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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37/Txxx-201xJxxxxx-201x

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Engineering Management Docu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征求意见稿)

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Engineering Management Docu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DB37/Txxx-201x

Jxxxxx-201x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x-xx-xx

201x年济南

前言

为规范监理文件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计划要求,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参考国家相关标准,结合工程监理实践经验,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分类与编号;5.工程准备文件资料.;6.监理管理文件资料;7.进度控制文件资料;8.质量控制文件资料;9.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资料;10.造价控制文件资料;11.合同管理文件资料;12.竣工验收文件资料;13.组卷、归档、移交;附录。

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由于时间紧促,难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请各单位在使用本规程的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31号,邮编;250001,电子邮箱:sdjlzgb@https://www.docsj.com/doc/fa10142302.html,),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

主要审查人员: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分类与编号 (5)

4.1 分类 (5)

4.2 编号 (5)

5 工程准备文件资料 (6)

5.1 法规文件 (6)

5.2 技术文件 (6)

5.3 合同文件 (6)

5.4 施工单位资质资格文件 (7)

6 监理管理文件资料 (8)

6.1 工作指导文件 (8)

6.2 工作记录文件 (9)

6.3 工作成果文件 (12)

7 进度控制文件资料 (14)

7.1 进度控制审查文件 (14)

7.2 进度控制检查文件 (14)

8 质量控制文件资料 (16)

8.1 质量控制管理文件 (16)

8.2 质量控制审查文件 (16)

8.3 质量控制过程文件 (18)

8.4 质量缺陷、事故处理文件 (21)

9 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资料 (23)

9.1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3)

9.2 安全审查资料 (23)

9.3 过程检查资料 (24)

10 造价控制文件资料 (27)

10.1 工程款支付资料 (27)

10.2 费用索赔资料 (27)

10.3 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资料 (27)

11 合同管理文件资料 (29)

11.1 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资料 (29)

11.2 工程变更资料 (29)

12 竣工验收文件资料 (31)

12.1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资料 (31)

12.2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1)

13 组卷、归档、移交 (32)

13.1 组卷 (32)

13.2 归档、移交 (32)

附录A 旁站及安全巡视记录范表 (34)

附录B 资料归档卷册编号表 (37)

附录C 案卷编目式样 (39)

本规程用词说明 (41)

附:条文说明 (42)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1GeneralProvisions (1)

2Terms (2)

3BasicRequirements (3)

4 ClassificationAnd Number (5)

4.1Category (5)

4.2 Number (5)

5 ProjectPreparation StageDocuments (6)

5.1 Egal Document (6)

5.2 EchnicalDocument (6)

5.3 ContractDocument (6)

5.4 Qualification DocumentsOfConstructionEnterprises (7)

6 Management DocumentsOfProjectManagement (8)

6.1 WorkInstructions (8)

6.2WorkRecord Document (9)

6.3WorkProduct Document (12)

7 ProcessControl Document (14)

7.1Review DocumentsOfSupervisor (14)

7.2InvestigativeDocumentsOfSupervisor (14)

8Quality Control Documents (16)

8.1ManagementDocumentsOfQuality Control (16)

8.2NvestigativeDocuments OfQuality Control (16)

8.3Process FilesOfQuality Control (18)

8.4 DocumentsOf QualityDefects&AccidentTreatment (21)

9SafetyProjectManagementDocument (23)

9.1SiteSafetyManagementDetailedRulesforProjectManagement (23)

9.2SafetyReview Data (23)

9.3Process ExaminationData (24)

10CostControl Document (27)

10.1TheProjectPayment Data (27)

10.2CostClaim Data (27)

10.3ProjectCompletionSettlement &Payment Data (27)

11ContractAdministrationDocument (29)

11.1TemporaryOrFinalReview Data (29)

11.2EngineeringChange Data (29)

12CompletionAcceptanceDocument (31)

12.1Unit ProjectCompletion Approval Data (31)

12.2ProjectQualityAssessmentRepor (31)

