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鄢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鄢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鄢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鄢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鄢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鄢陵县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十月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word格式整理目录

前言 ......................................................................................................... I 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 (1)

1.1 区域概况 (1)

1.2 土地利用现状 (1)

1.3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

1.4 “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3)

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 (5)

2.1 规划调整原则 (5)

2.2 规划调整目标 (5)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7)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8)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9)

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0)

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10)

4.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1)

4.3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 (15)

4.4 土地整治布局调整 (15)

5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7)

5.1 土地用途分区 (17)

5.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8)

6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20)

7 对乡级规划的调控 (21)

7.1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指标落实 (21)

7.2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落实 (21)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8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22)

8.1 与现行规划衔接情况 (22)

8.2 与“十三五”规划衔接情况 (22)

8.3 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 (22)

8.4 与生态环境规划的衔接 (23)

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4)

9.1 强化规划管控力度 (24)

9.2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24)

9.3加强规划衔接 (24)

9.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25)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word格式整理前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鄢陵县人民政府对《鄢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鄢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范围包括鄢陵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涉及《调整方案》基期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1.1 区域概况

鄢陵县位于河南省中东部,311国道和219省道交汇处,地处东经114°02'~114°19',北纬33°46'~34°14'。东西宽20.87公里,南北长57.5公里,土地总面积86969.02公顷。县城位于安陵镇,西北距省会郑州市110公里、新郑国际机场70公里,西距许昌市、京广铁路36公里、京珠高速公路30公里,西南距漯河市70公里,北距开封市80公里,东南距周口市70公里。2014年末全县总人口66.02万人,城镇人口23.09万人,城镇化率34.97%。

鄢陵县地处华北平原腹地,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全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自西北向东南缓慢倾斜。地面坡降1/3000~1/8000,海拔高度在50~65米之间,相对高度15米。县内地貌类型比较单一,主要为平原,少量为洼地、岗陵。年平均日照时数累计2220小时,年均日照率为50%。全县降水量年平均约为924.7毫米。

鄢陵县主要是由古黄河泛滥和双洎河冲积而成的平原地区。境内被第四系的松散沉积物所覆盖,构成现代成土母质的基础。土壤类型分2个土类:潮土和砂姜黑土。4个亚类:黄潮土、褐土化潮土、盐化潮土、砂姜黑土。潮土占全县土壤面积的66.45%;砂姜黑土占全县土壤面积的33.55%。

鄢陵县上下积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运行整体呈现平稳发展态势。全县生产总值完成247.8亿元,增长9.3%,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 4.3%、11.4%、9%。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0亿元,增长19.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9.2亿元,增长12.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8.6亿元,增长22.5%。农民人均纯收入1223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80元,分别增长10.3%和9.4%。

1.2 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末,鄢陵县土地面积为86969.02公顷,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面积分别为71285.52公顷、13638.62公顷和2044.88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1.97%、15.68%和2.35%(详见附表1)。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1.2.1 农用地

2014年末,全县农用地面积71285.5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6350.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29%;园地面积59.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林地面积1609.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其他农用地面积3266.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6%。

1.2.2 建设用地

2014年末,全县建设用地13638.6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68%。

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11663.3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41%。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550.7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93%;农村居民点面积为9112.6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48%。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975.2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27%。

1.2.3 其他土地

2014年其他土地2044.8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35%。其中,水域面积2033.8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34%,自然保留地面积11.0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1%。

1.3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3.1 耕地和基本农田

现行规划至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67582.34公顷。至2014年底,全县耕地保有量66350.34公顷;建设占用耕地709.8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29.79公顷,其他方式补充耕地23.99公顷,异地补充耕地195.02公顷。从历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来看,全县耕地保有量有逐年较少趋势,耕地保护任务依旧相当严峻。

至2014年底,全县基本农田面积57377.85公顷,比现行规划基本农田保护任务57376公顷多出了1.85公顷,保持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稳定。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1.3.2 建设用地管控情况

规划期间,基本上实现了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量指标,优先支持重点城镇发展用地及产业集聚区用地,重点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的重点项目用地,尤其是中心城镇建设、产业集聚区发展等重大项目用地。

截止2014年底,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13638.62公顷,超出现行规划目标313.9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663.39公顷,超出现行规划目标103.7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550.71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少660.25公顷,农村居民点规模9112.68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多764.04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1975.23公顷,比现行规划多210.20公顷。

