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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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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新闻时间: 2010-09-02 来源: 广州日报

前言

2010年8月12日《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本《办法》确立了立法思路:结合我市大部制改革,将户外广告和招牌作为市容景观控制对象,纳入城市管理范畴,由城管统管其设置,实现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与内容管理的合理分离和有效衔接;结合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起户外广告《设置证》、《登记证》“两证”管理模式和招牌免予审批模式;强化和完善户外广告、招牌的规划控制和规范设置,通过规划、规范的科学编制、民主决策、公示查询和社会监督实现管理的透明、公正、便民;建立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安全监管制度,弥补政府安全监管的缺位。

问答

一、本《办法》的管理对象包括哪些?

本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户外广告设置包括:单一功能广告设施、公共设施兼具广告功能、非构筑物类广告设施三类。

对于利用系留气球、飞艇、车身、船身、地铁地下空间、候机(船、车)楼室内等进行户外广告宣传的,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畴,仅在本办法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一条中指引了相关审批事项。

二、路牌指示牌是否纳入本办法管理范畴?

路牌指示牌不属于户外广告范畴,未纳入到本《办法》管理范畴。路牌指示牌的设置涉及占道或占用公共设施才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占道审批。

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是谁?

本《办法》第四、五条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未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

市城管委是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各区城管局负责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违反本办法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行为;市工商局是户外广告和招牌内容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登记证》的办理。

四、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应遵守哪些标准规范?

本《办法》第七、八条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应遵守我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的具体要求。

《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明确我市允许或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路段、区域及规划指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明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标准以及设计、制作、安装、维护保养、安全检测等要求。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明确户外广告的设置地点、位置、形式、规格及色彩等具体要求。

由市、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未作规划的位置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五、有哪些情形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禁设行为有十二种。分别是:1、在国家机关、学校、名胜风景点、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有代表性近代建筑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志性建筑的建筑控制地带内的(招牌除外);2、利用城市桥梁和立交桥的;3、利用建筑物屋顶的;4、利用临街建筑物玻璃的;5、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利用危房、违章建筑的;6、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7、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8、延伸扩展至道路上方或者跨越道路的;9、妨碍无障碍设施使用的;10、利用行道树或者侵占、损毁绿地的;11、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市民群众通过什么渠道可以了解到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有关信息?

市民群众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渠道了解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规划信息、规范标准、审批信息、处罚信息等。

市城市管理委对外办事窗口或市城管委景观管理处;

广州市户外广告网(http//www.gzoaa.com/site/)。

七、设置哪些户外广告须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

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未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

利用工地围墙绘制、张贴公益广告免予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但应当严格按照设置规范设置;利用工地围墙绘制、张贴商业广告应当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

八、招牌设置有哪些要求?

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招牌设置人应当严格按照招牌设置规范设置自行设置。招牌内容超出本单位名称、字号、标志等,附带商业内容的,或者设置地点不在本单位经营地、办公地的,视为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

招牌设施更改为广告设施的,应当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提前更改。

九、户外广告设置申请需提交什么材料?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明确可设置户外广告的位置,设置申请人应当向市、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进行申请:1、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文件;3、户外广告设施全景电脑设计图;4、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建(构)筑物、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5、与户外广告设施相适应的安全措施证明材料;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还须加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举办活动或者交易会、展销会的文件。

十、设置申请人递交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后,多久能有答复?

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设置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城管委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10个

工作日内未补正的,视同撤回申请。申请人仍需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城管委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并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设置要求的,颁发《户外广告设置证》,并将审批信息登录于户外广告电子信息检索系统,予以公示;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应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十一、户外广告批准设置的期限最长是多少?

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户外广告设置证》批准的设置期限不得超过3年;电子显示牌(屏)类户外广告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年;临时户外广告批准的设置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十二、“户外广告设置证”可以续期吗?如何续期?

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户外广告设置证”批准期限届满并需要继续设置的,设置人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期,审批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临时户外广告不得续期。

十三、拿到“户外广告设置证”就可以发布广告了吗?

不是,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证》的申请人,应当持《户外广告设置证》和其它有关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后,方可合法发布广告。

十四、“户外广告设置证”可以转让或变更吗?

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户外广告设置证”不可以转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户外广告设置证》。

设置人名称依法变更的,应当自名称经核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户外广告设置证》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十五、我市要以招标、拍卖、挂牌或其他公平竞争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户外广告位置包括哪些范围?

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纳入我市公有户外广告位置出让范围的主要有:(一)城市道路、广场、车站、码头、隧道等周边场地空间为公共场地,在上述位置设置落地式户外广告(包括落地式公共设施),应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其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例如,公交候车亭,公用电话亭,公用报刊亭,落地式的公共宣传栏、信息发布平台,立杆立柱式广告等。

(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所有的建(构)筑物为公有物业。利用上述物业设置户外广告,应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其位置使用权

十六、对户外广告设施建设有哪些要求?

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要求在设施上标明《户外广告设置证》的文件号;要求自批准设置之日起60日内设置完毕;逾期未设置完毕的,其《户外广告设置证》即行失效;设施设置完毕后,版面空置(不包括已发布招租广告)不得超过20日。

十七、非经营性的自设自用广告该如何处理?

