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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标准

空气净化标准
空气净化标准

ICSXXXX

CXX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XXXX--XXXX

医疗机构空气净化技术规范

Standards of air cleaning technique in healthcare settings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其中4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宣武医院、卫生部医政司护理处、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解放军301医院、北京天坛医院

本标准起草人:李六亿、李卫光、巩玉秀、王力红、郭燕红、吴安华、胡必杰、魏华、邵丽丽、孟莉、贾会学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医疗机构空气净化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空气净化技术的标准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空气净化air purification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去除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微生物和气态污染物。

3.2 消毒disinfection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3 随时消毒concurrent disinfection

有感染源存在时对其排出的病原体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进行的消毒。

3.4 终末消毒terminal disinfection

感染源离开病房后对其所处的环境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床单位等进行的彻底消毒。

3.5 菌落形成单位colony forming unit, cfu

在活菌培养计数时,由单个菌体或聚集成团的多个菌体,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所形成的集落,称为菌落形成单位,以其表达活菌的数量。

3.6 气溶胶aerosol

固体颗粒、液体颗粒或二者在气体介质中的悬浮体系。这些颗粒物在该体系中的降落速度很小。

3.7 微生物气溶胶microorganism aerosol

分散相中含有微生物的气溶胶。微生物在空气中所形成的体系,既包含微生物又包含空气介质,是双相的。

3.8 空气微生物air microorganism

系空气里的微生物。是单相的,不包含空气介质。

3.9 洁净手术室clean operating room

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措施、达到一定细菌浓度和空气洁净级别的手术室。3.10 自然通风nature ventilation

自然通风指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力造成的风压来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是一种自然清除微生物的有效方法。

4管理及卫生学要求

4.1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和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空气净化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空气净化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4.2人员培训

医疗机构应对各级医务人员和医院管理者进行有关空气净化的法律、法规和

标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应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而进行调整。

4.3设备保障

医疗机构应为相关临床科室配置适宜的空气净化设施,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学要求。

4.4监督与指导

医疗机构的感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全院相关临床科室的空气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5 各类环境空气消毒的卫生标准

应达到GB 15982规定的要求,具体要求为:

4.5.1Ⅰ类区域环境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10cfu/m3,这类环境主要包括洁净手术室和层流病房。

4.5.2Ⅱ类区域环境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200cfu/m3,这类环境包括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

4.5.3 Ⅲ类区域环境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500cfu/m3,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和房间。

4.5.4 Ⅳ类区域空气中的细菌总数国家没有具体要求,这类环境包括传染病科及其病房。

5空气净化方法

5.1 物理净化方法物理方法是最常用的一种空气净化方法,操作简便,残留的有害物质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小。

5.1.1通风

5.1.1.1 自然通风医疗机构应根据季节、室外风力和气温,适时开窗通风。自然通风简单,不需要动力,运行管理方便,其通风量随气候条件和室外风速适时调节。自然通风过程的控制有一定的难度,其效果不易预测和评价。

5.1.1.2 机械通风自然通风不良时,宜安装通风设备,利用风机、风扇等运转产生的通风动力,使空气流动,以达到通风换气的目的。

5.1.1.2.1机械通风方式可分为机械送风与自然排风、自然送风与机械排风和机械送风与机械排风等三种方式。

(1)机械送风与自然排风送风使室内的有害气体扩散,且能保持正压。故适用于污染源分散及室内空气污染不严重的场所。

(2)自然送风与机械排风这种方式能有效地保持室内负压。适用于室内空气污染较重的场所。此法不宜在手术室、产房及ICU等处应用。

(3)机械送风与机械排风能根据需要设定换气次数或保持室外内的正、负压。通风效果较好,适用于卫生条件要求较高的场所。

5.1.1.2.2注意事项

(1)应充分考虑房间的功能要求、相邻房间的卫生条件和室内外的环境因素选择通风方式及室内的正负压。

(2)通风受当地的气候条件、环境温度等因素的影响。

5.1.2 中央空调

医院的空气调节是用以控制室内的温度、湿度、气流、灰尘、细菌以及有害气体等,保证符合卫生学要求。中央空调是将主要的空气处理及输送设备设置在集中的空调机房内的系统,一般多为低速、单风道、定风量系统,它是最典型、应用最广泛的空调系统,常见的集中空调系统主要有直流式、一次回风式、二次

回风式空调系统。

5.1.2.1空调系统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5.1.2.1.1开始设计时,应对医院各部门、各房间的功能要求、设备概况、卫生条件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空气调节分区、方式及负荷等。5.1.2.1.2设计中应防止污染的空气逆流。

5.1.2.1.3对于手术室、ICU、产房等特殊区域,应具有可靠的空气调节设备,包括冷源和热源设备。

5.1.2.1.4空气调节系统应能适应未来变化的可能,不论冷源、热源以及风道等,均应适当留有余地。

5.1.2.1.5空气调节的分区,应使用灵活,除特殊情况以外,系统大小适宜,并尽量根据房间的功能要求,清洁的和污染的房间分别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5.1.2.1.6手术室、ICU、产房以及传染病病房等特殊区域,不宜使用风机盘管、诱导器以及整体式空调箱。

5.1.2.1.7对污染有病原体和有害气体的空气,在排出之前应进行处理。

5.1.2.1.8宜考虑减震和降低噪音的要求。

5.1.2.2空调系统的卫生学要求

5.1.2.2.1冷却水、冷凝水不应检出嗜肺军团菌。

5.1.2.2.2空调送风

(1)空调系统新风量参考国家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的有关要求。

(2)空调系统送风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 空调送风卫生学要求

5.1.2.2.3空调风管

(1)空调风管的积尘中不应检出致病微生物。

(2)风管表面细菌总数和真菌总数均应≤10CFU/CM2。

(3)风管内表面的积尘量应≤20克/ M2。

5.1.2.2.4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1)不应释放有毒有害物质,装置的卫生安全性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2 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

(2)净化消毒装置的性能应满足表3的要求。

表3 净化消毒装置性能的卫生学要求

5.1.2.3注意事项

5.1.2.3.1在空调通风系统启动之前,应掌握系统自身的特点,明确每一系统所服务的楼层和房间的详细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预案,明确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5.1.2.3.2应确保空调机房和空调新风口周围环境清洁,正确引入新风。空调系统采气口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送入的空气为新鲜室外空气。不应间接从机房内、楼道内和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新风采气口与排风系统的排风口不应短路。空调通风的机房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堆放无关物品。

5.1.2.3.3定期进行空调系统各部件的清洁与消毒。

5.1.2.3.4定期进行冷却塔与冷却水系统的清洗与消毒。

5.1.2.3.5空调通风系统内宜安装空气消毒除菌装置。

5.1.2.3.6当发生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暴发时,应对空调系统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室内外空气的流通,最大限度引入室外新鲜空气。

