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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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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办事指南

一、社会团体登记程序

1、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全国性社会团体不低于10万元,地方性社会团体不低于3万元);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社会团体名称有哪些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2)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可以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学术类社会团体一般不冠以上述字样,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和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上述字样;

(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3、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经过哪些程序?

二、成立社会团体法人,须经过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两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

(1)发起人提交筹备成立申请文件;

(2)民政局审查同意的,向发起人发准予筹备决定书;

(3)发起人在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活动,召开成立大会;

(4)发起人提交申请成立登记文件;

(5)民政局审查同意的,向发起人发准予成立登记决定书;

(6)社会团体领取证书后,应当刻制印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税务登记、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4、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三、筹备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筹备成立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名称解释、背景、主要业务内容、成立必要性及可行性、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和发起单位自身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并由发起人签名并发起单位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公章);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4)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注册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捐资证明;

(6)拟任负责人名单,各负责人简历(加盖单位人事章,并注明在社会团体的拟任职务)及身份证复印件;

(7)会员名单(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

(8)《验资报告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四、成立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

(3)章程及其电子版;

(4)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与筹备期未变则无需提交);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6)《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7)《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包括副会长、秘书长,每人一表);

(8)《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5、社会团体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说明申请注销的原因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社会团体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关于同意注销登记的批复(写明同意注销并认可清算结果和剩余财产的处理);

(3)《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申请表》;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社会团体清算审计报告;

(5)社会团体清算报告书(清算小组成员签字)。

经审查同意后,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印章和有关财务凭证,将银行账户、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销资料的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办理注销公告,领取注销登记批复。

二、社会团体变更程序

1、社会团体办理名称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书(写明申请更名的理由、必要性,以及更名前后业务范围的变化,加盖社会团体印章);

(2)《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加盖公章,或者另附加盖公章的同意更名的文件);

(3)《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4)原章程、新章程及新章程电子版;

(5)章程修订说明(重点说明对原章程的修改内容);

(6)若会员和负责人发生变化,则提交会员名单和相应的《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2、社会团体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

社会团体拟任法定代表人超龄或超届的,还需提交《社会团体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审批表》(申请超龄任职的,还需提交由正规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任职。

3、社会团体办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由原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加盖公章,或者另附加盖公章的同意变更的文件);

(2)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加盖公章);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4、社会团体办理住所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2)住所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社会团体办理注册资金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提交《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经审查同意后履行验资程序。

6、社会团体办理业务范围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若社会团体章程中已有相应业务范围的规定,则只需提交《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载明相关事项即可;若社会团体章程中没有相应业务范围的规定,则应当先履行章程修改的相应程序,并办理社会团体章程核准,之后再提交《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办理业务范围变更。

三、社会团体备案程序

1、社会团体哪些活动需要备案?

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印章式样、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办事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及负责人发生变动应当备案。

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是社会团体内部设立的承办社会团体日常事务的机构,是社会团体执行机构的日常工作部门,如办公室、秘书处、财务部、宣传部等。

社会团体负责人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2、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提交《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对符合条件、材料规范的,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备案。3、社会团体办事机构注销备案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提交《社会团体办事机构注销备案表》。经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印章,领取注销备案通知书。

4、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

(2)《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卸任负责人不用填写此表)。

社会团体新增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卸任均应履行负责人备案手续。

社会团体换届,应履行新一届所有负责人的备案手续。

社会团体拟任负责人超龄或者超届的,还需提交《社会团体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审批表》(申请超龄任职的,还需提交由正规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备案。

四、社会团体章程核准程序

1、社会团体章程核准经过哪些程序?

社会团体章程修改,须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2、社会团体章程核准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2)原章程、新章程及其电子版;

(3)章程修订说明(详细说明对原章程的修改内容及修改理由,加盖社会团体印章)。

五、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理程序

1、什么是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该社会团体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

社会团体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社会团体开

展活动、承办该社会团体交办事项的机构。办事机构可以称为代表处、办事处等。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所属于的社会团体承担。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必须遵守所属于的社会团体章程,接受所属于的社会团体领导和管理。不得自行制定章程、发展会员、收取会费。但可以在社团章程规定的原则下制定自己的管理办法;可以在社团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为社团发展会员、收取属于社团所有的会费。

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再行下设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2、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程序及提交资料

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应先召开理事会,履行完民主程序后,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申请书(包括设立理由、名称以及业务范围等);

2、社团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的会议纪要;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4、办公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包括有关办公场所的地点、面积、使用形式),住所与社会团体住所不在一地的,还需提交设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同意在当地设立的意见;

5、拟任分支(代表)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7、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表

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3、什么是社会团体的专项基金管理机构?

