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关于民法简要知识结构

关于民法简要知识结构

关于民法简要知识结构
关于民法简要知识结构

民法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

适用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

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

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3、法人机关(法人机关的概念法人机关的类型法人与法人分支机构)

4、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5、法人联营(联营的概念联营的形式联营规避行为的效力)

1、物(物的概念和特征物的分类货币)

4、物与有价证券

2、有价证券(有价证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有价证券的类型常见的有价证券)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

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

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

5、民事法律行为

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

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

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法律文件)

2、代理的类型(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本代理

与复代理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

6、代理3、代理权(代理权的概念代理权的发生代理权的授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代理权的终止)

4、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概念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1、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7、诉讼时效与期限2、期限(期限的含义期限的效力期限的性质及类型期间的计算方法期间的始

期与终期)

1、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效力)

2、物权的类型(物权法定主义民法上物权的种类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

8、物权概述3、物权的变动(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的原则物权的变动原因物权行为物权的公

示)

4、物权的保护(物权保护的概念物权的保护方法)

1、所有权概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种类)

9、所有权2、不动产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相邻关系)

3、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添附时效取得)

1、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有的概念共有的特征共有的种类)

10、共有2、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概念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共有物的分割)

3、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共同共有的类型)

1、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用益物权的概念用益物权的特征)

2、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的

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

3、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国有

土地使用权的内容)

11、用益物权4、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5、地役权(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地役权的内容地役权的消灭)

6、典权(典权的概念和特征典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出典人的权利和义务典权的消灭)

7、居住权(居住权的概念和特征居住权的取得居住权的内容居住权的消灭)

1、担保物权概述(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的特征)

2、抵押权(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权的实现抵

押权的终止)

12、担保物权3、质权(质权的概念和特征动产质权权利质权)

4、留置权(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留置权的取得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消灭)

5、担保物权的竞合(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抵押权与留

置权的竞合留置权与质权的竞合)

1、占有概述(占有的概念和性质占有的种类)

13、占有2、占有的效力和保护(占有的推定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占有的保护)

3、占有的取得和消灭(占有的取得占有的消灭)

1、债的概念和要素(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要素)

14、债的概述2、债发发生原因(合同单方允诺言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其他原因)

3、债的分类(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按份

之债与连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主债与从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1、债的履行规则(履行主体履行标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费用)

15、债的履行2、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履行不能拒绝履行迟延履行瑕疵履行)

1、债的保全(债的保全的概念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

16、债的保全和担保2、债的担保(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保证定金)

1、债的移转(债的移转的概念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的概括承受)

17、债的移转和消灭2、债的消灭(债的消灭的概念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

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特征)

18、合同概述2、合同的分类(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

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束已合同与涉他合同)

1、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合同的特殊订立方式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19、合同的订立点格式条款合同)

2、合同的内容和解释(合同的内容合同的解释)

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当

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20、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2、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不安抗辩权的行

使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3、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先履行抗

辩权的效力)

1、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变更的效力)

2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2、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的程序合同解除

的效力)

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违约行为的形

态违约的免责事由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22、合同责任2、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缔约过失责

任的赔偿范围)

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标的

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负担及孳息归属特种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

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供

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3、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3、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的终止)

4、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自然

人间的借款合同)

5、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租赁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和义务)

1、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

揽合同的终止)

24、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2、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

条款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当事人

的权利和义务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

2、保管合同(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仓储合同(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5、提供劳务的合同4、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合同

的终止)

5、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行纪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6、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技术合同概述(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合同的订立和主要内容技术合同的价

款、报酬和使用费的支付技术合同成果的权利归属和风险负担技术合同无效的特

殊规定)

26、技术合同2、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合作开

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

4、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信服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咨询合

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27、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2、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知识产权的范围)

28、知识产权概述2、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3、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1、著作权的客体(作品的概念作品的种类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2、著作权的主体(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影

视作品的著作权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著

作权归属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权归属)

