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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试卷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撤销权属于(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2.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应发生在诉讼期间的最后( )。

A.1个月内

B.2个月内

C.3个月内

D.6个月内

3.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并声明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甲、乙均同意。丙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应( )。

A.不承担责任

B.承担连带责任

C.承担按份责任

D.承担有限责任

4.下列选项中,属于双方法律行为的是( )。

A.追认

B.立遗嘱

C.撤销

D.买卖

5.甲与乙签订了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卖给乙。该合同属于( )。A.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6.下列行为中,不得代理的是( )。

A.立遗嘱

B.购买机票

C.存款

D.购买股票

7.甲委托乙购买一辆二手车,丙委托乙转让一辆二手车,遂乙同时代理甲、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行为属于( )。

A.自己代理

B.双方代理

C.与第三人串通的代理

D.无权代理

8.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其妻李某( )。

A.只能申请宣告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死亡

C.只能先申请宣告失踪,再申请宣告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9.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期限为1年,这一年属于( )。

A.消灭时效

B.普通诉讼时效

C.特殊时效

D.除斥期间

10.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A.自物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完全物权

11.甲将手机借给乙使用,乙将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对此,( )。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B.甲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C.甲有权请求丙赔偿损失

D.甲有权请求乙和丙共同赔偿损失

12.甲与乙为邻居,甲越界建房侵入乙宅基地,甲行为侵犯乙的( )。

A.相邻权

B.房屋所有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宅基地所有权

13.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是( )。

A.抵押权

B.质押权

C.定金

D.留置权

14.甲向乙借款5万元,以钢琴做质押。质押权的成立时间为( )。

A.借款合同成立时

B.钢琴交付时

C.质押合同登记时

D.质权人同意时

15.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的划分依据是( )。

A.债的标的物是否特定

B.债的内容是否特定

C.债权人是否特定

D.债务人是否特定

16.下列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A.甲清扫马路上的积雪

B.承揽人保管定作人的提供的原材料

C.乙跳人河中救起落水儿童

D.医生抢救病人

17.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而将应交付的货物提存,提存后如货物遇风险而灭失,则该损失应由( )承担?

A.甲

B.乙

C.提存部门

D.甲乙分担

18.依据《担保法》,企业法人内部职能部门作保证人的条件( )。

A.有清偿能力

B.有保证能力

C.企业法人同意

D.企业法人书面授权

19.甲向乙借款10万元,而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届期未还款,则乙( )。

A.只能请求甲偿还

B.只能请求丙偿还

C.应先请求甲偿还,不足部分再请求丙偿还

D.既可以请求甲偿还,又可以请求丙偿还

20.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交货,货到一个月内付款。交货期届至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甲可行使(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21.甲赠与乙一部手机,一个月后,乙将甲之子丙打成重伤,则( )。

A.甲有权撤销对乙的赠与

B.丙有权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

C.甲无权撤销对乙的赠与

D.甲有权解除赠与合同

22.下列选项中,属无名合同的是( )。

A.借用合同

B.保管合同

C.租赁合同

D.委托合同

23.依据《著作权法》,著作权的取得采用( )。A.登记原则

B.先申请原则

C.加注标记原则

D.自动保护原则

24.下列属于侵害专利权的行为是( )。

A.善意侵权

B.先行实施

C.假冒他人专利

D.非盈利实施

25.商标按识别对象不同可分为( )。

A.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B.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

C.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D.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26.不属于遗产范围的是( )。

A.奖金

B.珍贵文物

C.荣誉称号

D.国库券

27.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其放弃继承遗产应适用( )。

A.转继承

B.代位继承

C.遗赠

D.法定继承

28.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 )。

A.接受继承

B.放弃继承

C.丧失继承权

D.转继承

29.依据《继承法》的规定,转继承人必须是( )。

A.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B.继承人的继承人

C.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D.被继承人的继承人

30.既可适用于违约责任,又可适用于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 )。A.正当防

B.紧急避险

C.不可抗力

D.第三人过错

二、判断题(31~4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判断下列各题的正误,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3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是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的。( )

32.民事法律行为只能采用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

33.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经债务人同意。( )

34.承诺通知于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

35.人身权是绝对权和支配权。( )

36.自然人享有名誉权,而法人不享有名誉权。( )

37.受遗赠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38.甲自愿向乙清偿未到期债务,乙的受领属于不当得利。( )

39.民事责任以惩罚加害人为目的。( )

40.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 )

三、简答题(41~4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41.简述代理的法律特征。

42.简述要约的构成要件。

43.列举邻接权的种类及其内容。

四、论述题(44小题,16分)

44.论所有权的特征及其权能。

五、案例分析题(45~46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5.2002年2月1日,先达建材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一份贷款合同,约定借款30万元,期限1年。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放贷。后先达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还贷。银行多次向先达公司催款未果。先达公司告知银行,某装修公司欠其货款50万元,但鉴于双方长期合作关系,一直未追讨。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该案涉及哪几个法律关系?

(2) 根据《合同法》,银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可采取何种保全方式?为什么?

46.某日,某中学初三学生正在上晚自习。临近下课时,教室的灯管突然坠落,砸中贾强头部。此时,来学校接孩子的贾父见状,赶紧用自己的摩托车送贾强去医院。由于天黑看不清路面,贾父的车掉进沟里,贾强头部再次受到撞击。贾父也受了伤,且摩托车也被摔坏。后查明,该沟系某施工单位所挖,施工单位在沟周围未设警示标志。经医院判断,贾强患了严重脑震荡。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贾强的人身损害、贾父的人身及财产损害分别应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C [解析]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形成权是权利主体仅凭自己就可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例如:撤销权、合同解除权。故C项正确。

2.D [解析]《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人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故B项正确。

4.D [解析]双方法律行为,又称双方行为,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该项法律行为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意思表示,而且双方的意思表示还必须一致,双方法律行为是合同行为,如买卖合同等。

5.C [解析]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始期的合同和附终期的合同。题干中甲乙约定甲父死亡,甲将房屋卖给乙,则甲乙之间开始生效。故C项正确。

6.A[解析]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可以适用代理。依照法律规定,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如设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不得适用代理。

7.B [解析]双方代理,是指一个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为同一法律行为。

8.D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民法通则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本题“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的条件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人的配偶(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申请人,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当然可以选择两者。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申请宣告死亡;也可以不中请宣告失踪,直接申请宣告死亡。纵观本题所给选项,只有D项符合题干要求,ABC三项都有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9.D [解析]撤销权是指在合同中,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这里的1年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延长。

