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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经费报销的规定_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经费报销的规定_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经费报销的规定_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经费报销的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参加学习培训经费报销的规定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关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学历培训报销问题的通知》(×××[×××]×号)、《关于印发〈×××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经费报销的规定〉的通知》

(×××[×××]×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有关学习培训经费报销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学习培训经费报销范围

(一)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和批准参加省、市、区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班。

(二)经单位同意,参加正规考试,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自学考试、电大、函大、夜大、业大等大专、本科学历学习。

(三)经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考取各类高等院校,脱产就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提高学历学习。

(四)经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不脱产报考大学本科第二学历(具有本科学历再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提高学历学位学习。

二、学习培训经费报销的项目及额度

(一)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街道领导批准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专业学习培训,学习期满凭相关的学习培训文件,按规定给予报销培训费、教材费。

(二)考取各类高等院校脱产就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待学习毕业,凭有效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给予报销学费60%。

(三)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自学考试、电大、函大、夜大、业大的学员,学习毕业取得大专、本科学历,凭有效毕业文凭给予全额报销学费。

(四)不脱产报考大学本科第二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学员,学习毕业凭有效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给予报销学费60%。

三、培训经费的报销程序

(一)专业培训凭相关的学习培训文件,按街道财务报销程序审批。(二)学历培训凭单位同意报读的相关证明、毕业文凭,按街道财务报销程序审批。

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

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

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

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直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市工商联(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等规定和要求,使用本级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 第四条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计划和备案管理 第五条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备案制度。各单位培训部门应将本单位下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审核,并于每年11月1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备案后实施。

第六条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应于每年11月20日对各单位上报培训计划予以审核,同意开展的,出具备案意见书。第七条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班次及调整培训预算的,应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和市财政局备案后实施。 第三章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八条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二)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三)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四)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五)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六)交通费是指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费用支出。(七)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 第九条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住宿费100 、伙食费80、场地费和讲课费70、 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50,合计300 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及审批流程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及审 批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规范公司各种开支费用报销及付款程序,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成本,切实保障公司利益,根据《资金审批制度》和《费用预算制度》,特制定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关于报销的审批流程及原则 一、报销流程 1、一般的报销流程(预算范围之内或有经审批的费用) 经办人――本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总监——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支付 2、特殊的报销流程(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 原则上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是不予以报销支付的,如确属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开支,可按以下流程报批: 经办人填制单据并补申请报告――本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复核――总监审核——总裁审核――公司出纳支付 3、分/子公司的报销流程 (一般报销流程)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审核――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出纳支付 (特殊报销流程)经办人填制单据并补申请报告――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复核――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财务中心审批――分公司出纳支付 二、审批原则 1.费用报销需经办人的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自行批准自己的报销费用。

2.不得逾越流程,不得未经直接领导审批,直接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不得 未经财务人员审批直接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3.出纳必须凭由经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签名后的报销单支付相关费用,一 旦发现违规操作,对出纳通报批评,并实行扣除当月奖金50%-100%的处理,如造成经济损失,由出纳及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销、审批及审批的责任 经办人:因公办理业务时应向对方索取相应的原始单据,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准确的填写报销单据,对经办的经济业务及提供的原始单据的真实性 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及时向财务人员提供其审核所需的相应文件或 资料。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及对经办人提供的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对报销业务负有直接审核责任,并有责任协助财务人员的 审核工作。 财务人员:审核报销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审核报销所提供的原始单据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审核报单据中是否按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 和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原始单据及填写不规范的行为 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分子公司总经理:对所负责的分公司的费用进行全面管理,在集团授权范围内 审批所管理的分公司的费用报销。 第二部分:报销原则 1.预算内的费用方可直接报销。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案计划目标.规章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

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 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等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

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它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

机关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机关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改革等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规范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管理要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能,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努力节约经费支出,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第四条按照统一管理的原则,强化公用经费预算管理,按照预算定额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大力推进机关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第五条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是指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公用支出,主要是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休人员特需费、离休人员公用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第六条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的使用分处(室、办、局)

记账、单独核算,所有经济业务经财务审计处处长或分管副处长审批后记账。 第七条各处(室、办、局)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使用公用经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会同财务审计处做好机关公用经费的集中支付工作。 第八条公用经费的使用 一、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设备购置费等需要办理政府采购的公用经费。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由经办单位提供资料依据、编制采购预算、办理采购手续,履行采购程序,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黑龙江省(省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执行。 二、差旅费。委领导和各处(室、办、局)应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差旅费定额指标,按照下列规定合理安排年度支出。 1、工作人员出差,应由出差人用本人公务卡支付相关出差费用。 2、工作人员出差费用需要预借现金的,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单,写明出差时间、路线、地点和事由,经所在处(室、办、局)领导签批后,交由财务审计处处长或分管副处长批准后支款;参加国家及有关部门召开会议的,持会议通知经分管主任签批后借支差旅费。