1.3.3 效率指标

截止2014年底,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9.07平方米/人,较2009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9.97平方米/人减少了10.90平方米/人。实现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发展。

1.4 “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1.4.1 战略定位

鄢陵县的战略定位为:花卉生态县,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及生态旅游业。在农业发展方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重点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加快花木基地、粮油基地、畜牧基地建设;在工业发展方面,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拉长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聚,重点发展纺织服饰、食品饮料、有色金属加工、棉短绒和板材加工五大产业基地建设;在旅游业发展方面,要突出花卉特色,以生态游、农家游、休闲游、文化游为发展方向,争创全省优秀旅游强县,打造国家级生态休闲度假区。

鄢陵县中心城区的功能定位为:中国北方的“花都”,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园林式工贸型旅游城市,鄢陵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1.4.2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一是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规划到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分别达到29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6%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9375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收入达到7.56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规划到2020年,经济结构调整不断优化,二、三产业占GDP比重调整为78.40%、84.50%;经济布局趋向合理,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达到22.23万人。三是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规划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1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630元。四是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科技教育加快发展,科技进步对经济的贡献率达55%以上,城镇基本普及高中教育,国民素质不断提高;城乡医疗卫生设施进一步改善;保护生态环境,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

2.1 规划调整原则

按照《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坚持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鄢陵县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鄢陵县规划成果,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应保尽保、数质并重。按照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严格落实许昌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节约集约、优化布局。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和结构、布局优化。

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强化与“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做好上下级规划衔接。

2.2 规划调整目标

根据《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下达给鄢陵县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与建设用地规模,结合鄢陵县现行规划执行情况以及鄢陵县社会经济发展等需求,规划期内要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具体见附表3)。

2.2.1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此次规划调整方案,许昌市下达耕地保有量指标67180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减少了402.3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57473.33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增加了97.33公顷。

2.2.2 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3895.68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增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加571.05公顷。

第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1680.38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多出120.76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为3117.70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减少93.2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8562.66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增加214.02公顷。

第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调整为2215.32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多450.29公顷。

2.2.3 效率指标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此次规划调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14年的119.07平方米降到2020年的109.19平方米。

2.2.4 开展土地整治及补充耕地情况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由现行规划的1216.35公顷调整为825.0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由现行规划的2037.59公顷调整为1654.66公顷。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2014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71285.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97%;规划至2020年调整到71915.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69%。规划期间面积增加629.67公顷,比例增加0.72%。

3.1.1 耕地调整

2014年耕地面积为66350.3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6.29%;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67222.7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7.30%。规划期间面积增加872.41公顷,比例增加1.00%。

3.1.2 园地调整

2014年,全县园地面积59.1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7%;规划至2020年园地增加到184.2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21%;规划期间面积增加125.07公顷,比例增加0.14%。

3.1.3 林地调整

2014年,全县林地面积1609.4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85%;规划至2020年林地面积1556.7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79%;规划期间面积减少52.66公顷,比例减少0.06%。

3.1.4 其他农用地调整

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

2014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3266.5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76%;规划至2020年为2951.4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39%;规划期间面积减少315.15公顷,比例减少0.36%。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基本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保障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用地需求。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13638.6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68%;规划至2020年调整为13894.2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98%;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255.59公顷,比例增加0.29%(见附表4)。

3.2.1 城乡建设用地调整

规划至2020年调整为11678.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43%;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15.59公顷,比例增加0.02%。

第一,城镇工矿用地调整。2014年,全县城镇工矿规模2550.7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93%;至2020年增加到3117.6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58%;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566.98公顷,比例增加0.65%。

第二,农村居民点调整。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2014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9112.6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48%;至2020年调整为8561.3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84%;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551.38公顷,比例减少0.63%。减少的农村居民点用地部分被整理为耕地、园地、林地等。

3.2.2 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调整

2014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975.2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27%,规划至2020年面积调整为2215.2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55%,与2014年相比增加240.01公顷,比例增加0.28%。

第一,交通水利用地调整。优化区域交通路网配置,保障国家、省和市、县重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规划至2020年面积调整为1450.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7%,与2014年相比增加99.84公顷,比例增加0.11%。

第二,风景名胜用地调整。保障五彩大地、鹤鸣湖景区等旅游项目用地。风景名胜用地规划至2020年面积调整为140.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6%,与2014年相比增加140.17公顷,比例增加0.16%。

