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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在线流程规范(征求意见稿)

电子合同在线流程规范

(征求意见稿)

引言

合同是交易的桥梁,是商务活动的核心。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利用互联网进行相对复杂商务合同谈判的需求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我国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电子合同的应用与推广排除了法律障碍。

相对于传统合同,在网络环境下,电子合同从形式到内容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合同法律规范已不能完全适应在线订立电子合同的需要。为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制定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已经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为规范各类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合同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电子签名的应用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活动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在线订立电子合同时可遵循的通用流程规范,以利于提高通过此种方式订立的合同的证据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不得使用电子签名的领域,包括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等不适用本规范。

国务院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标准的解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起草过程中参考了下述文件

(1)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03);

(2)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

(3)商务部:《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2007);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

(5)商务部:《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规范》(2011);

(6)国家标准:《电子商务模式标准》(SB/T10518-2009);

(7)国家标准:《网络交易服务标准》(SB/T10519-2009);

(8)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标准》(GB/T18769-2003);

(9)国家标准:《电子商务协议》(GB/T19252-2003);

(10)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2009);

(11)工业和信息化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

(12)公安部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2007)。

3.术语和定义

3.1

电子合同 electronic contract

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并利用电子通信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标准推荐订约双方采用电子签名并使用符合本标准的订约方式订立合同。

3.2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 signing system of electronic contract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是指具备缔约人身份认证、谈判磋商、合同电子签名、合同存储与调用等功能以实现在线订立电子合同及处理的信息系统。

3.3

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 third-party storage service provider for electronic contracts,

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简称合同存储服务商)是指独立于电子合同签订各方,能够提供电子合同数据信息保存的服务机构。它可以应合同签订一方或多方的请求对合同订立过程提供多种数据存储服务。

开展电子合同存储服务的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资质和技术保障能力。

3.4

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提供商service provider of electronic signature and certificate authentication

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提供商是指为电子合同缔约人签发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及提供相应服务的法定机构。该机构应获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认证许可证书。

4.基本原则

4.1 保密原则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设立人和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必须严格保守合同内容信息,不得查看、披露或公开电子合同的内容;未经缔约人准许,不得公开和向第三人披露其身份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2隔离原则

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不得同时提供电子订约系统服务。

4.3 安全原则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设立人和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规定,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

5.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建立

5.1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功能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应当具备以下功能:

(1)允许使用人引入合同范本,能够按照使用人要求的格式生成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文本;

(2)允许进行在线谈判和合同文本修改;

(3)能够实现多媒体通讯(文字、视频、音频、移动通信)方式的交流互动;

(4)实现合同信息和谈判信息的实时传输、实时备份,备份的信息数据可追溯、可复制;

(5)合同文本应使用电子签名或其它方式以查验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及改动;

(6)具有在线存储和允许第三方存储功能的技术接入和实现;

(7)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标准的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

5.2 信息公示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应当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披露设立人的名称、地址、工商登记信息、税务登记信息、经营性网站许可信息、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并公示系统业务说明,包括合同订立、谈判、签名和存储规则、系统安全保障措施、系统运营管理制度和相关风险提示等内容。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应当在网页上公开产品说明书,系统软件版本、技术鉴定文件、发明专利或著作权登记号、计算机安全等级证明等资料。

5.3 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其它服务商

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提供商应当遵守《电子签名法》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合同存储服务商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满足电子合同存储要求的物理环境,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

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提供商、合同存储服务商和其它辅助服务商均应在电子缔约系统首页公示其身份信息和业务规则,告知使用人的操作方法和相关风险。

5.4使用协议的签订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的使用人应和电子合同订立系统设立人签订使用协议,就系统的使用、电子签名的应用、商业信息的保密和电子合同的存储保管等问题达成一致。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由订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应当在双方使用该系统时,明确的告知签约相对方。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运营商应当向使用人披露系统的管理制度、系统风险,不得隐瞒系统缺陷和对系统安全性及保密性作错误或误导性陈述。

6.电子合同订立主体识别

6.1订立主体身份登记

电子合同缔约人在初次使用电子合同订立系统时应填写自己真实的身份信息,在身份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是缔约主体的,应当填写企业名称、住所或主要办公地、联系方式和企业工商登记号码等;

个人是缔约主体的,应当填写自己的姓名、个人身份证件号码;住所或主要办公地、联系方式等;

合同缔约主体所签订的合同涉及许可经营的,还应登记许可证上的相关信息。

电子合同缔约系统在缔约双方进入商业谈判阶段时,应当允许双方相互查看对方的身份信息;电子合同缔约系统可与使用人约定公开其身份信息的时点和公开或允许他人查看其身份信息的具体内容。

6.2订立主体身份验证

电子合同缔约系统应采取适当的方法对使用人的真实身份进行验证或核实。

电子合同缔约系统对于使用人身份信息无法验证或核实的,应当以醒目方式予以提示或告知合同缔约相对人。

7. 电子合同的订立

7.1合同谈判发起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使用人应在注册身份信息后,应以加密方式进入电子合同订立系统。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应电子合同订立一方发起谈判时,应提示查询对方身份状况。

在缔约双方进入商业谈判阶段后,电子缔约系统应当自动实时地记录双方的交流文字,并为缔约双方提供视频、语音等多种通讯方式。缔约双方的任何交流的记录档案,非经一方请求,不得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披露。