13Generation, Filing, HandOver (32)

13.1Generation (32)

13.2Filing, HandOver (32)

Appendix A On-SiteRecords Van Table (34)

Appendix B DataArchive Volume NumbersInTable (37)

Appendix C File Catalog Style (39)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 (41)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42)

1总则

1.0.1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完善建设项目过程监理技术文件,提高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水平,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1.0.3本规程规定了建设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1.0.4监理文件资料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监理文件资料projectdocument&data

建设工程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包括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电子文档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2.0.2监理文件资料管理projectdocument&datamanagement

监理文件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等工作的统称。

2.0.3组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工程文件资料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立卷。

2.0.4归档archiving

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整理组卷并按规定移交相关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

2.0.5监理档案projectmanagementfiles

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监理文件资料。

3基本规定

3.0.1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准备文件资料及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及时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并应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和有效。

3.0.2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供合格、完整的施工资料。

3.0.3监理文件资料应与建设工程建设监理过程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反映建设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监理过程中对监理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应及时、准确、完整。

3.0.4山东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遵循本规程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文件资料监督、检查。

3.0.5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文件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整理并应指定专人管理。

2监理人员对监理文件资料应如实记录、及时整理、有序分类。

3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文件资料应及时按规定归档。

4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特征,宜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规定确定监理档案的合理保存期限,无规定时不宜小于五年。

5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建立监理文件资料目录,完善工程信息文件的传递流程及各项信息管理制度。

6采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关于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管理等信息并向有关方反馈。信息传递应及时、准确、完整。

7监理档案的编制和移交,应符合有关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3.0.6监理文件资料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单位应对监理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负其责。

2监理文件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签认应及时进行。

3监理文件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严禁伪造或故意撤换。

4监理文件资料的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

3.0.7监理文件资料的组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文件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2监理文件资料组卷应遵循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资料内在联系。监理文件资料可根据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3监理文件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

4监理文件资料组卷内容还应符合《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的规定。

5监理文件资料组卷应编制封面、卷内目录,其格式及填写要求应符合本规程。

3.0.8监理文件资料移交归档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无规定时,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移交归档。

3.0.9监理文件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提供单位应对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0.10监理文件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

3.0.11监理文件资料宜采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进行辅助管理。

4分类与编号

4.1分类

4.1.1监理文件资料分为工程准备文件资料、监理管理文件资料、进度控制文件资料、质量控制文件资料、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资料、造价控制文件资料、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竣工验收文件资料8卷。

4.2编号

4.2.1监理文件资料可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

4.2.2文件资料编号应填写在文件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文件资料编号栏中;无专用表格的文件资料,应在文件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文件资料编号。

4.2.3工程文件资料的编号应及时填写。

5工程准备文件资料

5.1法规文件

5.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建设单位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该文件可为复印件。

5.1.2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该文件可为复印件,有效期须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

5.1.3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是由建设单位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将文件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

5.2技术文件

5.2.1地质勘查报告

地质勘查报告是由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将文件原件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原始资料应保证真实、准确、齐全。

5.2.2设计图纸及审查合格文件

设计图纸及审查合格文件是由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将文件原件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

5.2.3地下管线资料

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等资料由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将文件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该文件可为复印件,应保证真实、准确、齐全。

5.3合同文件

5.3.1中标通知书

1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由工程监理单位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

2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由施工项目经理部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至项目监理机构,该文件可为复印件;

3专业分包单位中标通知书由施工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单位进场前报送至项目监理机构,该文件可为复印件。

5.3.2合同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由工程监理单位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施工项目经理部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该文件可为复印件;

3专业施工分包合同由施工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单位进场前报送至项目监理机构,该文件可为复印件;

4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招、投标文件应由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将电子文档(光盘)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并应保证真实、全面。

5.4施工单位资质资格文件

5.4.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由施工项目经理部在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开工前报送至项目监理机构,该文件可为复印件。

5.4.2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有效资格证书应由施工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报送至项目监理机构,该文件可为复印件。