第三,特殊用地调整。规划至2020年特殊用地面积调整为624.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2%,与2014年现状特殊用地面积相同。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合理开发未利用地。2014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2044.8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35%;规划至2020年面积调整为1159.6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3%。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885.26公顷,比例减少1.02%(见附表4)。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4.1.1 耕地保护目标落实情况

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步优化全县农用地布局。重点保护好优质耕地,全面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间耕地布局主要以陶城镇、望田镇、张桥镇、只乐镇、彭店镇等乡镇为主进行重点布局。

规划期内,全县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434.73公顷;保质保量完成耕地补充任务,全县土地整治开发补充耕地2307.14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226.15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1270.65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810.34公顷,。空间布局上,耕地减小较多的分布在柏梁镇、马栏镇、陈化店镇;增加面积比较大的是张桥镇、彭店镇、南坞乡等。

4.1.2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情况

鄢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57473.33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多出97.33公顷;本次落实57480公顷。

4.1.2.1 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鄢陵县城市周边范围内耕地面积3086.45公顷。现行规划基本农田540.53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8。此次调整共划出基本农田85.77公顷,划入基本农田251.91公顷,划定后鄢陵县城市周边范围内基本农田面积706.67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8。

划定后,较大幅度增加了城市周边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在耕地质量方面,新划入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实现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的目标。

4.1.2.2 全域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2014年基本农田为57377.85公顷,调整后落实基本农田面积为57480公顷,全部为耕地。全县此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共划出基本农田2121.91公顷,涉及基本农田内现状非耕地调出97.62公顷,城乡、村镇规划涉及的基本农田调出基本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农田1030.71公顷,风电场项目、S311国道改线、鹤鸣湖风景区、青年湖风景区、五彩大地观光休闲旅游、河南建业中原民俗文化养生等项目共调出基本农田993.58公顷;以马栏镇、柏梁镇、彭店镇等分布最为集中。共划入基本农田2224.06公顷,全部为优质耕地,以柏梁镇、陈化店镇、陶城镇等乡镇此次划入的面积较大。

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后,数量大于上级下达目标,调入的全部为优质水浇地。总之,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等均优于现行规划的基本农田。

4.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规划到2020年,全县安排新增城镇工矿用地56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240公顷,弹性空间指标100公顷,自求平衡建新区700公顷,安排农村居民点减量指标550公顷。

4.2.1 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新增城镇工矿中,中心城区安排城镇工矿指标328.28公顷,其中特色商业区分配43.81公顷;弹性空间90.76公顷。中心城区规模边界外安排指标如下:第一,用于产业集聚区的城镇工矿指标55.98公顷,弹性空间9.24公顷;第二,用于镇区发展的城镇工矿用地15.66公顷;第三,用于乡镇发展的独立工矿用地167.08公顷。

4.2.1.1 中心城区布局调整

鄢陵县现行规划中,2020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1949.69公顷,新增城镇工矿用地指标396.99公顷。截止到2014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达到1965.04公顷,城区人口18.31万人,人均城镇用地107.32平方米。

结合《鄢陵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年)》和鄢陵县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对鄢陵县中心城区进行布局优化。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规模控制在2384.08公顷,新增用地规模419.04公顷,其中新增城镇工矿用地指标328.28公顷,弹性空间90.76公顷;中心城区人口22.23万人,人均城镇用地107.25平方米。调整后的鄢陵县中心城区规模与《鄢陵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年)》相衔接,充分保障城市规模圈内用地需求,中心城区规模边界保持稳定。规划期内中心城区重点向西发展,同时向南延伸,结合311国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道和窄轨铁路改线,发展柏梁组团。

为适应中心城区发展的不确定性,在中心城区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扩展区用地规模539.97公顷。

4.2.1.2 产业集聚区布局调整

鄢陵县产业集聚区位于位于鄢陵县城东南部、鄢望路以东区域,北接城区,南连马栏镇区,起步区、发展区包含在中心城区规模之内,而且产业集聚区内的建成区已经属于中心城区建成区的一部分。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已入驻企业上百家,已初步形成了以棉纺加工、有色金属加工、粮油食品加工等三大门类工业布局。

鄢陵县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为1915公顷,其中起步区规模305公顷,发展区规模559公顷,控制区规模1051公顷。截止到2014年,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建成区面积合计951.27公顷,起步区、发展区、控制区内的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285.21公顷、387.55公顷、278.51公顷。根据此次规划调整指标分配及产业聚集区情况,在与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对接基础上,对产业集聚区内近几年急需的项目用地予以保障,起步区、发展区、控制区分别安排新增城镇工矿指标12.98公顷、110.72公顷、55.75公顷,共计179.45公顷,起步区、发展区、控制区分别安排新增弹性0.06公顷、18.75公顷、32.53公顷,共计51.34公顷。