3、著作权的内容(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29、著作权4、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5、邻接权(邻接权的概念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制者的权利播放者的权利)

6、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承担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承担综合法

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

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的客体和主体软件著作权的内容软件著作权的期限和

限制软件登记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及法律责任)

1、专利权主体(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受让人外国人)

2、专利权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30、专利权

4、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批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

5、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人的义务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限制)

6、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行为)

1、商标概述(商标的概念商标的种类)

2、商标权的取得(取得商标权的途径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注册程序)

3、商标权的内容(专用权许可权转让权续展权续示权禁止权)

31、商标权4、商标权的消灭(注册商标的注销注册商标的撤销)

5、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商标的合理使用)

6、驰名商标的保护(驰名商标的概念驰名商标的认定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

1、结婚(结婚的概念和特征结婚的条件结婚登记机关和程序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32、婚姻家庭2、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的法律后果探望权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

求权及其行使条件)

3、夫妻关系(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

4、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

1、继承权(继承的概念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

2、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义务3

3、继承概述相一致原则养老育幼原则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的原则)

3、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和保护(继承权的取得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丧失继承

权的保护)

1、法定继承概述(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的顺序)

34、法定继承3、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条件)

4、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

问题)

1、遗嘱继承概述(遗嘱继承的概念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2、遗嘱(遗嘱的概念和特征遗嘱的形式遗嘱的效力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

嘱的执行)

35、遗嘱继承、遗赠和3、遗赠(遗赠的概念和特征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遗赠的有效条件遗赠

遗赠抚养协议的执行)

4、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

务遗赠抚养协议的解除)

1、继承的开始(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开始的地点继承的通知和遗产的保管)

2、遗产(遗产的概念和法律特征遗产的法律地位遗产的范围认定遗产应注意的问题)36、遗产的处理

3、遗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遗产分割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

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概念无人继承又无

人受遗赠的遗产的确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

1、人身权概述(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人身权的分类)

37、人身权2、人格权(人格权的概念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

3、身份权(身份权的概念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1、侵权行为概述(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的分类)

2、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侵权归责原则的概念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

则)

3、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

错)

4、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

38、侵权行为5、特殊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行为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帮工活动中的侵权

行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道路交通事

故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的侵权行为)

6、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概念、方式与适用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侵权责任与其他民事

责任的竞合人身损害赔偿)

民法总论框架图

民法概念: ①财产关系:财产归属、财产流转 民法调整对象调整的含义 ②人身关系:人格关系、身份关系 ①市民社会的法——区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 ②私法——公私法划分标准、意义、私法的特点 民法的性质③权利法——权利法的特点 ④市场经济的法——体现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 ⑤实体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 ①为市场经济提供规范,促进其发展 ②保障人权 民法的任务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④促进社会民主政治 ⑤促进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发展 ①私权神圣——私权本位、平等保护、人格权与所有权神圣是核心 民法的理念 ②私法自治——核心是意思自治——形成权利义务的预期、有利争议解决、 节约交易成本 法律的三种本位——义务本位、权利本位、社会本位 民法的本位权利本位内容:整个法律体系中、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中、权利与权力关系中我国民法以权利为本位的意义 概念: 特征:整体性;统帅性;非规范性;强制性与补充性 总论地位:立法、行为、私法的准则;贯穿整体规范的准则;是民法调 整社会关系与民法理念的综合反映 功能:指导功能;约束功能;补充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 内容:权利能力平等;权利义务对等;平等保 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意义:体现民法调整方法的特点;反映市场 经济本质要求;体现现代法治精神 内容:自我决定;约定优先;自己责任 分论奠定民法作为市民社会基本法的地位; 地位反映市场经济本质需要 意思自治原则体现民事立法的认识论基础 体现:所有权所以和行使自由;合同自由 限制: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

