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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要点

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要点
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要点

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要点

案例一:

某高校理科专业一年级共有335人,7个专业,经过大一第一学期的学习,共有5名同学受到学业警示(学分≤15),另有35名同学受到学业预警示(15≤学分≤20),这些同学来自不同的地域,所学专业也不同。作为年级辅导员,如何使学业警示生尽快“解脱”出来?如何预防学业预警示同学更加“危险”?【问题关键点】

1、大一新生学业受到警示,说明新生对大学的学习及生活存在着不适应,40个人存在的问题也会各不相同,如何进行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分析?

2、这40名同学来自不同专业、不同地域,怎么能够整体推进?

3、学业困难往往伴随着心理问题,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解决思路和实施办法】

1、将学业困难生进行团队化管理。基于挂科人数及学业警示生人数较多,可以采取团体辅导的方式,将这部分同学稳定在自己关注的围之。如可以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组团”学习,辅导员跟班,前面安排自习时间,便于观察和谈话;后面安排观看励志电影、素质拓展或者群体小游戏等,营造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每星期可以检查他们的学习进度、了解他们的学习状态,同时通过年级成绩最好的同学授课的方式给予他们学习上的指导。

2、将团体进行个性化的分析。根据同学们不同的学习基础、不同的学习态度、造成学业问题的不同原因进行分析,对不同同学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和鼓励方式。引入“退团”制度,凡是学期末学分大于20的同学可以申请“退团”。

3、每个人都渴望得到赏识,特别是在失败的时候更是在乎别人的认可,可以通过不同的角度,给予同学们各方面的鼓励和赏识,让同学们找到自信,找到原始的奋斗动力。

【经验与启示】

1、在新生入校后尽早安排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的系列专家讲座或是新老生交流会等,预防出现大面积的学生挂科现象。

2、在与后进生的相处中,应该多一些理解、宽容,少一些责怪、批评,在心深处对他们真正的了解和尊重。同时引入朋辈教育的机制,落实“一帮一”制度等。

3、为后进生提供一个宽容理解的学习氛围,努力发掘后进生的潜力,通过赏识教育的方法建立他们的自信。

案例二:

辅导员冷老师接到,被告知该班一名大四男生某在最后一门管理专业课程考试中,被巡考老师发现夹带资料作弊,作弊过程也在中心监控室找到了记录。该生是一名体育特长生,平时表现良好,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各项活动,目前已签约当地一家国企。考试作弊被抓后,该生情绪十分激动,否认自己作弊,并且声称学校处分他会毁了自己的前途。

【问题关键点】

1、某情绪十分激动,首先要做好安抚工作,同时让他面对现实。

2、大四毕业生在已签约的情况下,作弊被抓,在一定会失去学位的情况下

可能还会影响就业。

【解决思路和实施办法】

1、要向某明确自己行为带来的后果,同时注意安抚某的情绪。

2、履行相关的处分程序,并不能因为某的优秀和毕业生身份而有所包庇。

3、针对某可能遇到的就业问题,积极联系原签约单位说明情况,争取原单位的原谅,如无法录用某,则积极联系其他单位推荐某前往就业,主要考虑与原单位条件类似,同时与学院联系比较密切的单位。

4、在结束处分流程和落实就业单位之后,继续跟踪观察某,进行后续的心理疏导工作,同时注重对他个人隐私的保护,保证其顺利毕业走上工作单位。

5、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与某的父母及时沟通,要做好与其父母的沟通交流,争取父母的理解和支持。

【经验与启示】

1、对于大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必须注重考前教育,尽量避免作弊这类事件的发生。

2、对于实际发生的作弊事件绝不能姑息,必须严肃处理,无论是差生还是优生。

3、对于优秀学生的作弊问题,他们往往是出于追求更好的成绩,因此要注重日常教育中的价值观引导,同时在后续过程鼓励他们积极面对,注重其后续发展的跟踪。

4、对于作弊问题的处理,首先要确保流程的准确性,其次要在每一个环节注重学生个人隐私的保护,避免因自尊心受到打击造成更严重的心理问题。

案例三:

小楠是某大学大一新生,来自南富裕地区,母亲在工厂上班,父亲做点小工程,算是小康家庭。作为独生子女,小楠的父母对她也是有求必应。大一下学期,小楠所在宿舍四名同学一起到辅导员办公室反映,宿舍多次被窃,两名同学丢失手机、钱财,她们已经向110和学校保卫处报案了。在整个过程中辅导员发现了小楠的不对劲,经过相关的调查取证,发现宿舍失窃是小楠所为,小楠也对事实供认不讳。

【问题关键点】

1、小楠并非来自贫困家庭,为何窃取宿舍同学财物。

2、同学已向相关部门报案,出于为小楠的未来考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3、宿舍出现贼,如何处理宿舍其他同学的情绪。

【解决思路和实施办法】

1、与小楠进行谈心谈话,详细了解她做出这种行为的原因,初步判断应该与心理有关,需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必要时向专业心理咨询师求助。

2、与其他三位当事人沟通,让她们了解事实经过,做好三位同学的安抚工作。

3、考虑到小楠是初犯,和其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以及她今后的发展,在征得其他三位同学同意的基础上,与保卫处和派出所沟通销案,但学院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其严肃处理,但注意。

