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芜湖总规文本A4

芜湖总规文本A4

芜湖总规文本A4
芜湖总规文本A4

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2008年以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芜湖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在指导芜湖市建设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芜湖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为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的重大机遇,迫切需要为城市未来的长远发展确定新的目标,开拓新的空间,提供新的支撑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打造三个强省(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要求,特编制《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第2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和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的重大机遇,实施创新驱动、产业强市、统筹城乡、开放合作、和谐发展五大战略,不断推动产业高端化、城市现代化、环境生态化,全面推进跨江联动、拥江发展,着力建设长江流域最具创新能力的经济文化强市、最为优美和谐的生态园林城市。

第3条规划原则

1、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

2、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

3、坚持土地集约节约化利用的原则;

4、坚持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三大效益统筹兼顾的原则;

5、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4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

4、《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5、《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6、《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

7、《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2010~2015年)》;

8、《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9、国家和省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第5条规划期限

近期到2015年,中期到2020年,远期到2030年;远景展望到X年。

第6条规划层次

1、市域

即芜湖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和南陵县,总面积约5988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

芜湖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及无为县二坝镇、汤沟镇和白茆镇辖区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413.37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

芜湖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及无为县二坝镇和汤沟镇辖区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290.37平方公里。

第7条强制性内容

文本加下划线部分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强制性内容。

第8条批准与实施

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是芜湖市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是市、县、镇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重点区域空间管制和区域重大项目选址,应当遵守本规划。

本规划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芜湖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一章城市性质与发展规模

第一节城市性质

第9条城市性质

国家创新型城市、长江流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滨江大城市、安徽省双核城市之一。

第10条城市主要职能

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交通枢纽、现代物流中心和文化科教旅游中心。

第二节发展目标

第11条发展目标

按照国家、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总体部署,努力增强省域核心城市综合辐射带动能力,将芜湖建设成为长江流域最具创新能力的经济文化强市、最为优美和谐的生态园林城市。

第12条发展指标

包括涉及经济、社会人文、资源、环境四个方面,共26项量化指标。(详见附表1)第13条发展战略

1、产业创新升级战略

重点提升自主创新和区域型服务功能。将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作为首位产业予以重点培育,努力构建具有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2、城市空间重构战略

积极构建宁合芜城市群,加快推进芜马同城化建设。坚持“三个集中”、“两个延伸”、

“六个一体化”,着力打造生态城市,建设美好乡村。中心城区坚持组团发展与产城融合理念,跨江联动,实现两岸共同繁荣。

3、生态环境优化战略

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建设拥江魅力都市。传承历史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才支撑战略,推动文化产业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着力打造“皖江明珠、创新之城”。

第三节城市规模

第14条城镇化战略

坚持外延拓展和内涵提升并重的方针,优化空间布局,形成“集聚型城镇空间和开敞型生态空间”的空间利用格局;完善城市功能,有序吸引人口向主城、副城和新市镇集聚;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向乡村地区辐射,形成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第15条国家特别政策地区

指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其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均不纳入芜湖市域和中心城区统计范围之内,具体要求遵照《芜马城市组群城镇体系规划》。

第16条人口规模

1、市域近期(2015年)为457万人,中期(2020年)为484万人,远期(2030年)为530万人。

2、中心城区远期(2030年)城市人口为280万人。

第17条城镇化目标

近期(2015年)市域城镇人口30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6.7%;中期(2020年)市域城镇人口35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3.3%;远期(2030年)市域城镇人口435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约82%。

第18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310.0平方公里,其中含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用地30.0平方公里。

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市域城乡体系

第19条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市域构建“两带两轴”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两带”为北沿江城镇发展带和南沿江城镇发展带。“两轴”为合芜宣城镇发展主轴和滁黄城镇发展次轴。

第20条城乡等级结构

规划形成四级城乡等级结构体系(详见附表2)。

一级:芜湖主城,即中心城区。

二级:无城、湾沚、繁阳和籍山四个副城,为市属四个县城。

三级:高沟、襄安、石涧、荻港、六郎、许镇、弋江七个新市镇,另有牛埠、开城、蜀山、严桥、白茆、平铺、陶辛、红杨、三里、何湾、沈巷十一个中心镇。

四级:若干个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

第21条城乡职能与规模

1、主城是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交通枢纽、现代物流中心和文化旅游中心,长江流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滨江大城市。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280万。

2、副城是各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产城融合的市域副城,2030年城镇总人口合计达118万。

无城: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市域西部综合型滨水园林城市,2030年城镇人口约26~40万。

湾沚:皖江城市群机械制造和加工业基地,市域东南部综合型滨水园林城市,2030年城镇人口约27~33万。

繁阳: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市域西南部综合型山水宜居城市,2030年城镇人口约24~30万。

籍山: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市域南部综合型生态宜居城市,2030年城镇人口约23~33万。

3、新市镇和中心镇是县域非农产业和城镇人口的重要集聚地,是带动广大乡村地区发展的服务基地。2030年城镇总人口约36.6万。

高沟新市镇:以电线电缆和智能电网设备产业为主导,2030年城镇人口约6.0万。

襄安新市镇:工贸并举的无为县域西部区域中心城镇,2030年城镇人口约3.0万。

石涧新市镇: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无为县域北部中心城镇,2030年城镇人口约 3.0万。

荻港新市镇:集新材料产业和现代物流业为一体的长江沿岸港口型城镇,2030年城镇人口约2.5万。

六郎新市镇:集生态农业、观光旅游、商贸休闲为一体的江南特色城镇,2030年城镇人口约3.0万。

许镇新市镇:以现代科技农业为主导的城乡统筹示范区,南陵县域副中心,2030年城镇人口约5.0万。

弋江新市镇:工贸并举的历史文化旅游特色城镇,2030年城镇人口约3.0万。

其它各中心镇要加强生活居住区建设,强化综合服务功能,限制发展工业集中区。

4、2030年芜湖市域农村总人口约95.4万人。

第二节空间管制规划

第22条规划原则

1、坚持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制度保障优先的原则,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

2、坚持控制和强制并用的原则,优化生态环境,以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对土地利用进行综合控制和引导。

3、坚持合理保护和适度开发的原则,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全面可持续发展。

第23条管制内容

强化对土地资源、水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控制,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市域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3个大区和15个亚区的控制范围,并提出相应的管制要求(详见附表3)。

第24条基本农田保护区

1、管制范围

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由国土部门会同农业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

2、管制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保护,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批准,并补划等同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第25条基础设施防护区

1、管制内容

基础设施防护区包括水利、铁路、公路、航道等交通设施和各种市政工程设施的防护用地。

2、管制要求

基础设施防护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除适当兼容小型配套设施用地之外,禁止擅自改变用地用途,保障各项基础设施的有效运行。

第26条林地保护区

1、管制内容

林地保护区包括市林业部门组织县(区)林业部门根据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所确定的林地,并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2、管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经批准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依法进行保护,实行用途管制,分级保护和差别管理,确保林地保有量和位置相对稳定。

第三节空间利用规划

第27条空间发展目标

着力构建“多中心、组团式、拥江发展”的空间发展格局,实现产业合理分工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建设长江流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滨江大城市。

第28条市域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分布

市域形成“主城—副城—新市镇和中心镇”的城镇空间布局体系。规划市域城乡建设用地

和城镇建设用地(详见附表4、附表5)。

第29条重点功能区空间利用引导

1、主城(中心城区)

形成“江南城区、龙湖新城和江北新城”三大主城区,江南城区重点为优化与提升;龙湖新城重点为沿江开发和内陆腹地延伸;江北新城积极加强与省江北产业集中区融合相向发展。

2、副城

无城副城发展方向主要向南、向东;湾沚副城发展方向主要向南、向北;繁阳副城重点向东、向西南发展;籍山副城重点向西、向南发展。

第四节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第30条产业体系构建

坚持“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努力构建具有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445”现代产业体系:壮大汽车及零部件、新型材料、电子电器、电线电缆四大支柱产业,加快培育高端装备、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和新材料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发展金融、现代物流、服务外包、文化创意和旅游五大服务业。

大力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努力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区域贸易物流中心和区域文化科教旅游中心”。

第31条首位产业培育

根据“首位产业、首位扶持”的要求,到2015年,力争将汽车及装备制造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销售收入达5000亿元级的大产业。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基础装备及关键基础件、农业装备、物流设备及工程机械、节能环保装备、航空修理及配套设备、造船及船舶配套设备八大产业集群。

