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实施细则

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实施细则

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实施细则
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实施细则

辽宁省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

资格条件及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严格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资格条件,严明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作业水平,进一步落实从业单位主体、从业人员岗位和公安机关监管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全省经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以及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治安保卫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守卫员。

第三条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公安

机关资格审查和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治安保卫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守卫员应经公安机关资格审查和培训后,方可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第四条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不含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爆破作业单位。

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不得兼任。

第五条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培训要求、许可管理、内部管理、安全监管、责任追究适用于本细则。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六条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工作,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有关规定;

(二)组织建立实施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

(三)监督本单位从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

第七条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爆破设计与施工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应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组织领导爆破作业技术工作;

(二)组织制定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四)主持制定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安全评估报告、安全监理报告。

第八条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监督爆破作业人员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作业;

(二)负责爆破作业现场施工安全;

(三)组织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四)负责爆破作业项目的总结工作。

第九条治安保卫负责人为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应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主持制定实施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二)负责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守卫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负责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运输、作业等环

节的治安防范工作;

(四)负责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被盗抢、丢失、等案件、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和案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防火、防洪、防破坏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和演练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治安防范设施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隐患,并对检查、整改情况如实进行记录;

(六)负责组织实施保管员和守卫员等防盗(抢)、防丢失的培训教育工作,并对培训情况如实进行记录;

(七)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例会,传达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安全管理制度工作,并对会议情况如实进行记录。

第十条爆破员应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按照规定程序保管所领取爆炸物品;

(二)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装药、联网、起爆等爆破作业;

(三)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四)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五)爆破作业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

第十一条安全员应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纠正违章作业;

(二)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处理、报告安全隐患;

(三)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清退情况;

(四)制止无爆破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和非爆破作业人员接触爆破器材;

(五)实施爆破作业现场安全警戒;

(六)做好爆破作业现场施工记录。

第十二条保管员应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负责验收、发放、保管和回收民用爆炸物品;

(二)如实记载收存、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及领取人员的姓名,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三)发现、报告变质或过期的民用爆炸物品,做好库房的温湿度监控工作。

第十三条守卫员应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负责库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库区安全;

(二)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防止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库区;

(三)对库区进行每小时巡视检查工作,做好库区照明、

防雷电、消防、通信、报警、监控等设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如实记录巡视检查情况;

(四)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

(五)负责饲养守库犬,并定期打扫库区内外的环境卫生,清理库区内杂草,保持库区整洁。

第三章资格条件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无刑事犯罪、劳动教养(含社会矫治,下同)、吸食毒品等记录。守卫员无行政拘留记录;

(五)无妨碍从事民用爆炸物品操作业务的生理缺陷和疾病;

(六)无重大经济纠纷或感情纠葛等导致思想情绪不稳定、行为偏激情形;

(七)无酗酒、嗜赌等不良嗜好;

(八)不得参加邪教组织;

(九)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情形。

第十五条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

守卫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应为男性。

第十六条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作业范围、等级、业绩应符合作业单位和作业项目的规定要求。

第四章资格审查

第十七条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实行岗前审查和日常审查相结合管理制度,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公安机关负监督审查责任。

第十八条爆破作业单位应按照本规范要求,对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和拟任其他岗位的从业人员实施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填写《单位审查从业人员资格意见表》(见附件1),存档一份,并报单位注册地县(区)级公安机关一份核审,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从业人员学历证书;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劳动教养等前科劣迹及非吸毒人员、涉稳重点在控人员的情况证明;

(四)从业人员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五)单位为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工伤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证明。

申请材料有更正痕迹的,申请人或审核人应在更正处签名、盖章或者按捺指印确认。

第十九条县(区)级公安机关应利用内部有关信息管理系统,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审查合格的,填写《公安机关监督审查从业人员资格意见表》(见附件2),存档一份,并报市级公安机关一份;对审查不合格的,书面告知从业单位。

第二十条从业单位治安保卫部门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资格日常审查工作,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评估,逐人建立审查档案。

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及时调整调离,并报县(区)级公安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治安保卫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应报《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公安机关审查变更。

