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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建筑实务》案例知识必拿分值考点归纳与总结

二建《建筑实务》案例知识必拿分值考点归纳与总结
二建《建筑实务》案例知识必拿分值考点归纳与总结

20XX年二建《建筑实务》案例知识必拿分值考点归纳与总结(5月冲刺版)

~序~

20XX年全国注册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经进入冲刺阶段,本次引子【20XX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案例知识必拿分值考点归纳与总结(5月冲刺版)】主要以20XX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第四版)教材为基础,对历年二级建造师真题进行剖析,将容易在正式考试中出现的案例题型进行归纳和总结,主要涉及到《流水施工》、《网络计划(含双代号网络计划、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工期进度优化等)》、《造价计算》等此三个部分进行了总结。

本着学习和理解解题特点与原理,特进行以下归纳和总结,同时做成“案例计算部分”与“案例计算与解析”等两个部分进行,且做成WORD文本文档格式,方便大家打印计算及考核。

本次归纳与总结时间较为紧张,编制如有不妥之处,请予以指出和更正,不甚感激~

第一章流水施工

※案例一:等节奏流水施工(“不考虑无间歇时间和搭接时间”的情况)某工程分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三个施工过程,平面上划分为三个施工段,各施工过程在各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都为4d。(不考虑无间歇时间和搭接时间)。求该工程的工期,并绘制横道图。

【解析】

根据题意,可知:n=3,m=3,K=t=4d。

则该基础工程的工期T为:T=(m+n-1)K=(3+3-1)×4 = 20(d)

绘制横道图如下所示:

(P.S:这个图是大致画的,用WORD的绘图做的,不太方便,大家只要会了就行,不过记得在每道横杠上面标注编号①②③什么的,别忘记了。以下图中也未标注编号,大家记得自行标注,不标注是要扣分滴~~~)

※案例二:等节奏流水施工(“考虑无间歇时间和搭接时间”的情况)某工程有Ⅰ、Ⅱ、Ⅲ三个施工过程,分六个施工段,各施工过程在各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都为2天。若Ⅰ、Ⅱ搭接时间为1天,而Ⅱ、Ⅲ间歇时间为0.5天。试绘制横道图并计算工期。

【解析】

根据题意,可知:n=3,m=6,K=t=2d,∑Z=0.5d,∑ZD=1d

则该基础工程的工期T为:

T=(m+n-1)K+∑Z-∑ZD =(6+3-1)×2+0.5-1 = 15.5(d)

绘制横道图如下所示:

※考点三:异节奏流水施工的计算(主要考察成倍节拍的流水施工的计算)某项目包括三个单位工程,为三个施工段,各分为五个施工过程,各施工过程持续时间为基础4周、主体结构8周、屋面工程4周、室内装修8周、室外装修4周。问:绘出流水施工横道计划,并求出工期T。

【解析】

1、计算最大公约数:{4、8、4、8、4}= 4(周),即流水步距K

b

=4(周)

2、计算专业队数目:b

基础=4/4=1,b

主体结构

=8/4=2,b

屋面工程

=4/4=1,b

室内装修

=8/4=2,

b

室外装修

=4/4=1

3、计算专业队总数:N’= 1+2+1+2+1 = 7(个)

4、计算工期:T =(m+N-1)×K

b

= (3+7-1)×4 = 36(周)

5、该项目的流水施工横道计划如下图所示:

※考点四:无节奏流水施工的计算及绘图

某工程有三个施工过程,四个施工段,流水节拍如下表所示,试判断流水施工类型并绘制横道图。(单位:天)

【解析】

1、求流水步距K :

2、绘制进度计划表(横道图):

3、计算工期: T =∑K i ,i+1+∑t N =(4+1)+(3+1+2+1)= 12(天)

第二章进度与网络计划管理

※考点一:双代号网络进度计划的应用—利用标号法快速判断关键线路及工期

利用标号法计算双代号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关键工作以及工期,是一种较为快捷的计算方法,如上图为例,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从标号①到尾部⑩的顺序进行加法计算以及标号;按照从右向左、从尾到头的顺序的标号顺序,就可以判断出关键线路。处在关键线路的工作即为关键工作。工期为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作所持续时间的总和(注意:两条线路或两条线路以上的应选持续时间之和最大的那条线路。)

根据以上判别原则,则上面的双代号网络计划中:

(1)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⑦→⑨→⑩;

(2)关键工作为:工作A、工作B、工作D、工作G、工作I;

(3)工期:T = 3+3+3+2+1 = 12(周)

※考点二:双代号网络进度计划的应用—工期优化的应用

某施工单位编制的某工程网络图,如下图1所示,网络进度计划原始方案各工作的持续时间和估计费用,如下表1所列。

问题:

1、在图1上,计算网络进度计划原始方案各工作的时间参数,确定网络进度计划原始方案的关键线路和计算工期。

2、若施工合同规定:工程工期为93天,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施工单位3万元,每延期一天对施工单位罚款5万元,计算按网络进度计划原始方案实施时的综合费用。