7.2合同谈判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应保持正常运行以确保谈判过程的顺利进行。

由于不可抗力发生谈判中断时,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应能够进行灾难备份。

当事人应能够通过电子合同缔约系统查询谈判过程(包括内容的讨论过程和修改过程)的记录数据。

7.3 电子合同的二次确认

经过谈判后形成的电子合同文本,应征求电子合同订立方的确认。确认过程应实施两次,即再次确认后进入电子签名阶段。

7.4 电子合同的电子签名

电子合同必须附加合同签署各方的电子签名后依法具有与纸质书面合同相同的效力。

电子签名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电子签名制作数据。

7.5 电子合同的辅助认证

鼓励使用辅助加密或保密的技术设施的使用,包括二维码、时间戳、水印、短信通知等

方法。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应对辅助加密或保密功能的使用做出详细说明,供当事人选择。

8. 电子合同的备份与查询

8.1 电子合同备份

经过电子签名后的电子合同最终文本应当同步在电子合同订约系统或第三方存储服务商服务器中备份,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调用查询。

电子合同的完整储存信息应当包括合同内容、签约时间、合同订立各方主体信息、电子签名信息等。订约人可随时在订约系统中查阅自己签订的合同信息。

存储服务商可应电子合同订立人的请求,对其合同谈判过程提供存储服务。储存后的电子合同能够应缔约人的请求进行在线查看和下载。

8.2 电子合同查询

电子合同订立各方可以通过在线和离线两种方式查询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保存的电子合同。

利用在线方式查询电子合同,应利用电子签名制作数据进入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网站,并按照存储服务商规定的操作程序查询。

利用离线方式查询电子合同,应持主体身份文件,到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办公地点进行查询。

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有义务为合同订立各方或其他依法取证机构提供书面证明函。

合同缔约当事各方应当明确约定,如无相反证据,第三方存储的信息应当得到合同订立各方的确认。

8.3 电子合同保存期限

电子合同的存储期限不得晚于合同订立之日起五年,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4 第三方存储的推荐性

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使用第三方存储的,经存储的合同信息应被视为完全真实的信息。

9. 保密与安全

9.1电子合同订立系统的保密

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工作人员不得主动介入或干预缔约过程,确保记录档案为自动生成。因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人工干预时,应将人工介入的详细情况记载于系统中,并随合同档案一并保存。系统生成的档案记录非经缔约方请求,系统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查阅。

9.2 第三方存储服务商的保密

存储于第三方存储服务商的合同信息,除当事人请求或依法取证外,服务商应当严格保密电子合同信息,对于已经存档保管的记录信息,未经缔约双方的共同同意不得修改,且任何经授权修改的行为均应记载于系统中。第三方服务商应采取技术手段防止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获知、公开或披露合同信息。

9.3 缔约系统安全及存储系统安全

电子合同缔约系统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取符合法律要求的设备、技术和管理措施,配备合格的人员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营。

电子合同缔约系统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应根据使用环境、数据信息和用户数量情况采取异地备份。

10. 电子合同的推荐性条款

10.1 法律适用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法律。

10.2 电子合同的管辖

电子合同缔约可在合同中约定纠纷的管辖地和管辖机构。选择仲裁的,不能同时选择法院管辖。

10.3 电子合同的争议处理

电子合同缔约人可在合同中约定争议处理的解决方式。对于小额和简单的争议案件,推荐当事各方进行网上仲裁。

电子合同怎么签订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docsj.com/doc/e7695264.html, 电子合同怎么签订 电子合同是以互联网作为基础,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签订的一种合同。随着无纸化的推广,使用电子合同的人也越来越多,这样不仅节约成本,还方便快捷。也许大家就会问了,电子合同怎么签订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签订电子合同是一个简单快捷的过程:首先要使用智能文档设计工具,编辑合同内容(也可以从word文档直接导入),签约双方填写相关合同信息,并确认后,甲方先用电子印章(将一个类似于u盘大小的物体插入电脑,两次输入密码后,用鼠标点击电子文件下方空白处,一个红色的公司印章就印在指定位置)。之后,甲方用网络将合同传输到乙方,乙方用同样的方法盖上电子印章。这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就生效了。 一、保障安全性 据专家介绍,电子合同比传统的纸质合同具有更高的安全性。电子合同的安全性保障主要来自于电子印章技术和数字证书。一方面,电子

合同的内容在盖了电子印章后不可更改,而且电子印章不能分拆出来使用。另一方面,数字证书是一个网上的身份证,它可以确保合同的签订方和合同本身是可信任的。此外,电子合同采用了密码验证和在传输过程加密的办法,以保证其安全性。电子合同如果万一被篡改,还将会提示为无效合同。据了解,电子印章与一份权威机构出具的数字证书结合,还有双重的密码验证,充分保证合同签订双方的正确身份。在传输中,也将采取加密措施,充分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另外,技术上还可以提供专门的阅读插件,可以独立使用,保证合同不外泄。安全电子印章绝对不只是企业用户的产品,如今越来越多的个人网上交易,同样也需要。 专业人士说,电子签名过程中要加密、解密,交易双方使用的密匙是随机产生的,由1024位乱码组成,实现破译的概率是零。与传统合同相比,数字认证更具有信息的保密性,数据的完整性等优势。 二、电子合同形式的合法性问题 任何一种合同,只有其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具备有效性和和可执行性。各国立法对合法形式的规范主要是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而电子合同区别于传统合同的最大特点恰恰是无纸化,所以电子合同可能会因形式不合法而被认为无效,不予保护。电子商业示范法采用了一种令人信服,易于被各国接受的办法,这就是功能等同法认为电子合同只要满足了书面形式合同的基本功能,就应认为