第二十一条县(区)级公安机关至少每季度对本辖区内从业人员开展一次信息核查比对,做好核查工作记录。市级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指导县(区)级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章培训要求

第二十二条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实行岗前和年度专业

培训制度。

第二十三条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岗前培训应不少于72学时,年度培训应不少于20学时。

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岗前培训应不少于32学时、年度培训应不少于20学时。

法定代表人、治安保卫负责人、守卫员岗前和年度培训均应不少于20学时。

第二十四条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的岗前和年度培训,爆破作业单位可自行或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进行。

第二十五条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治安保卫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守卫员的岗前和年度培训由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岗前和年度培训由省级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项目技术负责人、治安保卫负责人、守卫员、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岗前和年度培训由市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爆破作业单位是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的责任主体,还应根据本单位从事爆破作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日常培训计划,并组织专人实施。

第二十七条负责培训部门,要围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特点等内容,结合爆破安全管理要求,科学制定培训内容和计划。其中,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以公安部组织编写的全国统一培训教材《爆破作业技能与安全》为主要培训内容。

第二十八条爆破作业单位应逐人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从业人员应持有《爆破从业人员培训手册》。

第六章许可管理

第二十九条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

第三十条爆破作业单位申请新增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的,向单位注册地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见附件3)和《爆破作业人员考核记录表》(见附件4)。

第三十一条符合本规范第四章和第五章规定,经岗前培训和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级公安机关通过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系统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考核专家库由省级公安机关负责组建。考核时,从专家库中选派与被考核单位无

利益关系的专家,为考核工作提供支持。

第三十三条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的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理论考核采取闭卷笔试或计算机操作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践考核采取面试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分为合格或不合格。理论和实践考核成绩均合格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考核试题从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系统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第三十四条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的理论考核监考民警与考生比例不得低于1比20;实践考核组由民警和考核专家共同组成,原则上每个小组不少于3人。

第三十五条考核结束10日内,组织考核的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

第三十六条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作业许可证为公安部统一样式,经考核合格的,公安机关通过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核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作业许可证有限期为3年。

第三十七条初次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应当在有经验的爆破员的指导下实习3个月后方可独立进行爆破作业。

第三十八条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在资格证件有效期满30日内,由所在单位向签发公安机关提出换证申请,签发公

安机关在有效期满前完成审查和换证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换证时,申请人还须填写《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换证申请表》(见附件5),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从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二张;

(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五)单位为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证明。

逾期3个月未换证的,由签发公安机关注销《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因故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或年满60周岁的,由签发公安机关撤回《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并予以注销。

第三十九条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变更工作单位的,由拟聘用的爆破作业单位向单位注册地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换证申请表》(见附件5),市级公安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发证和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换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的安全作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四)原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在职期间工作情况说明;

(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与原单位的解聘合同;

(六)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与新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第七章内部管理

第四十条爆破作业单位是本单位从业人员管理的责任主体,须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岗位责任。爆破作业单位制定规章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一条建立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按照本规定岗位职责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逐一细化岗位工作职责,规范运转模式,确保从业人员职责明晰,责任落实到位。

第四十二条建立爆破作业单位教育培训制度,明确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组织机构、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范围、实施程序以及总结记录等内容,单位内部培训每人每年不得少于48学时。

第四十三条建立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分为岗前审查和日常审查。建立审查档案,制定岗前审查和日常审查的内容、

标准、运行程序及审查结果的运用。特别对已经上岗人员,规范审查时间,灵活审查措施,体现公平公正,确保审查不走形式,取得实效。

第四十四条建立从业人员考核奖惩制度。爆破作业单位要以落实岗位职责为重点,以工资、奖金、职务调整等为措施,对从业人员制定落实奖惩制度,促进人员管理。

第四十五条建立作业单位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确定专人,针对各从业岗位制定内部监督检查内容,要突出不同岗位的重点环节,定期开展岗位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

第四十六条建立爆破作业单位防范制度。以防破坏、防盗抢、防流失为重点,突出储存、运输、保管、使用岗位责任,制定强化防范能力,落实防范、报告、处突措施,并定期开展岗位人员应急演练。