内容:以忠实、宽容、体谅的心态进行民事活动,务求权利 义务对等、平衡;遵循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禁止权利 滥用;以诚信解释意思表示及法律规范 本质体现:市场经济道德准则;道德法律化;授予自由裁量 诚实信用 确立基础:经济基础——培育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 社会基础——建立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 功能:指导功能;补充功能;解释功能(合同内容、法律) 法律行为内容及目的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变化:概念扩张;保护消费者;保护劳动者;区分绝对无 无效与相对无效;处理对象包括市场交易 民法基本公序良俗 原则分论功能:调控习惯法;限制私法自治;是公民基本权利进入 民法的媒介 判断标准:以客观行为为准;以行为时为准; 定型化的体现:如危害国家公序、暴力行为等10类 一切民事权利之行使,不得超过其界限 权利滥用的构成:正当权利的存在;有损害事实;主观故意禁止权利滥用 功能:作为侵权行为的判断标准;明确权利范围;缩小民事 权利;强制调停权利人与他人的冲突 效果:承认权利存在,只是否认其行使 概念:三层含义 特点: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任意性(立法、司法、适用) 平等性;以民事权利为核心 意义:是法律控制社会生活的工具;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是打开民 法殿堂的钥匙;是处理民事案件的思维方法 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有时包括国家 民事法律关系要素客体:物;行为;权利;智力成果 内容:民事权利、义务(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 民事法律事实: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民法知识结构图知识讲解

民法知识结构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 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 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 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救济 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2、自然人 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的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合伙的债 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 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 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民事行为 的部分无效) (重点章节) 4、民事法律行为 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的 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未定民事行 为的效果)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 架图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 基本原则:平等、调解、辩论、处分 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基本制度:合议、回避、两审终审、公开 审判 人民调解不影响起诉 主管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选择仲裁不得诉讼 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管辖问题裁定管辖 管辖权异议 主体论 原告与被告: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 必要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 当事人普通共同诉讼 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理人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本证 依照证据与证明责任之间的关系分类 反证 直接证据 依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分类 证据分类间接证据 原始证据 依据证据的来源分类 传来证据 概念

举证责任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分配 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 绝对免证:自然规律和定理证据论免证 相对免证:众所周知/推定/ 生效文书确 认 证明对象三种形式 自认撤回 三点注意 适用与确定(必须;协商与指定)举证延长:可两次延长,本院决定 举证期限效力:增加/变更诉求/反诉-举证期限内 一审程序 “新的证据”概念 二审程序 适用与确定(非必须;协商与指定) 证据交换视为公开质证(认可的证据) 效力: 出庭(证人) 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依职权;依申请 原则上都要质证 质证 例外(证据规定47、48):需要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证据论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年龄智力不相 当,证人 无因不出庭;证人有利害;视听有疑点;复件无核对 认证明显优势证据:《证据规定》第73条 不利证据的认定:《证据规定》第75条 证明力大小排序:《证据规定》第77条 原告:有利害关系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含义)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 、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4 、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 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 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 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民事行 为能力的类型) 、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 住所的设定与变更 户籍与身份证 住所 的法律效果) 、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1『 2< 其特征) 3 1、民法概述 5 6 1广 2 < 3 4 2、自然人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 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7 、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 的内部关系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 r 、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Y 2 、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 任能力) 3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 3、法人 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k 4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 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5 、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

