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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论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系统论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系统论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系统论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一般模式、结构和规律的学问,它研究各种系统的共同特征,用数学方法定量地描述其功能,寻求并确立适用于一切系统的原理、原则和数学模型,是具有逻辑和数学性质的一门新兴的科学。系统思想源远流长,但作为一门科学的系统论,人们公认是美籍奥地利人、理论生物学家L.V.贝塔朗菲(L.Von.Bertalanffy)创立的。他在1952年发表“抗体系统论”,提出了系统论的思想。1973年提出了一般系统论原理,奠定了这门科学的理论基础。但是他的论文《关于一般系统论》,到1945年才分开发表,他的理论到1948年在美国再次讲授“一般系统论”时,才得到学术界的重视。确立这门科学学术地位的是1968年贝塔朗菲发表的专著:《一般系统理论——基础、发展和应用》(《General System Theory; Foundations, Development, Applications》),该书被公认为是这门学科的代表作。

系统一词,来源于古希腊语,是由部分级成整体的意思。今天人们从各种角度上研究系统,对系统下的定义不下几十种。如说“系统是诸元素及其顺常行为的给定集合”,“系统是有组织的和被组织化的全体”,“系统是有联系的物质和过程的集合”,“系统是许多要素保持有机的秩序,向同一目的行动的东西”,等等。一般系统论则试图给一个能描示各种系统共同特征的一般的系统定义,通常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在这个定义中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四个概念,表明了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方面的关系。

系统论认为,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的共同的基本特征。这些,既是系统所具有的基本思想观点,而且它也是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了系统论不仅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科学理论,具有科学方法论的含义,这正是系统论这门科学的特点。,贝塔朗菲对此曾作过说明,英语System Approach直译为系统方法,也可译成系统论,因为它既可代表概念、观点、模型,又可表示数学方法。他说,我们故意用Approach这样一个不太严格的词,正好表明这门学科的性质特点。

系统论的核心思想是系统的整体观念。贝塔朗菲强调,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系统的整体工功能是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新质。他用亚里斯多德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名言来说明系统的整体性,反对那种认为要素性能好,整体性能一定好,整体性能一定好,以局部说明整体的机械论的观点。同时认为,系统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着,每个要素在系统中都处于一定的位置上,起着特定的作用。要素之间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要素是整体中的要素,如果将要素从系统整体中割离出来,它

将失去要素的作用。正象人手在人体中它是劳动的器官,一旦将手从人体中砍下来,那时它将不再是劳动的器官了一样。

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方法,就是把所研究和处理的对象,当作一个系统,分析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研究系统、要素、环境三者的相互关系和变动的规律性,并优化系统观点看问题,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以看成是一个系统,系统是普遍存在的。大至渺茫的宇宙,小至微观的原子,一粒种子、一群蜜蜂、一台机器、一个工厂、一个学会团体、……都是系统,整个世界就是系统的集合。

系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根据不同的原则和情况来划分系统的类型。按人类干预的情况可划分自然系统、人工系统;按学科领域就可分成自然系统、社会系统和思维系统;按范围划妥则有宏观系统、微观系统;按与环境的关系划分就有开放系统、封闭系统、孤立系统;按状态划分就有平衡系统、非平衡系统、近平衡系统、远平衡系统等等。此个还有大系统、小系统的相对区别。

系统论的任务,不仅在于认识系统的特点和规律,更重要地还在于利用这些特点和规律去控制、管理、改造或创造一系统,使它的存在与发展合乎人的目的需要。也就是说,研究系统的目的在于调整系统结构,直辖市各要素关系,使系统达到优化目标。

系统论的出现,使人类的思维方式发生了深刻地变化。以往研究问题,商业局是把事物分解成若干部分,抽象出最简单的因素来,然后再以部分的性质去说明复杂事物。这是笛卡尔奠定理论基础的分析方法。这种方法的着眼点在局部或要素,遵循的是单项因果决定论,虽然这是几百年来在特定范围内行之有效、人们最熟悉的思维方法。得是它不能如实地说明事的的整体性,不能反映事物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它只适应认识较为简单的事物,而不胜任于对复杂问题的研究。在现代科学的整体化和商度综合化发展的趋势下,在人类面临许多规模巨大、关系复杂、参数众多的复杂问题面前,就显得无能为力子。正当传统分析方法束手无策的时候,系统分析方法却能站在时代前列,高屋建瓴,综观全局,别开生面地为现代复杂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思维方式。所以系统论,连同控制论、信息论等其他横断科学一起所提供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为人类的思维开拓新路,它们作为现代科学的新潮流,促进着各门科学的发展。

系统论反映了现代科学了展的趋势,反映了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特点,反映了现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所以它的理论和方法能够得到广泛地应用。系统论不仅为现代科学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和方法,而且也为解决现代社会中的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文化等等方面的各种复杂问题提供了方法论的基础,系统观念正渗透到每个领域。

当前系统论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是朝着统一各种各样的系统理论,建立统一的系统科学体系的目标前进着。有的学者认不,“随着系统运动而产生的各种各样的系统(理)论,而这些系统(理)论的统一业已成为重大的科学问题和哲学问题。”

系统理论目前已经显现出几个值得注意的趋势和特点。第一,系统论与控制论、信息论,运筹学、系统工程、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等新兴学科相互渗透、紧密结合的趋势;第二,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正朝着“三归一”的方向发展,现已明确系统论是其它两论的基础;第三,耗散结构论、协同学、突变论、模糊系统理论等等新的科学理论,从各方面丰富发展了系统论的内容,有必要概括出一门系统学——作为系统科学的基础科学理论;第四,系统科学的哲学和方法论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系统科学的这些发展形势下,国内外许多学者致力于综合各种系统理论的研究,探索建立统一的系统科学体系的途径。一般系统论创始人贝塔朗菲,就把他的系统论两部分。他的狭义系统论与广义系统论两部分。他的狭义系统论着重对系统本身进行分析研究;而他的广义系统论则是对一类相关的系统科学来理行分析研究。其中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系统的科学、数学系统论;2.系统技术,涉及到控制论、信息论、运筹学和系统工程等领域;3.系统哲学,包括系统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等方面的内容。有人提出试用信息、能量、物质和时间作为体基本概念建立新的统一理论。瑞典勘探德哥尔摩大学萨缪尔教授1976年一般系统论年会上发表了将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综合成一门新学科的设想。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系统工程》杂志也改称为《系统科学》杂志。我国有的学者认为系统科学应包括“系统概念、一般系统理论、系统理论分论、系统方法论(系统工程和系统分析包括在内)和系统方法的应用”等五个部分。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教授。多年致力于系统工程的研究,十分重视建立统一的系统科学体系的问题自1979年以来,多次发表文章表达他形成是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相并列的一大门类科学,系统科学象自然科学一样也区分为系统的工程技术(包括系统工程、自动化技术和通讯技术);系统的技术科学(包括支筹学、控制论、巨系统理论、信息论);系统的基础科学,(即系统学);系统观(即系统的哲学和方法论部分,是系统科学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连接的桥梁四个层次)。这些研究表明,不久的将来系统论将以崭新的整面貌矗立于科学之林。