其中,中心城区规模边界内安排城镇工矿指标123.47公顷,中心城区规模边界外安排城镇工矿指标55.98公顷;中心城区内安排弹性空间42.10公顷,中心城区外安排弹性空间9.24公顷。

4.2.1.3 特色商业区布局情况

鄢陵县特色商业区位于中心城区西部,由梅榕大道、人民西路、花博大道、沿河北路等围合的区域,总面积2.93平方公里。该区是鄢陵县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发展以花卉苗木为核心的休闲度假、健康养生、观光旅游等产业,集聚提升科技研发、物流金融、企业孵化等专业商务服务。本次规划调整分配新增城镇建设用地43.81公顷,全部位于中心城区规模边界范围内。

4.2.1.5 镇区建设用地布局

第一,马栏镇。马栏镇定位于综合服务业及商业贸易城镇,工业以油脂加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工、棉纺业为主。规划期内应依托现有产业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综合服务业及商业贸易。2014年建制镇规模131.82公顷,城镇人口1.20万人,人均用地109.85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建制镇规模132.50公顷,城镇人口1.23万人,人均用地107.72平方米。规划期内城镇人口净增0.03万人,安排建制镇规模新增0.68公顷,安排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17.71公顷。其用地规模沿马栏林场至219省道两侧布局。

第二,陈化店镇。陈化店镇定位于商贸旅游、花卉种植业城镇。规划期内应坚持“以传统招商,借外力发展,靠环境引人,依产业振兴”的发展之路。2014年建制镇规模222.49公顷,城镇人口1.90万人,人均用地116.8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建制镇规模235.31公顷,城镇人口2.04万人,人均用地115.35平方米。规划期内城镇人口净增0.14万人,安排新增建制镇规模12.82公顷,安排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22.67公顷。其用地规模布局在311国道以北、陈化店村东北角区域。

第三,望田镇。望田镇定位于综合服务业及商贸业城镇,工业以农产品加工为主。规划期内应坚持“工业强镇、农业大镇、园艺名镇、商贸重镇”的发展理念。2014年建制镇规模126.03公顷,城镇人口1.11万人,人均用地113.16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镇区规模126.03公顷,城镇人口1.14万人,人均用地110.55平方米。规划期内城镇人口净增0.03万人,安排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0.64公顷。

第四,只乐镇。只乐镇是鄢陵县西南部的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商贸业为主的工贸型乡镇。2014年镇区规模87.78公顷,镇区人口0.71万人,人均用地124.25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镇区规模87.78公顷,镇区人口0.75万人,人均用地117.04平方米。规划期内人口净增0.04万人。安排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3.41公顷。规划期内,只乐镇主要以向北、向西发展为主,并适当向南发展。

第五,大马镇。大马镇是鄢陵县西南部的以发展花卉园艺、生态旅游、商贸业为主,机械加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为辅的新型城镇。2014年镇区规模104.64公顷,镇区人口0.85万人,人均用地122.50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镇区规模106.80公顷,镇区人口0.90万人,人均用地118.67平方米。规划期内人口净增0.05万人,安排新增建制镇规模2.16公顷,安排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14.55公顷。规划期内,大马镇以鄢望路为轴主要向北发展。

第六,张桥镇。张桥镇是鄢陵县东南部的以商贸业、花卉产业发展为主的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新型小城镇。2014年镇区规模54.20公顷,镇区人口0.45万人,人均用地120.69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镇区规模54.20公顷,镇区人口0.48万人,人均用地112.92平方米。规划期内人口净增0.03万人,安排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1.45公顷。规划期内,张桥镇主要以向南、向北发展为主。

第七,彭店镇。彭店镇是鄢陵县北部的以工业、商贸业、生态旅游业发展为主的新型小城镇。2014年镇区规模66.86公顷,镇区人口0.53万人,人均用地125.4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镇区规模66.86公顷,镇区人口0.56万人,人均用地119.39平方米。规划期内人口净增0.03万人,安排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4.97公顷。规划期内,彭店镇主要以向北发展为主。

