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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2018)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2018)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2018)

实用法律基础作业

一、名词解释

1.权利一是人们根据法律即享有的从事某种行为或获取某种利益的资格。

2.国体一指国家的阶级性质,也就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3.物权一指法律所确认的,直接支持配特定物并享受其权益的权利。

4.累犯一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

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

5?强制措施一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法中为了有效地同犯罪作斗争,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或手段。

二、简答题

1.简述法与道德的关系

答:法与道德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作为两种社会规范,它们的区别在于:①产生形式不同②表现形式不同。

法是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现的。道德是存在于人们的内心和社会舆论中。③调整的领域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调整的范围要广泛得多。④实施的保证不同。法是依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而道德则是依靠人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保证其实施的。

2.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①意思自治原则②平等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⑤公序良信原则

三、论述题

谈谈你对依法治国的看法

答:①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

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②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

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主面的领导核心作用。③依法治国的内容包括:良法之治、法律公开、司法独立、

依法行政、正当程序、法律至上。实行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四、案例题

某运输公司受农场委托长途运送生猪,途经某市遇酷然天气,运输公司派出的押运人员张某、杨某根据经验决定给生猪降温,从某农资公司购入喷雾器一个,清洗后灌入自来水即向生猪喷不降温。送达后收货人某肉食公司发现生猪异常,经检验生猪不同程度农药中毒。后查该喷雾器售前曾借给农户李某使用,农药系李某使用后残留所致。现问:

1.肉食公司可否拒收生猪?

2.谁对生猪中毒负责?为什么?

3.张某、杨某有无过错?为什么?

答:1.肉食公司可以拒收生猪。

2?某运输公司应对生猪中毒负责。因为是某运输公司受农场委托长途运送生猪,运输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而最后导致生猪中毒,作为受委托的一方,应该对事故的发生负责任。

3?张某、杨某没有过错。由于酷热天气的迫害,他们根据经验决定给生猪降温,这是负责任的表现。最后生猪中毒对张某、杨某来说是属于无过错责任和意外事故。意外事件是指非因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发生的灾害事故。张某、杨某购入喷雾器是经过清洗的,但不用负责,是无过错责任。另外,某农资公司直接造成了生猪中毒,也应当负一定的民事责任。

形考作业二答案:

一、填空

1.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2.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特点有:广泛性、现实性、平等性和一致性

3.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以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4.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的方式有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

5.合法行为发生物权上效果的保障力称为物权效力

6.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实施侵权行为承提的民事法律后果。

7.犯罪故意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8.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主体

9.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负有限责任

10.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分为两大类,分别是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

11.刑事诉讼中的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

12.我国民事审判主要制度有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和两审终审制度

二、选择

1.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0

A、法律后果

B、法律责任C法律事件D、法律制裁

2.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是指(D)

A、人民在法律面前平等

B 18岁以上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

C居住在中国镜内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

D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

3.防卫过当是指(D

A、使用了不相适应的手段

B、不法侵害尚未开始

C不法侵害已结结束D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成了重大损害

4.下列哪种行为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A)

A、逮捕B行政拘留C收容审查D劳动教养

5.债权人的代理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拖欠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A)

A、时效的中断

B、时效的廷长

C时效的中止D法定时效期间的改变

6.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为(C)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问答题

1、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所承担的基本义务。

答:(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政治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

5、监督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

7、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特定人的权利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

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

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三)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特点:

1、广泛性

2、现实性

3、平等性

4、一致性

形考作业三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法人一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债一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以一定给付出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3?管辖一指公安、司法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时在权限上的分工,是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的分工和权限。

4.引渡一指一国将处于该国境内,被他国追捕,通缉或判刑的人,根据他国请求移交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

二、简答题

简述犯罪构成的要件。

答:①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总和。②犯罪构成的特殊要件是各不相同的。而它的一般要件是每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四个要件: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

三、论述题

1试述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各种情形

答:①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权的民事责任。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

人身损害的民事责任。③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④因污染环境造成的民事责任。⑤因公共场所施工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⑥建筑物等塌落造成损害民事责任。⑦因动物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

⑧无民事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⑨对造成的损害当事人都无过错的民事责任。

2.2001年,甲与乙(女)在A市B区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共同的住所在B区。甲的经常居住地在C区,

乙的经常居住地在D区,婚后两人感情不合,经常吵架,2003年6甲外出经商,从此断绝与乙的联系。乙

多方寻找,但都没有甲的消息。2005年2月乙向人人法院提起诉讼。

问:1、乙应该向何级何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能否向法院申请宣告甲为失踪人?

3、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答:①根据民事诉讼管辖原则的原告就被告原则:乙应该后C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乙还不能向法

院申请宣告甲为失踪人。因为本案中甲的失踪没有达到我国法律规定的两年期限。③对于本案法院应该不予受理。

形考作业四答案:

1、李某到邮局给某绳厂发电报,电报内容如下:请草绳厂发一批草绳到湖南衡阳。但由于邮电局的错误,将“衡阳”误写为“洛阳”。结果这批草绳被发往了河南洛阳,草绳厂和李某因此蒙受了十几万元的损失。李某因此向邮局索赔,邮局答应赔偿,但只肯赔偿发报费用,理由是电报单的背面写明了如果因邮局的错误造成了客户的损失,邮局只赔偿发报费用。李某不同意,结果诉至法院。

