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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资料

最新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资料
最新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资料

1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1 施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建议权;2 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3 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4 紧急避险权;5 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6 请求民事赔偿权。

2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1 守法遵章和自觉使用防护用具等义务;2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3 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

3、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V 10000 m2,> 1名安全员

> 10000叭2-3安全员 >50000川,安全管理组。

4、根据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质量标准等其他实质性内

容的变更,其中设计变更包括:1 更改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 改变有关工程施工的时间和顺序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的附加工作。

5、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主要有()

A 投资控制

B 成本控制

C 合同控制

D 质量控制

E 进度控制

6按照我国《企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86)规定,职业伤害事故分为20类,与建筑有关的12类。

7、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 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8、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9、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级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未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0 、建设项目到位资金:

小于一年原则上》50%;大于等于一年》30%。

1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投标函、投标报

价、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进一步明确: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 联合体协议书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 投标保证金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投标的基本前提; 实质性要求及条件主要是指

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的价格、期限、技术规范及合同的主要条款等。

12、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

4、利用外

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施监理的其他工程。

13、必须招标的项目: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达至U下列标准之一必须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以上

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虽低于1、2、3的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 万人民币

以上的。

14、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在以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

1、500万以下的20天;

2、500-2000 万的30 天;

3、2000-5000 万的45 天;

4、5000万以上的60天。(以上时间从递交结算报告之日起计算)。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核完成。

15、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手续:

1、已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以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文件;&有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按照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

9、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

16、招标人对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 ?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仃、要约失效的情形:

1、要约人依法撤销;

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3、承诺

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18、行使不安抗辩权: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丧失商业信誉。3转移财产、抽逃资

金、逃避债务。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9、不可抗力与免责的关系:

以下几个方面不能免责:1、未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2、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3、未履行通知或减损义务而增加的损失。

20、 1合同无效、被撤销、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解决争议方法的条

款效力;2、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的条款效力。 3、合同无效 或被撤销,结算和清理条款一并无效。

21、 仲裁法调整范围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有些民事纠纷,只能诉讼,不 能仲裁,

如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

22、 企业资质的划分: 施工资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设计资质:综合资质(只设甲级)、行业资质、专项资质 勘察资质:综合资质(只设

甲级)、专业资质、劳务资质。

23、 无效合同类型: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

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 害社会公

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4、 可撤销合同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2、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3、 在订立合同时 显失公平的合同。

25、 质押担保,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如存款单、仓单、提单、汇票。房屋 所有权产

证不可质押,因为属于不动产。

26、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原告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 有明确的被告;

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7、 诉讼时效中止需满足两个条件:1权利人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

使请求权;2、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是有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

29、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有决策权的人; 不单是法定代 表

人。

30、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1不得拨付工程款2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31、 试用期规定:

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w 1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3年,w

2个月 三年以上,w 6个月。

32、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其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

要约失效的原因有:

1、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28、诉讼时效中断三种情形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33、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

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行为。

34、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包括生产性建设和非生产性建设实际完工的日期.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35、工程价款利息起付日:合同有约定从约定;合同无约定,按照:工程已经交付使

用,为交付日;没有交付的,以提交结算报告日;未交付也未提交结算报告的,以起诉之日。

36、关于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

同,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37、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交申请强制执行书,病附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强制执行时效的终止、中断,诉讼时效终止、中断的规定。

38、正常工作时间外劳动工资报酬:

1、加班的,》工资150%支付报酬

2、休息日,》工资200%支付报酬

3、法定休假日,》工资300%支付报酬

39、合同的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债务相互抵消

3合同解除

4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5、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

40、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法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1、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

经原发证机关同意,可以不再审查。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安全许可证丢失后,影响原发证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才可补办。

42、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及附图;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产权调换房屋的房源证明和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43、直接发包:

1涉及国家机密、国家安全、抢险救灾工程等不适宜招标的

2、以工代赈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专利、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且资质满足要求

5、在建项目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

44、邀请招标:

1、涉及国家机密、国家安全、抢险救灾工程,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4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

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46、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照规定时间验收,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

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47、优先受偿权有合理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

工之日起计。

48、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

在地院提出。

49、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发出招标文件起,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日不得

少于20天。

50、租赁合同:出卖人一买受人一承租人,承租人的义务有支付租金、妥善保

管、使用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返还租赁物。

51、只有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独占性和排他性;地域性

和时间性。

52、保证合同应包括的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期限;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

53、重新组织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情形:

1、参加验收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格

2、验收程序和执行标准不符合要求

3、参加验收各方主体验收意见不一致

4、各方提出的问题未整改完毕。

54、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

55、工程因故停止施工,建设单位应该在停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56、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包括: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骚乱、战争、罢工)、政府行为(征收、征用)57、安全防护设备、机械设备,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施工起重机械出租,应提供检测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58、运河、渠道、水库由水利工程管理部门管理;

二级建造师考试重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考试重点总结

1建筑结构 1.梁内力的规定轴力通常以拉力为正、压力为 负;轴力图必须标正负号 隔离体有顺时针转动趋势为正、逆时针为负

力图必须标正负号 2.梁的截面高度愈大,抗弯截面系数就愈大, 梁的正应力就愈小 3.三較拱是静定拱,水平推力与拱高成反比, 愈平缓的拱,支座承受的水平推力愈大,反之愈 4.超静定结构在荷载作用下的内力与各杆EI、EA的相对比值有关,而与各杆El、EA的绝对值无关 5.预应力混凝土屋架适用于跨度为18?36米的房屋 6.弯距图线与剪力图线的关系是下■正、上■负 7.普通钢筋混凝土的自重为24-25kN/m3 8.砖砌体的自重为18-20kN/m3 9.钢材的自重为78.5kN/m3 10.木材的自重为4-9kN/m3 11.粘土砖尺寸为240*115*53;每M3砌体为 512块砖 12. 一般上人屋面的活载标准值2.0kN/m2 不上人0.5 屋顶花园3.0 (不包括池墙)13. 住宅

中挑出阳台的活载标准值2.5kN/m2 (人员密集3.5), 一般比室内大 14.风压的基本期是50年(离地10M, lOmin 最大风速,平方除1000确定风压Wo) 15.雪压的基本期是50年 16.荷载设计值大于标准值 17.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时,不考虑荷载分项系数 18.承载能力极限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 19.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根据不同设计要求分别 采用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进行设计20. 荷载准永久值小于标准值(积灰荷载除外)21.砌体刚性和刚弹性方案房屋的横墙厚度不 宜小于180 22.一般多层住宅设计不考虑撞击力和龙卷风;必须考虑风载和活荷载 23.土压力和自重属静荷载(亦指恒载、永久荷载);风压和积灰是活荷载 24.可变荷载包括屋面积灰荷载、雪荷载、风荷

2019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2019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 A 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006年1 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各章知识点汇总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 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劳动法 反垄断法建筑法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 1、形式: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2、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条件:依法成立 有财产 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类:企业法人———公司 非企业法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 ▲1Z301023 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法律后果∈企业法人(违约责任、被告)

2、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 ▲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代理特征:被代理人A 代理人B 对代理人行为负责以被代理人名义 第三人C 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 2、代理分类: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监护人 指定代理:法院或有关机关指定 ▲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不得委托代理的情形——禁止——全部转包 禁止——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主体结构——总承包人完成 ▲1Z301033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1、责任承担:一般代理—————A承担 转托他人复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 有权代理 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 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A追认有效,不追认无效 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权代理(盖章的空白合同书) 默示代理—————∈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同意===A承担后果 2、连带责任: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 BC串谋———连带责任 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 违法代理———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连带责任3、连带含义:找谁都行 1、物权分类——所有权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 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 2、、物权变动:

二级建造师考试各科重点知识整理资料

二级建造师考试各科重点知识整理资料 《法律法规》有关数字常考知识点 《建设工程法律知识》高频考点: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建筑工程》考前速记知识点口诀 《施工管理》常用公式汇总 《施工管理》高频考点知识汇总 《施工管理》考点整理(项目目标动态控制) 《施工管理》重点知识必备 《市政工程》“不”字型考点 常见计算题计算方式 法规科目与“权”相关速记考点 市政备考要点:模板支架和拱架施工安全措施《公路工程》高频考题(经典案例》《公路工程》重要考点: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要点

《法律法规》有关数字常考知识点 一、知识产权相关保护期限 1.专利权保护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3.著作权 自然人:终生加死后50年; 合同作品:最后一方死亡后50年。 二、施工许可证 1、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2、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三、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1、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2、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①名称、②地址、③注册资本、④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四、注册管理的规定 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五、必须招标的范围 1.国有资金:(1)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 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2.必须招标的规模:(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 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 民币以上的;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 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 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六、评标委员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含5人),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七、合同的签订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内容

1010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1834年的英国,发展于美,国际建造师协会有17个成员。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必须取得建造师资格并注册,方能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项目施工负责人。1011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1道题) 建造师管理体制遵循“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全国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各专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本专业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各省建设厅和同级的各专业部门负责本省和本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遵循“分级别、分专业”的原则。建造师划分为两个级别。其中,一级设置10个专业,二级设置6个专业。 注册建造师制度体系由“1+6”个文件构成:“1”为《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6”为《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和《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执业制度体系由“1+3”个文件构成:“1”为《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3”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和《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由六大标准作为支撑,即职业实践标准(含职业道德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继续教育标准。 1012掌握考试管理 1、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三加一”考试制度,即三门综合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另一门专业管理与实

务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工作需要选择10个专业的其中一个专业参加考试。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命题考试的制度,考生也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二级建造师实行“二加一”考试制度,即两门综合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另一门专业管理与实务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工作需要选择6个专业的其中一个专业参加考试。 1013掌握注册管理 1、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经过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2、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初始注册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也为3年,变更注册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多专业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其中一个专业注册期满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和以其他专业执业的,应当及时办理续期注册。 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1014掌握执业管理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以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①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②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注册建造师签章完整的工程的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 2、不同的计量单位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工程。大中型→→本专业注册建造

二级建造师考试心得体会

二级建造师考试心得体会。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经结束,对于即将参加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学员来说,2018年二建考生的备考经验是非常宝贵的,下面我们来看看过来人怎么说。 小编将二级建造师考试心得体会的解答详细整理如下: 一、了解历年的出题规律 其实二级建造师考试出题还是比较规律的,整理出近几年的考试重点,经常出题的地方,出现过考题的地方。根据历年出题的规律,可以忽略平时工作很少出现的问题,这些基本不会考,即使要考也是一两分的题目,不要也罢,重点部分一定要理解得透,特别是实物的问答题,一天就是十分以上,这类题目出现一定不要丢分。点击进入233网校二建题库挑战历年真题,交卷后还可以听老师分析哟 二、正确的复习方法 1.第一轮复习: 跟大家随大流去听课,课后马上尽快完成复习,做点题调剂调剂,保证老师讲的都消化了,最好是直接做真题。 2.第二轮复习:(非常重点的工作) 一门课听完后,立即开始做历年真题,不要求闭卷,开卷做就很好。但是务必要强迫自己把每一道题考的是哪一页里的哪一句话搞清楚,在这句话边上做记号。这工作做的越早,走的弯路就越短,否则时间全消耗在漫无目的的复习上。大家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应付考试,所以首先应围绕着考题来复习,比什么都重要。这是完全自主的学习,有没有老师,老师好不好,已经不重要。做完真题,对题型就熟悉了,再看模拟题,就会发现99%的题目根本不值得去做。因为命