总结:

系统论的基本思想: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以看成是一个系统,系统是普遍存在的,我们应该把所研究和处理的对象,当作一个系统,从整体上分析系统组成要素、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还有系统、组成要素、环境三者的相互关系和变动的规律性,根据分析的结果来调整系统的结构和各要素关系,使系统达到优化目标。

系统的定义: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根据目的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的基本特征:整体性、联系性,层次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

任何系统都具有层次结构。

笛卡尔分析方法:一般是把事物分解成若干部分,抽象出最简单的因素来,然后再以部分的性质去说明复杂事物。这种方法的着眼点在局部或要素,不能如实地说明事物的整体性,不能反映事物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它只适应认识较为简单的事物,而不胜任于对复杂问题的研究。

在我们的实践中,如果把能够完成一定功能的机构分离出来,把他作为一个整体去研究、去讨论,将十分有利于把握事物的属性,十分有利于对事物的认识和利用。

分离出的整体我们称其为系统,在这个基础上支理出五个要素,构建一个框架,抽象一个理论。五个要素分别是:元素、结构、核心、环境、功能。元素是系统的基本构成。可能有形,也可能无形;可能是物,也可能是人;可能是物质,也可能是精神。元素可能由多个更小的系统组成,它本身也是系统或者它又是其它系统的组成部分。结构是系统中元素的组织形式、相互关系或相互作用。它不是组成元素的简单堆砌,有机、有序、相对稳定是它的主要属性。对具体的系统而言,结构是发挥系统功能的重要保证。核心是系统的重要特征,它本身是一定的元素或元素的一定组成,由于在系统运做中的特殊地位和枢纽作用而与众不同。系统存在于环境中,系统的功能就是在所处的环境中系统运做的总称。环境不仅指外部环境,还包括内部环境。可能是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动态环境、敌对环境等。

五大要素是为了研究而划分,从微观上看,系统可能再分为更小的系统;从宏观上看,系统可能又作为元素组成更大的系统。系统研究的价值就在其功能。系统功能不是组成元素功能的垒加总成,系统功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中,一定的元素以一定的结构组织起来,以自身的方式运做而入耗和出产之间的一种动态平衡。所以,交互性是系统区别于其他事物的重要属性。所以,看元素,看结构,看核心、看环境就能知道系统功能发挥是否充分。

我们实践的主体是人,所以我们的实践也打上了这个烙印。我们可以把实践中的东西抽象成理论,我们可以用理论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我们的一切进步最终都归属到人,而人的属性也会影响到我们的一切实践活动。因此我们还应该不断加强认识自身,要注意感情和理智、主观和客观以及现象和本质之间的矛盾。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信念应该伴随人类实践的始终。

研究是为了运用,运用是需要的时候加以利用,也是在不需要的时候停止运用,甚至限制或控制其功能。人类的事业是一个进步的过程,是实践进步的过程,同时也是认识进步的过程,是后人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前进的过程。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不断的发展自己,然后把肩膀让给后人。功能的实现是基于投入基础上的一种产出,这是一切系统的共同特征。为所用、不为所用,投入和产出的最佳平衡,这就是研究的中心。

作为一种崭新的综合性理论,系统论的基本原则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整体性原则。即系统、要素和环境之间的辩证统一。

首先,系统与要素、要素与要素、系统与环境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构成一个整体。

其次,系统的性质和规律,只有从整体上才能显示出来,整体可以出现部分未有的新功能,整体功能不是各部分功能的简单相加。

再次,系统内部各要素或部分的性质和行为,对其他要素或部分的性质和行为有依赖性,并对整体的性质和行为

有影响。整体性原则是系统论的基本出发点,它要求人们在认识和处理系统对象时,都要从整体着手进行综合考

察,以达到最佳效果。

(2)结构功能的原则。即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的辩证统一。

首先,结构是功能的基础,功能是结构的属性;结构不同,一般说功能也不同,结构决定功能。其次,同一结构可能有多种功能;结构不同,也可获得异构同功。它要求人们在分析研究各种系统时,必须把握好

