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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考试案例分析题:投资决策方法

高级会计师考试案例分析题:投资决策方法
高级会计师考试案例分析题:投资决策方法

高级会计师考试案例分析题:投资决策方法

案例分析题

1、石药集团有限公司是全国医药行业首家以强强联合方式组建的特大型制药企业。石药集团拥有原料药、成药和医药商业三大业务板块,和维生药业、中诺药业、欧意药业、恩必普药业、银湖制药等三十余家下属公司,分别位于冀、津、吉、晋、辽、鲁、苏、内蒙古和香港等地,其中设在香港的控股子公司——香港石药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医药行业首家境外上市公司,是目前香港最大的制药上市公司之一,同时也是香港恒生红筹股指数成份股之一,连续两次被世界著名的《福布斯》杂志评为全球亚洲区营业额10亿美元以下的100家优秀上市公司之一。

石药集团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抗生素、维生素、心脑血管、解热镇痛、消化系统用药、抗肿瘤用药和中成药等七大系列近千个品种,有30个产品单品种销售过亿元,产品销售遍及全国和世界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石药集团拥有“石药”“欧意”“果维康”“恩必普”四个中国驰名商标;经全球五大品牌价值评估机构之一的世界品牌实验室测评,“石药”品牌2005年以来连续五度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石药集团连续三次跻身中国企业500强。

展望未来,石药人将继续秉承“做好药,为中国”的企业理念,致力于人类的健康事业,以更多、更新、更好的药品奉献社会,为把石药集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全球药业30强的现代大型制药企业而努力奋斗。

2011年,石药集团在现有产品P-I的基础上成功研制出第二代产品P-Ⅱ。如果第二代产品投产,需要新购置成本为1200000元的设备一台,税法规定该设备使用期为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残值率为5%.第5年年末,该设备预计市场价值为100000元(假定第5年年末P-Ⅱ停产)。财务部门估计每年固定成本为60000元(不含折旧费和利息费用),变动成本为60元/盒。另,新设备投产初期需要投入营运资金200000元。营运资金于第5年年末全额收回。

新产品P-Ⅱ投产后,预计年销售量为8000盒,销售价格为120元/盒。同时,由于产品P-I与新产品P-Ⅱ存在竞争关系,新产品P-Ⅱ投产后会使产品P-I的每年营业现金净流量减少45000元。

新产品P-Ⅱ项目的β系数为1.5.石药集团的债务权益比为1:1(假设资本结构保持不变),债务融资成本为8%(税前)。石药集团适用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资本市场中的无风险利率为5%,市场组合的预期报酬率为11%.假定营业现金流入在每年年末取得。

要求:

(1)简要说明常用的投资项目的评价方法。

(2)计算产品P-Ⅱ投资的初始现金流量、第5年年末现金流量净额。

(3)假设折现率为10%,计算产品P-Ⅱ投资的净现值、现值指数。

(4)计算该项目的非折现回收期,并说明该方法的优缺点。

(5)如果上述项目数据的估计,且这些数据的发生概率发生变化,说明项目存在一定的风险,说明一下衡量项目风险的方法,并进一步说明如何处理高风险项目中的风险。

【正确答案】

(1)常用的投资项目的评估方法主要有五种:投资回收期法、折现的投资回收期法、净现值法、内含报酬率法,以及获利指数法。

(2)初始现金流量:-(1200000+200000)=-1400000(元)

第五年末账面价值为:1200000×5%=60000(元)

所以,变现相关流量为:100000+(60000-100000)×25%=90000(元)

每年折旧为:1200000×0.95/5=228000(元)

所以,第5年现金流量净额为:

8000×120×(1-25%)-(60000+60×8000)×(1-25%)+228000×25%+200000-45000+90000=617000(元)

(3)企业1~4年的现金流量:

8000×120×(1-25%)-(60000+60×8000)×(1-25%)+228000×25%-45000=327000(元)所以:净现值:327000×(P/A,10%,4)+617000×(P/F,10%,5)-1400000=19652.6(元)现值指数=1+19652.6/1400000=1.014

(4)非折现回收期=4+(1400000-327000×4)/617000=4.15(年)

回收期法的优点是可以计算出收回投资所需的时间,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回收期越短,项目的流动性越好,方案越优。回收期法最主要的缺点是未考虑回报期后的现金流量。

