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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资房建造的申诉

关于集资房建造的申诉

致海洋渔业公司领导及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领导:

关于省海洋渔业公司一条街46户房屋同61户一样是集资建造的房屋,至今都是我们在使用居住的。公司领导层在“一条街”房屋所有权上一直存在本末倒置,严重不尊重历史,避重就轻。在这里我46住户有必要澄清一个事实:首先,从时间上看,“一条街”是由公司107名职工在1989年自行出资修建的,其为计划经济年代的产物(计划经济时期----1949年10月中华人命共和国成立后,前三年是经济恢复时期,至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期间都属于计划经济时期)。若按公司说法,我46住户已享受集资购房因而不再享受“一条街”拆迁赔偿此法不符合客观事实。因为先有“一条街”房屋所有权出现在前,集资房形式出现在后。况且“一条街”和“集资房”都为住户自行出资建造的房屋,都是自己的房子何来享受一说,故公司的说法完全是以国家相关政策的名义欺骗广大职工。

抗议公司领导给出46名不能享受赔偿住户的理由为“此46住户购买公司集体房”针对渔业公司领导给出的理由,我46住户及家属表示强烈的抗议,我们一致认为“集资房”与“一条街”房屋赔偿完全是不相关连的二件事,况且公司在集资房建设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问题如下:

1、集资房的性质问题

按国家关于企业集资房给出的定义如下: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在建造集资房时,集资房完全由46名住户出资建成,故集资房产权完全归用户所有。

2、集资房出资金额问题

由于公司在1993年就处于亏损状态,并于1998年破产。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于亏损状况下的企业是不允许进行集资房建设的。但不知公司如何取得相关批文,在2001年由公司发起,要求职工出资建造集资房,出资职工需在二年半内共计三次付清款项。在集资房建造完成后,每户交纳现金合计人民币为12万元。在组建初期公司承诺的造价为7万元,但公司在交房之时,以各种理由要求员工交钱,出资的最终价格永远高于当时马尾的商品房市场价。在出资款过高的情况下,购房职工强烈要求退房,但公司领导不予退房。其威胁若要退房,职工所交纳出资金额也一并不予退还,由于公司职工为弱势群本且普遍缺乏法律意识,最终只能按照公司要求交齐所有款项。

3、集资房购房成本核算问题

在此又折射出另一个问题,就是当时的集资房购房成本。在2001年由公司发起,职工出资建造集资房,二年半内共计三次付清款项,每户交纳现金合计人民币12万元。以一户建筑面为98.33㎡、柴火间16㎡为例,按现行房产评估方法进行单价计算,平均建筑均价为120000元/(98.33㎡+16㎡/2)=120000元/106.33㎡=1128.56元/㎡。以2001-2003年前后,马尾区商品房均价现以当时较好的商品楼盘“世纪院”为例,当年均价也仅为1100元/㎡。由此可见,在我46住户购买公司的资集房时并未享受到特有的待遇,出资金额完全超过当时商品房的市场价格,若按国家规定的集资房的修建方法,我46住户只应出金额为当时建房的成本。(注:当时16平米的杂货间,公司也居然按照房屋的同样价格给予收取费用,而实际从房产证体现出来并不能按实际居住面积给予标明,故在这问题上公司领导也严重欺骗我广大员工。)

若以2001-2003年的建筑成本核算,建筑二栋集资房的平均成本不超过500元/㎡,我46住户认为公司在收取的集资款存在严重的违规问题。另外,从购房成本上来看,由于我渔业公司从1998年就已经破产倒闲,所以公司购买集资房的员工,都已经是

下岗工人。作为国企下岗工人,需要在二年半时间内,在当时经济条件下,筹集到12万现金难度可想而知。而同样在同期购买商品房,可享受银行贷款政策。购买集资房的下岗职员,资金筹集方法多为民间以高利贷方式向亲戚朋友借取,若以每年15%的利率计算,借款5万元一年就得支付7500利息。况且多数下岗职,在子女参加工作才将欠房款还清。工由于建筑时期长,且建筑成本较高,在交房时,曾一度出现退房现象,但由于公司明确表明不能退房,故当时所有员工在无奈之下才买下此房。另外,据统计2010年,马尾商品房均价为6000左右,而我司集资房在房产评估公司评出的价值仅为3500元/㎡。故现有公司集资房的市场价值,完全低于其余61户中在外购买商品房的市场价,请问何为享受公司的福利。