5.4.3上述两项文件应同施工单位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一致。

6监理管理文件资料

6.1工作指导文件

6.1.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签署,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附录表A.0.1的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6.1.2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3监理规划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

4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应包括:

1)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2)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3)监理大纲、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5监理规划编审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2)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6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工程造价控制;

8)工程进度控制;

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合同与信息管理;

11)组织协调;

12)监理工作设施;

13)制定旁站监理方案。

7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6.1.3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

3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具有可操作性。

4下列工程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节能环保工程;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

5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应包括:

监理规划、相关标准、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6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7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6.2工作记录文件

6.2.1监理日志

1监理日志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记录,监理员补充完备,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日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审阅。

2监理日志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要求并宜按以下内容撰写:施工部位、劳动力等和进度是否滞后情况;

隐蔽验收;

旁站情况;

现场巡视情况;

平行检验情况;

文件往来情况;

材料进场报验和见证取样情况;

见证取样复试报告返回和结论;

重大事件记录;

工程例会、专题会提出问题落实情况;

项目监理机构发文(质量问题)现场落实情况等;

6.2.2工作联系单

1工作联系单是用于工程监理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方相互之间的日常书面工作联系,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工作联系的内容包括:告知、督促、建议等事项。本表非特殊注明回复要求不需要书面回复。

2工作联系单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附录表C.0.1的格式。本表发、收、报、送文单位各一份。

6.2.3监理通知单

1监理通知单系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下列问题时,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施工技术标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行为,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方面出现违规、违章、违背合同的行为时由总/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的需回复的书面文件资料。

2监理通知单填写应包含如下内容:拟通知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部位)、事由的具体内容、拟通知事由的依据、通知要求、回复标准和回复期限。

3监理通知单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附录表A.0.3的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6.2.4监理通知回复单

1监理通知回复单是施工单位按照监理通知单规定的时限要求进行响应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的回复意见。

2监理通知回复单应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响应工作记录、响应工作达到的标准、相关影像资料等。

3监理通知回复单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附录表B.0.9的格式,附件应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的相应要求。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6.2.5监理会议纪要

1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归档并下发各方,会议由建设单位于工程开工组织召开。会议纪要内容应包含: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

2)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3)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4)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6)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7)其他有关事项。

2监理例会纪要

监理例会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归档,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并主持。会议纪要内容包括: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3专题会议纪要

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的专题会议纪要内容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决议或意见及其他内容。

6.2.6工程暂停令

1工程暂停令应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2工程暂停令必须注明停工范围、暂停原因、整改要求、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和回复要求。

3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1)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3)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4)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4工程暂停令发出并经响应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6.2.4和第6.2.5条的要求做好后续工作。

5工程暂停令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附录A.0.5的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一份,施工单位一份,报建设单位一份。

6.2.7工程复工报审表、工程复工令

1工程复工报审表是施工单位在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的回复意见。经项目监理机构复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建设单位代表签署审批意见。工程复工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加盖执业印章,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2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报审表及有关后附文件资料,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3复工报审表后附材料应针对暂停令要求内容逐一响应,必要时应附整个事件产生的质量、安全管理文件资料,格式应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的要求。

4工程复工报审表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附录表B.0.3的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签署意见后自留一份,报建设单位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

5工程复工令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附录表A.0.7的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6.2.8监理报告

1监理报告是在施工单位对于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所述内容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并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时,项目监理机构向主管部门报送的文件资料。

2监理报告在情况紧急下,项目监理机构可先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后应以书面形式监理报告送达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3“可能产生的后果”是指:①基坑坍塌;②模板、脚手支撑倒塌;③大型机械设备倾倒;④严重影响和危及周边(房屋、道路等)环境;⑤易燃易爆恶性事故;⑥人员伤亡等。

4监理报告应附相应《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等证明监理人员所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相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暂停原因的文件资料。表格应符合附录表A.0.4的格式。本表一式四份,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各一份。

