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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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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公告编号:2019-055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2018年年

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12号),问询函全文如下: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经营业务、财务信息及其他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及业务

1.年报显示,2018年度公司第一至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4.69亿元、386.81亿元、42

2.55亿元、457.69亿元,第三、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前两个季度呈上升趋势。归母净利润11.17亿元、9.93亿元、10.44亿元、1.04亿元,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较前三季度明显下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76亿元、-25.52亿元、36.23亿元、121.64亿元。请公司:(1)结合行业形势及公司经营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各第三、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前两个季度增加,但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大幅下降的原因;(2)结合公司收入确认方式、费用成本构成、资产减值等因素,说明第四季度归母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方向不匹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各季度采购商品价格、销量、应收账款变化、回款情况等,说明下半年公司现金流情况显著好于上半年的原因。

2.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乘用车经销业务、售后服务业务及乘用车衍生业

务,其中乘用车衍生业务主要包括保险及融资代理、汽车延保代理、二手车交易代理、汽车融资租赁等服务。请公司:(1)补充披露各业务相关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盈利模式;(2)结合近三年各业务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其占公司总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进一步说明公司盈利构成的变动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方向。

二、关于财务信息

3.根据年报与前期信息披露,2016-2018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

4.32%、67.29%、67.36%。同时,公司本年度短期借款201.7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

5.08亿元,但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53.68亿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139.54亿元,短期偿债压力较大。请公司:(1)结合汽车经销商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模式、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2)结合2018年底非受限货币资金114.14亿元的情况,说明后续是否存在偿债压力、相关偿债安排及资金来源;(3)核实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4.根据年报与前期信息披露,按增量负债计算,公司上市以来累计募资达999.68亿元。同时,公司融资成本较大,2016-2018年公司财务费用发生额分别为20.31亿元、24.56亿元、30.16亿元,其中主要为利息费用。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三年内公司各项主要融资渠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方式、融资对象、融资金额及其资金成本;(2)结合公司经营模式及公司融资需求说明公司上市以来融资额巨大的原因;(3)结合公司信用及授信情况、现金流情况说明后续是否可能出现融资困难及是否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年报显示,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4483.97万元,其中商业承兑票据新增4243.97万元,期初无商业承兑票据余额。应收商业承兑票据全额为关联方应收项目,分别涉及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上述关联方应收商业票据未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1)补充说明上述应收商业承兑票据项目关联方的具体关联关系、具体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及占比;(2)结合上述关联方的信用情况、偿债能力等说明上述应收票据是否存在回收风险;(3)补充披露报告期期末商业承兑汇票是否类同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并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4)核实是否存在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形。

6.年报显示,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201.72亿元,较期初增加36.47亿元。其

中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4079.87万元,主要为预付整车及零部件款项。请公司:(1)补充披露预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关联关系、预付金额、交易背景;(2)结合2018年汽车行业形势及公司经营策略,说明在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双降的情况下公司预付账款增加的合理性;(3)补充披露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的未及时结算的具体原因。

7.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其他应收款项目账面余额37.34亿元,坏账准备7162.24万元。其中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474.35万元,100%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其他应收款中应收老股东款项期末余额12.59亿元。本期实际核销其他应收款4117.23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的对象名称及无法收回的具体理由;(2)补充披露应收老股东款项的对象名称、对应产生原因、对应金额及占比、账龄、坏账准备,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3)核实该项目中是否存在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形;(4)说明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客户名称、核销金额、核销的具体原因,核销履行的相应决策程序。

8.年报显示,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277.61亿元,期初余额261.53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大应付票据对象、关联关系、涉及的交易事项、应付票据金额及占比。