系统结构和功能的辩证发展规律。

(3)相互联系的原则。

即系统的整体性是通过各要素问的物质和能量的相互交换、转换及守恒的规律,还有信息的传递、交流等多种形

式加以实现的。研究系统整体性时,必须搞清系统内外部物质、能量、信息的流动状态。

(4)有序性原则。

即系统都是有序的、分层次的和开放的。一般都由低级有序状态向高级有序状态发展。系统有序程度用熵度量。

(5)目的性原则。即在反馈机制的作用下,系统能保持内部的稳定以及与环境的协调的一种特性。要掌握系统发展的趋向,必须把握它的这种机制。

(6)动态性原则。即现实系统都是变化、发展的,应当在动态中协调系统各方面的关系,使系统达到最优化。

民法基本原则

1.2民法基本原则 1.2.1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1.2.1.1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民法基本原则,即民法的根本规则或民法的基本理念、民法的基本原理、民法的基本精神,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基本规律的反映,是民法具体规则的源泉,是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司法机关裁决民事纠纷的根本依据。 1.2.1.2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主要有二:法律解释的准据功能和法律漏洞的弥补功能。一方面,民法基本原则发挥法律解释的准据功能。在具体规则适用过程中,若出现不确定或者有争议的情况,法官应以民法基本原则为指导,正确理解、适用民法具体规则,以确定适用具体规则的意见。在对民法具体规则进行进行解释时,如果产生两种以上的解释结果,则应当采用更符合民法基本原则的结果。无论采用何种解释方法,其解释结果都不能违背民法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民法基本原则发挥法律漏洞的弥补功能。由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立法者预见能力和立法水平的限制,立法机关无法对各种民事现象都作出规定,难以制定穷尽未来的法律,因此必然存在民法漏洞,有必要在具体案件的裁判中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填补法律漏洞。民法基本原则就是法官司填补民法漏洞的重要工具,即当民法缺乏具体的法律规范时,法院可以适用民法基本原则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 1.2.2地位平等原则 1.2.2.1地位平等原则的含义 所谓平等,是指人们相互间与利益获得有关的相同性。民法的地位平等原则,简称平等原则,又称人格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取得利益的条件相同。我国《民法通则》第3条确认了这一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根据这一原则,在民事活动中,所有的民事主体,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非法人组织,其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取得利益的条件一律相同,谁也不享有优越于对方的特权地位,谁也不能声称自己在性别、民族、财产或者职级上具有优势,并以此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1.2.2.2地位平等原则的内容 地位平等原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1)民事权利能力平等。民事权利能力是当事人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平等,就是当事人成为民事主体的条件平等,是当事人能否获得民事权利的资格平等。对于自然人而言,不论性别、年龄、民族、宗教、文化程度、精神健康状况等如何不同,其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对于社会组织而言,性质、目的、规模、营业范围、存续时间等如何不同,其民事权利能力亦是一律平等;(2)民事权利内容平等。民事主体不但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而且在具备相应的条件时,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负担平等的民事义务。如果说民事权利能力是能否取得利益的资格平等,那么民事权利内容平等就是取得利益的多少平等。对于成为民事主体必须的那些民事权利,即基本民事权利或者人格权,所有民事主体完全平等;对于民事主体所享有的非基本民事权利,所有民事主体比例平等,其享有的民事权利内容与其贡献成正比;(3)民事权利保护平等。民法对民事权利的规定,既包括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又包括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民法对所有民事主体的保护一律平等。无论任何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民法都将给予保护,而且对任何受到侵害的民事主体都给予相同程度的保护。 1.2.3私权神圣原则 1.2.3.1私权神圣原则的含义 私权,即民事权利。私权神圣原则,就是民事权利作为自然和当然的权利,应受到法律充分保护,不受任何人及任何权力的侵犯,不依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受限制或剥夺。我国《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该条虽然没有明确民事权利的神圣性,但却概括私权神圣原则的主要内容。 1.2.3.2私权神圣原则的内容 私权神圣原则,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民事权利是自然的权利。民事权利,尤其是人格权和原始取得的财产权,都是被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认可的、自然而来的权利,体现了自然的正义法则。法律对这些权利的发现和确认,则是这些权利进一步获得强制性的来源。(2)民事权利的内容无限广泛。只要是权利人可以支配的人格和财产范围,都是民事权利的界限之内;只要权利人有利用和实现的可能,都是权利人民事权利的内容。换言之,

会计的基本概念试题

会计的基本概念试题 2.14会计的基本概念来源: 一、单项选择题 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 )。 A.核算B.监督 C.核算和监督D.控制 2.我国会计年度的起止日期是( )。来源: A.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B.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C.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D.每年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 3.会计主要利用的计量单位是( )。 A.实物计量单位B.货币计量单位 C.劳动计量单位D.工时计量单位 4.有关会计监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会计监督是一种经常性的监督 B.会计监督主要利用各种价值指标 C.会计监督是以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依据的监督 D.上述说法都对 5.会计核算的内容不包括( )。 A.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B.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C.工程合同的签发D.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6.下列关于会计监督内容表述中,错误的是( )。 A.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B.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随意涂改 C.会计账簿记录的各项财产物资应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保证账实相符 D.会计账簿记录不一定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 7.会计假设中,规定了会计核算内容空间范围的是( )。 A.会计主体B.持续经营 C.会计分期D.货币计量 8.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中,明确了会计工作时间长度的是( )。来源: A.会计主体B.持续经营 C.会计分期D.货币计量 9.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企业的资产价值才能运用( )计价。 A.现行市价B.历史成本 C.清算价格D.重估价格 10.关于会计假设下列提法错误的是( )。 A.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主体B.我国采用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 C.会计主体就是法人主体D.编制的会计报表必须以人民币反映 11.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 )的要求。

【免费下载】基本概念与运算法则小学数学教学中的核心问题

《基本概念与运算法则——小学数学教学中的核心问题》的学习笔记 放假前,在网上挑选了几本暑假期间要读的书,其中就有这本史宁中教授主编的《基本概念与运算法则——小学数学教学中的核心问题》一书,每读一页都有很多收获,结合《课标》和另外一本关于案例式解读《课标》的书,使得我对“四基”、“四能”、“十大核心概念”等有了更深刻、更具体的认识。书读过一遍后,感觉还有必要再读一遍并做好笔记,于是就有了下面的摘要。 史宁中教授的思考:(1)课程标准应当规定哪些教学内容,为什么要规定这些内容,这些内容的教育价值是什么?(2)数学的本质是什么,应该如何在教学中体现这些本质?(3)思考数学教育的本质,为了学生一生的发展,在义务教育阶段应当实施一种什么样的数学教育?(4)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关键是什么,应当通过什么样的教学活动进行培养? 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是一种隐性的东西,恰恰是这种隐性的东西体现了数学素养。 判定数学基本思想的准则:(1)数学的产生和发展所必须依赖的那些思想;(2)学习过数学的人和没有学习过数学的人的思维差异。 数学基本思想:抽象、推理、模型。 基础知识主要指概念和法则的记忆,基本技能主要是计算和证明的能力。 对教师的更高要求:除了“双基”之外,(1)还要求教师能够把握教学内容的数学实质,并且能够设计出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教学过程让学生感悟这些实质;(2)引发学生思考问题,并且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独立思考的习惯;(3)引导学生能够正确的思维与实践,并且帮助学生积累思维的和实践的经验。 数是对数量的抽象,因此在认识数之前,首先要认识数量。 数学的本质:在认识数量的同时认识数量之间的关系,在认识数的同时认识数之间的关系。 分数:虽然可以把分数看作除法运算,但分数更重要的还是数,分数本身是数而不是运算,人们用这种数表示自然数之间的两种重要关系:一种是整体与等分的关系,一种是整数的比例关系。 数量是对现实生活中事物量的抽象。例如:一粒米、两条鱼、三只鸡、四个蛋等。 数量关系的本质是多与少。 数的关系的本质是大与小。 认识自然数的两种方法: (1)基于对应的方法。 首先利用图形对应表示事物数量的多少;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和二、民法的性质:1 民法是私法;2 民法是任意法;3 民法是人法;4 民法是民事财产法。三、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进行民事活动的带有根本性和普遍性的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的始终。 四、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 调整对象:1)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2)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属于上述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原则: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2)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合法原则;5)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6)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五、民法的渊源[1]:指民法规范的表现形式或存在形式,其因具有这一特征,即可作为法院或仲裁庭进行民事裁判的依据,因此这里所说的民法的渊源即民事规范的载体或在哪里可以找到民法规范。 六、民法的渊源[1]:指民法规范的表现形式或存在形式,其因具有这一特征,即可作为法院或仲裁庭进行民事裁判的依据,因此这里所说的民法的渊源即民事规范的载体或在哪里可以找到民法规范。 具体说来,民法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1)民事主体资格平等。