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篇一: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单位经费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财政支出,促进街道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特完善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所属各事业单位,政府及部门所属的经营性实体、公司以及与镇财政有正常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和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经费开支及财务支款”包括:各项工程款支付,各项借款、预付款项,以及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一切经费支出。 第四条各项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经费支出,实行街道主任“一支笔审批”。其审批报销程序规定如下: (一)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经费支出,必须在支出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规定审批报销程

序办理结报;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的招待餐费,在按规定审批报销程序办理结报时,必须附上餐饮清单(点菜清单)。 (二)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经费支出原则上出现单项1000元以上资金使用的,应事先报 告街道主要领导,征得领导同意才可以开支,资金的审批报销程序为:1、由报销经办人取得原始费用凭证。2、具体经办人及负责人审核签字。3、分管领导审核签字。4、街道主任审批。5、出纳人员复核无误后给予报销付款。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外出购物等 而预支的备用金(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在以前所借 款项结清的前提下,其审批借款程序规定如下: (一)机关工作人员借款(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向政府所属各部门、事业单位借款),审批程序为:1、由借款人填制“领借款单”,写明借款事由、金额和预计结报(归还)时间。2、街道分管领导审核签字。3、街道主任审批。4、出 纳人员复核无误后给预付款。 第六条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 镇实际情况,对各类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支付作如下规定:(一)在支付或预付第一笔工程款时,必须按照工程款支付审批程序提供该建设项目的预算及签订的合同;工程项目建设完工后,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时,必须按照工程款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

******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有效提高预算运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是各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各部门编制、经财务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批准的涵盖申报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计划。 第三条本******所属各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预算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共性原则。预算要充分体现公共财政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性资金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方面转移。 (二)综合性原则。预算是覆盖部门所有资源的完整预算,囊括各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财务部门要坚持财政预算内外财力综合平衡,统筹安排预算内、外各项收支计划。 (三)真实性原则。预算应根据各部门履行的职责、******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的配臵情况进行编制,各项收支要符合客观实际,要有真实可靠的预算依据,不得隐瞒与虚列收支内容。 (四)绩效性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以******中心工作为目标,追求投入成本与效益产出的性价比,各项支出的安排要坚持科学、合理、必需原则,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编制和执行预算的责任主体是******属各部门,其职责是保证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财务处是主管部门预算编制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预算审核、定额确定、财力平衡以及组织预算执行。 第二章预算编制 第六条预算编制的内容。预算主要由一般收支预算和其他单列预算构成,包括:一般收入预算、一般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一、会计管理体系(一)单位领导人职责: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二)会计主管职责: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

工作质量。(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一)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1、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收支项目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督、领导财会人员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2、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参与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或修订,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3、坚持按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贯彻率达百分之百。4、根据各项经济业务及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编制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是指公办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 第三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用于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第二章经费来源及支出范围 第四条中小学公用经费的资金来源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指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公用经费来源是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含免杂费资金)。 2.高中阶段学校(指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来源是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和学校非税收入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的部分。 第五条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

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网络服务维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开支的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及校园绿化保养等。 第六条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理支出、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不得用于校舍建设、车辆购置等资本性项目支出。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七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清晰反映学校公用经费的所有收支项目,做到完整准确,公开透明。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公用经费,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需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批。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预算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教师培训费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2.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按照不高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20%安排,用于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

财务费用审核审批制度

财务费用审核审批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审核审批职责与权限,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的审核审批 1、员工因工作需要借款的审核、审批 (1)员工因公借款,请款人须填制借款款单,注明借款事由; (2)2000元以下(含)借款由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批,借款金额超过2000元的,报董事长或总裁审批→凭签批后的借款单出纳处借款。 (3)员工私人借款审批流程: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批→董事长或总裁审批,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员工私人借款,如遇特殊原因以书面申请,并按以上流程审批,但借支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薪金。(4)项目部人员差旅费借款,项目部负责人审批,项目部出纳内勤登记备查,从项目部备用金中支付,项目备用金,每周清算一次,按统一格式粘贴票据凭证按公司相关制度审批流程报销,清算后额度重新核定,备用金额度由董事长确定。 (5)赞助等非正常支出借款,事先向董事长请示,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核→汇总报总裁审批。 (6)借款人必须及时报销还款,回单位后必须二日内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财务审核按公司相关制度报销流程审批后财务部结算,超过一个月无特殊情况不报销的,按请款金额扣罚利息,并扣发工资直至借款数相抵为止,另额外罚款200元。部门负责人应及时督促借款人还款报销。项