社会团体专项基金是指社会团体利用政府部门资助、国内外社会组织及个人定向捐赠、社会团体自有资金设立的,专门用于资助符合社会团体宗旨、业务范围的某一项事业的基金。全国性社会团体专项基金总额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含一百万元或等值外汇),地方性社会团体专项基金总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含五十万元或等值外汇)的,应当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社会团体的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是社会团体的一类特殊的分支机构。

4、申请变更分支(代表)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1)《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申请表》(详细填写申请理由,分支(代表)机构名称变更请另附申请报告);

(2)住所变更到外地的,还需提交设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同意在当地设立的意见。

5、申请注销分支(代表)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提交《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申请表》,经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和印章,将组织机构代码和银行帐户注销资料的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办理注销公告,领取注销通知书。

6、社会团体申请登记专项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

(2)捐赠协议书(内容应包括:资助或捐赠意愿、资金数额、使用要求等);

(3)理事会议纪要;

(4)《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社会团体内部通过,其内容应包括:专项基金的宗旨和任务、基金的来源、使用方向及管理措施等)。

审查同意后,由登记管理机关通知社会团体进行验资。

备注:社会团体申请筹备成立和变更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其他登记申请材料均需原件一份,所有材料A4纸打印,表格均可在“安庆市民政局网(https://www.docsj.com/doc/df18016330.html,)”

民办非企业单位办事指南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1、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均可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条件包括: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民政部登记一般30万元以上,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有必要的场所。

医疗、教育、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分别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后,再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有哪些要求?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一般包括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和组织形式三部分,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名称中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一般称学校、学院、园、医院、中心、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组织形式不得冠以“总”字;

(3)在民政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在地方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名称应当冠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县级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

(4)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不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不得含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文字或内容;不得使用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人民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名称及宗教界的寺、观、教堂(佛、道教的寺、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天主教、基督教的教堂)名称;不得使用已被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名称。

3、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哪些行(事)业?

(1)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2)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3)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

(4)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

(5)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

(6)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7)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8)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

(9)法律服务业;

(10)其他。

4、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过哪些程序?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申请者应根据拟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事)业的性质,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登记,具体程序包括:

(1)申请人提交申请成立登记文件;

(2)民政部审查同意的,向发起人发成立登记批复;

(3)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证书后,应当刻制印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税务登记、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5、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背景、名称解释、业务范围、申请理由等,并由举办者签名或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登记的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国徽章);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4)住所使用权证明(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5)资金来源证明(由出资人写明出资金额、来源);

(6)拟任负责人(理事会负责人、执行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7)《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编号:09)(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执行机构负责人,每人一表,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印章);

(8)《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01);

(9)《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

(10)《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编号:05);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到民政部取验资通知单,按照要求进行验资。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说明申请注销的原因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民办非企业单位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关于同意注销登记的文件(写明同意注销并认可清算结果和剩余财产的处理,加盖国徽章);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销申请表》(编号:02);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报告;

(5)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报告书(清算小组成员签字)。

经审查同意后,民办非企业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印章和有关财务凭证,将银行账户、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销资料的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办理注销公告。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1、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名称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书(写明申请更名的理由、必要性,以及更名前后业务范围的变化,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

(2)《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

(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名称变更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4)《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编号:05);

(4)新章程及其电子版(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5)章程修订说明(新旧章程对照说明全部修改内容,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

2、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

3、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

(2)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3)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4、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住所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

(2)住所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注册资金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经审查同意后履行验资程序。

6、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业务范围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业务范围变更必须在经核准的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报告(载明业务范围变更的理由和事项);

(2)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中关于业务范围的规定,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备案

1、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哪些备案事项?

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印章式样、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内设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及负责人发生变动应当备案。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内设机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设立的承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日常事务的机构,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执行机构的日常工作部门,如办公室、财务部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执行机构负责人。

2、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编号:06)。对符合条件、材料规范的,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备案。

3、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注销备案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注销备案表》(编号:07)。经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印章。

4、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变更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变动申请表》(编号:08);

(2)《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编号:09)(卸任负责人不必填写此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增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卸任均应履行负责人备案手续。

民办非企业单位换届,应履行新一届所有负责人的备案手续。

成立社会团体的流程

成立社会团体的流程 一、申请 1、向登记部门递交协会成立申请。内容应包含:申请成立的(行业)基本情况、现状及发展;成立的目的,拟成立社团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拟成立社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经费来源渠道;发起人(五个以上个人或单位)在本行业(学科、领域)的权威性和代表性证明,以及所涉及学科、行业、领域基本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 2、填写《社会团体名称核准申请书》 申请书说明: (1)发起人(单位)需5个以上; (2)《委托书》:1、“发起人签名“栏,发起人为单位,需盖公章。发起人为个人,需签字加按其本人大拇指手印; (3)《发起人情况表》1、单位法人(个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若发起人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按其本人大拇指手印。 二、审核 1、登记部门审核资料; 2、登记部门核发《准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或《不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

