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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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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0]27号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九、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遵循《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

(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的说明;

(四)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

(五)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六)以前年度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七)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医院的下列情况做出说明:

(一)业务开展情况;

(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三)资产利用、负债管理情况;

(四)成本核算及控制情况;

(五)绩效考评情况;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对上述事项(四)的说明应附有成本报表(成本报表参考格式参见本制度第六部分)。

十一、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十二、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十三、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十四、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十五、本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 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1998年11月17日财政部、卫生部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同时废止。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库存现金。

二、医院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按照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按照存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从零余额账户中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三)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照借出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四)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医院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医院的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医院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医疗款”、“医疗收入”、“科教项目收入”等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库存现金”、“应付账款”、“医疗业务成本”、“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医院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一)以外币购入库存物资、设备等,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二)会计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或借记“管理费用——其他费用”科目。

五、医院应当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医院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存放在银行的款项。

10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医院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额度时,根据收到的额度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二)支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按照支付金额,借记“医疗业务成本”、“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支用额度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等库存物资发生的支出,还应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中的注销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医院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医院依据下年初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中的恢复额度,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下年度医院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1004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应设置“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按照取得的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发生支付,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余款或因本票、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按照退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信用卡,按照交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医院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按照续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医院应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按上述规定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主要指短期国债。

二、本科目应按债券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医院的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等投资收益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持有的短期投资的实际成本。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医院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设置“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

年度终了,医院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财政直接支付上年未支付的预算指标数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

年度终了,医院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中的注销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医院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

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医院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中的恢复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下年度医院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1211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住院病人收取的医疗款。

二、医院应当按照住院病人对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应收住院病人医疗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科目。

(二)住院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医疗费时,如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大于其预交金额,应按病人补付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病人预交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贷记本科目;如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小于其预交金额,应按病人预交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退还给病人的差额,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结转住院病人自负部分以外的应收医疗款或结转病人结算欠费,按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总额中扣除病人自负部分以外的金额,或病人结算欠费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结算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1212 应收医疗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医疗保险机构等收取的医疗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门诊病人、出院病人、医疗保险机构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医疗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结算门诊病人医疗费时,发生病人欠费的,按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科目。

门诊病人发生的医疗费中应由医疗保险机构等负担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科目。

(二)住院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医疗费时,结转出院病人自负部分以外的应收医疗款或结转出院病人结算欠费,按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总额中扣除病人自负部分以外的金额,或病人结算欠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

(三)收到病人等交来的医疗欠费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应收医疗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照应收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借贷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医疗收入——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结算差额)”科目。

四、医院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医疗款进行全面检查,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已转销的应收医疗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收回的应收医疗款金额。

1215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暂付款项,包括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应收长期投资的利息或利润等。

二、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以及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时,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所分派的利润,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持有的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已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应于确认利息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利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应收取的利息,在“长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三)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医院,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销。财会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医院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已转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金额。

1221 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对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的坏账准备。

二、医院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三、医院可以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按照规定权限报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四、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五、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冲减坏账准备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二)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时,存在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情况的,按照拒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医疗款”科目。

(三)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并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或其他应收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如果已转销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

1231 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预付给商品供应单位或者服务提供单位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商品供应单位或服务提供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因采购设备等而预付款项时,按照实际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所购设备等时,按照应计入购入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预付的款项,贷记本科目,按退回或补付的款项,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医院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预付账款进行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并不符合预付款项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先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然后再按规定进行处理。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前后的账龄可连续计算。将预付账款账面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预付尚未结算的款项。

1301 库存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而储存的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其他材料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库存物资的类别,如“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设置一级明细科目。“药品”一级明细科目下应设置“药库”、“药房”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并按“西药”、“中成药”、“中草药”进行明细核算。

医院物资管理等部门应当在本科目明细账下,按品名、规格等设置数量金额明细账。

三、库存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库存物资在取得时,应当以其成本入账。取得库存物资单独发生的运杂费,能够直接计入医疗业务成本的,计入医疗业务成本;不能直接计入医疗业务成本的,计入管理费用。

1.外购的库存物资,其成本按照采购价格(含增值税额,下同)确定。外购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购入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冲基金”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自制的库存物资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分配的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加工物资”科目。

3.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库存物资,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加工前发出物资的成本和支付的加工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加工物资”科目。

4.接受捐赠的库存物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物资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确定。接受捐赠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库存物资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或者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开展业务活动领用或加工发出库存物资,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在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低值易耗品应当于内部领用时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采用五五摊销法。