(5)衡量项目风险的主要方法包括: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蒙特卡洛模拟和决策树法。处理高风险项目中的风险,一种方法是确定约当量法;二是风险调整折现率法。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投资决策方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 1、一位25岁网名名卡佳的北京女孩,在她的博客中,她这样表示愿为中国足球“献身”:“如果中国国青队在4月26日的中日国青比赛中能够胜出,我愿意与当场最佳球员度过浪漫一晚。” 你如何看待她这种行为? 2、“有关国人、外国人、汉奸与奸商”。2006年6月27日的《南方都市报》登载了发生在大连的一幕:一老外在地摊前买樱桃,摊主狮子大开口要35元一斤,路过的一对大学生情侣见老外语言不通上前当翻译,并帮助老外把价钱砍到15元一斤。老外离开后,摊主大骂那两个大学生:“一个中国人怎么帮着一个老外,汉奸!。”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3、案例分析:2006年6月26日,世界第二大富翁,全世界公认的最成功的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以每年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自己的370亿美元捐给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这样,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世界第二大富翁就组成了超级慈善组合。在此之前不久,盖茨已宣布他将逐步退出微软的日常管理,全身心与妻子米兰达一起管理慈善事业。媒体言:“随着岁月流逝,有着主宰世界野心的无情商人比尔·盖茨,正慢慢向立志拯救劳苦大众的富有同情心的科学家比尔·盖茨妥协。 问题:价值的大小能否比较?如果可以的话,你认为比尔·盖茨和雷锋谁的价值大? 4、案例分析:今天,大家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坎,你有没有清楚地想过,你来读大学是为了什么? 2002年,湖南株洲二中高级教师尹健庭在课堂上向自己的学生宣扬“读书就是为了将来赚大钱、当大官、娶美女”,结果被校方开除。这和那句俗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一样的意思,大家今天来读大学是不是也是为了这些?仅仅为了这些? 5案例分析:有个年轻人曾经这样谈到:我的邻居为了手提箱里的1000元公款,和徒搏斗牺牲了,可我不佩服她。我不明白,那1000元真的比生命还珍贵?你的看法呢? 6、案例分析:有个民工到城里来,很久找不到工作,他几乎快要饿死了,你认为他此时是该去偷一些食物来保全生命呢,还是为了守住不偷的原则宁愿饿死呢? 7、案例分析: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2006年9月1日,珠海平沙一中初三女生刘某某开学首日,在家中自缢身亡,年仅15岁。为什么在花样年华选择这样的不归路?后父母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刘某某同学在自杀前分别写给父母、老师、同学的遗书,遗书的部分内容说明了她自杀的原因:“我根本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

高级会计师考试全真模拟试题及答案

高级会计师考试全真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 甲公司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服装制造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甲公司于2014年末召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专题会议。在专题会议上,公司管理层成员发言要点如下: 董事长: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定期召开董事会议,商讨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 筹资部经理:为了规范企业的筹资活动,应当对筹资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不得依据未经论证的方案开展筹资活动。制定的全部筹资方案应当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反映风险评估情况。 市场部经理:我会对客户的信用状况作充分评估,并在确认符合条件后签订销售合同。 生产部经理:由于企业的部分业务要外包给专业的承包商,这些主要与生产部和市场部息息相关,企业进行业务外包决策应当由生产部经理和市场部经理进行决策审批。重大的业务外部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批。 财务部经理: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不需要进行披露。不能确定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的,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内部控制评价部门根据有关资料撰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对外披露。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逐项判断公司管理层成员的发言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董事长的发言不存在不当之处。(1.5分) (2)筹资部经理的发言存在不当之处。(0.5分) 不当之处:制定的全部筹资方案应当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反映风险评估情况。(1分) 理由:重大筹资方案应当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反映风险评估情况。(1分)

2020年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习题答案(7)

2020年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习题答案(7) 2018年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习题答案(7) 【案例一】 案情:昆明花商刘某委托运输个体户张某开车运输一批鲜花到北京,由于刘某与张某长期有生意来往,又加上刘某这几天生意比较忙,一直无法脱身,于是刘某拟定了一个价格范围,委托张某将鲜 花按时运到指定地点卖给北京的客户,价格由张某根据当时花的状 况在刘某拟定的价格范围内自由决定。刘某给予张某运输费3000元,并且约定抽取卖花所得的4%给张某作报酬。 在张某开车往北京运输鲜花的途中,在安徽境内中途停车吃饭,谁料饭店的酒菜存在卫生问题,导致张某食物中毒,张某被紧急送 往医院抢救,等张某完全苏醒时已是第二天深夜。张某考虑到鲜花 保鲜期较短,如果不及时运输,会导致鲜花无法在刘某给定的价格 范围内出售,而自己身体虚弱无法开车进行长途运输,与刘某联系 得知刘某已赴泰国,10天后才能回国。于是,张某找了一个当地的 运输公司委托其将鲜花运到北京指定地点卖给北京的客户并告知了 其价格范围,张某交纳了运输费2000元并约定运输公司可以抽取卖 花所得的2%作为报酬。虽然运输公司及时起运,但由于已经耽搁了 两天,运到时鲜花已经很不新鲜,北京客户要求降价出售,运输公 司联系上张某,张某考虑到鲜花情况,答应降价出售。结果以刘某 给定的最低价格的一半价格出售。事后,运输公司扣除了卖花所得 款项的2%后将款项交给了张某,张某又从中扣除了卖花所得款项的2%后将款项交给了刘某。刘某计算了一下,其损失将近5000元。故 刘某提出,原来说按指定价格范围卖出,按比例提成。现在卖价只 有给定最低价格的一半,张某就不应再拿4%的报酬。张某则认为延 误是由于饭店的酒菜存在卫生问题造成的,自己并没有过错,自己 当然应当拿4%的报酬。 问题:

审计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57828

《审计学》案例分析题 一、审计重要性 (一)[资料]审计人员受委托对渝香食品有限公司20X2年12月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1.该公司会计报表显示,20X2年全年实现利润800万,资产总额4 000万。 2.审计人员在审查和阅读该公司会计报表时,发现下列问题: (1)该公司10月份虚报冒领工资1 820元,被会计人员占为己有; (2)11月15日收到业务咨询费3 850元,列入小金库; (3)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抵估16万元,原因尚待查明。上述问题尚未调整。 [要求](1)根据上述问题,做出重要性的初步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 (2)说明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阶段和报告应采取的对策。 (二)[资料]审计人员受委托对某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时,初步判断的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按资产总额的1%计算为140万,即资产账户可容忍的错误或漏报为140万元。并采用两种分配方案将这一重要性水平分给了各资产账户。某公司资产构成及重要性水平分配方案见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说明哪一种方案较为合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三)【资料】审计人员对渝香食品有限公司2005年12月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公司报表显示,2005年全年实现净利润800万元,资产总额4000万元,审计人员在审查和阅读公司报表时发现:

1、公司10月份虚报冒领工资1820元,被出纳占为己有 2、11月15日,公司收到业务咨询费3850元,列入小金库 3、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低估16万元,原因不明。要求:1、根据上述问题做出重要性的初步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 2、说明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应采取的对策 二、审计程序、审计目标和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小李通过对A公司存货项目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分析评价 后,发现该公司存在下列五种状况: (1)库存现金未经认真盘点; (2)接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入库的A产品可能已计入存货项目,但可能未进行相关的会计记录; (3)由X公司代管的甲材料可能并不存在; (4)Y公司存放在A公司仓库的乙材料可能已计入A公司的存货项目; (5)本次审计为A公司成立以来的首次审计。 要求:请根据上列情况分别指出各自的审计程序、审计目标和应收集 哪些审计证据。 三、调节法的应用 [资料]1.阿兰姆机械厂生产甲产品,材料一次投入,逐步消耗,每投入100 千克A材料可以生产出甲产品100千克。 年12月31日,该企业对在产品和产成品进行了盘点,盘点结果:在产品结存2 100千克,加工程度50%;产成品结存4 800千克。期末在产品和产成品账面记录与盘点 数一致。 年2月2日,审计人员委托对该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当日,对在产品和产成品进行了盘点,盘点结果:在产品盘存2 000千克,加工程度50%;产成品盘存5000千克。 4.其他有关资料如下:20X3年1月1日至2月2日,领料单记录生产领用A 材料5 000千克:产成品交库单记录甲产品入库数4 000千克;产品发货单记录甲产品出库数4 500千克。 [要求]运用调节法验证20X2年12月31日有关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案例分析详解

案例分析复习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 (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2019年高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考试复习题及答案五含答案

2019年高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考试复习题及答案五含答案 【经典例题】甲公司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软件开发过程中存在很多风险,为此甲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风险,其中包括:(1)软件开发需要大额资金,并且如果开发后市场反响不好,可能无法收回开发成本。甲公司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防范这类风险;(2)针对完全陌生领域的项目购买保险,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为预定的损失支付补偿,作为交换,在合同开始时,该公司要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 (3)企业需要一些设备,在配送的过程中可能因时间的延误而影响软件的开发进度,进而影响进入市场的时间,影响市场销售,因此在与运输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中明确,若因运输方原因导致运输时间延长,影响软件的开发进度和市场销售所造成的损失由运输方承担。 要求:判断各项措施所对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解析』 第一个措施是不采取任何措施来干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属于风险承受的应对策略。