(1)全空气空调系统,原则上应采用全新风运行,且保证新风口安全可靠; 不能全新风运行,并对回风或送风无消毒措施的宜停止使用。

(2)水—空气空调系统(即风机盘管空调系统),应按最大新风量运行,且新风量不应低于卫生标准(30 m3/人/h),不能达到标准者应通过合理开启门窗,加强通风换气,以获取足额新风量,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确保各房

间能独立通风,方可运转送风;无新风,又不能开窗通风换气的宜停止使用。(3)对于采用独立式空调器(机)供冷、供热的房间,应合理开启部分门窗,使空调房间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当空调关闭时,应及时打开门窗,加强室内外空气流通; 不能开启外窗,且无新风、排风系统的宜停止使用。

(4)全空气空调系统与水—空气空调系统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闭后的新风和排风机多运行1小时,以改善空调房间内外空气流通。

(5)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在保证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有效的情况下,方可正常运转送风。

(6)应急反应系统和预案切实可行。

5.1.2.3.7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期间,疫区医疗机构隔离区的空气调节系统的特殊要求为:

(1)应急改造及新建的隔离医院、隔离病房,其空调系统应按病区划分。(2)不应采用有循环回风的全空气系统。

(3)不应采用任何形式的绝热加湿装置。

(4)空调通风系统应按排风量大于送风量进行设计、调试与运行,以确保各病房处于负压状态。

(5)空调通风系统内应设计和配备完善、合格的各级空气过滤装置与消毒装置。(6)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其空调通风系统与空调房间宜设计和配置压力测试、调节与控制手段,以确保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的空气压力级差,以保证病区内空气有序流动。

(7)隔离病房、卫生间采用公用竖排风,应确保卫生间排气扇及屋面排风机正常运行,没有倒灌,防止通过卫生间交叉感染。

(8)隔离病房的排风应当高空排放,应远离新风进口,其所有用过的各种空气过滤器应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9)隔离病房的空调凝结水应分区集中收集,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下水道。

5.1.3 紫外线消毒

5.1.3.1适用于无人状态下病房、治疗室等室内空气的消毒。

5.1.3.2消毒方法紫外线灯采取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安装时紫外线灯(30W紫外线灯,在1.0m处的强度>70μw/cm2)应均匀分布,照射强度平均≥1.5W/ m3,照射时间≥30min。

5.1.3.3注意事项

5.1.3.3.1使用的紫外线灯表面应保持清洁,一般每2周用酒精棉球擦拭1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5.1.3.3.2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5.1.3.3.3室内有人不宜使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5.1.4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该消毒器由高强度紫外线灯和过滤系统组成,可以有效地滤除空气中的尘埃,并可杀灭进入消毒器空气中的微生物。消毒器主要由过滤器、高强度紫外线杀菌器、静电吸附装置、负氧离子发生器、风机、定时器及机壳等构成。

5.1.4.1消毒原理主要包括:

5.1.4.1.1过滤除尘除菌以物理的方法滤除空气中的尘埃和微生物,协同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同时有效阻止尘埃对紫外线灯管辐射强度的影响。消毒器的过滤器可清洗重复使用,方便有效。

5.1.4.1.2高强度紫外线杀菌采用低臭氧紫外线灯管组合成一个辐射强度达10000μw/cm2以上的高强度紫外线杀菌器,室内空气在风机的作用下,循环通过紫外线辐射区而被消毒。

5.1.4.1.3静电吸附除菌采用静电场截获并杀灭细菌,协同高强度紫外线对空气进行循环消毒。

5.1.4.2使用方法

5.1.4.2.1 适用于有人状态下的环境空气消毒。

5.1.4.2.2程控定时器可以控制消毒器按所设定的时间自动开机和关机,用手揭开机器盖板即可调整设置程控器。

5.1.4.2.3根据环境消毒的需要确定采用程控定时和遥控定时。程控定时一般用于每天固定时间的预消毒,遥控定时一般用于有人活动时的持续消毒或临时开机消毒。

5.1.4.3注意事项

5.1.4.3.1消毒时应关闭门窗。

5.1.4.3.2进、出风口不应有物品覆盖或遮挡。

5.1.4.3.3机器内严禁进水,用湿布清洁机器时,须先切断电源。

5.1.4.3.4定期检查机器工作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

5.1.4.3.5过滤器3月~6月检查清洗1次,清洗过滤器时不应用毛刷类工具刷洗,水温不应超过40℃,以免损坏过滤网。

5.1.4.3.6每月应用酒精棉球至少擦拭1次紫外线灯管,每半年监测1次强度,如发现强度低于6000μw/cm2时,应及时更换灯管。

5.1.4.3.7消毒时空气中臭氧浓度应低于0.16mg/ m3。

5.1.4.3.8 使用的消毒器获得了卫生部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操作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

5.1.5 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

5.1.5.1消毒原理采用静电吸附原理和过滤,以高频高压恒流电压,形成组合式静电场,产生正离子效应。正离子穿透细菌的细胞壁,渗透到细胞内部,破坏细胞内电解质,损害细胞膜,导致细菌死亡。

5.1.5.2使用方法适用于有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消毒。操作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具有操作简便,程控自动运行,具有预约开机和关机功能,可实现面板操作和遥控器操作双重控制。

5.1.5.3注意事项

5.1.5.3.1消毒器的循环风量(m3/h)应大于房间体积的8倍以上。

5.1.5.3.2使用的消毒器获得了卫生部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操作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

5.1.5.3.3对人无毒无害,且可以连续消毒。

5.1.5.3.4进风口预过滤器一般每6个月清洗1次,污染严重时每3个月清洗1次。

5.1.5.3.5复合活性炭过滤器一般每年更换1次,污染严重时每3月~6月更换1次。

5.2 化学消毒法

5.2.1气溶胶喷雾器法

5.2.1.1 适用于无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消毒。

5.2.1.1消毒原理将消毒剂溶液雾化成20μm以下的微小粒子,在空气中均匀喷

雾,使之与空气中微生物颗粒充分接触,形成气溶胶—蒸发分子体系,以达到彻底杀灭空气中微生物的目的。

5.2.1.3 消毒方法将软管安装在喷雾器的插入口,喷头插入导气管另一端,药液瓶拧在喷头上,接通电源,即可喷雾。消毒前关好门窗,喷雾时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由里向外,先表面后空间,循序而进的顺序依次均匀喷雾。喷雾量宜依据表面的性质而定,以消毒剂溶液可均匀覆盖表面至全部湿润为度,作用30分钟~60分钟。消毒完毕,打开门窗彻底通风。