题水平的差距摆在那里。 3.第三轮复习: 考前一个月,精力集中没干扰的话只需要一周多点时间。第三轮复习开始,这时候会对第二步工作感激涕零,因为背书太省事了,重点全标在书上,一目了然:每一章,每年考几分;这几分都出在哪一节,而其他几节从来都不考;重点章节里,有哪句话是每年都考,哪几句话跳着考,命题的趋势是什么。80%的题目一定都是考以前考过的话,只不过出题的角度和方式不同而已。 4.第四轮复习: 最后的这轮复习:就是背书上的重点,同时务必把每一个真题搞通吃透。但您还是不放心,不是说考过的地方只有80%吗?还有20%怎么办。不要担心,因为我们的目的就是通过该门课程,只要达到合格分数线就可以,所以80%的题目可以说够用了。 三、专业科目案例分析注意问题 二建考试,实务案例题是重中之重。如何在这里多拿分,是通过考试的关键。第一步:先快速浏览实务案例的真题,找出考试规律。基本上每年或是隔年就会考的:网络计划和工期索赔、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招投标管理、保修、工程款的支付、成本的计算。 第二步:将第一步中汇总出的考点进行归纳总结,掌握解题思路,以及答题要点。 第三步:将实物课程中的案例真题逐个作答,分析透彻。 当然只是作到上面的要求,还是不够的。从现在开始,在以下几个方面养成习惯,才能在考场上做到发挥自如。

一级建造师法规课程精讲讲义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 备注: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部分”指:(1)使用财政预算资金200万元以上,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2)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项目控股或主导地位。 招标方式: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招标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其他招标项目,采用邀请招标。

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和可以不招标的项目 豁免招标和豁免公开招标的区分 【两阶段段招标】对技术复杂,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按照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

提出。 简记为:第一阶段只有招标公告没有招标文件。因此实质的招投标行为全部发生在第二阶段。 招标基本流程 政府对招标事项的核准审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发中标通知、签订合同。 招标程序的时间要求,所有时间都要掌握 根据招投标《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能力”’,指的是招聘人具有专业人员),可以自行招标。否则,即应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招标代理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也不得为该

最全面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知识点整理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2A310000 建筑工程技术 1、荷载如何分类? (1)按随时间的变异分类: ①永久作用(如结构自重、预加应力、混凝土收缩、基础沉降、焊接变形等)。 ②可变作用(如安装荷载、屋面与楼面活荷载、雪风、吊车荷载等)。 ③偶然作用(如爆炸力、撞击力、雪崩、严重腐蚀、地震、台风等)。 (2)按结构的反应分类 ①静态作用(如结构自重、楼面活荷载、雪荷载等); ②动态作用(如地震作用、吊车设备振动、高空坠物冲击作用等) (3)按荷载作用面大小分类: ①均布面荷载;②线荷载;③集中荷载。 (4)按荷载作用方向分类: ①垂直荷载(如结构自重、雪荷载等); ②水平荷载(如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等)。 8、结构设计要满足那几项功能? (1)安全性。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条件下,能承受各种荷载和变形而不破坏;在偶然事件发生后,结构仍能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定性。 (2)适用性。在正常使用时,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如吊车梁变形过大,水池出现裂缝等,都影响正常使用,即影响适用性)。 (3)耐久性。在正常维护的条件下,结构应能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满足各项功能要求。 9、结构的可靠性是什么含义? 结构的可靠性包括: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 10、结构的两种极限状态是指什么? (1)承载力极限状态。 承载力极限状态是对应予结构或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它包括:因强度超过而破坏;在反复荷载下疲劳破坏;结构失去平衡(如倾覆、滑移)等。所以对所有结构和构件都必须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进行计算,以满足结构的安全性。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相应于结构或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某项规定的限值。它包括:因过度变形,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过早产生裂缝或裂缝发展过宽;在动力荷载作用下产生过大的振幅等。 11、杆件的受力形式有哪几种? 五种:拉伸、压缩、弯曲、剪切和扭转。 12、什么叫材料的强度?材料有哪几种强度? (1)材料发生破坏时的应力称为强度; (2)材料有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抗剪强度等。对有屈服点的钢材还有屈服强度和极限强度的区别。 13、受压杆件稳定的临界力如何计算?临界力与哪些因素有关? 临界力计算公式为:。临界力Pij与下列因素有关: (1)压杆的材料(钢柱的Pij比木柱大,因为钢柱的弹性模量E大); (2)压杆的截面形状与大小(截面大不易失稳,因为惯性矩I大); (3)压杆的长度l(长度大,易失稳); (4)压杆的支承情况(两端固定与两端饺接比,两端固定的Pij大,不易失稳;两端饺接的与一端固定一端自由的比,两端绞接的Pij大,不易失稳)。 15、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如有结构变动或增加荷载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在设计和施工时,将各种增加的装饰装修荷载控制在允许范围以内。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应对结构进行重新验算,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加固补强措施。 2)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装饰装修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 16、如何简支梁跨中最大位移如何计算?影响位移的因素有哪些?