6.3工作成果文件

6.3.1监理月报

1监理月报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于每月5日前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交。监理月报内容应符合《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第7.2.3规定。

2当实际工程进度、造价与计划进度、造价发生较大偏离时应在监理月报中就其发生原因、下一步发展趋势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详细汇报并提出可操作性建议。

3监理月报中具体工作细目应分类统计,详细描述,编写格式宜按照本规程附录三执行。

6.3.2监理工作总结

1监理工作总结在监理工作结束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并报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2监理工作总结需详细说明的内容有: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变动记录;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款及补充协议的履行情况;施工阶段监理活动及形成的文件资料的具体分类数量;重大事件的处理效果;监理工作中发现的不足以及可改进的内容;项目监理机构效益分析。

3监理工作总结格式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7.2.4条规定。

6.3.3监理业务手册

1监理业务手册于监理工作结束后,由监理单位编制,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2监理业务手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监理工程概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情况;监理工作内容及奖罚情况;竣工验收结论;建设单位意见。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 一、总说明 (一)(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七)(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二、二、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一)(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 1、材料费中的采购及保管费:是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建筑工程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根据采购与保管分工或方式的不同,采购及保管费一般按下列比例分配: ①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施工单位随用随领,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建设单位。 ②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交由施工单位保管,建设单位计取采取及保管费的40%,施工单位计取60%。 ③施工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施工单位。 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材料单价,以包括采购及保管费。 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应含卸车费用),未包括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 2、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一般鉴定、检查,是指按相应规范所规定的材料品种、材料规格、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检测项目等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 水泥、石灰、各种砌筑砖和砌块(均含空心)、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含钢筋网和钢绞线)、钢结构用钢材、焊条以及结构连接用的高强度螺栓、焊接球和螺栓球、各种防水卷材等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属于一般鉴定、检查。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砌筑砂浆抗压试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抗压试块、抗渗试块和抗折试块、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连接等施工单位自制或自行加工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也属于一般鉴定、检查。 一般鉴定、检查所涉及的上述建筑工程材料(砂、碎石、水除外)的检验试验费,按占材料费的3‰计算。 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相应材料单价,已包括检验试验费。 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为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未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费。 规范规定之外要求增加鉴定、检查的费用,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属于一般鉴定、检查范围的材料,除外)要求进行在检验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用;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费及其他特殊要求的检验试验费用等,不包括在检验试验费内。 3、施工现场场地的大小,因工程规模、工程地点、周边情况等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 ***** 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规范 (征求意见稿) ******日发布 ******日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规范 (征求意见稿)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主编单位: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

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规范》的通知 鲁[ ] 各***单位: 由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主编,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岩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院、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青岛市基础地理信息与遥感中心参编的《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规范》编号为****,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现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工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月**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要求,由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等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充分收集了山东省区域地质资料、工程勘察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为科学编制规范提供了依据。本规范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有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基础资料整理、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标准地层层序成果等。 本规范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规范》编委会办公室(地址:青岛市四方区山东路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参编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青岛岩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院 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青岛市基础地理信息与遥感中心 主要起草人:郑生春梅学彬贾信远王殿斌姜德鸿马连仲 樊祜传吕三和赵民吴邵芳刘玉勇王建华 刘红军王青松闫强刚陆晓燕刘胜梅胡振彪 主要审查人员:*** *** *** *** *** *** *** ***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简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市场形成建设工程造价的运行机制,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的目的,已成为建设市场中的亟待解 决的重要课题。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已融入世界经济之中,计价模式与规则,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要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就需要改变以往的计价模式。 为此,省建设厅专门成立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委员会和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编制组,按照“政府宏观调控、统一计价规则、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并以山东省建设厅红头文件正式发布,自二OO三年四月一日起实行。 新的计价依据的颁发,是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个新举措,是对我们几十年工程计价模式的重大变革。新计价依据的实施,将对我省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产生重大影响,也将对我省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目标,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 一、编制原则: 1、实事求是,稳步推进计价模式与管理方式改革的原则; 2、建设主体各方依据计价规则,自主约定工程造价的原则; 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 4、计价依据的编制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紧密结合的原则; 5、消耗量定额水平,坚持社会平均的原则; 6、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反映时代特点的原则。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 6、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条例》 7、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32号令《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9、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10、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1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12、山东省地方标准、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13、《山东省建筑工程定额》; 14、代表性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三、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组成: 截至目前,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已颁发下列资料: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pdf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 B DBJ/T 14-082-2012J 11957-201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2012-01-04 发布2012-03-01 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DBJ/T 14-082-201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957-2011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2 年 3 月 1 日 2012 济南 前言 本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山东省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以及启动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要求,提高山东省绿色建筑建设技术水平,进一步推动山东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步伐,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依据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的主要内容,经广泛调查研究,并结合山东地区的气候特点、地理环境、 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完成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附录及条文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本标准,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 29 号,邮政编码:250031),以供修 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 促进中心参编单位:山东华能 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昌邑市佳源建材有限公司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 济南特艺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丞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1