第32条产业空间布局原则

形成“点、轴、片”的产业布局模式:现代服务业重点布局于主城与副城;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布局于生态环境优良的科技新城与新市镇;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先进制造业依托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布局;现代农业和休闲旅游服务产业的发展主要依托市域绿色开敞空间。

第33条产业统筹布局规划

形成“一主四副、两区四带”的产业布局结构。

“一主”指主城现代服务集聚核;

“四副”指四个副城现代服务集聚区;

“两区”为西部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示范区、南部都市型现代农业和生态旅游示范区。重点发展科技型农业及生态休闲旅游;

“四带”指四条由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构成的产业带。东部产业带以汽车及高端装备、光电光伏、生物和智能家电为主导产业,以芜湖经开区、鸠江经开区、新芜经开区为主要载体;北沿江产业带以电线电缆、高端装备和物流产业为主导产业,以省江北产业集中区、无为经开区和高沟经开区为发展载体;南沿江产业带以高端装备和新材料为主导产业,以芜湖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含芜湖长江大桥综合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和繁昌经开区)和孙村经

开区为发展主体;中部产业培育带大力发展装备制造、电线电缆、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和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形成纵贯长江南北的产业集聚带,主要包括无为高新开发区、无为经开区白茆园区、芜湖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和南陵经开区。

第34条工业产业空间布局

加大开发园区的整合力度,引导新增工业向重要开发区集中,促进工业产业集群发展,提高用地产出效率。

1、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

由外延式扩张发展转向内涵式提升发展模式,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将开发区建设成为全国自主品牌汽车基地,中国光谷,融生产、生活和生态于一体的现代产业新城。

2、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

以建设国家创新型生态特色园区为目标,加快创业孵化体系建设,搭建产业创新发展平台,重点发展信息技术外包功能,着力打造成创新能力突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芜湖市科技产业新城。

3、芜湖长江大桥综合开发区

依托芜湖长江二桥,充分发挥长江临港岸线资源优势,高起点承接沿海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加快集聚国内外码头、施工机械等工程机械领域的龙头企业,重点发展临港工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港口物流基地。

4、三山经济开发区

充分发挥长江临港岸线资源优势,加快临港产业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延伸,积极拓展集装箱卡车、商用车、重型卡车等特种车辆整车及零部件生产,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临港型制造业基地。

5、繁昌经济开发区

以装备制造、新材料和医药食品为主导产业,与芜湖长江大桥综合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均为芜湖市产业集中示范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统筹整合区域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6、鸠江经济开发区

优化提升汽车及零部件、电子电器、金属材料加工、医药化工四大支柱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电子信息三大战略新兴产业;加速发展文化创意、现代物流、休闲旅游三大重点现代服务业。

7、新芜经济开发区

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各类机床做精,汽车零部件做全,成套设备做强,电子电器基础件做大,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华东乃至全国一流的特色装备制造业基地。

8、南陵经济开发区

重点打造高端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两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做强特种车和专用车制造业,力争成为全国知名的特种车和专用车生产基地。

9、孙村经济开发区

注重自主品牌的创造,重点发展轻纺服装、装备制造、新材料三大支柱产业,并加快荻港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建设。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应引导孙村、荻港一体化发展,全力改善园区生活环境。

10、无为经济开发区

为满足主城跨江发展要求,无为经济开发区迁址新建。开发区新区应兼顾无为县域南部和中部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发展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

11、高沟经济开发区

以电线电缆、智能电网为主导产业,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高科技产业新城。远景高沟经济开发区与无为经济开发区融合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12、许镇经济开发区

位于市域南部生态区,是芜湖南部水网密布和生态保育的重要生态空间,应着力打造以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为主导的城乡统筹试验区。

13、无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充分利用无为县域北部低岗丘陵,按照省级开发区标准建设无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提升无为县域北部区域经济。

第35条服务业空间布局

规划重点发展金融服务、文化创意、商务会展、信息科技、服务外包、商贸物流、专业大市场和旅游等产业。

1、金融服务业

以江北金融商务中心、城东商务金融中心和北京路金融一条街为依托,共同将芜湖打造成为区域性金融商务中心。壮大金融服务机构、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引导金融企业集聚。

2、文化创意产业

围绕芜湖文化科技产业示范区和鸠江国家动漫产业基地的建设,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加以培育,重点发展数字动漫、创意设计、演艺演出、影视传媒和文化旅游五大主导产业,把芜湖打造成中部地区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3、商务会展业

以芜湖国际展览中心为主体,形成综合性的会展服务基地。加强与国际会展机构的合作,培育专业会展企业,积极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品牌展览会,积极创办高起点、高规格的品牌会展。

4、信息科技产业

依托芜湖高等院校和科技人力资源,形成研发设计服务特色产业基地和服务大皖南的区域性文化教育科研中心。

5、服务外包业

建设高新区服务外包集聚区。依托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积极培育软件服务、生物医药研发服务、科技博览和教育培训等高技术服务业,推动创新型服务外包产业集聚。

建设凤鸣湖服务外包集聚区。依托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离岸外包、近岸外包和境内外包,发展供应链管理服务。

6、商贸物流业

重点建设芜湖港物流园、梦湖物流园、三山物流园和江北现代物流园四大物流园区。

7、专业大市场

重点集聚建设弋江路专业市场区、梦湖生产资料专业市场区和长江市场园。另可结合物流仓储用地布局安排专业大市场。

8、旅游业

以中心城区为核心,沿长江、青弋江为旅游发展带,无为县、芜湖县-南陵县、繁昌县-南陵县为“西、中、南”旅游片,构建“一核两带三片”的旅游产业空间格局。

第36条农业空间布局

1、科技型农业示范区

建设以国家级大浦农业科技示范区为代表的近郊型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区,坚持农业与旅游业一体化发展,全面转变发展方式,整体提升发展水平。

2、平原圩区优质稻米产业

以南陵县、芜湖县平原圩区和无为的牛埠、鹤毛、洪巷等乡镇为重点,加快建设袁隆平超级稻种植基地和万亩优质水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高起点建设“芜湖米市”。

3、经济作物和特色林果产业

在沿江高沙土和岗丘地区,大力发展传统优势经济作物和特色经济果林。

4、城郊绿色蔬菜与食用菌产业

发展沿江水生蔬菜、打造一批瓜果蔬菜和食用菌生产专业镇和专业村。建设10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和20万亩标准化商品蔬菜基地。

5、特种水产产业

重点支持无为县、芜湖县、南陵县省级水产大县建设,建设一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打造芜湖市现代渔业养殖示范区和区域性水产品交易市场。

6、生态畜禽产业

重点发展四县优质猪养殖基地、良种鸡生态养殖基地、优质水禽养殖基地,做好芜湖市屠宰批发市场的外迁选址和规划,形成区域性屠宰交易中心。

7、高档苗木花卉产业

重点建设优质苗木花卉标准化生产基地和花卉苗木交易中心。

第五节城乡统筹与新农村建设

第37条发展战略

1、推进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坚持“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的原则,完善城镇功能,加快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城乡产业布局。

2、推进城乡空间发展一体化。构筑层次清晰、功能明确、布局合理、发展联动、设施共享的城乡空间发展形态。

3、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和就业一体化。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建立城乡平等、统一的劳动就业管理体制,让农村劳动力平等地参与就业竞争。

4、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加快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农村公路网络化和城乡公交网络化;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公共设施的城乡对接和共享,建立城乡一体化水资源管理体系。

5、推进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一体化。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建立有效的农民健康保障制度和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监督体系;加快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推进城市先进文化向农村的辐射。

6、推进城乡生态建设一体化。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建立城乡一体的污染防治监控管理体系和垃圾处理系统,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等资源管制力度,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第38条村庄发展模式

1、改造提升型村庄

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对外交通条件,已有一定的建设规模和基础设施配套,周边用地能满足改扩建需求的村庄。规划在原有规模基础上进行改扩建,逐步完善基础设施,美化村庄环境,引导周边散落的居民点向村庄集中,有序推进改造提升。

2、拆迁新建型村庄

因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整治项目、采煤塌陷区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等)和村庄安全需要,必须进行整体拆迁的村庄。新建村庄应做到选址安全、布局合理,并按新型社区标准进行建设。其中,被纳入城镇建设用地内的村庄,应按城镇标准建设新社区。

