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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报告流程图

食源性疾病报告流程图

食源性疾病报告流程

XX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XX街道社区服务中心(XX村)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做好食源性疾病病例的登记和报告工作。 一、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负责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并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急诊、腹泻病门诊、消化内科、儿科等重点科室要设立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内部的组织协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本院或院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诊疗专家组。 二、病例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三、临床医生在全年接诊过程中对发现的所有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都要及时登记并报告。临床医生发现主诉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或住院日志的登记工作,并手工填写或通过HIS填报《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不得有缺项、漏项。公共卫生科专管人员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的收集汇总、审核、网络上报和资料存档等工作。 四、临床医生在日常诊疗中一旦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每起出现2例及以上发病,或1例及以上死亡),应当及时报告医院公共卫生科,并及时联系检验科等相关科室,留存相关生物样本。公共卫生科在确认属实后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卫生计生局或疾控中心。 五、公共卫生科负责每周对本院的门诊和住院登记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对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构成瞒报、缓报或谎报的,一经查实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对情节严重者要按规定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 六、公共卫生科负责组织医院临床医生开展全员培训,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对重点科室,要适当增加培训频次。新员工入职培训要有食源性疾病监测方面的相关内容。 七、公共卫生科要配合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相关食源性疾病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

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学校学生处辅导员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5、发生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辅导员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辅导员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食源性疾病制度

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临床医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防保科、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防保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二、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登记工作,填写有关项目和登记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具体门牌号,要留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姓名,不得有缺项、漏项。 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除采取抢救措施外,24小时内向防保科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 四、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应立即报告联系防保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专家小组会诊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封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防保科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历的复印件。 五、防保科每月对院内的门诊登记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六、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食源性疾病不按要求上报,瞒报、缓报、谎报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关于印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临床各科室: 为了响应蚌埠市卫生计生委的号召,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以及病原学检验,了解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及暴发线索,以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并印发如下,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流程

传染病报告流程 (1)初次报告 责任报告人(所有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在首次诊断或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应立即认真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报卡类别”选择“初次报告”项),做好疫情登记,并立即将报告卡交医务部的疫情管理人员(双休日及节假日立即报告总值班)。 (2)订正报告 负责报告人对已报告过的病例诊断进行更改(如疑似病例确诊、临床诊断病例更改诊断、分裂或分类改变)或发现填卡错误时,必须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在规定时限内重新填写、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报卡类别”选择“订正报告”项,填写新的“诊断日期”(确诊日期)和“填卡日期”。 (3)死亡报告 对已填写报过卡片的传染病病人因该传染病死亡时,临床医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再次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死亡报告,卡上标识“订正报告”,同时注明“死亡日期”。患传染病但因意外或非传染病死亡时不需再次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对初诊死亡的病例无需两次报卡,在“初次报告卡”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用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即可。

(4)填卡要求 填卡医生要按照《传染病报告卡》所附“填卡说明”,对卡中的内容逐项认真仔细填写,注意自己清楚、项目齐全及准确。 住院期间诊断为传染病时,必须立即报卡,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接诊医生要立即补填、补报《传染病报告卡》。 (5)慢性传染病的报告 在作出乙肝、肺结核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首次接诊时需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再次复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且在同一年度内可不再进行报告。 (6)各科疫情报告卡的送交、报告 各科疫情报告卡的送交、报告必须符合法定时限(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诊断后2小时内、乙类及丙类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方式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杜绝迟报、漏报、漏登现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不论甲、乙、丙类),应当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区疾控中心报告。

传染病报告流程图

传染病报告流程图 甲类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乙类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9禽流感。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虽被纳入乙类,但可直接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乙类二十六种传染病 破麻布,百钩悬; (破伤风、麻疹、布鲁氏菌病、百日咳、钩端螺旋体) 飞禽集合(结核)吸脑肝。 (非典、禽流感、流脑脊髓膜炎、结核、血吸虫、乙脑、乙肝) 灰犬热,红梅寒, (脊髓灰质炎、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猩红热、梅毒、伤寒、副伤寒) 口米登临(淋)艾滋坛(炭)。