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

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 关于发布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 东建发〔2006〕39号 为适应工程计价的需要,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15号)、《关于颁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标定字〔2005〕15号)精神,在参考有关省、市发布的规费计取标准和到市内多个施工企业及典型工程项目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规费费率: 规费名称费率(%) 1 工程排污费 0.26 2 工程定额测定费 0.09 3 社会保障费 2.60 4 住房公积金 0.22 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12 6 安全施工费 1.50 二、有关事项: 1、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环保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按实计算。 2、社会保障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3、住房公积金,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实计算。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用,按实计算。 5、安全施工费,在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时,按此费率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 以上各项规费均为不可竞争费用,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费率自 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三日 东营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青建管字〔2006〕36号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的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价和确定工程结算等内容。 本标准与《山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06年)配套使用。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 附件: 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 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价)时暂按工程造价的1‰计取,在竣工结算时凭环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 工程定额测定费按工程造价的0.9‰计取。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1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建筑设备与安装(中)讲课大纲前言本规程是通过几次反复研讨而且确定的,各表的内容是依据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 标准》、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结合 山东省的实际情况及特点制定的。为使本规 程能够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山东 省建设行业在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进一步 提高。由于本人参入了本规程的编号,今天 授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委托讲解 建筑设备与安装工程的有关内容。因本人水 平有限,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同行多提宝贵意见。授课人:烟台建 设集团付总工程师纪永仁一、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技术资料代号 1、给排 水与采暖工程代号鲁SN(分部工程代号)2、通风与空调工程代号鲁TK(分部工程代号)

说明:代号SN、TK是用汉语拼音缩写的shui 水nuan暖tong通kong空。二、施工技术资 料编号原则及填写要求 1、技术资料编号栏, 应位于各表的右上角。 1 2、一般情况下,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 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各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如:鲁JJ 001—001 ① ② ③ ① 为分部工程代号② 资料组列顺序号, 按本规程附录A查寻③相同表,相同 项目按时间顺序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时 间早的在前面,时间晚的在后面。 3、顺序号 填写原则① 施工技术资料专用表格,应随 工程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用阿拉伯数字 从001开始依次连续标注。② 对同一张表格,(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涉及到多个分 部(分项)工程时,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分别自001开 始依次连续标注(依时间顺序)。三、施工 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1、各类技术资料是 由施工管理、质量验收、检测、试验等资料 组成的。是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的原始记录。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 组成及计算规则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鲁建标字[2016]40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2017年3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住建厅鲁建标字[2011]19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 年11月11日 总说明 (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计价程序并发布相应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 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三)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 园林绿化工程的计价活动,与我省现行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配 套使用。 (四)本规则涉及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 确定工程结算等内容。 (五)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按省政府鲁政发[2016]10号和省住建厅鲁建办字[2016]21号文件 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规费中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按鲁 人社发[2015]15号《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4)103号文件明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 通知》,在工程开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纳。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 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编制竣工结算时,若已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 险,该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结算时不包括该费用;若未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 险,结算时应包括该费用。 (六)本规则中的费用计价程序是计算我省建设工程费用的依据。其中,包括定额计价和工程 量清单计价两种计价方式。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 DB37/T 5105-2017 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 The standard of water quantity for city’s residential use in Shandong 2017-12-28发布 2018-3-1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 The standard o f water quantity for city’s residential use in Shandong DB37/T 5105-2017 主编部门: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8年3月1日 3

