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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配方案

股权分配方案
股权分配方案

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质量、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团队,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的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长期服务,并分享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的发展成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原则

三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教育、教学产业的稳健经营;

有利于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教育、教学产业的快速成长;

有利于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吸引并留住精英管理团队。

业绩导向原则:根据其在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的岗位责任和岗位风险的大小,确定股份分配比例(额度),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公平性原则。

利益共享原则:将个人利益与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的利益结合起来,促使员工注重培训学院的长期利益。

第三条定义

根据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目前的实际情况,长期激励主要采用虚拟股权的方式。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可以进一步考虑实行管理层和员工持股等多元化的股权激励方式。

虚拟股权:是一种以虚拟股权为思路的,以经营团队创造的利润为基准的,管理者共享收益的长期激励形式。

虚拟股权与法律意义上的股权的区别为:虚拟股权是一种收益权,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持有者也不能转让和出售。虚拟股权享有的收益来源于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对相应股权收益的让渡。

第四条组织实施

1、由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本部(财务部)负责批准授予人选,制订年终分红方案,批准

虚拟股权的授予方案。

2、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本部财务部组织管理虚拟股权的工作:根据各基地年度税后净利

润确定虚拟股权分配方案,并上报各教学分点(部)进行审核;根据员工持股情况设立员工个人持股账户,登记员工持有的虚拟股权状况,结算年终分红收益,办理虚拟股权的获授和回购手续等事宜。

第二章股权的授予

第五条授予人选

由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

确定标准:

1、在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的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

2、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

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授予范围:

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高级业务经理以上人员;

第七条授予方式

个人年度授予额度=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岗位系数×工龄系数

1、各授予单位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由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财务部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并推荐给********批准。为了保证激励的长期性和有效性,一经确定,原则上保持不变,除非发生重大变化。

2、岗位系数根据岗位评价结果所确定的岗位等级计算。因职位升降而导致岗位系数变动的,岗位系数依据职位调整的时间分段计算。

3、工龄系数=(1+当年嘎嘎工龄/40)。

第八条授予时间

虚拟股份按年度授予,分配时间为各授予单位本财年财务决算后的半年内,员工在获授的当年即可享受股东转让的红利分派。

第三章股权的分红

第九条分红

股权的分红收益按参与培训部每位主要管理者持有的股份总额计算:

股份分红收益=持有人股份数量×每股红利

每股红利=本单位当年税后净利润÷自然人持有股本×分红比例

利润以及本单位股本的核算以董事会认可的内部或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分红比例由各授予单位财务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由各授予单位董事会提出分配比例建议并报本单位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红利分配时间为各授予单位下一财年的上半年。

第十一条个人所得税

被授予人因持有虚拟股份而获得的各种收益(包括分红及兑现收益),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该项税款由各授予单位代扣代缴。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资格免除与股权扣除

因管理者的决策失误或严重违纪行为等原因导致各授予单位出现损失的,可以通过阶段性免除虚拟股权的享受资格、扣除虚拟股权的方式作为经济上的处罚。处罚建议由各授予单位总裁办会提出,各授予单位的董事会决定。

对决策失误行为,可根据决策失误的原因、失误的性质、以及损失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挽回等具体情况决定个人对损失承担的责任,并据此将损失折算成股份数量,在失误行为主体所持有的虚拟股权数额内作相应的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对于管理者恶意欺诈、贪污腐败等严重违纪行为,无论造成损失金额大小,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外,其所持有的虚拟股权全额扣除。

根据《嘎嘎(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的规定,对于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免除虚拟股权享受资格一年。

第十三条禁止条款

在任何情况下,持有人都不得将虚拟股权进行按揭、出售和转让。

第十四条股权转换

各授予单位单独或整体上市时,虚拟股权可以通过一定的对价方案转化为股票期权,具体转换方案由各授予单位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试行、修订及解释

本办法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结束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修订。

本办法由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工作部负责拟定、修改和解释,由各授予单位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最新公司股权分配方案1

股权分配设计方案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其工作效率,使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更加一致化,追求高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以资产为纽带,把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员工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并分享公司的成长。 本股权分配方案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员工持股数额的分配,以期既能客观反映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增长而努力,同时有效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一、参与分配的人员范围 (1)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正副职)(2)或对公司经营做出重大贡献的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二、股权分配评定方法 员工持股数额的确定按照其所负责任、个人能力、贡献大小(对企业历史贡献和现岗位对企业未来的贡献),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采取"打分制"量化确定。 分配评定指标主要包括:工龄指标、职务指标、学历指标、业绩指标、特殊贡献指标 (1)工龄指标S1 S1=T T:为员工在公司工作工龄,截至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2)学历指标S2 员工学历是指已经正式获得国家承认的最高毕业文凭学历。 分值为: 10(大学本科以上)、8(大学专科)、6(中专、高中) (3)职务指标S3 S3=∑(Pi×Ti/5) P:岗位职务系数(见表1) Pi:为员工在公司担任某一职务时对应的职务系数 Ti:为员工在公司担任某一职务的时间期限