2.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按照领取药品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药品——药房),贷记本科目(药品——药库)。确认药品收入结转药品成本时,按照发出药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药品——药房)。

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

关于印发《医院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10〕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特点,我部修订了《医院会计制度》。现将修订后的《医院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医院会计制度 财政部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医院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2012年新医院会计制度

2012年新医院会计制度 2011年新医院会计制度 2011年07月20日 13:28 财会[2010]27号医院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 (二) 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

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最新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附件: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对1998年11月会同卫生部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10年12月31日发布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医院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医院在2011年7月1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适用,下同)或2012年1月1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以外的医院适用,下同)之前,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起,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告。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执行新制度前,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和核实,对

于清查出的账龄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盘盈、盘亏,以及应确认而未确认的资产、负债,应当报经批准后,按照原制度规定处理完毕。 二是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原价、形成的资金来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进行核查,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追溯确认待冲基金等做好准备。 三是根据原账编制2011年6月30日或2011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的新账。 3.将原账中各会计科目2011年6月30日或2011年12月31日的余额转入新账并按新制度进行调整,将基建账(即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账套)相关数据并入新账,按上述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医院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新医院会计规章制度讲解

新《医院会计制度》讲解 湖南省卫生厅规财处 湖南省卫生经济与信息学会 张卉萍 2011.5月 新《医院会计制度》 文号:财会[2010]27号 公布日期:2010年12月31日 分步实施: 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都市施行 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1998年11月17日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同时废止 改革篇 内容概览 一、制度修订背景 二、制度修订原则 三、制度修订过程

四、难点问题与突破 五、新旧制度要紧变化 一、制度修订背景 现行制度的滞后性和不适应性 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的要求 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治理的基础 推进公共部门会计改革的需要 推进公共部门会计改革的需要 我国会计标准体系 企业会计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预算会计 财政总预算会计 行政单位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分行业会计制度 医院、高等学校、中小学、科学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

地址勘察单位 二、制度修订原则 充分考虑医院会计信息使用者及其需要 贯彻落实医改精神和相关政策 借鉴国际惯例及企业会计改革经验 解决医院实务问题并方便操作 三、制度修订过程 历时2年,4大时期,多轮修改 2009年年初立项(新医改方案出台,提供了改革的方向)2009年8月印发首次征求意见稿 2010年第一季度模拟测试 2010年7月印发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010年12月31日正式公布 四、难点问题与突破 1、如何协调财务、预算双重治理需求设计会计模式? 2、如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3、如何在制度中兼顾成本核算与治理的需要? 如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突破与创新:

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做账流程 会计基本流程: 取得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编制汇总表登记总账、明细账(结账对账)→会计报表→报税 注意: 1.记账凭证分收、付、转凭证。 2.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医疗收入明细表、费用表、收入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分析 3.报税,非盈利性质无需报税(我们医院)、盈利性质需缴税都需交个人所得税(3500) 一、医院开始建立 1.建账下设会计科目(根据2011年新会计制度),科目越明细越好。如:管理费用-财务科-职工福利三级科目 2.开始建立时只有支出,没有收入(或极少收入)计入开办费科目中 ⑴开办费是指医院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⑵开办费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注册审计费等不包括取得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投资方负担的费用等(取得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或现金)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科目越详细越好。如建筑、装修门诊大楼 借:在建工程-门诊大楼-预付款-xx公司(既体现位置又体现预付已付的款项)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房屋(电子、医疗、等)—门诊 贷:在建工程———— ⑶开办费的账务处理分两种情况: ①营利性质需缴税开办费需五年摊销完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②非营利性质开办费可一次摊销完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011年医院新会计规定开办费一次摊销。税务机关?? 二、收入、支出→收款与财务做账的衔接 1.下设会计科目(科目越明细越好)如: 收入类:医疗收入(一级)—门诊收入(二级)—挂号收入(三级)等 支出类:医疗支出—卫生材料—门诊等 还设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 注意:医院特有的预收押金计预收医疗款等(参照2011年医院新会计制度) 2.收款处日清月结(每日盘点:收入—支出=结余)→财务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注:⑴现金坐支 (2)收入支出 如:收入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营利性交税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医院会计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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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加强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三、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四、医院应按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医院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二)医院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医院可按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应按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医院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医院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医院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三)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收入支出总表; 3.基金变动情况表 4.有关附表。 (四)医院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规定。 (五)医院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