1.李某诉至法院应采用什么诉讼程序

2.我国合同法对此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3?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本案李某诉至法院应采用民事诉讼程序。

2、我国合国法中对这种电报单的背面说明属于格式合同。而格式合同我国是这种规定的:⑴要求采用格式合同订立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⑵强行规定决定格式条款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两项义务提示和说明义务。⑶直接规定某些条款无效。⑷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的解释。

3、本案应该由邮局负责赔偿所有损失,而不仅仅是发报费用。因为这些损失完全是由于邮局的重大过失

而造成的,邮局不能不负责。

2、因甲公司生产的真空食品袋不合格,造成乙公司生产的100箱(共计14400小袋)奶油派食品发霉变

质,直接损失7000元。该批发食品是由丙、丁、戊三家商场出售的,已售出630小袋,有二十几位购买

者陆续向三有商场提出退贷或者赔偿要求,估计要求退贷或者要求赔偿的人数还会增加。请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丙、丁、戊三家商场在此案中有无法律责任?为什么?、

2、乙公司是否应就变质食品向购买者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1 ?丙、丁、戊三家商场在此案中没有法律责任。因为这些食品的变质不属于商家的行为或过失造成

的,但是商场应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为购买者退货,保留追偿权。

2.乙公司应该就变质食品向购买者承担责任。因为这些食品是乙公司生产的食品,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应当负责赔偿。但本案中乙公司也可以保留对甲公司的追偿权,甲公司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3.某甲将他人的一台彩电偷回家中,经其父规劝,某甲在被盗者未发觉的情况下,又偷偷地把这台彩电送回原处。甲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中的何种形态?

答:甲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中的犯罪既遂。因为甲的偷彩电行为已经全部完成符合盗窃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至于甲偷偷地把彩电放回原处,刑法上规定只作量刑上的考虑,而不能作为定刑性上的考虑。

4.纪某在14刚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7000元。14刚生日那天,纪某邀集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纪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

电话一部、现金5000余元。第二天纪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站,将车开走。

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的3人撞倒,二死一伤。纪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当

日下午,纪某将汽车以两万元的价格卖出,后被抓获。

问:纪某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纪某的行为:①纪某14岁之前盗窃的财物共7000元不构成犯罪,不够刑事责任年龄。②纪某生日那天所有的行为包括抢劫和故意伤害也不构成犯罪,因为纪某还不满14周岁。③生日后的第二天,纪某窃

盗吉普车同样不构成犯罪,因为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④纪某开车将别人撞倒,二死一伤,

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此罪的主体必须是年满16周岁的人。⑤纪某开车导致二死一伤的严重后果,

应该承担民事倍偿责任,并责令其监护人对纪某严加管权。

2017年8月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完整)2017年8月第一版 一、名词解释 1、证据力:又称证据能力、证据的适格性,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2、证据的证明力:是指在许可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许可证持有人可持许可证来证明自己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证据法学中的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 3、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之证明力,通常不以法律加以拘束,听任裁判官之自由裁量”自由心证是以证据的存在为前提,而不是以单纯的“自由”心证而认定事实。 4、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5、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任何被怀疑犯罪或者受到刑事指控的人在未经司法程序最终确认有罪之前,在法律上应推定其无罪或假定其无罪之人。 二、简答题 1、简述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特征。 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证据的关联性,又称为相关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客观的联系,从而使其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正是由于证据的关联性,才使证据具有证明力。 证据的合法性,又称证据的法律性,是指证据必须具有法定的形式、由法定的人员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的合法性又被称为证据资格、证据能力或可采性。 2、简述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如防止法官专断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 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 4、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点,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 3、简述直接言词原则所包含的内容: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项原则,因二者均以有关诉讼主体出席法庭为先决条件,紧密联系,理论上合称为直接言词原则。 4、简述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主要存在的证明规则:(1)相关性规则;(2)传闻证据规则;(3)任意性自白规则;(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5)最佳证据

实用法律基础通识课

新疆电大开放教育本科通识课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说明 第一部分考核目的及考核方式 一、考核目的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是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的一门通识课,在通识课模块选修此门课程的同学应当参加本课程的考试。本课程考核的目的在于检验学生对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理解和明确的程度,同时通过课程考核,增强学生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核方式 本课程的考核采取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形成性考核 (1)形式 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学生应当按照要求完成新疆电大统一安排的形成性考核作业。形成性考核的作业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①平时作业 平时作业主要涉及教材的基本理论知识,学生完成作业是掌握课程理论知识的重要途径。作业由新疆电大在“新疆电大在线”的课程栏目中予以统一布置和安排。平时作业分为四次,按章节内容编写。四次作业按百分制评阅,课程辅导教师应当按作业完成的情况的进行客观批阅并给定成绩。 ②阶段性测试 阶段性测试在一学期中安排一次,试题由新疆电大在“新疆电大在线”的课程栏目中提供。阶段性测试的原则是减少以再现书本知识为主的考试内容,加强对学生的理解知识、应用知识,特别是综合性、创造性地应用知识能力地考核。阶段性测试一般由教师在期中组织学生进行,并对试卷进行批阅并给定成绩。 ③课堂(小组)讨论报告