表1 岗位职务系数对应表 (4)业绩指标S4 按工作表现由所有参与分配的员工集体为他人打分取平均值,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中、基本合格,具体定义见表2。 分值为:15(优)、10(良)、5(中)、基本合格(2) 表2 业绩指标评定等级定义 (5)特殊贡献指标S5 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对公司的历史贡献进行评分,各级人员评分主体规定如下: 1、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外人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评分,取各人 评分的加权平均分为员工的最终得分结果(总经理的评分权重为 60%,二位副总裁的评分权重均为40%),具体分值及评价定义见表3。

初创企业如何分配股权 模板样本 方案

1、没有哪一本教课书上能告诉你,你的企业股份要依照什么样的标准来划分,因为这是一个很有个性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要掌握一定的共性知识外,股份比例的划分关键在于你企业目前的实际情况。 2、任何股份量一定要与该股东对公司拥有的价值量对等,即股东可以以投入的资金、拥有知识产权、拥有的行业经验、拥有的社会资源、目前在公司的角色分配与承担的责任义务,等方面来衡量他目前对于公司的价值是多少,这个值就是他应该得到的公司股份; 3、在划分股份以前,首先要衡量目前该公司的总体价值是多少,即目前的实物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总和,前者比较好估算,而后者须通过专门的评估或双方以要约的形式来确定。对于新成立的公司来说,除有形资产外的就是无形资产,这时的评价是最为麻烦的。但可以通过双方要约与协商的方面来确定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数字; 4、在方式上,可以不必一次在股份上就划分到位,可以先以利润分成、期权、职工持股会等形式处理股权问题。 最后还是建议你要慎重与果断,因为我在这个问题上也犯过错误,但要想让强人进来一起干,就得让大家共建、共享这个企业。 5、我想组建一个网络公司,出资10万,召集一些员工,这些员工对我的想法赞同,对这一事业有信心的话,我想把股份的50%分给他们,每人5%,但盈利以前不发工资,只包吃住。因为资金太少,怕不够,此方案可行吗?小请教高手,或者还有更好的方法吗? 个人建议是 方案一:你召集的员工不是投资人,那么建议还是发工资。股份你全部占有,等以后看那些员工对公司贡献大,那么再对股份进行分配。你必须明白没有工资如果不是投资人,没人会愿意干的!虽然现在表示出来的是没有问题。 方案二,你召集的员工是投资人,那么建议还是你占较大股份,还是一样等以后发展一段时间后,你必须找到合适的经理人为你解决经营问题,要想留住经理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占股,这时,你可以把你的股份拿出一些来分配给他。 6、马化腾的聪明之处: 参考一篇报道: 能占多少股份--要看有多少能力 迄今为止,在中国互联网企业当中,腾讯的创业团队可以说保留得是最完整的———包括首席技术官张志东、首席信息官许晨烨、首席行政官陈一丹等依然是公司高层。 “除了我们这几个创业者都是同学外,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股本结构比较合理。”直到现在,马化腾还是认为,这是腾讯之所以成功的最得意之笔。

某石油化工公司股份制改造总体方案

石油化工股份制改造总体方案 (讨论稿) 一、释义 南石化:指石油化工 金三环:指金三环实业 红:指红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宁洛石化:指宁洛石化助剂有限责任公司 乌石化公司:指乌石化实业 天友诚:指天友诚经济贸易 金中盈:指金中盈石化 金大盈:指 乌石化厂:指乌石化精细化工厂 二、拟改制主体-南石化基本情况 1992年10月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南石化主要从事石油化工助剂、油品添加剂、化纤催化剂、表面活性剂等的生产和销售,并具有自营进出口权。 目前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郭金东2629.64万元52.6 郭金林1203.51 24.1 寒689 13.8 持股会478.54 9.5 南石化被市科委认定为市高新技术企业。NS-102汽油清净剂、NS-Q系列汽油安定性改进剂、NS-H8活化剂、T2201十六烷值改进剂被市科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其中NS-H8活化剂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 南石化获得质量保证中心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2699B0055),建立和实施了符合GB/T19002-1994 idt ISO9002:1994标准要求的质量体系。该体系覆盖的围:炼油用:防垢剂、脱硫剂、脱盐剂、活化剂、钝化剂;油品用:燃油清净剂、安定性改进剂、无灰分散剂;农药乳化剂;破乳剂产品的生产与服务全过程。 2001年末,南石化总资产为13587万元,净资产为688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749万元,营业利润为2091万元,净利润为613万元。上述数据为母公司报表数据,但对外投资超过20%以上股权的,公司采用成本法而非权益法核算,应作为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后的数据应优于目前情况。 三、本次改制目的和原则 (一)改制目的