4、集资房建筑质量问题

由于公司组织员工集资修建的集资房,在质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从现土木工程学来看,二栋集资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二栋楼在使用不到5年的情况下,已经出现诸多问题,例如(墙壁裂缝,楼顶漏水,外墙瓷砖脱落等)。从同期市场修建的商品房,质量依然较好,故我46住户认为公司在建筑房屋时,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严重损坏我46住户的切身利益。

5、职工家属人均居住面积

由于公司在1993年就处于亏损状态,并于1998年破产。广大职工下岗,公司职工多为农民出生,子女较多。现今子女都已成年,需组建新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严重不足。按保守统计,我司职工家庭平均人口数约为6人,按集资房居住面积98.33㎡来计算,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7㎡。我司职工为下岗职工,是国家的弱势群体,为国家奉献多年,确得不到国家的相关保障。作为曾经国企一份子,我46住户深感凄凉。

6、住房公积金问题

在我46户职工出资修建集资房后,公司不知以何为由取消了所有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于在出资建造集资房时,出资职工的资金完全由现金交纳并未使用到住房公基金。若公司以此为由停

发或扣下职工的公基金,则说明公司存在严重违规操作问题。在此,我46户员工提出严重的抗议。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总之,公司这种行为其实是变相的把集资房当成商品房销售给公司员工。且此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且在交房之时,当时房屋未安装防盗网,公司组织住户统一安装防盗网,居然要求员工以5000元/户的价格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不给予员工发票。这样丧失人性和道德的行为,严重伤害员工及家属的利益,是一种赤裸裸的欺骗行为,是违法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行为。

公司利用国家的政策以集资房的名义剥夺我们46一条街住户的房屋所有权。首先,他们误读国家的相关政策,其次“一条街”房屋并非归公司所有,是历史的产物不属于集资房的范畴,它是在集资房之前的产物,它是我们员工自行出资借用公司的土地建造的自己的房屋。与第一批集资房建造对比,我们的造价、质量都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同样是全集资房我们切身利益受到极大的伤害,。

另外,我们还了解到,部分员工参加公司的全集资房时,在拆迁他们原来居住的冷冻厂和集体宿舍时,也得到国家同样的赔偿。而我46一条街住户,是自己私人房屋将被拆迁,是何等不公,请问公司领导的用意何在。此外,未参加全集资房的员工,是居住公司的招待所,最后确享受国家70平米的优惠,而我们高额的参加集资房,不但未享受丝毫国家的政策的同时,被公司领导所欺骗支付了超出当时建筑成倍双倍的价钱建造商品房,而且在私有的“一条街”房屋将被拆迁时确不能得到正常的赔偿,深表不解。

我们要求公司及国家相关管理机关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此事。不能权利来镇压我匀。公司必须在近期来将46户的名单上报,并且与61户已上报的享有相同的赔偿。

其实还有很多的未尽的理由,总而言之,公司在处理“一条街”

住户赔偿问题上过于草率,不顾广大下岗职工的利益,凭一己之见轻易下决定。我“一条街”未享受赔偿46个住户,坚持抗议此不公平的赔偿方案,若不能享受公平的待遇,我们将以司法程序来捍卫自身的权益,并通过媒体曝光此事件。

近年来,四川成都唐福珍抵制强拆自焚事件、四川峨眉山村民不满强拆自焚袭警 7人受伤事件以及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等都历历在目。若公司不能就“一条街”赔偿一事给予满意的解决方法,我46个住户将誓死捍卫我们的家园,坚决抵制公司拆迁行为。

以上为我“一条街”46未享受赔偿住户的联名上书,望国家领导给予公平的解决方案,望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领导给予支持。(此文件抄送纪检委)

此致!

