪、嘧啶(驱虫)——麻痹肌肉,催虫排出,嘧啶作用更快更优,不需泻药。

④复方甲苯咪唑(含盐酸左旋咪唑)--克服蛔虫游走

⑤复方阿苯达唑(含双羟噻嘧啶)--克服排虫缓慢

处方药

1.左旋咪唑(驱虫)----麻痹虫体、防窜动,预防胆道蛔虫的发作,但安全性差,已少用

2.依维菌素(杀虫):麻痹虫体神经系统致死。

3三苯双脒治疗蛔虫感染,300mg顿服。

用药注意事项:噻嘧啶和枸橼酸哌嗪互相拮抗

【考点21】阴道炎的药物治疗

1.真菌性阴道炎

非处方药---制霉菌素、克霉唑(次选)、咪康唑(首选)、益康唑栓剂:对伴老年糖尿病患者的外阴可采用克霉唑乳膏、联苯苄唑乳膏或咪康唑乳膏涂敷

处方药---伊曲康唑、氟康唑

2. 滴虫性阴道炎

非处方药---局部应用:甲硝唑(首选)、替硝唑、制霉菌素(真菌、滴虫混合感染首选);

处方药---口服:甲硝唑、替硝唑、曲古霉素;局部:聚甲酚磺醛(三种均可)、硝呋太尔

3. 细菌性阴道病

甲硝唑口服、甲硝唑膏阴道上药、克林霉素栓

注意:阴道连续用药不宜超过10天

【考点22】荨麻疹药物治疗

1.非处方药

(1)氯苯那敏、苯海拉明、异丙嗪;同时宜合并口服维生素C及乳酸钙、葡萄糖酸钙等

(2)对伴随血管性水肿的荨麻疹,可选用赛庚啶

(3)局部用药选择具止痒和收敛作用的洗剂,如薄荷酚洗剂或炉甘石洗剂

2.处方药

对病情严重者可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处方药,推荐口服第2代抗组胺药如西替利嗪、氯雷他定、依巴斯汀或地氯雷他定。对急性者或伴有胃肠道症状时,酌情口服泼尼松等糖皮质激素

【考点23】手足真菌药物治疗

1.非处方药(熟悉常用药名,理解选药原则)

(1) 可选药物---复方苯甲酸、十一烯酸、水杨酸、克霉唑、咪康唑、特比奈分,尿素外用涂擦;冰醋酸溶液、依沙吖啶液、硼酸液清洗、浸泡

(2) 选药原则

①水疱型---溶液型、酊剂、软膏剂、霜剂

②鳞屑型和角化型---软膏剂、霜剂(封包治疗)

③间擦型、糜烂型---溶液剂,酊剂擦洗至无渗出后,用粉剂(硫磺粉、足癣粉、足光粉、枯矾粉)或软膏剂

2.处方药(掌握用药原则)

(1) 角化皲裂型可口服抗真菌药,其他情况推荐外用。

(2) 对有化脓感染的脚癣者,推荐应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后再治疗足癣

最新《护用药理学》重点(按章节归纳)

第一章护用药理学绪论 1.药物: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以及计划生育的化学物质(主要分为天然、人工合成、基因工程药物三类)。 2.药理学:是研究药物与机体(包括病原体)间相互作用的规律及其机制的学科。研究内容包括药物效应动力学(药效学)和药物代谢动力学(药动学)。 第二章 药物效应动力学 (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及作用机制) 一、药物作用 1. 药物作用:是指始发于药物与机体细胞之间的分子反应; 2.药物效应:是指继发于药物作用之后的机体功能及(或)形态的变化。 二、药物的基本作用 (兴奋和抑制是药物作用的两种基本类型) 1.兴奋:使机体器官组织原有机能活动水平增强。肾上腺素使心率加快、血压升高。 2.抑制:使机体器官组织原有机能活动水平减弱。吗啡产生镇痛和呼吸抑制。 一种药物对不同的器官或组织,可分别产生兴奋或抑制作用,肾上腺素收缩皮肤粘膜的血管(兴奋),而舒张骨骼肌血管和冠脉血管(抑制)。兴奋和抑制作用,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过渡的兴奋如惊厥不止,可导致中枢衰竭甚至死亡。 三、药物作用的选择性(在治疗剂量范围内,药物对某一、两种器官或组织产生 明显的药理作用,而对其它的器官和组织,作用很小甚至无作用。 ) 临床意义:选择性高的药物针对性强,副作用少;而选择性低的药物针对性差,副作用多。 如:洋地黄对心肌的兴奋作用,利尿剂对肾小管的作用;选择性低的药物,作用范围广,不良反应多。比如阿托品。临床根据药物选择性的作用规律,对不同疾病选择不同的药物,药物的适应症取决于药物作用的选择性。 三、药物作用方式(局部和全身作用) 1.局部作用:药物与机体接触后,药物在被吸收入血之前,在用药局部表现的效应; 2.吸收作用:指药物吸收入血液循环后所产生的作用; 3.直接作用:药物与组织器官直接接触后所产生的效应; 4.间接作用:指由药物的某一作用引发的另一作用。 五、药物作用的两重性(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 1.预防作用:在疾病发生之前用药,可以防止疾病的发生的作用。 2.治疗作用:符合用药目的,能达到防治疾病目的的作用。 (1) 对因治疗(治本):用药目的在于消除原发致病因子,彻底治愈疾病; (2)对症治疗(治标):用药目的在于改善疾病的症状。 3.不良反应:凡不符合用药目的或给病人带来痛苦与危害的药物反应。 (1)副作用(可预知):药物在治疗量时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作用。 (2)毒性反应(可预知):用药剂量过大、用药时间过长或机体对药物敏感性过高时,药物对机体产生的危害性反应。分为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特殊慢性毒性反应“三致反应”:致突变、致畸及致癌作用)反应,在临床用药时,应注意掌握用药的计量和间隔时间,病针对所用药物的特定毒性反应症状密切观察,尽