10.B [解析]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11.B [解析]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所有权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无、权处分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12.C [解析]宅基地应当合理使用。行使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妨碍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使用人只有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权利,使用权不得超过确定的宅基地的范围。公民使用宅基地应注意相邻关系,照顾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一方在其宅基地上建房、垒墙而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的,必须予以制止,建房挖地基,不得给相邻房屋造成危险。

13.D [解析]留置权一般不是约定的担保物权,而是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不能在债务人一超过债务履行期限就处分留置物,而是要按法律的规定,让债务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延期履约,只有等债务人过了合理期限仍然不能履约的,才能处分留置物。这与在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中,债权人一过了债务履行期就可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有所不同。

14.B [解析]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15.A

[解析] 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是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作的分类。

16.C [解析]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如修理他人的房屋,救助溺水的人都是无因管理行为。

17.B [解析]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故B项正确。

18.D [解析]根据《担保法》第10条的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19.D [解析]在连带保证责任中,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也可以请求担保人偿还。

20.C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安抗辩权。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这表明该合同是双务合同;约定甲先交货,乙后付款,这表明甲负有先履行义务;后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这表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可能丧失履约能力。根据以上条件,甲可以依法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故C项符合题意。在本题中,如果甲没有交货却要求乙付款,乙享有先履行抗辩权;如果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甲提出履行,乙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乙提出履行时,甲亦同。如果甲已经交货,乙到了付款期限而不付款,却把资产转移,这时甲可以行使撤销权。综上分析,A、B、D项不符合本题要求。

21.A[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92条以及第193条的规定,当发生“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赠人实施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事由时,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已经赠送出去的赠与物。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故A项正确。

22.A[解析]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如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15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所谓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如A项中的借用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因此即使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有名合同的范围,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仍然是有效的。B、C、D属于合同法所规定的15类合同。

23.D [解析]本题考查著作权的自动取得制度。著作权自动取得,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故D项正确。

24.C [解析]本题考查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1)直接侵权行为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①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②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③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④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⑤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⑥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⑦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间接侵权行为:(1)故意诱导,怂恿,教唆别人实施他人专利,为发生直接侵权行为提供了

必要条件的;(2)对于一项产品专利而言,间接侵权是提供,出售或者进口仅可用于制造该专利产品的原料或者零部件;对一项方法专利而言,间接侵权是提供,出售或者进口仅可用于该专利方法的材料,器件或者专用设备;(3)行为人知道第三人实施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仍然为其提供所需要的设备,工作场地等帮助的;(4)商标注册人知道被许可人在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上使用其商标而不予制止的。

25.C [解析]商标根据识别对象,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各种商品上,用来区别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商标,如“长虹”、“海尔”等。服务商标是指使用于服务项目,用来区别服务提供者的商标。

26.C [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以下财产:(1)公民的合法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是指各种票据、证券以及履行标的为财产的债权等。但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1)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本身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但承包所得收益在继承人死亡后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若承包人希望继续承包的则应根据合同或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合同手续。(2)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财产权。(3)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荣誉称号与公民的人身密切相关,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27.D [解析]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第5条规定,有遗嘱但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先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再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再按照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顺序办理。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无效。

28.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继承人接受继承的形式。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作任何关于接受或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构成民法理论上的沉默方式,即不作为的默示,继承法将该默示推定为接受继承。因此正确答案为A项。放弃继承必须采用明示方式作出,丧失继承权、转继承都是法定制度,在符合其条件下适用,与继承人的默示行为没有关系。故其余三项错误。

29.B [解析]本题的关键是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表现在:(1)性质不同。转继承是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即由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代位继承是替补继承,代位继承人基于其代位继承权而直接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2)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而代位继承则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3)主体范围不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而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30.C [解析]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1)职务侵权行为。(2)正当防卫行为。

(3)紧急避险。(4)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5)受害人的过错。即指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有过错。(6)受害人同意,是受害人事前明确作出的自愿承担某种损害结果的意思表示。(7)第三人的过错,是除

原告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对原告的损害的发生和扩大具有过错。(8)意外事件,指非因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仍然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损害。(9)自助行为,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事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施加的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强制行为。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C项正确。

二、判断题

31.√[解析]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两者的始期与终期完全一致。

32.×[解析]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就是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形式,它包括两种形式:一类是明示形式,一类是默示形式。明示形式:行为人以明确的表示表达了自己的意志和愿望,称为明示形式。明示形式包含下面几种:

(1)口头形式:这种形式简便明了,但发生争议时往往不易证明。对于价额不大和即时清结的法律行为,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不能采用口头形式的,如果使用了口头形式,其行为就无效。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一般经过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用口头形式。

(3)公证形式:通过公证机关公证,能使行为人的意思得到最有力的证明。

(4)登记形式:即通过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形式确认行为人的意思。

默示形式:行为人没有明确表示自己的意志和愿望,但法律认为可以从他的行为中推断出他的意志和愿望,这种形式叫默示形式。它包含下面几种形式:

(1)推定行为:行为人以一定的行为作为他的意思表示,或者他人可以根据行为人的行为而推定他的意思表示。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推定必须是符合法律要求。

(2)沉默:行为人以不作为方式所作的意思表示,或者他人根据行为人的沉默推定他具有某种意思。沉默只有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时才可以被认定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

33.×[解析]关于债权转让,《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规定不一致,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应当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债权转让实际上是把债权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因债务尚未履行,债权人只要向债务人通知即可,如果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

34.√[解析]《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35.√[解析]人身权的特征:(1)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以民事主体的人身为存在的基础。(2)人身权是非财产性权利,其内容不具有财产属性。(3)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权利。(4)人身权是绝对权。人身权的主体是特定的人,义务主体是特定民事主体以外的任何人,因此,特定民事主体以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干涉、妨碍人身权的义务。(5)人身权是支配权。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对自己的人身、人格利益直接支配,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因此人身权的实现无须请求他人的协助。

36.×[解析]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荣誉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37.√[解析]《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按照上述规定,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集体组织或社会团体,还可以是国家,但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

38.×[解析]不当得利的特征:(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清偿排除不当得利的成立。清偿期到来之前,债务人并无清偿义务,此时债务人的清偿应是非债清偿,但债权人的受领并非无合法原因,此时的清偿也发生债务消灭的效果,故不发生不当得利。

39.×[解析]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律义务,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利,而依法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并以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规定民事责任的目的,就是对已经造成的权利损害和财产损失给予恢复和补救,不是以惩罚为主要目的。