“一条街”未享受赔偿住户

2011年6月21日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 篇一:一级建造师各类注册所需材料及申报程序 一级建造师各类注册所需材料及申报程 序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需提供考试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执业师信息完善有关表格。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

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执业师信息完善有关表格。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单位集资房的产权问题

单位集资房的产权问题 [提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单位集资房的产权等相关知识的汇总,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本网站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解答...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集资房、合作建房如何办理《房地产证》? (1)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的,必须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并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才可以办理小业主的《房地产证》; (2)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非法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处理并补交地价款,按规定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后,方可办理小业主《房地产证》; (3)经初始登记后的集资建房、合作建房提交下列资料后即可办理《房地产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集资建房或合作建房合同书或协议书;购房发票复印件;发展商出具的付清房款证明。 ●购买外单位集资房如何办理产权 我想购买某单位的集资房,但其单位规定只能卖给本单位的职工,该房建好两年了,这个月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我想买,应该怎样办理产权? 您好,产权登记后,所有人拥有的是一种完全的产权,即房屋取得产权证以后,所有人可以对该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但单位的集资房或者房改房由于单位可能禁止职工对外转让,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往往单位拥有集体房产证,而职工只有小产权,这种产权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而是单位发给职工的内部产权凭证,对外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购买此类房屋,前提就是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只要取得了产权证,房主就可以拥有完全的产权,可以转让也可以赠与,并且不受他人限制。根据来信,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产权证,单位也无异议,你可以自己去办;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可以要求出让人去办理,然后再进行转让或者赠与,并办理过户手续。 ●集资房房产证过户所需资料 于你所提供的情况,你们夫妻离婚后房产办理需提交资料: (1)房地产测绘报告书 (2)集资建房审批表 (3)交付合同 (4)购房发票 (5)离婚证 (6)离婚协议(盖有离婚登记机关公章) (7)权利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经办的,提交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集资房子产权能公证吗 前些年我父亲的单位倒闭前盖了几栋集资房,当时由于没有购房资格,所以借本单位职工(已经过本人同意)的名字自己掏钱购买了一套90多平房集资房并给予他同事1万元的好处费,因为房子不能买卖,所以一直没有过户,两人之间只签订了一份购买转让协议。因为最近我父亲的单位的主管公司可能要开始办房产证了,害怕对方后悔,想要和对方在公证处做

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素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发展,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应通过继续教育,掌握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 第三条一级注册建造师按照本办法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延续注册和逾期申请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以下统称注册)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取得60学分。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增加取得相应专业30学分。 第五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水利、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铁路、民航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制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学大纲、编写综合教材,建立测试题库。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建立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质量测试试题库。 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负责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专业教材编写、拟定课程学分,并编制专业测试命题等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质量测试工作。

第七条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综合教材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 (三)注册建造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八条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专业教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新颁布的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 (二)本专业相关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 (三)工程项目管理案例。 第九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第十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完成继续教育相关内容学习后,应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质量测试,测试合格后,即可取得相应学分。注册建造师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学分累计达到要求的,可在相应网站自行打印带二维码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部分学分。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学分累计不得超过30学分。 (一)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分。 (二)参加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分。 (三)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技术、项目管理等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分;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10学分。 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分的充抵认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集资房购房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集资房购房合同(标准版) Fund raising house purchase contract templat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集资房购房合同(标准版)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业: 工作单位: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单位现准备在通过集资建设临街商住楼房,甲方根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 2、甲方愿意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缴纳的集资款项,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若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 5、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6、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集资建临街商住楼房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坐落于;甲方依据其单位的规定,可通过集资建房取得位于第______层,房屋结构为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产权。 2、自协议签订之日始,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集资款项缴纳 1、甲方根据其单位集资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资建设款项,在收取每笔集资建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收据,并按其单位要求及时缴纳于该单位;在缴纳每笔集资款项后,应在缴纳当日向乙方交付该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原件。 2、若甲方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取得的交款凭证自行保存。 3、若甲方单位将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扣划作为应缴纳的集资建房款项时,则在甲方出具单位扣划证明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扣划款项相同数额的资金(该部分资金视同乙方向甲方单位缴纳的集资款