讨论报告是由课程辅导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专题讨论后,由学生提交的书面报告。计分的课堂(小组)讨论报告一学期提交一份(课堂讨论或小组讨论形式任选其一),讨论的主题可以采用新疆电大提供的备选题目,也可以由教学点课程辅导教师自定。辅导教师对讨论报告进行批阅并评分。 ④自学 自学是指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参加面授辅导、学习教材、上网学习和讨论等多种途径开展的自主学习。教师应当在学期末对学生自学的具体情况,如参加面授辅导的次数,上网学习的时间,进行小组讨论的情况等给学生评分,并将该分计入学生的课程总成绩。 (2)成绩评定 形成性考核的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阶段性测试成绩、课堂讨论(小组)报告成绩和学生自学成绩四部分构成。其中,平时作业的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15%,阶段性测试的的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10%,课堂(小组)讨论报告的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10%,自学情况的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5%。形成性考核的成绩未达到50%以上者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 2、终结性考核 课程终结性考试采取课程论文的形式。学生在学习完全部课程后,应当完成一篇小论文,内容包括所学知识总结,学习收获(或学习感想),个人应用情况等。 分校专业责任教师根据课程论文形式及内容给予评分,并将分数按60%的比例计入学生的课程总成绩。 三、考试时间安排及成绩上报 1、在每学期的第十五个教学周由教学点课程辅导教师对课程论文的相关要求进行讲解,并布置安排学生开始撰写论文; 2、在每学期的第十八个教学周学生应当完成论文并上交。由教学点课程辅导教师批阅论文,评定成绩; 3、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前由教学点将学生成绩登入教务管理系统; 4、学生的课程论文文本由教学点保存以备检查。

实用法律基础讨论报告要求及参考主题

新疆电大开放教育实用法律基础课程 课堂/小组讨论报告的基本要求及参考题目 一、课堂/小组讨论报告基本要求 1、课堂/小组讨论报告是由课程辅导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专题讨论后,由学生提交的书面报告。 2、计分的课堂/小组讨论报告一学期提交一份(课堂讨论或小组讨论形式任选其一)。学生应当在教师组织下开展专题讨论,并在讨论后填写《课堂/小组讨论报告表》(后附)。讨论的主题可以采用新疆电大提供的参考题目,也可以由教学点课程辅导教师自定。 3、讨论报告应当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写。 4、辅导教师对讨论报告进行批阅并评分。 5、讨论报告的满分为10分。教师应当根据学生讨论时的发言情况、书面报告的内容、学生独立完成作业的情况等给予客观评分。 6、以下情况不能取得讨论报告的成绩; (1)抄袭他人讨论报告的; (2)由他人代写报告的; (3)报告语言不通,错误百出,拼凑成篇的; 7、报告成绩按10%的比例计入学生的课程总成绩。

课堂/小组讨论报告表

二、讨论主题(参考) 近年来,由于一系列“人肉搜索”事件引起的诸多法律和社会问题,使得“人肉搜索”成为一个热点话题。请同学们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法律知识在课堂或小组学习中讨论这一现象,并将讨论的情况及你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形成一份书面报告。 2007年12月29日,王菲的妻子姜岩从24层的家中跳楼自杀。2008 年1月10日,大旗网刊载了《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最后的日记》专题报道;天涯论坛也于当日发表《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文。姜岩的大学同学张乐奕在得知姜岩死亡后,于2008年1月11日注册了非经营性网站“北飞的候鸟”。在网站上,张乐奕、姜岩的姐姐及朋友先后发表了纪念姜岩的文章。这三个网站上的部分文章均披露了王菲、“第三者”的真实姓名,照片等信息。 事件发生后迅速引起网民的热切关注,一些网民在参与评论的同时,在天涯网等网站上发起对王菲的“人肉搜索”,使王菲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详细个人信息逐渐被披露;一些网民在网络上对王菲进行指名道姓地谩骂;更有部分网民在王家门口墙壁上刷写、张贴“无良王家”、“逼死贤妻”、“血债血偿”等标语。 2008年3月28日,王菲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将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员张乐奕、大旗网和天涯社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5万元损失及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8年12月19日,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乐奕基于与姜岩的同学关系,知晓了王菲存在“婚外情”的事实,张乐奕在姜岩死亡后,不仅将此事实在“北飞的候鸟”网站上进行披露,还将该网站与其他网站相链接,扩大了该事实在互联网上的传播范围,使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得以知晓,张乐奕的行为构成对王菲隐私权的侵害。同时,张乐奕的披露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王菲的正常生活,而且使王菲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这种侵害结果的发生与张乐奕的披露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当认定张乐奕以披露王菲隐私的方式造成了对王菲名誉权的侵害。而大旗网在网站上设置专题网页,进行调查和走访,披露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将网页与其他网站相链接,扩大了事件在互