4、联系小楠父母,让她们知晓情况,配合学校开展教育工作。

5、继续跟踪小楠的成长发展,帮助她重回正路。

【经验与启示】

1、女生宿舍监守自盗的问题并不少见,大多因为攀比、虚荣等心理问题导致,在平时应注重对学生进行正确价值观的引导。

2、在问题发生后,应关注事件背后的心理问题,结合实际进行心理疏导和批评教育。

3、作为宿舍成员对于该类事件是有知情权和决定权的,因此也要做好其他三位同学的安抚工作。

4、对于监守自盗的同学要注重后续的跟踪观察,从未来发展的角度出发,尽量减小此事对学生发展的后续影响。

案例四:

学生小,怀揣新闻理想选择了新闻专业就读,常常就时事热点问题在网上发表个人意见,因其见解独到,文笔犀利,其人人网和微博账号均拥有大量“粉丝”,是学生中间的“意见领袖”。近日“钓鱼岛”事件引起了社会舆论的普遍关注,小也慷慨词,还在学生论坛上号召同学们一起去参加反对日本非法占领钓鱼岛的示威游行,从留言来看,很多同学都表示准备结伴同行。

【问题关键点】

1、小是网络的“意见领袖”,同时还是高中生党员,父母较为宽容,具有极大的鼓动性和影响力,事件处理有一定难度。

2、从留言来看,很多同学都表示准备结伴同行,危急事件一触即发,需要迅速快速、有效、周到的应急处置。

【解决思路和实施办法】

1、首先该事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院领导,并逐层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及相

关部门;第一时间联系论坛管理员对相关信息进行删除、禁封等处理,以控制事态发展。

2、与小正式谈话,在肯定其爱国的初衷同时,指出其组织游行若公安部门不批准就是的,并有可能在实际过程中无法把控游行的方向,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引导爱国还有多种渠道和方式,要注意理性爱国。

3、同时,面对犯错的学生,作为老师要以严于律已、宽以待人的处事风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诚心缓解学生心矛盾,化解学生心中不平。

4、面对校学生喜好的各种盛行网络传媒平台,及时跟踪监控,了解实情,是防止事态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经验与启示】

1、网络具有虚拟性,但是也具有影响现实的巨大力量,任何的网络言论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

2、网络具有虚拟性,通过网络宣传引导学生文明上网,形成网络道德观念和纪律观念,同时,要善于通过网络观察学生党员、骨干,特别是“意见领袖”的政治观念和行为偏向,及时介入。

3、在日常教育管理中,要针对国际、社会热点或者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网上、网下的主题教育活动,正面引导学生如何面对和分析。

4、通过职业伦理、职业规要求的专门教育活动,引导本院新闻专业学生如何正确看待职业自由和职业操守。

案例五:

王老师被安排接手一个大三的班级。不久,王老师发现,这个班存在许多问

题:如学生上课出勤率低,迟到旷课现象严重;英语四级过级率不足50%;学生懒散成性,对辅导员老师布置的工作爱搭不理;考试中,违纪、作弊蔚然成风,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学院老师对他们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超过15%的学生在各类考试中挂科,班级共有7名班委,除了班长外其他人都表示不愿再担任职务了。

【问题关键点】

1、新辅导员要上手一个老生年级,新辅导员本身需要一个适应工作的过程,因为新辅导员可能经验不足、威望不够,难以面对复杂局面。

2、大三年级的学生,往往由于前面某一方面工作的缺失,形成一些不良的风气或者状况,对辅导员的反应会比较麻木,这些情况客观上需要尽快解决,否则将严重影响以后的毕业和就业成效。

【解决思路和实施办法】

1、首先辅导员要全身心投入,与学生打成一片,深入宿舍、课堂等去全面了解各方面的情况,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真正地去关心学生、帮助学生,特别是集中帮助最困难的学生,以点带面,用无私奉献的爱去服务、去感染所有学生。这是一切有效思想工作的起点。

2、在获得学院党委副书记的强有力的支持之后,开班会,公开宣规立矩;同时抓住班级中的核心人物,发挥他们在班级的带动作用,特别是一些党员、学生干部的示作用,建立优胜劣汰机制,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并严格上课考勤,公示上网,赏罚分明。

3、同时,邀请年轻教师或者优秀学生,帮助辅导核心专业课、四六级英语,成立党员、优秀学生与学习困难学生的好伙伴结队活动。

4、对于考风考纪,一方面请学院党委副书记和副院长在教师中形成监考的清场规,另一方面,通过学生自己的考风考纪监督小组的扎实工作来避免遗憾的事情。

【经验与启示】

1、新辅导员带老生年级,必须用真情奉献来唤醒曾经“沉睡”了的心是最为基础而必须的,从而赢得信赖和尊重。

2、新辅导员带老生年级,必须以身作则,用强有力的魄力来推动建章立制,有效树立起威信。

3、学院要注重平时的学风建设,并形成良好的制度,营造良好的氛围,即便在辅导员更替时,也能保持稳定。

案例六:

班长汪同学是一名性格开朗的工科男生,成绩是本专业第一,申报了此次费孝通奖学金,并对自己抱有极大期望。学院在考虑专业学习之外,还兼顾作为工科学院科研成果所占的分量以及竞争力、影响力等因素,最终推荐了另外一个专业的第一名同学参加学校费孝通奖学金的评选。在公示期间,该同学得知落选后,情绪非常激动,先后找学院书记、院长要说法。