5.2.1.4注意事项

5.2.1.4.1喷雾有刺激性或腐蚀性的消毒剂时,消毒人员应作好个人防护,佩戴防护手套、口罩,必要时戴防毒面罩,穿防护服。

5.2.1.4.2喷前应将易腐蚀的仪器设备,如监护仪、显示器等物品盖好。

5.2.1.4.3气溶胶喷雾难以湿透表面,对尘埃多及隐蔽表面应先清洁和充分暴露,或加大喷量。

5.2.1.4.4消毒表面时,喷雾距离应大于1.5M~2M,防止局部表面用药过量或喷雾不匀。

5.2.1.4.5 化学消毒剂应为合格产品,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5.2.2薰蒸法

5.2.2.1适用于无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消毒。

5.2.2.2消毒原理利用化学消毒剂具有的挥发性,在一定空间内通过加热或其他方法使其挥发完成空气消毒。

5.2.2.2消毒方法将消毒剂稀释成所需浓度的溶液,室温下加热蒸发。消毒剂用量、浓度、消毒时间和注意事项等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消毒前门窗关闭严密,

消毒完毕,打开门窗彻底通风。

5.2.2.3注意事项

5.2.2.3.1 化学消毒剂应为合格产品,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5.2.2.3.2消毒剂的浓度和消毒时间应合适;消毒房间的温度和湿度应适宜。

5.2.2.3.3盛放药品的容器应耐腐蚀,大小适宜。

5.2.2.3.4消毒后应充分通风换气,人员方可进入。

5.2.3常用化学消毒剂空气消毒常用化学消毒剂有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和其他类消毒剂等。

5.2.3.1过氧乙酸一般为二元包装,A液为冰醋酸和硫酸的混合液,B液为过氧化氢,使用前按照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将A、B两液混合后室温放置24小时,以0.5%的过氧乙酸气溶胶喷雾, 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作用1h。用量20 ml/ m 3~30ml/ m3。

5.2.3.2过氧化氢以1.5%~3.0%过氧化氢气溶胶喷雾,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作用1h。用量20 ml/ m3~30ml/ m3。

5.2.3.3注意事项

(1)过氧乙酸和过氧化氢不稳定,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处,用前应测定有效含量,根据测定的浓度进行稀释。过氧乙酸原液浓度不应低于12%。

(2)稀释液不稳定,临用前配制。

(3)配制溶液时,过氧乙酸不应与碱或有机物混合;过氧化氢不应与还原剂、碱、碘化物、高锰酸钾等强氧化剂混合。

(4)对多种金属有腐蚀性,对织物有漂白作用。

(5)接触高浓度溶液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谨防溅入眼内或皮肤粘膜上。

如不慎接触应及时用清水冲洗。

(6)喷雾消毒应采用专用喷雾器。

5.2.3.4其它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剂,使用方法应遵循产品使用说明。

5.3 空气层流洁净技术

5.3.1层流洁净室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5.3.1.1远离污染区,隔断污染源。

5.3.1.2控制污染源扩散或定向扩散。

5.3.1.3正确利用室内外的压差,一般情况下,生物洁净室内需保持负压,以防止室内污染向外扩散。

5.3.1.4进出风量要求保持平衡。

5.3.2 空气洁净室分类

5.3.2.1按照送风方式分类可分为单向流洁净室(层流洁净室)、非单向流洁净室(乱流型洁净室)和辅流洁净室(矢流洁净室)。

5.3.2.1.1单向流洁净室主要有垂直单向流和水平单向流两种,洁净度100级及以上的高级别的洁净室中,均采用单向流技术。实际应用中,单向流仅在工作区这一有限区域内洁净空气沿平行流线以等速流动,其他部位仍采用非单向流。

单向流洁净室包括流线平行度、乱流度和下限风速三个特性指标。

5.3.2.1.2非单向流洁净室洁净空气从送风口送入室内时,迅速向四周扩散、混合,同时把几乎同量的气流从回风口排走,风口送出的干净气流稀释着室内污染的空气,冲淡室内的含尘浓度,一直达到平衡。气流扩散的越快、越均匀,效果越好。

非单向流洁净室内气流的主要特点是流入和流出之间气流的流通截面是变化的,洁净室的截面比送风口截面大的多,因而在全室截面或全室工作区截面不能形成匀速气流,气流在室内不可能以单一方向流动。非单向流洁净室只能达到1000级及以下的洁净度。

5.3.2.1.3辅流洁净室主要采用扇形或半球形辅流风口,从上部侧面送风,从对侧下部回风。由于气流斜向运动,污染空气在辅流洁净室内的滞留时间虽长于单向流洁净室,但短于非单向流洁净室的自净时间,符合洁净室要求气流能以较短甚至最短路径排污的特性。辅流洁净室造价低于单向流洁净室,洁净度可达到100级。缺点是风口和过滤器较常规的复杂一些,在非空态时容易产生涡流区。

5.3.2.2 按照空气洁净度分类可分为100级、1000级、10000级、100000级和300000级等5个级别,见表4。

表4 不同空气洁净度洁净室的特点

5.3.2.3 按照房间压力差分类可分为正压层流洁净室和负压层流洁净室。一般洁净室保持正压,有污染危险的洁净室应保持相对负压。正负压由送风量与回风、

排风量调节。

5.3.3日常检查维护要求

5.3.3.1空气处理机组每月检查1次,清扫内部。

5.3.3.2新风机组每天检查1次,保持内部干净;粗效滤网每2天清1次,粗效过滤器每2个月更换;中效过滤器每周检查,每3个月更换;亚高效过滤器每年更换。

5.3.3.3风机组风机组中的中效、高效过滤器,每年更换。

5.3.3.4回风口过滤器应定期检查,每年更换1次。如遇特殊污染,及时更换,并用消毒液擦拭回风口内表面。

5.3.4注意事项

5.3.4.1设专门维护操作人员,遵循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保养与维护。

5.3.4.2制定运行手册,在运行开始前、启动时、运行中和停止后,都应有检查和记录。

6 不同区域空气净化方法

6.1 Ⅰ类区域环境采用层流洁净空气净化技术净化空气。

6.2 Ⅱ类区域环境应根据不同部门的需要选用适宜的净化方法,Ⅱ类区域环境可采用下列方法净化空气。

6.2.1通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6.2.2中央空调。

6.2.3空气消毒器。

6.2.4能达到Ⅱ类区域环境要求、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其他消毒方法。

6.3 Ⅲ类、IV类区域环境可采用下列方法净化空气。

6.3.1通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6.3.2中央空调。

6.3.3空气消毒器。

6.3.4臭氧消毒适用于无人状态下,臭氧浓度≥20mg/m3,消毒时间一般≥30min。

6.3.5紫外线消毒适用于无人状态下,紫外线分布功率达到1.5W/ m3, 照射时间一般≥30min。

6.3.6化学消毒剂喷雾或薰蒸消毒:适用于无人状态下,可采用喷雾或薰蒸消毒。7不同状态下空气净化方法

7.1 有人状态下的空气净化宜采用对人体健康无毒无害的空气净化方式。

7.1.1 一般情况下,普通病房首选自然通风,尤其强调自然风的通风对流,保持室内空气与室外空气的交换。

7.1.2 自然通风不良,宜安装足够的通风设施(如排气扇),采取机械通风。

7.1.3 采用中央空调净化空气。

7.1.4采用层流通风技术或空气消毒器净化空气。

7.2 无人状态下的空气净化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空气净化。

7.2.1有人状态下的空气净化方法均可采用。

7.2.2紫外线灯(按1.5W/m3安装)照射1h,每天2次~3次,对空气进行消毒。

7.2.3使用0.5%过氧乙酸或3%~5%过氧化氢喷雾或薰蒸消毒空气,用量20 ml/ m3~30ml/ m3,作用1h。

7.2.4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适宜于喷雾消毒的消毒剂,喷雾消毒空气。其使用方法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7.3 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房空气的消毒