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

中国法制史复习重点 一、夏商法制 (一)夏 1、夏代法律内容:统称为禹刑,泛指夏代所有的法律。 2、奴隶制五刑制度:是通行于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一种刑罚体系,即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其中,前四种为肉刑,即身体刑,大辟为死刑,即生命刑。这种刑罚体系野蛮而又残酷,一直到南北朝时方为封建制五刑所取代。 3、司法制度: (1)夏代中央最高司法官称为“大理”,地方法官称“士”,基层则称“蒙士”。他们分掌夏代中央、地方乃至基层的司法审判工作。 (2)夏代监狱称之为“圜土”,中央监狱称为“夏台”。 4、夏代的法律规范:昏、墨、贼、杀。(也许有案例) (二)商 1、“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是商代奴隶制法的泛称。《汤刑》是商代的立法思想。 2、商代婚姻继承制度: (1)明确确定一夫一妻制; (2)继承制度:商时为“兄终弟及,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且“弟及为主,子继为辅”,亦即兄殛弟继,无弟子继,弟死兄子继。直至商王武丁时始立太子制,即商代末年确立嫡长子继承制。 3、司法机构: (1)商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为“司寇”,位列六卿;下设正、史等审判官,地方与基层司法审判官则称“士”与“蒙士”。 (2)商代监狱承夏制仍称为“圜土”,另设有专门关押要犯之狱,称为“囹圄”。 二、西周法制 1、法律思想:承夏商“天讨”、“天罚”神权法思想,提出“以德配天”、“明德慎刑”的政治法律主张。在法律形式上主张“礼”、“刑”并用,在这里,德等同于礼。并同时体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思想,这是“民本”思想的雏形。其礼的核心是尊尊、亲亲。 2、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宗法制度是西周时期基本政治制度。 3、法律形式: (1)周公制礼——尊尊、亲亲。西周时期的“礼”是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国家强制性。 (2)“吕刑”、“九刑” 4、刑罚:仍以墨、劓、刖、宫、大辟五刑为主,并形成以“圜土之制”、“嘉石之制”为名的徒刑拘役等刑罚,以及赎刑、流刑等制,作为五刑的补充,这是封建制刑罚的萌芽。 5、刑法原则 (1)三赦之法:老幼犯罪减免刑罚; (2)三宥之法: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 6、刑事正策——“刑罚世轻世重” 《尚书?吕刑》:“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权”是权衡、度量。主张“刑罚世轻世重”就是说要根据时势的变化,根据国家的具体政治情况、社会环境等因素来决定用刑的宽

药理学重点总结(三)

6 钙拮抗药地尔硫卓口服吸收良好,受肝首过作用影响。为苯噻嗪类钙拮抗药,可扩张冠状动脉及外周血管,使心收缩力降低;可使窦房结及房室结自律性降低。用于冠心病、心绞痛治疗。对轻及中度高血压也有较好疗效。尤适用于老年病人。2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低血压、严重心衰患者及孕妇禁用。 6 抗慢性心功能不全(充血性心力衰竭)药代表药强心苷 长效洋地黄毒甙;中效地高辛;短效毛花甙c、去乙酰毛花甙丙、毒毛花甙k。 作用机制强心甙的正性肌力作用主要是由于抑制细胞膜结合的na,k-atp酶,使细胞内钙离子增加。 药理作用增强正性肌力,减慢心律,对心肌电生理特性的影响(减慢房室传导,增加自律性,延长有效不应期)。 临床应用治疗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心房颤动、扑动和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治疗心衰及心房扑动或颤动。 毒性反应及防治主要表现为胃肠道、神经系统及心脏。引起过速性心律失常

用钾盐治疗常有效。苯妥英纳和利多卡因等对强心甙引起的过速性心律失常非常有效。对强心甙引起的窦性心动过缓及传导阻滞可用阿托品治疗。 还有氨力农(升高钙离子浓度)、米力农、多巴胺、多巴酚丁胺。 6 抗高血压药 硝苯地平亲脂性强,口服后可迅速吸收,有肝首过作用。抑制血管平滑肌和心肌细胞ca离子内流。使外周血管阻力降低,血压下降,心肌耗氧量降低;扩张冠状动脉,缓解冠状动脉痉挛,增加冠脉流量和心肌供氧量。临床用于防治心绞痛,可单独用于高血压。不良反应禁用于心原性休克。低血压及心功能不良者慎用。钙拮抗剂类还有维拉帕米、硫氮卓酮、尼卡地平、尼索地平。 卡托普利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轻至中等强度的降压作用,机制为抑制血管紧张素转化酶,从而舒张血管。减少醛固酮分泌,利于排钠。适用于各型高血压,治疗为轻、中度原发性或肾型高血压的首选药物。特点是降低高血压患者的外周血管阻力,逆转左心室肥厚。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还有依那普利、赖诺普利、氯沙坦、缬沙坦。 氯沙坦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药,适用于各型高血压。 普萘洛尔机制为阻滞心脏β1受体阻滞肾脏β1受体阻滞中枢β受体阻滞突触