【问题关键点】

1、汪同学各方面条件优异,符合费孝通奖学金的申报条件。

2、学院评定过程中综合了多方面因素,选择了另一名符合要求的同学。

3、汪同学不理解学院的筛选标准,采用较为激烈的方式到处讨要说法。情绪反应剧烈,并对自己之前的付出和成绩产生怀疑。

案例解析分析答题思路情况总结

案例分析答题思路总结 以下是一个与变更相关的案例的答案要点。 如果遇到相关题目,按照这个思路答应该能及格吧?! 一、如果题目给出一个管理混乱的与配置管理相关的案例,要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请大家参考以下: (1)对用户的要求未进行记录; (2)对变更请求未进行足够的分析,也没有获得批准; (3)在修改过程中没有注意进行版本管理; (4)修改完成后未进行验证; (5)修改的内容未和项目干系人进行沟通。 二、混乱的配置管理可能导致哪些后果?请大家参考以下: (1)缺乏对变更请求的记录可能会导致对产品的变更历史无法追溯,并会导致对工作产物的整 体变化情况失去把握。 (2)缺乏对变更请求的分析可能会导致后期的变更工作出现工作缺失、与其他工作不一致等问 题,对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方面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3)在修改过程中不注意版本管理,一方面可能会导致当变更失败时无法进行复原,造成成本 损耗和进度拖延;另一方面,对于组织财富和经验的积累也是不利的。 (4)修改完成后不进行验证则难以确认变更是否正确实现,为变更付出的工作量也无法得到承认。 (5)未与项目干系人进行沟通可能会导致项目干系人的工作之间出现不一致之处,进而影响项 目的整体质量。 三、变更管理流程是一定要知道的: (1)变更申请。应记录变更的提出人、日期、申请变更的内容等信息。 (2)变更评估。对变更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经济和技术可行性进行系统分析。(3)变更决策。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或机构决定是否实施变更。 (4)变更实施。由管理者指定的工作人员在受控状态下实施变更。 (5)变更验证。由配置管理人员或受到变更影响的人对变更结果进行评价,确定变更结果和预期是否相符、相关内容是否进行了更新、工作产物是否符合版本管理的要求。 (6)沟通存档。将变更后的内容通知可能会受到影响的人员,并将变更记录汇总归档。如提出的变更在决策时被否决,其初始记录也应予以保存。 如果一个案例题涉及到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控制和项目沟通等诸多方面,在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了甲方随意变更、不配合验收、甲乙双方沟通存在障碍等情形,可以参考以下的答题思路。 实在不行,全写上,错了不扣分的! 我们可以从合同管理、过程控制和项目沟通管理三个方面来回答。 一、合同管理方面。 1、在合同或其附件中要详细和清楚地规定有关的验收事宜,包括验收标准、验收时间、验收步骤和流程,以及售后服务的有关承诺。

经济法案例分析复习题及答案教学文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复习题 案例一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l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2006年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 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8公司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买卖合同。乙获知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违反了A企业内部规定的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 4月,乙、丙分别征得甲的同意后,以自己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丁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乙、丙之间也对质押担保事项互不知情。 8月,丁退伙,并从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l2万元。 9月,A企业吸收庚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庚出资8万元。 10月,A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要求A企业偿还6月份所欠款项50万元。 11月,丙因所设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不能清偿D公司到期债务,D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 经查:A企业内部约定,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的合同,B公司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不知A企业该内部约定。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合伙人对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事项作出决议,在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表决? (3)乙、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4)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 (5)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B 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 (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3)①乙的质押行为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普通合伙人乙的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此,质押行为无效。②丙的质押行为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因此,有效合伙人丙的质押行为有效。 (4)①普通合伙人甲、乙、庚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②有限合伙人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③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时从A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5)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有限合伙人丙当然退伙,A企业中仅剩下普通合伙人,A企业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 1、一位25岁网名名卡佳的北京女孩,在她的博客中,她这样表示愿为中国足球“献身”:“如果中国国青队在4月26日的中日国青比赛中能够胜出,我愿意与当场最佳球员度过浪漫一晚。” 你如何看待她这种行为? 2、“有关国人、外国人、汉奸与奸商”。2006年6月27日的《南方都市报》登载了发生在大连的一幕:一老外在地摊前买樱桃,摊主狮子大开口要35元一斤,路过的一对大学生情侣见老外语言不通上前当翻译,并帮助老外把价钱砍到15元一斤。老外离开后,摊主大骂那两个大学生:“一个中国人怎么帮着一个老外,汉奸!。”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3、案例分析:2006年6月26日,世界第二大富翁,全世界公认的最成功的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以每年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自己的370亿美元捐给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这样,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世界第二大富翁就组成了超级慈善组合。在此之前不久,盖茨已宣布他将逐步退出微软的日常管理,全身心与妻子米兰达一起管理慈善事业。媒体言:“随着岁月流逝,有着主宰世界野心的无情商人比尔·盖茨,正慢慢向立志拯救劳苦大众的富有同情心的科学家比尔·盖茨妥协。 问题:价值的大小能否比较?如果可以的话,你认为比尔·盖茨和雷锋谁的价值大? 4、案例分析:今天,大家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坎,你有没有清楚地想过,你来读大学是为了什么? 2002年,湖南株洲二中高级教师尹健庭在课堂上向自己的学生宣扬“读书就是为了将来赚大钱、当大官、娶美女”,结果被校方开除。这和那句俗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一样的意思,大家今天来读大学是不是也是为了这些?仅仅为了这些? 5案例分析:有个年轻人曾经这样谈到:我的邻居为了手提箱里的1000元公款,和徒搏斗牺牲了,可我不佩服她。我不明白,那1000元真的比生命还珍贵?你的看法呢? 6、案例分析:有个民工到城里来,很久找不到工作,他几乎快要饿死了,你认为他此时是该去偷一些食物来保全生命呢,还是为了守住不偷的原则宁愿饿死呢? 7、案例分析: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2006年9月1日,珠海平沙一中初三女生刘某某开学首日,在家中自缢身亡,年仅15岁。为什么在花样年华选择这样的不归路?后父母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刘某某同学在自杀前分别写给父母、老师、同学的遗书,遗书的部分内容说明了她自杀的原因:“我根本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