(2)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平等。 (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等价有偿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四民法的渊源 五我国民法的历史和现状 六现代民法的发展 (一)概述 (二)民法形式的发展 (三)民法内容的发展 (1)传统民法的基本内容有所动摇。 (2)家庭婚姻关系的法律调整得到改善。 (3)人格权的范围呈日益扩展之势。 (4)知识产权愈来愈来受到保护。 (5)产品责任已发展为独立的侵权责任。 (6) 强制性民法规范日渐增多。 (7)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由过错责任向无过错责任转变。 (8)私法与公法的界限已经开始淡化。

会计的基本概念

会计的基本概念 (一)会计的概念 考试内容:了解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概念及两者的主要联系和区别。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专门的技术方法,通过对单位的全部资金运动进行系统、客观、及时地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现代会计以企业会计为核心,形成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大分支。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根本的区别是对外提供还是对内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 (二)会计的职能 考试内容:掌握会计的职能。 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两项基本职能。 1.会计的核算职能 核算职能是会计的最基本职能。会计核算具有完整性、连续性和系统性的特点。 2.会计的监督职能 会计监督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会计的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是不可分割的。核算是基本的、首要的,核算是监督的前提;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正确性。

现代会计的职能还包括预测、决策、评价等。 (三)会计的对象 考试内容:掌握会计的对象。 会计的对象是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即会计的客体。会计的对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包括资金投入、资金周转、资金退出三个基本环节,或供应、生产和销售三个过程。 财务会计的对象通常是已发生的经济活动,管理会计的对象是未来的经济活动,主要是预期的价值增值活动或现金流动。 会计的目标 (一)会计的目标 考试内容:掌握会计的目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的一般目标是向企业内部管理部门和企业外部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主体提供决策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及其与之相关的其他财务信息。 (二)会计信息的使用者 考试内容:熟悉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 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和外部利益关系人两大类。 1.企业内部管理人员

10《基本概念与运算法则》测试题

《基本概念与运算法则》阅读测试题 一、填空题。(20分) 1.分类的核心是构建(一个标准),基于这个标准把所要研究的东西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集合)。 2.负数与正数的教学方法一样,也可以用(对应)的方法进行负数的教学。 3.为了理解小数,需要重新理解整数,其核心在于(重新理解十进制)。 4.符号表达是(现代数学)的基础,也是现代(自然科学)、甚至是(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 5.概率是指(随机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在一般情况下,这个可能性的(大小)是未知的,概率是未知的,但(生活经验)可以告诉我们概率的大小。 二、判读题。(10分) 1.有了十个符号与数位,读自然数的法则是:符号 + 数位。(?) 2.分数的本质是一种无量纲的数(?) 3.小学数学教学内容包括的对自然数的分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奇数与偶数的分类;一种是素数与合数的分类。(?) 4.在整数集合上,乘法是加法的简便运算。(╳) 5.推断统计希望推断调查了的数据以外的信息。(??) 三、简答题。(20分) 1.认识自然数的方法有哪些? 有两种方法认识自然数:一种是基于对应的方法,另一种是基于定义的方法。 2.真分数分数的现实背景有哪些? 有两个现实背景:一个是表达整体与等分的关系,一个是表达两个数量之间整数的比例关系。 3.小学数学中有哪些模型? 总量模型、路程模型、植树模型、工程模型。

4.抽象了的东西是如何存在的? 抽象了的概念本身是不存在的,这些抽象了的概念只是一种理念上的存在。 四、论述题。(30分) 1.你是如何理解数与数量的? 数是对数量的抽象,因此在认识数之前,首先要认识数量。数量之间最基本的关系是多与少,与此对应,数之间最基本的关系是大与小。 2有关混合运算的教学内容,《课程标准》是如何要求的? 课程标准要求: (第一学段)认识小括号,能进行简单的整数四则混合运算(两步)。 第二学段)认识中括号,能进行简单的整数四则混合运算(以两步为主,不超过三步)。 五、简析题。(20分) 根据下面教学片断,分析该教学设计的思路和可借鉴之处。 教学片断设计:认识倒数 1. 通过分数认识1 教师通过媒体演示,把一个月饼分为六份(如上第一个图所示)。教师指着其中的一份、并以回忆的口气询问学生:“每份月饼是原来月饼的多少?”