第四十七条建立从业人员责任倒查制度。对从业人员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违规违章作业,监督检查人员未及时发现从业人员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因从业人员具体行为导致后果发生,尚未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爆破作业单位要依规开展责任倒查,并在单位内部定期公布。

第四十八条建立特殊岗位工作操作细则。对爆破员在爆破作业活动中、安全员在爆破作业现场实施安全检查时、保管

员在发放、回收、存储爆破器材时以及相关从业人员正确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等重要环节,应由爆破作业单位统一制作操作细则,用于指导人员实践活动。

第四十九条建立从业人员变更报告制度。从业人员发生调整、变化的,爆破作业单位要将变化人员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原因等情况及时向单位注册地县(区)级公安机关报告。涉及证件回缴的,协助公安机关收回、上交从业人员许可证件。

第五十条市级公安机关应积极指导爆破作业单位建立健全第七章规定的涉及从业人员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开展监督检查,依法规范本地区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第五十一条县(区)级公安机关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从业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应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第五十二条县(区)级公安机关应把实地检查作为监管工作重点,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治安大队至少每季度、派出所至少每月开展一次爆破作业单位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第五十三条县(区)级公安机关要建立《从业人员管理档案》,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单位资质证件复印件、人员政审情况、教育培训记录、资格审查记录、违法违规工作记录等。

第五十四条省内各市公安机关应共同加强全省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跨市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地公安机

第八章监督管理

关应将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情况及时通报发证公安机关,发证公安机关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属于违规行为的,由从业人员注册地公安机关依据本规范予以处理。

第九章责任追究

第五十五条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实施爆破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或撤销从业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向公安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责令1年内不得从事爆破作业岗位工作。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令3年内不得从事爆破作业岗位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规定,爆破作业单位聘用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或未经资格审查人员从事有关岗位工作的,由公安机关责令该从业人员停止作业,并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第五十八条违反规定,从业人员在两个以上爆破作业单位注册登记的,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许可证件或撤销从业资格。

第五十九条爆破作业单位未按本细则规定建立实施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降级或吊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第六十条爆破作业单位与从业人员用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在合同有效期内违反用工劳动政策的,公安机关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许可证件或撤销从业资格。

第六十一条爆炸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从业人员未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违反规定实施审批、备案等行政许可事项的,以及未履行有关监管职责的,由纪检监察等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对有关工作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四条本细则由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负责解释。

附件1:

单位审查从业人员资格意见表

附件2:

公安机关监督审查从业人员资格意见表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引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规定,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应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授权,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从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本标准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条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资质,规定了其从业范围,并设定了爆破作业单位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本标准还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申请、发放、换发、降级、撤销和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作了具体要求。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单位的分类、资质分级、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A 991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6722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爆破作业单位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

3.2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仅为本单位合法的生产活动需要,在限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 3.3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和/或安全评估和/或安全监理的单位。 4 分类 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5 资质等级 5.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从业范围分为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的对应关系见表1。 5.2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不分级。 表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等级与从业范围对应关系表 6 资质条件

爆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爆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29-15 爆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相应的防护措施。在靠近建筑物、铁路线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事先与车站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行车安全,并在危险区域内设立明显标志牌,通行路口设专人防护。 3、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 4、装药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4、2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4、3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临时制作。 4、4导火索的长度应按导火索燃速、各炮位与避炮点距离、点火顺序和避炮道路好坏确定。导火索最短不得小于1.2m。禁止在同一地点使用两种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4、5同一电爆网络上必须使用同厂、同牌号、同批的电雷管。 4、6装药应在所有炮眼打成以后进行。 4、7装药完毕应检查核对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5、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6、起爆前应作好下列防护工作: 6、1起爆应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 6、2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距离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