3、登记部门召开发起人座谈会 通过核名的,登记部门召开发起人及部分会员会议,听取发起人和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起草章程、民主选举执行机构、负责人等有关事宜。填写《社会团体筹备工作考察记录表》,发起人及会员签名。 4、发起人在6个月内成立筹备组,做好发展会员、拟定《章程》(草案)、筹措活动资金、选定办公场所、拟定执行机构人选、统计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情况等筹备工作。 三、申请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 (1)协会筹备组递交资料: 1、验资报告3万以上(《准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到银行开具验资账户,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填写《住所证明》,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章程(草案); 4、五项制度: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接受捐赠公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5、拟定理事成员、常务理事会成员、负责人候选人名单; 6、会员大会议程表; 7、会员名单。 (2)登记部门 收到以上资料审核后,下发同意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的批复,筹

社会团体机构成立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或者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在业务上应当具有代表性。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会长(理事长)担任,并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三)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会员在本行政区域的分布应当具有广泛性。 (四)有规范的名称。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五)有相应的组织机构。 (六)有固定的住所。 (七)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八)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并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九)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禁止成立以某一姓氏或者以某一姓氏为主体组成的宗族性社会团体。 乡(镇)和城市街道及其以下区域不得设立宗教性社会团体。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或者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由发起人或者筹备组织负责人签署的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住所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简历和住址等身份情况证明。 (六)参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制发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的章程草案。 申请筹备成立宗教性社会团体除提交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和教规。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有关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或者组织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会员分布缺乏广泛性和代表性的。 (四)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曾经或者正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在业务上不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 (五)在申请筹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社会团体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18年社会团体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领导、在省市民管局的指导下,我县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做好注册登记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社会组织49家,其中:备案的13家,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家。18年新增社团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从登记入手,严把质量关,紧紧围绕全县的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依法登记管理,注重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基本达到了建立协会登记无空白乡、镇的要求,使社会组织登记的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社会作用更加明显。 二、以社会组织的年检为主,加强监督管理,提升社会组织质量 今年5月14日我县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召开了全县社会组织18年度年检工作会议,下发了年度检查文件。依照两个《条例》及省、市民管局的有关规定,并且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干部兼职、章程的遵守情况、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费的收取运用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行业检查和重点协会抽查。在我们全面学习的基础上,所到之处,重点宣传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到目前,已对近15家行业协会、专业经济协会进行了检查。应参加18年度年检的社会团体为18家,现已年检15家,年检合格率达70%。左右 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开展协同联合检查 一是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依据,按照市民政局、监察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行业协会专项整顿规范工作的通知》联合文件进行专项检查,落实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二是按照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会费管理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落实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10月底前完成了全县社会团体的专项整顿规范工作,使我县社会组织在发挥作用、提升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实现我县政社分开、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四、提高信息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

阅读社团活动计划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阅读社团活动计划 篇一:读书社团活动方案 读书社团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名著是能够经受住时间考验的书,是 世界上亿万读者多少年来为从中得到特别启迪而阅读的书。”(英国作家斯蒂夫〃艾伦语)读名著,读经典,让学生直接感受名著的魅力。让经典润泽每一个孩子的心田, 二、读书目标:1.通过活动,让学生爱读书,让书成 为他们的朋友。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博采众长的好习惯,让他们的童年浸润在沁人心脾的书香里。2.在活动 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长知识。3.在活动中体验到读 书给自己带来的快乐,提高欣赏能力。 三、读书口号:读名著经典做博学少年 四、活动设想: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制定班级读书计划和个人读书计划 (一)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班级读书计划:

1.复习已学古诗词,每月背诵课外诗词10首,一学期累积达到40首。 2.阅读经典名著——选读篇目: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每学期至少选择其中三本其它课外书籍进行阅读。 3.充分合理地利用课余时间来读书。如安排中午的时间,晚上完成家庭作业后的时间,活动课的时间,周六、周日的休息时间,每天读书不得少于半小时。 (二)教师制定个人读书计划,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制定个人读书计划。 1.读书计划中要求有读书的内容、目标、措施、实施时间等。 2.根据推荐书目,准备好一学期要读的书。(有益书籍3本以上) 3.组织一次“优秀读书计划”展示活动。 第二阶段:活动阶段 (一)学生根据班级读书计划和个人读书计划进行阅读。 1.针对名著阅读,每月开展一次好书阅读经验交流会。 2.教师以身作则,每天做到和同学们一起背诗、读书。 (二)开展展示活动 1.开展一次“与经典同行”主题中队活动。 2.设计一张书签。在书签上写上一句读书名言,将优秀书签进行展出。