电子合同录入流程试题

电子合同录入流程试题 欢迎参加本次测试 第1项:姓名: ____________ 第2项:填空:顾问在录合同的时候,建议使用()浏览器,其余浏览器可能存在页面显示问题。 ____________ 第3项:根据房源编号和楼盘名称,选择房源,物业地址、户型/朝向、建筑面积等自动带入,房源信息为带入信息不可修改,信息不全如何完善? ____________ 第4项:电子合同条款中,有诸多涉及金额的部分,都需要大小写;置业顾问只需要填写()金额。 ____________ 第5项:居间合同、系统中佣金金额都错误,该如何处理? ____________ 第6项:居间合同编号填写错误怎么办? ____________

第7项:单选题:如果签署合同时需要签署补充条款,则需要点击“补充条款”进入补充条款界面,空白处填写内容,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通过之前可撤销 ○分行总监审核 ○风控审核 ○分总审核 ○合同审核员审核 第8项:订单状态()先进行审核后,然后合同审核员审核。 ○风控 ○分总 ○分行总监 ○主任职业顾问 第9项:合同录入点击申请代办,需要选择的交易来源是。()○特殊资产(一手) ○房天下居间 ○特殊资产 ○一二手联动 第10项:提交交易合同后,合同界面会出现“查看交易合同”按钮,点击后可查看生成的()格式合同。

○Word ○Excel ○PowerPoint 第11项:系统默认客户支付佣金金额,录入人可根据实际支付情况修改金额。系统自动与填写的总金校验,若总金小于城市收费标准金额则触发()流程。 ○提交申请 ○分行总监审核 ○风控审核 ○折佣申请 第12项:判断题:客户、业主信息核对时,务必与纸质合同以及身份证备件三个一致才可通过。联系方式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也可以填写座机号。() ○对 ○错 第13项:填写客源信息时验证姓名是否与身份证上一致,验证联系方式为客户在用的手机号码。请使用客户房APP绑定的号码。() ○对

第三方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是否有效

4月份,小许通过网络招聘与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在电子合同平台签订了电子劳动合同,但在9月份的时候,小许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以其在任职期间,公司未与自己签订纸质书面劳动合同,且在第三方平台签署的电子劳动合同无效为由,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 对此,公司认为,受疫情影响,跟小许签订了电子劳动合同,其流程是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的,公司向仲裁机构提交了带有小许本人电子签名的电子劳动合同及相关的书面证明文件,经仲裁委员会核实审查,判定其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以及签署的电子劳动合同,符合国家《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故最终认可了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驳回了小许的申请。 今年年初,由于受到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影响,企业推迟了复工复产,并转为线上远程办公,这对企业HR招聘带来了困难,同时不少企业也在缩减人员,节省开

支,以往忙碌的黄金3月变成了“修罗场”,就业形势严峻。 为缓和就业形势,3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其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方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采用“指定特定系统”。“指定特定系统”通常就是指第三方平台。同时在《电子签名法》中也规定了,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为此,商务部颁布了《在线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其中指出,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电子合同管理需求分析

“电子合同管理系统”需求分析说明书 文档作者:陈云青日期:2011- 2-04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引言 (2) 1.1.项目背景 (2) 1.2.项目目标 (3) 2系统功能结构图 (3) 3.系统工作原理 (4) 4.电子合同管理系统业务处理数据流程 (6) 4.1.电子合同管理系统 (6) 4.1.1.数据流程图 (6) 4.1.2.数据词条 (8) 4.2.电子合同业务处理 (10) 4.2.1.数据流程图 (10) 4.2.2.数据词条说明 (11) 4.3.新建合同管理 (15) 4.3.1.数据流程图 (15) 4.3.2数据词条说明 (15) 4.4.合同审批管理 (18) 4.4.1数据流程图 (18) 4.4.2数据词条说明 (18) 4.5.冻结解冻 (21) 4.5.1数据流程图 (21) 4.5.2.数据词条说明 (21) 4.6.合同修改 (24) 4.6.1.数据流程图 (24) 4.6.2.数据词条说明 (24) 4.7.项目管理 (26) 4.7.1.数据流程图 (26) 4.7.2.数据词条说明 (26) 5.E-R图 (27) 引言 1.1.项目背景 项目的任务提出者:张鲲

开发者:计算机办公应用(1)班 用户:各大中小企业 1.2.项目目标 由于原来的合同管理采用人为传递的方式,人工审核,浪费时间,还有数据的保存不易,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可以大大的改善这些资源浪费的情况,只需一台管理机一个管理员以及根据企业的规模提供几台 编写机和方便上级的审核机就可。本系统可以提高对新合同的编写速度,对合同进行快速审核,使得审核更方便,节省了上级的合同审核的过程。 2系统功能结构图

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列入2014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141105-T-469,项目名称为《电子商务电子合同规范》。在标准起草过程中,经过起草组多轮讨论并广泛征求专家意见,一致认为:根据SB/T 11009-201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电子合同的定义,本标准中涉及的电子合同的应用范围应不限于电子商务范畴。 对电子合同的业务、系统进行深入研究和应用分析,其签约主体虚拟和广泛,涉及的法律问题、安全问题、时效性、信息的真实性和防篡改性等复杂和要求高,环节多,技术难点大,因此,在一项标准《电子合同规范》中无法对上述所有问题做系统、全面的规范,这也就决定了电子合同的整个订立过程需要一系列标准来规范和保障。这些标准中最基础、急需和关键的是对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进行规范,因此,将原计划名称《电子商务电子合同规范》调整为《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有关电子合同其他方面的标准已经通过另外的标准立项计划来完成。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江苏买卖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2.目的与意义 当前各种互联网应用日益广泛,随着“互联网+”战略的提出,越来越多的传统业务将会转战到互联网平台上开展,与此相关的原来纸面合同的签订也会随着业务的互联网化而转移为电子合同形式签订,因此,许多第三方的电子合同签约平台应运而生,但是由于我国