【解析】

1、利用标号法计算时间参数,得出:

(1)关键线路:①—③—⑥—⑦—⑧;

(2)工期:26+40+0+32 = 98(天)。

2、原始方案估计费用为:

18+40+25+15+40+120+37+10+64+16 = 385(万元);

延期罚款为:5×(98–93)= 25(万元);

综合费用为:385 + 25 = 410 (万元)。

3、费率计算: B工作 = (44-40)/(26-25)= 1(万元/天),所以,其余的计算见表所示(见上表1中的“()”内计算出的价格)。

3、调整优化工期具体如下:

(1)第一次调整优化:

因工作F的费率最小,故压缩关键工作F2天。

增加费用:2×2 = 4万元,重新计算时间参数,关键线路变为①-③-⑥-⑦-⑧和①-②-④-⑦-⑧,工期=96天。

(2)第二次调整优化:

工作A、C、H、J与工作B、F、J同时成为关键工作,应同时压缩二条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其组合及组合费率如下:

A+B 2+4 = 6;

A+F 2+2 = 4;

C+B 3+4 = 7;

C+F 3+2 = 5;

H+B 1.5+4 = 5.5;

H+F 1.5+2 = 3.5;

J 5

选择组合费率最小的工作H和工作F为调整对象,各压缩2天。

增加费用:2×(1.5 + 2)= 7万元,重新计算时间参数,关键线路变为①-③-⑥-⑦-⑧和①-②-④-⑦-⑧,工期=94天。

(3)第三次调整优化:

工作A、C、H、J与工作B、F、J仍为关键工作,选择工作A和工作F为调整对象,各压缩1天。

重新计算时间参数,关键线路变为①-③-⑥-⑦-⑧和①-②-④-⑦-⑧,工期=93天。

※考点三:双代号师表网络进度中,关键线路、关键工作、总工期的计算

【问题】

1、该项目的关键路线、关键工作、计划工期分别是多少?(工期单位:天)

2、工作B的自由时差、总时差分别是多少?

3、工作F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季节性降水行为,影响工期1周,是否影响总工期?是否可以要求工期索赔?

【解析】

1、根据图示,可知:

(1)该项目的关键路线为:①→②→④→⑧→⑨→⑩。

(2)该项目的关键工作为:工作A、工作B、工作E、工作H、工作I。

(3)该项目的计划工期为:(3+3+3+2+1)×7 = 12×7 = 84天。

2、工作B的自由时差为0,总时差为0。

3、因施工中工作F发生季节性降水的不可抗力,施工单位不能要求索赔。因为季节性降水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提前预知并采取措施予以避免的,属于承包商自身的原因,非发包方的原因;且该工作处于非关键线路上,工作F 的自由时差为0,其总时差为1周,其自由时差未超过总时差。综上所述,施工单位对工作F的工期不能进行索赔。【P.S:记住上面画“波浪线”的重点话语】

※考点四:综合索赔(涉及到双代号师表网络计划、合同索赔等)【重点难点题】【案例】

背景资料

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8万m2,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600天。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1万元。乙方将屋面和设备安装两项工程的劳务进行了分包,分包合同约定,若造成乙方关键工作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分包方应赔偿损失1万元。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使用的大模板采用租赁方式,租赁合同约定,大模板到货每延误一天,供货方赔偿1万元。乙方提交了施工网络计划,并得到了监理单位和甲方的批准。网络计划示意图如下所示:

××工程网络计划示意图(单位1天)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底板防水工程施工时,因特大暴雨突发洪水原因,造成基础工程施工工期延长5天,因人员窝工和施工机械闲置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事件二,主体结构施工时,大模板未能按期到货,造成乙方主体结构施工工期延长10天,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

事件三,屋面工程施工时,乙方的劳务分包方不服从指挥,造成乙方返工,屋面工程施工工期延长3天,直接经济损失0.8万元;

事件四,中央空调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采购的制冷机组因质量问题退换货,造成乙方设备安装工期延长9天,直接费用增加3万元;

事件五,因为甲方对外装修设计的色彩不满意,局部设计变更通过审批后,使乙方外装修晚开工30天,直接费损失0.5万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完成工期和费用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用文字或符号标出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

2、指出乙方向甲方索赔成立的事件,并分别说明索赔内容和理由。

3、分别指出乙方可以向大模板供货方和屋面工程劳务分包方索赔的内容和理由。

4、该工程实际总工期多少天?乙方可得到甲方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是多少万元?

5、乙方可得到各劳务分包方和大模板供货方的费用赔偿各是多少万元?

6、如果只有室内装修工程有条件可以压缩工期,在发生以上事件的前提条件下,为了能最大限度地获得甲方的工期奖,室内装修工程工期至少应压缩多少天?