案例分析题与答案

1.注册会计师对白云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审计,经查改公司201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236 400元,银行对账单余额为245 8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有下列几笔未达账项:(1)企业收到销售商品款8 400元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登记入账; (2)企业偿还A公司货款14 000元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登记入账; (3)银行已收外地汇入货款5 000元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 (4)银行已划转电费1 200元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付款通知 要求:完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审计人员审查某厂库存商品明细账发现:年初结存1 000件,单价100元;当年第一批完工入库1 000件,单价110元;第二批完工入库1 500件,单价105元;第三批完工入库2 500件,单价120元;第四批完工入库2 500件,单价110元。本年共销售6200件,结转成本712 500元,截止审计日结存2 300件,保留成本230 000元。该厂结转发出商品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 要求:分析库存商品明细账有无问题,并指出问题,提出审计意见。 答:(这题的答案可能还不完整的) 先进先出法核算产品成本的情况下,结存产品成本应该是后面批次产品的成本,2300*110=253000.库存商品明细账保留成本错误,多结转当期成本23000元,造成少计相应利润。 1000×100+1000×110+1500×105+2500×120+200×110=689500(元) 712500—689500=23000(元) 审计意见:多转出的销售成本要转回来,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2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3000 % 上课讲的:1、(1)库存商品的明细账有错误; (2)原因:由于按照先进先出法,本年销售的数量为6200件,结转成本应为689500元,实际结转了712500元,比实际多结转成本23000元 (3)从而,导致其利润减少了23000元 2、解决的方案,应调整分录:借:库存商品2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3000 借:所得税费用230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3000*25% 3.工商银行拟公开发行股票,委托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习题 1.[案情介绍] 李某因意外事故失踪后被法院宣告死亡。因李某是昔日上海的大财主,时值文革期间,其妻张某为表明与丈夫划清界线,便将李某留在家中的所有财物上交国家。12年后,李某从海外归来,要求撤销原死亡宣告并由政府归还已被妻子处分(上交)的财产。[问题] (1)人民法院在李某申请下是否会撤销原死亡宣告,为什么?(5分) (2)人民法院是否会判决政府返还李某的财产,请阐述理由?(5分) 2.[案情介绍] 甲男居住在乙女的隔壁,甲时常聚集三朋四友在家打麻将及其他娱乐,声音极大常至深夜点。乙女休息不好工作业绩下滑问题被所在的外企辞退。辞退当日乙女登门请求甲以后夜里小声点,以免影响邻居休息。由于双方语气都欠佳发生争执,甲拉住乙的衣服说:“我是赌徒,你就是妓女。”在双方挣扯间乙衣服被撕破,上身部分裸露。 [问题]分析本案中有哪些民事关系,并分析其构成要素。(10分) 3.[案情介绍]某木制品进出口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外订购某种稀有木材,因市场信息不对称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面对交货期一天天逼近,公司上下非常焦急。此时,本地另一木材公司上门提出愿出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的价格出售相当数量的木材。进出口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同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依约支付了3倍价款,木材公司也保质保量交付货物。但一年半之后,因进出口公司领导更换,新的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是无效合同,遂起争端。(本题共10分) [问题]1、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无效是否正确?为什么?(2分) 2、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能否请求撤销该合同?为什么?(2分) 3、如果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要求变更该合同的内容,司法机关能否变更?为什么?(2分) 4、如果本案中稀有木材属国家保护物种,严禁采伐,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分) 5、如果发生第4问的情况,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分) 4.[案情介绍]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李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王某家中。但王某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去世,药也就不要了,请李某自己处理。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 [问题]1.李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到底应由谁来承担(5分) 2.药是否应由王家出钱买下为什么(5分) 分析:1.李某购买名贵药材是受王某的委托才进行的,其行为应属民事代理。《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中李某购买药材的行为后果应由王某承担。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2条的规定,当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由于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 也就是说,代理人因实施代理行为所取得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受领,由此所产生的债务作为被代理人的债务,以被代理人的遗产或者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来承担。本案中,王家理当出钱买下此药。 5.案情介绍]1987年12月,胡某所在单位决定派他到加拿大学习两年,因办理出国手续一时钱不够用,遂向朋友张某借款3万元,并立字据约定胡某在出国前将钱还清。但胡某直到1988年7月27日出国,都一直没有还钱。此前张某虽然经常来看望胡某,但也对钱的事只字未提。胡某在国外两年与张某也有过联系,但都没有说钱的事。1990年8月,胡某回国。1990年10月张某因买房急需用钱,找到胡某,胡某当即表示,全部钱款月底还清,并在原来的字据上对此作了注明。11月5日,当张某再次来找胡某要钱时,胡某却称,他的一个律师朋友说他们之间的债务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张某气愤至极,第二天