(白喉、阿米巴痢疾和细菌性痢疾、登革热、淋病、AIDS、炭疽) 丙类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2008年5月2日,卫生部已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分别依权限决定传染病病种的增加或者减少。 人畜共通传染病 人畜共通传染病指任何可以经由动物传染给人类或由人类传染给动物的传染病,透过人畜之间直接传播,或是借由病媒传播(例如蚊子),将病原体带入另外一个生物体上,而这些病原体包搪真菌、细菌、病毒和原生动物。使用拉丁字母的语言中,该词汇多来自希腊文,由表示动物的“zoon”加上代表疾病的"nosos” ,两词融合为一,这一类传染病当中有许多会造成患者严重的生理变化。 多数人类史前史都经历采集渔猎(hunter-gatherers)的过程,这些部落个体数少,也少和其他聚落接触,因此建基于缺乏相对应免疫力的流行病或大流行病,就会在部落交流或战争发生时造成悲剧。就生物学的观点,为了延续后代生存,生物性的病原必须演化成慢性感染症,与宿主共存较长的时间,或是在自然界有人类以外的储存宿主(reservoir)以利其他动物经过时借机传播开来,但事实上有些疾病对人类而言只是偶然不幸,而人类在某些情况下仅是终端宿主(dead-endhost),亦即病原体进入人体后,或可完成繁衍,或无法走过完整的生活史而存于体内,却无法再传染给其他个体,这类情况发生在如狂犬病、炭疽、兔热症、西尼罗河病毒等等疾病,因此可推论,有些疾病仅在人类与动物之间共通,却不成为流行病。 许多疾病,甚至包括流行病,都起于人畜共通的特性,要分别哪些疾病

超市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机制与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机制与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 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 亚急性食源性 疾患。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场所, 为了保障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 学校 有必要提前做好预防措施, 增强监控, 即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称《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未发现食物中毒时的预防控制措施 1 、学校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自觉 履行、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2 、增强对学校食堂与校园周边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卫生监督; 同时增强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重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 要严把卫生准入关, 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 品坚决不进。 每餐的各种菜应各取很多于 250 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 备中保存 24 小时以上,以备验查。 3 、要配合教育部门增强对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的 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培训,提升其食品卫生知识水平,自觉搞好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 4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增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 要狠抓各项法规制度的 落实, 并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 改进食堂卫生工作, 消除食物中毒隐患。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学校和责任人, 要按照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给予通报批评或行 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5 、对学生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把 食品卫生纳入学生健康教育的内容, 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 自我保护水平。 学校在实行消灭老鼠的爱国卫生运动中, 要增强鼠药 的管理,不得使用含有敌鼠钠盐、氟乙酰胺等剧毒急性药物,对灭鼠的药饵要有专人负责投放和清理,避免误食事件发生。 二、发现食物中毒的措施: 发现学校教师和学生中出现食物中毒案例,或饭后不明原因的呕吐、 腹泻等疑似中毒情况, 原则上应马上送医院或拨打 120 急救电话。 病人呕吐时 有呕吐、腹泻、舌苔和肢体麻木、运动障碍等食物中毒 的典型症状时,要注意: 1. 为防止呕吐物堵塞气道而引起窒息,应让病人侧卧,便于吐出。 2. 不要轻易地给病人服止泻药,以免贻误病情。

传染病上报及流程样本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 报卡类别: 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 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患者姓名: 填写患者的名字( 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 , 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 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 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 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 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性别: 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 不必既填出生日期, 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 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 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 默认为岁。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工作单位: 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 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 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 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 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 街道) 。现住址的填写, 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 不是户藉所在地址。 职业: 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 在相应的类别前打√。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发病日期: 本次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 本次诊断日期。 死亡日期: 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 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它传染病: 如有, 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 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 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 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 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告人: 填写报告人的姓名。 填卡日期: 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 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 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注: 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流程图.doc

一、预检分诊流程 导医台、挂号室 分诊 非传染病患者 门诊医生、护士预检普通门诊就医 疑似传染病患者传染病人陪护者 感染科预检、就诊 医学观察、防护措施非住院者需要住院者 门诊治疗 转感染科住院治疗 首诊医生医护 卫生知识指导或发健康教育处方对就医环境消毒处理

二、传染病人就诊转诊流程 导医台、挂号室 分诊 门诊医生、护士预检 传染病患者 感染性疾病科就医 非住院者需要住院者 门诊治疗 转感染科住院治疗或传首诊医生医护 卫生知识指导或发健康教育处方对就医环境消毒处理

三、传染病报告卡传递流程 首诊医生诊断患者为传染病时立即填写传染 首诊医生将传染病报告卡立即送交预防保健 科 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员收到各科室的传染病 报告卡后,认真审核报卡质量 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员核实无误后,登记报告 卡收录卡登记簿和传染病登记簿 预防保健科专职人员按时限实行网络直报 网络直报结束后,立即进行纸质报告卡与 每天浏览传染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将流调修