第八,陶城镇。陶城镇是鄢陵县南部的以农业、畜牧养殖业发展为主的新型小城镇。2014年镇区规模80.68公顷,镇区人口0.65万人,人均用地123.46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镇区规模80.68公顷,镇区人口0.68万人,人均用地118.65平方米。规划期内人口净增0.03万人,安排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0.97公顷。规划期内,陶城镇主要以向南、向北发展为主。

4.2.2 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按照“利于生产、便于生活、集中布局、集约节约”和保护耕地的原则,科学安排空间用地布局。抓住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机遇,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适时调整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做到农村居民点、农村基础设施增加用地与农村居民点整理减少用地相挂钩。此次调整通过安排中心城区弹性空间用地100公顷,划定自求平衡建新区700公顷,分别用于农村村委会、小学、幼儿园和文化广场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同时,为完成550公顷农村居民点减少量,全县共拆旧农村居民点1351.38公顷(其中自求平衡拆旧700公顷,弹性空间拆旧100公顷,为完成减量指标拆旧551.38公顷),实现建新和拆旧的自求平衡。

对距离县城区和中心镇较远的农村地区,依据每个村庄的特点,对村庄实施建设性、整治性或萎缩性管理,推动农村宅基地流转、置换,通过适当兼并自然村、改造旧村庄、拆除空心村等措施,促进农村居民向城镇和中心村迁移,进一步加大农村居民点及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力度,并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多争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政策支持,进一步拓展城镇发展新空间。减少面积较多的是柏梁镇、陈化店镇、马栏镇等乡

word格式整理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镇。

4.2.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能源、交通、水利、环保、旅游等行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地,实现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优化,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区域竞争力提升的基础设施体系。

1)交通水利建设重大工程。规划期间将进行梅榕大道、翠薇路鄢望路的拓宽改建;新建花博大道、新源大道等重点交通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99.84公顷。主要分布在陈化店镇、柏梁镇、望田镇等乡镇。

2)其他建设用地工程。合理安排旅游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规划期间,鄢陵县将大力发展鹤鸣湖、建业中原民俗文化养生、建业绿色基地、五彩大地等旅游项目,共计新增建设用地140.17公顷。主要分布在陈化店镇和柏梁镇。

由于交通、水利及旅游项目选址的不确定性,因此规划期间部分项目纳入重点项目清单,以保障其用地需求。

4.3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

依据区域自然环境条件和生态功能重要性评价,将全县划分为北部水土保持功能区、中部城市生态功能区和南部行滞洪区3个生态功能区,严格按各区域确定的土地用途进行空间管制,重点建设北部水土保持区的生态防护林工程,构建贾鲁河生态廊道、康沟河生态廊道、双洎河生态廊道、汶河生态廊道、二道沟生态廊道、清流河生态廊道、清潠河生态廊道,构建全县稳固的生态环境保护基础。

4.4 土地整治布局调整

根据鄢陵县后备资源状况,结合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在规划期内,考虑鄢陵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307.14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226.15公顷,开发补充耕地810.34公顷,农村居民点整治补充耕地1270.65公顷。

其中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包括望田镇、张桥镇、只乐镇、彭店镇等乡镇;土地开发重点区域包括彭店镇、张桥镇、南坞乡、陶城镇等;农村居民点整治

word格式整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二〇一二年九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1)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1) (一)评估目的 (2) (二)评估方式 (2) (三)评估层级和工作组织 (2) (四)评估原则 (3) (五)评估程序 (4) (六)基础资料收集 (5) (七)规划评估主要内容 (5)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10) (一)规划修改适用情形 (10) (二)规划修改层级、时限和工作组织 (11) (三)规划修改原则 (12) (四)规划修改程序 (13) (五)规划修改的控制性要求 (14)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要求 (15) (一)规划评估成果 (15) (二)规划修改成果 (16)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审批 (18)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审批 (18)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审批 (18) 附录1 规划评估工作程序 (19) 附录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定量评价计算方法. 20附录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表格示例 (27) 附录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表格示例 (3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目前,全国省、市、县、乡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基本编制完成,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建立健全规划评估制度,严格规范规划修改,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特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目标,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参与宏观调控,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够应对经济社会客观发展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以下简称“规划评估”)是指在规划实施期间,以规划目标为依据,按照有关评价方法和要求,针对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情形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分析规划对经济、社会与环境等方面发展变化产生的影响、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评估规划的合理性与现势性,就促进规划有效实施提出评估意见和解决方

汝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汝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文本 (送审稿) 汝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六月