第二个措施是将完全陌生领域的项目利用保险形式降低不确定性,这属于风险转移中的保险。 第三个措施是通过与运输企业签订经济合同,规定在运输时间延长影响软件开发进度和市场销售时,由运输方承担损失,属于合同约定风险转移。 【经典例题】金星有限责任公司是华北地区较大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近年来,其业务不断扩大,范围已涉足北上广。2014年,公司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在取得成就的同时,公司管理层没有忘记企业经营过程中时刻存在的风险,因此,专门设立了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贾某,对2014年及以前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分析,对公司的风险情形进行了归纳。 要求:判断下列各种情况下,贾某的建议属于哪种风险应对策略,并简要说明理由。 (1)公司在开发房地产的过程中,要与建筑商进行合作。与公司正常合作的建筑商共10家,经查,有两家管理较松懈,对建筑工人的操作规范要求不达标,同时,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公司与这两家建筑商也进行过反复沟通,但效果不明显。贾某建议拒绝与其合作。

审计学案例分析例题

例:中兴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12月10 日接受甲公司的委托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据了解,甲公司原是华远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客户,经向甲公司负责人员询问得知,负责甲公司审计业务的华远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李峰离职,经李峰介绍,转而委托中兴会计师事务所。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要求在12月31日参与对公司存货进行的盘点,甲公司婉言拒绝,原因是公司曾于6月30日进行了盘点,当时李峰参与了盘点工作,且盘点时的所有资料均可以提供给注册会计师复核,现在刚刚接受一张订单,交货期限很短,如果停工盘点,则难以按期交货。 对此,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做了大量的工作,现了解到下面这些信息:(1)李峰与甲公司的总经理私人关系甚好。 (2)甲公司存货的内部控制有一定漏洞。 (3)审阅6月30日的盘点记录,其中A产品期末盘存量是20 000件,查阅以前月份的存货明细账,A产品的期末库存每月都保持在10 000件至12 000件之间。 (4)甲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决定了存货的比重较大,约占总资产的40%左右。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是否应该坚持对存货进行监督性盘点?请说明原因。(5分)(2)如果不能进行监盘,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应该出具哪种类型的审计报告?请说明原因。(5分) (3)请写出该审计报告的导致出具该意见的事项段(5分) 答:(1)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必须坚持对存货进行监盘,主要考虑如下几个方面原因:第一,监盘是存货审计的必要程序,况且存货占总资产的比重很大。 第二,存货的内部控制有一定漏洞,这种情况下只在期中进行盘点是不妥的,况且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公司总经理私人关系甚好。 第三,前任注册会计师李峰与公司总经理私人关系甚好,李峰的离职导致甲公司变更委托,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能否充分信赖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第三,6月30日的盘点结果与以前月份的期末存货数量有相当大的波动,更应提醒现任注册会计师不能充分信赖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5分) (2)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为,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于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5分) (3)导致无法发表意见的事项段: 甲公司未对2008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盘点,占期末总资产的40%。我们无法实施存货监盘,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对期末存货的数量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5分) (4)审计意见段: 由于上述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我们无法对甲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5分)

基础法律案例分析复习题.doc

案例分析复习题: ★.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T,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丁?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血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未成年】 试问:(1)杨某应否对白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耍的时候,也可以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晩上,孙某潜回家中,丁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课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止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口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X)8年6月21 口,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于是王某将汽车扣下。22 H晚被告人企图强行拉走钢材,王某上前阻止,而被告却加速行驶,将保险杠上的王某摔下,土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间接故意】 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3.答: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口己的行为会发牛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牛,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本案中,被告人钱某明知自C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但是为了将钢材强行拉走,而置王某的生死于不顾,即对被害人是死是伤持一种放任态度。因此,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被告人张某,男,28岁,某矿务局警卫。2009年3月12日凌晨,张某与同伴执行任务时,发现有盗窃分子,他们立即上前捉拿。在捉拿过程中,张某在三人围殴的情况下,身上多处受伤。他曾发出警告:再打我就动刀子了,可无人理会,张某在此情况下将一人刺伤,一人刺死。【正当防卫】试问: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4.答: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木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被告人魏某,2(X)9年4月15 口至18 口连续三天到工商银行某中心支行门口尾随着去银行交款的多名女交款员,伺机用砖头打伤交款员后抢劫,均因附近工地有值班人员巡逻,未敢下手。【犯罪预备】试问:被告人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简述理由。 5.答:被告人魏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而不是抢劫罪的未遂。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是为了实施该种犯罪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行为人己经着手实行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魏某尾随交款员的行为,属丁为抢劫犯罪准备条件的行为,尚未着手实施抢劫行为。因此被告人魏某的