9.年报显示,公司应收利息期末余额7943.80万元,上年同期仅为1906.89万元,主要为定期存款利息。请公司:(1)结合本期及上期定期存款金额、利率等说明定期存款应收利息大幅增长的原因;(2)说明公司在融资成本较大的情况下仍投入大量资金作为定期存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10.年报显示,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201.78亿元,较期初的174.38亿元增加27.40亿元。但公司短期借款应付利息由期初的9414.51万元下降至期末的3409.43万元。请公司结合短期借款对象、利率、还款安排等说明报告期内短期借款余额增加但短期借款应付利息显著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1.根据年报与前期披露情况,公司2016-2018年存货账面余额逐年升高,分别为154.89亿元、170.42亿元、206.49亿元,但存货跌价准备逐年下降,分别为1.71亿元、1.08亿元、3900.58万元,主要为计提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请公司:(1)补充披露库存商品的种类、数量、单品平均价格、对应业务等信息;(2)结合近三年业务发展情况说明存货账面余额逐年升高的原因;(3)说明近三年存货账面余额与存货跌价准备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2018年汽车行业形势及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说明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

12.年报显示,公司商誉期末余额合计189.11亿元,商誉减值准备期末余额1.24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自产生商誉以来报告期各期末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认定的标准、依据和结果,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步骤和详细计算过程,具体指标选取情况、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包括营业收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毛利率、费用率、净利率水平、自由现金流、折现率等重点指标的来源及合理性;(2)结合产生商誉以来报告期各期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及商誉减值计提情况,明确说明报告期各期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具有充分性和准确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谨慎性要求,是否存在前期商誉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说明。

三、其他

13.年报显示,公司账面价值为7748.31万元的投资性房地产、27.90亿元的固定资产、5543.2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未办妥产权证书。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资产的具体用途、实际使用情况、使用年限,以及相关权属证书至今未办妥的原因,并说明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上述问题1-12予以核实并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收到函件即日披露,并于2019年5月28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相关内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8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20期联合研究计划——国资管理与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研究 国资管理与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治理结构优化研究 承接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负责人:陈岱松、张卫东 成 员:贾希凌 邱进前 朱晓喆 杨海峰 魏华文 杨 席 荣 华 王 蕾 姜伯韬 何 单 蔡利初 卢 鹏 黄扬杰 吴诗婧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20期联合研究计划——国资管理与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研究 课题摘要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是上市公司中最重要的力量。从整体上看,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不仅是各行业的排头兵,也是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的优化程度、治理效率的高低,不仅是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成败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要目标实现程度的重要标尺,还是关乎整个资本市场能否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目前,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内部治理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国有股投资主体不明确;委托代理机制失灵;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明显;高管激励约束机制不合理。二是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控制权市场严重扭曲;对公司治理进行不适当的行政干预;经理人市场较为落后;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 因此,优化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其一,完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逐步壮大机构投资者股东;优化董事会结构,严格规范董事会职权;健全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效率;改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其二,尽快培育良好的公司治理外部环境。摒弃各种形式的行政干预,充分保障公司控制权市场功能的发挥;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的制度环境;建立健全经理人市场,完善经理人的任免制度。其三,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对优化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积极作用。提升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增强经营的透明度;完善证券市场相关制度,规范各种经营行为。

广汇汽车资料

广汇汽车资料 1.目前的区域布局和主要经营的品牌,在这些区域和品牌的竞争环境(单品牌在全国和 主要经营地区的市占率); 区域布局:安徽、甘肃、广西、河北、河南、内蒙、陕西、新疆、重庆, 山东,青海,宁夏等 主要经营品牌:奥迪、宝马、北京现代、长安福特、东风本田、东风日产、广州本田、广州丰田、上海大众、通用别克、通用雪佛兰、通用凯迪拉克、一汽大众、一汽丰田等 广汇各主要经营品牌2010年1-6月累计市占率: 注:CGA全国市占率:指广汇该销售品牌占全国所有品牌的市场占有率