股权分配方案

股权分配方案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股权分配方案科学的股权架构(即股权分配)一般包括: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风投机构)和核心员工(包括高管、关键员工等)不同股东在公司创立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点: 1、创始人:掌控公司的发展方向,保障创始人的控制权(创始人—控制权)。 2、合伙人:凝聚合伙人团队,保证合伙人的经营权与话语权(合伙人-经营权与话语权)。 3、投资人(国有企业、风险投资机构):促进投资者进入,保证投资人的优先权(投资人-优先权)。 4、核心员工:激发员工的创造力,保证核心员工的分红权(核心员工-分红权)。 制定股权分配方案的两个核心点:一是保证创业者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二是要实现股权价值的最大化(吸引合伙人、风险投资机构、融资和人才)。 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三种股权分配方案: A方案:股权平均分配 该方案的唯一好处分险共担、收益共享,但是该方案下,在公司实际经营工程中是很难生存下来的,针对重大经营决策问题,往往很难达成一致,导致推诿扯皮,降低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甚至,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错失关键机遇。

B方案:大股东占股到67%以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该方案下,可以大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但是,掌握绝对话语权,往往容易形成独断专权、很难采纳其他的意见,公司经营风险高而且无法集思广益,企业很难做大。 C方案:创始人占公司51%以上股份,比如说,创业人是在5个人以下的,那老大要占股51%以上,如果创业人在5人以上的,那老大可以占股不超过51%。在该方案下,可以保证创始人的大股东地位,同时可以让其他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集纳谏言,同时可以预留一定的激励股份,以股权激励的方式,转让给公司高管等核心员工,可以增加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投资人选择: 可以选择具有雄厚资金的国有企业、也可以选择能够提供行业资源的风险投资机构。 附件:股份分配方案理论依据 科学的股权架构一定是由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核心员工这四类人掌握大部分股权的,无疑,这四类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方向、资金和管理、执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创始人在分配股权时,一定要照顾到这些人的利益,给予他们一定比例的股份。 科学的股权架构的价值: 1、创始人:掌控公司的发展方向,保障创始人的控制权。 2、合伙人:凝聚合伙人团队,保证合伙人的经营权与话语权。 3、投资人:促进投资者进入,保证投资人的优先权。

企业股权分配方案

企业股权分配方案 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 曾风光无限的“千夜”旅游曾于获得中关村兴业的1000万投资,市场估值达到5000万。创始人冯钰反思千夜倒闭的原因时认为,“其实问题核心还是股份结构不合理”。股权分配问题对于创业企业是不得不面临的问题。而且,在最开始如果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为今后的创业失败埋下隐患。有的人认为该平均分配,事实上,最错误的做法是股权五五分,五五分的结果是没有分配决定权。在开始的蜜月期可能不会产生争执,正所谓可以共患难,难以同甘苦。到了一定阶段,出现分歧的时候,如果有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可能谁也不服气谁,最终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创业失败。基于公司法规定的的股权1/2的决议规则和2/3的特别决议规则,相对理想的股权分配是持1/2以上股权,更理想是2/3以上。本文试图解释实际中有些具体的操作问题。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创始人的股权。 二是员工的股权。 三是众筹的股权。 最后分享三家著名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案例。 1.创始人的股权 1.1确定创始人。创始人是承担了风险的人。判断创始人的简单方法是看,拿不拿工资,如果在最开始,都不能支付工资给你,那你就是创始人。 1.2创始人的身价如何确定。 1.2.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假设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100/100/100。 1. 2.2召集人(股权增加5%)。召集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假设A是召集人。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105/100/100。 1. 2.3创业点子及执行很重要(股权增加5%)。如果创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创业点子并执行成功,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110.25%)。 1. 2.4迈出第一步最难(股权增加5%-25%)。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25%不等。

XX公司收购XX公司部分股权之可行性研究报告

XX公司收购XX公司部分股权之可行性研究报告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一年五月

目录 ●释义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收购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分析 第三章收购项目操作方案及内容 第四章财务效益分析 第五章项目风险及对策分析 第六章三分开的实施情况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表示的含义如下: 路桥建设、股份公司、公司指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路桥集团指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 路桥香港指中国路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中基建设指中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海问咨询指北京海问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外经贸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指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本次股权收购中国路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基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5.6%股权的行为 资产评估基准日2000年12 月31 日 审计基准日2000年12 月31 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法人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CRBC INTERNATIONAL CO.,LT)D. 法定代表人:马国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 号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机场、港口、隧道、给水、排水及其他土木工程建 设项目的总承包;建筑机械开发、制造、销售;实业投资;高科 技产品的开发;公路收费经营;交通工程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 二、项目概述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 年7 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通过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共募集资金81,471 万元人民币。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 金使用投向说明,主要用于购置施工设备、进行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筑公司) 的技术改造和补充流动资金。 募股资金到位后,公司2000 年已使用9,024.8 万元,募集资金计划使用和实际使用情况对 比见下表: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比较表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投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 资 2000年计划投资2000年实际使用 一、购置施工设备54,750 9,819 3,520.0 二、西筑公司技改项目25,225 14,050 2,008.8 1.GTLY7500 型高密实度履带式摊铺机项4,000 2,500