自考《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名词解释汇总

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名词解释 2001年10月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圣训;是指穆罕默德本人的言行及默示,是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之一。其作用为补充《古兰经》,使之具体化。最权威的圣训汇编是《布哈里圣训实录》(或《穆斯林圣训实录》)等六大圣训集。 37.星宫法院;是公元16—17世纪英国设立的一种旨在惩治不驯服的贵族,镇压农民起义和反封建进步人士的专门法院。它是专制君主行使专制权力的工具,审断案件往往任意枉法,以严刑拷问和秘密审讯为特征。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伊始的1641年,星宫法院被废除。 38.“二重内阁”;是19世纪末日本帝国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即军部权重势大,独立行使军权,成为超内阁的最重要的国家机关。“二重内阁”反映出日本帝国国家制度中的军事性和封建性,对后来日本走上对侵略扩张的军国主义道路有重大影响。 39.法律重述;是经综合整理后由美国法学会编纂出版的判例法汇编。它将那些尚有适用价值和效力的普通法原则和规范加以重新阐明,并以法典形式编纂成册。法律重述的出版使复杂的普通法得到简化和系统化,方便了司法者的运用。 40.魏玛宪法;是1919年德国制定的现代资产阶级的第一部宪法。它以专章规定“经济生活”,以“经济宪法”而著称;同时列举了较多的公民权利并标榜社会主义原则。魏玛宪法对现代资产阶级宪法具有深远的影响。 2002年1月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物权;是指除自由人以外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东西,有时又指对人们有益的、能满足需要的东西。 2.圣训;是先知的言行及默示,是仅次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 3.军部;是指直隶于天皇的参谋本部、海军司令部、内阁中的陆军省和海军省四个机关的总称。 4.统一商法典;是普通法系中一部具有美国特色的商法典,它是在综合过去诸单行商事法规的基础上,又吸收了当时通行的商业判例法而制定出来的,是历史传统和现实需要结合的产物。 2004年10月 36.蛮族法典;是西欧中世纪初期各日耳曼王国编纂的法典的总称,因日耳曼人称为“蛮族”而得名。内容为各日耳曼部族的习惯的记载,是日耳曼法成文化的产物,包括《撒利克法典》、《伊尼法典》等。37.《大宪章》;是英国中世纪最重要的一部制定法,内容广泛,涉及国王同贵族的关系,等级制、不动产法、债务关系、刑法、诉讼法和城市自治等,使国王权利受到许多限制。由于《太宪章》宣布,未经“全国公意”不得征税,非经合法裁判不得逮捕、监禁、放逐及没收财产等等,以后曾被资产阶级利用来作为反封建斗争的武器,并被确认为英国最重要的宪法性文件之一。 38.私犯;包括对物和对人两种。对物私犯指非法损害或破坏他人的财产,如杀害他人的奴隶、牲畜以及毁损其它物件,加害者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对人私犯指加害他人的身体或用语言、文字侮辱他人名誉的行为。 39.美国《邦联条例》;是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文件,于l777年颁布。规定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邦联,各州保留主权,国会(邦联的最高权力机关)的权力主要是处理对外事务和洲际事务。l787年被美国联邦宪法所取代。

中国法制史笔记全整理

中国法制史 绪论 一、关于中国法制史学科 (一)中国法制史是法律史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 (二)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 (三)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历程 二、关于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线索 (一)夏商西周春秋时期法制的萌芽和成长 (二)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法制的形成和发展 (三)隋唐法制的完善 (四)宋、元、明、清法制的成熟及演变 (五)中国近代法制的演变 (六)新民主主义法制实践及其转型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法制的建设 三、关于中华法系 【中国传统法制的基本特征】 (一)以儒家学说为法制的基本的指导思想和立论基础 (二)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三)家族本位的伦理发占有重要地位 (四)鲜明的专制特性? (五)融合了以汉族为主题的各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原则 (六)刑事、行政、经济立法比较发达,民事立法相对薄弱 (七)无讼是求,调处息争 论述中华法系及特点: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为母体,在东南亚早期封建国家之间形成的一个影响广泛的法系。中华法系的母法就是经千年积累而成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华法系的子法系统,主要有封建时期的日本、朝鲜、越南等仿效中国古代法而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 中国法系的特点表现在:从立法和法典结构上看,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从司法体制上看,是“行政兼理司法”。但是,中华法系的基本特点应该是“礼法合一”。礼法合一”是指在中华法系法律制度中,中国传统的论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完全融为一体,法律的评判标准与道德的评判标准完全一致。 第一章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 司考考点: 明德慎罚、出礼入刑、五刑、契约、婚姻继承、大司寇、五听、五过、三刺。

·神话传说时代——习惯法 ·夏商周——形成了礼刑结合的国家法体系 ·西周的法制思想已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其内容趋于成熟,促进了礼刑结合的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 一、原始人的法 ·法人类学的基本观点 (一)法是社会生活需要的产物 (二)无论原始社会还是文明社会都有其法律制度 ·中国原始人的法表现为礼与刑两个方面 二、礼来源于原始人的祭祀 三、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一)刑起源于部落战争----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二)战争产生了刑罚---- 奴隶制五刑的产生是战争的需要和结果; (三)一些罪名产生于战争----弗用命.不从誓言罪等; (四)刑官产生于战争----皋陶作士. 第二节夏商西周的礼 一、周公制礼★ 西周的重大立法活动.西周初期在周公的主持下,以周族原有的习惯法为基础,结合 现实需要,对夏商的礼进行全面的整理增删,重新厘订了一套完备的典章制度和礼节 仪式,史称周公制礼. 二、周礼的分类 (一)可分为“本”和“文”;“本”指精神原则;“文”指礼节仪式。 (二)可分为“五礼”、“六礼”或“九礼”。(五礼:吉、凶、军、宾、嘉) 三、周礼的实质 ·西周的礼法制度以差序为基础,所谓差序就是强调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等级秩序。 ·礼的实质就是“别”,反映了西周的社会秩序是一种等差秩序。 四、周礼的内容 (一)土地所有权 1、土地王有制度:“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2、分封制度:“授民授疆土”; 3、贡赋制度:“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 (二) (三)婚姻 1、婚姻形式:贵族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民间实行一夫一妻制。 2、婚姻条件:(1)禁止性条件:同姓不婚、五不娶。 (2)成立条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药理学章节复习重点梳理