多元系统论中的规范概念_张南峰

2008年9月 第31卷第5期 外国语 J o u r n a l o f F o r e i g nL a n g u a g e s S e p t e m b e r2008 V o l.31N o.5 文章编号:1004-5139(2008)05-0064-08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多元系统论中的规范概念 张南峰 (岭南大学翻译系,香港屯门) 摘 要:多元系统论从超然物外的描述性视角来研究支配翻译活动及其它文化活动的规范。规范有模糊性、多样性,本身就是一个多元系统。一个时期,甚至一个译本,往往有不同的规范在同时运作,这正是多元系统论所预期并且要尝试解释的文化现象。如果我们认为它无法解释,那只是因为我们对它作了简单化的诠释。关键词:规范;多元系统;翻译;描述性;规范性 T h e C o n c e p t o f N o r m s i n P o l y s y s t e m T h e o r y C H A N GN a m f u n g (D e p a r t me n t o f T r a n s l a t i o n,L i n g n a nU n i v e r s i t y,T u e nMu n,H o n gK o n g) A b s t r a c t∶P o l y s y s t e mt h e o r y l o o k s a t n o r m s t h a t g o v e r nt r a n s l a t i o n a l a n do t h e r c u l t u r a l a c t i v i t i e s f r o m a d e s c r i p t i v e p e r s p e c t i v e.T h e m s e l v e s a p o l y s y s t e m,a v a r i e t y o f n o r m s o p e r a t e s i m u l t a n e o u s l y i n a p e r i o d a n d e v e n i n a s i n g l e t e x t. T h i s i s e x a c t l yw h a t t h et h e o r yp r e d i c t sa n ds e t so u t t oe x p l a i n.O n l yas i m p l i f i e di n t e r p r e t a t i o nw o u l dl e a dt ot h e c o n c l u s i o n t h a t i t i s u n a b l e t o d o s o. K e yw o r d s∶n o r m;p o l y s y s t e m t h e o r y;t r a n s l a t i o n;d e s c r i p t i v e;p r e s c r i p t i v e 21世纪以来,埃文─佐哈尔的多元系统理论在中国的翻译学界日趋流行,许多研究者译介、阐释或者应用这个理论,还有不少学者把它放在中国的语境中,检验其解释能力。但是,一些论文有时似乎表现出一种简单化、机械化的倾向,例如认为多元系统论假设一个译者或者一个时期必然要么归化要么异化,假如归化异化两种现象同时存在,则证明多元系统论的解释力有所不足。另外,“n o r m”这个重要概念的翻译问题,也反映出对多元系统论的认识尚有不足之处。笔者认为,深入地探讨一下n o r m这个概念,有助于澄清一些误会。 1.n o r m的内涵与翻译 埃文─佐哈尔指出,不研究n o r m s,就“无法理解任何人类系统的行为”;因此,对c u l t u r a l n o r m s的研究,“是一切功能分层理论的核心”[1:13]。他的“翻译文学在文学多元系统中的位置”一文,目的之一是要探讨“翻译文学的位置对于翻译的n o r m s、行为模式、政策可能有什么影响”[2:50]。他提出的假说是,翻译文学在文学多元系统中处于中心位置时,“译文在`充分性'(a d e q u a c y)(即复制原文的主要文本关系)方面接近原文的可能性最大”;翻译文学处于边缘时,译文则与充分性会有很大差距[2:50]。针对这个假设,图里增添了“可接受性”(a c c e p t a b i l i t y)这个术语,并补充说,译文倾向于充分性还是可接受性,取决于译者的i n i t i a l n o r m[4:56-57]。由此可见,n o r m是多元系统论的核心概念之一。正如林克难所说,准确地理解了n o r m的含义,也就掌握了描述翻译学派的精髓[3:15]。 n o r m的汉译,林克难查到的有“标准”、“准则”、“规范”、“常模”,他自己则主张译为“行为常式”[3:15]。他断定,在n o r m的以下两项定义之中:

会计科目的概念与原则

会计科目的概念与原则 会计科目的概念与原则 会计科目就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即会计要素)分门别类进行核算所规定的项目。为了实现会计的基本职能,要从数量上核算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不但需要取得各项会计要素增减变化及其结果的总括数据,而且要取得一系列更加具体的分类的数量指标。例如,固定资产和存货虽然都属于资产,但它们的经济内容,以及在经济活动中的周转方式和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应付账款和长期借款虽然都是负债,但它们的形成原因和偿付期限也是各不相同的;投资者的投入资本和未分配利润虽然都是所有者权益,但它们的形成原因和用途却不一样。所以必须在六大会计要素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会计所要核葬和监督的具体内容进行更加详细的分类,这种分类的项目,在会计上叫做会计科目。 通过设置会计科目,可以在账户中分门别类地核算各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的增减变化,能够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和外部有关各方面提供一系列具体的分类指标。对于企业的资产,通过设置会计科目,还可以把价值形式的综合核算和财产物资的实物核算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有效地控制财产物资的实物形态。 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会计科目是设置账户、处理账务所必须遵守的规则和依据。一般来讲,会计科目名称的规范、会计科目的多少、会计科目的分类、会计科目的解释口径等,决定着各单位会计核算的粗细程度,决定着各

单位编制会计报表的需求和内容,因此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努力做到科学、合理、适用,且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为了保证可比性,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应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和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企业的组织形式、所处行业、经营内容及业务种类等各不相同,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也应有所区别。在合法性的基础上,应根据企业自身特点,设置符合企业需要的会计科目。 同时,会计科目的设置既要适应经济业务发展需要,又要保证相对稳定;既要有统一性,又要有灵活性,在保证提供统一核算指标的前提下,各会计主体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经济管理要求,对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作必要的增补或合并。也就是说,会计科目的设置要简明、适用。

《基本概念与运算法则》读书笔记

《基本概念与运算法则》读书笔记 在朱老师的推荐下,我有幸借阅了图书室中《基本概念与运算法则》这本书,这本书于我就像一扇通向提升专业素养的门,给我带来无限的启迪和很大的影响。随着阅读的越多,我能从中汲取的便越多,而想要学习提升的变更多。 小学数学所涉及的内容,无论是基础概念,还是基本法则,都是最基础的、最本质的,要把这些本质的东西讲述清楚往往比较困难。而《基本概念与运算法则》一书结构简洁,通俗易懂。主要讲述小学数学教学内容中的一些核心问题,在理解内容的基础上,探讨实现“四基”课程目标、适合小学生认知规律的教学方法。分为三个部分:“问题篇”、“话题篇”和“案例篇”。“问题篇”包括30个问题,大部分问题来自数学教育工作者和教学一线的数学教师,本书尝试以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讲述,读者能够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理解把握小学数学的核心。“话题篇”设定了30个话题,拓展对教学核心问题的理解。“案例篇”呈现了20个教学设计,每一个案例,都有详细的教学设计以及对设计的分析,特别的实用,可供教师在设计自己的教学活动时参考。 《基本概念与运算法则》一书有这样一段话,令我有着深思:“我们在前面的30个问题中反复强调,要在数学教学的过程中引导学生学会从头思考问题,要知道自己思考问题的开始是什么。可以知道,这样强调的目的就是让小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一个人的思维习惯是从小养成的。”可见,数学思考对于数学教学的重要性。如