2019电大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证据学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1、证据力:又称证据能力、证据的适格性,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2、证明力:是指在许可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许可证持有人可持许可证来证明自己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证据法学中的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 3、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之证明力,通常不以法律加以拘束,听任裁判官之自由裁量”自由心证是以证据的存在为前提,而不是以单纯的“自由”心证而认定事实。 4、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5、直接言词制度:也称口证原则,是指法官亲自听取双方当事人、证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当庭口头陈述和法庭辩论,从而形成案件事实真实性的内心确认,并据以对案件作出裁判。 二、简答题 1、简述当事人主义的特点:(1)诉讼“当事人化”。诉讼活动都由当事人来发动、推动和主导。(2)程序公正。第二,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更强调程序公正的价值。(3)当事人有主动权。当事人主义给予当事人极大的权力。(4)法官中立。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 2、简述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如防止法官专断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 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 4、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点,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 3、简述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及例外:(1)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2)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民事诉讼中具体证明对象的多数内容往往因存在其它证明方法而不具有以证据证明的必要性,从而削弱了证据裁判原则对事实认定的决定性作用。而这些恰恰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例外。 4、简述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主要存在的证明规则:(1)相关性规则;(2)传闻证据规则;(3)任意性自白规则;(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5)最佳证据规则;(6)证人的特权规则;(7)交叉询问规则;(8)补强证据规则;(9)推定;(10)司法认知。 三、论述题法定证据制度是封建社会的主要证据制度,与奴隶社会的神示证据制度相比,是审判经验的总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进步性。然而法定证据制度归根到底是一种唯心主义证据制度,机械而脱离实际。特别是法定证据制度把口供视为证据之王,造成了刑讯逼供泛滥,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强烈的批判。(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所谓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评断标准,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基本规则): 法律预先规定了证据的形式,根据证据的形式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

实用法律基础论文.

新疆电大开放教育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论文 姓名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 学校_________________ 课程论文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____ 评语: 成绩评定教师签名: 年月日

试论有关“醉驾入刑” 摘要:长期以来,因酒驾造成的车祸事故和经济损失不计其数,酒后驾驶已成为困扰道路交通安全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1年5月9日晚上,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驾车在发生交通事故,致四车连撞,四人受伤,成为第一个“以身试法”的名人。经酒精检测,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43.04毫克,已构成醉酒驾车,按照《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他将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 关键词:“醉驾入刑”、酒驾、刑事处罚、审判、理性回归 2011年4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从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即增设的“危险驾驶罪”,首次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飙车”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行为纳入其中。醉酒驾车不再是行为,而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自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各地交警部门纷纷设岗,查获醉酒驾驶者,他们将以“危险驾驶罪”提起诉讼,使酒后驾车者受到刑事处罚。近年来,一起起血淋淋的交通事故,引发人们对酒后驾车、飙车的空前关注。为此,国家有关部门曾掀起过几次治酒驾风暴,在一定程度上,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酒后驾车行为,而什么原因导致醉酒驾车有禁不止呢?据《中国青年报》的一份调查显示,有97%的人承认身边存在酒后驾驶现象,有81%的人认为我国对酒后驾驶处罚过轻,有70%的人认为“成本过低”是酒后驾驶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可见,人民群众认为,之前的法律对酒后驾驶和飙车行为处罚太轻、量刑标准过低,缺乏震慑和惩戒作用。然而《刑法修正案八》公布以后,我国加大对醉酒驾车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之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惩处力度明显加大,但仍有部分人漠视法律规定,顶风作案,心存侥幸心理。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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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大开放教育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论文 姓名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 学校_________________ 课程论文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____ 评语: 成绩评定教师签名: 年月日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学习体会 摘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因此,它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涉及面非常广的社会科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中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它已经成为与每个人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东西,因此,学法、懂法是每个公民都应具备的态度和技能。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特别是合同法、婚姻法、保险法、证券法,甚至与之相关的刑法知识,为规避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法律风险,同时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我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要体会有三点:一是高度重视,持之以恒,形成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二是根据法律专业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三是学以致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学习。 关键词:专业性规范性实用性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因此,它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涉及面非常广的社会科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中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它已经

部社会现象中,与法的联系最为直接和密切相关的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在这里特别要说明社会主义法在保障、指引、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等方面的积极影响和巨大作用。 二、高度重视,持之以恒,形成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 从一开始必须要端正学习态度,要清醒的认识到学习绝不是为了一纸文凭,而是为了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自己今后的发展多开一扇大门;要认识到选择自我学习的原因是时间所迫而这种学习本身的自由松散。因此,要坚定自己当初的选择,从内心深处重视学习,把网络学习当成真实的课堂,严格按照老师制定的课程和进度安排开展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做到当日内容,当日学习,当日消化。在学习方法上,要变填鸭式的被动学习为认真思考、学以致用的主动学习。比如,在学习合同法的时候,除了记忆合同法的每一个条款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外,还应该针对每一条的条文规定,寻找或者自我设计相关的案例进行佐证,以此加深记忆,深化理解。只有从态度上重视,才能去主动的学习,只有主动的学习,才能寻找方法,探索技巧,改善学习效果,提升学习质量。 三、根据法律专业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 法律专业和其它学科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它的规范性。法律的调整对象包括了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因此,体系非常庞大,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门别类。同时,它又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的学科,因此,这一学科实际上是由无数的专业术语和规范化的程序所构成。因此,法律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最好的学习方法是和学习者本人的特点相结合,我总结了以下学习方法: (一)识别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点、难点和基本点,按照了解、掌握、运用的逻辑顺序有针对性的学习。学习之初,可以参考工具书和网络课程中的提示,对于基础性的法律概念(如刑法中的故意与过失,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与犯罪终止的区分,假释与缓刑等,民法中的侵权法、物权法与债法的区别等),这些是最重要,最常用,最易混淆的内容,因此,在学习过程中不但要准确记忆,更要学会比较和运用。对于其它内容,比如小的部门法,或者不常用且较生僻的概念,只要简单的了解一下即可。只有重点突出,主次分明,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学有所获。 (二)比较是学习法律知识最重要的方法。法律体系中,同一部门法中有非常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学习体会