目录 前言 (1) 一、规划背景 (2) (一)汝州市概况 (2) (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3) (三)土地利用现状 (5) (四)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9) 二、战略定位和土地利用目标 (11) (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1) (二)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2)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3) 三、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17)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17)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8) (三)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19) 四、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21) (一)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 (21) (二)优化农用地布局 (21) (三)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29) 五、统筹城乡建设用地 (32)

(一)中心城区用地规模和布局 (32) (二)产业集聚区规模和布局 (33) (三)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34) (三)保障中心镇建设用地 (34) (四)规范村镇居民点用地 (35) (五)保障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37) (六)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8) 六、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 (41) (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41) (二)加强粮食核心区建设 (42) (三)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43) 七、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45) (一)积极推进土地整理 (45) (二)积极开展土地复垦 (46) (三)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46) 八、土地用途管制分区及其管制规则 (48)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48) (二)一般农地区 (49) (三)林业用地区 (50)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51) (五)独立建设用地区 (52) (六)风景旅游用地区 (52)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 (一)及时划定基本农田。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列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交通廊道内,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评审办法

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评审办法 为规范规划大纲的编制和审查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大纲评审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省、市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成立规划评审小组,对规划大纲进行审查。规划大纲评审小组分别由省、市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长沙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审后报国土资源部评审。其他市州和县级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由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由市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 二、评审原则 规划大纲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平衡。 三、评审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 (二)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四)国家、省和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 (六)省厅《关于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主要内容的通知》; (七)经批准的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规划大纲; (八)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成果的评审验收意见。 四、评审条件 送审规划大纲,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指导思想正确 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切实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为导向;正确处理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在土地利用上的需求与可能,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中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之间的关系;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二)基础工作扎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8 / - 1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接,对中心村、保留村边界划定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三)严格更新规划数据库

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城市开发边界和 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数据标准 2016年6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编制依据 (1) 3数据内容 (2) 4定位基础 (2) 5数据质量与制图规定 (2) 5.1数据要求 (2) 5.2图示符号 (5) 6成果数据提交规定 (6) 6.1成果数据提交内容和格式 (6) 6.2成果数据存储方式 (6) 附录A 控制线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B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C1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8) 附录C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9 附录D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1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市(县城)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与数据交换。 2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4)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4) (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8)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2008) (9)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0) 《城市规划数据标准》(CJJ/T 199-2014) (1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12)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13)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14)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15)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16)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8)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标准》(试行) (1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稿) (20) 《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数据库规定》(2015) (21) 《关于统筹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问题的通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 二O一七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4)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 (5)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6)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6)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7)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 (8) 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0) 第七章重点建设项目 (11)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 第一节行政措施 (12) 第二节经济措施 (12) 第三节经济措施 (13) 第四节社会措施 (13) 第九章附则 (15) 附表 (16)

第一章总则 1、规划目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创新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实现全面跨越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3、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2、总量控制、布局优化。综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

子洲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子洲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子洲县人民政府

子洲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子洲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一、调整目的 (1) 二、调整任务 (2) 三、调整依据 (3) 四、调整原则 (5) 五、规划范围 (6) 六、规划期限 (7) 第二章规划背景 (8) 第一节县域概况 (8)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9) 第三节规划实施中期评估 (12) 第四节调整完善面临的新形势 (17) 第三章规划目标 (19) 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9) 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 (19) 第三节规划调整控制指标 (21)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4) 第一节农用地 (24) 第二节建设用地 (25) 第三节其他土地 (28)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30)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30) 第二节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33) 第三节优先设定生态保护红线 (38) 第六章移民(脱贫)搬迁安臵用地规划 (41) 第一节搬迁目标 (41) 第二节搬迁对象与安臵方式 (43) 第三节集中安臵点布局 (43) 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45)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 (45) 第二节一般农地区 (46) 第三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47) 第四节独立工矿区 (47) 第五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48) 第六节林业用地区 (49) 第七节牧业用地区 (49) 第八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1) 第一节允许建设区 (51) 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 (52) 第三节限制建设区 (52) 第四节禁止建设区 (53)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国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经国务院同意,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调整完善。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纲要》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纲要》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纲要》,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