成立社会团体办理方法(商会)

成立社会团体办理方法 一、成立登记审批程序 (一)受理条件: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即: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三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条) (二)受理程序: 1、筹备阶段审批: (1)需提交的材料 ①筹备申请书 ②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 ③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④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⑤章程草案;(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 (2)受理

*****民政局自收到社会团体申请筹备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筹备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3)告知: *****民政局自收到《社团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发起人;不批准的要向发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及相关权力和投诉渠道,发起人对民政局的决定不服的,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议。(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4)审批环节: 受理:由民管办工作人员先行受理、并签署经办意见; 初审:由民管办主任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审核:由民管办主管局长再次审核,并签署意见; 审定:由民政局局长最后审定,并签署意见。 (5)审批时间:60个工作日 2、成立阶段审批: (1)成立申请的条件 ①自丰台区民政局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备工作; ②完成筹备期间的各项任务,即: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向丰台区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 ③筹备期间没有以独立的社会团体名义对外开展活动。(依据《社团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

如何成立协会之《社会团体办事指南》

如何成立协会之《社会团体办事指南》 一、社会团体登记程序 1、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全国性社会团体不低于10万元,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不低于3万元);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社会团体名称有哪些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可以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学术类社会团体一般不冠以上述字样,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和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上述字样; (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3、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经过哪些程序 成立社会团体法人,须经过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两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1)发起人提交筹备成立申请文件; (2)民政部审查同意的,向发起人发筹备成立批复; (3)发起人在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活动,召开成立大会; (4)发起人提交申请成立登记文件; (5)民政部审查同意的,向发起人发成立登记批复; (6)社会团体领取证书后,应当刻制印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税务登记、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4、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筹备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筹备成立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名称解释、背景、主要业务内容、成立必要性及可行性、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和发起单位自身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并由发起人签名并发起单位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国徽章);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4)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基本须知

申请成立市级社会团体基本须知 一、社会团体的概念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少于五人,具体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个人会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单位会员是除国家机关以外的独立的社会组织)。 (二)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社会团体对其住所应有独立使用权,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属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住所应相对稳定。)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主要是指专门从事社团工作,由社团以自有资金解决其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没有其他正式工作的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三、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社会团体名称的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团体性质的标识(一般称为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商会等)。 (3)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4)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5)社会团体的名称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要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不得含有封建迷信、落后、不健康的习俗以及与我国现实国情不符的内容。 四、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 1、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2、如何确定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发起人按照其拟定的业务范围自行确定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当涵盖拟成立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拟成立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涉及多个部门的,可以根据主要

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指南

社会团体是指我国公民行使结社权利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它根据社会团体的性质和任务,社会团体可以分为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和联合性四类。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该社会团体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 社会团体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社会团体开展活动、承办该社会团体交办事项的机构。办事机构可以称为代表处、办事处等。 成立登记 一、社会团体 (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二)对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全省性社会团体名称可以冠以“陕西”、“陕西省”、“秦”等字样 (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三)筹备阶段,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 (1)筹备成立申请书;

xx公益社团十一项制度草稿

xx公益社团十一项制度(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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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xx公益社团十一项制度(草稿) 为了把xx公益社团发展为一个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决策民主、活动开展有力的社会团体,使社团成为中江县公益组织的“领头羊”,拓展社团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特制定以下十一项制度。 一、民主决策制度 1.根据社团章程第四章规定,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的重大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2.本社团人事任免。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后,理事会理事的增补、撤换或罢免,由常务理事会讨论确定。 (一)常务理事、社长、副社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 (二)常务理事的增补、撤换或罢免,由理事会讨论确定。 (三)社长、副社长的增补、撤换或罢免,由常务理事会表决确定。 (四)本社团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由秘书长提名,经社团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同意后方可聘用,并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聘用情况。 专门工作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3.外出考察或参加会议。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因本社团工作外出考察,其费用须经秘书长决定,报社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向常务理事会写出考察报告。

专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与本社团相关的会议与考察,须经秘书长决定,报社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向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写出考察情况报告。 4.活动开展所需经费,需由负责部门报秘书长审议后,交由社长决定。并交财务备案管理。经费在1万元以上的活动,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5.修改章程。本社团章程是开展工作的依据。修改章程时,由秘书处写出报告,报请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并将章程修改草案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6.修改本会十一项制度。本社团十一项制度是确保社团日常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因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修改时,由秘书处写出草案,交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方能生效。 7.定期开展活动。本社团将有计划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定期开展会员交流、学习活动。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凡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修改议程、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提前五天写出报告(或策划案),交秘书处备案,并提交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二)开展重大活动,由秘书处提交活动策划方案,交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须经相关政府机构审批同意的,由外联部负责沟通协调,并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三)本会秘书处应当及时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经审议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