高级会计师考试模拟试题三及答案

模拟试题(三) 一、案例分析题 1、甲公司是一家大型家电生产企业,下设洗衣机、冰箱、空调等业务部门,每个事业部自负盈亏,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投资决策权。2017年欲投资建设液晶显示屏的新业务,针对该新业务甲公司开会进行讨论,相关人员发言如下: 总经理:本次计划投资的液晶显示屏项目属于在公司原有业务领域基础上进入新领域的第一步,对于公司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市场部经理:投资液晶显示屏项目要对外部的环境进行分析,衡量进入该领域的风险。调研人员发现,政府对这类项目是持鼓励态度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会给予一些政策支持。但是现有市场中已经存在一些同类企业,不过都还处在起步阶段。 财务部经理:由于目前业务竞争激烈,投资液晶显示屏项目,这会导致比较大的外部融资“缺口”。根据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我们假设采用以下融资方式:以目前普通股股数1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2股,配股价格为8元/股。配股说明书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平均值为10元/股。财务人员王某:液晶显示屏新业务的相关资料如下:预计生产线寿命为五年,2015年曾为建设该项目聘请相关咨询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花费50万元。该项目的其他各项资料如下: (1)购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1000万元,固定资产的折旧按10年计提,预计届时无残值,使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第五年估计机器设备的市场价值为600万元。 (2)项目投资后,营运资本投入为下一年销售收入的5%。垫支的营运资本在各年年初投入,在项目结束时全部收回。 (3)第一年的销售量预计为5000台,第二年、第三年每年销售量增加30%;第四年停止增长。 (4)第一年的销售单价为6000元/台,以后各年单价在上年单价的基础上下降10%。 (5)每年变动成本为当年销售收入的60%。 (6)固定成本第一年为600万元(不含折旧),以后各年增长10%。 (7)甲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负债/权益)为1:1,税前债务资本成本为8%,β系数为1.5,当前市场的无风险报酬率为5%,权益市场的平均风险溢价为6%。公司拟采用目前的资本结构为新项目筹资,税前债务资本成本仍为8%不变。 (8)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1.按照责任对象的特点和责任范围的大小,判断甲公司下设的洗衣机、冰箱、空调等业务部门属于哪个责任中心,并说明理由。 2.根据总经理的发言要点,判断甲公司采用的总体战略类型,并说明理由。 3.根据市场部经理的发言要点,分析调研人员进行了哪些外部环境分析。 4.根据财务部经理的发言要点,假设财务经理提供的配股方案可行并且所有股东均参与配股,计算配股除权价格及每份股票的配股权价值。 5.根据财务人员王某的观点,计算公司当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6.根据财务人员王某的观点,计算项目的初始现金流量、各年的营业现金净流量和项目的净现值,判断项目是否可行并说明原因。 2、甲公司是一家大型服装制造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2014年末召开了预算管理工作会议,主要对2014年的预算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并制定了2015年的预算目标。会议要点如下: 预算管理组织方面。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机构设在财务部门,其主任由本公司的财务总监兼任,工作人员由财务部门的人员组成。 预算编制方面。2014年预算的编制是以2013年的预算为起点,根据销售额和运营环境的预计变化,自上而下地调整预算中的各个项目编制的。根据2014年的实际情况分析,这种方法不太合理,计划变更2015年的预算编制方法。 预算控制方面。甲公司运用标准成本系统计算产品成本,但是实际成本和预算成本产生了差异。2014

2020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试题及答案

2020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试题及答案 案情一 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 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 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 李某名下。 后李某获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黄某认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生争执,李某无奈又给黄某10万元。 李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 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 黄某认定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李某素有矛盾,便悄然离去。 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 被烧断的房梁砸死。 问题: 1.对村长收受黄某、李某现金1万元一节,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对赵某父亲收受1万元一节,对赵某父亲及赵某应如何定罪? 为什么? 3.对黄某、李某取得补偿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二人的犯罪数 额应如何认定? 4.对陈某让李某盗窃及汽车玻璃被砸坏一节,对二人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5.村民邢某是否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为什么? 6.如认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如否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 理由?(两问均须作答) 参考答案 1.村长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黄某、李某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出租荒山是村民自治组织事务,不是接受乡镇政府 从事公共管理活动,村长此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构成受 贿罪。 2.赵某父亲与赵某构成受贿罪共犯。赵某父亲不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因为只有在离退休人员利用过去的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且 与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共犯关系的场合,才有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的余地。 3.伙同他人贪污的,以共犯论。黄某、李某取得补偿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二人是贪污罪共犯。因为二人共同利用了黄某的职务便 利骗取公共财物。二人要对共同贪污的犯罪数额负责,犯罪数额都 是50万元,而不能按照各自最终分得的赃物确定犯罪数额。 4.陈某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属于教唆未遂。李某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李某虽然接受盗窃教唆,但并未按照陈某的教唆造成危害 后果,对汽车玻璃被砸坏这一结果,属于超过共同故意之外的行为,由李某自己负责。