7.3.1普通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房空气的消毒,可选用以下方法。

7.3.1.1通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7.3.1.2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7.3.1.3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适宜于空气消毒的方法。其使用方法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7.3.2特殊感染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房空气的消毒,可选用以下方法。

7.3.2.1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7.3.2.2化学消毒剂喷雾或薰蒸消毒。

7.3.2.3使用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适宜于空气消毒的方法。操作方法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

7.5 呼吸道传播疾病等患者所处环境的空气消毒,可选用以下方法。

7.5.1无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通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宜采用机械通风。

7.5.2负压病房。

7.5.3使用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设备,操作方法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

8 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8.1监测的原则医疗机构应对重点部门空气净化的质量每季度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质量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

8.1.1重点部门包括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各型ICU、新生儿室、母婴室、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

医院空气消毒技术规范

2012年《医院空气消毒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空气净化的管理及卫生学要求、空气净化方法和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 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 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 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空气净化 air cleaning ? ?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洁净手术部(室) clean operating department(room) 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技术,使空气菌落数和尘埃粒子数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等级标准的手术部(室)。 ??自然通风??natural ventilation 利用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 air-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

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air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 device 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装置。 4??管理及卫生学要求 ??空气净化管理要求 ??医院应根据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空气净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医院应对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进行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知识的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空气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医院应根据临床科室的感染风险评估,采取适宜的空气净化措施,使其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 ??医院应对全院有关临床科室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查和指导。 ??空气净化卫生要求 ??洁净手术部(室)和其他洁净场所(如洁净骨髓移植病房),新建与改建验收时、更换高效过滤器后、日常监测时,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GB 50333的要求。 ??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in?直径9cm平皿)。 ??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 5??空气净化方法 ??通风 ??自然通风 应根据季节、室外风力和气温,适时进行通风。 ??机械通风 ??工作原理

空气净化系统验证方案

目的:通过对空气净化系统进行验证,验证该系统的各种控制系统功能与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确认在规定的范围内操作,系统能稳定地运行 且保证各项指标能达到设计标准。 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三)提取生产线的空气净化系统运行消毒的验证过程及评估。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品生产验证指南(2003)》、设备说明书、空气净化系统相应标准操作文件。 内容: 1. 验证组织及职责 1.1验证组织见《验证总规划》。 1.2由设备验证小组执行本验证方案。 2. 概述 2.1空气净化系统概述 生产环境的洁净度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空气净化系统主要包括:空调机组、风管、除尘系统等几个主要部分。本空气净化系统采用组合式空调箱及风道送风系统,新风经初效过滤器与回风混合再经表冷器、加热器、风机、中效过滤器、臭氧发生器、高效过滤器送至洁净区,气流组织顶送下侧回风或排风。药品生产中使用空气洁净技术,是要控制室内空气悬浮粒子数、沉降菌数、温湿度及压差等,使室内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符合GMP及工艺要求,从而确保产品质量,为达到上述目的,采取了以下措施: 2.1.1空气滤过:利用初效、中效、高效滤过器将空气中的微粒和微生物滤除, 第 1 页共41 页

得到洁净空气。 2.1.2正压控制:使室内空气维持一定正压,防止污染物侵入洁净室内。 2.1.3温度控制:通过蒸汽加热器升温或通过表冷段降温,使洁净区温度符合要求。 2.1.4相对湿度控制:通过表冷段除湿或通过加湿器进行加湿使洁净区相对湿度符合要求。 2.2空气净化系统示意图 第 2 页共41 页

2.3空调机组简介 2.4为确保空气净化质量达到生产要求,待厂房设施安装结束,使用的仪器仪表校验合格,且在校验有效期范围内,对空气净化系统进行验证,验证项目包括空气净化系统的预确认、安装确认、运行确认和性能确认及空调系统的监控和空气净化系统的日常监测。 3. 预确认 3.1目的:通过对空气净化系统设计资料及空调机组的设备技术指标适用性的审查,确认空气净化系统工艺布局及空调机组能否满足GMP及工艺要求。 3.2确认的内容 3.2.1空调机组技术适用性确认,结果记录于附表1。 3.2.2洁净区工艺布局确认,结果记录于附表2。 3.2.2空调机组风机选型确认,结果记录于附表3。 4. 风险评估 4.1风险确认、分析与评价 通过对空气净化系统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系统可能存在的危害并预估已确认危害的相关风险。 4.2风险评价 对验证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确定风险等级,针对评价中确定的风险点制定控制措施。 第 3 页共41 页

空气净化器通用标准

空气净化器通用标准 空气净化器按工作原理分类上应该分为三大类: 1.被动式净化类(滤网净化类) 2.主动净化类(无滤网型) 3.双重净化类(主动净化+被动净化) 目前空气净化器只有安全认证,而针对净化功能却没有相关认证。单纯的安全认证已不能满足当代消费者对洁净、健康、环保居室生活的追求,因此迫切需要第三方机构能够制定出空气净化器的统一的评价认证准则,真正净化规范市场,帮助企业树立品牌;保护质量过硬的空气净化器产品,帮助消费者解决室内环境污染问题;生产企业也希望能够尽快出台认证措施,以促进空气净化器市场的健康发展。 1、《空气净化器》GB/T 18801-2002和《空气净化器》 GB/T 18801-2008 2002年我国制定发布了我国第一部空气净化器标准GB/T 18801-2002《空气净化器》。2008年重新进行了修订《空气净化器》 GB/T 18801-2008。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细则、标志、包装和储存以及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和在公共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性能、技术指标。 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GB 4706.1-2005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45-2008 由于空气净化器是一种新兴的家用电器产品,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中对空气净化器的电气安全指标进行了严格要求。 标准中要求,市场上销售的空气净化器的安全性必须符合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国家标准要求。 空气净化器电气安全性能主要考核的是空气净化器的安全和性能,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接地电阻等电器产品重要的安全指标,是国家强制性