社团工作总结资料讲解

社团工作总结

社团工作总结 我们广厚中心学校从“德学兼修立人致远为教师发展铺路为学生成长奠基”的办学理念出发,明确了“实施自主教育,激活成长内力”特色办学思想。按照县教育局学期初下发的行动计为行动指南,以培养“合格+特长”学生为宗旨,积极开展“体艺2+1”社团活动。倾力打造学校教育特色,成立了音乐社团、包括电子琴、指缘吉他、葫芦丝、巴乌、梦想合唱团,剪纸社团、实用字书法社团、计算机社团、排球社团、足球社团、篮球社团、电焊社团等十几个社团,涵盖了科技、艺术、人文、公益、体育五大领域。社团活动参与率可达到学生总数100/100.学校坚持经常开展各种社团活动,提升学生艺术潜质,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社会效果。 一、积极构建组织保障努力培训教师队伍 依据县教育局提出的内涵式发展计划工作要求,成立学校艺术社团活动领导小组,由王校长担任组长,赵校长担任副组长,为学校社团活动提供组织保证,结合学校实际,我们确立“校内培训,借助外力,自主开发”这一工作思路,走内外结合之路,努力打造素质精良的艺术社团指导教师队伍,有目的性、针对性、实用性地开发本校教师资源,不遗余力地挖掘我校艺术教师潜能,多次组织他们到外地参加专业培训、专业技

能竞赛,提升艺术教师专业水平,艺术教师的艺术技能水平、理论水平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如:书法组梁桂波老师多次参加各级书法比赛,她的书法课,教学内容之一的“实用字”已成为她教学方面的一大亮点。还有美术老师李旭光,多次筹办校级书画展。展现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均获得了名列前茅的好名次,音乐组杨焕春老师充分发挥自己的内在潜能,多次承担学校大型文艺汇演、大型团体操排练、演出任务;展示了学生艺术特长;在不久前的中小学音乐教师技能大赛中,获得了众多音乐同仁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好成绩。尽管如此,我们本校艺术教师队伍应显得有些不足,满足不了学生艺术教育的最大需求,根据这种情况,学校决定与社会力量联合,借助外力,为我所用。我们在走内外结合之路打造老师队伍的同时,我们还对学生的特长潜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某方面特长潜质极大的学生,我们聘请名家来校讲学,为学生提供高水平的艺术特长教育平台。 二、制定优惠倾斜政策,加大社团活动投入 为确保社团特色活动的实施落实,我校投入了大量资金,专门建立了装备了音乐教室(兼)、美术室,为音乐、美术组老师配齐了正常授课所需用的电子琴、钢琴、多媒体、录音机、数码相机等专用器材,适当的经费投入确保了社团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也不惜资金投入,为在社团活动方面取得优异

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登记办事指南

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登记办事指南 社会团体筹备成立 一、许可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条件: 1、申请筹备社团的须有发起人5人以上,或发起单位3个以上;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 二、办理程序: 1、筹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申请预核名称; 2、筹备发起人或发起单位按业务范围向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书面申请;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出具同意或不同意筹备的文件; 4、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三、申报材料: 1、筹备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⑴成立该社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⑵社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⑶社团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⑷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 ⑸社团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 筹备申请书须有发起人签字或发起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公章。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文件应载明以下内容的审查意见: ⑴成立该社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⑵申请筹备的社团拟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负责人的政治情况及在本行业、学科、专业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⑶申请筹备的社团的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⑷申请筹备社团的经费来源渠道是否合法、稳定; ⑸申请筹备的社团是否具备规定的社团法人的几项条件。同时载明同意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并同意其筹备。 3、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此表由市民政局印发,一式三份) 4、验资报告。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 5、场所使用权证明。如自行购买,应提交产权证明;如租用,应提供租用合同等使用权证明,包含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及通讯方式等内容。 6、拟任负责人名单。 7、发起人(发起单位)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发起人(单位)基本情况填写民政局印发的表格,并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登记证)复印件。 8、章程草案。章程载明下列事项: ⑴名称、住所; ⑵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⑶会员资格及权力、义务; ⑷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 ⑸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办事2018版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办事指南(2018 版) 一、适用范围 本办事指南适用于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申请与办理。 本事项所适用的对象为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及公民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四、受理机构 办理机构:重庆市民政局。 办理权限: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五、决定机关 重庆市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变更的业务范围必须符合所从事的行业、服务项目的种类,与社会团体的名称相一致;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除外)。 八、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变更、章程核准、注销登记条件的,不予批准相关申请。

九、申请材料目录(所有材料双面打印)