第二章 药代动力学 药物代谢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 书P3 简称药动学,主要研究药物的体内过程(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及体内药物浓度随时间变化的规律 以文字和图表定性地描述药物在体内的变化过程 以数学模型与公式定量地描述药物随时间改变的变化过程 首关效应(first pass effect ):在药物吸收过程中第一次通过某些器官造成的药物活性下降,称为首关效应。胃肠道和肝是使药物失效的主要器官 书P8 药物代谢的部位主要是肝 书P13 肾排泄和胆汁排泄是药物排泄最重要的途径 书P16 一级速率过程与线性动力学过程 书P17 简单扩散过程主要取决于生物膜的通透性和膜两侧的药物浓度差,浓度差越大,转运速率越 快,其转运速率可用下式表示: 式中K 为一级速率常数 这种在单位时间内药物的吸收或消除是按比例进行的药物转运过程,称为一级速率过程(first order rate process )一级速率常数(first order constant )表示体内药量衰减的特性,这种速率常数并不随体内药物浓度增大而变化。大多数药物在体内的转运过程属于一级速率过程,即线性动力学过程。线性动力学过程具有:药物消除半衰期不随剂量不同而改变,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rea under the curve,AUC )与剂量成正比,平均稳态浓度与剂量成正比等特点。 零级速率过程与非线性动力学过程 药物的主动转运和易化扩散都需要载体和酶的参与,因此具有饱和现象。当药物浓度远小于转运载体或酶饱和的药物浓度时,其转运过程属一级速率过程。但当药物浓度远大于转运载体或酶饱和的药物浓度时,其转运速率只取决于转运载体或酶的水平,而与药物浓度无关,称为零级速率过程。特点:药物浓度超出机体最大消除能力,定量消除 K 为零级速率常数 两种动力学过程的特点 半衰期(half-life time, t1/2) 书P22 t1/2指血浆中药物浓度下降一半所需的时间 1/2log 2 2.303/0.693/e e t K K =?= 按一级速率消除的药物t1/2为一恒定值,且不因血浆药物浓度高低而变化 按零级速率消除的药物,t1/2不是固定值,可随药物浓度的变化而改变 KeC dt dc -=0 KC dt dC -=

最新整理药理学重点总结

药理学重点总结刘章焱整理 第一章药物作用的基本原理 药理学:是研究药物与机体(包括病原体)相互作用规律的一门学科 1、药物: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的物质。特点: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2.食物:安全,不一定有效。3.毒物:有效,但不安全。 但三者之间无绝对界限,药物与毒物仅存在用量的差异。 ▲药效学: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及其作用机制 ▲药动学:研究机体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等体内过程 第二章药物对机体的作用―药效学 药物作用:严格地说是指药物与机体细胞间的初始作用或原发作用,是动因,是分子反应机制 药物效应:也称药理效应,是药物作用的结果,实际上是机体器官原有功能水平或形态的改变 药物作用的类型 1.根据用药目的可分为: ▲⑴对因治疗:针对病因所进行的治疗。(治本)如:用抗生素消除体内致病菌。 ▲⑵对症治疗:改善症状所进行的治疗。(治标)如:用阿司匹林的解热作用。 2.按药物作用的部位来分 ▲⑴局部作用:指药物在吸收入血以前对其所接触组织的直接作用 如局麻药对感觉神经的麻醉作用,滴眼药水的扩瞳作用,口服硫酸镁的导泻作用及某些外用药的作用 ▲⑵全身作用:指药物吸收进入血循环后引起全身多种器官系统的反应,又称为吸收作用 3、按药物的作用产生的先后来分 ▲⑴原发作用:又称直接作用,是指药物对机体最先产生的作用,如洋地黄直接加强心肌收缩力的作用 ▲⑵继发作用:又称间接作用,是由直接作用所引起,如:洋地黄强心后使心输出量↑→肾血流量↑→尿量↑,有利于消除心性水肿。洋地黄的利尿作用就为间接作用。 药物的基本作用: 1.调节功能:使机体原有机能活动↑称为兴奋;使机体原有机能活动↓称为抑制 2.抗病原体及抗肿瘤 3.补充不足:补充机体代谢所需的激素、维生素、微量元素等 ▲药物作用的选择性:药物效应的专一性称为选择性。选择性决定药物引起机体产生效应的范围。 特点:⑴选择性是相对的,与剂量有关。如咖啡因在小剂量时主要兴奋大脑皮层,剂量加大可兴奋延脑呼吸中枢,使呼吸加深加快。 ⑵选择性高的药物针对性强,作用单纯;选择性低的药物作用广泛,针对性差,副作用多。 剂量:药物每天所的用量。是决定血药浓度和药物效应的主要因素。 在一定范围内,药物的剂量与其在血液中的浓度(血药浓度)的高低和药理效应的强弱成正比。 无效量→最小有效量→常用量→极量→最小中毒量→中毒量→最小致死量→致死量 量效曲线 1.量反应:药理效应的强弱可用连续增减的数量来表示。如心率、血压、血糖浓度、尿量、平滑肌的舒缩等(或用最大反应的百分率表示)。 2.质反应:有些药理效应只能以阴性或阳性表示。故又称全或无反应。如死亡、睡眠、惊厥、麻醉等,必需使用多个动物或多个实验标本以阳性率表示。 ★效能:指药物可产生的最大效应,在量效曲线上指曲线的最高点,也就是药理效应的极限。 ★效价:指的是产生一定效应时药物所需剂量。 效能与强度的区别:强度高的药用量小,效能高的药效应强。一般说来,效能高比强度高更有实际意义。 3.量效变化速度:常用直线化后的斜率表示。斜率较陡,提示药效较剧烈;斜率较平坦,提示药效较温和。