40.√[解析]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当事人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特征:(1)约定性。违约民事责任多数基于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少数基于法律的规定。(2)明确性。合同当事人事先可以预知违约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后果。(3)补偿性和惩罚性。多数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的双重性质,少数仅具有单重性质。(4)物质性。合同的违约责任以物质方式承担,一般民事责任中的赔礼道歉及类似方式是不适用的。

三、简答题

41.[参考答案]我国民法理论以代理人的活动为中心,将民事代理的法律特征归纳为以下四点: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代理的这一特征是由代理制度的目的所决定的。代理人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其目的并非为代理人自己设定民事权利义务,而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或依照法律规定,代替被代理人参加民事活动,其活动产生的全部

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因此,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2)代理人所代理的行为必须是民事行为。“代理”一词在社会生活中运用极其广泛,凡是代替他人实施某种行为的情形,都可以被称之为“代理”。但民法上的代理是专指代理民事主体为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因此,只有设立、变更或终止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才是民法上的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出被代理人授予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代理权范围,但代理权范围只是确定了代理人活动的基本界限,在这一界限范围之内,代理人必须根据维护被代理人利益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向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或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必须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独立的决定。例如,某乙受某甲的委托,代理某甲购买住房。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某乙必须自己决定向谁购买、购买何种具体的房屋、以何种具体的价格和条件购买等等。因此,代理人在代理关系中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要为自己的行为向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如果代理人因为疏忽大意而使其代理活动造成了被代理人的损失,代理人必须向被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4)代理人活动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的这一特征是由代理制度的作用所决定的。代理是被代理人通过代理人的活动为自己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一种方式,因而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的行为,与被代理人自己所为的行为一样,其法律效果应全部由被代理人承受。包括:①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利归被代理人享有,所产生的民事义务归被代理人承担。此外,代理行为所取得的其他利益也归属于被代理人。②代理人的代理活动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受。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为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应首先由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对不利后果或损害的造成,代理人有过错的,被代理人有权追究代理人的民事责任。

42.[参考答案]要约的构成要件:

第一,要约必须有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第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三,要约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第四,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使受要约人能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思,而不能含糊不清。完整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即具有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43.[参考答案]邻接权的种类及其内容

(1)表演者权。①表演者的人身权利:a.表明表演者身份。b.表演形象不受歪曲。②表演者的财产权利:a.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b.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c.表演者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的权利。d.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手段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因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2)录音制品作者的权利。①录音制品制作者的复制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自己复制发行其制品的权利;二是许可或禁止他人复制发行其制品的权利。②录音制作者还享有将录音制品的复制品向公众发行的权利,也可将此项权利许可他人。③录音制作者对其录音制品享有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权利。④录音制品制作者还应当享有录音制品的机械表演权。⑤录音制品的出租权的权利。

(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①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②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③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④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4)出版者的权利。①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②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进行修改和删减。③图书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其具体内容的,视为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的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

四、论述题

44.[参考答案]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所有权的法律关系中,权利人是所有权人,义务人是除所有权人以外的任何人。同一物上不得并存两个所有权。

所有权的法律特征表现在:所有权是法定的财产权;所有权的主体为所有人;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所有权是无期限限制的权利;所有权是完全物权,它包含了四项权能;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有体物、特定物和独立物。

所有权的权能:

(1)占有,是指占有人对不动产和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是使用和收益的前提,它包括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无权占有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2)使用,是指按照物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权利人需要的行为。

(3)收益,是指按收取原物所产生的新增价值或利益,即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比如母畜生的幼畜、果树结的果实。法定孳息,比如按照借款合同取得的利息。

(4)处分,是指对物进行事实或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处分,是指对物进行消耗、毁损而使所有权归于消灭的行为。法律上处分,是指变更或转移所有权,或者设定他物权的行为。处分权是对物进行处置,决定物的命运的权利,它是所有权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所有权区分于他物权的重要标志。通常处分权与所有权不能分离,但有些用益物权的非所有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处分权。

五、案例分析题

45.[参考答案]

(1)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有:①先达建材公司与某银行签订的一份30万元的贷款合同关系。

②先达公司与某装修公司之间50万的债权债务关系。

(2)银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可采取代位请求权保其债权。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故银行维护其合法权益可以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因为先达公司对某装修公司享有到期债权50万元货款,先达公司没有行使此权利而为清偿到期的某银行30万元贷款;如先达公司不行使其50万元到期请求权,根据合同法规定,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请求权。

46.[参考答案]本案件涉及建筑物等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和在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1)建筑物等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

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该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①须有建筑物或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害的行为。②存在损害事实。③建筑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④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

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应该是对该建筑物进行直接控制、管理,并负责有妥善维护义务的人。一般而言,建筑物的所有人是最直接的对建筑物进行管理支配的人,是该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但是当建筑物的所有人与实际占有、管理人不一致时,就要具体分析责任人。例如甲将其房屋出租给乙,乙在租赁期间阳台上的花盆坠落致使丙受伤,承担赔偿责任的就应是乙,因为乙是对房屋进行直接管理的人。

(2)在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

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该侵权行为的构成应具备的要件有:①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②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③有损害事实的存在。遭受损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或财产,但不包括施工人员自身受到的伤害,后者应适用劳动合同或雇用合同关系加以调整,而不适用特殊侵权行为加以调整。④施工人有过错。⑤有因果关系。

贾强的人身损害应由学校和施工单位承担民事责任;贾父的人身财产损害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因为:(1)贾强在上晚自习时教室灯管坠落造成其头部受伤,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及建筑物上的悬挂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而

贾强的头部受伤正是由于建筑物上的悬挂物造成,学校有管理上的过错,故应承担过错推定民事责任。(2)贾父在送贾强去医院的途中由于在路上施工的单位未设置警示标志而使贾父、贾强掉进沟里,贾父受伤,贾强头部再次受到撞击,摩托车受损。这一结果与施工单位未设置警示标志有关,故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施工单位属于有过错。所以贾强的头部再次受到撞击、贾父受伤、摩托车摔坏与施工单位有关,施工单位应承担过错推定民事责任。