十、申请接收 1.窗口接收 联系电话:89188030/89188031 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 2.网上接收 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人向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申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接收→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批复或不予许可批复→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向申请人送达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不予许可批复。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日 承诺办结时限:20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十六、结果送达 窗口直接送达。申请人无法联系的,邮寄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权一次性获知申请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有权要求作出相关说明和解释; 2.申请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社团部工作职责及要求

社团部工作职责及要求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社团部工作职责及要求 社团部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和管理本系各社团开展工作; 2、催促各个社团完成相关的事宜,比如每月的财务考核以及每学期的社团注册以及活动的申请等问题; 3、对各社团组织的大型活动的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必要帮助。 工作要求: 一、例会制度 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或系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1. 每一周或两周进行一次例会;时间定在晚自习之前,以避免与学习发生冲突。 2. 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3. 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4. 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5. 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工作制度

1.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负责部门发展的最高想法,负责传达更高一级的任务及精神,负责对部员工作的指导和提携。 2. 部员需积极配合部长工作,主动高效完成所担工作;部员之间应形成友好合作局面,相互协商,相互帮助,相互促进。 3. 部员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与部长。 4. 部员在学期末最后一次例会,拟一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与部长。 5. 组织活动前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6. 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7. 在学院大型活动期间,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部员需从大局出发,服从组织调配,积极完成手头负责工作。 三、奖惩制度 根据例会出席情况、工作材料上交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社团发展绩效等方面表现,奖优惩劣。

社会团体换届办事指南

社会团体换届办事指南 一、换届工作的一般程序 1、成立换届筹备组;换届筹备组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各位理事和会员(或会员代表)对本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对拟任社团负责人人选的推荐意见; 2、拟定换届工作方案。方案包括:拟修订本团体章程情况、拟修订会费标准情况、财务收支报告、新一届理事、监事成员建议名单、拟任社团负责人情况以及需要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其他事项; 3、进行政策咨询和上报有关材料。换届筹备组到民政局咨询法规政策,根据换届所涉事项,领取(或网上下载)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表格。召开换届大会14日前,将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和拟通过的章程草案、会费收费标准、财务管理制度、新一届理事以上成员建议名单、新一届负责人基本情况、拟聘请名誉会长、顾问简要情况介绍以及有关表格报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局; 温馨提示:同一社团(除行业协会、商会以外)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人数不得超过两人。领导干部兼职社团负责人需要有组织人事部门的审批同意;聘请的名誉会长、顾问需有本人同意的签字。 社团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兼任其它社团的法定代表人。社团负责人应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得由党政机关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现职人员兼任。 社团组织机构按“三个三分之一”设置,即理事会成员从会员或会员代表中产生,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或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一;理事人数超过50人的,可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不得超过理事的三分之一;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负责人应当从理事或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负责人总数不超过理事或常务理事数的三分之一。不允许出现所有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全是(或大部分都是)理事的情形;会员数量不多的社团,一般不设常务理事会,其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负责人总计不应超过9人。 5、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换届工作方案所涉及的各种报告。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应有2/3以上理事(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6、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有关报告、选举和罢免理事等。新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并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会议召开7日前,社团应将会议召开的的具体时间、地点、会议日程等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派人参加,对选举进行具体指导和监督。 7、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二、换届需要报送的材料 (一)换届大会前

大学社团组织活动方案

大学社团组织活动方案 a;大学是一个莘莘学子集聚的地方,在大学校园里,有很多社团,在每个学期中都会各种各样的社团活动。下面就是给大家带来的大学社团组织活动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大学社团组织活动方案1 一、招新要求及方向 1、方向:面向全校并针对各院系有志参与舞蹈学习与表演的女生 2、要求: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肢体协调度高。有舞蹈功底者优先。课程不紧,能够保证按时参加艺术团组织的培训课。 活泼开朗、有责任心、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新时间 20_年_月_日到_月_日 三、招新途径 1、张贴海报 在一期综合楼和食堂出口处、二期大学生活动中心和食堂处张贴大海报在各女生公寓下张贴宣传单页. 2、学院上联系筛选 根据课表及学院组成情况,与各院系文娱部负责人沟通后到文娱部内部挑选适合的人。

3、通过校园广播站宣传 大致以宣传单页为准,联系校园广播站为我们宣传。 4、深入寝室宣传 各办公室干事根据所处区域分工深入各寝室进行宣传,争取招到适合条件的同学。 5、私人推荐 由艺术团成员的交往圈子中推荐出确实符合招新条件的人选,并争取直接纳入我团. 四、具体安排 1、从下周一开始正式进入招新阶段,在此前应做好通讯录收集和海报、宣传单页制作等准备工作。 2、制作及张贴海报:4人 3、学院上联系筛选:分三批,分工负责联系相应的学院文娱部负责人,在洽谈好时间后分别由梅朵、王灵义及邹倩分别陪同前往招新。 4、深入寝室宣传 办公室干事分别佩戴工作证利用空暇时间下达各寝室宣传并发掘可能适合招新条件的人。 5、本周五或周日召开准备会议,将各项工作分工具体安排到人,需要用钱的地方把钱发放到相关负责人手中。准备会议之后立即落实以上第一条。 五、注意事项