3、旧村整治型村庄

配套设施不完善但近期需要保留的村庄,有步骤地开展危旧房改造,改善村庄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

4、特色保护型村庄

具有特殊人文景观(古村落、古建筑、古民居)和自然景观等,需要保护的村庄。规划在保持村庄基础格局、布局形态、建筑风貌的前提下,对现有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和改造,美化村庄环境。

第39条村庄建设要求

1、公共服务

中心村配套“11+4”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11项公共服务包括小学、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站、图书室、乡村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所、农资店、便民超市、农贸市场、公共服务中心(村“两委”及科技、就业、警务等便民服务场所)。4项基础设施即公交站、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公厕。

自然村配置“2+1”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2项公共服务包括健身活动场地、便民超市,1项基础设施即垃圾收集点。

村内服务设施应尽量布置在村庄几何中心附近,方便居民使用。兼有对外服务功能的设施,宜布置在交通便利的路旁或村口。

2、产业发展

以自然资源为基础,保障和依托传统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畜牧水产养殖、观光休闲、乡村物流等产业。

第三章中心城区规划

第一节空间增长边界

第40条中心城区范围

东、西北、北到芜湖市域界线,东南、南到芜湖市区行政界线,西南到汤沟镇行政区界线,总用地面积约1290.37平方公里。

第41条空间增长边界

城市空间增长边界为:东侧和北侧为芜湖市域界线;南侧为市区界线;西南侧为长江、长垄山和浮山山体界线;西侧为北沿江高速及汤沟镇域西边界,边界内控制用地面积约1179.64平方公里。

第二节空间结构与发展引导

第42条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规划为:“龙湖为心、两江三城”。

“龙湖为心”:以龙湖生态环境敏感区为自然本底,构筑城市生态绿核,并作为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储备区域;

“两江三城”:以长江、青弋江-漳河为轴线,形成“江南城区、龙湖新城和江北新城”三大主城区,跨江联动、拥江发展,实现两岸共同繁荣。

第43条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

1、人口规模

203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292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80万人(不含省江北产业集中区),沈巷镇城镇人口1万人,农村人口11万人。

2、建设用地规模

2030年芜湖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16.6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10平方公里,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6.6平方公里。

第44条江南城区发展引导

1、发展目标

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和文化科教旅游中心。

2、发展指引

(1)组团划分

划分为城北产业组团、江南中心组团、科教产业组团和城东产业组团。

(2)建设原则

严格保护生态绿楔和自然水体,保持组团式发展格局;强化江南城区与龙湖新城、江北新

城、马鞍山市等周围地区的联系和分工协作;有效控制重大基础设施通道,加强江南城区与龙湖新城及江北新城的快速交通联系。

(3)用地规模与建设范围

2030年江南城区城市人口规模21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15平方公里。

建设范围:东临青山河、青弋江一线,西至长江、漳河一线,南、北至芜湖市区边界。

第45条江北新城发展引导

1、发展目标

中部地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智产业高地,产城融合的生态宜居新城。

2、发展指引

(1)建设原则

按照产城融合理念,功能布局轴向延展,有序推进。加强与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的分工与协作,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2)用地规模与建设范围(不含省江北产业集中区)

2030年江北新城城市人口规模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平方公里,另有未计入城市建设用地内的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用地15平方公里。

建设范围:东侧、南侧濒临长江,北至芜湖市界,西到城市西侧增长边界。

第46条龙湖新城发展引导

1、发展目标

中部地区重要的临港装备制造业基地,综合型滨江新城。

2、发展指引

(1)组团划分

龙湖新城控制为两大组团:临港产业组团和龙湖中心组团。

(2)建设原则

重点保护龙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加强基础设施的共享和衔接,优化龙湖新城与江南城区及繁昌副城的快速交通联系,有效控制重大基础设施通道。

(3)用地规模与建设范围

2030年龙湖新城城市人口规模4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45平方公里,另有未计入城市建设用地内的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用地15平方公里。

建设范围:东起漳河,西至芜湖市区界线,南临峨桥,北至长江。

第47条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发展引导

1、建设规模

规划期内农村人口11万人,其中峨桥1.5万人,方村1.5万人,沈巷3万人,汤沟和二坝合计5万人。

2、建设标准

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引导按照城市居住小区的方式进行规划建设,建设要求容积率不小于1.2,绿地率大于35%,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小于60M2/人,总用地规模为660公顷。

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

第48条建设用地构成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10平方公里。其中:居住用地约占26.1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占7.3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约占8.01%,工业用地约占26.74%,物流仓储用地约占4.20%,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约占12.21%,公用设施用地约占1.73%,绿地与广场用地约占13.59%(详见附表6-1、6-2)。

第49条居住用地

引导城市人口合理分布,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供应,适度控制江南城区新增居住用地,积极培育和提升龙湖新城、江北新城的居住承载功能。新区开发应以建设现代化居住小区和居住区为目标。旧城区通过综合整治,逐步改善居住环境。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81.17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6.17%,城市人均居住用地为28.97平方米。

第50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加快培育龙湖新城和江北新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功能,提升江南城区的综合服务能力。大幅增加教育科研用地,积极完善医疗卫生、文化设施等公共服务用地,前瞻性预留可承载区域公共服务功能的用地。规划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22.79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35%,城市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8.14平方米。

第51条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积极建设区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中央商务区,加快提升市级商业中心,重点完善各产城组团内的商业服务业设施配套建设。规划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24.84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01%,城市人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8.87平方米。

第52条工业用地

江南城区适度保留洁净工业用地,加快污染企业转型速度;龙湖新城以芜湖集中示范园区为载体,加快临港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江北新城严格控制华谊化工等项目用地扩大并逐步引导退二进三。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82.89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6.74%,城市人均工业用地为29.60平方米。

第53条物流仓储用地

充分利用城市综合交通优势条件,重点布局临港、临铁路场站和高速出入口的物流仓储用地。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13.02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20%,城市人均物流仓储用地为4.65平方米。

第54条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加快江南城区与龙湖新城、江北新城之间通道和新城内部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江南城区主次干道通行条件,加密支路网,加快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和停车设施建设。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37.86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21%,城市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为13.52平方米。

第55条公用设施用地

积极预留和严格控制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 5.38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3%,城市人均公用设施用地为1.92平方米。

第56条绿地与广场用地

加快城市组团隔离绿地、江南城区、龙湖新城和江北新城内部的公园绿地建设。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42.11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59%,城市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为15.04平方米,其中人均公园绿地12.72平方米。

第57条用地兼容性要求

1、总体规划中居住、公共设施、商业用地,可在规划管理单元控规编制过程中,做出适当的用地兼容性安排,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涉及公共利益、保障城市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用地应严格控制,保障其必需的用地规模,不得占用或随意变更;在可兼容范围内,按公益性优先的原则进行兼容。

(2)不影响规划管理单元的主导属性,并保持合理的用地结构。

(3)提倡适度的混合用地,保持规划管理单元内合理的就业与居住关系。

(4)满足相邻关系的要求,不得影响地块周边环境质量和整体景观形象。

2、工业区可根据产城融合的发展趋势,将部分工业和仓储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居住用地;总体规划中安排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居住、绿化用地,不得调整为一般性工业用地。

第四节发展单元划分与控制

第58条发展单元划分原则

1、无缝全覆盖原则;

2、保持主导功能独立性原则;

3、合理划分原则;

4、用地规模相对合理原则。

第59条发展单元划分范围

中心城区按三个层次划分发展单元。

1、大区划分:与城市空间结构保持一致,规划将中心城区划分成三大部分:江南城区、龙湖新城和江北新城。

2、中区划分:根据三大主城区的功能组团,划分若干中区。

3、发展单元划分:以划分的中区为基础,根据发展单元划分原则,将各中区再划分成若干个发展单元。

第60条发展单元编码

1、大区编号为2位拼音字母,分别为:(1)江南城区:JN;(2)龙湖新城:LH;(3)江北新城:JB。

2、中区编号为4位拼音字母,分别为:(1)江南城区江南中心组团:JN—ZX,江南城区城北产业组团:JN—CB,江南城区城东产业组团: JN—CD,江南城区科教产业组团:JN—KJ;(2)龙湖新城龙湖中心组团:LH—ZX,龙湖新城临港产业组团:LH—LG。(3)江北新城江北中心组团:JB—ZX。