【解析】

1、关键线路:①→②→③→④→⑥→⑧(或答:基础工程、主体结构、二次结构、设备安装、室内装修)

2、

(1)事件一: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工期索赔;因洪水属于不可抗力原因且该工作属于关键工作。

(2)事件四: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甲购设备质量问题原因属甲方责任,且该工作属于关键工作。

(3)事件五: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费用索赔,设计变更属甲方责任,但该工作属于非关键工作且有足够机动时间。

3、

(1)事件二:乙方可以向大模板供货方索赔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赔偿。

原因:大模板供货方未能按期交货,是大模板供货方责任,且主体结构属关键工作,工期延误应赔偿乙方损失。

(2)事件三:乙方可以向屋面工程劳务分包方索赔费用。

原因:专业劳务分包方违章,属分包责任。(但非关键工作,不存在工期延误索赔问题)

4、

(1)(125+210+40+49+200)=624天,实际总工期624天。

(2)互期补偿:事件一和事件四中5天+9天=14天,可补偿工期14天。

(3)被罚:被罚款10天×1万元/天=10万元

5、

(1)事件三:屋面劳务分包方:0.8万元。

(2)事件二:大模板供货方。

直接经济损失为20万元;

工期损失补偿:10天×1万元/天=10万元;

向大模板供货方索赔总金额=30万元。

6、

压缩后①-②-③-④-⑤-⑦-⑧线路也为关键线路,与①-②-③-④-⑥-⑧线路工期相等,工期为595天

应压缩工期=624-595=29天。

第三章建筑工程造价及成本管理

※考点一:建筑安装费用的构成及应用(按造价形成的划分分类)

【案例1】

某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为200万元、材料费用为600万元、机械费为100万元,措施费费率为20%,企业管理费费率为10%,规费综合费率为人工费的16%,利润率为5%,综合税率为3.41%。

问题: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计算该单位工程的造价。(注意: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解析】

(1)分部分项工程费=200+600+100 = 900.00万元;(注意:必须保留两位小

数,以下同)企业管理费=900.00×10% = 90.00万元;

利润=(900.00+90.00)×5% = 49.50万元;

【小计】900.00+90.00+49.50 = 1039.50万元。(注意:此步为“人+材

+机+管+利”之和)(2)措施费 = 1039.50×20% = 207.90万元。

(3)规费 = 人工费×(1+措施费率)×规费中综合费率的人工费率

= 200×1.2×16%

= 38.40万元。

(4)税金 = (1039.50+207.90+38.40)×3.41% = 43.85万元。

(5)该单位工程的造价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税金

= 1039.50+207.90+0+38.40+43.85

= 1329.65万元。

【案例2】

某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为200万元、材料费用为600万元、机械费为100万元;措施费中的人工费为20万元,材料费为60万元,机械费为

10万元,企业管理费费率为40%,利润率为20%,规费综合费率为人工费的16%,综合税率为3.48%。

问题: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计算该单位工程的造价。(注意:计算结果应保留两位小数)

【解析】

(1)分部分项工程费 = 200+600+100 = 900.00万元;

企业管理费=200×40% = 80万元;

利润 = 200×20% = 40万元。

【小计】900+80+40 = 1020.00万元。

(2)措施费 = 20+60+10 = 90.00万元;

企业管理费 = 20×40% = 8.00万元;

利润 = 20×20% = 4.00万元。

【小计】90+8+4 = 102万元。

(3)规费 =(200+20)×16% = 35.20万元。

(4)税金 =(1020+102+35.2)×3.48% = 39.46万元。

(5))该单位工程的造价 = 1020+102+0+35.2+39.46 = 1196.66万元。

※考点二:工程量清单计价原理及应用

某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价,已知:

(1)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费用为359.56万元。

(2)措施项目:

模板工程的计价费用39.20万元,脚手架的计价费用10万元;

其余组织性措施费项目有:文明施工费、生活性临时设施费、生产性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上述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费用3%计取。

(3)暂定金额:30万元。

(4)专业暂估价:10万元。

问题:

依据08版《清单计价规范》编制该建筑工程的招标控制价(规费经核定为

6.8%,税率为3.41%)。

【解析】

(1)计算其余组织措施费 = 359.56×3% = 10.79(万元)

(2)措施费用小计:39.2+10+10.79 = 59.99(万元)

(3)其他项目费小计:30+10 = 40(万元)

※考点三:综合单价的组成与计算

某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基坑土方开挖进行报价。根据施工定额计算:每立方米土方开挖需要的人工费为7.8元/m3,材料费为2.6元/m3,机械费为18.8元/m3。已知,企业的管理费率为9%,期望利润率为10%。

问题:试计算该土方的综合单价为多少元/m3?