团体社会工作

团体社会工作 第一章小组社会工作概述 一、含义 社会团体工作以社会团体为工作对象,在团体工作者的协调下,或通过团体情境与团体互动实现娱乐、教育与治疗的目标,或通过团体的共同努力达成社会行动,从而促使社会变迁,促进整个社会繁荣。 二、小组工作的构成要素 小组(是互动的,是一个关系体系,是一个有机体且不断变化)、工作者、成员、机构、活动项目 三、社会团体工作的模式 社会目标模式、治疗模式、交互模式、发展模式、折衷模式 1、社会目标模式代表人物是惠特克(Whittaker)。 社会目标模式把团体工作的目标定为促成社会行动,从而实现社会的变迁。它认为人类往往是通过团体力量达成社会行动的。它强调发展团体本身的功能,强调成员在团体中学习团体活动的规则、培养团体活动能力以及通过团体达成社会行动的能力。社会参与、社会行动、民主过程与学习是这一模式的中心概念。这一模式关心民主的进程,关心如何增加个人和团体的社会权力。 在这一模式中,工作者是一个能够影响他人并使他人积极行动起来的人,他凭着自身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积极鼓励每一个团体成员都承担起公民的责任,进而建立更美好的社会。这一模式偏重于社会事务,较多地依托社区开展工作,探索社区的发展,促成社会行动。其工作方式接近于社区组织工作。其主要工作是设计程序和策划行动。 2、治疗模式也称为临床模式或处理模式。文特 治疗模式认为,社会团体工作的目标在于通过团体经验来治疗个人心理、社会与文化的适应不良问题。其关注的中心是怎样运用团体工作来改变人的功能丧失与行为偏差,协助个人社会功能的恢复与行为的矫治。团体在这里是治疗环境,也是治疗工具。这一模式被广泛地运用于精神病治疗、心理治疗、青少年不良行为矫正等领域。 在这一模式中,团体工作者以专家的身份出现,他的任务是研究、诊断与治疗,他必须有足够的能力去诊断个人的需要,安排治疗计划。 3、交互模式又称居间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团体的目标在于团体成员的交互影响,共同活动,分享情感。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交互反应关系,强调个人必须从群体生活中学习。团体互动有助于个人形成良好的自我与发展健康的人格;有助于满足人类娱乐、交往与感情交流的需要;也有助于面临共同问题的人进行信息交流、获得心理支持、学习正确的态度与行为,从而缓解个人的危机和问题。体的发展是团体成员互动的结果,团体成员在团体中分享责任与团体经验。 团体工作者是案主与团体或团体与机构间的居间协调人。他不设计方案,不是控制团体的先知,他的作用在于促进团体成员的互动及为团体寻求外部资源。 4、发展模式又称过程模式,由波士顿大学的伯恩斯坦最先提出。 发展模式把团体理解为有其内在演化逻辑的生命有机体,团体的发展是团体生长、成熟、衰落的过程。团体的运动必定会经历一个又一个的阶段,每个阶段都前后关联。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目标与任务。团体的发展是团体成熟的过程,在其中,成员既对团体发展提供力量,又随团体发展而成长。这个模式强调"时间、过程和团体发展阶段,以及团体成员与发展的关系"。 社会工作者的职责是根据团体发展阶段的特点指导团体工作;他不断地根据新的情况修正团体的目标,理解团体成员与团体的关系,并及时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

民间组织成立流程

一、成立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所需材料 筹备阶段,申请人应该提交以下材料: (1)关于筹备成立申请书(写明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成立的社会团体基本情况,包括宗旨、主要的业务范围、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申请书由发起人签名或者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4)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住所为其他组织或个人无偿提供的,须由房产所有者出具证明,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验资报告; (6)拟任负责人名单、《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加盖单位人事章,并注明在社会团体的拟任职务)和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负责人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7)会员名单(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并本人签字;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 成立阶段,申请人应该提交如下材料: (8)《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01); (9)《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 (10)《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5) (11)《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 三、办理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须经过申请筹备成立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均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具体程序包括: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筹备成立申请材料;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的,向发起人发同意筹备成立文件; (3)发起人在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工作,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4)发起人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5)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6)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7)社会团体成立后,应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成立社会团体办事指南和相关表格可到大庆市民政局网站下载或到大庆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民政局窗口领取。