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的公告 鲁建标字〔2017〕3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主编的《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105-2017,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8日 4

前言 2004年《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发布以来,对促进城市居民生活节水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山东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标准已不能适应新的用水、节水要求。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用水量标准。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山东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济南市市中区经五小纬四路46-1号506室,邮政编码:250001,电子邮箱:sdgsxh@https://www.docsj.com/doc/fa10142302.html,,)。 主编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参编单位:山东建筑大学 济南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济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供水管理处 淄博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东营市自来水公司 5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37/T ×××-201×J×××-201×城市供水突发性水质污染事件应急监测 技术规范 Emergency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water pollution of city and town waterworks (征求意见稿) 201×-××-××发布201×-××-××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供水突发性水质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Emergency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water pollution of city and town waterworks DB37/T ×××– 201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xxxxx-201x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年××月××日 201X 济南

前言 为积极应对城市供水突发性水质污染事件,规范水质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工作,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编制了本技术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样品采集;5 现场监测;6 实验室检测;7 数据处理与监测报告。 本规范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纬五路68号,邮编:250021,电子邮箱:sdgpsjc@163com),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参编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 参编单位:国家城市供水(排水)监测网济南监测站 山东省给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员:贾瑞宝孙韶华周维芳陈家全 参编人员:王明泉赵清华陈发明刘轲李桂芳 主要审查人员: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定额解释(1)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一、基础工程 (一)综合解释: 1.定额第一节适用于设计室外标高与自然地坪间的单独挖、填、运土石方,而且定额按机械开挖考虑,当施工采用人工挖运土方时,是否允许调整?土石方外运距离如何确定? ——不允许调整。土石方外运距离,按设计规定或施工现场情况,以合同形式明确。 2.定额石方爆破是按火雷管考虑,如采用电爆破是否允许换算? ——允许换算。 3.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所需增加的费用如何计算? ——所增加的费用按实计算。 4.定额强夯子目是按夯点不间隔排列顺序,依次夯够设计击数计算的。当设计为间隔夯击时,如何计算工程量? ——设计为间隔夯击时,当间隔夯击点间距大于8米时,工程量按有效处理面积的70%计算。 5.钢筋砼预制桩桩长18米以内、30米以内,定额包括接桩,若设计未考虑接桩时,是否扣除接桩内容? ——扣除定额子目中接桩部分内容。 6. 打钢筋砼桩的实际深度与设计不符时,打桩工程量如何调整? ——截桩长度在1米以内,不扣减打桩工程量。超过1米时,超过部分按实扣减打桩部分的工程量。 7.回旋钻机钻孔定额子目包括钻孔入岩,入岩部分是指强风化岩还是中风化岩、微风化岩? ——包括强风化岩和中风化岩。当设计要求钻入微风化岩时,入岩部分每立方米增加回旋钻机0.8个台班,增加其它材料费34元,增加2.5个工日。 8.人工挖孔灌注砼桩,设计要求挖孔入岩时如何套用定额? ——人工挖孔入岩(中风化岩)按定额附注规定。机械钻孔入岩(中风化岩),每立方米入岩增加4.3个工日,凿岩机0.2台班,10立方米空压机0.2台班。机械钻孔入岩(微风化岩),增加6.24个工日,凿岩机0.3台班,10立方米空压机0.3台班。 9.桩载荷试验是否包括试坑开挖、疏干排水及沉桩、锚桩、试验设备的搬迁、加荷体的运输费? 、 ——不包括。上述内容另行计算。 10.定额内的打桩机械是否允许调整? ——不允许。 11. 有梁式钢筋砼满堂基础,设计为下翻梁时,其土方如何计算? ——满堂基础下翻梁的基础土方,按设计梁轴线长度乘断面,并入满堂基础土方内计算。 12.条形、杯形、满堂基础的砼垫层,需支模板时,如何套用定额? ——设计条形基础垫层套用定额1—126子目并增加人工6.4个工日,模板材0.13立方米,模板铁钉2.7千克,其它材料费2.4元,园锯机0.36台班;杯型基础垫层套用定额1—1199子目并增加人工8.5工日,模板材0.15立方米,模板铁钉3.5千克,其它材料费3.2元,园锯机0.49台班;满堂基础垫层套用定额1—112子目并增加人工4.4个工日,工具式钢模板8.9千克,零星卡具1.38千克,模板材0.05立方米,模板铁钉1.14克,其它材料费5.76元,机械费5.76元。13.基础土石方开挖及基础含土方子目中,均包括回填土内容,若设计要求回填灰土或砂时,如何套用定额? ——就地取土回填灰土时,按设计灰土比例,计算出实际回填石灰(砂)的数量,并入定额直接费内,其它不变。买土回填灰土时,计算出实际回填土及石灰(砂)的数量,并入定,额直接费内,其它不变。满堂基础、设备基础、地下室基础大开挖后,需全部甲填灰土,套用1—30、l—31子目时,按上述方法计算出用量后,扣减定额子目中的石灰用量。 14. 带型桩承台土方工程量如何计算,套用什么定额? ——工程量按设计承台工程量计算,套用1—32或l—33子目。 15.打桩机、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其垫板、辅助机械等如何计算? ——打桩机、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其打桩机、挖掘机台班数量乘系数1.25,垫板按实际用量的30%摊销,铺设用工及辅助机械按实计算。 16.自卸汽车运土在垫板上作业时,其垫板、辅助机械等如何计算?