3、发展单元编号:由4位拼音字母和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JN—ZX01,表示江南城

区江南中心组团(JN—ZX)1号发展单元。

第61条发展单元划分与控制

1、江南城区(JN)

江南城区共划分成14个发展单元,各发展单元的范围界定、主导功能、城市居住人口规模控制等见附表7-1。

2、龙湖新城(LH)

龙湖新城共划分成4个发展单元,具体控制内容详见附表7-2。

3、江北新城(JB)(不含省江北产业集中区)

江北新城中心组团共划分成3个发展单元,具体控制内容详见附表7-3。

第五节空间管制规划

第62条“四区”控制

中心城区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的范围,进行分类控制与建设引导。

1、禁建区

(1)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区域:蓝线控制区、水源地保护区、行洪区、各类生态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各级文物古迹保护区、重大基础设施通道地区、防洪大堤外侧用地及大堤内侧防护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

(2)管制要求:原则上禁止任何建设活动,不同区域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保护、规范管理。

2、限建区

(1)主要有以下几类区域:生态旅游区和主要生态景观带、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外围协调区、特殊设施要求限制建设高度的区域和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储备空间。

(2)管制要求:应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格限制,科学合理地引导开发建设行为,确有必要开发建设的项目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

3、适建区

(1)指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尚未开发建设且适宜进行集中建设的地区。

(2)管制要求:该区域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遵循科学规划,依法建设,集约利用和开发城乡建设用地。

4、已建区

(1)指以规划基准年之前已经进行建设开发的各类用地。

(2)管制要求:加强用地功能的优化调整,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土地单位产出效益和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

第63条“四线”控制

1、“绿线”管制

(1)绿线管制范围

包括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

(2)绿线管制要求

①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②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③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⑤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2、“蓝线”管制

(1)蓝线管制范围

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沟渠水域蓝线的划定:沟渠规划控制线的划定为干渠背水坡坡脚外不小于10米,支渠背水坡坡脚外不小于5米。

湖塘(湿地)水域蓝线的划定:湖塘(湿地)规划控制线按湖塘大小,设定在湖塘口边缘线外规定位置。其中:对百亩以上湖塘,有堤防的设在背水侧堤脚外5-20米,无堤防的设在湖塘口线外不小于10米。

(2)蓝线管制要求

①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②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③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3、“黄线”管制

(1)黄线管制范围

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取水工程设施、城市给水设施、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供燃气设施、城市供热设施、城市供电设施、城市通信设施、城市消防设施、防洪设施、城市抗震防灾设施和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

(2)黄线管制要求

①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②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③因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办理相关手续。

④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⑤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黄线内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紫线”管制

(1)紫线管制范围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2)紫线管制要求

①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②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确定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先由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保护规划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公示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③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或者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修缮和维修以及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六节住房建设规划

第64条发展目标

加快住房尤其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形成完善的住房供应体系和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总体目标,到203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0平方米左右。

第65条总量控制

到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为280万人,居住用地面积为8112公顷(含中小学用地),规划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28.97平方米(含中小学用地)。

到2030年,中心城区新增住宅建筑面积7724.4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新增住宅建筑面积2351.2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新增用地面积约需13.1平方公里。

第66条保障性住房

对“双困家庭”的人口、城市建设拆迁安置人口、棚户区改造人口、产业发展吸引的未来新就业人口等人群予以住房保障。保障性住房优先在规划居住用地内安排,保证设施配套完善,邻近就业岗位。

第67条社区服务和活动用房

按照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统一标识的要求,推进养老服务、教育、警务、卫生、文体等社区用房建设,城乡社区的服务活动用房建筑面积达到每百户20~30平方米标准。到2030年,中心城区统筹建成20~30个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多功能、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

第七节城市特色塑造

第68条总体目标

完善城市空间景观体系,营造独具特色的城市风貌,把芜湖建设成为长江流域最为优美和谐的生态园林城市。

第69条城市特色

1、景观特色:江河交汇、山水同城。

2、文化特色:皖江明珠、创新之城。

3、空间特色:龙湖为心、两江三城。

第70条景观系统控制

1、重要滨水景观节点和廊道控制

(1)重点保护“一湖两江”城市生态本底

“一湖”:即龙湖,环龙湖地区为城市生态绿心;

“两江”:即长江、青弋江—漳河,为城市重要的生态廊道。

(2)建设多条滨水生态廊道

控制沿裕溪河、芜申运河、荆山河、扁担河生态廊道,优化城市空间格局。

2、重要对外交通节点景观控制

将沪渝高速南入口、沪渝高速北入口、芜湖客运站、芜湖客运西站、芜湖客运南站等作为重要对外交通节点进行景观控制。

3、城市重要干道沿线

重点加强对长江路、弋江路、中江大道、徽州路、赤铸山路、北京路、九华山路等重要干道的景观风貌控制。

4、保护城市历史风貌

加强城市历史遗存和重要历史地段的保护,整体保护好历史街区和重要山水环境,塑造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具体景观和特色塑造要求见第十一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八节地下空间利用

第71条规划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城市土地价值,积极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以地下开发利用为核心,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规模化、综合化发展。

第72条空间结构

结合城市公共活动中心,以轨道交通站点和地下商业街为核心,串联单体建筑地下空间,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地下空间网络。

第73条布局引导

按照重点发展区、一般发展区和控制发展区实施分区引导。重点发展区为城市各级公共中心、大型交通枢纽站点周边地区。控制发展区主要包括地下文物埋藏区以及地质水文条件差、开发难度大的地区。一般发展区是重点发展区、控制发展区以外的地区,以浅层开发为主。

第九节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第74条强度管制区划定思路

合理控制老城区高层建筑和开发强度,有效控制近山、近江、近湖地区建设高度,促进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有机协调;城市中心、交通枢纽地区鼓励适度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塑造城市形象。

第75条强度分区

1、高强度区

主要是城市中心区和大型客运交通枢纽地区,鼓励高强度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土地区位价值,全力打造城市新地标。

2、中高强度区

组团中心、一般客运交通枢纽地区,应适度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展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与环境品质。

3、中强度区

除高强度、中高强度、低强度、老城特别控制区以外的城市一般开发地区。其开发强度介于低强度建设区和中高强度建设区之间。

4、低强度区

主要包括重要山体、水体和重要生态廊道周边地区,强调低强度开发以保持良好的城市景观与山水格局。

5、古城特别控制区

依据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特殊控制要求,满足古城整体风貌保护的要求,具体控制要求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为准。

第四章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节目标与战略

第76条发展目标

以建设安徽省域核心城市为目标,积极打造“全国重要综合交通枢纽”,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轨道交通、高等级航道、民用航空为主干,构建枢纽型、网络型、协调型、环保型综合交通体系。

第77条发展战略

1、区域交通一体化战略

构建完善的对外综合运输体系及内外交通衔接体系,融入国家区域交通网络,实现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

2、综合交通一体化战略

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和配合,根据“客运高速化、货运物流化”的发展要求,重点打

造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高等级航道为主的对外快速客货运通道,建设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3、城乡交通一体化战略

大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形成多层次、网络化、覆盖全市域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

4、绿色交通发展战略

大力倡导低碳交通和绿色交通理念,着力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的结构调整,建设便捷、安全、高效、可供选择的节能环保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5、跨江联动发展战略

统筹规划长江岸线资源和港口布局,调整优化港口结构,把芜湖打造成长江航运枢纽。大力建设过江通道,促进两岸联动发展。

6、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架,以常规公交、出租车多种方式相互补充、良好衔接的多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

第二节区域与对外交通

第78条规划目标

以国家及区域交通发展构架为基础,加快综合客货运输枢纽体系及集疏运系统建设,强化多方式联运和集约化运输,形成区域综合运输枢纽;积极构建以芜湖为中心、半小时内辐射芜马都市圈、1小时内沟通合肥和南京、2小时内通达上海和杭州等重要城市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79条铁路交通

以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建设为重点,形成由“四客五普九线、一主六副客运站、两专两主四副货场、一主一辅编组站”共同构成的区域铁路枢纽格局。