(完整版)《审计学》案例分析题汇总

自考审计学《案例分析题》汇总 1.案例资料 B注册会计师在对XYZ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XYZ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为了确定XYZ公司的销售业务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决定对销售进行截止测试。截止测试的简化审计工作底稿 (1)根据上述资料指出B注册会计师实施销售截止测试的目的及方法. (2)根据上述资料分析XYZ公司是否存在提前入账的问题,如有请编制调整分录。 (3)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XYZ公司是否存在推迟入账的问题,如有请编制调整分录。答案要点: (1)B注册会计师实施销售截止测试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被审计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会计记录的归属期是否正确。 测试的方法是将资产负债表日后若干天记录的销售业务与销售发票和发运凭证进行核对,检查发票开具日期、记账日期、发运日期是否同属一个会计期间。 (2)在上述5笔业务中,发票号为7892的业务,销售记账时间为12月30日,而发票开具日期为1月3日,发运日为1月2日,不属于同一会计期间,属于提前入账的行为。 发票号为7893的业务与7892号类似,属于提前入账。 发票号为7894的业务发票日期和发运日期均为12月30日,而记账日期则为1月2日,属于推迟入账的行为。 以上2笔业务综合看供提前入账金额为: 15+8-=23万元,多转成本10+4.9=14.9万元 调整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230 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39 100 贷:应收账款269 100 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借:库存商品149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49 000 1.案例资料 注册会计师肖某于2008年初审计了HD公司2007年度的会计报表,取得资料如下: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民主与法制建设,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并提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基本要求。这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教育系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战场,为此,我国普通高技都开设了“法律基础”课程。该课程的任务是,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了解和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和公民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严格履行公民义务,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坏建设的需要,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收集和整理了一百多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取材于现实生活,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对案例的分析,观点正确、言筒意赅,反映了法学研究和应用的最新成果。该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律基础”课程的配套教材,有利于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也可作为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对公职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业务培训的教材及社会各界人员的普法读物。我们相信,以生动具体的案例和案例分析实施课程教学和法制宣传,是有效的方式。经过这样的实践,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公民素质的提高。 案例1 2002年8月5日6点40分,17岁的男青年李某下夜班后急急忙忙骑自行车往家赶。在下坡时因为车速过快、刹车不灵,将一正常过马路的行人王某撞成重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腿粉碎性骨折。虽经医院抢救脱险,但是已造成王某终生残疾。王某到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其在住院期间所花费的住院费、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和家属请假护理的费用等,共计60000元,并要求李某承担以后的医疗费50000元,共110000元。经法院查明,王某被撞确实是李某骑车时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 问题 李某未满18周岁,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分析 李某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U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李菜不仅已年满17周岁而又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工资)最为主要生活来源,因而在民法上李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法上民事行为能力不仅是实施合法行为的能力,还包括对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本案中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违法行为致人损害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他自己承担,不应该由他的父母或其他人承担。 案例2 2001年1月8日深夜,李某的父亲突发心脏病,李某背起父亲上街拦出租车准备上医院。出租车司机王某见情况紧急就说:“收费500元。”李某本来不想同意,因为从他家到医院只需要10元钱。但是父亲病急;当时又无别的车可坐,无奈之下只好坐王某的车去医院。事后,李某后悔,找王某索要多给的钱。王某认为是李某自愿给的钱,因此不退。李某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归还多收的490元钱。

高级会计师考试试题

高级会计师考试试题【案例分析5】 2005-8-24 0:0【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案例1」 资料:华兴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电子设备的生产、设计和安装业务。该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注册会计师在对该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事实: (1)2002年9月20日,该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产品委托代销合同。合同规定,采用视同买断方式进行代销,甲企业代销A电子设备10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以下同)50万元。 至12月31日,该公司向甲企业发出80台A电子设备,收到甲企业寄来的代销清单上注明已销售40台A电子设备。 该公司在2002年度确认销售80台A电子设备的销售收入,并结转了相应的成本。 (2)2002年10月10日,该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乙企业销售B电子设备6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400万元。B电子设备每台的销售成本为250万元。该公司已将60台发送乙企业。乙企业在对该B电子设备进行验收后已如数将货款通过银行汇至该公司。 该公司在2002年度以每台400万元的价格确认销售收入,并相应结转销售成本。B电子设备全部通过乙企业对外销售,不向其他公司销售。 (3)2002年10月15日,该公司与丙企业签订销售安装C设备1台的合同,合同总价款为800万元。合同规定,该公司向丙企业销售C设备1台并承担安装调试任务;丙企业在合同签订的次日预付价款700万元;C设备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正常,且经丙企业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余款100万元。 至12月31日,该公司已将C设备运抵丙企业,安装工作尚未开始。C设备的销售成本为每台500万元。 该公司在2002年度按800万元确认销售C设备的销售收入,并按5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 (4)2002年10月18日,该公司与丁企业签订一项电子设备的设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240万元。该公司自11月1日起开始该电子设备的设计工作,至12月31日已完成设计工作量的30%,发生设计费用60万元;按当时的进度估计,2003年3月30田将全部完工,预计将再发生费用40万元。丁企业按合同已于12月1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设计费用240万元。 该公司在2002年将收到的240万元全部确认为收入,并将已发生的设计费用结转为成本。 (5)12月20日,该公司与W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该公司向W企业销售D 电子设备5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400万元。 12月22日,该公司又与W企业就该D电子设备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规定,该公