目部除固定备用金外,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2、采购物资材料借款的审核、审批: 采购物资前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由分管副总裁审核。 (1)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复核→财务部门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批,(借款超过3万)→董事长或总裁审批→财务出纳借款。(2)物资采购材料报销流程,由经办人填写采购明细表并附有提货单或销售详单、材料物资销售发票→部门负责人核准→财务部门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批(金额超过3万元材料物资采购款的)→总裁或董事长审批→财务处结算,做到每天一结算,收支两清,特殊情况可申请延缓一天结算。 (3)其他行政办公费用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复核→财务部门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核→董事长或总裁审批;水、电、电话费、房租、物业费由行政人事管理部负责缴纳,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批; 二、各项费用支出的审核、审批 1、差旅费的审核、审批: (1)员工因公外出报销差旅费时,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公司《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2)营销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根据营销人员相关制度执行; (3)公司部门负责人报差旅费必须由董事长或总裁审批; (4)所有部门员工差旅费超标原则上自理,特殊情况下准予报销的报董事长或总裁审批。 2、招待费的审核、审批:

2017年公用经费标准定额

正常公用经费标准定额 1、正常公用经费实行人均综合定额标准,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一般会议费、一般维修费、一般办公设备维修费、租赁费等,分为几个档次: (1)一般单位和乡镇年人均4000元;(2)有执收执罚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其承担收入任务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年人均4480元;承担收入任务在20万元以上的年人均4800元;(3)县委政府主要综合职能部门年人均4800元;(4)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年人均7200元;(5)公安、纪检、政法委年人均14700元、信访年人均14000元、检察院、法院年人均12600元,司法年人均6300元;(6)教育系统各类学校正常公用经费,依照省、市、县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进行核定,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含取暖费):小学生685元,初中生885元,按县级分担比例15%进行测算;教育其他单位按2400元/人/年; 根据实际情况,在政府大院和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的部门(单位),水电费、办公取暖费不需单位列支,邮电等费用也相对节省一些,所以对这些部门的正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予以核减,在各自对应的人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档次上统一核减500元。

2、交通费包括车辆油修费和其它交通费,按编制以内的实有车辆数单独安排,包干使用。车辆油修费和其它交通费年标准是: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4万元/车;执收执罚(任务在20万元以上)单位2万元/车;县委政府主要综合职能部门1.8万元/车;一般单位和乡镇1.5万元/车,边远乡镇1.8万/车(8个,分别是西达、关防、合漳、辽城、偏城、鹿头、龙虎、木井)。 3、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具体标准是:①离休干部分为地市级每人每年1200元,县处级每人每年800元,科级及其以下每人每年600元;②退休干部分为地市级每人每年850元,县处级每人每年450元,科级及其以下每人每年300元。 4、离退休干部特需费标准:离休干部每人每年500元(单位只填报100元,其余400元由老干局集中掌握使用),退休干部每人每年50元(老干局集中掌握使用)。 5、取暖费根据县政府规定标准执行,按单位实有人数计算,具体标准为市级每人每年2125元,县级每人每年1535元,科级及以下人员每人每年1200元。 5、工会经费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2%提取(单位只提60%部分,40%部分县工会集中管理); 6、一般招待费按公务费的1%提取。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精品整理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财务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报销行为,结合我局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资金管理 第二条在项目计划阶段,牵头科科要编制项目的实施方案(用款计划),明确项目的任务安排、组织形式、实施进度和投资总额,并与主管局领导、相关科科、办公科及财务科共同制定专项资金用款计划,合理确 定项目的开支内容。 第三条项目计划批复后,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任务量等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参加人员,安排内外业任务,与批复计划一起留存财务科。项目负责人和财务科比照批复计划和任务安排,共同对项目的执行进度和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核算,做到任务完成与资金支出同步,资金使用与用款计划一致,定期对帐、检查监督项目用款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因特殊情况确需跨年完成的项目,年终时,项目负责人要编写资金结转或结余理由,决算时由财务科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委托业务的财务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任务的财务管理制度一致。收到业务委托单位的业务委托书(函)后,项目负责人与业务委托单位协商工作经费,签订业务委托协议,除项目组留存外,交总工办、办公科、财务科各一份,凭业务委托书和生效的协议由财务科开具税务发 票并组织完成委托业务。 三、出差派遣制度 第六条为推动我局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