宪法学知识结构图

宪法学知识结构图 特征:根本法(3方面)、公民权利保障书、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实质: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分类资产阶级法学:成文与不成文、刚性与柔性、钦定、民主和协议 马克思主义学者:资本主义宪法与社会主义宪法 英国:最早产生宪法实行宪政国家 历史发展美国: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 法国:欧洲大陆最早成文宪法 基本理论我国宪法的数次修整(88、93、99、2004) 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治、权利制约 作用:确认和巩固、限制和规范、指引和协调、评价和宣传 渊源与结构:序言、正文、附则 宪法规范: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相对稳定性 主体:公民、国家、其他主体 宪法关系内容:宪法上的权利义务 客体:宪法行为 宪法与宪政宪政特征:宪法实施是基本途径、有限政府是基本精神、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集中表现 关系:宪法是前提,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生命,是动态的宪法 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国家性质,我国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特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 相照、荣辱与共 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形式是政治协商会议 基础全民所有制: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巩固发展 集体所有制:国家鼓励、指导、帮助 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经济重要组成个体私营: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 三资企业:利益受法律保护 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国家基本制度基本文化制度文化制度与精神文明的关系 精神文明主要内容: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思想道德建设 逻辑起点: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前提:民主选举代表 核心: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关 关键: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基本原则:选举权普遍性、选举权平等性、直接与间接并用,秘密投票 确定主持机构:人大常委会、选举委员会 划分选区与选民登记 选举制度选举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 投票 对代表的罢免与补选 物质和法律保障:经费由国家开支 国家结构单一制 联邦制 形成原因:历史原因、民族原因

民法知识结构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 适用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 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 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2、自然人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 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 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 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 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 (重点章节) 4、民事法律行为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 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 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 基本原则:平等、调解、辩论、处分 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基本制度:合议、回避、两审终审、公开审判 人民调解不影响起诉 主管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选择仲裁不得诉讼 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管辖问题裁定管辖 管辖权异议 主体论 原告与被告: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 必要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 当事人普通共同诉讼 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理人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本证 依照证据与证明责任之间的关系分类 反证 直接证据 依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分类 证据分类间接证据 原始证据 依据证据的来源分类 传来证据 概念 举证责任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分配 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 绝对免证:自然规律和定理证据论免证 相对免证:众所周知/推定/ 生效文书确认 证明对象三种形式 自认撤回 三点注意 适用与确定(必须;协商与指定)举证延长:可两次延长,本院决定 举证期限效力:增加/变更诉求/反诉-举证期限内 一审程序 “新的证据”概念 二审程序 适用与确定(非必须;协商与指定) 证据交换视为公开质证(认可的证据) 效力: 出庭(证人) 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依职权;依申请

原则上都要质证 质证 例外(证据规定47、48):需要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证据论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年龄智力不相当,证人 无因不出庭;证人有利害;视听有疑点;复件无核对认证明显优势证据:《证据规定》第73条 不利证据的认定:《证据规定》第75条 证明力大小排序:《证据规定》第77条 原告:有利害关系 被告与诉讼请求明确具体 起诉条件主管与管辖要求“正确” 不予受理 程序启动不符合起诉 条件的处理: 驳回起诉 一审程序主管:诉讼与仲裁 不予受理和内涵 应当受理的一事不再理例外 特殊情形注意 离婚、收养婚34 案件的特殊民诉111 规定意见151 诉讼时效:应当受理 主体 申请撤诉的条件时间 撤诉裁定 诉讼程序特殊情形视为撤诉的情形 适用范围不同 诉讼中止与适用效果不同 延期审理恢复审理上不同程序论法定情形不同

民法总则基本知识逻辑图解

民法总则基本知识逻辑图解 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归属、流转)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的内容主要是私法 民法的特点民法是实体法 民法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民法强调意思自治原则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之间的区别(与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商法) 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与合同制度、人格权制度、 民法的体系 知识产权制度、侵权责任制度、财产继承制度 民法的渊源:宪法、民事法律、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国务院各部委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 性文件、地方法规、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等 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的适用范围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对人的适用范围 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民事立法上确认的基本原则及其关系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的前提) 意思自治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核心) 公平原则(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必要补充) 诚实信用原则(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必要限制) 公序良俗原则(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必要限制)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 系 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 国家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 利益、权利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 事件 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表示行为:民事行为、准 民事行为 行为 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

民法结构图--思维导图

知识结构示意图 民法的起源 民法的本质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的民事立法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导论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民法的调整原则等价有偿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事件 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有意 合法行为 行为事实行为——无意表意行为 不合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民事主体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责任能力 设立的原则 法人的设立成立的条件法人制度人格的变更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变更组织形态的变更 宗旨的变更 法人的终止 法人型联营 联营合同型联营 合伙型联营