科学有序地推进国家规划客运专线和城际铁路建设,改造提升现有普通铁路网。积极建设宁安城际铁路、京福客运专线、商(丘)合(肥)杭(州)、皖赣客运专线等快速客运铁路;大力建设以货运为主的庐(江)铜(陵)普通铁路和铜南宣铁路;重点实施宁芜铜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皖赣铁路扩能改造、合肥—杭州铁路电气化改造;努力实现县县通铁路的规划目标。积极规划建设奇瑞、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等铁路专用支线,预留北沿江铁路通道。

第80条公路交通

以高速公路和主干公路网(含国省干线)建设为重点,形成由七条对外高速公路网、“六横五纵”主干公路网(一级公路)共同构成市域高快公路交通体系;同时完善县乡公路建设,全面实现县乡公路等级化。

1、高速公路

大力构建对外高速公路通道,积极构筑高速公路主骨架和高速联接线,联网成环,形成由七条高速公路组成的纵横交错的高速路网体系。其中,平行于长江两条、横跨长江三条、放射型一条和高速联接线一条。

(1)平行于长江的两条高速为:宁芜高速(G4211)--沪渝高速(G50)(芜湖东—铜陵

广州白云山风景区旅游规划文本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 Comprehensive Plan for Baiyunshan Scenic Area, Guangzhou 文本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 目录 文本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景区范围、定位与发展目标……………………………………2 第三章规划分区、结构和布局…………………………………………2 第四章游人容量及生态原则…………………………………………3 第五章核心保护区保护规划…………………………………………4 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7 第七章典型景观规划…………………………………………………8 第八章风景游赏规划…………………………………………………10 第九章游览设施规划…………………………………………………17 第十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18 第十一章道路交通规划………………………………………………19 第十二章市政设施规划………………………………………………21 第十三章消防规划……………………………………………………21 第十四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21 第十五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21 第十六章分期发展规划………………………………………………22 第十七章外围保护地带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31 第十八章环境影响

评价......................................................23 第十九章附则 (24) I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Guangzhou Urban Planning & Design Survey Research Institute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 Comprehensive Plan for Baiyunshan Scenic Area, Guangzhou 文本 附图 核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图 规划设计总图 风景游赏规划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发挥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功能和作用,有效地保护、合理地开发利用与科学地经营管理风景区,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文本适用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各地块及各类用地的保护、土地利用、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文本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图纸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第四条本文本涉及指标及其定量数据,是结合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特点而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第五条规划年限为近期,2009,2015年,远期,2016,2025年,并考虑2025年以后的远景发展。 第二章景区范围、定位与发展目标 第六条风景区规划范围面积为21.80平方公里。 第七条风景区定位

乡镇总体规划文本(新2012)

浏阳市xx镇总体规划(20xx—2020年)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以及 其它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划。 第-2-条镇头镇城镇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行为和土地开发,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对违反 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3-条本规划所称镇头镇、镇头镇域是指镇头镇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158平方公里;本规划所称镇头镇规划区是指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划 定的城镇规划区;本规划所称的镇头镇区是指镇头镇城镇规划区内的 城镇建成区。 第-4-条本规划期限为:近期2010年; 远期2020年。 第-5-条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件和图纸组成,规划文件包括文本和附件组成,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如有不符,应以规划文本为准。第-6-条本规划经镇头镇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主席团审查同意后,报浏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本规划实施过程中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时,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有关程序进行。 第二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7-条本次村镇体系规划范围包括镇头镇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共4个社区、9个村,村镇体系规划对镇域各项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第-8-条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原则 1、实行城镇带动发展战略,坚持小城镇建设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协调发展,加速解决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以产业化促进城镇化,以城镇化带动产业化。 2.坚持“基础设施先行”,规划充分体现重大基础设施对镇域经济的影响,使镇域各项重大设施布局能符合县、市未来发展的需要。 3、实施“点”“轴”开发战略,镇域发展应突出“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积极开发沿S211以及长沙市花木产业带沿线,强化镇头镇中心城镇职能。 4、实施城乡协调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5.实施科教兴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和科技产业,保护好自然环境,加大文物保护的力度。 第-9-条城镇化水平预测 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鼓励剩余农业人口向城镇集中、建设向城镇规划区集中、企业向企业园区集中。近期城镇化水平提高到36%,远期城镇化水平达到60%。 第-10-条村镇体系的布局结构为“一心一轴三点”的村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指镇头中心城区。 “一轴”:指211省道。

镇总规文本

前言 “5.12”汶川大地震使中江县境内集镇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继光镇震感强烈,并造成全镇少量人员伤亡和部分建筑物、设施损毁,打破了城镇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抗震救灾的一系列指导精神,全力做好受灾地区城镇和乡村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是未来3年内的首要工作。 随着城乡统筹步伐的加快,小城镇的发展站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德阳市作为四川省三个统筹城乡配套改革试点市之一,试点所明确的政策、方针和措施,对区域内的城镇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历史机遇。 为抓住机遇,加快继光镇的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城镇用地布局,完善公共设施配套,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强化规划管理。受中江县规划与建设局委托,我公司承担了“中江县继光镇总体规划”编制任务。 规划项目组于2009年6月初进场,进行了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各类调研,与中江县规划与建设管理局、继光镇各部门领导、专家多次交换意见,并反复调整、修改,最终形成本次总规方案。主要成果如下:一、规划文字 1.中江县继光镇总体规划(2009—2030)文本。 2.中江县继光镇总体规划(2009—2030)说明书。 3.中江县继光镇总体规划(2009—2030)基础资料汇编。 二、规划图纸主要图纸: ●镇域综合现状图 ●镇域总体规划图 ●镇区综合现状图 ●用地布局规划图 ●近期建设规划图 ●道路工程规划图 ●管线综合工程规划图●防灾减灾规划图 其它相关分析图纸 ●区位分析图 ●旅游发展规划图 ●功能结构规划图 ●道路交通规划图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次规划是继光镇域范围内村庄和城镇建设规划的依据,对城镇建设具有法律性指导作用。 第二条:本文本与各级现行有效法规共同使用。 第三条:本规划内容包含镇域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两个层次,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规划图纸。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2、《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4、《四川省村镇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其《补充规定》; 5、《中江村镇体系规划》(2006-2020); 6、《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7、《中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规划:2009-2015年; 远期规划:2015-203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覆盖整个镇域范围,总面积5168ha。 第七条:继光镇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八条:本规划由中江县人民政府审批,中江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由继光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九条:规划目标 全面恢复继光镇城乡居民的生活生产,加强生态建设,建设宜居宜憩城镇;建立和谐的城乡关系,全面提升居民享受城市文明的水准,推动城镇化进程;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强化其区域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的地位;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把继光集镇建设成为有规模的工业基础、市场经济活跃、第三产业发达、生态符合规律、人文社会和谐的农业旅游型城镇,从而带动全镇乃至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三章镇域产业发展规划 第十条:第一产业主要发展高效农业和规模型农业,建设优质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 第十一条:第二产业主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适度发展其余加工业。 第十二条:第三产业大力发展文化休闲旅游、体验式乡村旅游及商品贸易。第十三条:布局结构:构建“一核、三轴、三区”总体格局。 “一核”:指继光城镇建设区,是全镇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是公共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区。 “三轴”:是指罗桂公路主要产业发展轴线,同时串联西部和南部两个经济区,同时规划提升兴旺——袁家桥——石马——高石——团碑一线

仙桃市张沟镇城镇总体规划文本

. 仙桃市张沟镇城镇总体规划(2009—2030年) 文本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仙桃市人民政府 仙桃市科学发展规划合作领导小组 张沟镇人民政府

仙桃市张沟镇城镇总体规划(2009—2030年)文本 目录 总则 (1) 第一章城镇性质、发展目标与规模 (2) 第二章镇域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3) 第三章镇区规划布局 (7) 第四章镇区用地布局 (8) 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 (10) 第六章绿地水系景观规划 (11) 第七章镇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2) 第八章防灾减灾规划 (13) 第九章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规划 (14) 第十章环境保护规划 (15) 第十一章近期建设规划 (16)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 (17) 附则 (18)