有关电子合同的法律和标准基本处于空白,各平台在有关电子合同订立流程、平台功能、电子合同内容和格式等方面都存在很大不同,尤其是电子合同订立流程的不严谨、不规范,导致了大量法律纠纷的出现,因此,对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进行规范,并以国家标准形式发布和实施就显得非常重要。 本标准主要针对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服务平台订立电子合同时,应遵循的原则,包括的主要业务环节和流程、各业务环节涉及的角色、交互的文档和数据等。目的是规范电子合同订立流程的规范性、完整性和严谨性,避免由于流程混乱、不规范和不严谨而产生法律漏洞、内容被篡改以及其他各种问题,从而引导我国电子合同的规范健康发展。 3.起草过程 2014年12月标准立项后,成立了起草组,开始有关资料的搜集、研究和分析; 2015年6月,标准起草组经过调研、资料收集、分析后,确立了标准框架,形成了标准讨论一稿; 2015年12月,标准起草组对形成的标准讨论一稿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并组织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蚂蚁金服、北京安证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格同创科技有限公司等行业内研讨会,对标准讨论一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讨论二稿; 2016年2月,在标准讨论二稿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并在江苏买卖网电子合同系统上试点应用后,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6年3月31日,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83) 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516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电子商务电子合同规 范》、《电子合同基础信息描述规范》和《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功能建设 规范》三项标准征求意见会。工商总局市场司、工商总局信息中心、 公安部一所、江苏省买卖网电子商务公司、京东商城、北京立思辰科

互联网金融行业电子合同电子签名解决方案

互联网金融业务 手写电子签名解决方案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左岸工社15层TEL:86-10-58045600FAX:86-10-58045678 邮政编码:100080 2015.7

目录 1.方案背景 (1) 2.现状分析 (1) 3.需求说明 (1) 4.解决方案 (2) 4.1.整体结构 (2) 4.2.身份认证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 4.3.线下PC、PAD签约模式方案 (3) 4.3.1. 4.3.2.方案组成 (4) 业务流程 (4) 4.4.线上APP签约模式方案 (5) 4.4.1. 4.4.2.方案组成 (5) 业务流程 (5) 4.5.线上短信签约模式方案 (6) 4.5.1. 4.5.2.方案组成 (6) 业务流程 (7) 4.6.总体部署 (7) 5.司法鉴定服务 (8) 6.产品清单 (9) 7.方案特点 (10) 8.方案应用推广现状 (10)

1.方案背景 在当下多元化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中,互联网金融门户模式正在快速崛起。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 为规范互联网金融公司网络营销平台业务,保证平台在后续交易中的合规性,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平台公信力,需要在网络营销涉及的电子协议中加入依靠可靠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提供合法的电子认证。 2.现状分析 互联网金融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快速、便捷、持续地为客户提供服务,目前很多互联网金融公司已完成网贷平台建设,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借款人、出借人、平台、小贷公司/担保机构四方参与者,由于依托互联网平台,交易中各方参与者的真实身份无法确定,而电子交易平台直接关系资金、财产等敏感内容,虚假的用户身份可能直接导致交易各方的财产损失。 各参与者之间需要在网贷平台上签署服务合同或其他文件,为使相关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要求,需通过电子签章与认证的方式确保平台出具的文档具有法律效力。 3.需求说明 结合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运营模式和业务情况,交易各方需要在平台上签署电子合同,必须确保签名人身份真实,签名后电子合同符合司法机构的要求,具备法律效力,同时保证业务过程中的签署的安全性,可靠性。核心需求包括:强实名认证:投资人或借款人在平台注册时需要通过身份审核(公安部身份认证)、密码校验、身份证照片留存、人脸识别等。 互联网金融业务电子合同的合法性:电子合同需要具有与纸质合同同样的法