招警面试题及答案和政法干警考试面试真题

2009年10月17日江西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 1、单位派你到上级部门学习,你怎么办? 2、上级让你收集农民增收难的资料,你打算怎么办? 3、个别省会城市限制摩托车、机动车上路,你是怎么看待的这一规定的? 4、你负责带队去外地工作,忽然发现一队员疑似犯了H1N1,你怎么处理? 5、安排你和其他二个人去完成一项工作,同时按个人成绩进行评判,你怎么办? 江西省2009年公务员考试面试试题 2月28日 一、广东省目前决定恢复"五一长假"以“扩大内需,发展经济”。对此有人反对,有人赞成,你有什么看法,为什么? 二、假如你是工作人员小张。领导派你去慰问几位返乡的农民工,他们想获取技术支持,你会怎么做? 三、一名公务员死在办公室里,公安部门鉴定为自杀,亲属不相信,欲与亲友围堵政府,你将如何处理? 四、你初来乍到,科室中原本两个水火不相容的同事甲和乙都对你十分热情,有笼络的态度,你怎么办? 五、现场正在进行一个技术展示会,领导、专家、新闻媒体都在场,但是因为技术原因,展示会进行到一半不得不停止,作为组织者的你,应该怎么办?(请上江西一佳公务员考试下载)

3月1日 一、关于高中文理今后分科的问题,有人支持,有人反对,你如何看? 二、你是执法人员,有工厂违规要对其进行处罚,厂长请你请姐姐来求情,同事说给予教育就行,还有人要恐吓你,你怎么办? 三、领导让你参加一场展销会,如何做好公关工作? 四、新任领导作风雷厉风行,前任领导按部就班,你如何适应新任领导? 五、春运期间,在一汽车站,旅客正准备上车,突然汽车尾部着火,你是该站值班经理,你如何处理? 江西省2008年公务员考试面试试题 3月8日(请上江西一佳公务员考试下载) 一、小张个性鲜明,办事不走程序,小王个性沉稳,办事按程序来,有人认为这是机关病,如果你是小张,你如何开展工作? 二、单位派你下乡核实受灾情况,但是车队不领导不愿意派车,说你可以坐班车去,可是已经没有班车了,你找到单位车队领导,你怎么做车队领导的工作? 三、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喜欢过“洋节”,而我们的传统节日也在国外流行起来,有一种观点是“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你怎么看? 四、对“只扫自己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如果你持否定态度,你怎么体现在你的工作中? (请上江西一佳公务员考试下载)五、大年三十晚,大雪封堵通往机场

江西政法干警民法学试题

江西政法干警民法学试 题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江西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试卷及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甲乙两人路过丙家,发现丙家门口有一条狗,甲随即捡起一块石子向狗砸去。狗挣断链子窜了上来,甲未被咬着,乙却被狗咬伤。经查狗是丙替丁家看养的。此案中,应当( )。 A.丙向乙赔偿 B.丁向乙赔偿 C.甲向乙赔偿 D.乙无权要求赔偿 2.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 B.民事法律关系有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 C.民事法律关系属于社会关系 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3.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不包括( )。

A.对受害人的损害是因产品运输人、仓储人的过错造成的 B.产品尚未投入流通 C.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D.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4.以下组织属于财团法人的是( )。 A.中国哲学会 B.中国建设银行 C.艾滋病预防基金会 D.顺发搬家有限责任公司 5.意思表示因第三人传达出现延误的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 A.表意人 B.第三人 C.相对人 D.表意人和第三人 6.以下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属于事件 B.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消灭权利人的民事实体权利 C.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可以排除诉讼时效的适用 D.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均应适用诉讼时效 7.添附作为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法,它是附合、混合、加工的总称。下列关于添附财产的归属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B.应当予以拆离,将拆离的物返还原所有人 C.可以由原所有人共有 D.可以归一方当事人所有,给其他所有人以补偿 8.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王五向张三履行债务,现王五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张三有权请求( )承担违约责任。 A.王五 B.李四 C.李四和王五 D.李四或王五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试题及答案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35题,每小题2分,共7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的选项字母涂黑。 1、“强买强卖”行为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是() A、平等原则 B、公序良俗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自愿原则 【解析】D.《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强买强卖违背了民法的自愿原则,本题选择D项。 2、张某对李某说“若你一年内结婚,我就赠你一台电脑”,该民行为所附的是() A、始期 B、终期 C、解除条件 D、延缓条件 【解析】D.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是表意人选定的、作为意思表示效果发生或者消火控制手段的、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求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和附期限有不同之处。附条件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而附期限是一定会发生。根据题中可知,一年内结婚应该属于条件,而且是延缓条件。本题选样D项。 3、甲、乙共同出资建立一个普通合伙,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资不抵债,对合伙债务,甲、乙应承担() A、无限按份责任 B、有限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解析】C.甲乙合伙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债务,这是对外民事责任,个人合伙的对外民事责任指全体合伙人就合伙债务所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合伙企业对第三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本题选择C。 4、下列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是() A、上海市工商局 B、北京大学 C、广州市公安局 D、北京市立新有限责任公司 【解析】B.法人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机关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在选项中。AC属于机关单位法人,D属于企业法人,只有B项属于事业单位法人。本题选择B项。

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面试真题模拟含解析

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面试真题含解析

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面试真题 一、 12月8日河南省政法干警面试题 1. 10月11日,网友在微博发消息称:“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能够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同时还配了一张行人过马路的照片。虽然从照片上看不到交通信号灯,但有好几位行人并没有走在斑马线上,而是走在旁边的机动车辆道路标上,其中有推着婴儿车的老人,也有卖水果的三轮车。由此引发了全社会对“中国式过马路”问题的关注。对“中国式过马路”,你怎么看? 2.针对“中国式过马路”,单位领导要出台相应的政策,你需要从哪些信息入手准备? 3.有一位酒后驾车的市民正在追赶一个歹徒,现场有很多媒体记者和群众在围观,作为交通执法人员你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4.你是一名户籍民警,有一位老人到你单位办理户籍,可是办公过程中电脑突然坏了,影响了户籍办理的工作。因此,老人情绪比较激动,你怎么处理?