总则 一、编制背景 第一条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的设置是湖北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从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全省区域发展的高度出发,做出的战略决策。为了加快仙洪实验区发展,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提出“按照小城市建设规模,在试验区改造建设一批中心集镇”,并选择了仙桃张沟镇、洪湖峰口镇、监利白螺镇为中心镇建设试点镇。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在省建设厅的要求和指导下,制定了《仙桃市张沟镇城镇总体规划(2009—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第二条“十一五”期间,张沟镇的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张沟位于仙洪试验区的“门户”,将承担“先行先试”的发展责任;良好的区位和交通条件,特别是武汉至潜江的城际铁路即将建设,将使张沟成为承接和传递武汉经济向外辐射的重要节点区域;仙桃城区实施“南扩战略”,将使张沟融入城区实现“同城化”发展;以“养蟮”为主的特色农业和初具规模的工业、较好的新农村建设基础,将形成工农互动的发展局面,促进张沟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良好的内、外部条件,为张沟跨越式发展带来巨大机遇。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第三条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仙洪试验区建设的战略机遇,积极对接仙桃城区“南扩战略”,按照仙桃市委市政府建设“市域副中心”的总体要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提升特色农业,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建设江南水乡特色的宜居城镇和“荆楚明珠”。 第四条立足张沟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按照“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促进发展、生态优先、集约节约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本次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1)促进张沟镇与周边区域城镇和仙洪试验区的协调互动优势互补,建立区域基础设施共享共建机制,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2)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加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3)对接仙桃城区“南扩战略”,突出城镇建设重点和方向,实施“战略空间北移”,合理确定发展规模,优化空间布局,与仙桃城区无缝对接,实现“同城化”发展; (4)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按照“市域副中心”的标准培育小城市功能; (5)坚持“工业兴城”,积极承接城南工业园产业辐射,优化产业布局,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 (6)按照“现代化小城市”标准,完善道路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过境交通干扰和环卫、污水处理、燃气等设施不足的问题; (7)集约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彰显江南水乡的城镇特色,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三、规划依据、期限与规划区范围 第五条本次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黑龙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

黑龙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

黑龙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文本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二OO七年七月 项目名称:黑龙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委托单位: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承编单位: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等级:甲级 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编号:0 2 1 0 8 2 院长:樊晟 MBA、高工、注册规划师总工程师:毛刚博士、高工、注册规划师院规划成果专用章:

编制完成时间:2007年8月 编制单位: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刘先杰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注册规划师 主审总工:黄东仆副总风景师、所长、高级规划师 工程负责人:罗晖主任工程师、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 参加编制人员:钱洋主任工程师、高级规划师 王亚飞园林规划师 王荔晓工程师 黄鹤景观设计师 罗朝宽景观设计师 协编单位: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参加编制人员:杨勇眉山市政府副市长 钟建国眉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邹汝林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李学文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张乐勤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刘德怀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总工程师 陈瑞林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唐学刚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旅游建设局局长陈世良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旅游建设局副局长杨丽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工程师

前言 黑龙滩风景名胜区于1986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区,二十余年来,风景区生态环境得到较好的保护,在眉山市融入大成都经济圈的背景下,对黑龙滩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全面协调风景区与成都市、眉山市和黑龙滩镇的关系,满足新形势下风景区保护和发展的需要,必须编制黑龙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07年1月,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面向全国进行风景区总体规划商务招标,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中标取得黑龙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权,依据我院与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黑龙滩风景区管委签订的规划委托合同,规划组于2007年1月15日开始工作,2007年3月9日向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黑龙滩风景区管委汇报了规划纲要;2007年4月29日,向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黑龙滩风景区管委汇报了规划初步方案,按照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下发的规划纪要,修改完成了规划初步方案;7月10日,由眉山市政府邀请省内有关专家学者召开了方案咨询会,按照专家意见和建议,我院对规划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深化,经院总工办两次审查,形成评审方案,于7月30日通过四川省建设厅组织的评审,现按照四川省建设厅《议事纪要》第8期要求,修改完成正式成果,如下: 一、规划文件 《黑龙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文本》 附件一:《黑龙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说明书》 附件二:《黑龙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基础资料汇编》 附件三:《黑龙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专题研究》 二、规划图纸 (1)四川省域、成都市域区位关系图 (2)眉山市域、仁寿县域区位关系图 (3)镇域综合现状图1∶20000 (4)镇域统筹结构规划图1∶20000

白马镇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部分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泰州市白马镇的规划建设和组织管理,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 第2条本规划是原《泰州市白马镇总体规划》(2007-2020)的修编规划,是指导白马镇镇域和镇区各项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白马镇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3条本规划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若需调整、修订本规划,须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4条凡在本规划批准前编制的各项规划与本规划不一致的,均以本规划为准。因建设需要单独编制的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市政工程规划等,均应按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发展目标及指导思想 第5条总体目标 1、全镇社会文明和谐、科技文化发达、经济繁荣昌盛,各项社会业协调发展。 2、镇区建设成为市内领先的设施先进、功能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生态旅游型小城镇。 3、农村建设和改造全面完成,农业经济发达,农民生活富裕,安居乐业。 4、全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协调发展,环境污染得到根本治理,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环境质量优良。 第6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高起点制定白马镇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 2、按照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的总体要求,合理布置各类用地,使规划具有较强的超前性和适应性。 3、满足城市建设、镇区建设和村庄建设的发展需要,妥善处理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的关系,长远规划、逐步实施。 4、充分利用镇区的旅游资源和交通优势,打造国家级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基地。 5、重视基础设施规划和生态环境的建设,力求社会、经济和环境三大效益的和谐统一。 第7条规划重点 1、功能定位 坚持以促进社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整合城镇空间,合理配套白马镇的各项公用基础设施;明确镇区性质,完善镇区功能,适度扩大镇区规模。

(整理)临沂市滨河景区总体规划-文本.

临沂市滨河景区总体规划 文本 规划总论 (1) 第一章现状背景与资源 (2) 第二章旅游客源市场 (2) 第三章旅游发展战略 (3) 第四章旅游开发规划 (4) 第五章旅游分区开发 (4) 第七章滨水景观建设 (7) 第八章旅游活动策划 (8) 第九章旅游线路设计 (9) 第十章旅游商品规划 (10) 第十一章旅游市场营销 (10) 第十二章旅游基础设施 (11) 第十三章景区防洪规划 (12) 第十四章环境保护规划 (12) 第十五章景区组织管理 (13)

临沂市滨河景区总体规划文本 规划总论 一、规划背景 进入新世纪,临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大临沂、新临沂”的宏伟目标,成功争创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临沂市滨河景区依托城市建设,按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思路,通过几年的城市建设努力,发挥出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临沂市城市旅游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滨河景区先后被水利部评定为首批国家水利风景区,跻身于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行列,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滨河景区自建成以来,实行市场化运作,发展滨河旅游业,先后公开招标了19处服务经营网点,成功举办了沂河广场艺术节、龙舟对抗赛、沂河沙雕艺术节等一批文化产业项目,得到了广大市民的高度认可和社会各界的称赞。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滨河景区,突出特色,提升景区综合效益,2006年5月,滨河景区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编制旅游规划,经招标专家综合评定,北京创新旅游开发中心中标,《滨河景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展开。 二、规划范围 景区范围包括沂河左岸自分沂入沭水道205国道桥至汶泗公路汤头桥、右岸自刘家道口闸至白沙埠的前石梁头村北,祊河自入沂河口至临沂城北外环路。以上所属河段河道两岸堤防、道路及堤防内所有陆域、水域,滨河防洪工程建设的设施及橡胶坝,河道两岸堤防以外滨河防洪工程建设的部分;城市规划区内已列入滨河防洪工程规划的所属区域;沿河两岸堤防以外与管理范围相连接的区域200米范围,纳入滨河景区外围保护地带,总面积近6000公顷,水面3600公顷,蓄水量1亿立方米。 三、规划性质 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中的第1.0.3条的规定,“滨河景区”应该属于中型风景区。 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的要求,滨河景区规划应分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二个阶段进行。考虑滨河景区作为景观河道在临沂市城市旅游中的特殊地位及其作为行洪河道的重要作用,规划的内容和性质又远远超出了风景名胜区的简单概念。本次滨河景区旅游总体规划确定为旅游区总体规划。 四、规划分期 为使本规划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保持一定的弹性,将规划时段选定为2008—2020年,分为近、中、远三期,具体规划年限分期如下: 近期:2008-2010年 中期:2011-2015年 远期:2016-2020年五、规划依据 1. 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2. 国家规范、法规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0) 《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 《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03)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03)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2004)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2003)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2003) 3、地方法规及其他资料 《山东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04) 《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 《临沂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07) 《山东省临沂市城市防洪规划报告》(2003) 《临沂市滨河湿地生态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06) 《临沂市滨河景区百里健身长廊设计方案》(2007) 《临沂统计年鉴》(2007) 六、规划原则 1、充分考虑行洪安全 滨河景区区域的沂河河道与祊河河道均是行洪河道,在河道两岸以及滨水地带开发旅游,必须充分考虑行洪安全问题。在确保行洪安全的前提下,开发旅游。 2、与有关规划相协调 (1)与城市规划相协调 (2)与水利防洪规划相协调 (3)与全市旅游规划相协调 (4)与城市相关规划相协调 3、充分利用河流二滩地 积极消化利用河滩土地,立足内滩挖潜,建设休闲旅游设施,缓解紧张的城市休闲旅游用地。 4、打造滨水宜居环境 尊重自然环境及地方历史文化,坚持以人为本,创造独具特色、品质一流的人居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区旅游总体规划文本