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要求规范DB43T1176—2016.docx

实用标准文案 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的清洗更换频次、清洗与消毒技术要求、清洗消毒效果及安全措施要求、环境卫生学的监测、档案管理和专业清洗消毒服务机构、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技术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333 — 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 50591洁净室施工与验收规范 WS/T 368— 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WS/T 396— 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 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洁净手术部 采用空气净化技术,使环境空气中的微生物粒子、菌落数及尘埃粒子总量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级标 准的手术室(间)。 3.2 洁净辅助用房 对空气洁净度有要求的非手术室的用房。 3.3 非洁净辅助用房 对空气洁净度无要求的非手术室的用房。 3.4 洁净手术部 由洁净手术室、洁净辅助用房和非洁净辅助用房等一部分或者全部组成的独立的功能区域。 3.5 空气净化系统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 文档

DB43/T 1176 — 2016 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3.6 空气净化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者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 3.7 空气净化系统消毒 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空调风管、表冷器、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 表面以及冷凝水、积尘中的致病微生物。 3.8 专业清洗消毒设备 用于空气净化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工具、器械、风管内定量采样设备和净化消毒装置、消毒剂等的总称。 3.9 机械清洗 使用物理清除方式的专用清洗设备、工具对空气净化系统进行清洗。 3.10 专项清洗机构 具有医院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消毒检测工作的专业设备和技术人员,并满足相关资质和经验要求的专业技 术服务单位。 3.11 空气过滤器 空气过滤器用过滤、粘附等方法去除空气中微粒的设备。 3.12 粗效过滤器 以过滤 5 μm以上的微粒为主的空气过滤器。 3.13 中效过滤器 对 1 ~ 5 μm范围微粒具有中等程度捕集效率的空气过滤器。 3.14 高效过滤器 主要用于捕集0.5 μm以下的颗粒灰尘及各种悬浮物的空气过滤器。 3.15 亚高效过滤器 过滤性能略低于高效的空气过滤器。 3.16 HEPA 高效过滤器 在额定风量下,对粒径大于等于 0.3 μm微粒的捕集效率在 99.97% 以上及气流阻力在 245Pa 以下的空气过滤器。 4清洗更换频次要求 4.1定期对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进行清洗。清洗时间间隔应不大于附录 A 表 A.1 的规定。对2

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及其使用方法与制作流程

本技术公开一种智能空气净化系统,所述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包括:智能空气净化器、移动客户端以及云服务器,所述智能空气净化器与云服务器相连接,云服务器与移动客户端相连接;其中,所述智能空气净化器包括用于供电的电源模块、用于获取空气质量参数的传感器、用于提高空气质量的空气净化模块、以及用于控制、传感器空气净化模块工作并实现与云服务器连接的控制通信模块,所述电源模块与传感器、空气净化模块、控制通信模块相连接,所述传感器、空气净化模块与控制通信模块相连接。另外,本技术还公开了所述智能空气净化系统的使用方法。本技术的智能空气净化系统能够通过移动客户端对智能空气净化器进行远程控制。 权利要求书 1.一种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包括:智能空气净化器、移动客户端以及云服务器,所述智能空气净化器与云服务器相连接,云服务器与移动客户端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空气净化系统还包括用于建立通讯连接的本地路由器,所述智能空气净化器通过本地路由器与云服务器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空气净化系统还选择性地包括用于建立通讯连接的可访问的无线路由器或移动网络,所述移动客户端通过所述本地路由器与云服务器相连接,或者通过可访问的无线路由器、移动网络中的一种与云服务

器相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云服务器包括用于与智能空气净化器、移动客户端进行通讯的互联模块、用于储存和分析数据的解析模块以及用于接收和处理用户请求的处理模块;所述互联模块与本地路由器、和/或可访问的无线路由器和移动网络中的一种相连接,所述解析模块、处理模块与互联模块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空气净化器包括用于供电的电源模块、用于获取空气质量参数的传感器、用于提高空气质量的空气净化模块、以及用于控制传感器、空气净化模块工作并实现与云服务器连接的控制通信模块,所述电源模块与传感器、空气净化模块、控制通信模块相连接,所述传感器、空气净化模块与控制通信模块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通信模块包括用于接收和处理移动客户端的控制信号、并控制传感器、空气净化模块工作的控制模块,以及用于与本地路由器进行通讯的通讯模块,所述通讯模块与本地路由器相连接,所述控制模块与通讯模块相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空气净化器上还设有用于操作和配置智能空气净化器的输入按键,所述输入按键与控制通信模块相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客户端安装在用户的移动设备上,所述移动设备为平板电脑或者手机。 9.一种智能空气净化系统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如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智能空气净化系统来实现,包括下述步骤: 步骤S1、配置步骤:通过配置步骤使得所述移动客户端与云服务器相连接,智能空气净化器与云服务器相连接,移动客户端和智能空气净化器之间通过云服务器实现相互通信; 步骤S2、远程监控步骤:智能空气净化器采集用户家中的各种空气质量参数,并将空气质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带目录word版)

ICS 11.020 C 05 WS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air cleaning technique in hospitals2012-04-05发布2012-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天坛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六亿、李卫光、巩玉秀、王力红、吴安华、胡必杰、魏华、邵丽丽、贾会学。 目录 1范围.....................................................................................................................12规范性

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 (1) 3.1空气净化aircleaning (1) 3.2洁净手术部(室)cleanoperatingdepartment(room) (1) 3.3自然通风naturalventilation (1) 3.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air-conditioningventilationsystem (1) 3.5空气净化消毒装置aircleaninganddisinfectiondevice ...........................14管理及卫生学要求 (2) 4.1空气净化管理要求 (2) 4.2空气净化卫生要求.........................................................................................25空气净化方法. (2) 5.1通风 (2) 5.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3) 5.3空气洁净技术 (3) 5.4紫外线消毒 (4) 5.5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4) 5.6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 (4) 5.7化学消毒法 (56) 不同部门空气净化方法.........................................................................................67不同情况下空气净化方法.....................................................................................78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8)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空气净化系统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空气净化系统安全操作规 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空气净化系统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目的:建立空气净化系统的标准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适用于空调净化系统的操作。 责任:空气净化系统机操作人员,按本规程操 作,动力车间主任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程序: 1.开机前12小时打开总电源开关给制冷空调机组供 电,使压缩机润滑油加热器处于加热状态(润滑油保持一 定温度,既防止制冷剂稀释润滑油,又可减少润滑油中的 泡沫,便于压缩机正常运转)。 2.检查冷却水系统是否正常。 3.按下控制箱上的洁净风柜按钮,再按下冷却水泵、冷 却塔按钮,再打开空调开关。