【解析】

(1)管理费 =(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费率

=(7.8+2.6+18.8)×9%=2.6。

(2)利润 =(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率

=(7.8+2.6+18.8+2.6)×10%=3.2。

(3)综合单价 = 7.8+2.6+18.8+2.6+3.2 = 35元/m3。

※考点四:简答题——工程量清单计价下合同价款的调整【P.S:重点】

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图纸不符时,投标报价必须以清单项目特征为准;实际结算时以实际图纸项目特征为准,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由发包人确认作为计算依据。

2、因清单漏项或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其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的,有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3、非承包人原因增加新的分部分项工程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其合同价款应调整,其调整办法为:

(1)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

(2)原措施费没有的,由承包人提出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工程量增减是否调整综合单价按合同协议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按下列情形调整:【注意:见《管理》课本P81】

(1)工程量增减幅度在15%以内的,执行原综合单价;

(2)工程量增减幅度超过15%以上的,其增减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考点五:工程量清单计价下合同价款的调整的相关计算

某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中土方开挖工程量3000m3,混凝土工程量400m3。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分别为36元/m3、400元/m3。合同中约定:实际工程增减超过10%以上调整综合单价,调价系数为增加0.9,减少1.1。施工中土方开挖的实际工程量为3500m3,混凝土实际工程量为320m3。

试问: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的实际结算价分别是多少?

【解析】

(1)(3500-3000)/3000 = 16.7% > 10%。

所以,应调整综合单价,则有:

执行原价的工程量为:3000×(1+10%)= 3300 m3;

执行新价的工程量为:3500-3300 = 200 m3。

所以,土方的实际结算价 = 3300×36+200×36×0.9 = 12.53(万元)。

(2)(320-400)/400 = -20% < -10%。

所以,应调整综合单价,则有:

混凝土工程的实际结算价 = 320×400×1.1 = 14.08(万元)。

※考点六:预付款、起扣点、动态调价公式的计算

某项目施工合同,双方合同价款1000万元,合同工期7个月。合同部分条款如下:

1、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0%,开工前7d支付,当进度款累计达到起扣点时的下个月开始扣,竣工前平均扣回。

2、质保金为工程结算款的3%,竣工时一次扣留。

3、材料、设备比重为60%。

4、各月结算数据如表1所示。

5、竣工结算款实行动态调整,各部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人工费30%,材料费占50%(其中,B、C、D分别占工程价款0.2、0.15、0.15),不调值费用占20%。价格指数如表2所示。

问题:

(1)预付款为多少万元?起扣点金额是多少万元?起扣时间为几月?

(2)各月的应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的进度款为多少?

(3)考虑动态调整后,实际结算款为多少?

(4)本工程的质保金、竣工结算款以及竣工结算时业主应付工程款分别是多少?

【解析】

(1)预付款 = 1000×20%=200(万元)

预付款起扣点金额 = 1000-200/50% = 600万元

由于8月份累计进度款为700万元 > 起扣点金额600万元,因此,应从9月份开始扣预付款。

(2)各月的应付工程款分别为:

3~7月份,500万元,累计支付进度款为:500万元;

8月份,200万元,累计支付进度款为:500 + 200 = 700万元;

9月份,应付工程款为:150-200/2 = 50(万元),累计支付进度款为:700+50 = 750(万元);

10月份,应付工程款:250-200/2 = 150(万元),支付进度款为:750+150 = 900(万元)。

(3)实际工程进度款为:500+200+150+250 = 1100(万元)。

考虑动态调整后的工程造价为:

(4)质保金 = 1192.4×3% = 35.77(万元);

竣工结算款 = 1192.4-35.77 = 1156.63(万元);

竣工结算时业主应付工程款 = 1156.63-1100 = 56.63(万元)。

※考点七:关于进度款监理签证的计算【P.S:此题较难,有一定难度】

【案例1】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7个月。工程价款约定如下:

(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

(2)工程预付款扣回的时间和比例:自工程款(含工程预备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后,开始从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分两个月均匀扣回。

(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5%,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

(4)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造价的90%停止支付,余款待工程结算完成并扣除保留金后一次性支付。

每月完成的工作量见下表:

每月完成的工作量见下表(单位:万元)

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签字认可因钢材涨价增补价差5万元,因施工单位保管不力罚款1万元。

【问题】

1、列式计算本工程预付款及其起扣点分别是多少万元?那个预付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2、7、8月的呢开发公司应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截止8月末累计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了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之前累计支付工程款是多少万元?本工程竣工结算是多少万元?本工程保修金是多少万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4、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工程竣工结算方式分别有哪几种类型?本工程的竣工结算属于哪种类型?