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

山东省建设工程 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目录 总说明 (1) 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3) 一、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3) 二、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造价形成划分) (10) 第二章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1) 一、定额计价计算程序 (21)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程序 (22) 三、计费基础说明 (23) 第三章建设工程费用费率 (25) 一、措施费 (25) 二、企业管理费、利润 (28) 三、规费 (31) 四、税金 (33) 第四章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33) 说明 (33) 一、建筑工程 (34) 二、装饰工程 (38) 三、安装工程 (39) 四、市政工程 (40) 五、园林绿化工程 (44)

总说明 (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计价程序并发布相应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三)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的计价活动,与我省现行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四)本规则涉及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结算等内容。 (五)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按省政府鲁政发[2016]10号和省住建厅鲁建办字[2016]21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规费中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按鲁人社发[2015]15号《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4〕103号文件明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工程开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纳。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编制竣工结算时,若已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该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结算时不包括该费用;若未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结算时应包括该费用。 (六)本规则中的费用计价程序是计算我省建设工程费用的依据。其中,包括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计价方式。 (七)本规则中的费率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也是其他计价活动的重要参考(其中规费、税金必须按规定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7年3月1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2017年3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住建厅鲁建标字[2011]19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总说明 (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计价程序并发布相应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三)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的计价活动,与我省现行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四)本规则涉及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结算等内容。 (五)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按省政府鲁政发[2016]10号和省住建厅鲁建办字[2016]21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规费中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按鲁人社发[2015]15号《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4)103号文件明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

问题的通知》,在工程开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纳。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编制竣工结算时,若已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该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结算时不包括该费用;若未交纳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结算时应包括该费用。 (六)本规则中的费用计价程序是计算我省建设工程费用的依据。其中,包括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计价方式。 (七)本规则中的费率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也是其他计价活动的重要参考(其中规费、税金必须按规定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八)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的。 (九)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缺项时,拟定为I类工程的项目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准; Ⅱ、Ⅲ类工程项目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准,并同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一、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建设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详附表1)。(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pdf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 DBJ/T 14-082-2012J 11957-201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2012-01-04 发布2012-03-01 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DBJ/T 14-082-2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11957-2011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 心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施行日期:2012 年 3 月 1 日 前言 本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山东省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以及启动山东 省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要求,提高山东省绿色建筑建设技术水平,进 一步推动山东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步伐,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 节能发展促进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依据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的 主要内容,经广泛调查研究,并结合山东地区的气候特点、