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既要守住18亿亩耕地数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耕地调整。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到2020年,-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协调土地供给与需求矛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率,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迅速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的确定具有全局性、宏观性、战略性,是指导调整区域内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方向和途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是依据当地国民经济的长期规划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土地资源的供给状况、土地的人口承载潜力和土地利用战略的研究成果,提出区域规划年所应实现的土地利用目标。 有总目标和具体目标。 (一)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比较明显的提高,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二)具体目标:是总体目标下的子目标,是总目标的具体体现。以规划指标来体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我国现阶段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作为国家措施,其任务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 为了加强国家对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必须建立一个土地利用宏观管理体系,如用地计划体系、土地信息系统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是土地利用宏观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土地利用活动,从而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和市场发展需要的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和杜绝土地资源的浪费。 2、土地利用的合理组织 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时空上对各类用地进行合理布局,如对农业用地(如农、林、牧、水产用地)和建设用地(如城镇居民点、工矿、交通和水利设施用地等)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等专项用地的布局,并对后备土地资源潜力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实施寓利用于保护之中的策略,引导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以保证充分、合理、科学、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防止对土地资源的盲目开发。 3、土地利用的规范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中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方案,各项用地审批必须依据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监督各部门土地利用的重要依据。规划方案的修改也必须按编制规划的法定程序进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范围广,内容丰富,不同级别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由于区域差异和级别不同,而侧重点和内容深度不同。但—般来讲,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摸清家底) 1、提供规划的基础数据:自然、社会、经济等。 2、土地利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分析土地利用的制约因素 4、提出规划重点解决的土地问题 (二)土地供给量预测 1、评价土地质量 2、(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利用潜力的测算 3、未利用地适宜开发的数量和方向。 (三)土地需求量预测:各部门未来建设用地求量和农业用地需求进行预测 (四)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 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土地供需预测的基础上,拟定规划的主要任务、目标和基本方针。 (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为实现规划的目标,对各类用地进行综合平衡。 (六)土地利用分区:有利于规划的实施,达到用途管制的目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 ?【颁布时间】 -5-8 ( 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经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编制 第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五级。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 第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基础调查、土地调查成果资料收集、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第八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国家发展战略为基础,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包括: (一)规划背景; (二)土地利用现状与评价;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制图步骤

斯维尔土地整理预算软件 问题集锦 1、WIN7或WIN8系统下如何安装和运行软件? 如果是win7、win8 系统,单击软件的SETUP,点击右键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安装即可。运行软件时也需要点击右键,以管理员身份运行打开。或者点击桌面图标右键属性,兼容性界面把以管理员身份运行此程序打上对勾,下次可直接双击软件打开程序。 2、工程信息界面,开发面积、整理面积、复垦面积,新增耕地面积输入时能否 输入单位? 不能,只需要输入数值即可,否则报表中引用面积的表格打开时会提示错误,数据集打开失败。

3、在费用界面,提示这个错误是什么原因? 这个提示表示此项费用的最高值不能超过1.5,如果输入1.5以上的数值就会出这个提示,把此数值调整成1.5以下即可。 4、套好的定额不小心删除错了,如何恢复? 工程在没有退出的前提下,可以使用撤销按钮, 如果工程已经退出保存,那么可以通过文件下拉菜单-预算书工具-恢复单位工程

5、如何调整甲、乙类工的市场单价? 软件默认的是从基础价格引用甲类工和乙类工的预算单价。如果调整市场价,需要在基础价格界面屏蔽引用,然后在工料机界面直接输入市场价即可。 6、工程施工费界面如何让分部行,子分部行,定额行显示序号? 首先在工具下拉菜单中,显示设置选项,打开显示设置界面,序号一列打上对勾,点应用.然后点中任意定额行,点右键,其他功能中的重排子目序号。

7、软件提示待定材料(HLTCL)未处理,如何解决? 切换页面时,提示待定材料未处理时,是因为套用的定额中用到混凝土,但混凝土材料没有进行换算。如下图.可直接双击40031这条定额,软件会自动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

河南驻马店遂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遂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发布时间: 2009-7-8 被阅览数: 1419 次来源:遂平县国土资源局 前言 遂平县位于河南省中南部,历史源远流长,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丰富,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肉牛生产基地县、铜山优质烟生产基地县和全省畜牧业发展重点县、国家食品工业强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规划修编工作指导意见及《驻马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要求,结合遂平县实际,编制了《遂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规划期内遂平县土地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和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规划》全面分析了遂平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阐明了全县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方针原则、总体目标和任务。制订了各类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目录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1 第一节县域概况. 1 第二节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3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7 第四节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 9 第二章战略定位与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2 第一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2 第二节土地利用指导思想与原则. 14 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6 第三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19 第一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19 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24 第四章合理调控中心城区和乡镇建设用地. 44 第一节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及规模控制. 44 第二节乡镇用地布局及规模控制. 45 第三节产业集聚区用地调控. 51 第五章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53 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55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55 第二节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 55 第三节加大农村居民点整治力度. 56 第七章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规则. 60 第八章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6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庆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 (修改方案) (2003—2010) 安庆市人民政府 二ОО五年六月 ·1·