四、 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递流程 首诊医生发现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 预防保健科(节假日报总值班)立即电话报告市疾病控制中心, 分管院长 门诊部 院感科 医务科 护理部 物业处、安全保卫科 急诊科 供应室 感染疾病科 特 药 急 住 预防保健科立即电话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登记、传真并做好如下工作 物 检 房 消 救 院 确 无 毒 诊 菌 资 、 、 箱 观 放 检 隔 察 、 物 、 射 验 分管院长 车 辆 离 转 品 设 院感科 医务科 护理部 急诊科 供应室 感染疾病科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临床医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预防保健科、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二、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登记工作,填写有关项目和登记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具体苏木、镇、村、嘎查、社区,要留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姓名,不得有缺项、漏项。 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除采取抢救措施外,24小时内向预防保健科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旗疾控中心报告。 四、发现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首诊医生除报告外,还应及时联系预防保健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封存相关标本,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 五、预防保健科每季度对医院内的食源性疾病上报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六、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食源性疾病不按要求上报,瞒报、缓报、谎报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关于印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响应内蒙古卫生计生委的号召,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以及病原学检验,了解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及暴发线索,以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并印发如下,望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库伦旗医院 感染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1.目的:进一步做好和监督我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 2.范围:全院医师。 3.定义 3.1食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的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3.2食源性疾病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 3.3食源性异常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 4.权责 4.1医师:为食源性疾病的责任报告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省卫计委《关于全面加强综合性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的通知》(卫食品秘〔2016〕52号)的要求报告。 4.2疾病控制办公室:负责对住院及急诊患者的食源性疾病进行网络报告、检测和管理。 4.3门诊部:负责对门诊患者的食源性疾病进行网络报告、检测和管理。 5.制度内容 5.1首诊医师负责制: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增强高度的食源性疾病筛查和报告意识,熟练掌握其临床特征、诊断标准,做到早发现、早

报告。 5.2监测对象:所有符合病例定义的就诊病例,即:对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重点(优先)监测对象包括: 5.2.1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 5.2.2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学、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真菌毒素中毒、肉毒毒素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 5.2.3异常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但无法明确病因诊断的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肾结石病例。 5.3监测内容:对疑似与食品有关或符合病例定义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床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 5.4信息报送 5.4.1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首诊医师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表格》,疾病控制办公室和门诊部经审核接收报卡后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报卡的修订和保存。 5.4.2食源性异常病例信息:临床医生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后,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

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流程

传染病疫情报告 资 料 泉州鲤城百信医院 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由疫情报告员组织疫情报告工作。 二、各种疫情报告员均应法定传染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 三、各科门诊大夫接诊传染病人,一旦确诊或疑似甲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医务科。 四、临床科室医师,应及时准确填报疫情卡片,如漏报、迟报、谎报疫情,甲类传染病按医疗事故处理。乙类传染病按医疗缺陷处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 1、门诊、病区建立疫情报告登记本。接诊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书写工整,无涂改,及时准确、完整,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2、医院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到各科室收取疫情报告卡,及时核对,登记。 3、接诊医务人员对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性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疫情直报人员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报告。

4、发现实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立即通过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盒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时,由疫情直报人员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5、对其他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由疫情直报人员于6小时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报告。 6、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由疫情直报员每日上午9点前收集全院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整理、核对后,10点前必须登陆报告系统,按照系统有关提醒,首先检查前次报告是否审核通过,然后完成上网录入报告,并在相应传染病报告卡顶端注明“已回报”字样。 7、网络报告完成后,疫情管理人员将疫情卡集中统一保管。 8、需要对已报传染病做出订正报告和死亡报告时,由医务人员填写订正卡或死亡卡。疫情管理人员改卡,网上直报,做好登记后集中收集管理工作。 疫情报告程序图 (见下页) 一、预检分诊流程 分诊 疑似传染病患者传染病人陪护者非住院者需要住院者