2.进行收购时设定的标准和收购成本,是否全资收购,是否派驻管理人员,如何管理; 在市场形势好的情况下,会否因收购成本高而停止收购;对经营不善、无望改进的店怎么处理? 收购设定标准,主要是在我们收购后经营一家正常4S店的投资成本所对应的,投资的市盈率,账面市净率,重置市净率,以及现金流的指标 我们收购的原则是全资收购,这样有利于后续的管理。但也不排除在个别的案例上的控股收购。我们不进行非控股的收购。主要目的还是要介入管理。 对于收购后的管理,我们要根据被收购企业的特点来制定出一套有效的整合方案。 我们的原则是尽可能保持原有的团队,并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但是我们会派驻适当的人员来控制风险和提升业务。 对于一个项目是否收购,我们会考虑多方的因数。收购成本是一个方面的考虑,另外我们会考虑到公司的资金充裕度,项目可选择度,战略的导向等。 对于经营不善的店的处置方案是:关店,停业,合并,转换其他品牌,出售等多种方式

3.4S店的股权转让是否要得到整车商认可,如果受到干预怎么处理? 需要得到认可。如果受到干预的话,不是我们核心的品牌和项目我们会考虑放弃,如果是核心品牌的话,个别情况在一定时间段内采取代持股的管理方式 4.收购的资金来源和成本,是否和控股股东有关联交易?例如资金和业务往来; 收购的资金部分来自于自由资金,部分通过银行融资。没有和控股股东有关联交易。 5.维修业务在收入和利润中占比;快修店的数量和收益状况,以及扩展计划;二手车市 场的开拓战略和实施步骤; 维修业务收入占比为7%,利润占比为25% 快修店: ?现状:目前暂无已经开始经营的快修连锁店,部分区域已经进入到选址确定和预算预审阶段 ?扩展规划:先由各个区域在适合地点建立标杆型快修店,然后再根据区域特色进行扩展,快修连锁将在二网发展中居优先地位 二手车: 市场开拓战略: ?充分发挥CGA全品牌4S店资源优势,要求各店面设置二手车岗位和部门,积极开展二手车业务 ?建立各门店——当地二手车市场——经纪公司二手车收购、销售一体化模式 ?建立完善的二手车管理机制,各门店、区域设立专职人员和部门,建立完善的KPI考核制度 实施步骤: ?了解区域及门店的二手车现状;和国内目前的二手车 ?考察,决定是否在各区域的中心城市二手车市场,由区域二手车管理部门设立经纪公司; ?联系、协调各区域及门店,确立和推出一套完善的KPI 二手车管理制度; ?先在一个区域试点二手车业务,待业务成熟后逐步向全国推进 ?建立一个二手车信息管理平台,CGA所有门店均可通过平台查询二手车信息、二手车价格,以供参考;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异地调拨 6.4S店的店龄分布,不同店龄的收益特征;市场不利情况下(如08年),单店利润波 动幅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及名称

600000 浦发银行600030 中信证券600064 南京高科600087 长航油运 600004 白云机场 600031 三一重工 600066 宇通客车 600088 中视传媒 600005 武钢股份 600033 福建高速 600067 冠城大通 600089 特变电工 600006 东风汽车600035 楚天高速600068 葛洲坝600090 啤酒花 600007 中国国贸 600036 招商银行 600069 银鸽投资 600091 明天科技 600008 首创股份 600037 歌华有线 600070 浙江富润 600093 禾嘉股份 600009 上海机场 600038 哈飞股份 600071 凤凰光学 600095 哈高科 600010 包钢股份 600039 四川路桥 600072 中船股份 600096 云天化 600011 华能国际 600048 保利地产 600073 上海梅林 600097 开创国际 600012 皖通高速 600050 中国联通 600074 中达股份 600098 广州控股 600015 华夏银行 600051 宁波联合 600075 新疆天业 600099 林海股份 600016 民生银行 600052 浙江广厦600076 *ST 华光 600100 同方股份 600017 日照港 600053 中江地产600077 *ST 百科 600101 明星电力 600018 上港集团600054 黄山旅游600078 澄星股份600102 莱钢股份600019 宝钢股份600055 万东医疗600079 人福科技600103 青山纸业 600020 中原高速 600056 中国医药600080 ST 金花 600104 上海汽车 600021 上海电力 600058 五矿发展 600081 东风科技 600105 永鼎股份 600022 济南钢铁 600059 古越龙山 600082 海泰发展 600106 重庆路桥 600026 中海发展 600060 海信电器600083 ST 博信 600107 美尔雅 600027 华电国际 600061 中纺投资600084 *ST 中葡 600108 亚盛集团 600028 中国石化 600062 双鹤药业 600085 同仁堂 600109 国金证券 600029 南方航空600063 皖维高新600086 东方金钰600110 中科英华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 【法规类别】证券交易所与业务管理股票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 【发文字号】上证交[96]字第009号 【失效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一批) 【发布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1996.03.29 【实施日期】1996.05.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 (1996年3月29日上证交(96)字第009号) 为促进上海证券市场的发展,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和运作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实行可选择性指定交易制度,依据自愿选择的原则,市场参与者可自主决定是否选择指定交易方式。 二、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与某一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后,指定该机构为自己买卖证券的唯一交易点。投资者按本办法规定完成指定交易的登记手续后,即可通过指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委托、交易、结算、查询及享有其他市场服务。 三、办理指定交易的登记确认程序为:

1、投资者向证券经营机构提出申请,经证券经营机构同意后,双方签署“指定交易协议书”; 2、证券经营机构按协议通过其场内交易员向本所电脑主机申报证券帐户的指定交易指令; 3、交易所电脑主机接受申报当日收市后,由本所发出指定交易确认回报(附确认编号),该证券帐户的指定交易自下一个营业日生效。 四、凡已选择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有权撤销指定交易或变更指定的证券经营机构。 投资者撤销指定交易的程序为: 1、向其原指定的证券经营机构填交“指定交易撤销申请表”; 2、由证券经营机构通过其场内交易员向本所电脑主机申报撤销指定交易的指令;3、交易所电脑主机

石油化工行业A股上市公司业绩PK

石油化工行业A股上市公司经营数据分析

2017年前三季度,世界经济温和复苏,中国经济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6.9%。境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充裕、竞争异常激烈。据统计,境内成品油表观消费量同比增长6.6%,其中汽油、煤油需求依然旺盛。境内天然气需求增速加快,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同比增长15.9%。境内主要化工产品需求大幅增长,乙烯当量消费量同比增长11.3%,化工毛利保持强劲。 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营收排行榜上13家石化A股上市公司总营收为33906.43亿元,前三季度净利润为632.49亿元。纵观石化A股上市公司营收情况,共有8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2家营收在10000亿元以上,营收最低的为2.53亿元。毫无疑问中国石化位居前三季度石化A股上市公司营收排行榜榜首,前三季度营收17449.55亿元。中国石油前三季度营收共计14577.04亿元,排名第二。上海石化前三季度营业收入681.58亿元,排名第三。前3家公司营收合计32708.17亿元,占21家石化A股公司总营业收入的96.47%。净利润方面总共有4家上市公司净利润超10亿元,10家公司净利润过亿元,A股上市公司中有3家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其中中国石化前三季度净利润为383.73亿元,排名第一。中国石油2017前三季度净利润173.62亿元。上海石化前三季度净利润为41.01亿元,排名第三。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 石油化工行业龙头企业简介: 1.中国石化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大型石油企业,是中国最大的石油产品和主要石化产品生产商和供应商,也是中国第二大原油生产商。公司拥有比较完备销售网络,现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和参股子公司、分公司等共100余家,包括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产品销售以及科研、外贸等企业和单位,经营资产和主要市场集中在中国经济最发达、最活跃的东部、南部和中部地区。公司主要从事业务包括: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开采、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纤、化肥及其它化工的生产与产品销售、储运;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等。 数据显示2012-2016年间中国石化营收整体而言有所下降,年均复合增长率位 -8.76%。2017年前三季度中国石化营业务收入为1.74万亿元,同比增长27.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383.73亿元,同比增长31.6%。纵观六年间中国