项目名称: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委托单位:重庆市长寿湖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设计单位: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 设计编号:2005G025 协编单位:重庆市长寿湖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 院长:赵万民教授博士导师 审定:赵万民教授博士导师 总规划师:黄光宇教授博士导师注册规划师 审核:张九师总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朱大庸总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赵万民教授博士导师注册建筑师 规划设计:黄勇规划师城市规划博士生 毕文婷规划师城市规划硕士 姜涛规划师建筑学硕士 朱猛规划师城市规划硕士 戴彦规划师城市规划博士生 李卉规划师城市规划博士生 汪洋讲师地理信息博士生 李俐娟规划师城市规划硕士 李毅规划师城市规划学士 乔柳规划师城市规划学士 段炼副教授注册规划师 道路交通:李泽新副教授注册规划师 魏来规划师城市规划学士 江毅规划师道路交通硕士 工程管网:叶树之工程师 韦小军讲师注册规划师 聂晓晴讲师注册规划师 重庆市长寿湖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林家鹤长寿区副区长管委会主任 黄天江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胡晓东管委会副主任 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黄世斌镇党委书记 杨德华镇长 黄广荣镇人大主席

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文本 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 2006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风景区性质与规模 (7)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 (8) 第四章总体布局 (9) 第五章保护培育规划 (12) 第六章核心景区规划 (15) 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 (16) 第八章典型景观规划 (17) 第九章游览设施规划 (18) 第十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21) 第十一章植被规划 (21) 第十二章道路交通规划 (23) 第十三章基础工程规划 (26) 第十四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29) 第十五章分期发展规划 (29) 第十六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30) 第十七章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31) 第十八章防灾规划 (33)

马当镇总体规划文本

彭泽县马当镇总体规划(2003 2020) 文 本 江西师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彭泽县马当镇人民政府 二零零三年七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技术经济依据 第三章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 第四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五章镇区性质与规模 第六章镇区建设规划 第七章园林绿地规划 第八章专项工程规划 第九章环保环卫规划 第十章防灾设施规划 第十一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十二章规划建设控制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二条规定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要求,特制定彭泽县马当镇总体规划文本(以下简称“文本”)。 第二条本规划是彭泽县马当镇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要求,并按本规划执行。 第三条本规划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原则,依托地方资源优势,合理开发城镇,控制城镇规模,使之成为本省现代化的新型小城镇。 第四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是密切相关、相互联系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规划文本与国家、本省和本地区的其它相关法律、规章(如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建筑设计、文物保护、交通、卫生、消防通讯、公用工程等)配套实施,对城镇建设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二章规划技术经济依据 第六条法律条例、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5、《江西省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01年) 第七条规划年限 近期2003年—2007年5年 远期2007年—2020年13年 第八条全镇人口规模 近期36000人,远期39000人 第三章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 第九条发展战略 把马当镇建设成经济繁荣、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工贸型城镇。 1、乡镇企业为马当镇发展的支撑点。规划应加大科技投入,改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稳步发展建材、油化生产加工业,创立马当镇支柱龙头产品,带动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多门类综合体系,建成乡镇企业相对发达的工贸型城镇。 2、积极利用区位优势,以商贸交易为重点,积极营造市场氛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精心组织城镇建设,进行城镇统一综合开发。

xxx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2) 第三章景观资源评价与结论 (2) 第四章规划目标和发展目标 (5) 第五章功能分区和规划布局 (6) 第六章遗产保护与风景保育规划 (7) 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 (10) 第八章游览设施规划 (10) 第九章典型景观规划导则 (11) 第十章交通及配套设施规划 (12) 第十一章基础工程规划 (12) 第十二章居民社会调控 (14) 第十三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15) 第十四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16) 第十五章近中期保护与发展规划 (16)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7) 第十七章附则 (18) 附图目录 (1)区位分析图 (2)综合现状图 (3)风景资源评价图 (4)规划总平面和功能分区图 (5)保护区划和遗产保育规划图 (6)旅游接待设施布局图 (7)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图 (8)居民社会调控图 (9)交通规划图 (10)给水规划图 (11)排水规划图 (12)电力规划图 (13)电信规划图 (15)典型景观规划导则一 (16)典型景观规划导则二 (14)近中期规划图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武陵源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后对其保护、展示、利用和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协调遗产保护与地方发展、旅游活动之间的矛盾,实现遗产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特修订编制《武陵源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20)》。 第2条本规划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要求,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充分的现场考察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编制完成。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 规划总体指导思想是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依托张家界市,发展提升武陵源区。 规划总体保护指导思想是“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保护核心区,逐步恢复核心区的自然景观;严格控制缓冲区,改善缓冲区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使其向有利于核心区保护的方向发展;合理规划利用建设区土地,并使之与核心区和缓冲区景观协调。 规划总体发展指导思想是“依托张家界市,发展提升武陵源”。依托张家界市,即依托张家界市作为武陵源风景区的客源集散地和旅游接待服务中心的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发展提升武陵源即通过“调整提高索溪峪,发展中湖和泗南峪”,贯彻“移民建镇、产业兴镇”方针,按照“地方化、生态化、精品化”的要求高标准建设索溪峪等旅游镇,并保持在游客接待价格方面的比较优势。 第4条规划原则 规划总原则:规划致力于协调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地方利益与人类整体利益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保证世界自然遗产健康、可持续地为人类社会服务。 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原则,区域经济和城镇体系的发展应有利于遗产的保护。 保护与发展协调原则,规划应该在保护遗产资源的同时发展地方经济。 地方性原则,规划成果应该能够调动当地人参与实施规划和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整体性原则,风景名胜区生态系统的组成要素、结构、功能和所提供的服务,都应当从整体上进行衡量和维护。 第5条规划期限 武陵源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期限为2004年至2020年,共分2期实施: 近中期:2004年至2010年 远期:2011年至2020年 第6条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是指导世界自然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实现“严格保护、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永续利用”的纲领性文件,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依法具体组织实施。 规划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一切保护和建设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划执行。 第7条规划的变更 各级政府机关、团体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擅自更改本规划。 若在规划执行过程中有与“严格保护、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永续利用”原则不相符的情况,可对本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对不涉及本次规划所确定的性质、原则和总体方针,可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提出,并聘请遗产保护、风景园林、生态和环境领域的权威专家论证,按程序报请湖南省建设厅审批,并报国务院和建设部备案。对本规划内容作较大变更和修改时,如涉及性质、原则和总体方针等内容调整、功能分区边界变更、核心区内新增建设项目等,必须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提出并委托权威研究单位论证,提出调整后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程序报请湖南省建设厅组织遗产保护、风景园林、生态环境等相关权威专家评审,并报国务院和建设部批准。 第8条规划监督 本规划向社会公开,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公众和有关国际组织的监督。

生态休闲旅游区总体规划文本

湖北省天子湖生态休闲旅游区总体规划

目录 第一章规划总论 (1) 第二章现状及前景分析 (3) 第三章总体定位 (7) 第四章功能分区规划 (9) 第五章片区重点项目设置 (10) 第六章旅游容量分析 (23) 第七章旅游产品规划 (23) 第八章专项规划 (26) 第九章开发步骤 (34) 第十章投资概算 (34) 第十一章效益评估 (36) 第十二章附则 (37)