河南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解析 一、 12月8日河南省政法干警面试题 1.10月11日,网友在微博发消息称:“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能够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同时还配了一张行人过马路的照片。虽然从照片上看不到交通信号灯,但有好几位行人并没有走在斑马线上,而是走在旁边的机动车辆道路标上,其中有推着婴儿车的老人,也有卖水果的三轮车。由此引发了全社会对“中国式过马路”问题的关注。对“中国式过马路”,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行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也是对社会文明的强烈呼吁。“中国式过马路”不但会危害个人安全,还会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给公共交通安全带来极大危害。 “中国式过马路”之因此出现,从表面上看,一方面是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使得行人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随大流横穿马路。另一方面也是行人缺乏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的表现,在思想上没有形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意识。于是,为了赶时间,在侥幸心理的促使下

政法干警民法学

民法学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总论 一、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2.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三)民法的渊源 (1)制定法,包括A宪法B民事法律C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D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E国务院各部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F地方性法规。 (2)习惯法,指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 (四)民法的适用范围 (1)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一般来讲,民法的效力自实施之日发生,至废止之日停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6条规定:“1987年1月1日以后受理的案件,如果民事行为发生在1987年以前,适用民事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政策,当时的法律、政策没有具体规定的,可以比照民法通则处理。” (2)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A.凡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所属各委、部、局、署、办等中央机关制定并颁布的民事法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根据国际法、国际惯例应当视为我国领域的一切领域。 B.凡属地方各级政权机关根据各自的权限所颁布的民事法规,只在各该政权机关管辖区内发生效力,在其他区域不发生效力。 (3)对人的适用范围 A.我国民法对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自然人或设立在中国境内的中国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法律效力。 B.我国民法对居留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经我国政府准许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法人及其他组织,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但有两种例外:a.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协定的规定或经我国认可的国际惯例,我国民法对享有司法豁免权的外国公民不具有法律效力,b.我国民法中某些专门由中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权利能力,对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法人和其他不具有法律效力。 C.居留在国外的我国公民,原则上应适用住在国的民法而不适用我国民法。但是,依照我国民法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协定以及我国认可的国际惯例,应当适用我国民法的,仍然适用我国民法。 (五)民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平等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公序良俗原则 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结果。 特征:A.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B.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的社会关系 C.是受民法支配的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才能构成。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与民事法系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B.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主体所承担的义务,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3.民事法律事实 (1)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符合民法规范,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客观现象。 (2)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2011华图政法干警面试真题分类

自我认知: 1、描述一下你工作或学习中遇到的一件困难的事,说说你是如何做的?(2010年8月29日天津市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2、谈谈兴趣爱好和做好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2009年9月26日江苏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3、小王同时得到研究生面试和公司签约的机会,但是在同一天,假如你是小王,如何抉择?(2009年9月26日江苏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4、如果说你被单位录取了,说说你后面的工作规划。(2010年9月5日重庆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5、说说你准备面试的过程,以及你喜欢做什么事情,不喜欢做什么事情。(2010年9月4日上午山东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6大学成绩在班里排名靠前,你认为自己能否胜任以后的工作?结合这次报考谈谈你的认识。( 2010年9月18日下午甘肃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7、作为一个干警要长期服务基层,假如你被录用后你该如何准备工作?(2009年9月29日福建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8、结合自身条件谈谈警察应该具备哪些素质?(2010年9月4日上午浙江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9、如果你成为一名人民警察,在以后你将如何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2010年9月4日上午浙江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10、你如何看待警察这一职业?(2010年9月4日下午浙江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11、如果你被录用为警察学员,进入学校后,今后两年你怎么样来提高自己?(2010年9月4日下午浙江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12、警服代表什么?(2009年9月26日浙江政法定向(警察)面试题) 13、今后两年的学习你怎么打算?(2009年9月26日浙江政法定向(警察)面试题) 14、年轻人张扬的个性与警察守法是否冲突?你怎么看?(2010年9月17日湖北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15、你的兴趣是什么?结合你的兴趣和特长谈谈你所报考的职位(2009年9月26日湖北省定向招录政法干警考试面试真题) 16、现在警察都要一警多能,假如你被录用了,你会怎么做?(2010年9月21日河南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17、政法干警需要上两年学,而且将来可能被分配到偏远山区,针对你报考职位,有何打算?(2009年10月17日下午河南省基层政法干警考试面试真题) 18、结合你在部队的经历,谈谈你对奉献、拼搏、为民、忠诚这几个词的理解。(2009年河南政法干警面试安阳公安系统(10月17日上午)) 19、现在只有你和另一名对手竞争这个职位,请问你怎么向考官说明你最适合这个岗位?(2009年9月24日海南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20、你的条件那么好,选择范围也宽,为什么要报考我们单位?(2008年9月25日广西自治区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21、看你很好强,把公务员看成跳板,在这干不长,是吗?(2008年9月24日新疆自治区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2011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经典练习题

政法干警民法试题:民法经典练习题一 试题1:民法不保护下列主体的权益()。 A. 公民的合法权益 B. 私人的合法权益 C. 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D. 不当得利 【京佳参考答案】D 试题2:甲、乙两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按约给付对方4万元定金后,乙企业违约。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给付()。 A. 2万元 B. 4万元 C. 8万元 D. 6万元 【京佳参考答案】C 试题3: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 A. 自愿原则 B. 诚实信用原则 C. 等价有偿原则 D. 公平原则 【京佳参考答案】B 试题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A. 十五日/追认 B. 三十日/拒绝追认 C. 三十日/追认 D. 十五日/拒绝追认 【京佳参考答案】B 试题5:有关专利权的期限,错误的说法是()。 A. 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的有效期限 B.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C.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 D. 专利权均有申请日,即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之日起算 【京佳参考答案】C 试题6: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名称 B. 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 C. “知识产权”是外来语 D. “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律直接规定 【京佳参考答案】B 试题7: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 二个月 B. 三个月 C. 六个月 D. 十二个月 【京佳参考答案】C 试题8:诉讼时效属于()。 A. 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B. 消灭实体权利 C. 消灭时效 D. 起诉时效 【京佳参考答案】C

2012年陕西省政法干警考试面试真题(含解析)

2012年陕西省政法干警考试面试真题 一、2012年11月17日上午陕西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1.十八大报告在公平保障体系方面,提出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三大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请着重论述一个。 2.“我们浪费不了时间,浪费的只能是我们自己”。谈谈你的看法。 3.作家周国平说:“怎样确定一个职业是否适合自己?我认为应该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有强烈的兴趣,甚至到了不给钱也一定要干的程度;第二,有明晰的意义感,确信自己的生命价值借此得到了实现;第三,能够养活自己。”根据你的理解公务员这个职位是否符合你?为什么? 二、2012年11月17日下午陕西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1.近年来,全球最大的咖啡连锁店星巴克先后在北京故宫、杭州灵隐寺景区开店,引起社会各界热议。有人说破坏了景区整体的环境,有人说它方便了人民群众。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2.有人说:没有人生感悟,就没有真正的成长。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看法。 3.针对现场除主考官以外的考官,挑选2-3名考官说说你对他们的印象,所说内容要有依据。 三、2012年11月18日上午陕西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1.钱塘江大桥建成至今75年仍在使用,而另外两座桥,其中一座正在修建的桥,不到一年便倒塌了,另外一座使用两年也倒塌了。谈谈你的看法。 2.妥协的真正内涵不是放弃了什么,而是坚持了什么。谈谈你对“妥协”的看法。 3.“文化是一种人的内在修养,一种内涵的表现,不需要别人的提醒,是一种束缚下的自由,是一种对别人的宽容”。你怎么理解这句话?你认为你是个“文化”人吗?