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中国大陆两所证券交易所之一

基本面、技术面、资金面分析在期股市中的作用?这一问题是常常困扰炒期者心头之结。来到期市的人亦会为此争论不止,从初时的重技术为主到后期以基本面为基通盘分析,是大家都有的经历。在此偶谈几句个人体会以供网友参考: 先看基本面:基本面分析在市场分中作用在于对整个市场未来发展环境、各商品未来供需关系及影响其供需因素[如产量的增减、主产地的气候、需求的增减及未来潜力、各主要货币的政策与波动情况、国际国内局势平稳度、经济周期对该商品的拉动与压至、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性质、地位、公司未来增涨潜力、财务状况、主导产品市场表现、政府政策导向等等]。通过对以上这些由宏观到微观的基础分析,从中选择出自已认为潜质最大的商品或股票进行投资。一般来讲会有所收获。作为大资金投资人以基础分析作投资主要参考是最长见的选择,以便于选准投资种类确保资金稳定赢利。 但基础分析亦有其弱点:它不能给出你准确进场离场信息,因此他只具备品种选择上的优势而不具备临场操作的优势。 再说技术面:技术分析对于普通投资人使用方便,上手也快。因此深受广大投资者欢迎。技术分析种类繁多,从基础的东方人用的k线图与西方人用的条形线闪电图,到各种周期理论、几何形态、道氏理论等等与众多的技术指标,都成为众多投资者钻研的标的。这些东西也确实为人们投资带来了方便。他的基础来源于人们对市场历史的重演性理解,从而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来帮助人们认识市场。他的长处在于可以排除人为情绪的干扰,降低交易成本和操作错误,指导进出场时机,这也是众人所追求的原因。一个好的技术分析者往往在市中容易获取盈利。虽然一些投资大师对技术分析嗤之以鼻,但就技术分析本身在市场表现看确实的一门值得掌握的工具。 但技术分析也有自已的局限性。首先是所有的理论本身都有局限,市场是发展的,用静态的理论分析动态的市场自然会产生些失误。因此使用者也会受到影响。因此技术陷井常常让人头痛。 接着说资金面:任何行情的动力都来源于资金的推动。市场对资金的吸引力越高未来行情发展空间越大,反之则机会不多。因此,对资金面的研究也不该忽视。 市中资金包括所有参与者,但主要需注重那些能引导行情发展的集团资金。没有集团资金的参与市场将难以发动行情,集团资金参与性质决定了行情性质。过江龙资金只会急拉快跑作反弹,而主流集团资金才有能力发动大行情。 任何交易品种的资金性质亦会指导其未来发展与动力的持久性,由其是一些大品种更是如此。 资金性质在期市上可从持仓报告中查得,而股市上则可从交易所公告席位中得到。 二、中石化公司基本面分析及技术分析 1、公司介绍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英文缩写Sinopec Group)是1998年7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一家上中下游一体化、石油石化主业突出、拥有比较完备销售网络、境内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049亿元,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的权力,对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控股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于2000年10月和2001年8月在境外境内发行H股和A股,并分别在香港、纽约、伦敦和上海上市。2007年底,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总股本867亿股,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持股占75.84%,外资股19.35%,境内公众股占4.81%。 中国石化是中国最大的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之一,主要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开采、

上海证券交易所-sse

第一号科创板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适用情形: 1.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开展的交易事项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收购、出售资产标准,但未达到中国证监会、本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标准的,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上市公司开展的交易事项达到相关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交易事项,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发生债权债务重组事项,达到《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标准的,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3.如收购、出售资产构成《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应当适用本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三号--日常信息披露指引》所附《第五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指引,并同时参照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4.如收购、出售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行业不同的新业务或者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同时参照适用本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三号--日常信息披露指引》所附《第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新业务公告》格式指引。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交易标的名称;交易金额等)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如作为交易标的的资产产权权属不清、存在交易合同履行不能的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 (一)介绍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包括本次交易背景、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交易标的名称(股权类资产的,需说明股权比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1.1为规范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1.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适用本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境内外公司的股票、存托凭证以及权证等衍生品种在本所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1.3 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上市,应当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第四条 1.4 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第五条 1.5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上市协议、声明与承诺,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监管。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六条 2.1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广汇汽车

广汇汽车服务电子月讯 E-Newsletter 总第17期 2012年03月

广汇汽车服务新闻 焦点新闻-年会特辑 焦点新闻-厂商年度大奖运营管理荣誉榜单经营管理聚焦汽车城市场前线人力资源人事任命员工风采人才发展企业文化企业社会责任文化及团队建设 雷锋精神在广汇0318184243目录4231274903494634545809