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体会数学的基本思想和思维方式?值得我们每一位数学老师认真思考与研究。传统的数学教学往往追求标准的答案,从而忽视解决问题的过程。而恰恰是解决问题的过程,才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发展数学思维的时机。数学教学中让学生“说”,表面上是语言的交流,其实是思维过程的展示,学生说对概念的理解、思考的困惑等等,使教师的引导、讲解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说”的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可以对叙述者进行进一步的追问,以发现问题的不同表达形式、解决的方法和出现的错误,所有学习者之间相互启发,促进全体学习者在叙述过程中的共同成长。 对于教学经验匮乏的我而言,这本书的内容和理念都对我今后的教学工作会大有帮助。小学数学的教学,一定要围绕现实问题开展,让孩子从对现实问题的处理中找寻数学学习的乐趣以及学习的价值,从而促进学生思维发展。

系统论

系统论 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一般模式、结构和规律的学问,它研究各种系统的共同特征,用数学方法定量地描述其功能,寻求并确立适用于一切系统的原理、原则和数学模型,是具有逻辑和数学性质的一门新兴的科学。系统思想源远流长、但作为一门科学的系统论.人们公认是美籍奥地利人。理论生物学家L.V.贝塔朗菲创立的。他在1925年发表"抗体系统论",提出了系统论的思想。l937年提出了一般系统论原理.奠定了这门科学的理论基?5撬穆畚摹豆赜谝话阆低陈邸罚?945年才公开发表,他的理论于1948年在美国再次讲授"一般系统论"时,才得到学术界的重视。确立这门科学学术地位的是1968年贝塔朗菲发表的专著:《一般系统理论——基础、发展和应用》(《General System Theory; Foundations, Development, Applications》),该书被公认为是这门学科的代表作。 系统一词,来源于古希腊语,是由部分组成整体的意思。今天人们从各种角度上对系统下的定义不下几十种。一般系统论则试图给一个能描示各种系统共同特征的一般的系统定义.通常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在这个定义中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四个概念,表明了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方面的关系。系统论认为.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的共同的基本特征。系统论的核心思想是整体观念,贝塔朗菲强调,任何系统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系统的整体功能是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新质(整体大于部分发之和)。其基本思想方法.就是把所研究和处理的对象,当作一个系统,分析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研究系统、要素、环境三者的相互关系和变动纳规律性,并优化系统的整体功能。所以从系统观点看问题,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以看成是一个系统,系统是普通存在的。系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根据不同的原则和情况来划分系统的类型。按人类干预的情况可划分自然系统、人工系统,按学科领域就可分成自然系统、社会系统和思维系统,按范围划分则有宏观系统、微观系统,按与环境的关系划分就有开放系统、封闭系统、孤立系统等等。系统论的任务.不仅在于认识系统的特点和规律,更重要地还在于利用这些特点和规律去控制、管理、改造或创造一个系统,使它的存在与发展合乎人的目的需要。也就是说,研究系统的目的在于调整系统结构,协调各要素关系,使系统达到优化目标。 系统论的出现.使人类的思维方式发生了深地变化。以往研究问题,总是将事物分解成若干部分,抽象出最简单的因素来,然后再以部分的性质去说明整体的性质,用最简单因素说明复杂事物。这是几百年来在特定范围内行之有效、人们最熟悉的思维方法。在现代科学的整体比和高度综合化发展的趋势下,在人类面临许多规模巨大、关系复杂、参数众多的复杂问题面前,就显得无能为力了。而系统分析方法却能站在时代前列.高屋建瓴,综观全局.别开生面地为研究现代复杂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思维方式。所以系统论、连同信息沦、控制论等其他横断科学一起所提供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为人类的思维开拓新路,它们作为现代科学的新潮流、促进着各门科学的发展。 系统论反映了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势,反映了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特点.反映了现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所以它的理论和方法能够得到广泛地应用。系统论不仅为现代科学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和方法,而且也为解决现代社会中的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文化等等方面的各种复杂问题提供了方法论的基础.系统观念正渗透到每个领域。目前在体育领域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不少重大的成果。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特征:1宪法是公法(宪法的属性)2宪法是母法(宪法的地位:基本法)A 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的内容 B 宪法有严格的制定修改程序 C 宪法有最高的法效力3宪法是授权性的4宪法是稳定的5宪法是“无处不在”的。 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特征:1规范性(只规范行为)2普适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公共性4目的性5义务性(主要规定义务)6效力等级性 宪法的结构: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对国家权力的限制。我国宪法就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国家的形式。 现代宪政的基本价值与原则1法治2民主3自由4联邦 宪法的修改: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根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宪法监督范围:1规范性文件,即审查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违背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2国家机关及其负责人,国家机关负责人的违宪与普通公民的违法不同3监督并制裁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是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重要职责。 宪法解释的概念:是一种探求宪法规范客观内涵的活动,具体指一定主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种说明。广义:主体比较广泛,除有权机关外的解释外,还包括政府、社会团体、学者等对宪法的解释。狭义:专指有权机关依法对宪法规范内涵所做的说明。 宪法解释的特征:1宪法解释具有规范性质2宪法解释具有被动性3宪法解释具有中立性4宪法解释具有适应性。 宪法解释的意义:1客观地认识宪法,在具体的宪法问题中寻求和感受宪法价值2通过宪法解释制度及其活动,为宪法运行机制的完善提供基础3宪法解释在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冲突的解决中发挥重要功能,有助于维护宪法尊严,提供宪法冲突解决机制4宪法解释在一定条件下启动宪法变迁机制与程序。 宪法解释的方法:1文本解释方法2原旨解释方法3学说解释方法4结构解释方法5平衡解释方法6目的解释方法7历史解释方法8先例解释方法 人权的概念:人按其本性所应当享有的在社会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由度。 人权的基本性质:1固有性和法定性2不受侵犯和受制约性3普遍性和特殊性六分法:平等权、政治权利、精神自由、人身自由和人格的尊严、社会经济权利、获得救济的权利 八分法:人格权、平等权、人身自由权、精神自由权、经济自由权、参政权、社会权、权利救济权 人权的保障方式:1绝对保障方式2相对保障方式3折中方式 我国的保障方式:1宪法条文简约,又不能在司法过程中引用,只得依赖普通法律加以具体化2普通法律在保障时发挥的作用极为有限 A立法不作为B涉及基本权利问题,主要靠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C少数保障基本权利的法律被认为对基本权利限制过大3从权利的救济看也是相对保障方式(主要靠行政诉讼法,但