创业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股权分配从创立公司开始就必须明确,这涉及到之后公司的运营管理问题,应该先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股权是股东基于股东你那个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之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那么对于刚刚创业公司股权分配方案有什么建议呢? 一、创始人的股权 1、确定创始人。创始人是承担了风险的人。判断创始人的简单方法是看,拿不拿工资,如果在最开始,都不能支付工资给你,那你就是创始人。 2、创始人的身价如何确定。 (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假设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100/100/100。 (2)召集人(股权增加5%)。召集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假设A是召集人。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105/100/100。 (3)创业点子及执行很重要(股权增加5%)。如果创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创业点子并执行成功,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 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110.25%)。 (4)迈出第一步最难(股权增加5%-25%)。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 25%不等。 (5)CEO,即总经理应该持股更多(股权增加5%)。CEO作为对公司贡献最大的人理应拥有更大股权。一个好的CEO对公司市场价值的作用,要大于一个好的CTO,所以担任 CEO职务的人股权应该多一点点。 (6)全职创业是最最有价值的(股权增加200%)。如果有的创始人全职工作,而有的联合创始人兼职工作,那么全职创始人更有价值。因为全职创始人工作量更大,而且项目失败的情况下冒的风险也更大。 (7)信誉是最重要的资产(股权增加50-500%)。如果创始人是第一次创业,而他的合伙人里有人曾经参与过风投投资成功了的项目,那么这个合伙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改革方案概述 1、对价安排的形式、数量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安排为“现金捐赠+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具体如下: (1)现金捐赠 四季投资向公司捐赠7,500万元,以流通A股股东持股比例57.54%计算,以金田实业停牌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成交均价2.15元/股的价格计算折合2,007.26万股,全体流通A股股东相当于每10股获1.05股。 (2)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 金田实业以四季投资捐赠的人民币7,500万元现金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5,183.94万股、全体B股股东定向转增1,484.74万股,扣除全体流通A股股东因公司股本扩张而应得的3,837.25万股外,其余1,346.69万股为非流通A股股东定向向流通A股股东安排的对价股份。按照《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第2号—信息披露(1)》的计算口径,以转增后的流通A股股本为基数,全体

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得0.58股。本次定向转增后,公司的股本从33,343.36万股增加至40,012.03万股。 综合上述“现金捐赠+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对价安排,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相当于每10股获得1.63股,非流通股股份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B股股东每10股获得2股转增股份,其持股比例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不发生变化。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流通A股股份每10股将新增2.7股,流通B股股份每10股将新增2.0股,原非流通股股份每10股将新增0股,即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不变并获得流通权(未考虑异议股东的情况)。 2、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 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若获得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经过,根据对价安排,流通A股股东所获得的股份,由登记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记入账户。 在转增过程中,出现计算结果不足一股时,按照登记公司现行的《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零碎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表 金田实业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前后的情况如下:

超实用的股权设计方案:创业公司如何分配股份

先从实际问题说起,解答一个谈过多次依然很多人未能搞明白的事情——创业公司如何分配股份。 一些初创团队,尤其是信息相对闭塞并且周围创业人员不多的,观念上依然停留在传统模式,认为出资者就应控股。其实,公司的价值可以粗略分为两类价值的结合:资源、执行。 超实用的股权设计方案:创业公司如何分配股份 资源 资源包含了:创业的点子、申请中或已取得的专利、资金等等。这类投入有个重点:一旦投入,当下直接成为公司的资产。 执行 执行就是公司的团队(创始人、员工、顾问等)接下来时间与精力的投入。这类投入有个特点:它从零开始而持续发生,随时间不短增加价值。 传统行业因为重要的是资产,大部分员工被当成廉价的劳力,“执行”不被重视。可是在科技行业,或任何以“人才”为主要资产的公司中,“执行”的价值常常远超过“资源”。由于特性不同,架构公司股权结构遇到麻烦时,比较好的做法是引入两个角度: 不同股权