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 版)

关于印发《医院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10〕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特点,我部修订了《医院会计制度》。现将修订后的《医院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医院会计制度 财政部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医院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2011年新医院会计制度

2011年新医院会计制度 财会[2010]27号医院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九、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新医院会计制度 课后练习1

新医院会计制度课后练习 判断题: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医院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该科目在各会计期末均无余额。B 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再单独建账、单独核算。B 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会计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A 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应当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对其成本核算及控制情况做出说明,但不必附有成本报表。B 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医院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其医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B 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以外的医院在2012年1月1日之前,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12年1月1日起,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告。A 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所属医院在2011年7月1日之前,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自2011年7月1日起,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告。A 为了防范风险,医院应当从结余中提取一定的医疗风险基金。B 医疗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但并不包括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也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B 医院的管理费用应当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分摊并计入医疗业务成本。B 医院对于具有多种用途、混合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有关科目。A 医院外购库存物资的成本应按其采购价格确定并含其增值税额。A 医院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和现金等价物。B 医院应在保证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投资范围仅限于医疗服务相关领域。A 医院在不影响业务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但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B 医院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应当按净额填列,因此该表中没有“坏账准备”项目。 B 医院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部分各项目填列的金额完全对应于净资产类各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并且均应以正数填列。B 在医院现金流量表中,“取得财政资本性项目补助收到的现金”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B 在医院现金流量表中,“上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回现金净额支付的现金”属于

《医院会计制度》详解

《医院会计制度》详解(一) 主讲老师昝志宏 医院会计制度的实施 文号:财会〔2010〕27号 发布日期:20XX年12月31日 分步实施: 自20XX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 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第一节医院会计制度的变化 一、医院会计制度的难点问题与突破 1.如何协调财务、预算双重管理需求设计会计模式 突破与创新:“双目标、单系统、双基础”模式。 2.如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突破与创新:区分不同资金来源区别处理。 自有资金形成的折旧分期计入医疗成本; 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折旧分期冲减待冲基金。 例如使用财政补助形成固定资产: 借: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贷:待冲基金

借:待冲基金 贷:累计折旧 例如使用自有资金形成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借:医疗业务支出 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3.如何在制度中兼顾成本核算与管理的需要 突破与创新:要求以科室为对象归集直接成本;要求医院提供成本报表。 二、医院会计制度的十大变化 新制度近6万字,旧制度2万字→全面修订 1.调整制度适用范围 2.增加财政预算改革相关核算内容 3.基建并入“大账” 4.取消修购基金和固定基金、计提折旧 5.合并医疗药品收支核算→药品:进价核算 6.完善医疗成本归集核算体系 7.规范科教收支、计提医疗风险基金、医疗收入确认等的会计处理8.梳理完善科目体系及核算内容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大类共52个科目(旧制度共43个科目)。9.改进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改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的项目及其排列方式; 新增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及报表附注; 要求作为财务情况说明书附表报送成本报表。 10.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2021年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 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篇一: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做账流程 会计基本流程: 取得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编制汇总表登记总账、明细账(结账对账)→会计报表→报税 注意: 1.记账凭证分收、付、转凭证。 2.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医疗收入明细表、费用表、收入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分析 3.报税, 非盈利性质无需报税(我们医院)、盈利性质需缴税都需交个人所得税(3500) 一、医院开始建立 1.建账下设会计科目(根据20__年新会计制度), 科目越明细越好。如:管理费用-财务科-职工福利三级科目 2.开始建立时只有支出, 没有收入(或极少收入)计入开办费科目中 ⑴开办费是指医院批准筹建之日起, 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⑵开办费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注册审计费等不包括取得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投资方负担的费用等(取得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科目越详细越好。如建筑、门诊大楼 借:在建工程-门诊大楼-预付款-xx公司(既体现位置又体现预付已付的款项)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房屋(电子、医疗、等)—门诊 贷:在建工程———— ⑶开办费的账务处理分两种情况: ①营利性质需缴税开办费需五年摊销完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②非营利性质开办费可一次摊销完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人员经费等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于2011年4月6日由财政部以财会20115号印发。该《规定》分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按照新制度对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会计报表新旧衔接5部分。 财政部通知 1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1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1四、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 1五、会计报表新旧衔接 附: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展开 财政部通知 1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1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1四、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 1五、会计报表新旧衔接 附: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展开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对1998年11月会同卫生部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10年12月31日印发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附件: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〇一