成为与每个人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东西,因此,学法、懂法是每个公民都应具备的态度和技能。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特别是合同法、婚姻法、保险法、证券法,甚至与之相关的刑法知识,为规避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法律风险,同时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我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要体会如下: 一、通过学习,对法的的认识。 1、法的本体。法的本体就是法的存在及其本质、关系、规律和内在联系。任何一个学科都表现为一个逻辑严谨的概念体系,法学的概念体系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基石,并有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登记本概念构成。法是这门学科的核心词汇并且是适用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概念,但笔者认为法最让人不解,这也是这么课程中语义极为含糊和复杂的概念。笔者毕竟没有哈特那么睿智。英国法学家哈特曾经引用圣奥古斯丁关于时间的著名说法来说明给法下定义的困难。圣奥古斯丁说:“时间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倒清楚,有人问我,我想说明便茫然不解了”。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法的概念的理论阐述法定义为: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社会规范体系。 2、法的起源和发展。要了解我们如今的社会主义法。就要先研究法的起源与发展。研究时应该遵循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指到。在法学研究中,无论是把法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还是研究法的历史及其发展目的都在于解释发的产生、发展的历史进程及其客观规律,揭示世界范围内法律发展的普遍规律和一般模式,一次阐明社会主义法在本质上的优越性以及对资本主义法的实行继承和移植的必要。应当立足国情、面向世界、传承优秀法律文化。 3、法的运行。法的生命在于运行法的价值在其运行中得以体现和实现。发的运行是一个从法的制定到实施的过程,也是一个发的效力到实效的过程。 4、法的价值。法的价值是社会价值系统的子系统。一方面他表征作为主题的人与作为客体的发的之间需要与满足的对应关系;另一方面又体现了法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满足主题需要的功能与属性,及法的实用性

2016国家开放大学网上形成性考核证据学参考-答案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被告代理律师收集证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 A. 可以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B. 经原告和证人同意可以向该原告或者证人收集证据 C. 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D. 经被告委托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反馈 正确答案是: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一规定体现了( )。 选择一项: A. 直接言词原则 B. 非法证据排除原则 C. 自由心证原则 D. 证据裁判原则 反馈 正确答案是:证据裁判原则 以下不属于言词证据的有() 选择一项: A. 鉴定结论 B. 视听资料 C. 刑事被告人的陈述 D. 证人证言 反馈 正确答案是:视听资料 不属于诉讼证据基本特征的是( ) 选择一项: A. 科学性 B. 合法性 C. 客观性 D. 关联性 反馈 正确答案是:科学性 英美法系国家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立法表述是()。 选择一项: A. 高度的盖然性 B. 排除合理怀疑 C. 盖然性的优势 D. 内心确信 反馈

正确答案是:排除合理怀疑 诉讼中的绝对真实体现在对()的认定应当而且能够做到确定性和唯一性。选择一项: A. 关键事实 B. 全部事实 C. 案件细节 D. 基本事实 反馈 正确答案是:关键事实 下列各项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有() 选择一项: A. 被告人认罪的供述 B. 证人听到被害人喊救命的证言 C. 赃物 D. 鉴定结论的复印件 反馈 正确答案是:被告人认罪的供述 无罪推定原则经历了一个()的演变过程 选择一项: A. 由刑事司法活动准则到政治思想原则,再到宪法原则 B. 由宪法原则到政治思想原则,再到刑事司法活动准则 C. 由政治思想原则到宪法原则,再到刑事司法活动准则 D. 由政治思想原则到刑事司法活动准则,再到宪法原则 反馈 正确答案是:由政治思想原则到宪法原则,再到刑事司法活动准则 ()是刑事诉讼证明所特有的重要原则 选择一项: A. 证据裁判原则 B. 程序法定原则 C. 无罪推定原则 D. 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反馈 正确答案是:无罪推定原则 下列不属于物证的有() 选择一项: A. 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 B. 对嫌疑人的猜测 C. 作案的工具 D. 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与物品 反馈 正确答案是:对嫌疑人的猜测

实用法律基础y 过程性评1

1.小F窃得一冰箱;骗小。C说是自己买的二手货,借小G的三轮车拉一下,小C相信,主动帮助小F将冰箱装上车拉到小F处。小C的行为属于()。 不构成犯罪 帮助犯 窝赃犯 胁从犯 2.小X犯了挪用公款罪,因为是中共党员,又是劳动模范,所以法院就减轻了对他的处罚。法院的这一做法违背了()。 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惩办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3.小X扬言要杀小Y全家,小Y报了案,公安人员尾随追赶,在通向小Y家的路上,将携带凶器的小X截获。小X的行为属于()。 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 4.甲欲害死乙,将毒药放人乙的食物中,当甲看到乙吃下食物时,猛然醒悟,立即将乙送往医院,但经医生全力抢救,乙仍中毒死亡。甲的行为是()。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事实认识错误 5.下列行为中,不是行政行为的是()。 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 行政裁决 行政处罚 6.在主刑中,最轻的刑罚方法是()。 拘役 刑事拘留 管制 罚金 7.收购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17岁青工罗某偷的工业用铜,罗遂偷出4枷元的铜块交给赵某,二人的行为()。

赵构成销赃罪,罗构成盗窃罪 赵罗构成共同盗窃罪 赵构成盗窃罪罗不构成犯罪 赵构成盗窃的教唆罪和销赃罪,罗构成盗窃罪 8.小王将邻居家的10000元现金偷回家中,经家人规劝,小王后悔,在邻居未发现时,又偷偷将该10000元现金放回原处。小王的行为是()。 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 犯罪既遂 不作为犯罪处理 9.关于行政主体判断正确的是()。 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同一概念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同一概念 行政主体与国家公务员同一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与行政法上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10.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五年