团结·腾飞·荣耀 ——广汇新疆天汇2012启动大会成功召开 2012年3月16日,广汇新疆天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年会暨2012启动大会在乌鲁木齐市鸿福大酒店成功召开。 由区域和店面员工精心编排的节目将晚会气氛带入高潮。新疆天邑店的秧歌舞,象征着新的一年红红火火。新疆华通丰田店员工自己撰写并朗诵的《我们是天汇汽车人》,用满腔激情谱写了作为一名天汇汽车人的自豪感。新疆区域人力资源部为天汇所有有情人特别演绎的《因为爱情》,在芭蕾舞和舞台效果下演绎的唯美而浪漫,舞台背景照片更是由 双方都在新疆区域供职的情侣或夫妻提供。 广汇集团董事孔令江(右) 莅临现场 年会颁奖现场签订2012年目标责任状 李建平总发表讲话来自新疆区域各部门及店面的领导及员工代表 约350余人参加了此次大会。新疆广汇实业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孔令江作为特邀嘉宾出 席。大会上,广汇新疆天汇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建平 发表讲话,回顾2011年的业绩,并为2012制定了新 的发展目标。现场还进行了2011年度先进员工表 彰,大家在共享荣誉喜悦的同时,互相激励,共同 进步。李建平总代表公司与区域各店总和管店总与 董事长签订了2012年目标责任状。 2012年,相信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下,新疆区域明天会更美好。 文/ 广汇新疆天汇人力行政部 高文丽 焦点新闻-年会特辑

中国化工企业500强名单排行

中国化工企业500强名单排行 来源:凯德利冷机 w w w.S z k a y d e l i.C o m 我司经常关注这个行业,这个行业用低温冷水机、大型螺杆冷水机组用得多,这里就有不少我司重要客户。 2015中国化工企业500强发布会暨化工大企业高峰论坛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举行。今年的中国化工500强企业整体显示了较强的盈利能力,呈现出几大特点:获利能力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以占中国化学工业不足2%的企业数,取得了占全行业47.4%的主营业务收入;民营企业效益最好。 2014中国化工企业500强名单尚未完全公布,以下是2012中国化工企业500强排行榜: 化工行定名次企业名称 1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滨化集团公司 5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6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7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8山东金诚石化集团 9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10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公司 11山东京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2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3旭阳控股有限公司14贵州瓮福集团有限公司15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16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7华勤橡胶工业集团18江苏金浦集团有限公司 19利华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山东东岳集团化工有限公司 21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2浙江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浙江传化集团有限公司24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5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6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27绍兴远东石化有限公司28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9山东海化集团30三角集团有限公司31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32中化弘润石化有限公司33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34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35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6翔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37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38山东华星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9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40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41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珠海BP化工有限公司43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44贵州开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巨化集团公司 46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47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8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山东玉皇化工有限公司51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52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3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 54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5山东联盟化工集团 56山东永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7山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58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9天津天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61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 62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63河北华戈化学集团 64山东恒源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65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6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67兴源轮胎集团有限公司 68山东金岭集团有限公司69河北金锐鑫海化工有限公司 70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71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72河北三高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73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4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5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 76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77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8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79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 80四川龙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1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2上海涂料有限公司8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1.2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在本所挂牌转让,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包含一年以下)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境外注册公司发行的债券的挂牌转让,参照本办法执行。 1.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增信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履行增信义务。 1.4为债券发行、转让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证券经营机构、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