把这资料和执行当做两种贡献分开来看:“资源”的投入,换来的是“A类股”,而“执行”的投入,换来的则是“B类股”。 不同时间 厘清贡献产生的时间。例如大部分“资源”的投入,一旦投入后随即转成公司资产,故产生的价值是立即性的;而“执行”的投入,则是随着时间慢慢产生并累积的。 引入这两个角度,会带来莫大好处,并避免许多问题。我们举例如下: 在第一轮出资时,创办人甲虽然实力浅,但是家里有钱,于是投入一千万资金,并担任公司研发工程师,而创办人乙,技术上身经百战,但是家里没钱,于是没有出资,并担任公司CTO。 此例可以如此规划股权结构:我们定义两种类股:代表“资源”的“A类股票”、以及代表“执行”的“B类股票”。我们同时也定义“B类股票”的实现时间为四年,按月实现。 盐科技作者觉得,这个架构让我们得以如此规划: 公司成立之际,甲君的投资,立刻获得10张“A类股票”,而往后四年对公司的付出,按月实现,累积达四年,将获得共10张“B类股票”。四年后,甲君拥有10张A与10张B,一共20张股票。公司成立之际,乙君没有获得“A类股票”,但是往后四年的付出,按月实现,累积达四年,可获得40张“B类股票”。

2019年集团总部组织架构调整方案

集团组织架构调整方案 一、调整的原则和目标 调整的原则: ——符合中央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 ——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国际化运作要求; ——紧密结合集团发展战略,有针对性地解决目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适合XX集团的特点,精简高效,简便易行,尽量避免调整的负面影响和引起大的震动。 调整的目标: XX集团在二次创业中组织管理体系调整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一个以资本为纽带,主业突出、治理良好、管理高效、集权与分权适度,能够适应国际化运作,具有可持续发展竞争能力的大型控股集团公司。 二、调整的基本思路 1、集团总部的管理定位 依据集团的企业性质、发展战略及对下属公司业务的介入程度和管理现状,集团总部的管理定位和管控的目标: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各子集团公司(业务群)价值创造的潜力和竞争力,另一方面要

提升战略管理水平,通过强化各子集团公司的协调、服务和资源共享,监控和防范各业务群的系统风险,达到集团总体价值的最大化。 2、集团总部的主要管理职能 根据XX集团的管理定位,集团总部主要承担以下管理职能:——战略管理:制定集团总体发展战略和审定子集团公司(各业务单元)发展战略。 ——投资管理:决定集团的投资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评估和审定子集团公司限额以上投资项目。 ——预算与财务管理:预算与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部署、审核批准、检查各子集团公司的财务预算、资金运用、风险防范及风险控制的实施。 ——人力资源管理:负责集团职能部门和下属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免、管理、培训,制定集团人力资源规划、政策与激励机制。 ——产权事务管理:产权事务管理主要包括对集团资产运行状况进行监控和评价,以及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处置和交易、资产评估管理。 ——监控和服务:监控集团总部及下属子集团公司的经营运作状况、重点项目进展和关键财务指标;开展集团内部审计,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预警和防范系统;促进集团范围内资源和服务共享,协调发挥各业务群的资源综合效益。

企业合伙人选择及股权分配详细解决方案(收藏)

企业合伙人选择及股权分配详细解决方案(收藏) 文章一: 合伙人的选择与股权分配 什么样的人适合一起创业? 一、合伙人的选择问题。 我认为创业选择合伙人必须看两点:一是价值观一致和事业方向认同;二是能力资源互补。大部分创业团队散伙分家要么是由于创始人价值观不一致或不认同而产生严重分歧,要么是某人能力或资源对公司发展未带来核心价值被迫出局。股东之间的理念、性格及信任程度,决定了公司生死。 二、为什么要找合伙人。 参与创业的每一个合伙人应该是优势互补且在创业过程中不可替代的。比如我的创业项目需要一个研发,我可以找一个研发合伙人,但是,我的项目并不是技术主导的,那也许我5万块把这个技术外包出去更划算。这种情况下,技术合伙人不是必须的。如果我的创业是技术方向,某人正好是技术大牛或者能够管理技术人才,那么请他来一起合伙可能是很有必要的。可以替代的合伙人都不要,尽管你们私交可能很好。 三、选择自己熟悉和了解的人。

例如你的同学、同事或你信任的人推荐的朋友,你们对彼此的价值观和性格、能力、资源等方面有较深的了解,创业初期的强执行力往往来自于创始团队的相互熟悉与信任。 股权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一、最大责任者一股独大在美国,几个创始人平分股权,公司也能做起来。但中国正相反,能够做起来的公司,更多是一股独大。比较成功的模式是这样的,有一个大家都信服的大股东作为牵头人,他是公司决策的中心,对公司承担最大的责任;另外搭配1-2个占股权10-20%、与大股东互补的能力和资源的合伙股东,能发出跟大股东不同的声音,对公司有一定的影响力。基于这样的一个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见,又有人拍板和承担责任。股权分配在根本上是要让所有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心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事,这是最核心的,也是容易被忽略的。再复杂、全面的股权分配分析框架和模型显然有助于各方达成共识,但是绝对无法替代信任的建立。创始人最好开诚布公的谈论自己的想法和期望,任何想法都是合理的,只要赢得你创业弟兄们的由衷认可。投资人在投资早期项目的时候,通常会认为比较好的股权结构是:创始人50-60% 联合创始人20-30% 期权池10-20%。这里常见的一个问题是,很多创业者认为点子是自己提出来的,所以自己理所应当占据最大的股份,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误区:创业是一个艰苦的多年过程,而不是一个点子。点子本身都是靠做出来的,过程中充满了各