2002—2009物权法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1]

物权法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 (2009年) 四、(本题22分) 案情:2005年1月1日,甲与乙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洽谈时,乙告诉甲屋顶有漏水现象。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对此未置可否,付清租金后与丙入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于是,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更换瓦片大约花了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乙不知情。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 2005年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 2006年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原来,2004年12月甲曾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 问题: 1.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理由是什么?如乙欲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应如何行使权利? 2.别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3.甲丁之间存有什么法律关系?其内容和适用规则如何?摔伤工人的医药费用、损失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4.别墅装修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5.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因2005年6月屋顶漏水所受损失?理由是什么? 6.丙可否行使对别墅的承租使用权?理由是什么? 7.丙应如何向戊主张自己的权利?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2.(1)甲有权要求乙在合理期限内维修。乙未履行维修义务,甲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负担。 (2)甲的维修属于无因管理人的行为,由乙承担其支出的必要费用。瓦片质量问题不影响乙对该项义务的承担。 (3)因维修影响了甲的使用,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装修期间不在延长租期的范围。 3.(1)甲丁之间属于无名合同,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并可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例如,费用承担问题适用赠与合同的规则,完成工作问题适用承揽合同规则。 (2)应由丁承担。因为丁为雇主,应对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乙可以要求甲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理由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无权。造成第二次漏水是甲自身的原因,乙无过错,因此损失应由甲自行承担。

最新审计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审计学案例分析题及 答案

《审计学》案例分析题 一、审计重要性 (一)[资料]审计人员受委托对渝香食品有限公司20X2年12月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1.该公司会计报表显示,20X2年全年实现利润800万,资产总额4 000万。 2.审计人员在审查和阅读该公司会计报表时,发现下列问题: (1)该公司10月份虚报冒领工资1 820元,被会计人员占为己有; (2)11月15日收到业务咨询费3 850元,列入小金库; (3)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抵估16万元,原因尚待查明。上述问题尚未调整。 [要求](1)根据上述问题,做出重要性的初步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 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根据资产负债表计算的重要性水平= 4 000 *0.5% = 20万元 根据利润表计算的重要性水平 = 800 * 5% = 40万元 根据稳健性原则,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确定为20万元。 (2)说明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阶段和报告应采取的对策。 问题(1)、(2)涉及违反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问题,性质严重,尽管金额不大,但属于重大错报;问题(3),存货低估16万元,达到会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的80%,超过了存货的可容忍误差,属于存货项目的重大错报。 3.因所发现问题的性质重要或金额重大,因此,应当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实施追加审计程序,或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会计报表。