【案例2】

某工程项目难度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经有关招投标主管部门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业主于20XX年1月20日向符合资质要求的A、B、C三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A、B、C三家承包商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文件,最终确定B承包商中标,并于20XX年4月30日向B承包商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之后由于工期紧,业主口头指令B承包商先做开工准备,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B 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进行了施工场地平整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但业主迟迟不同意签订工程承包合同。20XX年6月1日,业主又书面函告B承包商,称双方尚未签订合同,将另行确定他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B承包商拒绝了业主的决定。后经过双方多次协商,才于20XX年9月30日正式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6240万元,工期12个月,竣工日期20XX年10月30日,承包合同另外规定:

(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5%;

(2)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构配件比重按60%考虑;

(3)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4)材料和设备均由B承包商负责采购;

(5)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在工程结算时一次扣留,工程保修期为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经业主工程师代表签认的B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第1月~第12月)见下表。

本工程按合同约定按期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20XX年3月30日,使用单位发现屋面局部漏水,需要维修,B承包商认为此时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已超过3年,拒绝派人返修。业主被迫另请其它专业防水施工单位修理,修理费为5万元。

问题

1、指出本案招、投标过程中哪些文件属于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

2、业主迟迟不与B承包商签订合同,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说明理由。

3、在业主以尚未签订合同为由另行确定他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时,B承包商可采取哪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措施?

4、本工程预付款是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应从哪个月开始起扣?第1月~第7月份合计以及第8、9、10月,业主工程师代表应签发的工程款各是多少万元?(请列出计算过程)

5、B承包商是否仍应对该屋面漏水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说明理由。屋面漏水修理费应由谁承担?

【解析】

(1)工程预付款金额=6240×25%=1560万元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管理及实务 知识点总结 机电工程测量 1.机电工程测量包括控制网测量和施工过程控制测量。控制网测量是工程施工的先导,施工过程控 制测量是施工进行过程的眼睛,两者的目标都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 2.水准测量是利用水准仪和水准标尺根据水平视线原理测定2点高差,方法:高差法、仪高法 3.高差法:测定待测点和已知点之间的高差,通过计算得到待定点的高程 4.仪高法:以水准仪高度为已知点直接得到待测点高程。最常用的方法 5.基准线测量是利用经纬仪和检定钢尺根据2点成一直线原理测定基准线,方法:水平角测量、竖 直角测量 6.返测丈量:往返丈量一次为一测回,应测量2测回以上,量距精度以2测回的差数及距离之比表 示 7.平面安装基准线不少于纵横两条 8.标高基准点的设置相邻安装基准点高差应在0.5㎜以内 9.平面控制网测量方法:三角测量法、三边测量法、导线测量法 10.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值≦2.5㎝/km 11.三边测量各等级三边网的起始边到最远边之间的三角形个数≦10个 12.三角测量其三角形的内角≧30°,受地形限制时≧25° 13.测量仪器必须经过检定并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光学经纬仪主要用于测量纵、横轴线(中心线)以 及垂直度;全站仪主要应用于建筑工程平面控制网水平距离的测量及测设、安装控制网的测设、建安过程中水平距离的测量 14.高程测量的方法:水准测量法(最常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法 15.高程测量的布设:各等级的水准点应埋设水准标石,水准点应选在土质坚硬便于长期保存和使用 方便的地点。墙水准点应选设于稳定的建筑物上,点位应便于寻找保存和引测。一个测区及其周围至少应有3个水准点。两次观测高差较大超限时应重测,一般取3次结果的平均数。设备安装过程中最好使用一个水准点作为高程起算点 16.高程测量常用的仪器是光学水准仪。可应用于连续生产线设备测量控制网标高基准点的测设及安 装过程中对设备安装标高的控制测量 17.标高测量分为绝对标高测量和相对标高测量。绝对标高是指所测标高基准点、建(构)筑物及设 备的标高相对于国家规定的±0.00标高基准点的高程;相对标高是指建(构)筑物之间及设备之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推荐)

2020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P2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P6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3.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其金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 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P6~7?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②非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③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P8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则应由施工企业承担适约责任: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P9 代理具有如下的法律特征:(一)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二)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三)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四)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 代理人。(总结: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P10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P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 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法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P13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无权、有.效) P16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岀让或者划拨 等方式。国家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岀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剰余期限o (2)应当 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P17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中清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 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动产合同白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不影响合同效力。 P18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 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P20如施-匸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可能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侵权。此时,居民是债权人,施工 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是债务人。 P20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精华考点归纳

2019 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精华考点归纳 1、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负全责的应是:施工项目经理 2、施工质量控制难度大的客观原因主要是由于建筑产品生产具有单件性和流动性 3、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要求高主要是因为建筑产品生产过程工序交接多、隐蔽工程多 4、施工质量终检的局限性主要是因为不能通过拆卸或解体来检查内在质量 5、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出发点是控制人的因素 6、在施工质量的因素中,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是加强控制材料的因素 7、一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应该体现在: ①工程项目本身的质量 ②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活动或过程的工作质量 ③质量管理活动体系运行的质量 8、施工质量控制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①控制因素多 ②控制难度大 ③过程控制要求高 ④终检局限大 9、在施工质量的五大影响因素中,方法的因素主要为: ①施工技术方案 ②施工工艺 ③施工技术措施 10、施工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PDCA 循环原理是:计划、实施、检查、处理 11、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主要是由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和质量目标构成 12、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项目质量目标分解的基本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 13、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获准认证的有效期是3 年 14、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内容: ①项目施工质量目标 ②项目施工质量计划 ③思想、组织和工作保证体系 15、在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中,借助专门的试验设备对材料机械性能进行检查的方法是:理化检验 16、在材料的检验过程中,对进口材料一般应全检 17、合理选择和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机械设备的使用应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职责的使用管理制度 18、室外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和室外安装工程