电子签名及电子合同应用参考

有效电子合同必须具备的两个基本条件 一份既公平公正,又便捷有效的电子合同需要同时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使用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二、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 1、商务部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指出:“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是为电子合同提供身份认证、合同签署、数据传输、存储和管理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该服务商所提供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是指具备缔约人身份认证、合同电子签名、合同存储与调用等功能以实现在线订立电子合同及处理的信息系统。在缔约关系中引入第三方的概念,从根本上杜绝了大型企业在自己的交易平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出现,保证了整个缔约过程及缔约结果的公平公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签订电子合同时使用可靠电子签名可以说是整个缔约过程中最核心的部分,这里的电子签名不是水印或图章,而是一种采用数字证书的技术手段。使用电子签名技术能够保证了合同签订、传输、存储的安全和有效性,由于使用了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在产生缔约纠纷是,这样一份有效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能够作为呈堂证供。所以在商务部颁布的《电子合同在线流程规范》中规定必须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签订电子合同。 满足以上两个基本条件,才能使得整个交易流程更加公正便捷,交易结果更加合法有效。 未来市场对于电子合同应用的要求有哪些? 电子合同作为电子商务领域乃至整个商业领域最先进的技术应用,不仅是时代趋势,更是无数企业(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的信息化发展需求,而电子合同取代纸质合同不仅仅是因为这是信息化的产物,睿智的管理者更看重的是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和应用便捷性: 一、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在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中,有着许多关于合同及电子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电子合同从订立形式、订立手段、取证及鉴定规则中都要符合法律的要求: 1、订立形式要符合法律要求。即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2、订立手段要符合法律要求。即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订立电子合同。 3、取证与鉴定要符合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但普通数据电文形式的所谓“电子合同”要成为司法证据,必须要遵照严格的司法规定。比如需公证机构陪同取证、保管、鉴定等......其过程繁琐,成本高昂。但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具备了书证的法律效力,其取证和鉴定流程也可参照书证证据,方便快捷。 二、电子合同的应用便捷性:作为先进的企业信息化系统,它的出现必然要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所以电子合同的应用便捷性也成为企业大佬们关注的焦点,要从电子合同的部署、签署、保存、验真和举证五个方面强化电子合同的便捷性: 1)部署便捷:电子合同系统不仅需要在网络公有平台供中小型企业用于在线签署电子合同,也需要能够部署在企业网站中增添电子合同签署功能或在大型企业交易平台中嵌入电子合同订立系统,能够部署于不同的平台和系统,才能令电子合同系统应用更加有效和便捷; 2)签署便捷:如果电子合同仅仅是手签或盖章再扫描上传的话,就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工作量,真正的电子合同只需要审核签订双方身份后就可以创建并发起合同,利用可靠的

电子合同管理可行性分析

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可行性分析报告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web班-陈云青 DSN –版本 1.0.0.0 日期:2011- 2-07

目录 1.引言 (33) 1.1项目背景 (33) 1.2项目范围 (33) 1.3目标 (33) 2.合同管理系统体系规划 (33) 2.1拓扑结构 (33) 2.3系统功能结构图 (55) 3.合同管理系统业务流程图 (66) 4.所建议系统技术可行性分析 (88) 4.1对系统的简要描述 (88) 4.4技术可行性评价 (88) 5 所建议系统经济可行性分析 (88) 5.2估算方案 (99) 5.3 具体项目总体估计 (99) 5.4收益 (99) 6.社会因素方面的可能性 (99) 6.1.法律方面的可行性 (99) 6.2.使用方面的可行性 (1010) 7.合同管理系统开发资源 (1010) 7.1开发环境 (1010) 8.工作进度安排 (1010)

1.引言 1.1项目背景 项目的任务提出者:企业老板 开发者:软件工程系 用户:企业工作人员及客户 1.2项目范围 合同管理系统是对合同信息进行高效管理,特编写该程序以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1.3目标 合同管理系统的主要目的就是利用软件实现合同的录入、查询、编辑和导出等功能,使工作人员对合同的管理更加容易,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普通合同的管理一般分为合同添加和合同维护两部分,在电子商务中的合同管理需要针对实际情况(比如公司人员调动)对合同的管理者进行重新调配,从而达到灵活管理合同的效果。 从安全角度考虑,合同管理系统需要对合同的访问和编辑权限进行控制,其中每个成员可以查看和编辑自己的合同。部门领导可以查看整个部门的合同,允许其对合同的管理者(一般为合同签订者)进行重新指派。合同的指派事件的发生可能因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人员调动或人员离职,另一种情况是管理员需要强制对合同的管理者进行强制更换。 2.电子合同管理系统体系规划 2.1拓扑结构 公司的电脑通过以太网连接在一起,采集各种合同信息传输给终端客户机,及企业数据管理中心。

21《2018年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电子合同安全规范》

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电子合同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 1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从业机构(以下称“从业机构”)在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中,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在线订立电子合同时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保证订立后的电子合同满足防篡改、抗抵赖性等各项安全要求,以提高通过此种方式订立的电子合同的安全性和证据效力。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从业机构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时使用电子签名技 术对电子合同进行在线订立,并将订立后的电子合同进行第三方存储,进一步满足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行业安全性及合法合规性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GB/T20520—2006信息安全技术公钥基础设施时间戳规范 GB/T20988—2007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JR/T0118—2015金融电子认证规范 SB/T11009—2013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

T/NIFA1—2017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 公通字[2007]第43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3术语与定义 T/NIFA1—2017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实名核验identity proofing 验证充分信息以确认实体声明身份的过程。 3.2 电子合同electronic contract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并利用电子通信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 电子合同缔约人electronic contract party 使用电子合同订立系统的合同当事人,简称合同缔约人。 3.4 电子认证certificate authentication

电子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电子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一)电子合同的与要约邀请(二)电子合同的承诺(三)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与成立地点(四)意思表示的撤回与撤销(五)电子合同的形式。 我国合同的形式有很多,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还有一种是近几年逐渐兴起的电子形式。电子合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方便合同当事人快速的订立合同。下面,就请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电子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吧。 (一)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电子合同的要约与要约邀请

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时,发出订约意愿的一方,只要该表示符合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的要件,该意思表示就是要约。尽管网络交易具有特殊性,但是在区分要约邀请方面,仍然应以双方的意思表示作为判断的标准,而不应从交易的对象的种类出发。因此,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仍然应回到《合同法》中,这一标准应该是: (1)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否具体确定。 (2)其发出人是否有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思。 (二)电子合同的承诺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应具备的条件是: (1)承诺应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做出,或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应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若未规定期限,应在合同期限内做出。《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应符合要约规定的方式。 电子合同的承诺也应符合上述规定,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确定承诺的生效就成为判断电子的非常重要的问题。

电子合同在线流程规范(征求意见稿)