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 修改,最后完成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附录及条文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本标准,请各单位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 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 29 号,邮政编码:250031),以供修 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 院 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 中心参编单位:山东华能保温材料 有限公司 山东昌邑市佳源建材有限公司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 济南特艺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丞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1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计算程序并发布相应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三)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计价活动,与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价目表(2011年版)及《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1年版)配套使用。 (四)本规则涉及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五)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保障费。编制竣工结算时,若建设单位已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障费的,该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结算时不包括该费用;若建设单位未交纳社会保障费的,结算时应包括该费用。 (六)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取。

该费用的确认与支付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规则中的费用计算程序是计算我省建设工程费用的依据。其中,包括按定额计价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方式。 (八)本规则中的费率,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的依据,也是其他计价活动的重要参考(其中规费、税金必须按本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的。 (十)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缺项时,拟定为I类工程的项目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准;Ⅱ、Ⅲ类工程项目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准,并同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取费程序

1、计费基础及其计算方法: 2、有关措施费的说明 (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例如:建筑工程中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混凝土泵送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费、构件吊装机械费等;安装工程中施工现场临时组装平台费、格架式金属抱杆、球罐焊接防护棚、脚手架费等。 (2)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是指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市场状况和多数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技术水平等测算发布了参考费率的措施项目费用。包括夜间施工及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以及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 (3)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是指按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计算的措施项目费用。例如: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费用;设备、管道施工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以及按拟建工程实际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性项目费用等。 (4)措施费中的总承包服务费不计入计费基础JF2,并且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计算程序说明 1、计算基础JFQ1 (1)建筑工程为(1.1′+1.2′+1.3′); (2)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为(1.1′+1.3′); (3)装饰、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为1.1′。 2、计算基础JFQ2 (1)建筑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中的人、材、机费之; (2)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中的人机费; (3)装饰、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中的人工费。 3、计算基础JFQ3: (1)建筑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措施项目的人、材、机费之和; (2)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措施项目的人机费; (3)装饰、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为按省价计算的措施项目的人工费。 4、按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公式中的H: (1)建筑工程为1.0 (2)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为措施费中的人机费含量; (3)装饰、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为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 各具体含量见“第三章建设工程费用费率”中措施费的费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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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 DBJ/T 14-082-2012 J 11957-201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2012-01-04 发布2012-03-01 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DBJ/T 14-082-2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957-2011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建筑节能 发展促进中心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2年3月1日 2012 济南

前言 本标准是为贯彻落 实完善山东省绿色 建筑标准体系以及 启动山东 省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要求,提高山东省绿色建筑建设技术水平,进 一步推动山东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步伐,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依据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的 主要内容,经广泛调查研究,并结合山东地区的气候特点、地理环境、 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 修改,最后完成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附录及条文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本标准,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 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 29 号,邮政编码:250031),以供修 订时参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 (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体制】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标准分类】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第五条【制定地方标准事项】对下列各项中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工程建设技术、管理要求,可以制定山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一)工程勘探、城乡规划的技术要求; (二)建设工程的勘察、测绘、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改造、拆除的质量、安全和管理要求; (三)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要求; (四)工程建设中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新产品应用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 (六)工程建设管理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要求; (七)其它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需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当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标准制定原则】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 (二)从本省工程建设需要出发,充分体现本地气候、地理、环境、技术等特点,合理利用资源,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三)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鼓励参照国际工程建设标准和境外先进工程建设标准。 第七条【制定标准计划】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于每年第四季度,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议项目,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研究论证,拟订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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