4.在审计报告阶段,如果被审计单位调整了所有的重大错报或漏报,使会计报表反映公允,审计人员可以发表无保留意见;如果尚未调整的错报的性质严重,或其汇总数可能影响个别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但就会计报表整体而言是公允的,审计人员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如果尚未调整的错报的性质极其严重,或其汇总数可能影响大多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使会计报表整体不公允的,审计人员就应当发表否定意见。 (二)[资料]审计人员受委托对某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时,初步判断的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按资产总额的1%计算为140万,即资产账户可容忍的错误或漏报为140万元。并采用两种分配方案将这一重要性水平分给了各资产账户。某公司资产构成及重要性水平分配方案见表 重要性水平的分配单位: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说明哪一种方案较为合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乙方案较为合理。因为现金账户属于重要的资产账户,其重要性水平应当从严制定;而应收账款和存货项目出现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较大,为节约审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3.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008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 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3.答: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本案中,被告人钱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但是为了将钢材强行拉走,而置王某的生死于不顾,即对被害人是死是伤持一种放任态度。因此,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 4.被告人张某,男,28岁,某矿务局警卫。2009年3月12日凌晨,张某与同伴执行任务时,发现有盗窃分 试问: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4.答: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 5.被告人魏某,2009年4月15日至18日连续三天到工商银行某中心支行门口尾随着去银行交款的多名女交 试问:被告人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简述理由。 5.答:被告人魏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而不是抢劫罪的未遂。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是为了实施该种犯罪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魏某尾随交款员的行为,属于为抢劫犯罪准备条件的行为,尚未着手实施抢劫行为。因此被告人魏某的行为是犯罪预备而不是犯罪未遂。 6.岳某夫妇有一个儿子,今年12岁。一天晚上,岳某夫妇带着儿子到事先观察好的一无人在家的住户陈 试问:此一家三口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为什么? 6.答:岳某夫妇的盗窃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的共犯,而其12岁的儿子却不能认定为共犯。这是因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岳某夫妇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1)有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2)在客观方面,都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3)在主观方面,他们又都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尽管一个入室实施偷盗行为,另一个在门口望风,没有直接实施偷盗行为,但是这只是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不同,不影响他们共同犯罪的成立。其12岁的儿子因为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岳某夫妇带着他去偷盗,事实上是把他当作犯罪的工具使用。 7.李四夫妻共有存款5万元,李四有一母,儿子刚参加工作,女儿乙读中学,李四突然死亡,以清理遗物 问:(1)遗嘱是否有效?(2)5万应如何继承? 7.答:(1)遗嘱有效。 (2)5万元作如下分割:①5万元为李四夫妻共有财产,其中2.5万元归其妻所有,2.5万元为遗产。②2.5万元遗产中,0.5万元为遗嘱继承,归其女所有;另外2万元为法定继承。③法定继承人有其妻、母、儿甲、女乙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④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时原则上均等。⑤应为胎儿保留1份,待胎儿出生后最后确定此份遗产的去向:出生时为活体的归胎儿继承;是死体的由法定继承人分割;是活体而后死亡的,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8.2002年3月13日,某家具商场购得一批新式沙发,价格为每组1880元,售货员在制作价格标牌时,误奖 问:(1)商场同甲、乙二人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属于什么样的民事行为?(2)应如何处理这一纠纷? 8.答:(1)商场与甲、乙二人的买卖行为属于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商场本意是要将沙发以1880元的价格卖出,由于售货员制作标牌的错误,使得每组沙发少卖了1000元,这是商场由于疏忽大意导致结果与自己本意相悖。甲、乙二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标牌上的价格买下沙发,所以,商场同甲、乙二人的买卖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商场同甲、乙的买卖行为可以变更或撤销。《民法通则》第59条的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所以,只要商场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者撤销买卖关系的请求,人民法院都应予以支持。根据《民法通则》第61条的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的损失。所以,如果这一买卖行为撤销,甲乙二人应将沙发返还给家具商场,家具商场返还甲乙二人的货款,并承担甲乙二人因此所受的损失。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予以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撤销。 9.某运输公司受农场委托长途运送生猪,途径某市遇酷热天气,运输公司派出的押运人员张某、杨某根 。问:(1)肉食公司可否拒收生猪?为什么?(2)谁应该对生猪中毒负责?为什么?(3)张某、杨某有无过错?为什么?(4)农场应向谁索赔?为什么?9.答:(1)可以,因为生猪中毒,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条款。 (2)农资公司,因农资公司出售的喷雾器存在严重的瑕疵,这是造成生猪中毒的原因。 (3)没有,因张、杨二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喷雾器内残留有农药的情况。 (4)应将运输公司作为被告起诉,因农场和运输公司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生猪在运输途中发生问题。 10。某市商场举办有奖销售。某校校长决定从该商场为党校购买一台机器,同时得奖券100张,分给每 问:(1)学校出资部分中奖归谁所有?为什么?(2)个人部分中奖的奖金应归谁所有?为什么?(3)贺宣布一等奖归学校所有是否有效?为什么?(4)贺某未付丁某购物抽奖的款项,在贺某与丁某之间存在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为什么? 10.答:(1)应归丁某所有,因学校已言明在先,所得奖金归持券人,且奖券已实际交付个人,属于赠与行为。 (2)应归贺某所有,因贺某已登记奖券号码并向丁言明此3张奖券归他。 (3)无效,因奖券已交付,赠与行为不得撤销。 (4)借贷关系,因丁某系替贺某垫付款项。 11.王甲和刘乙系邻居,两家关系很好。因业务需要,王甲被单位派往设在海口的办事处工作,临走拜托 。问:(1)刘乙、李丙买卖空调的行为是否有效?(2)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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