服务能力,根据《政府林业厅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林办规[2017]86号)有关规定,对我局原有出差审批、经费报销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 形成如下制度: 第七条出差实行前置审批 科科一般人员出差由科科主任派遣,分管局领导审批;科科主任、副主任出差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党委书记审批;副局长、纪检书记、总工程师出差由局长、党委书记审批;局长出差由党委书记审批;党委书记出差由局长审批。如多人共同出差,由行政职务最高的人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前置审批办法 所有人员出差实行前置审批办法,先审批,后出差。出差前将出差审批单签字后,第一联即财务报销联报财务科留存,由财务科专人管理;有明确领导批示具体人员参加的会议或培训通知文件可以代替出差审批单。如有紧急特殊情况需要出差,或有关审批领导出差,不能签发出差审批单时,可先短信或电话请示有关领导,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加盖领导名章,并将签署完毕的出差审批单交财务科留存。 第九条报销 出差结束后,按照我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财务科根据事先留存的出差审批单或文件,核对实际出差时间,进行财务稽核,并粘贴出差 审批单到差旅费报销单上。 四、报销业务管理 第十条票据的粘贴 (1)粘贴票据时要按票据类别分类粘贴,同类票据尽量粘贴在一起。 (2)原始票据粘贴必须考虑到方便审核与装订后凭证的翻阅,粘贴

事业及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及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一、责任单位 局财务室。 二、责任人 分管局领导及财务室具体经办人。三、权力行使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四、受理范围 局机关预算、决算、收支、报账、票据管理等。 五、办理条件 预算申报、决算~收支等待确认。六、申报材料和办理程序,一,财政预算程序 1、各股室上报年度主要经费预算。 2、办公室整理年度预算表上报局务会。 3、局务会审核后报区财政。 4、会计对预算审核进行跟进。 ,二,收入办理程序: 1、财务室接到收入相关单据。 2、向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报告。 3、办理收入入账。 4、会计记账。 ,三,支出办理程序:

1、财务室接到支出相关单据。 2、向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报告。 3、办理支出。 4、会计记账。 ,四,报账管理程序: 1、报账经办人按报账规定分别签署意见。 2、财务室受理报账相关凭证。 3、办理报账手续。 4、会计记账。 ,五,票据管理程序: 1、向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报告。 2、财务室根据领导批示办理相关票据使用手续。 3、票据使用完毕~票款结算。 4、会计记账。 五、监督检查 ,一,每个环节都由承办人员签名~并归档保存。 ,二,局纪检组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接受纪委、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1、违反规定程序进行办理的。 2、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的。 3、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4、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 5、其它过错行为。 ,二,责任主体认定 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财务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报销行为,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资金管理 第二条在项目计划阶段,牵头科科要编制项目的实施方案(用款计划),明确项目的任务安排、组织形式、实施进度和投资总额,并与主管局领导、相关科科、办公科及财务科共同制定专项资金用款计划,合理确定项目的开支内容。 第三条项目计划批复后,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任务量等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参加人员,安排内外业任务,与批复计划一起留存财务科。项目负责人和财务科比照批复计划和任务安排,共同对项目的执行进度和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核算,做到任务完成与资金支出同步,资金使用与用款计划一致,定期对帐、检查监督项目用款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因特殊情况确需跨年完成的项目,年终时,项目负责人要编写资金结转或结余理由,决算时由财务科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委托业务的财务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任务的财务管理制度一致。收到业务委托单位的业务委托书(函)后,项目负责人与业务委托单位协商工作经费,签订

业务委托协议,除项目组留存外,交总工办、办公科、财务科各一份,凭业务委托书和生效的协议由财务科开具税务发票并组织完成委托业务。 三、出差派遣制度 第六条为推动我局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政府林业厅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林办规[2017]86号)有关规定,对我局原有出差审批、经费报销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如下制度:第七条出差实行前置审批 科科一般人员出差由科科主任派遣,分管局领导审批;科科主任、副主任出差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党委书记审批;副局长、纪检书记、总工程师出差由局长、党委书记审批;局长出差由党委书记审批;党委书记出差由局长审批。如多人共同出差,由行政职务最高的人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前置审批办法 所有人员出差实行前置审批办法,先审批,后出差。出差前将出差审批单签字后,第一联即财务报销联报财务科留存,由财务科专人管理;有明确领导批示具体人员参加的会议或培训通知文件可以代替出差审批单。如有紧急特殊情况需要出差,或有关审批领导出差,不能签发出差审批单时,可先短信或电话请示有关领导,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加盖领导名章,并将签署完毕的出差审批单交财务科留存。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一、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公有住宅优先受让和公开转让管理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公用住宅优先受让和公开转让 管理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房屋及土地资产管理实施意见》 (苏办发〔〕号)、《关于加 强市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房屋及其土地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苏 财绩字〔〕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号)、《苏 州市市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苏府〔〕号) 管理对象: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程序: (一)行政事业单位先向主管部门提出承租户优先受让或公开转让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绩效评价和资 按会办意见或财政局批复聘请中介机构评估 评估报告报财政局办理备案手续 优先受让和公开转让房产到产交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转让价款扣除成本费用后划交国有资产收益专户 按转让净收入的,划拨到单位相关账户