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案例一(道德与法律) 1、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甲中毒身亡。 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 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2、被告人林某,32岁,某煤矿局汽车司机。1995年3月2日下午2时许,林某驾驶解放牌货车返回单位的路上,行至某村庄附近弯道处,迎面高速驶来一辆卡车。由于路面又滑又窄,眼看就要相撞,林某急向右打方向盘,车下公鹿撞倒一茅棚,而后又撞在供销社的墙上。尽管林某采取了紧急刹车,但是还是造成了供销社一面墙的一部分倒塌并砸坏一些商品,汽车也遭到严重损失,总计损失价值1万元,林某本人也负伤。 分析林某的行为性质。 答:林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林某为了使自己和卡车司机的人身权和自己的货车和对方的卡车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急向右打方向盘造成损害,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着超出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案例中卡车从又滑又窄的乡村弯道附近高速驶来,引起险情的显然不是林某;而林某采取的措施引起的损害小于两车相撞引起的损害,因此未超出必要的限度,因此他也无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某女青年袁某,婚后常遭到丈夫的打骂和婆婆的责怪。袁某认为,夫妻感情不好,完全是婆婆造成的,于是产生了毒死婆婆的念头。有一天,丈夫去外地干活,袁某趁作饭之机,把毒药放入锅中。由于投度量小,婆婆和小姑子吃饭后只略感不适,并无他恙。第二天,袁某又加大了药量投入锅中,结果,婆婆和小姑子均中毒,呕吐不止。袁某见状于心不忍,就跑去找医生抢救,婆婆和小姑子均脱险了。 分析袁某故意犯罪的发展阶段。 答:袁某有两次投毒的故意犯罪行为。第一次,袁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投毒),但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投毒量小)而未得逞所以,属于犯罪未遂。第二次,袁某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后因于心不忍,跑去找医生抢救,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属于犯罪中止。 四、公交车上的法律与道德 公交车上来一老人,好心司机劝乘客让座,车上的年轻人都不起身。司机发火,熄火罢运,并扬言:今天没人让座就不开车! 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谈谈如何看待 1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2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案例分析题答案精华版培训讲学

招教考试案例分析精华解析 试题集适合2016 年全国各地市教师招聘考试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精华版(一)内容介绍>> 几个学生正趴在树下兴致勃勃地观察着什么,一个教师看到他们满身是灰的样子,生气地走过去问:“你们在干什么?” “听蚂蚁唱歌呢。”学生头也不抬,随口而答。“胡说,蚂蚁怎会唱歌?”老师的声音提高了八度。严厉的斥责让学生猛地从“槐安国”里清醒过来。于是一个个小脑袋耷拉下来,等候老师发落。只有一个倔强的小家伙还不服气,小声嘟囔说:“您又不蹲下来,怎么知道蚂蚁不会唱歌?” 请你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对该教师的行为作一评析。 简要分析: 一、有关教育理论知识该事例摘自《人民教育》中的一篇文章,题目就叫“蚂蚁唱歌”,该案例涉及到的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即教师应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及教育观念: (1)教育观:要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在教育取向上,不仅要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还要重视基本态度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尤其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上,要重视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学习的兴趣的培养以及学生个性的发展。 (2)学生观: 要把学生看成是具有能动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人。(是人,而不是容器)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在一切活动中,教师要充分地发挥学生的能动性,促进其发展。要尊重、信任、引导、帮助或服务于每一个学生。 师生要平等相待。(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要平等对话,实行等距离教学)要坚持教学民主,要废除教学中的权威主义、命令主义。 二、围绕问题展开分析该案例的问题是“对该教师的行为作一评析。”围绕该教师的行为运用现代教育理 论进行分析。 (1)“听蚂蚁唱歌呢。”孩子具有童心、童真与童趣,具有孩子特有的想象力,教师要善于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新的教育取向不只关注知识和技能,还要关注过程与方法,情感与体验。“听蚂蚁唱歌”是学生的一种体验,教师要尊重并保护孩子的兴趣与想象。) (2)一个教师看到他们满身是灰的样子,生气地走过去问;(学生在兴致勃勃地观察着什么,处于其自身的活动过程,学生是能动的、发展的人,教师要善于保护,给学生心理上的支持,而该教师不尊重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3)“胡说,蚂蚁怎会唱歌?”老师的声音提高了八度。严厉的斥责…。(师生要平等相待,教师不能以权威压制学生。) (4)小声嘟嚷说:“您又不蹲下来,…(教师缺乏民主意识,要和学生实行等距离教学,“请你蹲下来和学生说话”“请你走下高高的讲坛”) 三、掌握答题技巧在答题中,许多老师的答案是正确的,但没有回答“为什么”而不能得到理想的分数。答题时,首先要明确答案,本题中即首先明确“该教师的行为是不正确的”。第二,说明理由。 (1)先讲结论(2)联系本案例具体案情(3)写出理论依据。掌握答题技巧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全面。 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精华版(二) 内容介绍>> 请阅读李吉林老师成长经历片断,并结合自身的实践回答问题。 40年前,我是一名师范生,走出师范的校门,便走进了小学,这一进去就是40年。40 年来,我感受最深刻的就是:不断塑造自我,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在自我塑造中,最重要的是心灵的塑造,这是对高尚精神境界的追求。我爱学生,学生也爱我。我热爱和学生、青年教师在一起的生机勃勃的生活…虽然青春早已逝去,但是,我觉得我的心永远是年轻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案例分析详解