非经营性自设自用广告仍属户外广告管理范畴,必须依法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本《办法》明确限定了户外招牌的内容和设置地点,所谓户外招牌,就是发布内容为单位名称、

字号、标志等注册登记内容,设置地点限定在办公地或经营地的招牌。除此之外,一切非经营性的、自设自用的广告设置,都定性为户外广告,纳入户外广告管理范畴,应依法向市城管委申请,获得“户外广告设置证”后方可设置。严禁利用招牌设施发布或变相发布户外广告,违者按无证擅设广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十八、户外LED广告屏如何管理?

户外LED广告屏是一种新科技形式的户外广告,它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畴。且由于户外LED广告屏存在制作成本高、照明亮度强,会产生眩光影响交通安全等情况,户外LED广告屏的设置必须符合市规划部门的专项标准和要求,并向市城管委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后方能设置,

十九、如何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管?

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人是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全监管和责任人,在户外广告设置申报环节设置人应提供结构安全的承诺和法定证明;每年6月1日前设置人还应对广告设施安全进行自查。市城管委负责加强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设置人限期整修或者拆除。

二十、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如何正常拆除?

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户外广告设置证》的设置期满后不再设置或者申请延期未获得批准的,设置人应当于户外广告设置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

招牌设置人搬迁、变更、歇业、解散或者被注销的,应当自搬迁、变更、歇业、解散或者被注销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原设置的招牌。

二十一、例外拆除该如何赔偿?

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对于例外拆除后的补偿限于直接经济损失。

二十二、违反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的违法行为有几种?

本《办法》第五章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违法行为有十二种。分别是:1、利用招牌设施发布广告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2、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3、不按照设置规范设置围墙公益广告或者招牌的违法行为;4、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户外广告设置证》的违法行为;5、户外广告设置人未依法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变更手续的违法行为;6、户外广告未按照批准的地点、具体位置、形式、规格、数量、制作材质、灯饰配置、结构图、全景电脑设计图等要求设置的违法行为;7、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未标注《户外广告设置证》文号的违法行为;8、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经责令限期整修或者拆除,设置人逾期未整修或者拆除的违法行为;9、户外广告出现版面空置的违法行为;10、户外广告和招牌出现画面污损,严重褪色,字体残缺,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灯箱断亮、残损等影响市容市貌情形的违法行为;11、户外广告设置期限届满后不按时拆除的违法行为;12、招牌设置人搬迁、变更、歇业、解散或者被注销未按时拆除原设置招牌的违法行为。

二十三、违反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哪个部门查处?如何投诉举报?

违反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并可以向12319热线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投诉举报。

二十四、市民如何分辨违法户外广告和合法户外广告?

市民分辨违法户外广告和合法户外广告违法户外广告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分辨:一是看户

外广告上是否标注《户外广告设置证》审批编号。一般来说,标注《户外广告设置证》审批编号的户外广告是合法户外广告,未标注《户外广告设置证》审批编号的是违法户外广告。二是看户外广告的设置地点和位置。在《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地方设置的户外广告是违法户外广告。如,在建筑物屋顶设置的户外广告肯定是违法户外广告。

二十五、利用招牌设施变相发布广告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如何处理?

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利用招牌设施变相发布广告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予以强制清理或者拆除。强制清理或者拆除的费用由设置人承担。无法确定设置人或者设置人下落不明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通过公告形式督促设置人改正违法行为。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二十六、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出现安全隐患的如何处理?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出现安全隐患的,设置人应及时进行整修或拆除。请市民群众及时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举报,并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设置人限期整修或者拆除,逾期未整修或者拆除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予以强制拆除,并处以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强制拆除的费用由设置人负担。

二十七、目前该如何申请设置户外广告?

从9月1日开始,城管委开设窗口接受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对外收案窗口暂设在解放北路668号三楼,目前只接受目前已公示路段所列的首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点位的设置申请。包括:广州大道、环市路、中山路、解放-机场路、江南大道、芳村大道、宝岗大道、火车站东站及绿化广场、体育西路、体育东路、昌岗路、天河北路、一德路、康王路、丰乐路、黄埔东路、花地大道、科韵路、小北路(其中花地大道、科韵路、小北路这三条已规划路段首批没有规划点位)。

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市城管委颁发《户外广告设置证》,设置人凭《户外广告设置证》和有关材料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

设置申请人可登陆广州市户外广告网(http//www.gzoaa.com/site)查询如何申报户外广告设置的各项要求,包括:

1、本次公布的19条路段规划点位的具体情况。本次公布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点位为这些路段首批规划点位。

2、设置申请人主体为本次公示路段所列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点位所在建筑物的业主单位或有关场地使用人。

3、设置申请人应按照网上公布的申请文件格式提交《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提交人为该物业业主或场地使用人的,必须提供该物业场地、设施产权证明或者使用协议;提交人为业主单位或场地使用人的委托人,必须征得业主同意,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提交申请的同时还要同时提交“广告设施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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