目录 前言 (1) 1 土地利用现状 (2) 1.1 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2) 1.2 土地利用结构及分布 (4) 1.3 土地利用程度与效益 (6) 1.4 土地利用优势 (7) 1.5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9) 1.6 土地利用潜力 (10) 2 规划方针与目标 (11) 2.1 规划方针 (11) 2.2 规划目标 (12) 2.3 远景展望 (13)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4) 3.1 土地利用结构 (14) 3.2 居民点建设用地控制 (17) 3.3 重点工程建设 (19) 4 土地利用分区 (19) 4.1 地域分区 (19) ·2·

4.2 用途分区 (22) 5 基本农田保护 (26) 6 土地整理开发 (27) 6.1 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 (27) 6.2 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 (29) 6.3 土地开发整理指标分解 (32) 7 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33) ·3·

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改方案)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办复[2003]8号《关于要求修改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的批复意见,现对《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以下简称《现行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本次总体规划修改以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为依据,从安庆市实际出发,针对《现行总体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新时期安庆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深入研究安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庆市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现行总体规划》,实现安庆市土地资源优化配臵和合理利用,促进安庆市土地利用持续健康的发展。 本次规划的目标年与《现行总体规划》一致,即至2010年。以2002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并展望2030年。 ·1·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

第一章 一、适用范围 总则 本指南适用于县级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县(市)规划包含中心城区规划。县级行政范围全部纳入市级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则无需编制县(市、区)和下辖乡(镇、街道)规划。县级行政范围部分纳入市级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需编制县(市、区)和市级中心城区范围外的乡(镇、街道)规划,其中县(市、区)规划调整完善的主要内容为市级中心城区范围外的规划内容,市级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规划内容符合市级规划。 二、术语和定义 附录A 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三、规划调整完善依据 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划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指导性文件。包括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划调整完善的通知和要求等指导性文件。 技术标准。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数据库等技术标准。 相关规划。上级规划、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相关部门规划等。 四、指导思想 为了探索、建立规划定期评估与适时修改制度,提高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在“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的指导下调整完善县级规划。通过强调三个规划理念的转变,即“保障型规划”向“保护型规划”转变、“增量型规划”向“存量型规划”转变、“指标分解型规划”向“空间管控型规划”转变,达到县级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构筑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五、规划调整完善原则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根据规划中期评估结论,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稳 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规划调整完善应重点突出三个规划理念转变。上下结合、统筹兼顾:注重与上级规划的衔接和对下位规划的引导,统筹安排土地利用,兼顾社会、经济和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附表2:建设用地指标 附表3:园地指标 附表4:林地指标 附表5:牧草地指标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5704.74万公顷(98557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192.24万公顷(4788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2208.27万公顷(183124万亩),园地面积为1154.9万公顷(17323万亩),林地面积为23574.11万公顷(35361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6214.38万公顷(39321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3.09万公顷(3829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601.51万公顷(3902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30.85万公顷(346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59.87万公顷(5398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997-200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0.35万公顷(305万亩),与1991-1996年年均占用29.3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005年与199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江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数据库标准 (修订稿) (2010年11月)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数据库内容和要素分类编码 (2) 5 定位基础 (5) 6 数据库结构定义和要素分层 (5) 7 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 (17) 8 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 (19) 9 元数据 (19)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 (19)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31)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是在《TD/T 1027-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本标准由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引言 为规范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本标准。

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的要素分类、要素编码、定位基础、数据结构、文件命名规则、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的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县级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规划图形数据的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0114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 16820 地图学术语 GB/T 17798-2007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19231 土地基本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T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16-2003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 TD/T 1016-2007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TD/T 1019-200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TD/T 1021-2009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TD/T 1024-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 1028-2010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要素 feature 现实世界现象的抽象。[GB/T 17798-2007 3.4 要素] 3.2 要素性质 feature attribute 要素的性质。[GB/T 17798-2007 3.5 要素性质] 3.3 类 class 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要素集合。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