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

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2017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等要求,我院作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院负责监测食源性疾病病例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为做好我院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预防保健科、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2、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对象包括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 3、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上报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首诊医师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及时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并上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专管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将病例信息表录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进行上报。? 4、预防保健科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网络直报、食源性疾病病例上报统计、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上报质量反馈等工作。? 5、食源性疾病病例上报执行奖惩制度,对及时上报且上报信息填写完整的临床医师进行奖励,对迟报、漏报、上报卡填写缺项严重的临床医师进行相应处罚,奖罚情况报分管领导,每月统计一次。? 6、发现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首诊医生除填写报告卡外同时报告医疗总值班,还应及时联系预防保健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封存相关标本,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 7、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并及时报县疾控中心,配合其做好流调工作。? 8、对因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漏报、迟报、瞒报等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相应制度进行处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置。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一、首诊医师负责制 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增强高度的食源性疾病筛查和报告意识,熟练掌握其临床特征、诊断标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二、监测对象 所有符合病例定义的就诊病例,即:对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重点(优先)监测对象包括: (一)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 (二)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学、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真菌毒素中毒、肉毒毒素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 (三)异常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但无法明确病因诊断的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肾结石病例。 三、监测内容 对疑似与食品有关或符合病例定义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床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 四、信息报送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首诊医师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表格》,疾病控制办公室和门诊部经审核接收报卡后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报卡的修订和保存。 (二)食源性异常病例信息:临床医生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后,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疾病控制办公室和门诊部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及时组织院内专家会诊,确认后将《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及时上报辖区疾控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病历的复印件。 (三)报送时限: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报送时间应于病例就诊2日内报送,食源性异常病例信息报送时间应于发现病例1个工作日内报送。 (四)病例报告管理:医院病例报告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包括节假日、双休日),正常上班时间疾病控制办公室和门诊部随时接收报卡并进行网络直报,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告总值班。 五、奖惩制度 根据首诊医师负责制,及时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并完整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的,奖励报告医师20元/例,迟报给予责任医师50元/例处罚,漏报给予责任医师100元/例处罚。

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卡.

附件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信息报告卡 *发生日期:年月日*报告日期:年月日*发生地区:市县/区*发生场所具体名称: *发生场所类型:□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宾馆饭店□街头摊点□食品超市□家庭□快餐店□送餐□不明□其他 *引发事 件原因(可多选)产生环节:□养殖□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其它 因素:□加工不当□存储不当□原料变质□交叉污染□误食误用□投毒□加工人员污染□设备污染□原料污染□原因不明□其它 *发病人群: 暴露人数:人(男人,女人)发病人数:人(男人,女人) 住院人数:人(男人,女人)死亡人数:人(男人,女人) 人均医疗费用:元 发病人群年龄: 0-5岁:人 6岁-15岁:人 16岁-60岁:人 60以上:人 发病详情: 1.中毒症状: 恶心: 人金属味: 人苍白: 人色素沉着: 人虚脱: 人脱皮: 人 脱水: 人口渴: 人指甲出现白带: 人呕吐: 人贫血: 人肿胀: 人 发绀: 人肥皂味: 人唾液过多: 人面部潮红: 人足/腕下垂: 人 2.肠道感染症状: 腹痛: 人腹泻: 人寒战: 人便秘: 人发热: 人里急后重: 人 3.一般感染症状: 咳嗽: 人淋巴结肿胀: 人乏力: 人尿量减少: 人背部/肾区疼痛: 人 浮肿: 人头痛: 人黄疸: 人食欲减退: 人不适: 人肌肉痛: 人 出汗: 人颈部关节僵硬:人 4.局部感染症状: 耳: 人眼: 人痒: 人口: 人皮疹: 人皮肤破损: 人 5.神经疾病症状: 视力模糊: 人眼睑下垂: 人言语困难: 人麻木: 人瘫痪: 人针刺感: 人昏迷: 人抽搐: 人谵妄: 人吞咽困难: 人呼吸困难: 人晕眩: 人复视: 人其它症状: 具体描述: 其它: 人 时间信息: *首发时间:年月日时末发时间:年月日时 潜伏期最短:小时潜伏期最长:小时潜伏期中值:小时 潜伏期: 0h-12h:人 12h-24h:人 1天-2天:人 2天-7天:人 1周-2周:人 2周-4周:人 1月以上:人 病程最短:小时病程最长:小时病程中值:小时 *可疑食品信息: 可疑食品名称:*食品所属分类: 产品商业名:生产商:

传染病疫情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及食物中毒等 突发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定: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做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工作是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充分认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对未履行报告人职责,造成疫情扩散和危害进一步加大追究其责任。 二、报告的时限和要求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的责任报告单位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任报告人是机构指定信息的信息报送员。 当发生学校食物中毒或患病学生异常增加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该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当地卫生疾控部门;一旦确定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填写相关报告卡。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

关信息。 2、发现食物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提供留样食物,以便检验。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1、初次报告。学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在第一时间(事发后2小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初次报告。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可直接报告省教育厅值班室和体卫艺处。