考生须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

考生须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 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 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 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 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 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注册 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第七条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 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 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 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第八条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 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 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 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 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 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 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 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 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图

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图 出guo为大家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图》,更多一级建造师相关资讯请关注的更新! 1、《一级建造师初始(增项)注册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增项注册还需提供注册证书 复印件,注册证书原件和印章上交。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4、申报人所在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5、若申报人员不是在原获取资格单位申报注册,还应出具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6、申报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两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背面写明姓名及单位贴在附表2照片纸上)。 申报材料第2、3、4、5部分应装订成册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并做封面(见附表1)。 7、汇总表网上自动生成打印一份单独提交。 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

三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1、《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资格证书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原件及印章上交。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4、申报人所在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与原注册单位解聘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注册单位同意变更注册的合缝介绍信并加注省建设厅建管处 意见。 6、申报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两张贴在申请表上。 申报材料第2、3、4、5部分应装订成册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并做封面(见附表1)。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单位集资房转让协议书(正式版)

YOUR LOGO 如有logo可在此插入合同书—CONTRACT TEMPLATE— 精诚合作携手共赢 Sincere Cooperation And Win-Win Cooperation

单位集资房转让协议书(正式版)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协议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卖方(甲方): 联系方式: 买方(乙方): 联系方式: 卖方公证人(甲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买方公证人(乙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路号)号楼,东单元六楼东户,主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水电暖及通信设施均齐全。 1、甲方自愿将房屋出售给乙方; 2、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屋; 3、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已向乙方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及其他基本状况,且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乙双方公证人系与双方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且对该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清楚明确。 第二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的成交总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该价格包括附属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转让费用。 第三条:房屋付款及过户等相关相应费用的缴纳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当日,将房屋总价款

一级建造师各专业对照表

一级建造师各专业对照表

专业对照表 分类98年-现在 专业名称 93-98年专业名称93年前专业名称 本专业(工程、工程经济) 土木 工程 矿井建设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 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 工程与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 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 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 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 装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 程 土木工程 建筑 学建筑学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 计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无线电物理 学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 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分类 专业名称 93-98年专业名称93年前专业名称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材料与 无器件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 理与器件 微电子技术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 术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光电子技术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 电成像技术 物理电子和 光电子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 用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科学 教育 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 设备

分类 专业名称 93-98年专业名称93年前专业名称 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 采矿 工程采矿工程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矿物加工工程选矿工程选矿工程矿物加工工 程 勘察技术与工程水文地质与 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应用地球化 学 地球化学与勘察 应用地球物 理 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 理 勘察工程探矿工程 测绘工程大地测量大地测量 测量工程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 量 摄影测量与 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学地图制图 交通 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国家一级建造师管理办法

页眉 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8]4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 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页脚 页眉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 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页脚 页眉

单位集资房转让协议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113 (协议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单位集资房转让协议书 标准版本

单位集资房转让协议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协议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卖方(甲方): 联系方式: 买方(乙方): 联系方式: 卖方公证人(甲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买方公证人(乙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路号)号楼,东单元六楼东户,主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水电暖及通信设施均齐全。 1、甲方自愿将房屋出售给乙方; 2、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屋; 3、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已向乙方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及其他基本状况,且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乙双方公证人系与双方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且对该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清楚明确。 第二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的成交总价格为(人民币)元整

(大写:元整)。该价格包括附属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转让费用。 第三条:房屋付款及过户等相关相应费用的缴纳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当日,将房屋总价款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同时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包含储藏室)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完全占有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预; 2、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需无附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过户费用应由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向相关部门交付; 3、凡法律、政策规定的有关该房屋的应由甲乙双方负担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4、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各项未结费用应有甲方承担(各项费用包括:水、电、煤气、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宽

住建部-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住建部: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以下全文: 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素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发展,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应通过继续教育,掌握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 第三条一级注册建造师按照本办法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延续注册和逾期申请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以下统称注册)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取得60学分。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增加取得相应专业30学分。 第五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