二建法规必考知识点

. . .. . . 1 / 1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知识点 知识点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 其常委会;(“条例”)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办法”、“规定”)(6)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 (7)国际条约 法的效力等级 (1)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 (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 (5)特殊情况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 会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 裁决; 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 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 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 全国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知识点二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代理行为的设立 (1)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转包和肢解分包) (2)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如招标代理) (3)委托代理的产生:授权委托书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1)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 2 / 11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 .专业. .

2018二建工程法规考点汇总

2018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汇总无效合同的类型 无效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如清理、结算、仲裁条款)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期顺延 一、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形: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程序: (1)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2)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物权制度 物权的种类

法律特征:1.支配权2.绝对权3.财产权4.排他性 主要种类: 自物权——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他物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变动效力: 不动产——登记生效,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效力,不登记需承担违约责任。 动产——动产自交付生效。例外情况: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的效力层级基本原则 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2)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3)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 (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规律】注意其制定主体,制定主体层级越高,效力越高。 法人与经理部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故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3.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单选题】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格 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第一章第一节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哪一部法属于哪一个法律部门 二、法的形式 ,, 法 ----------------------法律 ,, 条例 -------------------法规 { 地方法规(带地名)行政法规} ,,规定 / 办法 -----------规章{部委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带地名)}三、法的制定机关 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法规省、直辖市、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人大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建设部、国家发改委) 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市政府 四、法的纵向冲突(上位法高于下位法)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 五、法的横向冲突 统一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 机关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的 制定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不按新的也不按特别,谁制定谁裁决 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裁决 不同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机关常委会裁决 制定 A 部门规章与 B 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裁决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 第一章第二节法人制度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地位与作用和法律关系 (基本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建设单位也有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第一章第三节代理制度 一、代理: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方实施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独立承担) 代理人(不是当事人,是工具、跑腿的,没独立人格) 二、法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2020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重点考点总结

2020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重点考点总结 1、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负全责的应是:施工项目经理 2、施工质量控制难度大的客观原因主要是由于建筑产品生产具有单件性和流动性 3、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要求高主要是因为建筑产品生产过程工序交接多、隐蔽工程多 4、施工质量终检的局限性主要是因为不能通过拆卸或解体来检查内在质量 5、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出发点是控制人的因素 6、在施工质量的因素中,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是加强控制材料的因素 7、一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应该体现在: ①工程项目本身的质量 ②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活动或过程的工作质量 ③质量管理活动体系运行的质量 8、施工质量控制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①控制因素多 ②控制难度大 ③过程控制要求高 ④终检局限大 9、在施工质量的五大影响因素中,方法的因素主要为: ①施工技术方案 ②施工工艺 ③施工技术措施 10、施工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PDCA循环原理是:计划、实施、检查、处理 11、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主要是由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和质量目标构成

12、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项目质量目标分解的基本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 13、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获准认证的有效期是3年 14、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内容: ①项目施工质量目标 ②项目施工质量计划 ③思想、组织和工作保证体系 15、在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中,借助专门的试验设备对材料机械性能进行检查的方法是:理化检验 16、在材料的检验过程中,对进口材料一般应全检 17、合理选择和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机械设备的使用应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职责的使用管理制度 18、室外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和室外安装工程 19、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其作为基础和核心的是:工序的质量控制 20、根据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工作程序,在初步验收过程中,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应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资料报送监理单位 21、正式验收一般应该在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和竣工报验单 22、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以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3、在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工作中,属于技术准备质量控制工作内容的有: ①做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②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和编号 ③编制施工作业技术指导书 ④绘制各种施工详图 24、在用实验法进行质量检查中,需要进行现场试验的有: ①桩的静载试验

最新二建法规必考知识点

二建法规必考知识点

1 / 1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知识点 知识点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 其常委会;(“条例”)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办法”、“规定”) (6)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7)国际条约 法的效力等级 (1)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 (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 (5)特殊情况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

会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 裁决; 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 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 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 全国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知识点二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代理行为的设立 (1)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转包和肢解分包) (2)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如招标代理) (3)委托代理的产生:授权委托书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1)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相关考题 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C )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证书后 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1、初始注册 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规定:①初始注册申请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二建施工管理总结精华版