电子合同在线流程规范 (征求意见稿) 引言 合同是交易的桥梁,是商务活动的核心。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利用互联网进行相对复杂商务合同谈判的需求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我国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电子合同的应用与推广排除了法律障碍。 相对于传统合同,在网络环境下,电子合同从形式到内容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合同法律规范已不能完全适应在线订立电子合同的需要。为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制定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已经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为规范各类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合同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电子签名的应用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活动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在线订立电子合同时可遵循的通用流程规范,以利于提高通过此种方式订立的合同的证据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不得使用电子签名的领域,包括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等不适用本规范。 国务院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标准的解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起草过程中参考了下述文件 (1)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03); (2)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 (3)商务部:《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2007);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 (5)商务部:《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规范》(2011); (6)国家标准:《电子商务模式标准》(SB/T10518-2009);

如何通过契约锁签署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

如何通过契约锁签署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 线下当面签署合同,是我们都十分熟悉的场景。但在数字化的当今社会,盲目追求见面和实地签署,效率并不高。电子合同应运而生。 契约锁电子合同签署平台是如何做到与线下签署具备相同法律效力的?这要从线上信息的安全保障说起。 线上信息安全的重要基础:公钥和私钥 现在常见的数据加密方式有两种: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 对称加密只有一条密钥,为双方共同掌握,只要掌握密钥,就能解密用这条密钥加密的文件。好处是加密简单快捷,坏处是容易遗失。而且为了保险,每份文件都会使用不用的密钥来加密,在文件增多以后会造成管理困难。 非对称加密则把密钥一分为二,变成公钥和私钥,用较慢的加解密速度,换来了诸多优势。非对称加密的特点: A.公钥与私钥一一对应且唯一,可以互相加解密。其中公钥是公开的,可以自由查阅,私钥则由自己妥善保管; B.以现有的技术手段,几乎无法从公钥反推私钥。如果用计算机穷举,大约需要200年的时间,加密耗时更长的缺点也来源于此。 确认双方身份 线下见面时,我们很容易就能确认双方的身份属实,而在线上,确认身份的核心是数字证书。什么是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是由国家授权的数字证书机构(简称CA机构)颁发的数字身份标识,在网络上可以用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或确认别人的身份。 申请者通过身份认证后,就能收到CA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中包含了一系列信息,包括申请者的公钥,申请者的身份,颁发机构,颁发时间等等。如前所述,个人的公钥是公开的,但并不是以开放公钥库的形式供人查阅——那样在每次需要的时候再去查阅未免太过繁琐。CA机构采用的方式是,将申请者的公钥和其他信息放在数字证书里,并用CA机构自己的私钥进行加密。 CA机构将自己的公钥于网络上公开,这样任何人在遇到一份数字证书时,只要用CA机构的公钥对其解密,就能得到三个信息:第一,能用CA机构的公钥解密,说明这份数字证书是用CA机构的私钥加密的,验证了其权威性;第二,能得到数字证书中,数字证书持有人的

电子合同签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签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怎样才具 有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签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河南省躬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想为您解答。电子合同具备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必须通过第三方签署平台来签订电子合同,才能保证签订电子合同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我国商务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中指出:“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2、必须使用合法CA提供的数字证书(可靠电子签名)来签署电子版式阅读软件,云签章,可信时间戳

合同,这样才能保证签署方的身份的真实性、内容的完整性和数字签署的合法性。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这里所指的“可靠电子签名”就是采用合法CA签发的数字证书签署产生的数字签名。 3、可靠电子签署技术的基本条件是,用于签署电子合同的证书必须由Adobe信任的证书颁发机构颁发,保证签署的PDF文件在Adobe阅读器中显示“签署可信”,自动由Adobe阅读器验证合同的有效性,全球通用。 躬行云签章为面向机构用户的文档签章解决方案,产品形式为网站服务器,采用B/S架构,可快速完成大量文档签章。所有操作均提 版式阅读软件,云签章,可信时间戳

供网页或RESTful API,机构既可以使用浏览器处理单独任务,也可对接RESTful API嵌入已有系统。产品功能涵盖单页签章、多页签章、骑缝签章、关键字签章、验证签章、文件生成等,文档签章后可直接提供下载或回传至机构内部系统进行存档。签章过程既可以使用用户手中已授权UKEY,也可以使用预置于系统中的数字证书,是机构应用电子签章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应用领域: 1、招投标系统,OA公文系统,电子合同签署、电子发票开具等 2、证件或版式文档制作签发 3、各类公文报告签章 展望未来,躬行科技将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不断加强研发和技术创新,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技术和服务!详情点击咨询。 版式阅读软件,云签章,可信时间戳