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1.5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监管部门认定的业务资格。 1.6发行人、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7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办法及本所其他规定,对债券发行人、增信机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自律监管。 1.8 本所为债券提供挂牌转让服务,不表明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债券投资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9债券的登记和结算,由登记结算机构按其业务规则办理。 第二章挂牌条件 2.1发行人申请债券挂牌转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依法完成发行; (三)申请债券转让时仍符合债券发行条件; (四)债券持有人符合本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 且持有人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债券挂牌转让条件。 2.2债券拟在本所转让的,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按照相关规定向本所提交相关申请文件,由本所确认是否符合挂牌条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介绍会汇总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介绍会 ---券商调研问卷会员信息会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部所在地: _______________ 营业部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席位数量: _______________ 业务联络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联络人: _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所有答案请全部填到横线上,特别是选择题的答案请填到问题的左边横线上。另外,为便于统计,请不要修改表结构,比如增删行。网络部分 1 贵公司各营业部与上证所之间使用何种线路连接? 地面卫星 SDH DDN PSTN VSAT SCPC 单向广播类型带宽(目前)带宽(可扩展) 2 贵公司是否建立了营业部间的城域/广域网?(如果选择a,可不必回答第4题;如果选择b,请直接从4题继续) a 是 b 否 3 贵公司各营业部间城域/广域网是采用何种技术建网的?(可多选) a DDN 带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入运营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双向卫星带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入运营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SDH 带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入运营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d Gb Ethernet 带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入运营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e 其它:带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入运营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贵公司是否有建设城域/广域网的计划? a 是,将采用___________技术______年______月开始建设______年______月建成 b 否 5 贵公司是否采用集中报盘的方式? a 是,总部 b 是,地区:共有______区最大的有_______个席位最小的有_______个席位 c 否,但计划在 _________实现 d 否,暂时没有计划采用 6 贵公司的网管系统采用什么软件?软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天地备份是否具有地面与卫星两种连接方式? a 地面:SDH, DDN, PSTN b 卫星:VSAT, SCPC 8 网络部分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指定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证券交易秩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他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所市场交易参与人以及交易参与人的客户(投资者)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指定交易是指,凡在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本所市场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以下简称“交易单元”)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 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指定一个交易参与人。 第四条 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时,须通过其委托的交易参与人向本所交易系统申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申报经本所交易系统确认后即时生效。 第五条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证券账户,根据需要可以变更指定交易。 第六条 办理指定交易变更手续时,投资者须向其原指定交易的交易参与人提出撤销指定交易的申请,并由原交易参与人完成向本所交易系统撤销指定交易的指令申报。申报一经确认,其撤销即刻生效。 证券账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参与人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

(一)撤销当日有交易行为的; (二)撤销当日有申报的; (三)新股申购未到期的; (四)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的; (五)相关机构未允许撤销的。 第七条 撤销指定交易的证券账户,在撤销指定交易的手续办妥后,必须按本细则规定另行选择一个交易参与人重新办理指定交易申请后,方可进行交易。 第八条 对拥有两个或以上交易单元的交易参与人,可以办理所属交易单元的联通手续。 第九条 本所将根据交易单元以及指定交易实施情况,及时对本细则予以修订补充。 第十条 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所2007年5月14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上证交字〔2007〕5号)同时废止。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降低市场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现就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有关风险警示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以下简称“退市风险警示”),以充分揭示其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在特别处理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 (一)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二)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 (三)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改正的; (四)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定期报告”)的; (五)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的公司; (六)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通知所称“退市风险警示”是在《上市规则》第九章“特别处理”中增加的一类特别处理,具体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记,以区别于其它公司股票。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消除之后,上市公司应当向本所申请撤销该特别处理,并应按照本所要求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前一交易日做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本所撤销其股票简称中的“*ST”。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措施的实行和撤销依据《上市规则》第九章的规定。 四、出现本通知第二条第(一)、(二)款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报告。本所在公司披露该年度报告当日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一天;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则于披露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第一个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且未出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