第一章施工管理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项目的目标控制 掌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得以实现 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指的是项目的实施阶段,而不是施工阶段 费用目标对业主而言是投资目标,对施工而言是成本目标。 项目管理有如下几种类型: 投资方,开发方和有咨询公司提供的代表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服务都属于业主方的项目管理。 业主方的项目里包括:投资方房地产公司的股东,开发方房地产现场公司,一般咨询公司一定要代表业主方的利益,才属于业主方的管理范畴。 业主方目标和任务: 业主方项目管理的目标: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 业主方的进度目标:项目动用的时间目标,也就是项目交付使用的时间目标。如工厂可以开工,饭店可以开业的时间。 页脚内容1

而施工方的进度目标是工程竣工的 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决策阶段,实施阶段,使用阶段 实施阶段: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的准备阶段和保修期。施工阶段是实施阶段中的一个。 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任务:3控制,3管理,1协调 安全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和协调 其中最重要的是安全管理,以后就选第一个。 设计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设计方的管理目标:费用目标(成本目标和投资目标),设计进度目标,设计质量目标设计方项目管理的任务:3控制,3管理,1协调 与业主方一样,不同点在(2) 供货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供货方的目标:成本目标,进度目标,供货的质量目标 任务:3控制,3管理,1协调不同点在(2)为成本控制 页脚内容2

二建法规实务管理考前重点知识点.doc

学习必备欢迎下载 二建法规、管理、实务考试记忆 重点总结 法规( 112 条): 1、发明专利权期限是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 年。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 2 年,身体受伤,拒付租金,出售质量不合格的 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丢失的,诉讼时效为 1 年,涉外诉讼 4 年。 3、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 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诉讼才可以终止。5、留置权 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时间。6、建设单位领取施 工许可证 3 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中止施工满一年,核验许可证,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7、勘察分综合(甲级),行业(甲乙丙 级),设计分综合(甲级),行业专业(甲乙丙丁级),监理分 综合(不分级)、事务(不分级)、专业级(甲乙2 丙 3)。8、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30 日内签订书面合同。9、招标人一般在 15 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30 日。 10、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 合同金额的 10% 。1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合同后 5 个工作日 内,向未中标人退保证金。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最少 5 个工作日。 13、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要在投标文件提交前15 天,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20 天。 14、工程招标代理分为甲、乙( 1 亿)、暂定级(6000 万以下)。 15、从业人员超 300 人,应设专职安全员。16、特重大 30 人以上死亡,或100 人重伤, 1 亿元经济损失,罚200-500 万,重大 10-30 人死亡, 50-100 人重伤, 5000 万到 1 亿损失,罚 50- 200 万,较大 3-10 人死亡, 10-50 重伤, 1000 万-5000 万损失,罚 20-50 万,一般, 3 人以下, 10 人以下重伤, 1000 万以下损失,罚 10-20 万。 17、安全事故发生后应于 1 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质量事故24 小时内报告。18、事故

二建法规考点归纳版

2013二建法规考点归纳版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法规葵花宝典题库考点归纳版 1. 甲某在施工单位担任项目经理,2008 年通过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某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初始注册。2009 年甲某又办理了机电安装专业的增项注册。则以下关于甲某的注册和执业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 A 其只能在本省范围 )。 A(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后被撤销注册B(在执业中实施商业贿赂受到行政处罚 C(超越执业范围执业被警告、处罚 D(弄虚作假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后被取消继续教育记录 E(为自己的执业活动进行辩解造成不良影响 参考答案:ABCD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B. 建筑法 C. 消防法 D. 劳动法 参考答案:B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4(2006)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是( ) A.省人大常委会 B.省人民政府 C.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市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A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

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 5.下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 )。 A(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B(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C(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参考答案:D 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6(2010)根据《立法法》,( )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A(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B(部门规章 C(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 D(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 E(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规定与新的特别规定 参考答案:BD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7.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 ) A、适用地方法规 B、适用部门规章 C、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D、由国务院裁决

最新二建法规知识点法规笔记精心整理

2017二建法规知识点法规笔记精心整理 (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条例”)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办法”、“规定”) 精品文档

(6)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 (7)国际条约 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 2、法的效力等级。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 (3)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 (4)特殊情况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人大与政府相互制约)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6)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5)备案和审查 精品文档

二建施工管理讲义及重点笔记(精华总结)

1000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 1010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实施阶段、使用阶段。(三阶段)