4.确认冷却系统和洁净空调风柜系统都正常后,再旋向控制面板制冷档。 5. 空调制冷机组启动后观察机组运行是否正常,从控制箱上压力表的读数可判断(正常值高压为12~ 16kg/cm2,低压为4~6kg/cm2)。 6.系统全部开启调节好后,注意观察多两个小时、记录一次空调制冷机组压力变化,冷却水系统的压力、温度的变化,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7.关机过程: 先关上空调制冷的制冷档,再关上制冷机的送风档,然后依次关上冷却塔,冷却水泵,洁净空调风柜开关。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目录 1 范围 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0 3 术语和定义 0 3.1空气净化air cleaning 0 3.2洁净手术部(室)clean operating department(room) 0 3.3自然通风natural ventilation (1) 3.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 air-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1 3.5空气净化消毒装置air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 device1 4 管理及卫生学要求 (1) 4.1空气净化管理要求 (1) 4.2空气净化卫生要求 (1) 5 空气净化方法 (2) 5.1通风 (2) 5.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3) 5.3空气洁净技术 (3) 5.4紫外线消毒 (4)

5.5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4) 5.6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 (4) 5.7化学消毒法 (5) 6 不同部门空气净化方法 (6) 7 不同情况下空气净化方法 (7) 8 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8)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空气净化的管理及卫生学要求、空气净化方法和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生部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空气净化air cleaning 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3.2 洁净手术部(室) clean operating department(room) 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技术,使空气菌落数和尘埃粒子数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等级标准的手术部(室)。

新国标空气净化器解释

新国标空气净化器解释 统一衡量净化器的标准今年刚出台 以后普通人选购空气净化器,主要看数值,看指标就可以了。

因为有个超级好的消息:新版《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于2015年9月15日正式发布,并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当前空气净化器行业乱象也许将终结。 CADR值 CCM值(累积净化量) 能效等级(即净化量对应电量的值) 噪声 格林威特产品体验 现在我们通过体验一台新的产品:格林威特空气净化器,来教您一步一步选择。因为这款净化器是新规出来之后,首批

符合这四项指标的净化器。

值、CADR1也就是一小时内有效的洁净空气量,也就是洁净空气量,这 DIY 很多国产小厂是衡量入门级别空气净化器的主要标准。值来衡量净没有严格的按照 CADR 的一些廉价空气净化器,化效果。即使都标明了这个值,单位也大不同。国际普通标分钟,室内空气要求高/立方英尺准里,普通家居建议100小时,换算成国内通用的立方米分钟。/200的建议立方英尺/ 。170数值应该在到340小时,说明其每小时/立方米450达到了 CADR 这款净化器.

净化空气的能力非常强大。我以前用的飞利浦一款净化器,也是同时可以过虑 PM2.5 ,净化甲醛的, CADR 数值是200多,当然我的是老 CARD 数值为302,也是比较优秀的。格林威特的数值比飞利浦的高很多还因为它本身体积也比飞利浦大,适合于更大面积的房间使用。这两款产品按比例来说都不错。

让人放心的质检报告和终身保修给予了双重保障。 2、累积净化量CCM 累积净化量评测规定,当净化效率低于初始净化效率50%时,

医疗机构空气净化管理制度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制度 一、根据卫生部《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根据《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空气净化设备。 三、各科室根据本科室特点,选择合适的空气净化方法。 1、手术室可选用空气洁净技术、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紫外线照射消毒、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产品。 2、门诊治疗室、化验室、住院部换药室、配液室、检查室、各类普通病房、 以及消毒供应中心等可选用自然通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紫外线照射、化学消毒、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产品。 3、有人情况下不能采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化学消毒。 4、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所处场所可采用机械排风、负压隔离病房、安装空气净 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净化设备。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室可选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化学消毒及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净化设备。 5、普通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室可选用通风、紫外线照射、获得卫生许可批件 的空气净化设备。 四、空气净化方法的管理要求 1、空气洁净技术维护与保养要求 1)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应定期检查,保持清洁。 2)新风机组粗效滤网宜每2d清洁一次;粗效过滤器宜1~2个月更换一次; 中效过滤器宜每周检查,3个月更换一次;亚高效过滤器宜每年更换。发现污染和堵塞及时更换。 3)末端高效过滤器宜每年检查一次,当阻力超过设计初阻力160Pa或已经使用3年以上时宜更换。 4)排风机组中的中效过滤器宜每年更换,发现污染和堵塞及时更换。 5) 定期检查回风口过滤网,宜每周清洁一次,每年更换一次。如遇特殊污染, 及时更换,并用消毒剂擦拭回风口内表面。 6) 设专门维护管理人员,遵循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保养与维护;并制定运行 手册,有检查和记录。 2、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使用与维护 1)使用中的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必须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许可批件。 2)应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准的产品使用说明,在规定的空间内正确安装使用。 3)消毒时必须关闭门窗,进、出风口不应有覆盖、遮障。 4)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并记录。用湿布清洁机器时,

正确认识空气净化器的CADR值

正确认识空气净化器的CADR值 CADR(Clean Air Delivery Rate)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洁净空气输出比率,是美国家电制造商协会(AHAM)按照特定标准对空气净化器进行测试得出的空气净化器输出洁净空气的比率。它被认为是评价空气净化器净化效能的主要指标,CADR数值越高,则表示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效能越高。 CADR值的信奉者认为,空气净化器的性能好坏,主要由洁净空气输出比率(CADR值)决定的,洁净空气输出比率越大,净化器的净化效率越高。要使室内空气质量达到一定的洁净标准,空气净化器就有两个必要的硬性指标: 一、必须保证室内空气达到一定的换气次数,即要求空气净化器内置的风机有一定的风量。AHAM标准是要保证在适用面积里每小时换气5次。 二、空气净化器的一次净化效率必须比较高,净化效率(CADR)越高,表明空气净化器就越好。净化效率(CADR)值有三项指标:①、尘埃(Dust);②、二手烟(Tobacco Smoke);③、花粉(Pollen)。 CADR值就是能定量表征空气净化器以上两个必要条件的物理量。CADR值越大,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效率越高。利用CADR值,可以评估空气净化器在运行一定时间后,去除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效果。 客观地说,按美国这样的空气质量状况,CADR值对于评价中低端空气净化器的性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如果我们把它作为评价空气净化器的主要指标,那就大错特错了!具体来说: 第一,关于换气次数。AHAM的标准时要保证空气净化器在适用面积里每小时换气5次。这就是通常说的空气净化器的风量(CFM),ANAM称之为“洁净风量”。所谓的“洁净风量”就是在风机的作用下,室内空气通过空气净化器滤网后送出的洁净空气量。这个“洁净风量”的关键在“净”不在“量”,也就是说风量并非越大越好,而是要看洁净度。如果空气净化器的滤网质量好,又厚又密,净化效率高,那么其出来的“洁净风量”是真正的洁净空气。相反,如果空气净化器的滤网又稀又薄,净化效率低,那么其出来的“洁净风量”属于半洁净空气,滤材更差的话甚至出来的根本就是“污浊空气”。好的空气净化器其对室内空气过滤一遍的效果甚至要超过普通空气净化器