案例分析复习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 (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ISO9001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1.审核员在销售科查阅到2004年一季度与顾客签订了13份合同,审核员要求查看对这些合同进行评审的记录,销售科长说:“所有的合同都评审了,但我们没有书面的评审记录,我们单位的计算机都是联网的,所有的合同评审都在网上进行,评审之后认为可以满足要求时才签订合同,但评审记录都从计算机中删除了,没有保存。” 答:1. 在销售科查阅2004年一季度与顾客签订了13份合同,要求查 看对这些合同进行评审的记录,销售科无法提供对这些合同进行的评审记 录。 2. 不符合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中,评审结果及所引起 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3. 不符合性质,属一般不符合。 2.审核员在某食品包装车间里,看见工人用一台电子秤称量待包装的食品。审核员看见食品包装袋上注明每袋食品的重量为50+0.50克,审核员抽查现场已称完重量的两袋,发现秤量值分别是48.30克和48.35克。工人解释说:“每袋的重量都是够的,只是这台秤不准。”审核员看见秤上贴的校准标签上表明该秤是在校准周期内的,但该秤在不称量食品时确实不能回“0”了。 答:1、在某食品包装车间里,看见工人用一台电子秤称量待包装的食 品。看见食品包装袋上注明每袋食品的重量为50+0.50克,抽查现场已称完 重量的两袋,发现秤量值分别是48.30克和48.35克。看见秤上贴的校准标 签上表明该秤是在校准周期内的,但该秤在不称量食品时确实不能回“0” 了。 2.不符合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中7.6条款(GB/T19001:2015:,“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 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织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 3.不符合性质,属一般不符合。 3.某生产小型家用电器的企业,程序规定:“在订货会上如有客户要订货,经厂长授权的销售人员可先与客户草签合同,然后将合同带回,由销售科长在合同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民主与法制建设,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并提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基本要求。这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教育系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战场,为此,我国普通高技都开设了“法律基础”课程。该课程的任务是,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了解和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和公民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严格履行公民义务,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坏建设的需要,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收集和整理了一百多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取材于现实生活,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对案例的分析,观点正确、言筒意赅,反映了法学研究和应用的最新成果。该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律基础”课程的配套教材,有利于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也可作为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对公职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业务培训的教材及社会各界人员的普法读物。我们相信,以生动具体的案例和案例分析实施课程教学和法制宣传,是有效的方式。经过这样的实践,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公民素质的提高。 案例1 2002年8月5日6点40分,17岁的男青年李某下夜班后急急忙忙骑自行车往家赶。在下坡时因为车速过快、刹车不灵,将一正常过马路的行人王某撞成重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腿粉碎性骨折。虽经医院抢救脱险,但是已造成王某终生残疾。王某到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其在住院期间所花费的住院费、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和家属请假护理的费用等,共计60000元,并要求李某承担以后的医疗费50000元,共110000元。经法院查明,王某被撞确实是李某骑车时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 问题 李某未满18周岁,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分析 李某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U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李菜不仅已年满17周岁而又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工资)最为主要生活来源,因而在民法上李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法上民事行为能力不仅是实施合法行为的能力,还包括对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本案中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违法行为致人损害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他自己承担,不应该由他的父母或其他人承担。 案例2 2001年1月8日深夜,李某的父亲突发心脏病,李某背起父亲上街拦出租车准备上医院。出租车司机王某见情况紧急就说:“收费500元。”李某本来不想同意,因为从他家到医院只需要10元钱。但是父亲病急;当时又无别的车可坐,无奈之下只好坐王某的车去医院。事后,李某后悔,找王某索要多给的钱。王某认为是李某自愿给的钱,因此不退。李某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归还多收的490元钱。

采购案例分析题汇总(含答案)