第一章规划总论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了正确指导天子湖生态休闲旅游区的开发建设,保护旅游区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发展,合理地规范天子湖旅游区的开发行为,确保天子湖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背景 保康东依古城襄樊,南接宜昌三峡,西连林海神农架,北交道教圣地武当山。地处鄂西北山区,秦巴山系末端的荆山主脉由南向东横贯全境。位于古隆中—神农架—武当山—大三峡黄金旅游线上,属于荆山生态旅游圈的核心部分。保康全境皆山水相依,自然景观美不胜收,生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发展旅游产业的优势得天独厚。 第三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南河库区范围,包括大畈村、七里扁村、天子坪村、台口村和张家坊村等5个村,面积约20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8—2017,共十年,分为一期、二期、三期,一期为2008-2010年;二期为2011-2013年;三期为2014-2017年。 第五条规划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5-2003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洛碛镇总体规划文本word参考模板

0 / 35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总体规划2008—2020 文 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规划目标 ................................................................................. 2 第三章 镇域总体规划 .. (2) 第一节 城镇化水平预测 ............................................................................. 2 第二节 村镇体系规划 ............................................................................... 2 第三节 产业布局规划 ............................................................................... 3 第四节 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 3 第五节 镇域用地规划 ............................................................................... 4 第六节 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 5 第七节 综合交通规划 ............................................................................... 5 第八节 基础设施规划 ............................................................................... 5 第九节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 6 第十节 防灾减灾规划 ............................................................................... 7 第十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 7 第四章 镇区建设规划 ............................................................. 第一节 城镇规划区、性质与规模 ................................................... 第二节总体布局 ..................................................................

峨眉山风景区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修编目的:为适应峨眉山列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名录》后,对其保护、展示、利用和管理新的更高要求,促进峨眉山风景区环境、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之成为国际知名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世界佛教圣地,对峨眉山总体规划进行修订编制。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公约》、《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 2、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国家《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文物保护法》、《消防法》、《土地法》、《水法》等国家法规。 4、《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一九七九年,《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一九九三年。 5、《峨眉山——乐山大佛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文本》。 第三条指导思想:以世界遗产保护公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针,以保护不可再生的世界遗产为核心,更深层次地展示峨眉山自然和佛教文化景观,树立风景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形象,加强保护,强化管理,发展旅游,促进风景区持续健康地发展,确立其全国知名风景名胜区、四川省风景环境中心地位。 第四条规划原则:总原则:“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 1、严格执行世界遗产保护公约,保护峨眉山景观和环境不受任何破坏,使峨眉山完整地保存下去。 2、进一步发掘新的景观和现有景观的潜力,深层次地展示峨眉山特色,使游人有新鲜感。 3、综合利用峨眉山资源优势,科学把握各类用地的利用方向,合理确定景观贫乏区的开发强度,谨慎确定有关开发性项目。 4、处理好景区建设与农民生产生活的矛盾,将农民生活出路问题纳入总体规划统一考虑,保持风景区社会稳定与经济持续发展。 5、加强管理规划,探索高效、统一的具有地方执法和行政相结合的新型管理模式。 第五条规划期限:近期规划为2003年——2010年;远期规划为2011年——2020年。 第六条修编规划的重点 l、通过对峨眉山自然和人文两方面景观资源充分挖掘重新认识、评价,结合《世界遗产保护公约》的要求,论证确定风景区性质、职能、容量和规模,重点确定风景区范围和外围保护地带范围。 2、通过确定风景区不同区域的用地性质、发展方向,达到明确重点保护内容、景观展示方式和开发利用强度的目的,确保风景区保护、展示、利用的良性循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通过省域横向比较,挖掘峨眉山的文化优势,确定独具特色的近期建设项目,突出峨眉山文化和自然特点,增强游客的新鲜感。 4、通过分析峨眉山风景区与城市的关系,考虑城市总规与风景区总规的协调一致,解决“山、城”之间过渡,促使风景区与城市过渡地带环境风貌得到有效改善。 第七条本次总规修编的规划文件和图纸经批准后,在风景区内具有同等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 第二章风景区范围与性质 第八条范围

镇头镇总体规划文本

五年级上科学期末试题 (时间:30分钟总分:50分) 一、填空。(10分) 1、____________是产生昼夜交替现象的原因。 2、____________根据植物不仅会在不同季节里开花,有的还会在一天的固定时刻开放或闭合的现象,编排出了一个“花钟”。 3、凸透镜能使光线____________,凹透镜能使光线。 4、____________是我国的四大发明之一,战国的时候被称为。 5、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是人体的血液循环器官。 6、电路中的开关非常有用,它决定是否让____________通过。 7、____________不一定就是事实,它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 8、灯泡亮,说明电路是连通的,灯泡不亮,说明电路是____________的。 9、光在同一种物质中,是沿_____________传播的。 10、磁铁的两极分别是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 二、判断(8分。对的打“√”,错的打“×”) 1、当太阳在西方,那么,影子方向就朝向西方。() 2、一块条形磁铁被摔碎了,就没有磁性了。() 3、夜来香开放的时间是晚上。() 4、一滴水就是一个天然的凸透镜。() 5、电流不容易通过绝缘体,所以绝缘体没有什么用处。() 6、电磁铁和磁铁一样,都有不变的两极。() 7、用鼻呼吸和用口呼吸都能达到一个目的,所以效果是一样的。() 8、数学公式也是一种模型。() 三、选择。(9分) 1、月相的周期性变化是() A、一年 B、一个月 C、一周 2、北京故宫博物院保存的日晷属于() A、立晷 B、地平日晷 C、赤道日晷 3、牛顿通过()把太阳光分解成七种单色光。 A、三棱镜 B、凹透镜 C、凸透镜 D、平面镜 4、把一根铅笔插入装水的玻璃杯内,从侧面看铅笔,说法()正确。 A、铅笔向上折 B、铅笔向下折 C、铅笔变细了 D、铅笔变长了 5、关于小孔成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孔越大像越清晰 B、和光的行进无关 C、它的像是景物的倒像 )。、在检测暗盒的时候,如果发现小灯泡变暗,这时候暗盒里可能连着(6. A、一节电池 B、一根导线 C、一个灯泡 7、下面哪些物品中,不能接触磁铁的是()。 A、透明胶带 B、磁带 C、塑料贴片 8.下列都属于呼吸器官的是()。 A.血管、气管B.心脏肺C.肺咽喉 9、下面的说法中,属于事实的是(),属于解释的是()

晴隆二十四道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规划文本

晴隆二十四道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规划文本 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8年4月 项目名称:晴隆二十四道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委托单位: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制单位: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建】城规编(141253)

证书等级:甲级 编制人员名单: 院长:单晓刚研究员 总规划师:曾建江研究员 所长:陈隆诗研究员 项目负责:代小林高级工程师项目成员:代小林高级工程师 谢琪工程师 黄芳工程师 彭璇工程师 周婷婷工程师

目录 第一章规划总则 (3) 第一条规划目的 (3) 第二条规划范围与面积 (3) 第三条风景名胜区性质及资源特色 (3) 第四条规划期限 (4) 第二章保护培育规划 (5) 第五条资源分级保护 (5) 第六条资源分类保护 (6) 第七条建设控制管理 (8) 第八条生态环境保护 (10) 第三章风景游赏规划 (12) 第九条游人容量 (12) 第十条特色景观与展示 (12) 第十一条景区规划 (14) 第四章设施规划 (21) 第十二条道路交通规划 (21) 第十三条游览设施规划 (23) 第十四条基础工程规划 (26) 第五章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29) 第十五条居民点调控类型 (29) 第十六条居民调控措施 (29) 第六章相关规划协调 (33) 第十七条城市规划协调 (33) 第十八条土地利用规划协调 (35) 第十九条其他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 (35) 第七章近期规划实施重点 (37) 第二十条近期实施重点 (37)

规划图纸: 图0-1 区位关系图 图0-2 综合现状图 图0-3 规划总图 图0-4 功能分区图 图1-1 风景区范围调整示意图 图1-2 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界线坐标图图1-3 风景资源评价图 图2-1 分级保护规划图 图3-1 风景游赏规划图 图3-2 二十四道拐景区规划图 图3-3 哈马关景区规划图 图3-4 飞水岩景区规划图 图3-5 盘江桥景区规划图 图4-1 道路交通规划图 图4-2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图 图4-3 基础工程与安全防灾规划图 图5-1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 图6-1 城景协调规划图 图6-2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图 图7-1 近期实施与项目规划图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