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和投资制度

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和投资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和投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股权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创业公司对能单独控制、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或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创业公司股权分配与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一)股权分配应遵循的原则 1. 股权配置采取有利于团结大多数股东、群策群力办事业, 2. 股权分配充分利用创业公司的资源,实现利润最大化。 3. 股东甲拥有创业公司股权分配的绝对控制权。 (二) 创业公司股权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主要投资与公司主业相关产业; 3. 投资有稳定的回报。 4. 股东甲有对股权投资的绝对控制权。 第二章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制度 第一条原始股东期权前提条件之规定: (一)股权实行×年的期权制度(从××××年××月到××××年××月),在创业公司任职需三年以上。

(二) 原始股东候选人(甲,乙,丙,丁)必须其在创业公司任职经理职位 以上的人员才有拥有配股的权利,法人代表(股东甲)可以拿到控制 创业公司的股份。 第二条期权分配方式如下: (一)原始股东在创业公司的期权分配方式: 1. 股东甲占有80%的股份,绝对控股。 2. 其他所有符合条件的原始股东,拥有20%的股份,具体其各自拥有其 20%股份中的多少,根据其×年内为公司所做出的结果和投资比列分配。分配时间为××××年。 (二) 创业公司三年期权成熟30%,四年成熟50%,五年成熟70%,六 年成熟100%。 第三条股权回购机制: (一)股东离职时未成熟的股权,创业公司可以全部免费收回股权。(二)股东离职时已经成熟的股权,按照离职时股权的估值的一定溢价收回。 (三)如果拿有期权的股东成员由于严重过错离职,譬如,从事竟业禁止,泄露商业机密,故意损坏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坏或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公司可以无偿回收股权。 (四)从××××年到××××年×年内,股东一切行为匀属于公司行为。 凡是股东正在接手的任何一个项目、产品必须经过股东和或者董事会商量,决定该项目、做或者不做。不得做私人的任何商业行为,×年过后公司

股权增资协议

上海毕纳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增资协议 二00 四年九月

鉴于: 1、上海毕纳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纳高”)系 由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集团”)、上 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股份)及Emirates FarEastInvestmentLtd合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毕纳高已于1 月17 日取得注册号:企合沪浦总字第318180 号(浦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根据毕纳高的合资合同和章程,其注册资本为3 亿元人民币。 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三毛”)拟单 方对毕纳高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 现兰州三毛愿以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单方面增资毕纳高并且 其他股东愿以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同意兰州三毛单方面增资,为此, 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各方 1.1 名称: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江玉森 1.2 名称: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陈敏仪 1.3 名称: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江玉森 1.4 名称:EmiratesFarEastInvestmentLtd(以下简称“丁方”) 执行董事:CHEEAHMOY 1

第二条增资 2.1 各方同意,由乙方单方面对毕纳高进行增资,增资额为人民 币5000万元。毕纳高注册资本金增加到35000万元人民币。 2.2 增资后,甲方出资5000 万元,占14.29%;乙方出资1.2 亿元,占34.29%;丙方出资3000 万元,占8.57%;丁方出资1.5亿元,占42.85%。 2.3 在本协议获得乙方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乙方应将上述第2.1 款约定的股权增资款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三条增资后的盈利分配等事项 3.1 毕纳高在原工商登记机构办理完毕与增资股权相应的工商变 更登记之日为增资完成日。自增资完成日起,所产生的净利 润由甲、乙、丙、丁四方以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具体分 配方案由毕纳高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制订。 3.2 增资后,甲、乙、丙、丁四方签定新的合资合同、章程,并 按合同及章程的规定委派董事。 第四条有关费用负担 4.1 在此项增资过程中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 登记费用)均由毕纳高依法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2

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

合同编号:2021-xx-xx 合同/协议(模板)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 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四方出资设立有限公司,特于______年______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_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____________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 出资额 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________%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 出资额 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________%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 出资额 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________%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 出资额 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________%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____________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____________