(完整版)空气净化系统维护保养管理规程

空气净化系统维护保养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空气净化系统维护保养管理规程,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寿命。 2.范围:适用于洁净区净化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 3.责任:工程设备部经理及主管、操作人员、维护保养人员、质量保证部检测人员。 4.程序 4.1.洁净室净化空调系统的保养。 4.1.1.洁净室净化空调系统的保养工作由工程设备部固定专人负责。 4.1.2.净化空调箱的保养:保养箱体内的热交换器、风机和初效过滤器、中效过 滤器等。保证箱体内不生锈蚀,不藏污垢。 4.1.3.送风管道的保养:一个月至少检查一次送风管、回风管是否漏气以及风管 保温层有否脱落或崩裂,或者必须及时封补。 4.1.4.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高效过滤器与送风管口的密封,发现有漏泄现象及时堵 封。 4.2.洁净室净化空调系统的清洗。 4.2.1.当初效过滤器的阻力达到初阻力的2倍时,用饮用水冲洗过滤器海绵层的 灰尘,直至冲洗到流出的水无其它异色。 4.2.2.当中效过滤器的阻力达到初阻力的2倍时,用饮用水冲滤层至流出水无异 色。 4.2.3.高效过滤器外罩每月用洁净海绵块蘸水洗擦一次。高效过滤器的更换,视 其细孔堵塞程度而定,一般在滤气风速降至新装时风速的70%时予以更 换,高效过滤器由工程设备部决定是否更换。高效过滤器外罩的清洁和高 效过滤器的更换工作设专人负责。 4.2.4.回风口每星期用海绵块蘸饮用水揩擦一次,清洗工作由所在工段负责进 行。 4.3.净化系统设专人负责保养和清洗,包括更换高效过滤器。 4.4.洁净室空调净化系统的监测 4.4.1.洁净室温度和湿度以穿着发放工作服产生舒服感为宜,一般情况下,10 万、30万级洁净区控制温度为18~26℃,相对湿度为45~65%。万、百

空气净化系统再确认方案

空气净化系统再确认方案 编号:WS-SP-CF-001 版本号:10 设备型号:KKA-2.0、KKA-2.5、KKA-1.5 设备编号:GY-006、GY-007、GY-012 确认类型:再确认 安装位置:口服液体1车间、口服固体1车间、口服固体2车间 XXXXX制药有限公司 2014年

再确认立项申请表 SOR-YZ-0002-01 编号:WS-SP-CF-001 版本号:10

空气净化系统再确认方案审批记录 SOR-YZ-0004-01

目录 1、概述 2、确认目的 3、确认项目 4、确认人员 5、确认标准 6、确认内容 6.1检查有关的确认文件 6.2空气净化系统所用测试仪表的检查校正 6.3空气处理设备的安装确认 6.4风管制作安装的确认 6.5风管及空调设备的测试 6.6空调设备的测试 6.7高效过滤器风速及气流流向测定 6.8空调调试及空气平衡 6.9洁净室的洁净度测定 6.10 HVAC系统高效过滤器更换及检漏测试情况 7、风险评估

8、项目小组评价意见 9、确认周期的建议 10、最终评价和批准 XXXXX制药有限公司 空气净化系统再确认方案 1、概述: 药品生产企业为了消除混药和污染,或将这种可能降低至最低,必须要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及与之相适应的厂房设施。空气净化就是控制和维持房间洁净度的重要方法,空气净化设施是进行药品生产的根本条件之一。洁净室就是由各种洁净技术综合形成的体系。 药品生产企业洁净室的任务就是要控制室内空气浮游微粒及细菌对生产的污染,使室内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符合工艺要求。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一般采取的空气净化措施主要有三个:第一是空气过滤,利用过滤器有效地控制从室内的全部空气,由于细菌依附在悬浮粒子上,微粒过滤掉了细菌也能除掉:第二是组织气流打破常规,在室内组织起特定形式和强度的气流,利用洁净空气把生

《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修订 情况简介

附件2 GB/T 18801《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修订 情况简介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按照国家标准委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计划号:20121865-T-607),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3年初,开始组织对GB/T18801《空气净化器》标准的重新修订工作。该标准的历次版本为:第一版2002年,第二次2008年,本次是第二次修订。 本次修订正是在我国大气环境污染日渐加重的背景下进行的,因此,修订工作得到了质检总局等主管部门、社会各方及媒体的高度关注;修订工作本着开放原则,企业及相关单位广泛参与、社会各方的意见及时采纳的做法。2013年5月至今,已召开正式修订会议5次,专题调研会及企业、实验室走访20余次;参与修订的单位有空气净化器制造商、供应商、销售商,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共计70余家;累计参加会议的人数超过400人次。 本次修订在保持前一版合理内容的基础上,对其不适宜的地方进行了完善,并结合我国的国情以及消费者的行为习惯,增补了必要的内容。 二、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明确了空气净化器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 将空气净化器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明确定义为三种: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微生物,并分别作了定义; 2、规定了空气净化器规格型号、基本参数的标注方法 以“洁净空气量”(CADR)作为表征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基本参数。 3、确定了评价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技术指标 1)核心指标: ——“洁净空气量” CADR (clean air delivery rate ) ——“累积净化量” CCM (cumulate clean mass) 2)关联指标: ——能效水平 ——噪声等级 3)衍生指标: ——适用面积 ——使用寿命 ——试验及评价方法的完善 4、进一步明确了针对颗粒物、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的试验及评价方法,完善了针对上述两种污染物的“累积净化量”评价方法。 5、增补了“适用面积”“使用寿命”的算法 为消费者实际选购和使用提供了参考依据。 6、对产品标注内容做了明确规定

空气净化器说明书

专利产品 仿冒必究 安阳振动器有限责任公司(集团) 为确保产品的正确、安全使用,请在使用前仔细阅读本说明书 产品简介 ◆ 产品简介...................................................................... (1) ◆ 使用范围...................................................................... (1) ◆ 系统组成...................................................................... (1) ◆ 技术参数...................................................................... (1) 使用维护 ◆ 使用注意事项...................................................................... ...2 ◆ 空气净化流程 图.....................................................................4 联合制造 安阳安振环境高科有限公司 智能空气净化新风系统 产品使用说明书

◆操作使用说明...................................................................... (5) ◆常见故障...................................................................... . (11) ◆温馨提示...................................................................... . (12) ◆接线图...................................................................... .. (13) 附件 ◆智能空气净化新风系统保修卡 此标志表示禁止之事项此标志表示必须遵循事项

空气净化系统操作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山西邦仕得药业有限公司GMP文件 空气净化系统操作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目录 1 目的 (3) 2 范围 (3) 3 责任 (3) 4 内容 (3) 5 参考文献 (8) 6 派生记录 (8) 7 流程图 (8) 8 EHS (8) 9 注意事项 (9) 10 培训 (9) 11变更记载 (9) 12 附录 (9)