《医院财务制度》与《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与《医院会计制度》 修改研究 中标学会:湖南省卫生经济学会 课题负责人:杨声辉 课题主要研究人员:杨声辉黄渊象周良荣蔡冬华 向克用邓桂英 课题报告执笔人:杨声辉

目录 摘要 (302) 1 立题依据 (303) 2 研究目的 (306) 3 研究内容(修改的理由与意见) (306) 《医院财务制度》与《医院会计制度》修改研究 摘要 医院产权改革对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模式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与此同时,医院资本经营也呼唤新的财会制度。

本课题通过在湖南境内随机抽取30家公立医院(其中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医院各10家),进行实地调查和询证,发现现行财会制度执行起来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针对这些问题,依据当前医疗卫生改革中出现的一此新情况、新事项和相关财务会计法规,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五个方面,分别提出了具体的修改理由和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实现了如下几个方面的目的:①实行资本保全原则,建立了医院资本金制度,明确了产权关系,较好地解决了目前我国公立医院存在的资本亏蚀问题,保障所有者权益;②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医院会计模式,以满足政府卫生管理职能转变之需求,有利于我国医院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和比较,有利于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同时又充分发挥地方卫生主管部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强医院会计监督,保障医院财产物资安全,充分发挥卫生资源效能;③建立了医院固定资产折旧制度,促进医院技术进步,有利于合理分配卫生硬资源,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强化成本节约意识,为医院实行全成本核算,真实计算科室成本和项目成本,合理定价,准备了制度基础;④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医院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支会计科目,以真实反映医院各类资产分布状况、负债构成情况、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和各期医疗服务的财务成果,以便正确计算各类财务比率,真实有效地向医院内部管理当局和外部各相关利益主体报告医院偿债能力、资本运营能力、获利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有用信息,提高医院会计信息质量;⑤采用了国际通用报表体系,充分揭示了医院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情况,使医院产权关系在报表上更加明晰,真实客观;⑥进一步理顺国家与医院分配关系,实现收支结余分配的规范化和合理化。 关键词:医院财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问题; 修改理由; 修改意见 1 立题依据 1.1 现行《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财会制度)实践依据 从99年到现在医院财会制度实践来看,医院财会制度存在许多问题与缺陷,严重影响了医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核算,降低了医院会计信息质量,不利于医院产权的确认和揭示,阻碍了医院产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1.1.1 应收医疗款和坏账准备核算问题。医院坏账准备的计提与核销存在不对称性,计提是按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应收医疗款两项之和提取,而核销时只冲减应收医疗款。其中,对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计提坏账准备是不妥的。因为病人住院时已经交了预收款,记入“预收医疗款”科目的贷方,医院已经有了在未来确认收入的资金准备,经济利益已经流入了医院,不存在坏账损失的可能。另外,在年末一次计提坏帐准备,会造成年末当月的管理费支出增大,不能真实反映每月的费用支出 1.1.2对外投资核算问题:①资产分类错误,没有将本属于流动资产的短期投资分离出来,而是统于一个科目中,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于长期资产中,这将影响资产负债表偿债能力分析,可能会导致

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

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变化

浅谈新会计制度下的财务管理工作 新的医院制度已于2012年1月1日在全国发起执行了,新医院会计制度的执行,不可避免地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带来深刻影响,而医院财务会计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 首先,对医院原有的财务会计体制提出了挑战。此次新制度设置52项一级会计科目,其中新增11项,调整12项,删除1项,新制度配合医药分离改革,将药品收入归到医疗收支统一核算;为清晰反映医院承担的科研和教学任务产生的相关收支,新制度专设科教项目收支和科教项目结转(余))予以单独核算;把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归入应收医疗款统一核算;库存物资和药品统一归入存货科目;新增应付职工薪酬项目;专用基金中取消修购基金,新增医疗风险基金;新增待冲基金等等;同时,新制度规定单独核算管理费用,要求医院严格控制管理费用。报表方面新增了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及报表附注。新制度新增医院成本报表,包括医院直接成本表、医院全成本表和医院全成本分析表,从而使医院的财务报表体系更为完整。新会计制度实际上是对原会计制度极大的改进,众多会计项目都有所更新,医院要落实贯彻新制度,当务之急是按照新制度的内容重构财务会计体系,这相当考验医院财务会计的管理实力,需要医院管理层及总会计师统筹好全局,实现平稳过渡。 其次,对医院业务开展形成了挑战。财务事项的调整变化也会影响医院业务的进行,特别是成本核算体系的重大变化,使医院必须改良增收途径,重新确立成本责任归集体系,必要时对业务进行调整。 所以,医院在新会计制度改革的现实下必须积极配合新财会制度推行工作,从准备、执行到后续完善都要加强管理,以便早日实现医院财务管理的全面更新与调整。 (1) 以思想转变为开端,更新医院的财务管理理念 医疗体制改革至今已有多年,医院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状态已经成型,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逐步增强,但也应看到,在有些公立医院内部,旧有的经营思想还存在,不重视自身财务绩效的水平提高,不重视内部资源的利用效率改进,因而内部财务会计核算与管理处于滞后的状况。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出台可以说为医院全面转变财务经营思想提供了极大的契机,医院要充分利用这一机会,重整内部财务思想环境。医院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内部财务会计体制建设,提高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的要求,加大财务会计系统建设投入,保障财会部门在管理组织架构中的