法制史重点

开皇律 《开皇律》是隋文帝命大臣总结魏晋南北朝的立法经验,以北齐律为基础,修改制订的一部封建制法律,共12篇。《开皇律》条目简明、刑法宽缓,素有“刑纲简要,疏而不失”的美誉,是《唐律》的制定基础。同时,《开皇律》继承和扩大了贵族官僚在法律上的的特权(比如说沿袭曹魏以后的八议制度,秦汉以来的以钱赎罪,南北朝的官当制度),创立了十恶制度(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确定了笞、杖、徒、流、死的新五刑体系,具有很高的立法成就,是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唐律疏议(永徽律疏) 《唐律疏议》(永徽律疏)原名律疏;又名唐律、唐律疏义、故唐律疏义,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为阐明永徽律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对律文进行统一解释。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共十二篇。 第一篇《名例律》,相当于现代刑法总则,主要规定了刑罚制度和基本原则; 第二篇《卫禁律》,主要是关于保护皇帝人身安全、国家主权与边境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 第三篇《职制律》,主要是关于惩治官吏违法失职和犯罪的法律规定; 第四篇《户婚律》,主要是关于户籍、土地、赋役、婚姻、家庭等方面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 第五篇《厩库律》,主要是关于饲养牲畜、库藏管理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 第六篇《擅兴律》,主要是关于发兵、兴造土木方面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定; 第七篇《贼盗律》,主要是关于严刑镇压蓄意推翻封建政权,打击其他严重犯罪,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 第八篇《斗讼律》,主要是关于斗殴和诉讼制度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第九篇《诈伪律》,主要是关于打击欺诈、骗人的犯罪行为,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第十篇《杂律》,反不属于其他“分则”篇的都在此规定; 第十一篇《捕亡律》,主要是关于追捕逃犯和兵士、丁役、官奴婢逃亡,以保证封越国家兵役和徭役征发和社会安全; 第十二篇《断狱律》,主要是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 五刑 奴隶制五刑:包括墨,劓,剕,宫,大辟,奴隶制五刑从夏代开始逐步确立,于西周时期写入吕侯编著的《吕刑》。 墨刑:在额头上刻字涂墨

药理学重点知识归纳 吐血整理

药理学 第一章绪论 药物:就是指可以改变或查明机体的生理功能及病理状态,用于预防、诊断与治疗疾病的物质。 药理学:研究药物与机体(含病原体)相互作用规律的学科 第二章药效学 药物效应动力学(药效学):就是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及作用机制的生物资源科学。 药物作用:就是指药物对机体的初始作用,就是动因。 药理效应:就是药物作用的结果,就是机体反应的表现。 治疗效果:也称疗效,就是指药物作用的结果有利于改变病人的生理、生化功能或病理过程,使患病的机体恢复正常。 对因治疗:用药目的在于消除原发致病因子,彻底治愈疾病。 对症治疗:用药目的在于改善症状。 药物的不良反应:与用药目的无关,并为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 1、副作用:在治疗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无关的不适反应,可以预知但就是难以避免。 2、毒性反应:药物剂量过大或蓄积过多时机体发生的危害性反应,比较严重,可以预知避免。 3、后遗效应:停药后机体血药浓度已降至阈值以下量残存的药理效应。 4、停药反应: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的加剧现象,双称反跳反应。 5、变态反应:机体接受药物刺激后发生的不正常的免疫反应,又称过敏反应。 6、特异性反应: 以效应强度为纵坐标,药物剂量或药物浓度为横坐标作图可得量-效曲线。 最小有效量:最低有效浓度,即刚能引起效应的最小药量或最小药物浓度。 最大效应:随着剂量或浓度的增加,效应也增加,当效应增加到一定程度后,若继续增加药物浓度或剂量而效应不再继续增强,这一药理效应的极限称为最大效应,也称效能。 效价强度:能引起等效反应(一般采用50%的效应量)的相对浓度或剂量,其值越小则强度越大。质反应:药理效应不就是随着药物剂量或浓度的增减呈连续性量的变化,而表现为反应性质的变化。 治疗指数:LD50/ED50,治疗指数大的比小的药物安全。 受体:一类介导细胞信号转导的功能蛋白质,能识别周围环境中某种微量化学物质,首先与之结合,并通过中介的信息放大系统,出发后续的生理反应或药理效应。能与受体特异性结合的物质称为配体,能激活受体的配体称为激动药,能阻断受体活性的配体称为拮抗药。受体的特性:灵敏性,特异性,饱与性,可逆性,多样性。受体调节时维持内环境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其调节方式有脱敏与增敏两种类型。 药物与受体结合不但需要亲与力,还要有内在活性,才能激动受体产生效应。 激动药:既有亲与力双有内在活性的药物,它们能与受体结合并激动受体而产生效应。 拮抗药:有较强的亲与力,但缺乏内在活性。分竞争性与非竞争性。 第二信使:为第一信使作用于靶细胞后在胞浆内产生的信息分子。有环磷腺苷(cAMP)、环磷鸟苷( cGMP)、肌醇磷脂、钙离子、廿烯类 第三章药动学 药物代谢动力学(药动学): 研究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过程,并用数学原理与方法阐释药物在机体内的动态规律。 0