三类人员安全继续教育网上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 1.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是(C)。 A.迅速控制事故 B.消除危害后果 C.抢救受害人员 D.查清事故原因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 B)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口头或书面告知.口头告知D B.书面告知C A.告知 搭设,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B ) 3.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可使用。 C.施工人员D.技术部门A.安全部门B.专业人员 (A )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4.在施工现场, .企业法定代表人D.项目经理B.施工员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 5.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C )。 .不负责D.负总责.负相关责任C A.负连带责任B 防止塔式起重机超载造成整体倾翻的安全装置是(A)。6. D.力矩限制器C.A.幅度限制器B.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制器 )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7.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C 至顶连续设置。C.四D.五A.二B.三)步。B 8.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 C.三B.两A.一D.四 9.任何一项(D)工程在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都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编写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书,由施工员对班组工人进行交底。接受交底的工人,听过交底后,应在交底书上签字。D.分项C.A.分部B.单位分部分项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10. 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A)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正确配戴D.正确使用B.正确穿戴C.正确装配A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1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活区与作业区( D);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 .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C DA.保持适当距离B.随意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并保持安全距离 )的构造。D 12.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D.剪力张力强度A.B.C.。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车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13.( C) 4m D. 4.5m.3.5m C 3m BA..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C ) 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1 / 7 A.每季至少进行一次B.每月至少进行一次C.每年至少进行一次D.每年至少进行二次 15.安全带的正确挂扣应该是(C)。 A.同一水平B.低挂高用C.高挂低用D.垂直挂扣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编号:SM-ZD-50694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保证项目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爆破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爆破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质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做好爆破施工的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爆破工程作业人员的职责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在爆破工作的作用和职责范围, (GB6722-2003)对爆破作业人员分类如下: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作业班组长、安全员、爆破员、工程部现场办技术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和押运员。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考试,并经有关部门办法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一)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责任

2020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题库版(供参考)

2018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题库(最新版)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计40分) 1、诺贝尔在1867年发明了(A )。 A.火雷管 B.电雷管 C.电子雷管 2、爆破员应该掌握处理(A)或其他安全隐患的操作方法。 A.盲炮 B.炮孔 C.钻机 3、爆破作业人员应当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C)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A.教育 B.考查 C.考核 4、下列哪些人员属于爆破作业人员?(A) A.爆破员 B.押运员 C.库房值班员 5、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主要包括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的有关单位和(C)。 A.化工厂 B.化工研究院 C.爆破作业单位 6、实施爆破作业,应当在安全距离以外(B )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A.挂红灯 B.设置警示标志 C.管制交通 7、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在装卸现场设置(A),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A.警戒 B.视频监控设施 C.防火设施 8、爆破作业单位聘用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或爆破器材管理的,可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B )的罚款。 A.10万元以上 B.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C.50万元以下 9、(A)的销售、购买及废旧民用爆炸物品销毁等行为,都适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A.硝酸铵 B.剧毒物品 C.复合肥 10、爆炸性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A)以下拘留。 A.五日 B.十日 C.十五日 11、化学爆炸的特点是在爆炸变化过程中生成新的(B)。 A.气体 B.物质 C.固体 D.液体 12、撞击感度指在(A)作用下炸药发生爆炸的难易程度。 A.机械撞击 B.静电感应 C.雷击 D.热量 13、电子雷管起爆系统在(D)、可靠性、实用性等方面具有普通电雷管起爆系统无法比拟的技术优势和实用前景。 A.可操作性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我经理部施工南宁英华大桥全长l017.763m,其中锚 定基础大,基底半径为57米,基坑深22米到30米,锚 碇开挖量大,工期紧,环境复杂;为露天爆破,施工周围 紧邻半岛卓立小学,半岛荔园小区,警戒面广难度大;为 杜绝爆破安全事故,保证爆破施工高效、安全地顺利进 行,特制定本细则。 1 基本原则 凡从事爆破作业的民爆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 及其他有关爆炸安全条例、法规,必须建立、健全民用爆 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从事爆破工作的广西桂大爆破 工程有限公司对爆破的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