1 目的 建立空气净化系统操作岗位标准操作规程,使空气净化系统操作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方法和操作标准,使空气净化系统操作标准化、规范化,保证HVAV 系统洁净室环境监控项目(温度、湿度、压差、悬浮粒子、浮游菌数、沉降菌数、表面微生物数、风速或换气次数)符合GMP规定的标准限度。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固体制剂车间空气净化系统操作岗位。 3 责任 本规程由本岗位班组长负责起草 由车间主任负责审核 由质量保证部部长负责复审审核 由生产副总负责批准执行 本规程由空调制水组组长组织空气净化系统操作岗位操作人员正确实施操作由QA现场监督员、车间工艺员监督检查,使空气净化系统操作岗位的操作符合规定 由空气净化系统操作岗位操作人员按本规程正确实施操作 4 内容 4.1空气净化系统洁净室环境监控项目及标准限度

4.2空气净化系统洁净室环境日常监控项目及监控周期:

4.3 HVAC系统初、中、高效各段压差监控标准及频次: 4.4空气净化系统各监控项目的监测方法: 4.5 空气净化系统的组成:

4.5.1 空气处理机组(空调器或空调箱)是对空气进行净化和各种加湿处理的主要设备,如加热、加湿、冷却、减湿等。 4.5.2 空气输送设备(系统),主要是把处理好的空气按照一定的要求输送到各个房间,并从房间抽回或排除一定的室内空气,包括风管系统、调节风阀、风机等。 4.5.3 空气分布装置:合理地组织室内的气流,保证洁净室的空气温度、湿度、气流速度和洁净度等。是指设在控制间的各种类型的送风器(如高效过滤器、散流器等)和回风口。 4.5.4 直排风除尘过滤装置:产尘量大的操作室宜采用直排风,但考虑到环保因素,直排风必须经过滤收集粉尘后再排放。 4.6 开机前检查 4.6.1 检查新风阀、送风阀、回风阀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如有异常应及时调整。 4.6.2 检查初、中效过滤器的滤袋有无破损,如有应及时更换,如灰尘较多应及时清洁;检查滤袋边是否被密封条紧固,如有松动,应立即调整并紧固。 4.6.3 检查各紧固件是否紧固及表冷器是否有漏水现象,如有漏水现象应立即找维修人员处理;如箱体内有冷凝水应及时清除。 4.6.4 冬季运行时应检查热蒸汽压力是否正常,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应及时处理。 4.6.5 确认风机叶轮的旋转方向是否和风机壳上标示的箭头方向相同,如反转应及时调整风机电源接线。 4.6.6 检查三角皮带如有松动应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调整或更换皮带。 4.6.7 夏季需启动制冷机前,需提前30分钟给制冷机组供电,使压缩机润滑油处于加热状态(润滑油保持一定温度,既防止制冷剂稀释润滑油,又可减少润滑油中的泡沫,便于压缩机正常运转)。 4.7 开机操作程序 4.7.1 开启空调机组启动按钮,检查风机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常声音。 4.7.2 检查排水管路是否堵塞。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二项标准培训试题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空气净化 管理规范》二项标准培训考试题 科室姓 名得 分 一、单选题: 1、可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细菌芽孢也有一定的杀灭作用的消毒剂为() A.高效消毒剂 B.中效消毒剂 C.低效消毒剂 D.灭菌剂 2、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为() A.高度危险物品 B.低度危险物品 C.中度危险物品 D.卫生用 品 3、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 A.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B.压力蒸汽灭菌 C.低温灭菌 D.干热 灭菌 二、多选题: 1.在有人情况下,可选用下列哪些方法净化空气? () A.普通病房首选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良,宜采取机械通风; B.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C.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 D.空气洁净技术; E.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

许可批件、对人体健康无损害的其他空气消毒产品。 2、以下哪些物品是属于中度危险性物品?() A、胃肠道内镜 B、支气管镜 C、呼吸机管路 D、压舌板 E、听诊器 3、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有() A.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的方法; B.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C.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D.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与灭菌的基本知识和职业防护技能 三、填空题: 1、使用中30W直流式紫外线灯管辐照强度应μw/cm2;当紫外线灯管辐照强度低于μw/cm2时,必须更换。 2、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再进行或。 3、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应 ≤ cfu/( min?直径9cm平皿)。 4、接触过气性坏疽病原体的诊疗器械应先, 后,再灭菌。 四、是非题: 1、灭菌是指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

2016空气净化器新标准[详]

空气净化器新标准 新标准明确了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技术指标(核心参数)是“洁净空气量”(简称CADR值)和“累计净化量”(简称CCM值),即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净化能力”和“净化能力的持续性”;将空气净化器的噪声限值由低到高划分为4档;提升了空气净化器针对不同污染物净化能力的能效水平值,分为合格和高效两个等级。 新标准完善了空气净化器产品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净化能力的实验方法,包括针对颗粒物、甲醛累计净化量的测试方法,即空气净化器净化寿命实验;针对甲醛净化能力测试和重复性评价。 新标准还对空气净化器产品说明书的标注容做出规定:应包括净化器名称、型号,净化器特点、净化原理、主要使用性能指标,以及安装、维护、保养等注意事项。 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解读空气净化器的标准体系可以分为两大部分: 一、安全标准,涉及标准: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二、性能标准,涉及标准: 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 GB 21551.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 GB 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下面分别对安全和性能进行解读:

安全标准: 安全标准方面,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的通用条款。而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则对空气净化器这个分类产品的特殊方面做出了要求。 整个安全标准体系的设置是针对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安全。标准主要针对空气净化器的防触电、功耗、过载温升、泄露电流和电气强度、潮湿环境下的工作、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元器件、电源连接、接地措施、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非金属材料、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等方面的容进行了规定。 性能标准: 关于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的解读 2015年9月15日发布的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是该标准的第3版,第二次修订。 1、使用性能 净化能力反映净化器的实际工作能力,称为洁净空气量(CADR),以单位时间可以净化空气的体积来表征,单位是立方米每小时,m3/h。要求: (1)净化器针对颗粒物的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0%; (2)同上,净化器针对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0%; (3)净化耐久性。净化器能够使用时间的长短是消费者非常关心的一个参数和指标,而其使用时间长短可以用净化器滤网能够吸附污染物的多少来衡量,用累积净化量(CCM)来表征,单位为毫克,mg。通过该指标,消费者能够对比市面上空气净化器的使用时间做到一个横向对比,从而为购买提供参考。累积净化量的要求: ①颗粒物的累积净化量应不小于3000mg,其分级指标见表1。 ②甲醛的累积净化量应不小于300mg,其分级指标见表2。 2、健康指标要求 健康指标要源于产品使用的特殊性提出的,充分考虑使用过程中的消费者人身安全不受到伤害。标准的健康要求指产品工作过程中有害物质的排放,以及除菌、抗菌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臭氧浓度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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