2014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详细目录大纲

1Z3000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Z3010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Z3010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1Z301023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Z30103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Z30103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Z30103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1Z3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Z301041物权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Z301042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1Z30104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Z301051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1Z301052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1Z301053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1Z3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Z30106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Z30106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 1Z30106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 1Z301064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Z301071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1Z301072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 1Z301073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1Z3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1Z301081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 1Z301082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

2018年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汇总资料)

2017年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汇总资料)。学尔森二级建造师频道会跟广大考生分享二建名师的高频考点讲解资料以及二建前辈自己总结的学习方法,今天与大家分享的是建筑实务工程预付款专题,有需要的小伙伴来看看吧。 2017年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汇总资料)整理如下: 一、预付款的支付 1.工程预付款的额度的确定方法 ①百分比法(题目中给定) 此种情况居多 比如:某工程合同价1000万,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 【补充】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②数学计算法 工程备料款数额=╳材料储备天数 公式中,年度施工天数按365日历天计算,按已知条件来对待。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d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的利润。 二、预付备料款的回扣 页脚内容1

发包人拨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属于预支的性质。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数额不断增加,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构件的储备逐步减少,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抵扣的方式从工程进度款中予以陆续扣回。 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扣回方式,常用的扣回方式如下: (1)题目给定。在承包人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一定比例(双方合同约定)后,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分期抵扣。比如:自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后,开始从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分两个月均匀扣回。 (2)起扣点计算公式。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抵扣工程预付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起扣点=承包工程价款总额-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汇总资料),想要更多的二建复习资料,欢迎关注学尔森二级建造师频道哦。 2018年二建《工程法规》章节习题:建造师管理制度。学习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学完考点之后进行相应习题的练习,本章节习题希望能帮大家加深记忆,巩固掌握。 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 学尔森 提供二级建造师考试辅导资料、复习笔记、讲义等内容。欢迎广大考生访问学尔森二级建造师考试网,获取更多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信息。 页脚内容2

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知识归纳

能力。3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当事人死亡不必然导致债的消灭,第一部分 5、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只有在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中才会自己的劳动收入导致债的消灭周岁,以以上不满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18具有人身权和为主要生活来源:。知识产权基本特征31、。1、注册建造师的概念(注册) 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专有性地域性初始、延;6、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精神病人行为能力的判断:不能辨;;2 时间性续、变更、增项。认为无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为限制注册四类 人身权内容:发表权(不是著作权、3、注册建造师的有效期:3年32行为能力“发行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法人条件:。74、变更注册时有效期的计算:延续 完整权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产或者经费;。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且盖章情形5、: 发明人或设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质量合格文件:如有职务发明专利权主体33、。 计人所在单位(但是,约定为大)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6、 发明、实用新专利权的保护对象:34工程必须由本专业一级建造师担任。、8、法人与其他组织的最主要区别:能型和外观设计基本。:包括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7、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发明20年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情况、;35、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等(公9、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 违法违规行为、被投其他10机机构(分公司)、个人独资 企业。企示)。不良行为: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胜诉权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业的内设机构不是其他组织,、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36如人力资实体权利县级以上不消灭消灭;源部、财务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1. 甲某在施工单位担任项目经理,2008 年通过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某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初始注册。2009 年甲某又办理了机电安装专业的增项注册。则以下关于甲某的注册和执业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A 其只能在本省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B 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应由单位保管,由本人使用 C 其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 学时继续教育 D 其信用档案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E 其所负责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不得办理变更注册 参考答案:DE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学时继续教育。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除接受公共课的继续教育外,每年应接受相应注册专业的专业课各20学时的继续教育。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2.注册建造师的下列行为中,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的有( )。 A.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后被撤销注册B.在执业中实施商业贿赂受到行政处罚C.超越执业范围执业被警告、处罚D.弄虚作假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后被取消继续教育记录