公益类社团发展规划

公益类社团发展规划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社团发展规划 一、社团存在的问题 1、社团物质条件匮乏,学校的支持力度不够,活动受限制较多; 2、社团成员过于局限,很多活动仅限于社团成员,以至于不能很好地推广我们 社团的活动进而扩大我们社团的影响力; 3、与社会公益组织联系偏少,导致不能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社团发展壮大; 4、社团定位不够明确,社团内部分工不够明确; 5、社团组织管理不完善,社团凝聚力不强,社员较散慢,对公益活动理解偏 差,没有意识到参与公益性活动的重要性,积极性不高; 6、宣传力度不足,宣传不到位,在校内缺乏影响力。 7、社团活动少且缺乏创新,不够新颖,难以吸引广大同学的注意; 8、社团资料、活动档案的整理和保留存在很多问题。 二、具体解决措施 第一,加强内部建设,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各项制度,使社团发展有章可循俗话说的好,“无规矩不成方圆”,社团的发展离不开规章制度的保障。从社团的人员构成、内部环境人手,通过制定社团组织架构管理、活动管理、资金管理和人员管理,明确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增强社团的组织纪律性,规范社团内部运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团自主管理与发展的运行机制,通过制度建立起管理架构,使社团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减少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同时,还要创新管理机制,发挥管理效能,以管理为契机,不断改革机构,完善制度,加快社团各部门的建设力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制度、

会议制度、奖惩制度、财务制度等),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为规范化社团管理提供依据,以达到管理出效益的目的。 完善社团的管理制度,加强社团管理,还需实施竞争的制度,让社团内部保有活力。奖罚措施要分明,不能存在得过且过的现象。社团内部实行交叉管理,上级监督下级,下级也要监督上级。定期进行社员培训和社团骨干考核,以促进社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确保活动能够顺利展开。 第二,积极营造社团文化,并实现薪火相传 社团文化由社团的传统和氛围构成,代表着一个社团的价值观,同时也是社团活动和行为的规范。它是社团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能使社团成员对社团产生一种家的感觉,增强社员对社团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团应该把社团文化的建设渗透到社团活动的各个方面,以团队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去加强社团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社员对公益性社团和公益活动的认识,营造有利于社团发展和公益活动发展的良好氛围。 社团还可以通过建立自己的网站、编写社刊、设计社旗等方式来发展社团文化,使社团特有的价值观和精神被广大社员接受,为社团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此外,还应该保护好历届的社团资料,如工作计划及总结、活动方案及总结等等,建立社团档案体系,使社团实现科学规范的管理,增强社团凝聚力、感召力和影响力,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后劲。 第三,以人为本,重视社团普通成员的价值与作用 对于学生社团来说,社团里的每个人都是它持续发展的保证,也是一笔宝贵的资源。在社团的发展中,主要干部对其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相对来说容易得到老师的重视。然而,重视普通社员的价值与作用也是社团得以持续发

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4篇

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4篇 本学年即将过去,我花卉协会在学院领导和社团部的共同领导,各位指导老师、兄弟社团的关心帮助,在全体社干和所有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不小的进步和可喜的成绩,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花卉协会正朝着一个健康、有序、良好的方向发展。当然,作为一个学生社团组织,在我们日常的工作和运转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而这一切都是必须引起注意和不断完善的。下面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本学年的工作做一个简单的总结: 一、活动组织方面 在这一学年里,我们主要组织了:招新活动,迎新晚会,教师节售花,运动会售花,招干,丝网花制作,长期售花,养花基础知识讲座,七十周年晚会,现场艺术插花比赛,花卉知识竞赛等活动。这一系列活动的举行,都很好的体现了本协会的宗旨,较大的丰富了会员们的课外生活,让会员能够在学习中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安排社员星期三上室内课和星期天下午室外实践课。 二、干部管理方面

在这一学年里,我们第一次采用了全体大会制度,定期开展全 体社干会议,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和下一阶段工作的部署,较好的协调了各部门的工作。并且每星期二都会召开社干例会,采用各部门部长负责制和个部门合作制 三、对外发展方面 在这一学年里,我们始终秉承对内创新,对外发展的策略,在 前几任社干的良好基础上,在活动的组织和对外发展的策略上都大胆创新,主动加强与其他社团的联系,积极联系同类型社团商讨社团合作事项,并且和园林基地管理员和校外花店和花卉基地打下良好基础,并组织社员多实践,多动手。成功组织了首届以“花卉知识竞赛”活动,等活动,得到了校领导和社团部的充分肯定,大大提升了本协会的知名度。 以上所有的成绩离不开学院和社联的正确指导,更离不开在座 各位的辛勤工作和我们的会员的积极配合,在此,我代表花协向所有支持我们的领导、老师、全体社干、会员表示由衷的感谢!特别要对在座的各位说一声:大家辛苦了!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认识到存在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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