家具业电子商务如何使用并签订电子合同

家具业电子商务如何使用并签订电子合同

前言:家具企业需摆脱烧钱的困境,建立属于自己的体系,家具电商已经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越来也多的家居企业开始进行互联网思维发展,而且,据58传媒广告联盟的数据显示,2013年度家装线上用户量达1。5亿,线上家装行业潜在市场过万亿,家具市场的潜在收益让每个家具电商开始“疯狂起来”,通过有效的定制化服务以及物流产业的保障,线上与线下的O2O营销成为家具电商发展的关键所在,在互联网思维引导之下,整个市场将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 一、电子合同服务商的选择 从电子合同缔约用户对于订立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便捷性的双重要求可以看出,使用真正意义上的、可取代纸质合同的电子合同,对于技术和法律服务两方面的要求都很高。因此选择一家较好的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不失为明智之举。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运营规范必须符合商务部的标准、可靠电子签名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工信部的MMEC标准。其提供的第三方电子缔约系统一般必须具备电子合同签署、电子合同提取、电子合同存储、电子合同验真等四方面的功能,以及具备数字证书(买卖盾)服务、电子物证鉴定服务、电子商务纠纷调解服务等电子合同保障服务体系。 二、什么是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众多信息化领先的企业越来越倾向于采用签订电子合同的方式迅速锁定客户、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但是由于电子合同的准入门槛较高,涉及到安全、技术和法律等多个专业领域,目前真正了解的人却不多。 广义上的“电子合同”有很多种,但是具备真正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非常少。市场上充斥着使用水印、PDF签名、可视化图章甚至是PS后的所谓“电子合同”......这些往往是李鬼多于李逵,统统不具备司法效力。而企业签署的电子合同必须要具备法律效力。那么我们第一步要搞清楚什么是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到底应该具备哪些法律效力呢? 在家具行业的互联网转型之前,消费者对于家具的购买一般是通过实体店的精挑细选,但是,由于物流的限制,以及消费途径的限制,家具呈现出样式陈旧,风格老化的现象,但是,随着互联网时代以及物流的迅猛发展,互联网线上销售已经成为一种家具发展与销售的规范,用户不仅仅局限于对于家具样式的追求,更多的是希望展现属于自己的个性化追求,定制时代已经到来,通过有效的互联网思维以及定制化服务更多的展示家具电商的风采,强大的物流支持也成为家具电商定制服务华丽回归的重要手段。 1、首先是电子合同订立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也是合同。那么对于合同的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由于互联网的特殊属性,因此在网上订立电子合同的一方如果采取强势手段行使对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技术管辖权,那就相当于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其电子合同的公正性常常遭到质疑而被推翻。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同时还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采用“指定特定系统”。所以商务部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强调指出,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

【最新】电子合同制作PDF模板说明书v

电子合同制作PDF流程 目录 一、 word版合同要求 (2) 二、 PDF模板制作 (2) 1. 准备工作 (2) a) 工具的安装 (2) b) 添加编辑域 (3) 2. 域的赋值及设置 (3) a) 文本域的设置 (3) b) 复选框的设置 (5) c) 手签区域的设置 (7) 3. 固定值的设置 (7) a) 合同封皮及内页 (7) b) 签约基本信息统一赋值 (11) c) 模板加密设置 (12) 三、 PDF制作注意事项 (13)

一、word版合同要求 1.合同封面。如打印机支持双面打印,需在合同封面页添加1页空白页。 2.全部正文均是竖版A4的排版。 3.所有需要选择的项目前面必须加□(方形复选框)。 4.如果涉及到金额大小写的时候,合同内大写金额后面不要加元整,小写金额 不要加¥货币符号,程序会自动带入。 5.填写内容位置尽量预设可能的最大长度。因制作成PDF文档后,填写内容过 长会自动隐藏不显示超长内容。 6.将word版合同转成PDF文件 二、PDF模板制作 1.准备工作 a)工具的安装 i.安装Adobe Acrobat Professiona b)添加编辑域 i.使用Adobe Acrobat Professional,打开制作好的PDF文件,进行 表单编辑,并通过添加新域,进行内容的添加。(切勿使用自动生成!) 2.域的赋值及设置(注:XXX以下文中提到的XXX为自命名) a)文本域的设置 i.文本域命名为lbl_XXX。 ●通用属性—表单域选择可见。只读设置适用于大写金额和抓取内 容的设置,必须设置适用于填写合同时必填项的设置。(根据业务需 要勾选√)。外观-文本-设置字体大小和字体。 ii.金额大写命名为lbl_CapsXXX,要求XXX命名要与小写金额一致。 ●通用设置-表单域-可见-只读。外观-文本-设置字体大小和字体。

最新商务公司电子合同操作手册

商务公司电子合同管理操作手册

电子合同管理操作手册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目录 1.概述 (3) 2.操作流程 (3) 3.功能索引(可选) (3) 4.画面说明 (3) 4.1维护审批等级 (3) 4.1.1审批等级新增 (3) 4.1.2审批等级查询 (5) 4.1.3审批等级修改 (6) 4.1.4审批等级删除 (7) 4.1.5审批等级应用/取消应用 (9) 4.2合同管理 (9) 4.2.1合同创建 (10) 4.2.2合同提交供应商确认 (11) 4.2.3合同修改 (13) 4.2.4合同提交审批 (15) 4.2.5合同签名 (16) 4.3合同审批 (18) 4.3.1合同审批驳回 (18) 4.3.2合同审批通过 (20) 4.4合同确认 (22) 4.4.1驳回合同 (22) 4.4.2确认合同 (23) 4.4.3合同签名 (25)

1.概述 本文档为描述两方合同功能的相关操作。两方合同功能模块,为采购组织、供应商提供了在线签订合同功能。采购组织根据结束询单,创建电子合同,经领导审批通过,提交供应商确认。 2.操作流程 维护审批等级:采购组织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维护领导审批合同的等级。 合同管理:采购组织操作员创建合同。 合同审批:采购组织领导审批合同。 合同确认:供应商确认采购组织创建的合同。 3.功能索引(可选) 4.画面说明 4.1维护审批等级 采购组织管理员维护电子合同审批等级。 4.1.1审批等级新增 界面示意: NO.键号说明 1 新增进入审批级别新增页面,新增审批级别。 2 查询根据查询条件,查询相关记录。 3 重置重置查询条件为默认。 页面操作说明: 页面路径:“电子合同管理”——“询单合同管理”——“维护审批等级” 操作步骤: 新增审批级别 点击【新增】按钮,进入审批级别新增页面,如下图: 名称:审批级别名称。 级数:新增审批级别的等级数。 输入“名称”、“级数”,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级别记录,如下图:

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 篇一: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 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 介绍: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是电子合同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为用户提供电子合同订立、电子签名及电子合同鉴定等一系列服务。 服务:凡是使用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进行电子合同在线订立的企业,一般可享有签署、保存、提取、管理、验真、仲裁等服务。 案例:目前国内较为知名的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是买卖网,在可信电子合同应用技术方面具有领先水平。其的经营理念是关注客户利益,提供安全、领先的服务助力其可持续发展。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为采购商提供最具效力的电子缔约服务,为供应商提供可信的电子商务资质认证、商机信息、网上交易等篇二: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为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保驾护航 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为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保驾护航 电子合同也是合同。那么对于电子合同的订立,《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 不(: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由于互联网的特殊属性,在网上订立电子合同的一方如果采

取强制手段行使对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技术管辖权,那么 该电子合同订立过程的公正性将会遭到质疑而被推翻。因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采用“指定特定系统”。所以商务部在 《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强调指出,通过第三方(电 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订立电子合同才能 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据了解,买卖网是目前我国最具效力的电子合同服务提 供商,是可信电子合同应用技术方面的典型代表。其推出的 mme施子合同订立系统是国内唯一通过国家级验收的电子 合同订立系统,符合工信部、商务部等国家标准,具有国际 领先水平。 买卖网提供的电子合同服务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签名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有条款的约定, 保证合法用户在平台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此外,买卖网作为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还可以提供数 字证书服务、电子物证鉴定、网上纠纷调解等缔约安全保障服务。 篇三: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由甲方编订): 签订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乙2号

商务部电子合同订立规范的主要内容

商务部电子合同订立规范的主要内容 合同是交易的桥梁,是商务活动的核心。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利用互联网进行相对复杂商务合同谈判的需求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我国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电子合同的应用与推广排除了法律障碍。 相对于传统合同,在网络环境下,电子合同从形式到内容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合同法律规范已不能完全适应在线订立电子合同的需要。为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制定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已经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为规范各类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合同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电子签名的应用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活动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在线订立电子合同时可遵循的通用流程规范,以利于提高通过此种方式订立的合同的证据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不得使用电子签名的领域,包括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等不适用本规范。 国务院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标准的解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起草过程中参考了下述文件 (1)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03); (2)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 (3)商务部:《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2007);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 (5)商务部:《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规范》(2011); (6)国家标准:《电子商务模式标准》(SB/T10518-2009); (7)国家标准:《网络交易服务标准》(SB/T10519-2009); (8)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标准》(GB/T18769-2003); (9)国家标准:《电子商务协议》(GB/T19252-2003); (10)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2009); (11)工业和信息化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 (12)公安部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2007)。 3.术语和定义 3.1 电子合同 electronic contract 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并利用电子通信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标准推荐订约双方采用电子签名并使用符合本标准的订约方式订立合同。

国家标准《电子合同取证流程规范》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电子合同取证流程规范》编制说明 一、背景 (一)任务来源 本标准为国家重点研究计划NQI重点专项“电子商务信息共享及交易保障共性技术标准研究”课题一“电子商务基础信息共享与交换共性技术标准研究”中的研究任务。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法大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买卖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目的和意义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及配套法制的成熟,电子合同大有取代纸质合同之势。有权威数据证明,90%以上的世界500强企业都在使用以电子签名为技术支撑的电子合同,我国早在2005年就颁布了《电子签名法》,但由于缺乏对电子合同应用的数据形成、交互及存取等关键环节的指导性标准及规范,目前在国内尚未被广泛应用。随着互联网企业的兴起,在线投资、交易量呈现垂直上升趋势,各行各业开始积极行动,关注在线平台的合同保障问题。电子合同的取证是在线交易过程中解决纠纷的重要环节,如何规范并指导相关业务方科学、严禁的开展电子合同的取证业务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使用了电子签名的有证据属性的电子合同,因其技术的特殊性及操作的困难度,在税务审计、法庭开示及质证等环节,很难被直接采纳,往往造成

在后期的调查取证难。而随着电子商务应用范围的拓展,对于电子合同的取证需求越来越多。为了在实际行政审计及司法纠纷中,增强电子合同的证明效力,使电子合同更易被审计部门或司法机关采信,《电子合同取证流程规范》拟在电子合同取证的定义、流程、形式、内容以及结论等方面进行规范。 电子合同取证流程规范的制定和推广应用将有效解决电子合同取证难的问题,指导网上交易的平台开展科学、严谨、符合法律要求的取证业务,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利,有效促进电子合同的应用普及,降低社会成本,从而提升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水平。 二、主要工作过程 电子商务信息共享及交易保障共性技术标准研究项目启动后,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针对电子合同取证流程规范的编制任务,在北京召开了国家标准《电子合同取证流程规范》第一次起草工作会议,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并进行了任务分工,明确了任务实际负责人和公司级负责人,并根据任务书中的时间安排制定了标准工作推进计划。 (一)资料收集与分析过程 1.资料收集的范围 2017年3月开始搜集、整理电子合同与司法取证相关资料,以及相关标准和资料。为本标准的编制提供参考。分析和参考的资料主要有:(1)国家标准 ——GB/T 35285-2017 信息安全技术公钥基础设施基于数字证书的可靠电子签名生成及验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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