会计的基本概念考试试题

第二章会计的基本概念 一、单项选择题 1、会计要素是对()的进一步分解和具体化。 A、会计职能 B、会计目标 C、会计对象 D、会计循环 2、下列属于费用要素的是() A、制造费用 B、主营业务成本 C、长期待摊费用 D、预付账款 3、下列属于资产类的是() A、预收账款 B、应收账款 C、预提费用 D、资本公积 4、下列能使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业务是() A、向银行借款 B、购买原材料 C、销售产品取得收入 D、支付产品销售费用 5、复式记账、试算平衡的基础是() A、会计目标 B、会计要素 C、会计职能 D、会计等式 6.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净额,就是企业的() A所有者权益B所有者投资额 C资本公积D实收资本 7.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并能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利益的()A经济利益B经济资源 C经济效益D经济支出 8.把费用按一定的对象予以归集和分配,即对象化了的费用通常称为() A间接费用B销售费用 C制造费用D成本 9.负债是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偿付的经济责任 A资产或劳务B资产 C货币资产D劳务 10.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济业务中实现的() A经济利益的流入B营业收入 C投资收入D其他业务收入 11.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 A成本B经济利益的流出 C耗费D损失 12.会计等式是指()之间在总额上必然相等的关系 A会计科目B会计要素 C会计账户D会计主体 13.经济业务发生后,()会计等式的平衡关系 A可能会破坏B不会影响

C可能影响D影响 14.经济业务发生后,只引起权益方有关项目之间发生增减变动,增减金额相等的变化类型是() A两类同减B两类同增 C同类同增D同类有增有减 15.经济业务发生后,引起资产有关项目和权益方有关项目同时减少变化的类型是()A同类同减B同类有增有减 C两类同增D两类同减 16.以下经济业务,会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业务有() A利润分配给投资者B用银行存款偿还购料款 C购进材料款尚未支付D向银行借款存入银行 17.应付账款属于会计要素中的() A负债B所有者权益 C费用D资产 18.下列项目中属于流动资产的是() A应付利息B长期借款 C资本公积D应收账款 19.企业从银行取得借款直接偿还应付购货款,属于() A资产项目和权益项目同时增加B权益项目之间此增彼减 C资产项目和权益项目同减D资产项目之间此增彼减 20.下列经济业务中发生不会使会计等式两边总额发生变化的有() A收到投资者以固定资产进行的投资 B从银行取得借款存入银行 C以银行存款偿还应付账款 D收到应收账款存入银行 21.下列经济业务发生后,使资产和权益同时增加的有() A收到购买单位预付的购货款存入银行 B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C生产产品领用材料 D以现金发放职工工资 22.会计主体假设规定了会计核算的()。 A时间范围B空间范围C期间费用范围D成本开支范围 23.下列属于收益性支出的有()。 A建造房屋的各项支出B长期股权投资支出 C生产工人工资D为取得专利权发生的支出 24.下列各项中适用于划分各会计期间收入和费用的原则是()。 A实际成本计价原则B一致性原则 C权责发生制原则D谨慎性原则 25.下列各项中适用于财产计价的原则是()。 A权责发生制原则B配比原则C收付实现制原则D实际成本原则 26.下列原则中不属于信息质量要求的原则是()。 A明晰性原则B可比性原则C配比原则D相关性原则 27.2008年9月20日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产品50 000元,同年12月25日收到货款存入银

《基本概念与运算法则――小学数学教学中的核心问题》读后感

《基本概念与运算法则――小学数学教学中的核心问题》读后感 在王红梅老师的推荐下,很荣幸读到史宁中校长专门写给小学数学教师的一本书《基本概 念与运算法则――小学数学教学中的核心问题》。这本书主要讲述小学数学教学内容中的 一些核心问题,在理解内容的基础上,探讨实现“四基”课程目标、适合小学生认知规律的 教学方法。这本书有助于教师丰富本体性知识,让曾经模糊、困惑的一些概念、知识更加 清晰;有助于感受数学之美:抽象概括的简洁美、逻辑推理的严密美、统一协调的和谐美;更有助于一线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读懂教材,设计出有广度和深度的课堂教学,让学生在学习中感受数学魅力、培养学科素养。 一、“一针见血”的观点摘录与批注 “我确信:数学素养的培养、特别是创新人才的培养,是‘悟’出来的,而不是‘教’出来的。”(“创新”是人的核心素养中最难得的一种关键能力,“悟”道出了在教学过程中必然要为学 生的学习创造条件、留有独立思考、交流碰撞的时空。教学不能太急:不要急于否定、不 要急于打断,不要急于和盘托出……) “数学思想归纳为三方面的内容,可以用六个字表达:抽象、推理、模型。”(这是数学思 想最上位的三个方面) “数学的本质是:在认识数量的同时认识数量之间的关系,在认识数的同时认识数之间的 关系。”(更能理解《课标》中对数学的定义是“数学是研究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 “精算在本质上是对数的运算,估算在本质上是对数量的运算。”(因此估算往往是在解决 问题的过程中运用的,教学估算应结合具体的问题情境。) “技能表现于一般性,技巧表现于特殊性。”(“四基”中基本技能的习得需关注一般性,教 学中可将技巧加以梳理、提炼使之能上升为技能层面。如:为什么要用等式的性质来解方程。) 数学结论是“看”出来的,而不是“证”出来的。(归纳推理对培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 这些观点言简意赅、一针见血。读下来让人醍醐灌顶,豁然开朗!从语言本身便能感受到作者大道至简的大气与智慧!接下来我将从具体知识问题和根本性知识问题两方面各摘选 两点来谈谈感受与体会。 二、两个具体知识问题分析的触动 1.方程的本质是什么? 方程以及与方程有关的函数,是义务教育阶段乃至整个基础教育阶段数学最核心的内容。“方程”是小学生接触到的最为抽象的概念。什么是方程?教材的定义是:含有未知数的等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是商品的产物。在漫长的商品交换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大家所共同遵守的习惯和规则。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国家将人们自然形成的习惯和规则,提升为具有强制力的规范,于是产生了早期的民法。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产生了一些民法新观念,民法在走向现代化。 我国历史上商品经济不发达,所以不重视民法的作用,形成“重刑轻民”的传统。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实行计划经济,没有重视民法的作用,造成人们头脑中的民法观念淡薄,一提到法律手段就是《刑法》,在很多情况下,所谓要追究侵权责任,一些人主要考虑的是《刑法》中有没有这种罪名设置:能不能抓起来?能不能给他判几年?好像这才叫有法律管了。实际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更主要的法律调整手段是民法手段,民法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了。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研究民法。 接下来,我们就来共同学习什么是民法、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 什么是民法?民法的含义——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之间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什么是自然人?什么是法人?什么是平等主体?民法在调节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又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范? 自然人(natural person)是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

