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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合作协议样本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的目的

1、双方实现互补优势,信息、资源共享,

2、形成长期稳定的供货、采购渠道,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合作关系。

二、合作的内容

1、信息共享:

①合作双方进行项目信息共享,不定期进行项目信息的沟通、交流。

②适当情况下可以动用双方各自的资源进行项目承接协作。

2、供、需合作:双方形成战略供货采购关系,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的服务形成长期、稳定、信任的供应合作关系。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甲方应及时把有关项目信息提供给乙方,并向项目业主推荐乙方品牌。

2、甲方在报价及实际采购时,优先选用乙方的产品,优先与乙方进行供货结算与支付。

3、乙方应及时把有关项目信息提供给甲方,定期与甲方进行交流、沟通,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源协助甲方承接项目。

4、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质的服务向甲方提供最优质的产品。

四、供货约定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甲方确认的供货商供货范围内的产品,甲方不接受未经甲方确认备案的乙方生产或销售的其他产品。

2、甲方向乙方订货方式只有购销合同和订购单两种方式,对于这两种以外的订货(如口头通知、邮件)甲方将不予认可。

3、本约定为甲、乙双方合作的原则约定,具体供应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时间、交货地点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或订购单为准。

4、在协议期内,甲方预计采购乙方货物及服务的总额约万元。

5、供货价格:

(1)双方就供货价格按照以下第约定:

①按照具体项目的用量和项目的特殊性确定,同一项目的所有订货、价格水

平保持一致。

②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或常用产品的报价或报价计算公式或对外牌价,经甲方计算、确认后,以确认后的价格为基础价格

a、单个项目采购金额(以折扣前价格计算)在万元以下,按基础价格的%供货、结算。

b、单个项目采购金额(以折扣前价格计算)在万元以上,按照基础价格的%供货、结算。

c、单个项目在实际订货时,可以根据项目的的特殊情况,双方商谈特别的优惠幅度。

d、□基础价格为固定价,有效期为;

□基础价格为浮动价,以基础价格确认时产品主要原材料

的市场平均价格(元/吨)为基础,当主要原材料价格每变动□±%,□±元/吨,基础价格增加或下调

%。

e、如甲方发现乙方供货结算价格高于乙方同档次竞争对手的价格,甲方有权把本协议生效后以及发现此问题三个月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货物按甲方调查到的价格重新结算。同时,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基础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甲方另行安排供货商,本协议提前终止。

f、基础价格调整,乙方必须提前3天主动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重新比价后,与乙方协商调整供货价格,协商后的供货按双方协商的新基础价格结算,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若经甲方市场调查发现,市场价格降低乙方没有主动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把当年度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货物按甲方调查到价格的80%重新结算。同时,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供货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提前终止。

(2)若因双方工作疏忽,出现双方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及订购单上的价格高于本条(1)款约定的价格,甲方可以在双方对账时提出更正。

(3)乙方保证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不高于乙方供给其他公司的价格,若经甲方市场调查发现,乙方供给甲方的价格高于乙方供给其他公司的价格,甲方有权把本协议期限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货物按甲方调查到的价格重新结算。同时,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供货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提前终止。

(4)在协议期内,甲方采购乙方货物或服务的总额(以实际结算价格和送货数量计算)达到万元,乙方给予甲方采购总额%的优惠返利,返利以货款或货物(不开票)的形式支付。

(5)产品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产品费、机械费、货品包装费、装卸运输费、管理费、利润及全过程中保险费用、税金等。如乙方包装品需要回收,费用则

由乙方负责。

6、供货质量

(1)乙方保证按采购合同或订购单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都是质优全新合格产品,符合中国国家最新规范并执行的相关质量安全与环保及消防的技术标准;规格配置和性能,满足工程的设计及业主的技术要求,并保证通过验收。

按使用工程的当地政府要求,若需进场检验的产品,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所指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是:。

(3)乙方在甲方收货检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有关质量技术标准文件及检验手段。

(4)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型号规格供货,并按本协议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产品出厂前的检验和试验;在交货时,必须无偿向甲方提供该产品的质保证明。

(5)在产品使用前、使用中或保修期间,甲方或业主、监理对产品的内在质量提出疑问时,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把产品送有关部门检验鉴定。若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则检验、鉴定费由乙方负责,同时由乙方负责更换的一切费用。

若非产品质量问题,则检验、鉴定费由提出方负责。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6)乙方售后承诺:工程竣工验收后起计个月内,乙方对所供产品实行质量“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如因产品质量影响正常使用,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及免费更换;经鉴定,如对产品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更换,配件费用由责任方负责。乙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故障,确保使用正常。

(7)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品种、规格等要求或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二天内无条件进行无偿更换;

乙方超过二天拒不进行无偿更换货物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有权按照本协议期限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累计货物价值的5%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

(8)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使用后影响甲方工程质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累计货物价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

(9)到达甲方项目部指定地点,乙方承担卸货完毕之前货物损毁、灭失的全部责任。

(10)本协议中关于供货质量的约定,未尽事宜见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订购单,或者是其他有关质量的技术协议、图纸要求、会谈纪要等。

五、结算与付款

1、本协议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万元的资金作为供货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每协议期双方可协商调整金额,一般为供货总额的

%,至甲、乙双方中断业务往来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实际订货时,不再每笔订货留质保金。

2、乙方负责送货经双方对账后,乙方须全额开具有效等值发票给甲方。甲方按审批后的付款计划以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支付乙方超出双方约定质量保证金部分的货款。

3、对账时间为每月的1日到5日期间,乙方应在此期间开具对账单主动与甲方对账。逾期乙方应在下月的对账时间内与甲方对账。

4、甲方的付款计划编制的原则:

a、乙方必须已开具发票,未开具发票的和开具发票不到天账期的不列入甲方的付款计划。

b、甲方按发票开具的先后时间和乙方给予甲方的账期编制付款计划,甲方承诺原则上不出现账期到后一个月后未列入计划的情况;

5、如遇特殊情况,在账目核对清楚并开具相应的发票前提下,乙方可在甲方付款计划前单独提出付款申请,本着双方友好合作的原则,甲方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适度提前支付相关款项

6、采购合同或订单上上另行约定付款方式的,按采购合同上的约定执行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确保其供应的产品在知识产权方面没有瑕疵或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甲方因乙方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被任何第三人(含国家机关)追索或处罚,乙方应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或订购单约定交货,乙方同意按延期交货的货款乘以0. 5%每天计付违约金给甲方,并赔偿因延期交货造成的需方延误工期、被迫另行采购等各类损失。

2、如因不可抗的因素造成的交货延迟,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供方所交付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等,修复或更换到位的时间晚于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则视为延期交货。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见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订购单,或者是其他有关质量的技

术协议、图纸要求、会谈纪要等。

2、本协议内容如果与订货时签订的有关条款相冲突,按实际订货时的为准。

3、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乙方:(章) 甲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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