高级采购管理师案例分析题汇总 案例分析部分 1. 案例:看板管理——丰田的“零库存”手段 案例内容省略...... 问题1:试根据案例总结丰田JIT生产方式的特点。 一种“精益生产方式”(Lean Management):即从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上节约支出、降低成本,以求最大的经济效益,JIT技术(俗称“一个流”)实现了生产“零库存”。 问题2: 试述JIT模式下的采购流程规划过程。 答:1.准时制(JIT)含义:所谓准时制(JIT)生产,是指通过合理规划和简化采购、生产及销售过程,实现零部件、原材料恰好在所需要的时间到达需要它的工作点的一种精益生产体制;2准时制(JIT)生产模式下,需要实施JIT采购法;尤其要注重选择最佳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是JIT采购成功的基石;供应商与用户要紧密合作、这是JIT采购成功的钥匙;要有卓有成效的采购过程质量控制,这是JIT采购的成功保证。因此,采购流程规划方面要做如下调整:(1)创建准时化采购班组(2)制定计划,确保采购流程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3)精选少数供应商,建立伙伴关系(4)做好供应商的培训,确定共同目标(5)进行试点工作 2.案例:IBM的降低采购成本之道 案例内容省略...... 问题1:按照广义采购成本的概念,从功能上划分,整体采购成本发生在哪些过程中? 问题2:分析案例,总结IBM的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他们又是如何采取措施的? 广义的采购成本----既是整体采购成本,又称战略采购成本,是企业产品的整个生产周期中所发生的与商品、物料(如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相关的全部成本。 从采购管理的角度分析采购成本主要是分析整体成本,采购成本控制的最终目的就是努力降低整体采购成本。采购价格仅仅是企业获得商品、物料或服务的成本的一部分。 整体采购成本发生在企业产品的开发过程、采购过程、企划过程、质量过程、服务过程中。 1、开发过程:选择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介入可能发生的成功 2、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成本。主要是商品、原材料或零部件采购费用或单价。 3、生产和营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采购成本。一些物流费用、库存费用、滞仓等等。 4、质量控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采购成本。交货不及时、产品不合格带来的返工、退货的损失费用。 5、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采购成本。零部件问题严重而影响本公司的销售造成的损失等等。 3. 案例:雀巢与家乐福供货商管理库存系统案例 案例内容省略...... 问题1: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的步骤是什么? 问题2:结合案例,谈谈你对企业采购信息化的认识。 要点1:家乐福中国存在的采购漏洞。 参考点:1.“本土化供应”的漏洞;“本土化供应”虽然为家乐福降低了成本,但如果不考虑到中国当时商品生产中存在的诸多假冒伪劣问题,对供应商过于追求低价,而放松前、中、后有关阶段的管理工作,就有可能给劣质产品带来可乘之机。问题一旦发生,虽然有供货合同保证家乐福的直接经济利益不受影响,但显然会给它的商业信誉会带来诸多不利,这对其也是很不划算的。 2.“向上游供应商要利益”的漏洞; 家乐福的“向上游供应商要利益”这种做法只会使它在发展中国家或商业不太发达地区更容易成功,因为在商业不发达的国家,供应商的实力不是很大,组织化程度不同,家乐福与上游谈判的余地就较大。家乐福向生产企业收取高额进场费的事虽让其成为众矢之的,但家乐福不但没想改变这种做法,反而引以为特色。为了弥补低价销售的利润损失而向生产商要效益;而生产商为了自己的利润只能在产品上做手脚,如此恶性循环,家乐福追求的低价高质就有可能变成低价更低质。 3.权力下放的漏洞。 之所以出现这样多类似“毒菜毒果”的问题,主要是家乐福中国总部将原来中央集权的采购系统全线下放,除部

案例分析题解题思路

案例分析题解题思路(一)命题方式案例设计题的命题方式是:提供一个具体的背景资料,要求考生全面分析所提供的资料,针对案例的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二)命题趋势考纲中给出的样题,对案例问了两个方面的问题:1、案主的困境是什么? 2、社会工作者的介入策略是什么?实际考题题干越来越灵活,如完善题、填空题等从社会工作实务过程的重要性、普适性和该部分内容在教材中所占比重(1/4)来看,社会工作通用过程的六大阶段是考核重点。实际的考试应该通过题型的多样性来测试考生知识的综合性、能力的全面性。所以:案例分析题的考试范围应该是两个方面的内容:1、熟悉掌握通用过程模式的六大阶段: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结案。各阶段的基本任务、步骤和技巧是可能考核的重点(过程型)。2、能够评估背景材料中服务对象的主要问题(困境),并提出相应的介入策略(领域型)。至于案例的背景素材,主要来源于教材中社会工作领域中服务人群的问题与需要。此外,我们认为考题内容的选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第一,现实意义:这主要表现为都市问题的社会工作回应,例如:空巢老人、单亲家庭、独生子女、校园暴力、长期病患照顾等一系列具有现实意义的主题将会成为命题的首选。第二,案例凸现民政工作特色,民政工作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又是目前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部门之一,需要考生予以关注(尤其是优抚安置和社会救助领域)。一、案例分析题范例(过程型)接案(一)接案阶段案例十四岁的初二男生小强,母亲是日常生活起居需依赖他人协助的残疾人,父亲平日忙着打零工赚钱养家,而这照顾母亲和

一个妹妹的主要责任落在小强身上。小强每日疲于处理家庭的家务,无 暇认真顾及学业,所以成绩表现平平,对此小强亦有怨言。加之家庭经 济收入情况欠佳,在和同学交往的时候,小强感到低人一等。如果你是 社工服务中心的社工,被要求为小强提供服务。考核方式一:在和 小强见面之前,社工要做好哪些准备?答题要点:接案是社会工作助 人的开端,是社工与潜在的服务对象开始接触、了解其需要的过程。在 社工和小强见面前,需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好准备: 1、资料准备 1 社工在和小强见面之前要做好接案的资料准备工作,这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研读小强的有关资料,记下不清楚的地方,以便面谈时进一步了解情况。(2)了解小强是否接受过相关的社工服务,如果有的话,需要了解先前的服务情况。(3)了解小强是否有特殊事项需要小心处理。(4)走访社区或学校,通过小强的社会网络了解其社会功能及社会处境方面的情况。2、拟定面谈纲要。为了在和小强面谈时有充分准备,社工可以事先拟定好初次面谈的纲要,其内容大致包括:(1)社工自我介绍并说明自己的专长。(2)简要说明本次会谈的目的和彼此的角色;(3)向小强说明机构的相关政策和基本规则,如:服务内容、保密原则、工作过程等;(4)征求小强的反馈,即对上述内容是否理解,有没有什么问题;(5)询问小

2020年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0年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解析 【案例一】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 带民事诉讼。 【问题】 1.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 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2.如果一审宣判后,检察院对本案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本案的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民事部分有 错误,二审法院对民事部分应如何处理? 3.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 院应如何处理? 4.如果一审宣判后,王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上诉中增加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张某在二审中也对民事部分提出了反诉,二审法院应 当如何处理? 5.如果在一审程序中,法院审查王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后,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6.如果法院受理了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一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法院应当如 何处理?