自考外国法制史复习重点-20170428

自考外国法制史复习重点(2017年总结) 注:根据2012年-2017年试题真题总结,结合自考教材,亦可用作学士学位的复习资料。201310 3”代表该处于2013年10月的真题出现3分,即名词解释题。 题型:单项选择题25*1’+多项选择题5*2’+名词解释题5*3’++简答题4*6’+论述题1*12’ 1.楔形文字法:古代西亚幼发拉底与底格里斯两河流域居民创造与发展起来的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制法的 总称。201310 3”由苏美尔人发明,楔形文字是公元前2700年前后一种古老文字。 2.《乌尔纳姆法典》:2016103” /201201 3”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公元前3000年代末期,乌 尔国家统一了两河南部地,第三朝国王乌尔纳姆为为巩固统治、缓和社会内部矛盾所创制,开创了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法典化时代。 3.《汉穆拉比法典》:201604 3” /201301 3”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的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吸取两河流域原 有楔形文字法的精华制定的法典,是流传至今的楔形文字法中最完整的一部成文法典。分为序言(以神的名义阐明了法典的立法思想和立法目的)、正文(保证法院公正审判的规定)、结语三(告诫后人)三个部分。法典的基本内容: ◆君主专制制度 ◆等级制度:将全体居民分为自由民(阿维鲁:直译为“丈夫”,享有充分权利的自由民,适用同态复仇的人身伤害;穆什凯努:直译为“小人”或“顺从者”:不享有充分权利的自由民,人身伤害以赔偿银子来解决)和奴隶两大类 ◆财产法:巴比伦实行土地公有制。存在王室土地和公社占有土地两种形式。 ◆契约制度:重要契约的签订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和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借贷和财产租赁最为流行。借贷契约的标的主要是钱款和谷物。 ◆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婚姻关系实行的是具有买卖性质的契约婚姻。无契约,无婚姻;子女在家庭中没有独立地位;男子才享有充分的继承权。 ◆犯罪与刑罚制度:危害法院公正裁判罪(第1条诬告处罚);侵犯人身罪;侵犯财产罪(规定最多,处罚最严厉);侵犯家庭罪。 ◆法院组织与诉讼制度:诉讼完全由私人提起;确认的可采信的证据包括:证人的证言;证物;宣誓;神明裁判。 4.古印度法:201301 3”是印度奴隶制时期法律制度的总称,内容包括婆罗门教法、早期佛教法及国王政府颁布的 敕令。包括现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国。婆罗门法的渊源有: ◆吠陀:(原意“知识”),是印度最古老而神圣的法律渊源,是印度最早的传世文献,其中《梨俱吠陀》最古老。 ◆法经: ◆法典:最为著名的是《摩奴法典》,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 国王的敕令:阿育王在诏令中要求人们遵循佛法,并设立了“正法官”监督。刻在岩碑上的诏令被成为“岩石法”、“石柱法”。 佛教法的中心是“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不饮酒) 5.古印度法的基本制度 种姓制度:201510 3”/ 201201 3”是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古印度法的核心内容。与种族、姓氏有密切关系的社会集团,各集团严格实现族内婚,职业世袭。再生人:201210 3”根据古印度法的种姓制度,婆罗门(梵天口中生出,最洁净)、刹帝利(梵天双臂生出,最有力量,掌握军权)、吠舍(梵天腿中生出,最勤奋,职责为不断增值财富)三个种姓可因入教而获得宗教上的再生。首陀罗(生于梵天脚下):非再生人。

中国法制史考试知识点(已整理)

夏商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简答): 1.浓厚的宗法氏族血缘色彩。 2.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统治方式。 3.法律与道德相互结合,界限不清。4.刑事法规相对发达,而民事法规相对落后。 选择: 禹刑:所谓“禹刑”,是夏代法律的总称或代称。泛指夏代的法律和刑罚。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泛指商王朝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制度。 圜土:中国奴隶制时代的监狱大多称为“圜土”。 西周 “明德镇罚”的立法指导思想的内容:“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手段使天下人民臣服,在制定法律、实施刑罚时应当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地用严刑重罚来迫使臣民服从。西周各代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德教”的具体要求,周初统治者逐渐扩展为内容广博的“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至于“用刑宽缓”则集中体现在西周的各项刑罚适用原则的规定中。礼与刑的关系(论述或简答): (1)西周的礼刑一般关系。西周时期,“刑”是同“礼”相对应的一个范畴,多指刑法和刑罚。“礼”与“刑”是西周法律体系的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当时完整的法律体系。其中,“礼”是一种积极的规范,即正面地、积极地规范人们,要求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而“刑”则处于消极被动状态,对于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 罚。凡是礼所禁止的,亦为刑所不容, 二者相辅相成,即所谓“礼之所去,刑 之所取”,“出礼入于刑”。 (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 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法 律中一项重要原则,作为一项法律原 则,所强调的是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 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 权。所谓“礼不下庶人”,说的是庶人 以下“违于事而不备物”,即忙于生产 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礼所要求 的物质条件,因而不可能按各级贵族的 各种礼仪行事,这些礼也不是为他们设 立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庶人可以不受礼 的约束,因为礼所强调的是等级差别, 天子有天子的礼,诸侯有诸侯的礼,不 能僭越,任何越礼的行为都要受到惩 罚,对庶人更是如此。 所谓“刑不上大夫”,原指大夫以 上贵族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 些宽有,在适用刑罚时享有某些特权,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为了在广大被统治 者面前保持贵族作为一个整体的尊严。 但这些礼遇绝不等于大夫以上贵族可 以不受刑罚制裁。在实际生活中,官僚 贵族犯重罪同样要加以惩罚,特别是对 那些“犯上作乱”的贵族,更是严加惩 处。史籍上关于官僚贵族因犯罪被杀、 被刑的记载不胜枚举。 “五过”制度: “五罚不服,正于五过。五过之疵,惟 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即凡 属司法官罚不当罪、询私枉法者,均分 别按“五过”之罪加以处罚。 “惟官”,指秉承上司旨意,官官相护; “惟反”,指利用职权私报仇嫌; “惟内”,指内亲用事,为亲徇私; “惟货”,指贪赃受财,敲诈勒索; “惟来”,指接受请托,枉法徇私。凡 以此五者出入人罪,均按“其罚为钧” 的方法处置,即按枉法受刑者所受到的 具体刑罚,处罚司法官,用以保证法律 的公正性。 婚姻原则: 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有三大原则。 一夫一妻制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 求、“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 言”。 “六礼”: 西周“婚礼六礼” (1)纳彩,即男家请媒人向女方送礼 品提亲; (2)问名,即在女方答应议婚后,由 男方请媒人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 于宗庙以定吉凶; (3)纳吉,卜得吉兆后,男家携礼物 至女家订婚,确定缔结婚姻; (4)纳征,又称“纳币”,即男方派人 送聘礼至女家,正式缔结婚姻; (5)请期,即男家携礼物女方择定婚 期; (6)亲迎,即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 至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 终成立。 “七出三不去”: 七出:西周时期,女子有下述七种情形 之一,丈夫即可有正当理由合法休妻。 “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 妒,去;有恶疾,去;口多言,去;盗 窃,去。” 不顺父母,去;因为“逆德”。 无子,去;因为绝嗣不孝。 淫,去;因为乱族。 妒,去;因为乱家。 有恶疾,去;因为“不可共粢盛”,既 因女方的疾病而不能共同生活。 口多言,去;因为离间亲属。 盗窃,去。因为反义。 三不去:以下三种情况,不能休妻“有 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 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有所娶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 家可依,但体弃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 一若此时休妻则会置女子于无家可归 之境,故不能休妻。 “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 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之孝,如此已尽