XXXX年《医院会计制度讲解》讲义

第一章《医院会计制度》总说明 2010 年12 月31 日,财政部印发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 号),规定自2011 年7 月1 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 年1 月1 日起在全国施行。这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 〕6 号)(以下简称《医改意见》)、《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 - 2011 )》(国发[2009〕12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推进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的会计核算、提高公立医院会计信息的质量、透明度和公信力、全面提升公立医院的成本、绩效和财会管理水平、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促进医院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章对新《医院会计制度》的修订背景、修订原则、修订过程、主要结构和内容、主要变化等进行说明。 一、《医院会计制度》修订背景 我国原《医院会计制度》发布于1998 年,自1999 年1 月1 日起施行,对于规范公立医院的会计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院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十年前制定的医院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进行修订。具体来讲,修订《医院会计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修订完善医院会计制度,提升医院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是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 2009 年4 月,随着《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的相继出台,我国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推进阶段。《医改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并在具体措施中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公立医院成本核算与控制,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公立医院具有公益性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但同时又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具有资金规模大、业务活动复杂、需要持续运营和发展等特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医院的运营效率和社会效益,需要完善的会计制度作为支撑,以将有关医改精神落实到医院的日常核算和管理中,夯实会计基础数据、硬化成本计算与约束、提升医院的财务、绩效管理水平。因此,修订完善医院会计制度既是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修订完善医院会计制度,提供更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是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事关改革稳定的大局、财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财政体制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夯实财政管理的基础。近年来,在中央大力加强民生工程建设方针政策指引下,国家财政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逐步加大,公立医院业务规模有了较快增长,如何管好、用好财政投入的巨额资金,引起各方高度关注。修订完善医院会计制度,健全医院会计核算体系,促使医院对外提供更为真实、准确、完整的有关单位财政补助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以及收入、成本费用等运营成果的信息,既是摸清医院真实家底,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也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必然要求。 (三)修订完善医院会计制度,规范财政预算改革相关问题核算,是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客观要求 自本世纪初开始,我国逐步实施了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一系列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基本构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这些财政预算改革政策很多涉及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与改进,迫切需要从修改完善会计规范入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修订完善医院会计制度,对财政预算改革相关问题核算作出全面、科学的规范,实现会计规范和其他各项政策规范的有机衔接,既是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客观要求,也能够更好地发挥会计服务财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四)修订完善医院会计制度,着力解决当前医院核算中的突出问题,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医院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现行医院会计制度执行已过十年,随着医院各方面情况和环境变化,制度的滞后性已引发了当前医院会计核算中的诸多问题,较为突出的有:资产负债项目不完整、价值不真实,医疗收支与药品收支不配比,成本核算体系不健全,科研、教学经费等核算混乱,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财务报告体系不完整,财政资金预算收支执行信息提供不准确等。这些问题削弱了医院现行会计信息的有用性,进而影响到医院日常管理、财政投资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广大医院财会工作者、医药卫生领域的专家学者对这些问题的反映十分强烈,迫切需要在修订会计制度中加以解决,以促使公立医院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得到更为全面、真实、合理的反映,增强医院会计信息的纵向一致性和横向可比性,提高医院会计信息质量和财会管理水平,促进医院的健康、科学发展。 (五)修订完善医院会计制度,探索事业单位会计发展方向,是推进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现实要求 医院会计制度是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我国在企业会计领域有计划、有步骤、全方位地实施

医院会计规章制度范本文件

目录 第一部分总讲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讲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讲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讲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都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纳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阻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能够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治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讲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通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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