2015-2016年度二手车经销商百强企业

2015-2016年度二手车经销商百强企业时间: 2016-11-23 来源: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责任编辑:二手车 1.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深圳市澳康达名车广场有限公司 3.车王(中国)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 4.北京庞大优品 5.山东广潍集团二手车经营部 6.杭州车立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河南威佳诚新二手车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8.上海岳翰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 9.浙江元通二手车有限公司 10.上海冠捷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 11.信阳诚信名车广场有限公司 12.上海心悦二手机动车经营有限公司 13.北京伯浩天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 14.上海华驭二手机动车经营有限公司 15.卓杰行 16.广东千里发名车汇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 17.佛山市骏威龙艾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8.东莞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厚街分公司 19.东莞市大得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上海隆强二手机动车经营有限公司 21.西安大诚行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22.临沂远通真诚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 23.河南腾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4.厦门动力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5.上海车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博豪二手名车广场 27.西安宝大行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28.上海友泰二手车机动车经营有限公司 29.东莞市中亿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30.西安圣保利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31.重庆市环宇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32.安徽星之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33.北京鑫畅悦达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 34.宁夏宝之星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35.东莞市进达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36.长沙智诚二手车市场有限公司 37.成都蚂蚁王二手车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8.郑州博发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39.南京首佳车辆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0.重庆柳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1.陕西丰宝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上市-石油天然气上市公司汇总XXXX

石油天然气上市公司总览 目前沪深股市,有关石油天然气类上市公司众多,在此做概况介绍。以天然气类公司为主,石油类公司为辅。内容简介基本顺序为:名称、主营业务、公司简介、业务要点等。 2013.2 石油天然气综合类:中石油、中石化、申能股份 我国天然气勘探和生产主要集中在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家公司。近三年它们在国内天然气市场份额达90%左右,其中中石油产量最大,占国内份额近70%,其次是中海油和中石化(中海油非国内上市公司,旗下拥有中海油服和海油工程两家上市公司)。 天然气管道运营:陕天然气、长春燃气、深圳燃气、大众公用 LNG相关公司:广汇股份(综合)、富瑞特装(LNG设备)、中海发展(海洋运输)、招商轮船(海洋运输)、深圳能源、中通客车(LNG客车)、曙光股份(LNG客车)、天富热电(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新疆浩源 广汇股份目前业务涵盖LNG勘探、开发和生产,下游产品开发生产。 储备储运销售:东华能源(液化石油气)、广聚能源、泰山石油、龙宇燃油 业务占比较小的上市公司:大通燃气、明星电力、广安爱众、科达机电、大唐发电、乐山电力、桂林旅游 天然气化工:天科股份、威远生化 拟投资天然气业务或拟资产注入、资产重组:广州控股、珠海港、湖北能源、胜利股份、领先科技 勘探开发设备类:中海油服(海上油田服务)、海油工程、中信海直(海上石油飞行服务)、江钻股份、准油股份、恒泰艾普、三维工程(硫回收)、山东墨龙、通源石油、惠博普、仁智油服、海默科技、潜能恒信(地震数据处理)、吉艾科技(测井仪器) 专用设备:杰瑞股份、张化机、蓝科高新 石油类储备储运:海越股份、长航油运(海洋运输)、中海海盛(海洋沥青运输)、招商轮船、恒基达鑫(仓储码头) 石油化工:S上石化、辽通化工、茂化实华、岳阳兴长、大庆华科等 投资建设石油科技园及产业园:广东榕泰 沥青:路翔股份、国创高新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两家上市公司:延长化建(施工)、兴化股份(化工)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解读参考答案一

1、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的,属于异常波动。+-20% 2、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发行的股份应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亿 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公司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上述规定体现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 4、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12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的,除应当披露并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6、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在澄清公告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披露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的,应同时承诺至少()不再筹划同一事项。3个月内 7、A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300万元的担保,占A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A公司就该担保()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达到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并披露 8、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 通知 (上证公字〔2010〕60号)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一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备案程序 第一条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具有独立董事提名权的上市公司股东拟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自确定提名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由上市公司在本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在线填报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并向本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等书面文件。 第二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对监事会或者上市公司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同时向本所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第三条本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材料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本指引的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第四条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回答本所问询,按要求及时补充提交有关材料。未按要求及时补充提交有关材料的,本所将根据现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决定。 第五条本所自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1.1为规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1.2在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适用本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境外公司的股票、存托凭证以及权证等衍生品种在本所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1.3 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上市,应当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第四条 1.4 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第五条 1.5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上市协议、声明与承诺,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监管。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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