公民: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法人:法人不是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平等主体: 1.当事人之间具有平等地位。当事人之间互不隶属,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有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2.当事人的意志是平等的,各自可以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自愿结成各种关系。 3.当事人相互间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 例:儿女平等地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平等地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接下来,我们从民法的调整对象分析起。 民法调整对象 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民法不外乎也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而社会关系概括起来有两大类,一是财产关系,二是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所谓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占有、支配、交换和分配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比如:占有、支配反映的是动态的财

系统论方法

一、系统论方法 系统论方法是指用系统的观点研究和改造客观对象的方法,要求人们从整体的观点出发,全面地分析系统中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此系统与他系统的关系,从而把握其内部联系与规律性.达到有效地控制与改造系统的目的。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教育技术研究要始终着重从整体与部分(要素)之间、整体与外部环境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中,综合地、精确地考察对象、以达到最佳地处理和研究问题。 系统论方法还要求人们建造反映系统运动变化规律的数学模型,定量地进行研究,探索实现优化的途径和手段。 所谓系统是由要素构成的,是各种要素组织起来的有特定功能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系统论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由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L.V.Bertalanfy)创立。自系统论和系统方法创立以后,这种科学方法不断地获得充实和发展,该方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⒈整体性和综合化原则 整体性原则是系统论的一个最重要原则。它要求人们在研究问题时,要牢固地树立全局观念,始终把研究对象看作一个有机整体。用什么要素(子系统)构成整体,各要素(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如何安排,都要有利于系统整体功能的发挥。 整体的功能不等于各部分功能之总和。任何系统虽由若干部分(要素)所构成,但在功能上,各部分功能的总和不等于整体的功能;任何系统的整体功能ET,等于各部分功能的总和E1,加上各部一分相互联系形成结构产生的功能ER,即 ET= E1+ ER ⒉联系性原则 联系性原则的意思,一是讲系统与外部环境的联系和制约;二是讲系统内部各元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制约。从哲学意义上讲,系统、环境和要素是有密切联系的,一种事物总是存在于某种系统之中,从而作为该系统的一个要素。如果把这一事物从其特定的系统中离析出来,它就必然落于另一个系统中,成为具有新质类型关系的系统中的一个要素。任何一个系统都是较高一级系统的要素(或子系统),同时任何一个系统的要素又是较低一级的系统。对于一个特定系统来说,其他系统则是该系统存在的外部环境。所以,系统、要素和环境三者是有机统一的关系,是彼此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 系统的结构决定系统的功能。结构是系统内部各个要素的组织形式,功能是系统在一定环境下所能发挥的作用,不同的结构可以发生不同的功能。 ⒊动态性原则 任何系统都不是绝对的、封闭的和静止的,它总是存在于特定地环境之中,与外界进行能量、物质、信息的交换,受着环境的影响,具有开放性,随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⒋最优化原则 这是系统论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人们对系统进行研究和改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系

《宪法》宪规范

《宪法》宪法规范 一、宪法规范的概念: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一、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二、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1)根本性;(2)最高权威性;(3)原则性;(4)纲领性;(5)相对稳定性。 一、宪法规范的概念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社会关系一经宪法规范调整即形成为宪法关系,宪法关系的基本特点是:涉及的社会生活领域十分广泛;国家或国家机关始终是宪法关系的重要参与者。 二、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 宪法规范的特点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宪法的地位及其内容。一般由如下特点: (一)根本性 宪法规范规定的是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具有根本的创制性,是国家各种具体制度的最终根据及渊源。其它的法律规范都是依据宪法规范、以宪法规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其法律效力也来源于宪法规范。 (二)最高权威性 宪法规范在法律规范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其它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制定的依据,一般法律规范不能与宪法规范相抵触,否则失去法律效力。同时宪法还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活动的根本准则。 (三)原则性 宪法规范大都确定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宪法是根本大法,不是法律大全,所以宪法规范不可能涉及国家生活的细微末节,而以确定原则为限。此类原则,往往是立法之本,对全局有最高的指导意义。宪法对其所规定的内容往往采用较为概括的方法,如果没有概括性,宪法必将冗长无比,失去作为根本法的意义。 (四)纲领性 宪法的纲领性是指宪法规范明确表达对未来目标的追求。由于宪法不仅是过去经验的总结,也是现实的根本准则,还是对未来纲领的宣告。宪法确认国家的发展目标和宏观发展思路,就是纲领性的表现。 (五)相对稳定性 由于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和概括性,使得它较其它法律具有更大的适应性。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承受客观形势带来的变化。同时又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统治阶级如果不是有意着眼于改革,一般不会轻易地修改宪法;加之宪法自身都作了严格修改程序的宣告,使得宪法的修改不会轻易发生。基于以上两点,宪法规范在形式上又具有相对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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