【参考答案】 1.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审判决中一并改判。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民事部分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5.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 诉。 6.(1)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 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 法律效力。(2)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即发生法 律效力。(3)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案例二】 【案情】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 到付款。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 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 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 为货到后10天内。 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爆发,致使100台A 型微波炉受损报废。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汇编

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汇编 1李某,男,18周岁,1996年2月因与孙某发生口角以至将孙某打伤。后李某家长同李某本人一起到孙某家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医药费。1998年8月,孙、李二人再次发生争执,受到李某辱骂、武力威胁的孙某气愤不过,向公安局揭发了李某将其打伤的事。公安局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调查,认为其认错态度恶劣,不能减轻处罚,于是加重了对李某的处罚。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告之应先进行行政复议方可受理。问:以上的处理有无不妥? 答:公安局的做法有以下不妥之处: 1、依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李某的违法行为已经过了2年,所以追究行政责任的时效已过,应不予处罚。 2、尽管1998年李某已经年满18周岁,但他实施违法行为时年为16岁,依法规定属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范围,即使该受处罚,也应从轻或减轻处理。 3、公安局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4、依法,李某不必经过行政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1现有10家股东拟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以下条件: (1)该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以商品批发为主,准备了人民币30万元作为注册资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公司的名称待定,但已建立了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问:该拟成立的公司是否已具备了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答:《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从上可见,该公司不具备(2)(4)项条件,所以该公司不具备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5.1、某甲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后其父再婚。某甲与其继母乙格格不入,造成父子关系也较紧张。后因矛盾激化,甲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几年后,甲父死亡,临终留下遗书:要求把其存款平均分给甲、其妻乙及其与乙的儿子丙;但在执行遗嘱时,乙阻止将存款的1/3分给甲,声称甲与其父已脱离父子关系,已无权继承其父的遗产,并将该存款取走。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依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父子系血亲关系,不能人为解除。甲父子所立"脱离父子关系"的字据,不发生法律效力。甲父所立遗嘱是有效的,故应按遗嘱进行;但由于该项存款系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应将其中一半划归其继母乙,其余的一半再按遗嘱平均分配。 5.2、1998年2月,某养鱼队与某水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甲鱼合同。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是1998年7月中旬,由水产公司自提。7月中旬,养鱼队按期通知水产公司提货,但水产公司因仓库不足,未按期履行合同。8月初,因山洪爆发,养鱼队的鱼塘堤坝被毁,甲鱼全部损失。养鱼队要求水产公司赔偿全部损失,水产公司不答应,养鱼队遂以水产公司迟延履行合同造成损失为由向法院起诉。 据了解,养鱼队鱼塘被冲毁主要是由于有关人员思想麻痹,溢洪设施年久失修,又未能及时开启溢洪造成的。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 【真题试题】(2011年案例分析第79~82题) ? 甲物流公司负责乙食品厂食品的仓储与配送。2011年6月,甲物流公司员工肖某前往丙超市送货,途中因担心堵车来不及接小孩放学,便给自家保姆董某打电话,让董某代其接小孩,董某应允。董某在去接肖某小孩的路上不小心撞伤许某,许某花费医药费1.5万元。 肖某按时将货送至丙超市,卸货之时,突然从楼上掉下一个烟灰缸,将肖某头部砸伤,送至医院花费医药费若干。后经查,当日该楼上住户大部分家中无人,有可能致害的只有两家且家中均有人,但这两家人都不承认是自己的责任,又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3天后,顾客杨某在丙超市购买了一盒由乙食品厂生产的豆制品,全家人食用后发生了严重腹泻,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经检验,该豆制品细菌严重超标。后查明,该豆制品系甲物流公司在丁仓库仓储过程中,由于仓库停电导致冰柜不制冷,使豆制品****变质,但甲物流公司送往丙超市验货时尚难以分辨。 79.董某与肖某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 A.劳动关系 B.代理关系 C.劳务关系 D.承揽关系 本题考点是法律关系的判断。肖某与董某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肖某:雇主,董:保姆。 肖某:接受劳务;董某:提供劳务。本案中肖某与董某不属于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关系必须有一方是单位,且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本案中肖某与董某也不属于代理关系,因为代理关系属于受人之托,替人办事,须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方发生法律行为;本案肖某与董某也不属于承揽关系,因为承揽关系是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物件,承揽人向定做人交付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因此本题选C。 80.许某的医药费应由()承担。A.甲物流公司 B.肖某C.董某D.肖某、董某根据过错程 度分担 本题考点是侵权责任的承担。董某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因为过失撞伤许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58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本案应由肖某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本案选B。 81.肖某因受伤所遭受的损失,超过工伤保险限额的部分,其有权请求()。A.甲物流公司 承担 B.肖某自担 C.丙超市承担 D.当时楼上家中有人的两个住户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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