药理学重点汇总笔记全

药理学一、名词解释: 1不良反应:对机体带来不适,痛苦或损害的反应。 2血浆半衰期:是指体内血药浓度下降一半所需要的时间,是表示药物消除速度的一种参数。 3选择性作用:在一定剂量范围内,多数药物吸收后,只对某一.两种器官或组织产生明显的药理作用,而对其它组织作用很小甚至无作用,药物的这种特性称为选择性。 4激动剂:药物与受体有较强的亲和力,也有较强的内在活性。它兴奋受体产生明显效应。 5拮抗剂:药物与受体亲和力较强,但无内在活性,故不产生效应,但能阻断激动药与受体结合,因而对抗或取消激动药的作用。 6部分激动剂:本类药物与受体的亲和力较强,但只有弱的内在活性,能引起较弱的生理效应,较大剂量时,如与激动药同时存在,能拮抗激动药的部分效应。 7半数致死量(LD50):如以死亡为指标,则称为半数惊厥量或半数致死量。 8安全范围:有人用1%致死量与99%有效量的比值来衡量药物的安全性,5%致死量与95%有效量之间的距离称为药物的安全范围。 9生物利用度:指药物吸收进入血液循环的速度和程度,生物利用度高,说明药物吸收良好,反之,则药物吸收差。10首关消除:口服某些药物时,在胃肠道吸收后,经肝门静脉进入肝脏,在进入体循环前被肠粘膜及肝脏酶代谢灭活或结合贮存,使进入体循环的药量明显减少。称首关消除。 12.首过效应:口服经门静脉进人肝脏的药物,在进人体循环前被代谢灭活或结合储存,使进人体循环的药量明显减少。 11肝肠循环:药物自胆汁排泄到十二指肠后,在肠道被再吸收又回到肝脏的过程 12量效关系:在一定的范围内,药物的效应与靶部位的浓度成正相关,而后者决定于用药剂量或血中药物浓度,定量地分析与阐明两者间的变化规律称为量效关系。药物剂量与效应之间的规律性变化为量效关系。 13有效量:出现疗效的剂量。 14肝药酶诱导剂:是指有些药物长期使用后能加速肝药酶的合成并增强其活性,这类药物就称为肝药酶诱导剂。15最小有效量:在一定剂量范围内, 随剂量的增加药物效应逐渐增强,出 现疗效的最小剂量称为最小有效量。 16耐药性:是在长期应用化疗药物 后,病原体对药物产生的耐受性。 17身体依赖性:是由反复用药造成 的一种适应状态,中断用药产生一系 列痛苦难以忍受的戒断症状。 18抑菌药:指仅有抑制病原菌生长繁 殖而无杀灭作用的药物 19首剂现象:即部分患者首次给予哌唑 嗪(2mg以上)后出现直立性低血压、 心悸、昏厥等。 20稳态浓度:按一级消除动力学规 律,如恒速静脉滴注药物,血药浓度 平稳上升,没有任何波动,约经5个 半衰期达到稳态浓度,此时给药速率 与消除速率达到平衡,其血药浓度称 为稳态浓度。 21反跳现象长期用药因减量太快或 骤然停药所致原病复发加重的现象。 22半数有效量:是指药物在一群动 物中引起半数动物阳性反应的剂量 23二重感染:正常人体内的菌群处于 一种平衡共生状态,长期应用广谱抗生 素后,使敏感菌受到抑制,不敏感菌乘 机在体内繁殖生长,造成新的感染,称 为二重感染。 24后遗效应:指停药后血浆药物浓度已 降低到浓度以下时残存的生物效应 25抗菌谱:抗菌药物的抗菌作用范围。 26抗菌活性:抗菌药物抑制或杀灭病原 微生物的能力称为抗菌活性 27钙拮抗剂:主要通过阻断心肌和血 管平滑肌细胞膜上的钙离子通道,抑 制细胞外钙离子内流,使细胞内钙离 子水平降低而引起心血管等组织器 官功能改变的药物。 28治疗指数:药物的半数致死量 (LD50)和半数有效量(ED50)的 比值,用以评价药物的安全性,治疗 指数大的药物相对较安全。 29替代疗法:用于补充身体内生理 剂量不足的治疗方法,用于治疗急慢 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脑垂体前叶 功能减退症及肾上腺次全切除术后。 30细菌耐药性:细菌耐药性是细菌 产生对抗生素不敏感的现象,产生原 因是细菌在自身生存过程中的一种 特殊表现形式。耐药性可分为固有耐 药和获得性耐药。 31副作用:在治疗剂量时出现的与 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可能给病人带 来不适或痛苦。 药理学:药理学是研究药物与机体相 互作用规律及其原理的科学。 药效学:药效学是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 用或在药物影响下机体细胞功能如何发 生变化。 药动学:药动学是研究药物的吸收、分 布、生物转化和排泄等体内过程的变化 规律。 药物:指用以防治及诊断疾病的物质。 在理论上,凡能影响机体器官生理功能 及细胞代谢的物质都属药物范畴。对药 物的基本要求安全,有效,故对其质量, 适应症、用法和用量均有严格的规定, 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才可供临床应用。 制剂:是药物经加工后制成便于病人使 用,能安全运输,贮存,又符合治疗要 求的剂型如片剂、注射剂、软膏等。 效能:药物所能达到的最大效应的能力 就是该药的效能,即最大效应。如再增 加药物剂量,效应不再进一步增强。 效价强度:产生相同效应的各个药物在 其达到一定治疗强度时所需要的剂量。 最小有效量:刚能引起效应的剂量称最 小有效量,亦称阈剂量。 半数有效量:能引起半数实验动物阳性 反应的剂量。 半数致死量:引起50%实验动物死亡的 剂量。 对因治疗:应用药物消除致病原因的治 疗。如抗生素杀灭体内的致病微生物。 对症治疗:应用药物来减轻或消灭疾病 症状的治疗。如发烧时的解热作用。 副作用:在治疗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目 的无关的作用。如阿托品引起的口干。 毒性反应:由于用药剂量过大而产生的 药物中毒反应,对机体有明显损害甚至 危及生命。可有急性毒性、慢性毒性急 特殊毒性。 后遗效应:停药后血浆药物浓度已降到 阈浓度以下时所残存的生物效应。 变态反应:人体对药物过敏所引起的反 应,与用药剂量无关。 选择性作用:治疗剂量的药物吸收入血 后,只对某个或几个器官组织产生明显 的作用,对其他器官组织作用很小或不 发生作用。 质反应:药物效应以阳性或阴性表示的 反应。 量反应:可以数量分级表示的药理效应 如血压、心率、呼吸等。 治疗指数:指药物安全性的指标,以 LD50/ED50的比值表示,此值越大越安 全。 安全范围:指ED95与LD5之间的距离。