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时间性民事法律行为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明示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默示形式 行为人合格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行为内容合法 行为形式合法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 意思决定不自由:欺诈、胁迫第三人影响,可撤消 意思表示不真实有意思的不一致单方 不一致双方:通谋 无意识:误解 错误 知识结构示意图: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的适用范围 代理的适用和种类委托代理 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代理权的概念 代理权的产生 代理代理权及其行使代理权的行使 转委托 隐名代理 无权代理的表现 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效力 表见代理 代理关系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 图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 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 利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救济 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2、自然人 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 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合伙的债 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 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 行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民事行为 的部分无效) (重点章节) 4、民事法律行为 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可 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未定民事 行为的效果)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代理的类型(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本代理与复代理)5、代理 3、代理权(代理权的概念代理权的发生代理权的授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代理权的终止) 4、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概念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1、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 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7、诉讼时效与期限 2、期限(期限的含义期限的效力期限的性质及类型期间的计算方法期间的始期与终 期) 、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效力)

分析《民法总则》第151条

分析民法总则第151条 《民法总则》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通则》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显失公平的。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1款第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三)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条和第二款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行为。对于民事行为达到何种程度

算显失公平,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72条的解释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概括法律的规定,显失公平行为的要件是: 1.须属有偿行为。无偿行为因当事人一方不支付对价,谈不上公平与否的问题。 2.须行为内容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根据该行为已经实施或者约定实施的财产上的给付,明显背离公平原则。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情况。 3.须受害人出于急迫、轻率或者无经验。显失公平的受害一方,在实施行为时,表面上也是自愿的,然而在这种自愿的背后,却有急迫、轻率或者无经验的背景。假如不是这样,那么他是不会实施的。因此这种自愿是存在缺陷的,所以法律给予行为人一个补正的机会。 乘人之危 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根据合同法规定,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须是不损害国家利益时,才构成可撤销行为,否则为无效民事行为。其要件有三:一是一方乘对方处于危难;二是受害人迫于危难状态;三是严重损害对方利益为法律所允许的。 德国法上暴利行为的规定 《德国民法典》第138条第2款有对暴利行为的规定:“一方恶意利用对方之困境、无经验、缺乏判断能力或明显的意志薄弱,使其对自己或第三人为一项给付允诺提供或实际给予财产利益,而该财产利益与给付显然不相称者,法律行为无效”。其中,对方之困境与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 适用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 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 权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2、自然人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 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 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 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 果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 (重点章节) 4、民事法律行为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 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 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

独家V观丨梁慧星民法总则讲义——重要条文理解与适用(上)

独家观丨梁慧星:民法总则讲义——重要条文的理解与适用(上) 原创梁慧星 文丨梁慧星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名誉院长 这里公布的,是以我在两家高级法院和几个律师协会的讲稿为基础,针对课堂内外法官和律师提的各种问题,结合民法基本原理和裁判实践经验,斟酌探求法律条文所蕴含的立法者意思,经反复推敲修改补充完善最终形成的讲义,约五万多字。希望对法官和律师朋友有所帮助。——梁慧星年月日 引言 中国自世纪年代末开始实行改革开放,年启动民法典立法进程,在起草了四个民法典草案之后,于年月宣布暂停民法典起草,改为先分别制定民事单行法、待将来条件具备时再编纂民法典的立法方针。至年,分别制定了《民法通则》(年)、《继承法》(年)、《婚姻法》(年)、《收养法》(年)、《担保法》(年)、《合同法》(年)、《物权法》(年)、《侵权责任法》(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年)等一系列民事单行法,形成以《民法通则》统率各民事单行法的立法体系。 年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的立法目标。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上日程。民法典编纂工作按照“两步走”的思路进行:第一步,在原《民法通则》基础上,制定作为民法典总则编的《民法总则》;第二步,在各民事单行法基础上,编纂民法典各(分则)编,拟于年月全国人大大会通过一部完整的民法典。[]