续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水利、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铁路、民航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制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学大纲、编写综合教材,建立测试题库。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建立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质量测试试题库。 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负责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专业教材编写、拟定课程学分,并编制专业测试命题等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质量测试工作。 第七条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综合教材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 (三)注册建造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八条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专业教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新颁布的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 (二)本专业相关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 (三)工程项目管理案例。 第九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

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6-1) 编号:

填表说明(6-1) 一、本申请表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三、封面中“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是指建造师注册聘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 四、”身份证明”应优先使用个人身份证。按国家规定,没有身份证的人员才可以考虑使用军官证、警官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使用护照。 五、“企业资质类别”是指申请人所在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主项资质及等级。 六、“取得方式”,分考核认定和考试两类。 七、“申请重新注册专业”,对应申请人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工程类别按《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十个专业工程类别的简称填写;申请注册专业与企业资质专业类别没有对应关系。 八、“继续教育情况”,是指重新注册前参加满足规定要求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课时,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学时分别按规定记录统计后填写,并附相应的复印件。 九、“其它注册情况”栏中“注册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是指取得国家规定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注册证书名称和证书编号。 十、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十一、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

企业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汇总表(6-2) 企业名称:企业类型:申报时间: 制表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接收意见表(6-3) 编号:

转让单位集资房指标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转让单位集资房指标 卖方不履约赔28.8万 核心提示 单位集资房指标转让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因集资房买卖而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日前,万州就发生这样一起集资房指标转让纠纷。卖主将指标出售后,反悔不愿意交房,在法庭上以单位发出“禁售令”、集资房不得转让为由,辩诉买卖协议无效。 那么,集资房买卖是否合法?集资房指标转让协议又是否有效?日前,万州区人民法院给出了肯定的答案,法律不禁止集资房在市场上进行流转。区法院一审判决卖主返还买主购房款并赔偿损失28.8万元。 [ ] □本报记者冯浪涛通讯员汪奇权 ▲ 案情回放 收款售房却拒交钥匙 2009年2月10日,万州市民袁先生与西南某油气公司万州作业区(以下简称油气公司)职工易先生签订了《协议书》。 在《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易先生在油气公司有集资房名额,本着平等、公开、自愿的原则,转让给袁先生。由袁先生付给易先生集资房名额转让费1.5万元。袁先生以易先生的名义缴纳房款,享受单位集资建房的各项待遇,房屋产权证应归属至袁先生名下。若易先生违约,需向袁先生支付违约金3万元,并退还缴纳的全部房款及“名额费”。易先生不负责袁先生的楼层及交房时间,按公司职工集资建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日,袁先生按约定支付给易先生集资建房名额转让费1.5万元。袁先生于当日和当年10月24日,分两次以易先生的名义,缴纳了集资房全部房款共计11万元。随后,袁先生在选号时看中了集资房中的一套居室。 房屋修建完毕后,油气公司将该房屋钥匙交给了易先生。这时,易先生却反悔了,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一级建造师注册不通过的原因和注意事项

一级建造师注册不通过的原因和注意事项 一级建造师注册不通过的原因和注意事项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了2017年第二十五批、第二十四批、第二十三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三批名单中注册不通过 人员竟高达250人,我们对这250人进行相应的归类,各类占比如下。 为了大家进一步了解相关问题,注册不通过的原因和注意事项进行简单介绍,供大家参考。 01、关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问题 1、如何被发现的? 目前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和其他注册人员,合计数超过200万,在这么庞大数据中如何发现你已经注册在哪个单元?主 要依赖于“四库一平台”中的“人员信息库”。 例如:在2017年第二十五批不通过注册人员“杜某庆”,不通 过信息如下: 上表说明“杜某庆”原有二级建造师注册在绿尚(上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现在一级建造师想注册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结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审核时,通过数据库信息比对,发 现原先二级建造师注册单位与现在一级建造师申请注册单位不一致,所以不通过。 在数据较多的情况,一般通过后台数据库查重方式,快速筛选出来原数据库中是否有申请注册人员信息,若无,则这一环节通过,