常规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参考 模板样本 方案

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 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有些初创企业从一开始就在迅速发展,所有的创始人一开始就加入了公司。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100/100/100。 2、召集人(股权增加5%) 如果某些初创企业的联合创始人都是某个合伙人(召集人)牵头召集起来的。尽管这个合伙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105/100/100。 3、创业点子很重要,但执行更重要(股权增加5%) “点子毫无价值,执行才是根本”这个说法虽然不那么正确,但是跟实际情况也差不多。如果创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创业点子,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110.25%)。注意,如果创业点子最后没有执行下来,或者没有形成有价值的技术专利,或者潜在地发挥作用,那么,实际上你不应该得到这个股权。 4、迈出第一步最难(股权增加5%-25%) 为创业项目开辟一个难以复制的滩头阵地,可以为公司探索出发展的方向、建立市场的信誉,这些都有利于公司争取投资或贷款。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25%不等。这个比例,取决于“创始人的贡献对公司争取投资或贷款有多大的作用”。 5、CEO应该持股更多(股权增加5%) 通常大家都认为,如果股权五五对分,那么实际上公司无人控制。 如果某个创始人不信任CEO,不能接受他持有多数股份,那么这个创始人就不应该和他一起创业。一个好的CEO对公司市场价值的作用,要大于一个好的CTO,所以担任CEO 职务的人股权应该多一点点。虽然这样可能并不公平,因为CTO的工作并不见得比CEO更轻松,但是在对公司市场价值的作用上,CEO确实更重要。 6、全职创业是最最有价值的(股权增加200%) 如果有的创始人全职工作,而有的联合创始人兼职工作,那么全职创始人更有价值。因为全职创始人工作量更大,而且项目失败的情况下冒的风险也更大。

公司股权分配

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2015年6月1日设立,并于2015年月日制订并签署本股权分配协议。本协议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 第一条公司名称: -----公司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占公司股份比例 第四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出运营与资金,占公司股份的 股东名称:出运营与资金,占公司股份的 股东名称:出技术,占公司股份的 股东名称:出技术,占公司股份的 股东名称:出技术,占公司股份的 股东名称:出运营,占公司股份的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六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其所认缴的股权,从事对应的工作;(备注:股东如不能履行其从事的相应工作,经股东会商议讨论,股东股份投票通过率达到50%以上,有权降低其股份;如情节严重者,有权撤销其股东身份并收回其股份,股份交由股东会管理)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两年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100%被公司收回,并由股东会管理。) (5)股东离开公司,不可以带走公司任何资料信息和财产;如因违反,给公司造成损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公司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八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投票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股份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九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

股权架构设计案例- 改革方案 问题方案 设计方案 模板 样本 报告

民营企业的股权架构设计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企业需要做股权架构的重新梳理,否则就会存在诸多的问题,如造成多交个人所得税、资金转移通道难以打通等问题。 一、走一步看一步的股权结构模式 股权方面,民营企业最常见的情况就是随着企业的发展与壮大,根据需要逐步增加公司、注册新公司。并且绝大多数企业都是用自然人(如老板、老板娘或者老板的亲戚熟人)当股东,很少用法人企业当股东。 在上述案例中,导致的结果是董事长、董事长夫人以及董事长的弟弟三人,累计持有了21家公司股份,并且大多数情况下是董事长及夫人持有公司95%的股份,董事长弟弟持有5%的股份。 这样导致的结果是,企业的扩张发展过程中,未能形成关联,每一家企业就像是一叶小舟,众多企业很难形成战斗力。如果能把这些企业通过股权改造,形成合力,建立

一个航母舰队。 企业原始形态股权改造以后 二、股权改造给企业带来的好处 ●节省个人所得税:大约为每年企业所得税后利润的20%,如企业一年的税后利润是1000万,则可以节省200万的个人所得税。 ●便于股权转让或家族继承:当有N家公司时,董事长需要把股份转给其下一代时,只需要转让最上面的一家投资公司,即把所有产业传承给了下一代。 ●容易保证控股权不旁落其他股东:当某实业公司有多位股东时,把家族企业成员的股份转移到“投资公司”,然后让投资公司控股实业企业,可以排除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走得过近导致企业控制权旁落。 ●产业清晰,便于企业扩张发展:扩张时直接使用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产业清晰,企业多元化时,不同行业企业之间互不影响。 ●资金调配方便:各家子公司,给投资公司分红,然后资金聚集在投资公司,投资公司再根据需要给子公司投资、增资、借款等,形成集团资金池。 三、股权改造的步骤 当老板看到本教材时,其企业可能已经成立了多家,如浙江某企业老板,下面有三家公司,一家建材公司、一家工程公司、一家节能环保材料公司。三家公司均由董事长持股,分别是100%、100%、70%,如下图所示。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股权改造呢?