2012年陕西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解析 一、2012年11月17日上午陕西政法干警面试真题: 1.十八大报告在公平保障体系方面,提出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三大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请着重论述一个。 【参考答案】 十八大中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强调“更公平”,是“以人为本”理念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是将以更大力度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的明确信号。以三大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顺民意、得民心的重要举措。 相对于权利公平和机会公平,我更想谈谈规则公平,因为我认为规则公平是前两者的基础。规则公平被破坏之后,会直接影响权利公平和机会公平。 规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支撑,公正的结果离不开规则的保障。只有制定出规则以后,大家严格遵守规则,才能最终实现公平正义。然而有人把规则作为谋取私利、维护不当利益的工具,或为利益攸关者量身定做规则,或抓住规则的“软肋”暗箱操作以逞其私,如一些设置了“内部适用”条件的招聘考试,一些地方出现可以“花钱买分”的高考加分制度等等。 当一些规则不再为公正代言,也就丧失了公信力和约束效力,其所造成的“权力真空”,会迅速被各种潜规则填补占据。而当潜规则大行其道,“闻着臭吃着香”的时候,将会排挤、侵蚀更多的显规则,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堤坝造成重度冲击。所以,欲求社会公平,必讲规则公平;欲求规则公平,必问制定和执行。只有规则的制定和执行都在公正轨道上运行,才能由程序正义的“善始”,抵达实体正义的“克终”。 一方面,要制定科学的规则。一个规则的制定需要广泛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制定更科学更符合民意的法律制度,同样需要完善公正合理的“良法”,改造不合时宜的“笨法”,废除积弊日深的“恶法”;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不仅要做到有法可依,还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如果我未来成为一名政法干警,我一定会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规则,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成为公平正义坚定而有力的守护者。 2.“我们浪费不了时间,浪费的只能是我们自己”。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对于每个人来说是公平的,每个人拥有着同样的24小时,但是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发展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曾经行为学家做过测试,人的智商、情商差异本身并不大,但导致我们成就如此巨大差距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对时间的把握、使用。所以说,我们浪费的不是时间本身,而是我们自己的青春和生命。 我们要做一个和自己赛跑的人,珍视时间和生命,在有限的时间内创造无限的人生价值,这才是活着的意义。记得在哈佛大学,凌晨4:30时在图书馆已全部坐满了刻苦努力,勤奋好学的莘莘学子,他们在那里积蓄资本,每分每秒对他们来讲都是那样的珍贵。这也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一种拼搏的力量,一种因努力不同造成的人生差距。记得曾经有这样一句名言:“我们现在所得到的一切,都是我们伸手向宇宙下订单得来的”。所以,“时间”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非常珍贵,我们是否能够合理、高效分配我们的时间,是否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创造更多的价值是我们每一个人思考和践行的永恒话题。 对此,我认为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我要抓紧时间,不浪费每一秒,在有限的时间内努力创造价值。在工作上,高质高效的完成工作,做好时间规划,在每个时间点都将工作做好,利用时间真正的提升能力,锻炼自已,将工作真正的尽职尽责的完成。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解析 一、单选(每题2分) 1:28周岁的张某系精神病人。张某的下列亲属中,应作为其第一顺位监护人的是() A.配偶 B.兄姐 C.父母 D.祖父母 2: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的是() A.实务 B.劳务 C.知识产权 D.土地使用权 3:下列选项中,属于要式行为的是() A.买卖 B.结婚 C.承揽 D.保管 4:甲公司业务员江某外出采购茶叶时,擅自戴表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批奶制品。乙公司明知江某无此权限仍与其签订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为()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5:下列债券请求权中,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A.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B.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 C.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 D.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请求权 6: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可分物的是() A.大米 B.茶叶 C.水牛 D.花生油 7:下列选项中,属于动产物权的是() A.留置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土地承包经营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8:张某与李某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产。现张某拟转让起份额,下列人员均欲购买,在同等条件下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是() A.李某 B.张某的叔叔 C.张某的弟弟 D.张某的父母

9:下列财产中,不能设定抵押的是() A.汽车 B.正在建设的船舶 C.生产设备 D.公立医院的设施 10:下列财产设定质权的,质权自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的是() A.珠宝 B.股票 C.专利权 D.基金份额 11:刘某误将同事的手机当成自己的手机带回家,刘某对手机的占有属于() A.有权占有 B.间接占有 C.善意占有 D.恶意占有 12:甲公司向乙公司贷款10万元,后甲公司并入乙公司。甲乙之间债消灭的原因是() A.清偿 B.抵销 C.免除 D.混同 13: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是()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捐赠给乙图书馆100本书 C.甲踢球时打碎乙家的玻璃 D.甲家鱼塘的鱼跃入乙家鱼塘 14:下列事实中,构成不当得力的是() A.甲将借用的电脑转让获利3000元 B.甲赌球赢得1000元 C.甲的房屋因地铁通车增值50万元 D.甲银行收回贷款40万元 15:以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名称为准,可将合同分为() A.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B.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C.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D.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6:某出版社给某图书馆送最新图书价目表。该行为属于() A.要约 B.承诺 C.单方允诺 D.要约邀请 17: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交货,乙后付款。履行期届至,甲方要求乙先付款,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是() A.先诉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政法干警 民法学知识点

第一部分总论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简答) (一)概念: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法律特征: 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有为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但是它是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 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法律赋予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二、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简答) (一)概念:是指法律确认的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二)法律特征: 1、民事行为能力由国家法律加以确认,与公民自己的意志无关,公民不能通过约定加以更改。 2、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态直接相联系。 3、民事行为能力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受限制或取消。 三、宣告死亡(★简答★★选) (一)概念: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二)条件: 1、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不知生死。 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间。该法定期间有三种情况: 一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 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 三是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 3、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 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主要特征(★★★简答) (以两种方式出现:请简述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或者简述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一)概念: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前提,没有这种民事权利能力,它就不能参加民事活动。 (二)主要特征:(主要是与自然人比较而言) 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

