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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规章制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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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规章制度建议

【篇一:公司规章制度有效性的建议】

公司规章制度有效性的几点建议

公司规章制度要有效,必须同时具备:内容合法、民主程序、公示程序

比较可行的几种公示方法:

1、将规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人手一册,在劳动合同中专款约定“《劳动规章制度》已经确实收到并详细阅读,且愿意遵守履行”;

2、将规章制度交给员工阅读,而且在阅读后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3、在企业公共区域将规章内容全文公告,而且将公告的现场以拍照、录像等方式备案;

4、召开全体员工开会或者组织全体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让员工在培训表上签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经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能够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38、用人单位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经过的规章制度,或未设职工代表大会的用人单位经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权力机构或依相应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应当作为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但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不应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

《劳动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篇二:对公司管理的建议】

关于对集团管理制度的建议

煤化工项目部成立八个月来,在集团领导的正确的领导下,响应集团企业文化精神,执行集团各种管理制度,较好的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纵观煤化工项目部今年的工作业绩,发现在工作执行过程中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等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可是在相关具体事情的执行上,有关制度条款制约了工作的有效执行和办理。对此,集项目部全体智慧,提出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希望能给集团管理制度的完善填加一片绿叶。1、员工培训力度不够,特别新录用的人员,没有一套标准业务规范作为指导,导致新聘员工一时难以适应公司的工作要求。

2、集团各单位的绩效考核是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如我煤化工项目部绩效考核采取工程建设绩效考核制度。

3、现有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导致加班日多,希望建立一种务实的奖励机制,以激励员工,鼓舞士气。

4、公司外省籍人员的增加,致使长时间不能回家人员增多,应建立一种灵活有效的探亲制度,加强人性化管理。

5、公司外聘人员渠道不一,导致员工保险参加难度加大,以稳定人员流动,各类保险参加可否考虑多元化。

6、财务报销办理可否有时间限制,各种报销规定能否详实明了,执行规范及流程清楚,以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7、集团公司各种管理制度以书面形式下发各部门及单位,oa平台上传电子版各种规章制度,以便促进集团公司的制度化管理。

8、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可否与岗位实际工作量挂钩,即使同一个岗位,由于部门不同工作量也会有很大的差别。

9、在绩效工资中可否拿出一部分进行适当的奖励措施。

10、集团公司的后勤保障制度方面,要考虑社会实际情况,如伙食补助和实际物价相结合等。

【篇三:关于公司制度体系建设的建议】

关于公司制度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建立管理体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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