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3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课堂教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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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两个方向模块,学生须完整修读一个模块的课程,多修读另一模块的课程可作为专业选修课程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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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识教育必修模块总学时中括号内学时为报告、讲座或调查实践,非理论授课,不计入小计、合计的总学时,计算占总学时的百分比时也不予计入。
2.课程名称前标注“★”的课程为学位课程;课程名称前标注“☆”的课程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中规定的核心课程。
3.通识教育选修模块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课程见每学期选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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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集中实践教学课程教学计划表
备注:
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集中实践教学课程在统计时学时不计入总学时,但学分计入总学分,计算占学时、学分比例时做相应处理。
执 笔 人: 高 珊
专业负责人: 田中俊
院 长: 韦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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