E.为自己的执业活动进行辩解造成不良影响参考答案:ABCD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3.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下列法律属于经济法部门的是()。 A. 合同法 B. 建筑法 C. 消防法 D. 劳动法 参考答案:B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4(2006)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是()A.省人大常委会 B.省人民政府 C.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市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A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

一级建造师法规重点笔记整理

一级建造师法规重点笔记整理 IZ3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IZ301011掌握注册管理 二、注册 (一)注册申请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具备的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三)不予注册的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到达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四)印章失效的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的;2) 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IZ301014 掌握监督管理 一、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2)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3)就有关问题咨询签署文件的人员; 4)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IZ301030 民法 IZ301031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构成、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其中构成和诉讼是本章本部分的重点。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自然人按照两个标准判定(年龄标准和智力标准)分为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 无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二)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和其他组织相比应当具备四个要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注册的法人只有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组织:在工程实践中遇到的其他组织有物贸公司、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最新整理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重要考点梳理

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重要考点梳理 【篇一】X X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重要考点梳理 1.沥青路面面层的性能要求:平整度;承载能力;温度稳定性;抗滑能力;透水性;噪声量。 2.用于沥青混合料的沥青应具有下述性能: (1)具有适当的稠度; (2)具有较大的塑性; (3)具有足够的温度稳定性:即要求沥青对温度敏感度低,夏天不软,冬天不脆裂; (4)具有较好的大气稳定性:抗热、抗光老化能力较强; (5)具有较好的水稳性:抗水损害能力较强。 3.路基试验段目的: (1)确定路基预沉量值; (2)合理选用压实机具; (3)按压实度要求,确定压实遍数; (4)确定路基宽度内每层虚铺厚度; (5)根据土的类型、湿度、设备及场地条件,选择压实方式。 4.终止沉桩,摩擦桩以高程控制为主,贯入度为辅,

端承桩以贯入度为主,高程为辅。 5.确定悬臂浇筑段前端高程应考虑:挂篮前端垂直变形值、预拱度设置、施工中已浇段的实际高程、温度影响。 6.控制基坑变形的主要方法:增加围护结构和支撑的刚度;增加围护结构的人土深度;加固基坑内被动区土体; 减小每次开挖围护结构处土体的尺寸和开挖支撑时间;通过调整围护结构深度和降水井布置来控制降水对环境变形的影响。 7.基坑内被动区加固形式主要有:墩式加固;裙边加固;抽条加固;格栅式加固;满堂加固。 8.暗挖隧道内常用的加固措施:超前锚杆或超前小导管支护;小导管周边注浆或围岩深孔注浆;设置临时仰拱;管棚超前支护。 9.暗挖隧道外常用的加固技术措施:地表锚杆或地表注浆加固;冻结法固结地层;降低地下水位法。 10.物理处理方法是利用物理作用分离和去除污水中污染物质的方法。常用方法有筛滤截留、重力分离、离心分离等,相应处理设备主要有格栅、沉砂池、沉淀池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