关于调整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调整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调整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做好食源性疾病的监测与报告工作,结合xx年医院纳入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及部分人员调整情况,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调整《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要求落实。 附件: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 年月日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 为了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对食源性疾病数据的收集、报告和管理,落实预防为主、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理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由于部分人员变动,现调整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我院食源性疾病病例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工作,组织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二、监测细则 (一)定义:食源性疾病病例:主诉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包括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及毒蘑菇等所有病例。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或事件. (二)重点监测科室:消化内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等科室。 (三)监测对象:本院接诊的全部就诊患者,重点为年龄≤14周岁的婴幼儿和儿童,年龄≥65周岁的老年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特别关注内科、急诊科和儿科的就诊者。 (四)监测内容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

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学校营养餐食堂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一、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学校食堂。 三、学校食堂场地、设备与环境,食品的采购、贮存与加工,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标准要求,并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四、学校应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教师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预防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必须把食品安全作为重要内容。食堂如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情形,学校及时做出整改措施。发生重大中毒事件及时上报治疗。 六、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照片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七、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问、食品原料存放问。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实行两锁制。学校食

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安全。 八、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饮料,发现学校食堂有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并立即停止使用。 九、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十、任何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隐瞒、缓报、谎报得要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学校食堂发生下列情况,学校应立即责令其整改: 1、学校食堂、场所、设备与环境卫生达不到规定的要求。 2、未实行定点采购,或未按有关规定索证、索票。 3、出售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 4、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 5、学校食堂未实行食品24小时留样制度。 6、食堂剩余食品没按规定在高于60℃或低于一10℃的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

ⅩⅩ县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 为了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对食源性疾病数据的收集、报告和管理,落实预防为主、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我院食源性疾病病例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工作,组织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 二、监测细则 (一)定义:食源性疾病病例:主诉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包括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及毒蘑菇等所有病例。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或事件. (二)重点监测科室:内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等科室。 (三)监测对象:本院接诊的全部就诊患者,重点为年龄≤14 周岁的婴幼儿和儿童,年龄≥65周岁的老年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特别关注内科、急诊科和儿科的就诊者。 (四)监测内容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

临床医生负责对符合食源性疾病病例定义的病人进行信息采集,内容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检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登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监测信息。 2、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 临床医生发现符合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后,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预防保健科的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及时上报Ⅹ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信息报送 1、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 医院应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直接报送监测信息。 2、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信息。 (1)临床医生发现符合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后,医院应组织专家会诊,填写《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登记表》。 (2)预防保健科的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有关报表,及时上报Ⅹ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监测流程 (一)符合监测的对象在本院就诊,首诊医师发现符合本方案定义的可能与食品相关的食源性疾病病例。 (二)临床医生填写纸质《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上报保健科,报告卡填写时字迹应清晰规范,内容完整准确,尤其要准确记录患者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能确保找到该患者的详细信息,以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或以后随访时有据可循。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的记录应当详细和完整。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8803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Model food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建设与环境要求 一、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责任制。并配备一名副校长主抓食品卫生管理。 二、学校食堂实行承包制,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是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三、食堂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应有相对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食品出售间及用餐场所。 四、食堂加工操作间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墙裙。

3、地面应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有一定的坡度易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防蝇、防鼠设备,有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备。 5、禁止供应荤素凉菜。 五、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无经消毒的餐具不准使用。 六、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品采购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按规定索取证件。禁止以下食品: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洗、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食品,未经兽医部门检验,不合格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的小包装食品等。 二、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食品存放处禁止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制度

XXXX卫生院 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及食源性疾病,保护人民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成立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 (二)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XXXX 成员:临床医生兼卫生监督协管员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内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处理工作,制定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处理程序和相关的制度。报告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在工作中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 (二)信息收集方式与内容 1、做好信息记录,尽可能记录下列内容: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地位、地址、电话。 (2)事故发生或中毒病人发生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 (3)可疑中毒中毒食品及进食时间、进食人数。 (4)病人中毒表现、就诊或所处地点、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

(5)信息报告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 2、通知事发的相关单位和医疗服务机构保护事故现场、留存病人粪便和呕吐物及可疑的引发事故食物以备取样送检。 3、公众举报信息和媒体披露与和报道信息进行现场核实。(三)信息报告 1、对事故进行初步核查后,应在2小时内将事故信息通过电话等方式报告给县卫生监督所,同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2、紧急报告范围、标准及方式 (1)凡中毒人数超过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 (2)凡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及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且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的。 3、紧急报告的方式及时限 在对事件初步核实后,立即采用电话和传真形式报告县卫生监督所。 4、紧急报告内容 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暴露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及严重程度、可能时间、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联系方式等。 XXXX卫生院 XXXX.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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