中央电大网上形成性考核证据学参考答案资料

单选题)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 A. 原始社会 C.封建社会 D.资本主义社会 单选题)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 ),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A. 肯定 C.继承 D.修正 2题](单选题)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被称为( )。V B.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C. 法定证据制度 D. 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 3题](单选题)()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 A. 证据方法 B. 证据力 D.证据原因 4题](单选题)我国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B.奴隶社会 B.否定 A.客观真实的证据制度 C.证明力 ) 。

A. 客观真实 B. 证据法 定 C. 自由心证 [第5题](单选题)()具有证人资格。 A. 法人 B. 非法人团体 C.公民个人 D.企事业单位 [第6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证据的基本属性的是 A. 客观性 B. 关联性 C. 排他 D. 合法性 [第7题](单选题)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 A. 原始社会 B. 奴隶社会 C. 封建社会 D. 资本主义社会 [第8题](单选题)下列有关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法官内心确信”的程度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相同 B. 1808年《法兰西刑事诉讼法典》标志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正式确立

C. 法官的心证受到许多证据规则的制约$ a D. 以法官的理性和良心、内心确信为核心内容 [第9题](单选题)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2 A. 十字形证明 B. 刑讯逼供 C袂斗 D.司法认知' [第10题](单选题)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证据制度是()。O A. 法定证据制度 B. 神判法 C. 神誓法 D. 神示证据制度 [第11题](多选题)证据是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包括( A. 口头的厂 B.书面的代 C.复制的 D.实物的 [第12题](多选题)在神示证据制度下,所采用的证明方式有()。0 A. 神誓Z

实用法律基础小论文终审稿)

实用法律基础小论文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新疆电大开放教育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论文姓名:马莎学号:2226 专业:行政管理专科学校:米泉电大 课程论文题目:论物权的保护方法 成绩__________________ 评语: 成绩评定教师签名: 年月日

论物权的保护方法 摘要:物权的民法保护不仅涉及物权的安全,还决定了民法责任体系的构架。物权保护有不同方式,即侵权请求权方式、物上请求权方式和物上请求权—侵权请求权方式。其中第三种方式具有合理性,建议我国采纳该范式。物权保全请求权具有适宜保护绝对权利的特点,我国绝对权保护可准此建立。 关键词:物上请求权;侵权请求权;绝对权。 导入语:范式物权的民法保护范式有3种可能,即侵权请求权方式、物上请求权方式和物上请求权-侵权请求权方式。我国立法采取哪种方式较为科学,不仅关系到物权之安全,同时还影响民事责任体系的构架。笔者希望对该重大理论问题的探讨,有助于我国立法选择理想的保护范式。 一、侵权请求权方式 侵权请求权保护方式,是指用侵权请求权代替物权请求权,物权保护与其它绝对民事权利一样,适用侵权请求权救济。[1]在我国,这种方式不但得到了现行立法的确认而且学者中也不乏支持者。如有学者认为,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不应规定物上请求权,而应以侵权责任形式对物权加以保护。因为民法通则已经将返还原物、妨害排除和妨害防止作为民事责任形式规定,而在民法典中继续作为民事责任形式规定,不仅可以使民法典体系达到和谐一致,而且在实践上也有优越性。[2]还有学者认为,民法的物上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有统一的趋势及合理性。应当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将物上请求权纳入侵权请求权体系,并依此建立

法学本科【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

【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证据学】形考作业一: 一、1、教材P2;2、P35;3、P72;4、P97;5、P160、P163;6、P98。 二、1、ABCD;2、B;3、ABD;4、A;5、ABC;6、ABCD;7、B;8、A;9、BCD;10、A。 三、1、(1)、被告人詹国平的辩解为直接证据;而物证(如收缴的赃款、现场遗留的桶、鞋以及尸体等)、证人证言(如姜晓霞、李青等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视听资料(如电信局的通话记录)都是间接证据。 (2)、关于本案的理解与看法: 1)、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在没有被告人有罪的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依靠间接证据也可以认定案件事实,对被告人定罪处罚。但是在运用间接证据定案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第一、每个间接证据必须真实可靠;第二、每个间接证据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的内在联系;第三、各个间接证据之间须互相衔接、互相协调一致、互相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第四、所有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对案件只能作出一个正确的结论,这种结论必须具有肯定性和真实性,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3)、从本案审理结果来看,善于和正确地运用间接证据,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2、本案中经查证属实的法定证据包括:(1)、物证,如作案工具、赃物等;(2)、书证,如租房招贴、取款凭条等;(3)、证人证言,如证人王家朝、孙帆等人的证言;(4)、被告人郝景文、郝景龙的供述和辩解;(5)、现场勘查笔录;(6)、鉴定结论,如估价鉴定、痕迹鉴定、文件书法鉴定等。 以上证据均为原始证据,因为这些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故均为原始证据。以上证据中,(3)(4)(6)为言词证据,因为这些证据是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而(1)(2)(5)为实物证据,因为这些证据是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 以上证据中,只有(4)为直接证据,因为只有该证据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其余的证据都不能单独直接证明,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故均为间接证据。