《民法总则》已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今年月日表决通过,自今年月日起施行。各分则编的编纂工作正在进行中。以下我将对《民法总则》新增和有重要修改的重要条文作简要介绍。 (一)基本维持《民法通则》的结构 《民法总则》包括十一章,即: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三章法人;第四章非法人组织;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七章代理;第八章民事责任;第九章诉讼时效;第十章期间计算;第十一章附则共条。与原《民法通则》的结构比较,只是在第三章法人之后增加了第四章“非法人组织”,同时删去自然人一章的“个人合伙”和法人一章的“联营”,将原《民法通则》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分设为两章,即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七章代理,并增设第十章“期间计算”。显而易见,《民法总则》基本上维持了原《民法通则》的结构。下面对保留“民事权利章(第五章)和“ 民事责任” 章(第八章)稍作说明。 (二)保留“ 民事权利”章 《民法总则》保留“民事权利”章(第五章)的主要理由在于,一是立法机关决定民法典分则(设合同编、侵权行为编)不设债权总则编,“债权概念和债的发生原因”无所归属,《民法总则》保留“民事权利”章,其中规定“债权概念和债的发生原因”(第条至第条),可以解决合同编难以规定“债权概念和债的发生原因”的难题。二是立法机关不采纳关于民法典设立人格权编的建议,坚持中国民法保护人格权的既有经验(与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经验相同),则《民法总则》保留“民事权利”章,其中规定各“特别人格权”类型(第条)、“一般人格权”(第条)及“婚姻家庭关系上的人身权利”(第条),而将“人格权的民法保护”即侵害人格权及其他人身权利的侵权责任规定在侵权行为编。三是《民法总则》设“民事权利章,可以对分散于民法典各分则编和各民商事特别法的各种民事权利作总括性列举规定,并增加关于权利保护[] 、权利行使[] 及其限制[] 的基本规则,构成整个私法领域的“民事权利总则” 。

民法知识结构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f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含义) 2、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 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 制定法 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时间上的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 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 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I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 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效力 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 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2、自然人 3、法 人 (重点章节) 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 2、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3、 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 住所的设定与变更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户籍与 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 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 5、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 6、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 农地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 包经 营户的财产责任) 监护的终止)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 合伙的债务承担 个人合伙的终止) 1、 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 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责任能力) 3、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 法人的变更 法人的终止 法人的登记) ■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2、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 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 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 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 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 习惯) 1、民法概述 4、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民事行为

民法结构图--思维导图.

知识结构示意图民法的起源民法的本质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的民事立法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导论平等原则自愿原则民法的调整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事件 民事法律事实 合法行为 行为事实行为一一无意 不合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责任能力 设立的原则 法人的设立成立的条件法人制度 人格的变更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变更组织形态的变更宗旨的变更 法人的终止 法人型联营 联营合同型联营

合伙型联营 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时间性民事法律行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明示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默示形式 行为人合格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行为内容合法 行为形式合法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 意思决定不自由:欺诈、胁迫第三人影响,可撤消 意思表示不真实有意思的不一致单方 错误 知识结构示意图: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的适用范围 代理的适用和种类委托代理 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代理权的概念 代理权的产生 代理代理权及其行使代理权的行使 转委托 隐名代理 无权代理的表现 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效力 表见代理 代理关系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 时效的概念和种类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诉讼时效概述诉讼时效的效力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民法框架图

民法知识点结构图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非法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行为准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法律事实 事实行为 事件民事权利、行为能力 自然人宣告失踪、死亡 监护、住所 法人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国家 非法人组织 物 行为 客体智力成果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人身利益 权利 支配权 民事权利抗辩权 请求权 形成权 内容 分类 民事义务给付 债法上的义务群附随义务 不真正义务直接代理 代理的类型 间接代理 代理权的取得、行使、终止 代理代理权代理权之滥用 代理制度中的连带责任 狭义的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要件