2 一般规定 2.1 露天和其他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安全专项方案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2.2 爆炸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按照《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程序办理手续,方可领取,严禁个人单独到炸药库领取爆炸物品。 2.3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a.有边坡开裂或边坡滑落危险; b.支护规格与支护方案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c.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 d. 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e.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f.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三类人员考试继续教育知识点(最新版)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知识点 一、单项 1.临边作业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 。 2.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 。 3.当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时,应安装风速仪;当网速大于工作极限网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警报。 4.电梯井内每隔二层且不大于10m 应设置安全平网防护。 5.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情况,研究、部署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案,颉颃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企业每年至少应对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己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7.提高应急救援处置效能,健全先期机制,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及全员告知制度。 8.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脚手架杆件、搅拌砂浆等加工作业,渣土处置或者光照遮蔽措施不符合要求的,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 9.高处作业检查评分中,施工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每人扣5分。 10.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职责是领导安全生产技术改进和研究项目。 1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12.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要求压缩建设工程的合理工期。 13.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14.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规定,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应对安全事故的风险特征进行安全技术分析,对可能引发灾害的风险,应有预防技术措施。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__990—2012) 目次 前言Ⅰ 引言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分类1 5 资质等级1 6 资质条件2 基本要求2 特别要求2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2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2 7 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3 岗位职责3 岗位设置要求4 8 管理要求4 许可证管理4 申请4 发放5 换发5 降级5

撤销5 其他管理要求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式样7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申请表式样9附录B(规范性附录)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基本情况备案表》式样11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参考文献12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正斌、亓希国、张国亮。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 号)规定,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应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授权,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从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本标准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条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资质,规定了其从业范围,并设定了爆破作业单位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本标准还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申请、发放、换发、降级、撤销和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作了具体要求。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完整版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 A—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__990—2012) 目次 前言Ⅰ 引言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 1 5 资质等级 1 6 资质条件 2 6.1 基本要求 2 6.2 特别要求 2 6.2.1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2 6.2.2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2

7 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 3 7.1 岗位职责 3 7.2 岗位设置要求 4 8 管理要求 4 8.1 许可证管理 4 8.1.1 申请 4 8.1.2 发放 5 8.1.3 换发 5 8.1.4 降级 5 8.1.5 撤销 5 8.2 其他管理要求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式样 7附录B(规范性附录)《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申请表式样 9附录C(规范性附录)《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基本情况备案表》式样 11 参考文献 12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正斌、亓希国、张国亮。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规定,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应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的分级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授权,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从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本标准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条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资质,规定了其从业范围,并设定了爆破作业单位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本标准还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申请、发放、换发、降级、撤销和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作了具体要求。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最新版) 我经理部施工南宁英华大桥全长l017.763m,其中锚定基础大,基底半径为57米,基坑深22米到30米,锚碇开挖量大,工期紧,环境复杂;为露天爆破,施工周围紧邻半岛卓立小学,半岛荔园小区,警戒面广难度大;为杜绝爆破安全事故,保证爆破施工高效、安全地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1基本原则 凡从事爆破作业的民爆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爆炸安全条例、法规,必须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从事爆破工作的广西桂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对爆破的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 2一般规定 2.1露天和其他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安全专项方案或爆破说

明书进行。 2.2爆炸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按照《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程序办理手续,方可领取,严禁个人单独到炸药库领取爆炸物品。 2.3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a.有边坡开裂或边坡滑落危险; b.支护规格与支护方案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c.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 d.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e.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f.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g.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h.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i.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2.3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或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进入爆破区必须关闭手机、传呼机,电子打火机不得带入爆破区。 2.4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

爆破作业人员委托培训协议书(会员单位)