实用法律基础论文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专科毕业论文 实用法律基础论文 作者: 学校:焉耆电大 专业: 年级:200 年季 学号: 指导教师: 二零一八年五月

实用法律基础论文 摘要:物权的民法保护不仅涉及物权的安全,还决定了民法责任体系的构架。物权保护有不同方式,即侵权请求权方式、物上请求权方式和物上请求权—侵权请求权方式。其中第三种方式具有合理性,建议我国采纳该范式。物权保全请求权具有适宜保护绝对权利的特点,我国绝对权保护可准此建立。 关键词:物上请求权侵权请求权绝对权 导入语:范式物权的民法保护范式有3种可能,即侵权请求权方式、物上请求权方式和物上请求权-侵权请求权方式。我国立法采取哪种方式较为科学,不仅关系到物权之安全,同时还影响民事责任体系的构架。希望对该重大理论问题的探讨,有助于我国立法选择理想的保护范式。 一、侵权请求权方式 侵权请求权保护方式,是指用侵权请求权代替物权请求权,物权保护与其它绝对民事权利一样,适用侵权请求权救济。 在我国,这种方式不但得到了现行立法的确认而且学者中也不乏支持者。如有学者认为,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不应规定物上请求权,而应以侵权责任形式对物权加以保护。因为民法通则已经将返还原物、妨害排除和妨害防止作为民事责任形式规定,而在民法典中继续作为民事责任形式规定,不仅可以使民法典体系达到和谐一致,而且在实践上也有优越性。

还有学者认为,民法的物上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有统一的趋势及合理性。应当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将物上请求权纳入侵权请求权体系,并依此建立起科学统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的民法保护机制。 事实上,物上请求权为侵权请求权所取代是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的根本区别之所在。自从普通法有了侵权行为法,移物行为的侵权请求权就取代了所有者返还请求权。尽管法系背景不同,但大陆法系似乎有将传统属于物上请求权保护的领地让与侵权请求权的苗头。如不可量物侵害传统上为物权法所调整(如德国民法第906条与第1004条),但在现代社会,若将不可量物侵害限定于土地以及所有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是十分落后的。在法国,这个问题交由近邻妨害侵权请求权解决。而在德国,有学者主张将不可量物侵害作为一般人格权侵害加以构成。其原因在于不可量物侵害的被害者已经不再局限于土地保有者或直接相邻人,受害者所受的损害不仅仅表现为其物权的损害,在精神感官、行为自由和感情领域也带来相应的损害。 不过,不可量物侵害的加重与扩大虽造成了侵权请求权将取代物权请求权的假象,但大陆法对于不可量物侵害的救济依然在物权请求权的框架内进行。如德国依然是通过第906条与1004条加以规范。同时德国法院以最可能的合理方式解决了不可量物侵害中的损害赔偿问题:即在侵权行为法之外发展起来一个损害赔偿请求权,它与严格责任非常接近。这种解决方式为荷兰、意大利和瑞士等国家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所接受。我国立法秉承了大陆法

2017年电大证据学形考作业答案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精 品 文 档 下 载 【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 《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1、证据学研究对象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答:证据学研究对象和具体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作为证据学研究对象的证据规则分为两大类:诉讼证据规则和非诉讼证据规则。证据规则都要由法律以一定方式明确规定,我国证据规则的内容散见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院和最高检有关证据的司法解释中。 (2)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能力。证据和证据力、证明力是三个密切相关的概念。证据是有关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所谓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所谓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亦即人们通常说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 (3)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证据的内容是证据本身内在具有的证明能力,它具有客观实在性和关联性;证据的形式是证据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外在表现方式和正当的获取手段。两者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 (4)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证据学理论是于证据有关的司法和执法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人类司法证明和“准司法证明”的智慧结晶。人类的文化传统背景对证据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它也是证据学的研究对象。 (5)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证据制度需要建立在一个相应的经济基础之上,经济的发达 程度,决定证据的获得能力、侦查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都是属于一定历史范畴的东西,是历史的产物。它们随着历史的演变而进化,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证据制度又是诉讼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与诉讼制度相适应的。 (6)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经验及证据理论。古今中外的司法、执法人员在证明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证据法学应当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这些证明活动的规律,并用研究成果来指导司法和执法等活动中的证明实践。证据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不仅是证据学的重要研究对象还是发展证据学的基本动力。 2、如何正确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答:要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作出正确的公正的评价,就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它进行全面的分析。自由心证制度取代封建时期的法定证据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引起了诉讼结构的变革,否定了法定证据制度的形而上学的形式主义,抛弃了法定证据制度中的封建特权,废除了刑讯逼供的证明方法,确定了举证责任由控诉方担任的原则,使被告人获导了辩护权。自由心证制度还实行双方当事人对等辩护的原则,能使法官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辩论,形成其内心确信,然后对案件作出裁判。这是历史上构进步,对诉讼制度是一个重大的革新,它推动了诉讼制度的民主化进程。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使法官摆脱了法定证据制度那些繁琐规则的束缚,有可能按照自己的经验和良心对证据和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自由判断,从而为查明案情和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了可能性。它推动了证据科学的发展和证据理论的进步,自由心证制度是确认有审判权者即有真理的原则,它为法官利用司法活动灵活地为政治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天地。这是自由心证制度能够产生并长期存在的一个关键因素。但是,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在评价证据价值上及其价值的选择上,给法官和陪审团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理论上,对法官依良心、理性“自由”地判断证据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18条规定:“证据的证明力由审判官自由判断。”但紧接着第319条又规定,当被告人的自白成为对他不利的唯一证据时,法官不得将其作为有罪的根据。上述这些法律上或理论上对法官自由判断权的限制,都体现了一些有价值的实际经验,从而使自由心证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3. 物证证明力的特点是什么? 答:物证同其他证据种类相比,更直观,更容易把握;同言词证据相比,它更客观、真实性更大。言词证据的运用一般要靠实物证据来检验,言词证据同实物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其证明作用,物证则可以不依赖于言词证据而存在。 物证的证明力按照物证的不同形态,可分为两种情况说明:一种情况是,凡有一定固定形状的证物,是以其外部特征,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的。所谓外部特征,是指本证物的外部形态、规格、大小、结构。商标、图案。出厂日期等特殊的标志。另一种情况是,凡没有一定的固定形状的证物,是以其所使用的物质材料的特殊属性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例如:各种毒杀案件中所使用的毒品、毒气,就是通过技术鉴定所作的鉴定结论,而确定的属性的同一性,来认定案件事实。