项目各参与方项目管理涉及的阶段、目标和任务

施工总承包方和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比较

满意,业主执意不更换, 可拒绝对该分包承担管 理责任) 1020 施工管理的组织(重点) 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因素(3个)组织、人、方法与工具 系统的目标决定了系统的组织,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管理目标失控。对项目管理进行诊断,首先应分析组织方面的问题) 目标控制的主要措施(4个)组织、管理、经济、技术。 组织措施是最重要的措施 组织论主要研究:组织结构模式、组织分工、工作流程组织 组织结构模式(职能、线性、矩阵)反映各子系统部门、人员指令关系,、是相对静态的组织关系 组织分工反映各子系统的工作任务分工和管理职能分工、是相对静态的组织关系工作流程组织反映系统中各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用来描述工作流程组织的组织工具,是一种动态关系 特征表达的含义矩形框的含义 项目结构图 直线连接矩形 框 (树状图)WBS 对一个项目结构进行逐层分 解。反映组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 任务 一个项目的组成部分 组织结构图 单向箭线连接 矩形框(OBS) 反映系统中各组成部门之间 的(组织)指令关系 一个组织系统中的工作 部门 工作流程图 单向箭线连接 矩形框、菱形框表 示判别条件 反映组织系统中各项工作之 间的逻辑关系 各项工作 合同结构图 双箭线连接矩 形框 反映一个建设项目各参与单 位之间的合同关系 各参与方

三种组织结构模式的比较 工作任务分工表:首先对管理任务进行详细分解,然后明确项目经理、主管部门或主 管人员的工作任务,并明确主办、协办、配合的部门,每一个任务至少有一个主办工作部门 工作任务分工表应视项目的进展做必要性的调整 管理职能的分工表:首先对管理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再确定项目经理、各工作部门、 各工作岗位职能分工 工作流程组织包括:管理工作流程组织(投资、进度、合同、付款和设计变更等流程) 信息处理工作流程组织(月进度报告数据处理流程) 物质流程组织(钢结构深化设计、弱电工程物资采购、外立面施工工作流程) 1030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5项 1.工程概况 特征 指令 适用工程 职能组织结构 传统的组织结构模式 有多个指令源、一个上 级可有多个下级,一个下级 可有多个上级 多个矛盾的指令源会影响企业管理机制的运行不适合大型组织系统 线性组织结构 十分严谨的军事组织系统 指令源是唯一的、一个上级可有多个下级,但一个 下级只能有一个上级,是国际上常用模式 信息传递路线长, 不适合特大工程, 矩阵组织结构 较新型组织结构模式 设纵向和横向两种不同类型的工作部门。指令源为 两个当纵向和横向工作部门 的指令发生矛盾时,由该组 织系统的最高指挥者(部门),进行协调或决策。也可以约定采用纵或横指令为主 适用于大型项目上 可避免矛盾指令影响系统运行

二建《法规》常见时间考点汇总

二建《法规》常见时间考点汇总 《工程法规》通常题点在数字或对时间进行描述的部分,需要抓住关键词来巧记。 0小时(立即) (1)对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这一侵权行为,引起纠纷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主管部门处理;专利主管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继续教育记录,并记人不良信用记录,对社会公布。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停止排放,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5)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人水体,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6)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

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7)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8)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10)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11)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2)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3)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14)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第一章 第一节 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哪一部法属于哪一个法律部门 二、法的形式 ……法----------------------法律 ……条例-------------------法规{行政法规 地方法规(带地名) } ……规定/办法-----------规章{部委规章(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带地名)} 三、法的制定机关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第一章 第二节 法人制度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地位与作用和法律关系 (基本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建设单位也有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第一章 第三节 代理制度 一、代理: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方实施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独立承担) 代理人(不是当事人,是工具、跑腿的,没独立人格) 二、法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三、代理的分类 (一)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又称“意见代理”或“任意代理” (二)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三)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 四、代理的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五、无权代理: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 三种表现形式:(1)自始未经授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已终止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追认,无权代理人不赔偿;不追认,则赔偿。(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 六、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有效。 第一章 第四节 物权制度 一、物权的种类 (一)所有权:1.占有权 2.使用权 3.收益权 4.处分权 (二)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三)担保物权 地役权 约定 可以不 相邻权 法定 不得不 二、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分 物权效力,由《物权法》评价;合同效力,由《合同法》评价 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无关,一般情况下: (1)不动产物权:自登记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产生物权效力) (2)不动产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一章 第五节 债权制度 一、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 (一)合同 (二)侵权 (三)无因管理:(损己利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四)不当得利:(损人利己)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

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知识点

2017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相关考题 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万某20XX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 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XX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XX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1、初始注册 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规定:①初始注册申请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②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延续注册

2020二建法规必备知识点速记

2020年二建《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速记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例如,根据《合同法》第27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不要式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均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个条款规定了自然入之间的借款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有没有书面形式的合同均可。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则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参加民事活动。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意 思表示真实指的是行为人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也即不存在认识错误、欺诈、胁迫等外在因素而 使得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但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也不是必然的无效行为,因其导致意思不 真实的原因不同,可能会发生无效或者被敞销的法律后果。 3.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内容合法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4.行为形式合法: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也就是行为人道行意思表示的形式。凡属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闲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则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皆为合法。 代理制度: 代理的含义: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是一种事实行为。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时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分别是被代理人、代理人和代理关系的第三人。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 3.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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