2020政法干警面试各省面试真题及答案

2020政法干警面试各省面试真题及答案 1、【政法干警面试题目】:工商、卫生等部门到你的辖区实行食品 卫生安全检查,领导让你协助,你怎么做? 【试题类别】:组织管理类 【考察要素】:计划组织协调水平 【思路点拨】:这是一道典型的组织管理类题目,考查考生办事 的水平,回答这类型题目的时候一定要设身处地、身临其境,把自己 设想成题目中的工作人员,如何去处理事情、完成这件任务。一定要 抓住题目中的关键词“协助”,才能在回答这道题的时候找到侧重点,避免千篇一律,答出亮点。 【参考答案】: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营造良好的食品市场环境,将食品 安全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市工商、卫 生等部门的同志合力组织这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领导让我做好协助 工作,我一定全力以赴,不辜负领导交代给我的任务。 首先我应该从领导处找到其他兄弟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的联系方式,与他们提前做好沟通工作,确认本次检查的时间与具体详细方案,了 解本次检查针对的对象,是对我辖区内所有的超市、农贸市场、批发 零售店、加工作坊、餐饮店实行全覆盖检测,还是对其中一部分企业、市场实行重点抽查,或者是随机抽样调查。因为检查工作是在我的辖 区范围实行的,所以我对本区域的具体情况比较了解,我应该将我了 解的情况与其他部门的相关同志拟定的检查计划紧密结合,有助于进 一步完善我们的计划,使检查更具科学性和有效性。检查计划大致确 定后,我要按照检查计划来安排自己的具体工作,确保限度与其他部 门的同志统一思想、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如果本次检查是突击 检查,我还应该做好保密工作。

其次在检查过程中,我要全程陪同其他部门的负责同志,保障本 次执法工作的顺利实行,如果有涉及重大案件的,我会请示我的领导,按照领导的指示与相关法律依法惩处相关责任人。保障执法活动的有 效性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和安全。 最后在检查活动结束以后,我会将本次检查活动的过程和其中的 一些经验、教训做一个简单的总结,形成工作日志,以后再参加这样 的联动工作时就能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领导交待给我的任务完 成的更好。 2、【政法干警面试题目】:现今社会是熟人社会,熟人好办事。但是有的专家建议要构建法制型社会。你怎么看?(2020年11月19日 上午内蒙古政法干警面试) 【试题类别】:综合分析现象类 【考察要素】:综合分析水平、自我认知与职位匹配水平 【思路点拨】:这是一道典型的综合分析现象类题目,考查考生对”熟人社会“和”法治社会“的看法,主要考查的要素是综合分析 水平,让考生谈谈对于“找关系、走后门”的“熟人社会”的看法, 以及“法治社会”的优越性,但其实也和自我认知与职位匹配有所结合,考生在谈“找关系、走后门”的同时也能够表明一下自己的立场 和价值观,说明自己是绝对不会通过不光彩的手段通过考试的,另外 在以后的工作过程中也会处理好工作与亲友的关系,绝对不会“找关系、走后门”,也不给别人开方便之门。 【参考答案】: “熟人社会”这个概念是我国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他的著作《乡土中国》中提出的,是指中国因为地缘关系产生的一种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私人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主要靠传统和伦理、道德来约束各自的行为,在办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会提到“背景” 和“关系”,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熟人好办事”都是由此产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答案及解析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答案及解析 1、【解析】D.《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强买强卖违背了民法的自愿原则,本题选择D项。 2、【解析】D.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是表意人选定的、作为意思表示效果发生或者消火控制手段的、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求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和附期限有不同之处。附条件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而附期限是一定会发生。根据题中可知,一年内结婚应该属于条件,而且是延缓条件。本题选样D项。 3、【解析】C.甲乙合伙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债务,这是对外民事责任,个人合伙的对外民事责任指全体合伙人就合伙债务所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合伙企业对第三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本题选择C。 4、【解析】B.法人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机关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在选项中。AC属于机关单位法人,D属于企业法人,只有B项属于事业单位法人。本题选择B项。 5、【解析】D.自男女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后立即生效。本题选择D项。 6、【解析】B.可撒销民事行为,当事人须自行为成立时起一内行使撤销权,逾期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题选择B项。 7、【解析】C.滥用代理权主要包括三种情形: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ABD都属于这种情形,只有C项不正确。因此,本题选择C项。 8、【解析】A.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本人的过火或本人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1)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2)被代理人相对人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损失:(3)相对人有撤销权。因此,本题选择A项。 9、【解析】C.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动移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资源添赋予土地冰洁不能分离的其他物。本题只有树木都是不动产。本题选择C项。 10、【解析】B.动产的所有权从交付时起移转。交付方式主要有四种: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积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本题中属于简单交付。1月10号是交付之日,取得所有权是以交付作为标准,本题选择B项。 11、【解析】A.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力)。只有A项属于宅基地使用权。 12、【解析】B.《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等级;未登记者,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12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考试面试真题(含解析)

2012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考试面试真题 一、2012年11月17日黑龙江政法干警面试题 1.乡村邮递员赵明翠工作21年,行程超过12万公里,她在全县最艰险的邮路上投递邮件14万余份,却从未出现过失误。你对此怎么看? 2.某部门要对某社区进行社情民意调查,你作为该调查组里的唯一一名派出所民警,请谈谈你的工作思路? 3.政府和开发商要在某地拆迁盖别墅,由于补偿款问题,村民静坐抗议,派出所派你和同事小王出警,小王认为本来就是老百姓吃亏,不愿出警,你怎么办?到现场怎么处理? 二、2012年11月18日黑龙江政法干警面试题 1.联系所报考岗位,谈谈你如何做好社会服务? 2.社区要搞一个拥军拥属文艺帮扶活动,你认为准备工作存在哪些困难?你准备如何解决这些困难? 3.单位为了一项重要座谈会,邀请了两名资深教授作为咨询员,会上他们出现分歧,情绪激动,你作为主持人,此时会怎么办?