实用法律基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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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有关“醉驾入刑” 李波 摘要:长期以来,因酒驾造成的车祸事故和经济损失不计其数,酒后驾驶已成为困扰道路交通安全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1年5月9日晚上,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驾车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致四车连撞,四人受伤,成为第一个“以身试法”的名人。经酒精检测,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43.04毫克,已构成醉酒驾车,按照《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他将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 关键词:“醉驾入刑”、酒驾、刑事处罚违法、审判、理性回归2011年4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从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即增设的“危险驾驶罪”,首次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飙车”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其中。醉酒驾车不再是违法行为,而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自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各地交警部门纷纷设岗,查获醉酒驾驶者,他们将以“危险驾驶罪”提起诉讼,使酒后驾车者受到刑事处罚。近年来,一起起血淋淋的交通事故,引发人们对酒后驾车、飙车的空前关注。为此,国家有关部门曾掀起过几次治酒驾风暴,在一定程度上,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酒后驾车行为,而什么原因导致醉酒驾车有禁不止呢?据《中国青年报》的一份调查显示,有97%的人承认身边存在酒后驾驶现象,有81%的人认为我国对酒后驾驶处罚过轻,有70%的人认为“违法成本过低”是酒后

驾驶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可见,人民群众认为,之前的法律对酒后驾驶和飙车行为处罚太轻、量刑标准过低,缺乏震慑和惩戒作用。然而《刑法修正案八》公布以后,我国加大对醉酒驾车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之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惩处力度明显加大,但仍有部分人漠视法律规定,顶风作案,心存侥幸心理。 一、“醉驾入刑”凸现了法律对生命的尊重,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有利于打击醉驾,减少事故隐患,对遏制危险驾驶行为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同时,也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对民意的呼应,是司法为民的具体表现,但本人认为“醉驾”是一种复杂且顽固的社会弊病,并不是“入刑”就可以消除的。虽说“酒驾新政”产生了很好的道路交通治理效果,但也随着产生了一些“副作用”。许多机动车司机为了应对交管部门的测试,便到药店抢购解酒液随时准备服用。毕竟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最后手段,强调的是事后惩治,而先期预防也十分重要,如提高国民素质,增强自律、社会责任感以及对生命的敬畏感等等,在这种社会道德和文化的熏陶之下,人民群众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酒后驾车行为,惟有两者相结合,才是解决醉酒驾车问题的根本之策。 2011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对醉酒驾驶者追究刑责应慎重,不能认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驾驶机动车的,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应与行政处罚注意衔接。而后,出现了网民在网上极力非议张军副院长的论述。从醉驾入刑到确定罪名,到最高法领导人对醉驾入刑的论述,再到网民的热议,一种狂热的打击醉驾的公众情绪陡然升温,从

实用法律基础0005

一、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得分:30 1.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 A. 最高检察机关 B. 最高司法机关 C. 特别审判机关 D. 最高监督机关 满分:3 分 2.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 A. 最高司法机关 B. 纪律检查机关 C. 法律监督机关 D. 法纪监督机关 满分:3 分 3.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 判工作。 A. 领导 B. 监督 C. 领导和监督 D. 统一协调 满分:3 分 4. 我国现行宪法是 A. 1982年宪法

B. 1978年宪法 C. 1988年宪法 D. 1975年宪法 满分:3 分 5.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 A. 联邦制 B. 邦联制 C. 单一制 D. 地方自治 满分:3 分 6.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A. 1年 B. 2年 C. 5年 D. 4年 满分:3 分 7.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 和表决 A. 不受法律追究 B. 不受法律追究, 但要接受有关质询 C. 不受法律追究, 但要承担行政责任 D. 违反法律的要予以追究 满分:3 分 8. 法律规范中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的那一部分是 A. 适用条件(假定)

B. 法律后果 C. 行为模式(处理) D. 处理 满分:3 分 9. 我国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 罢工自由 C. 人身自由 D. 宗教信仰自由 满分:3 分 10. 下列情形中,( )不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组成部分。 A. 宪法、法律 B.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C.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 D. 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 满分:3 分 二、多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得分:30 1. 我国现行宪法在结构上由( )诸部分组成 A. 宪法的名称 B. 宪法序言、总纲 C.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D. 国家机构 满分:3 分 2. 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包括 A. 时间效力 B. 空间效力 C. 对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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