产管理处。 (三)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个工作日内提出终审意见。 (四)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或会办意见聘请中介机构评估。 (五)单位根据中介机构评估报告,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评估备案表》(一式三份),报市财政局办理备案手续,附批复意见或会办意见、评估报告各一份。 (六)单位凭市财政局批复或会办意见以及财政局备案后的《行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到产权交易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七)存量公有住宅承租户优先受让的在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手续 办理结束,产权交易所对交易结果进行鉴证,转让资金划入产权交 易所账户。 (八)存量公有住宅公开转让的由产权交易所在苏州市级报纸等新 闻媒体上统一发布,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天。公告结束后日内完成 公开转让工作。产权交易所对交易结果进行鉴证。转让收入划入产 权交易所账户。 (九)在转让结束后,产权交易所将鉴证报告报财政局备案。(十)产权交易所在转让结束后次月之前将转让收入划转到国有资 产收益专户。 (十一)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于日之前将净收入的%划拨到单位的相关账户(其中%划拨到单位的住房基金账户,%划拨到单位的 修购基金)。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91432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等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

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

最新整理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docx

最新整理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公用经费,以保证本单位开展正常工作的基本支出需求为标准,区别单位性质、职能、特点、工作任务,在认真分析各项开支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求、物价水平和财力可能,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界定。 各单位的正常公用经费,可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单位的实际需求和有关财务管理的具体规定,统筹安排,节约使用。 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岗(不含提前离岗和提前退休)人数测算的公用经费定额包括:(1)办公费,主要包括书报杂志费、办公用品费、日常印刷费等;(2)日常办公用水、电费;(3)邮寄费;(4)办公xxxx费;(5)办公取暖费;(6)办公设备维修费;(7)一般办公设备购置费;(8)一般会议费;(9)差旅费等。 按单位编制内实有机动车数量测算的交通费定额,包括车辆保险费、燃料费、维护修理费、年检费、养路费、过路过桥费、出车补助和其它费用等。 按政策标准测算的经费定额为:(1)一般招待费;(2)工会会费;(3)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特需费等其他经费。 正常公用经费预算,实行按单位分类分档综合定额办法,具体编制政策和计算口径是: 1、按人均标准核定的正常公用经费,划分为:(1)一般行政事业单位,年人均2500元;(2)有执收执罚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其承担收入任务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年人均2800元;(3)有执收执罚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其承担收入任务在20万元以上的,

年人均3000元;(4)县委、政府主要综合职能部门,年人均3000元;(5)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领导机关,年人均4500元;(6)公、检、法年人均正常公用经费包括办案费和交通费,标准分为:公安系统年人均14000元,检察院、法院系统年人均1 元;(7)教育系统各类学校正常公用经费,依照省、市有关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定额进行核定,其中预算内部分生均数不低于:初中45元,小学40元;其它教育机构按教职工人数计算,年人均1500元。 2、交通费包括车辆油修费和其它交通费,按编制以内的实有车辆数单独核定。车辆油修费和其它交通费年标准是:县级每车2.5万元;执收执罚(任务在20万元以上)单位每车2万元;县委、政府主要职能部门每车1.8万元;其它单位每车1.5万元。 3、工会经费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2提取(单位只提60部分,40部分县工会集中管理); 4、一般招待费按公务费的2提取。 5、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按离退休实有人数计算安排,其具体标准是:①离休干部分为地市级每人每年1200元,县处级每人每年800元,科级及其以下每人每年600元;②退休干部分为地市级每人每年850元,县处级每人每年450元,科级及其以下每人每年300元。 6、离退休干部特需费标准:离休干部每人每年500元(单位只填报100元,其余400元由老干局集中掌握使用),退休干部每人每年50元(老干局集中掌握使用)。

财务报销标准及流程(1)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四)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三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职务交通工具住宿标准伙食标准省外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火车硬席300元/天100元/天80元/天? 高铁二等座 经济仓 部门负责人火车硬席400元/天100元/天80元/天 高铁二等座 经济仓 总经理助理火车软席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 高铁二等座 飞机 总经理及以上飞机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 高铁商务座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 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 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 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 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 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 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 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 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 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6. 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 车 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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