外国法制史名词解释汇总

外国法制史名词解释汇总(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 1. 楔形文字法:是指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地区个奴隶制国家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法律的总称。它产生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到公元前6世纪,随着新巴比伦王国的灭亡而逐渐走向消亡。 2. 《汉穆拉比法典》:是巴比伦王国第六代王汉穆拉比时期制定的,故又被称为“石柱法”。《汉穆拉比法典》集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之大成,标志着楔形文字法乃至整个古东方法发展到完备阶段。 3. 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古代印度法的核心内容。它把人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种姓。各种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截然不同。 4. 罗马法: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这个时期的法律,由包括东罗马帝国的法律。它是随着古代罗马社会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形成的。 5. 日耳曼法:是欧洲早期封建制时期在日耳曼国家中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的总称,从性质上讲属早期封建制法。 6. 教会法:广义上,泛指整个基督教会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制定和编纂的各种规则和章程;狭义上特制中世纪这一时期在西方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罗马天主教的法规。 7. 《圣经》:既是基督教各教派信仰的基础,也是其法律的总源。其中的摩西十诫一直是教会法的中心内容,被视为“基本法”。《圣经》是教会立法的权威性依据,而且本身也享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宗教法庭甚至世俗法庭审判所依据的准则。 8. 普通法:指的是由英美国家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它既区别于由立法机关创制的制定法,也区别于由衡平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衡平法。 9. 遵循先例原则:是普通法最重要的一项原则,即“以相似的方法处理相似的案件,并遵循既定的法律规则与实践”。换句话说,一个法院先前的判决对以后相应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具有拘束力。 10. 《独立宣言》:于1776年通过,以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思想和“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为日后诞生的美国宪法奠定了政治和思想理论基础。 11. 美国违宪审查权: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根据这一制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通过审理有关案件,解释宪法并宣布联邦法律或州宪法和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如发现州宪法和法律或联邦法律与联邦宪法相抵触,可宣布其违宪。12. 《人权宣言》:全名《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是法国在1789年8月26日革命高潮中制定的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政治纲领,也称法国近代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对法国以至世界的人权、公民权、权力分立等观念和法治的发展都具有重大影响。 13. 潘德克顿法学:自15世纪以来,德国对罗马法的研究,形成了所谓“潘德克顿法学”,其核心是私法学。它是罗马法原理与德国固有法相结合的产物,并为德国民法典的制定提供了理论学说基础。 14. 英美法系:也称英吉利法系、普通法法系,是以英国的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为基础而逐步形成的一个世界性的法律体系,是在英国对外贸易、军事侵略、殖民统治和强制推行英国法的过程中形成的。 15.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900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一个世界性法律体系,是在西方近代化过程中,欧洲各国复兴罗马法依照法国立法模式制定自己的成文法典,并将其强制推行到自己的殖民地而止步形成的。

法制史每章节重点整理

法制史每章节重点整理

每章节重点: 第一章夏朝的法律制度 禹刑: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圜土:夏、商、西周监狱的总称。 夏朝的监狱:圜土、均台、夏台 夏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 商朝的主要立法:“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汤刑: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重点) 墨:在犯罪者的面部或额头上刺刻后,涂以墨色,从此犯罪者就带有了永久性的标记。 劓:割鼻子的刑罚。 刖:断足的刑罚。 宫:破坏犯罪者生殖器官,进而残害机能的刑罚。 大辟:死刑 商朝立法指导思想:神权法 第三章西周的法律制度 九刑: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 质剂: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重点) 七出:西周婚姻家庭制度。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包括无子;淫佚;不事舅 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三不去:西周婚姻家庭制度。古代对丈夫休弃妻子的三种限制。西周法律规定,如果出现三种情况,丈夫不得休弃妻子。即“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即辞听、色听、气听、目听、耳听 囹圄:西周监狱的名称 《九刑》: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1)义刑义杀: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形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 (2)明德慎罚: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德强行灌输,有效预防可能发生德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婚姻制度【重点】 1、婚姻成立的原则:一夫一妻多妾制西周的媒氏是婚姻管理机关。 2、婚姻的成立 婚姻成立的要件:(1)父母之命;(2)媒妁之言;(3)到达结婚年龄:“冠礼”、“及笄”。 婚姻成立的限制: (1)同姓不婚:实行“同姓不婚”,其二,“娶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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