若有,已注册单位与申请注册单位一致则也通过,若不一致则将不通过。 2、企业和个人应注意哪些事项? 1)针对企业:若想引进某人才,建议先在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ww.docsj.com/doc/ec14195166.html,/asite/jsbpp/index)的“人员数据”查询该人员注册信息,以免人员不能注册到本公司和带来不必要麻烦。 2)针对个人:若你有多个证书,你需要想清楚统一注册在哪个单位,想蒙混过关,在目前的信息时代难度越来越大,不仅白白浪费时间,弄虚作假的话还会被全国通报批评! 例如: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在A单位,一级建造师要么也注册在A单位,否则,你需要将二级建造师转注到B单位,再将一级建造师注册在B单位,这样你才能通过审核。 若再考虑到社保,你的社保与证书注册也要统一在一个单位,不过,目前社保还没有全国联网,按国务院规划,今年12月底社保将全国联网。 02、关于注册企业无资质的问题 建议大家先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工程企业”下面对话框中输入注册公司的名称,即可以查询到该公司的详细信息。 03、关于报考条件问题 这一点真是无语,名也报了、试也考了、证书也拿了,注册的时候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接下来我们一起回顾下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

单位集资房指标转让合同

单位集资房指标转让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所在单位内部职工认购的指标房转让给乙方,甲方所转让的房屋位于。转让价格为元,由乙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乙方按甲方单位内部职工认购价取得甲方所转让的房屋。 三、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三日内向甲方所在单位交纳购买房屋定金人民币元(¥元)。 四、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以乙方本人的名义购买甲方所转让的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以自己名义交纳购房(包括车位)定金及保证金、签订认购合同书、签订购房合同等所有相关购房手续,所取得的票据及合同均由乙方保管。 五、甲方应当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房屋能够将产权证办至乙方名下。 六、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购房手续,直至乙方取得甲方所转让给乙方的房屋产权证。 七、如乙方不能以甲方单位内部职工认购价购买甲方所转让的房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补给乙方差价;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应退还所收乙方的的全部

款项外,还应按所收款项从乙方交付之日起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向甲方所在单位交纳的款项不能退回,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八、如乙方不能以自己名义购买甲方所转让的房屋或乙方不能取得甲方所转让给乙方的房屋产权证,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所收乙方的全部款项外,还应按所收款项从乙方交付之日起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向甲方所在单位交纳的款项不能退回,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如甲方不协助或延迟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购房手续,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所收乙方的全部款项外,还应按所收款项从乙方交付之日起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向甲方所在单位交纳的款项不能退回,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一级建造师注册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一级建造师注册有关问题的说明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规定,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对不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报考条件,但参加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二、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采用建造师资格前置审查方式,以防止持虚假资格证书人员注册。注册过程中如发现个人填写注册信息有误的,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相关资料原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复核。 三、考核认定取得建造师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时提供的学历证书不低于考核认定时有关学历要求。其中考核认定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时不受专业学历限制;考核认定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时不受学历限制。 四、复转军人办理相关注册手续时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军队系统已注册一级建造师人员复员转业后办理变更注册的,参照跨省变更注册办理。 五、初始注册审批不合格人员,其网上注册信息可退回企业,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告知其不合格原因并进行备案。 六、公示期内未提交申诉材料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受理逾期申诉。 七、注册一级建造师与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聘用企业无故不予办理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的,注册一级建造师可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 八、注册建造师跨省变更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调入省收回,调入省负责打印(粘贴)变更防伪贴及更换执业印章。 九、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均统一使用防伪贴,不得在注册证书上直接打印或涂改。 十、注册证书遗失补办或打印错误等涉及注册证书更换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司申请。 十一、执业印章检验码表示印章遗失作废后补办印章的累计次数。办理增项注册、变更注册及延续注册时需更换印章的,其执业印章校验码不变。 十二、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的增项注册、跨省变更防伪贴打印、重新注册功能已经开通。其他功能以系统更新时间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5日内办结并在中国建造师网(https://www.docsj.com/doc/ec14195166.html,)上备案。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范本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 编号:

工程业绩情况(1-1) 填表说明 一、本申请表由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后打印。 二、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指申请人聘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 四、“身份证明”优先使用个人身份证。按国家规定,没有身份证人员可使用军官证、警官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使用护照。 五、“企业资质类别”是指申请人所在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主项资质及等级。 六、“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类别”、“取得方式”是指申请人通过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所注明的专业类别。 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是指申请人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又取得其它专业考试合格证明上所注明的专业。 八、“申请注册专业”是指申请人本次申请注册的专业,按《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十个工程专业类别的简称填写(申请注册专业与企业资质类别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 九、“继续教育情况”是指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申请人参加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的情况,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学时按规定记录、认可的学习内容所对应学时的合计值填写,并应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对于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3年内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本栏可不填写。 十、“其它注册情况”栏中“注册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是指取得国家规定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注册证书名称和证书编号。 十一、拥有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原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拥有情况”栏目。 十一、“不予注册情形”指《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所列的情形之一,如有可在相应的数字上打上“ ”。 十二、“工程业绩情况”,栏中“规模”可按批准的建设文件明确的工程投资、面积和长度数量指标、专业工程等级或申请人工作涉及的工程范围、工程造价等内容填写;“工作内容”应填写申请人所承担的业务工作性质、所从事的专业工程或工程管理工作等;“担任职务”是指申请人在该项目中的工作岗位;“起止时间”应按申请人在项目中所“担任职务”的开始和结束年月填写。本栏填写要求突出要点、言简意赅,尽量在规定的栏目中填写,如确实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十三、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

集资房买卖合同范文(示范合同)

集资房买卖合同范文(示范合 同)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54113

集资房买卖合同范文(示范合同)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工作单位 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单位现准备在通过集资建设临街商住楼房,甲方根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 2、甲方愿意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缴纳的集资款项,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若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

5、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6、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集资建临街商住楼房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坐落于;甲方依据其单位的规定,可通过集资建房取得位于第_________层,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产权。 2、自协议签订之日始,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集资款项缴纳 1、甲方根据其单位集资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资建设款项,在收取每笔集资建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收据,

一级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注册执业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注册执业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 1d436001-级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民航机场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见表1d436001) 2.对《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民航机场工程)的解读 (1)本标准(试行)是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组织下,根据原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在广泛征求了业内专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并经主管行政部门的审核。由原建设部建市[2007]171号文发布执行。 (2)本标准(试行)内涉及的规模均为单项工程合同额,其中机场空管工程、航站楼弱电工程、机场目视助航工程包括设备费,场道工程包括材料费。 (3)在《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无小型工程。 (4)飞行区指标4e及以上的机场场道工程(不含其他)均视为大型工程。 (5)本表所列规模为大、中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民航机场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6)民航机场工程规模的划定,一方面必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需求,同时也是我国民航机场工程建设能力、水平现状的反映,因此,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和我国民航业的发展,工程规模的划定也将随之而变化,而且将有新的项目补充。因此,工程规模标准的划定,将是一项动态的工作。本表所列工程规模标准反映的是当前所达到的平均水平。 (7)该工程规模标准,是反映、评价相应建造师能力、业绩、水平的根据之一,也是建设单位选定施工单位及施工单位选派项目负责人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1d436002-级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范围 据《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且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目前民航机场工程专业只设置了一级注册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参加国内所有民航机场工程项目管理的资质。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两个以上机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项目;合同约定的工程已验收合格的;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d(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根据建市[2008]48号文件规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四条规定: “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其中第五条规定: “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按照规定,一级民航机场工程建造师可承担民航机场场道工程、空管工程、航站楼弱电工程和民航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等4类民航专业工程。 1.民航机场场道工程 民航机场场道工程包括飞行区土(石)方工程(包括挖方工程和填方工程)、飞行区道面基础工程(包括半刚性基层施工和嵌锁型基层施工)、飞行区道面工程(包括柔性道面施工和刚性道面施工)、飞行区给水排水t程、滑行道桥工程、飞行区附属设施工程(巡场路、围界工程等)。 2.空管工程 机场空管工程主要有通信、导航、航管、情报、气象工程。其中通信.t程包括地空通信、自动转报、卫星地面站、机场有线通信、移动通信等通信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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