某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XXX公司股权分配设计方案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其工作效率,使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更加一致化,追求高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XXX公司计划实施股权激励,以资产为纽带,把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员工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并分享公司的成长。 本股权分配方案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员工持股数额的分配,以期既能客观反映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增长而努力,同时有效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一、参与分配的人员范围 (1)XXX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各部门正副职等) (2)或对公司经营做出重大贡献的业务技术骨干 二、股权分配评定方法 员工持股数额的确定按照其所负责任、个人能力、贡献大小(对企业历史贡献和现岗位对企业未来的贡献),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采取"打分制"量化确定。 分配评定指标主要包括:工龄指标、职务指标、学历指标、业绩指标、特殊贡献指标(1)工龄指标S1 S1=T×2 T:为员工在XXX公司工作工龄,截至日期为2003年12月31日 工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半年以下按半年计算

(2)学历指标S2 员工学历是指已经正式获得国家承认的最高毕业文凭学历。 分值为:10(博士)、8(硕士、双学士)、6(大学本科)、4(大学专科)、2(中专、高中) (3)职务指标S3 S3=∑(Pi×Ti/5) P:岗位职务系数(见表1) Pi:为员工在公司担任某一职务时对应的职务系数 Ti:为员工在公司担任某一职务的时间期限 表1 岗位职务系数对应表 (4)业绩指标S4 按工作表现由所有参与分配的员工集体为他人打分取平均值,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中、基本合格,具体定义见表2。 分值为:15(优)、10(良)、5(中)、基本合格(2) 表2 业绩指标评定等级定义

创业初期公司股权结构的设计

创业初期公司股权结构的设计 股权分配是公司稳定的基石.一般而言,创业初期股权分配比较明确,结构比较单一,几个投资人按照出资多少分得相应的股权。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必然有进有出,必然在分配上会产生种种利益冲突。同时,实际中,存在许多隐名股东干股等特殊股权,这些不确定因素更加剧了公司运作的风险。当公司运作后,各种内部矛盾凸现,在矛盾中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依据就是股权比例和股东权利。所以,实践中许多中小投资者忽视股权比例和股东权利的调整,最后在公司内部矛盾中陷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而这种局面也把公司推向风险损失的边缘。因此,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公司稳定的基石。 一、股权结构不是简单的股权比例许多投资者都知道,股权比例是取得公司管理权的主要因素。如果把股权结构设计理解为简单的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下面的探讨就没有实际意义了。股权结构设计是以股东股权比例为基础,通过对股东权利,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与表决程序等进行一系列调整后的股东权利结构体系。 二、股权比例与公司管理公司决策股权是一种基于投资而产生的所有权。公司管理权来源于股权或基于股权的授权。公司决策来源于股权同时又影响

公司管理的方向与规模。有些投资者仅仅是投资而不参与公司管理, 有些投资者同时参与公司管理。而股东只要有投资,就会产生一定的决策权利,差别在于决策参与的程度和影响力.。所以,股东的意见能否形成影响公司管理运作的决策意见是非常重要的,而取得决策权的首要基础是股权比例。取得决策权的股东就是法律上的控股股东。公司法关于控股股东的含义,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取得控股股东的简单方式 1、直接实际出资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是最有效的方式。 2、直接实际出资没有达到百分之五十,但股权比例最大,再通过吸收关联公司股东、密切朋友股东、近亲属股东等形式,以联盟形式在公司形成控股局势.。 以上两种方式,均是在同股同表决权基础上进行的简单设计。 四、表决权设计变更的控股股东股东之间没有利害关系,实际出资也未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能形成股东之间的联盟,这种情况下,如何对公司进行控股呢?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初时,在公司章程的起草方面下功

公司股权纠纷案案例

公司股权纠纷案案例 原告张某某因与被告王某-北京实业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发生股权转让纠纷,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张某某诉称:原告与被告王某原为大学同学,王某提出将其在被告实业公司中的25%股份转让给原告。基于对老同学的信任,原告按王某提出的价格,先后向实业公司汇入50万美元,以投资人身份被列名为实业公司的副董事长,但一直未参与实业公司的经营管理。2018年9月原告应邀暂时管理公司时,才发现王某并未按合同、章程的约定,将其许诺投入的200万美元现汇及价值100万美元的生产设备注入实业公司,而是将原告投入的资金当作他个人出资进行验资,并且在经营管理期间还有违规操作及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为此,原告向王某要求退出实业公司,由王某按原价收购其出让给原告的25%股权。王某表示同意,并与原告达成协议,草拟了《股权让度协议书》,但在行将签约时,因王某变更付款条件,致签约未成。双方又确定以实业公司董事会决议案的方式代替股权转让合同。2019年3月13日,实业公司董事会作出A、B两个决议案(以下简称“3.13决议”),同意原告将实业公司25%股权以50美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某。同意在决议签署后两日内,将公司购买的某某路45弄13号506室之房产作价400000元人民币过户给原告,同时将某某路69号底层店面出售款中的150万元人民币先支付给原告,余款由实业公司向原告开出远期银行汇票每月支付一次;若有任何一期透支或被退票,原告有权主王某全部未到期债权。由于王某实际是实业公司的全额投资人,因此王某对原告的付款行为,即为实业公司向原告的付款行为。董事会决议作出后,原告即离开实业公司,王某也已经向员工宣布了原告退股的消息。而王某并未将某某路75弄13号506室之房产过户给原告,实业公司也未向原告开出远期银行票据支付余款。原告认为,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虽未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已经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在王某和实业公司未按协议向原告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已构成违约。为维护己身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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