适用对象 适用范围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诉讼时效的要件与效果 诉讼时效的起算法定事由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期间 法律后果 事由 诉讼时效的中断 效力 诉讼时效的延长 动产与不动产 主物与从物 物的分类原物与孳息类型法定 货币物权法定之含义 内容法定 物权法定原则 违反物权法定之后果 物权与物权 物权的优先效力 物权与债权 公示的方式动产交付 物权法总论公示公信原则 不动产登记 公示要件主义 公示的效力登记对抗主义 特殊规则 公示要件主义 所有权 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特殊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要件主义 公示公信原则的具体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 运用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 抵押权不动产抵押登记要件主义 担保物权动产抵押权登记对抗主义 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对抗加特殊规则 质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1 1动产质押是公示要件主义,权利质押有两种,有价证券出质的:交付权利凭证或者办理出质登记后质权设立,非经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应收帐款出质的:自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设立。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 适用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 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 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2、自然人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 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 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 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 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 (重点章节) 4、民事法律行为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 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 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

民法学科知识框架

民法学科知识框架 民法调整对象 民法概述民法基本原则(5个)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 物与有价证券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制度;宣告失踪与死亡 法人:分类;法人机关;法人的能力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 总论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代理:类型;代理权;无权代理(重要:表见代理) 诉讼时效:种类(2年;1、3、4年);中止中断和延长;除斥期间区别 概述:物的特征;物的分类;物权法基本原则 占有:重点是分类 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优先购买权 物权变动:我国的立法选择 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所有权的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物权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 地役权(注意与相邻关系的区别) 房屋典权 担保物权(包括担保法的内容):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保证合同、人 保物保竞合等 合同的分类、基本原则、解释等 缔约过失责任 总论:重点是债的分类合同之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效力瑕疵 违约责任 债权意定之债合同的履行、抗辩、保全、转 让等 单独行为之债(如遗赠、悬赏广告等)债的体系 缔约过失之债 法定之债侵权之债(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见末页 无因管理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 著作权与邻接权(注意邻接权) 商标专用权 知识产权专利权 知识产权侵权及救济 结婚的条件 婚姻婚姻无效、可撤销及其效力 夫妻财产关系 离婚 婚姻与继承 遗产范围受遗赠人弃权 继承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 遗产的处理限定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遗赠 遗赠抚养协议 人格权: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权姓名权、名称权等) 身份权: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一般规定(1-5条)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6-25条) 免责情形(26-31条)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32-40条) 产品责任(41-47条) 侵权责任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48-53条) 医疗损害责任(54-64条) 环境污染责任(65-68条) 高度危险责任(69-77条) 动物致人损害责任(78-84条) 物件损害责任(85-9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解读讲义(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解读 讲义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规范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总则确立了民法典的基本制度、框架,有效协调了民法与商法之间的关系,消除了原先存在的民法通则与有关单行法律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将更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成为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依据,这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的第一步已经顺利完成,亦标志着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 一、出台背景 我国经1954年、1962年和1979年多次启动民法制定,终因立法条件不足而未能取得实质进展。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面临着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因此人大确立了“宜粗不宜细”“改批发为零售”的立法方针,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促成一批民事单行法的出台。其中,最重大进展当推198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通则》)。《通则》和与其先后陆续出台的《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修改后的《婚姻法》等民事单行法,逐步形成我国较为完整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 而《通则》作为这一体系的总纲,引领其它单行民事法律的适用,无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推动改革开放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如今已时隔30多年,中国的社会生活活跃化,各类组织多元化,民事权利具体化,法律意识大幅度提升。出台一部缜密细致、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民事活动实践的新法律成为迫切之需。在时代的呼唤下,《民法总则》应运而生。 民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仅次于宪法的一部基本法。我国已颁布了刑法典,而编纂民法典是中国几代立法者多年的追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务,以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纂一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