委托培训协议书 (会员单位) 甲方: 乙方: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 为了满足爆破作业人员初次申请和继续教育的要求,提高爆破作业人员的素质,根据《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有关事项的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委托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对象 乙方会员单位和非会员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即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含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和已持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人员, 初次申请人员的报考条件按《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相关规定执行)。 二、培训时间 1、按爆破作业单位所在的地级市为范围,每个年度统一安排培训时间;同一地市培训人数不足一个班,可到就近地市培训; 2、乙方视全省范围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需求情况确定培训时间。 三、培训学时 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和已持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继续教育的培训学时,按《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相关规定执行。 四、培训内容 爆破作业人员初次申请培训采用全国范围统一规范的培训教材,并参照《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中8.2.2.3考核内容设置课程和教学内容,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采用乙方组织编写的全省统一教学课件(课件根据需要每年新增补充)。 五、培训师资 采用浙江省公安厅组建的浙江省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专家组成员、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培训考核专家等师资。 六、培训形式 采用面授和网络教育两种形式。爆破三大员初次申请和继续教育均采用面授培训,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次申请采用面授培训,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面授或网络教育培训。 七、收费标准与支付方式 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两类人员,初次申请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分别如下: (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1、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费(含教材、资料费、讲课费、场地费、考核费等,不包含食宿费用):会员单位3600元/人。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实施细则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 行政许可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和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划内爆破作业单位的行政许可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省公安厅负责全省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行政许可,市、州公安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行政许可。 第四条许可公安机关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明确的审查结论,并作为行政许可的必要依据。 第五条行政许可自受理之日起,审批时限为20日,现场审查及公示、公告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第二章申请 第六条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附表1)及下列材料: (一)从事的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生产活动的证明和爆破作业区

域证明,包括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证明,新成立、合并重组单位经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审核通知书; 2、采矿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固定爆破作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5、能够证明生产活动合法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自有专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包括可移动库)相关材料(不得租用、合用): 1、证明仓库所有权的相关文件; 2、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符合《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的安全评价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三)相关管理人员及涉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包括以下材料: 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简历表; 2、单位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复印件; 3、单位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理学、工学学科范围毕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技术负责人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简历表; 5、治安保卫负责人任命文件、简历表; 6、爆破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上载明的单位应与本申请单位一致; 7、本单位为爆破作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受聘于爆破作业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编号:SM-ZD-23045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 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起点桩号K126+735,终点桩号K134+600,起点在油车后附近接LQA2合同段,终点在查田镇下芋村附近下芋大桥后接LQA4合同段,全长7.865Km,行政区属龙泉市查田镇管辖。本合同段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批复意见执行,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26m。工程主要爆破工作内容为路基石方爆破10万m3,隧道爆破1912m。本工程沿线出露的地层主要为元古界八都群和龙泉群地层、中生界侏罗纪地层、侵入岩体及第四纪地层。 二、现场爆破流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申报审批 1、项目部下属各作业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每月申报炸药计划用量、毫秒雷管段数等。项目部安全科汇总统计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精编版)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 爆破工作负责人、参加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班(组)长等, 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门的爆破安全技术培训, 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 并经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二、爆破作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 操作中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四、人工打炮眼时, 打眼人必须思想集中, 不得东张西望, 聊天说笑, 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 并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 严禁对面打锤。掌钎人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五、修整高压管路、抽换炮钎、移动或整修凿岩机及清洁水箱加水等工作, 均应将有关的风水阀关闭后进行。严禁利用胶管内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 六、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每炮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决定;燃烧速度应分批分卷进行试验。引线与雷管的连接, 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连接时必须使用雷管钳, 严禁用牙咬。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 990—2012)

目次 前言??????????????????????????????????????????????????????????????????????????????????????????????????Ⅰ引言??????????????????????????????????????????????????????????????????????????????????????????????????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 1 5 资质等级???????????????????????????????????????????????????????????????????????????????????????? 1 6 资质条件???????????????????????????????????????????????????????????????????????????????????????? 2 6.1 基本要求???????????????????????????????????????????????????????????????????????????????????2 6.2 特别要求???????????????????????????????????????????????????????????????????????????????????2 6.2.1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2 6.2.2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2 7 岗位职责和设置要求???????????????????????????????????????????????????????????????????????????3 7.1 岗位职责??????????????????????????????????????????????????????????????????????????????????? 3 7.2 岗位设置要求??????????????????????????????????????????????????????????????????????????????4 8 管理要求?????????????????????????????????????????????????????????????????????????????????????????4 8.1 许可证管理?????????????????????????????????????????????????????????????????????????????????4 8.1.1 申请??????????????????????????????????????????????????????????????????????????????????? 4 8.1.2 发放??????????????????????????????????????????????????????????????????????????????????? 5 8.1.3 换发??????????????????????????????????????????????????????????????????????????????????? 5 8.1.4 降级??????????????????????????????????????????????????????????????????????????????????? 5 8.1.5 撤销??????????????????????????????????????????????????????????????????????????????????? 5 8.2 其他管理要求????????????????????????????????????????????????????????????????????????????????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式样???????????????????7附录B(规范性附录)《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申请表式样??????????????????????9 附录C(规范性附录)《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基本情况备案表》式样???????????????????????11参考文献??????????????????????????????????????????????????????????????????????????????????????????????12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申请资料范本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 申请材料 (第一册)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证 明 材 料 单位名称: 日期:

目录 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 (1) 二、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审查表……………………………… 二、XXXXXXXX基本情况…………………………………………… 三、证照 1、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2、采矿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煤炭生产许可证……………………………………………… 5、税务登记证(国)…………………………………………… 6、税务登记证(地)……………………………………………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9、排污许可证………………………………………………… 10、矿长资格……………………………………………………… 11、矿长安全资格证……………………………………………… 四、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专用设备清单…………………… 1、爆破专用设备清单………………………………………… 2、爆破专用设备购买发票………………………………………… 3、爆破专用设备合格证…………………………………………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

说明:申请单位应随本申请表提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 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审查表

()公爆审字〔〕号 说明:1、审查人签字、核审人签字均要两人(含两人)以上; 2、“申请作业等级”一栏,仅限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填写; 3、填“具备”或“不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资质(填“营业性”或“非营业性”)。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施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 1.有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一、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 二、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 三、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四、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五、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六、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 七、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监督员或专门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 八、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九、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十、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十一、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管、作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十二、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十三、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十四、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十五、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GA 53-2015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人员的分类、分级、资格条件、岗位设置和职责要求以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和日常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2014爆破安全规程 GA 990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GA 991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6722-2014、 GA 99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 6722-2014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爆破作业blasting 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介质做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作业。 [GB 6722-2014,足义3.1]

3.2 破作业单位blasting unit 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分非营业性和营业性两类。非营业性爆破作业t、江位是指为本单位的合法生产活动需要,在限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仝评估、安全监理的单位。 [GB 6722-2014,定义3.2] 3.3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blasting engineering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具有爆破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通过考核,获得从事爆破工作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 [GB 6722-2014,定义3.3] 3.4 爆破作业人员blasting personnel; personals engaged in blasting operations 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 [GB 6722-2014,定义3.4] 4分类 爆破作业人员分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 5 分级

煤矿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申请材料讲解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 申 报 资 料 清

单 二〇一三年四月 第一册资质资料 一、爆破资质申请书(附件1) 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附件2) 三、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 (二)企业简介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八)爆破作业区域证明资料(煤矿以采矿许可证为证) (九)县级公安局出具已录入“贵州省危爆物品动态管控系统”的爆

破作业区域中心点GPS坐标的证明 四、民用爆破物品储存库(包括可移动库)资料 (一)民用爆破物品储存库照片 注:包括仓库整体库区、炸药库、雷管库的远景全景照片,多照两张(二)证明仓库所有权的凭证 注:如土地征用协议证明、建库申请及有关部门批复等 (三)安全评价报告、安评机构的资质文件 注:安全评价报告包括报告封面、评价结论的章节 (四)公安机关出具的仓库验收文件复印件(煤矿井下仓库由煤矿监察部门验收) (五)县级公安局认可且已录入“贵州省危爆物品动态管控系统”的仓库GPS坐标的证明(附件四) (六)民用爆炸物品库公安机关监管书面材料 注:适用于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与仓库地跨区的企业 1 (七)民用爆炸物品库在中国爆破网上查询记录 注:(非营业性单位仓库必须是专业,不得租用,或与其他单位合用)五、企业管理制度 (一)成立安全管理小组的通知(附件5) (二)印发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的通知(附件6)(三)安全管理制度(附件7) (四)岗位安全责任制(附件8)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