2012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解析 一、2012年11月17日黑龙江政法干警面试题 1.一名乡镇邮递员赵连翠,工作20余年,跑坏了14辆自行车,工作从未出过差错。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作为一名乡村女邮递员,赵明翠在21年的坚守中,靠着踏实的干劲、真诚的爱心践行了共产党员和基层工作者的优秀品质,值得每一位共产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学习,我们应在工作上肯吃苦、能战斗、求精益,低下身子为群众办实事,切实做好为民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基层工作是直接面向老百姓的窗口,为人民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基层工作是政府工作的脸面,同时又是党和政府政策实施的前线部门。基层工作不到位,部门办事能力不强,会直接损害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基层工作必须讲究实际,深入细致。“第一书记”沈浩在小岗村任职六年来,始终坚持以人民的事业为重,以实际行动履行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发展当地经济,使得作为农村改革发源地的小岗村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然而,沈浩同志因忘我工作,积劳成疾,倒在了工作岗位上,年仅46岁。他的一生为“三农”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正是因为有了赵明翠、沈浩这群优秀基层工作者的辛勤奉献,我们国家的基层建设才会发展得如此迅猛,在城乡统筹发展的道路上才能越走越远。 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执政基础在基层,活力源泉在基层。政府应加大力度做好基层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首先,选派优秀的政府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与民众打好关系基础,聆听百姓诉求。同时,加大力度推行选调生政策,鼓励大学生毕业后建设家乡。其次,政府要实施好权责统一制度,要求基层工作者明确职责,工作不懈怠,提高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再次,做好基层调研工作,对政府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开展调查,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最后,政府还要严抓地方项目,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形象工程”。并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做好发展规划。 而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也要积极深入群众,了解百姓需求,尽职尽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同时,我们还要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并将其应用到工作实践中,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基层工作是平凡的,我们要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做到不平凡。将赵明翠、沈浩这样的先进工作者作为自己的榜样,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服务群众。 2.某部门要对某社区进行社情民意调查,你作为该调查组里的唯一一名派出所民警,请谈谈你的工作思路? 【参考答案】 社情民意关系到居民生活的许多方面,了解居民对社区管理的意见对于我们日后开展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作为调查组的一员,我要做到客观、真实地了解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体民情、纳民意。而且作为调查组里唯一一名派出所民警,我也会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优势,和其他组员密切合作,共同完成好这次调查任务。 我会积极联系调查组长,了解这次调查任务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分工情况。并就我所了解的该社区的相关情况与小组成员进行沟通,以方便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根据调查活动安排,联系相关社区负责人,并就民意调查的事项进行宣传,以保证本次调查能够提升居民参与度,保证调查效果。 在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会和调查组成员互通信息,积极合作,共同完成调查任务。在调查中,我会发挥我对社区情况较为熟悉的优势,做好群众与小组成员的纽带,争取使更多群众配合我们此次的调查工作。另外,在涉及到社区治安问题的调查中,我会将之前我们

2010河北基层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

2010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部分) 1.民法的基本原则(D)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过错推定原则 D、公平原则 2.民法的空间效力 选民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D) A.民事权利 B.民事义务 C.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D.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4.知识产权是( A ) A 绝对权 B 相对权 C 请求权 D 形成权 5.正当防卫属于(B ) A.公力救济 B 自卫行为 C自助行为 D不合法行为 6、甲向乙借款,甲将自有房屋作抵押,在抵押期间,甲征得乙同意,将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A)。 A. 乙对该房屋仍享有抵押权 B. 乙对该房屋仍不再享有抵押权 C.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抵押权转移给了丙 7.依据《合同法》,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 选丧失商业信誉 8.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附条件必须是 将来可能发生的事 9,甲将自己的手提电脑交给乙保管,乙将电脑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丙,但未交付,在此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丙不能主张善意取得电脑所有权 10.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是( A ) A.留置权B. 质权 C. 地役权 D. 土地承包经营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1.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 (投标)

12.甲委托乙代购惠普打印机,乙代购的是佳能打印机,乙的代购行为是 效力待定 13.下列选项中,属于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 (不可抗力) 14.赠与合同是( B ) A 要式合同 B 单式合同 C实践合同 D无名合同 15.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继承人的是(A ) A自然人 B法人 C其他社会组织 D国家 16.下列选项中,属于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的是 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17.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D ) A只能是产品的制造者 B只能是产品的销售者 C只能是产品的运输者 D既可以是产品的制造者,也可以是产品的销售者 18.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由 教唆人承担侵权责任 19.下列选项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债务是( C) A.身体受到伤害 B.延付拒付租金 C.加工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D.寄存财物被丢失 20.等价有偿原则适用于( A ) A.租赁关系 B.扶养关系 C.抚养关系 D.赡养关系 21 14周岁的甲去商店购买了一辆山地自行车,商店催告甲的父母予以追认的法定期限是(A ) A. 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 6个月 22乙是甲的代理人,经甲同意,乙将代理事务转托给丙,则丙是 甲的代理人 23.合同无效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属于 (缔约过失责任) 24.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格权的是(A) A.名称权 B.监护权 C.配偶权 D.亲权

2009年政法干警面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2009年安徽省政法干警面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一、五个词:“财富、事业、健康、友谊、家庭”,选用三个词联系实际,谈谈看法? 【参考答案】 我选用事业、健康、家庭这三个词。 首先,事业是我们生存的基础,是我们证明自我存在价值的关键,也是提高个人自信心的动力来源。一个人不能没有事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事业代表一切。但是,我们不可能仅仅为了工作而活着,还有很多比事业更重要的东西,比如健康和家庭。曾经有人问及巴菲特,你最幸福的最引以为豪的事情是什么?他说他有美满的家庭和可爱的孙子孙女们,和他们在一起是最幸福的。 健康是我们生命存在的基础,任何金钱都无法买到,中国有句老话叫“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了健康的体魄,一切都无从谈起。当一个人倒在病床上的时候,不仅是一个人的痛苦,还会影响到家庭中所有人的精力、时间、心情、生意,也一定会影响到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子女的生活质量,所以健康是一种责任,不注意健康是对亲人的忽视,更是对家庭、对事业都不负责任的表现。 家庭是我们温情的港湾,家庭中有深爱我们和我们深爱的人,当我们劳累的时候,伤心难过的时候,家人是我们永远的依靠。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工作,在保持自身健康的同时,取得事业上的成功,事业的成功不仅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家庭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身体健康是对国家负责,也是对家庭和自己负责。我们都应该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健康,照顾好自己家庭,做一个负责人的人,然后我们的工作才有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才能取得事业的成功。 二、一小区业主和物业发生纠纷,情况危急,两名警察去处理,路上遇到一病人,病情严重,向你求救,请问怎么办? 【试题解析】此题意在考察考生面对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遇到这种问题首先不能紧张,要保持冷静,按步就班的安排好各个工作,以便有序开展。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首先要先救人,可让另一警察去小区处理纠纷,同时别忘记事后总结汇报。 【参考答案】救人工作是第一要务,救人如救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我会马上拨打120,向急救人员详细描述病人的症状和我们所处的位置,以便急救人员能在最短时间感到。 同时我也会在电话中询问如何对病人进行护理,保证在急救人员赶到之前,做好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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