一建法律法规 1.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某国国籍法》、《中华人民某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某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 2.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事项的规定不—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 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 决。 3.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 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 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5.表见代理除需符合代理的一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别构成要件: (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客观要 件。它要求行为人与本人之间应存在某些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如行为人持由本人发出的委任状、已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有显示本人向行为人授予代理权的通知函告等证明类文件。 (2)须本人存在过失。其过失表现为本人表达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有授权意思的表示,或者 实施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有授权意义的行为,发生了外表授权的事实。 (3)须相对人为善意。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主观要件。如果相对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仍 与之实施民事行为,则相对人为主观恶意,不构成表见代理。 6.代理具有如下的法律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X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应该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7.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施工单位对工程的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开发商 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用户的房屋产权属于所有权;出卖货品收取价款权是买卖行为中的权利,不属于物权。 物权具有以下特征:1.物权是支配权。2.物权是绝对权。3.物权是财产权。4.物权具有排他性。 8.收益权是指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原物新增的经济价值,包括由原 物直接派生出来的果实、由原物所产生出来的租金和利息、对原物直接利用而产生的利润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资料总结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资料总结

2Z2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 也为3年。 2、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的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3、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可作为申请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 册的证明。 4、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 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5、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 院批准的较大持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6、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 威的自由。 7、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 2Z201040民法 1、

民事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2、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4、法律关系的变更分为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5、法律关系的终止可以分为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 6、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A 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行政能力; B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C 行为内容合法; D 行为形式合法。 7、代理的种类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8、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客体: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 内容

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精华考点归纳

2019 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精华考点归纳 1、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负全责的应是:施工项目经理 2、施工质量控制难度大的客观原因主要是由于建筑产品生产具有单件性和流动性 3、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要求高主要是因为建筑产品生产过程工序交接多、隐蔽工程多 4、施工质量终检的局限性主要是因为不能通过拆卸或解体来检查内在质量 5、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出发点是控制人的因素 6、在施工质量的因素中,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是加强控制材料的因素 7、一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应该体现在: ①工程项目本身的质量 ②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活动或过程的工作质量 ③质量管理活动体系运行的质量 8、施工质量控制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①控制因素多 ②控制难度大 ③过程控制要求高 ④终检局限大 9、在施工质量的五大影响因素中,方法的因素主要为: ①施工技术方案 ②施工工艺 ③施工技术措施 10、施工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PDCA 循环原理是:计划、实施、检查、处理 11、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主要是由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和质量目标构成 12、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项目质量目标分解的基本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 13、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获准认证的有效期是3 年 14、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内容: ①项目施工质量目标 ②项目施工质量计划 ③思想、组织和工作保证体系 15、在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中,借助专门的试验设备对材料机械性能进行检查的方法是:理化检验 16、在材料的检验过程中,对进口材料一般应全检 17、合理选择和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机械设备的使用应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职责的使用管理制度 18、室外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和室外安装工程

2018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很重要)(大全)

法律法规 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区域自治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民法商法(公司法、 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经济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 2.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 部委—办法、规定。 3.立法法(新变):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定的包括: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 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5.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 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7.代理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 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Z3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8.物权的特征:支配权、绝对权、财产权、排他权。物权种类:所有权(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用益物权(①建设用地使用权、②土地承包经营权、③宅基 地使用权、④地役权)、担保权(抵押、质押、留置) 9.①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③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10.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1)设立范围:可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2)设立方式:出让、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赠与或者抵押;2)附 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续期: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依法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使用期限的约定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11.地役权的设立:1)地役权是用益物权,一般为有偿取得;2)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其产生不需要 登记,但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4)土地上已经设立了用益物权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12.地役权的变动:1)需役地及需役地上的权利转让的,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2)供役地及供役地上的权利转让的,转让部分涉及地 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13.1.不动产登记生效。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2.动产自交付生效。例外情况: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4.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因此国有土地使用 者不享有土地所有权。 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5.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1Z3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6.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权人与保证人。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 证责任。保证人的资格条件: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6个月(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以后不再承担责任。 17.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 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18.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19.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不得抵押财产:1)土地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权;(注:“四荒”土地可以抵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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