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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成长评价考核及奖惩办法

教师专业成长评价考核及奖惩办法
教师专业成长评价考核及奖惩办法

教师专业成长评价考核及奖惩办法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全县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激励机制,突出教学的中心地位,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

由年级部分别对年级前勤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积分制,每周、每月及时公布相应考核分数。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量、工作成绩、工作奖惩等五个方面。

(一)工作态度

1、职业道德(50分)

对违反教师“十不允许”制度,采取一票否决制。

对其他教师实行每学期民主评议制,其中领导评议占20分,

教师评议15分,学生评议15分。采取折合标准分的办法,计算出全校各年级各科教师所得分值,记入个人学期年终考核。

2、考勤情况。按照《教师考勤制度》进行积分管理。办公室

负责考勤汇总整理工作,年级组负责记录、公布教师个人考勤情况。考勤情况每星期通报一次,每月总结公示一次,并报分管领导存档。

加分项:年终考勤为全勤的,另加10分,并授予“勤奋之星”

荣誉称号。

3、常规内容(20分)

(1)备课及教学反思(5分),(2)课堂教学(5分),(3)

作业及作业批改、当堂检测(5分),(4)自习(1分),(5)检测

(1分)(6)听课、评课(3分)。备课、作业设置根据学科特点提倡形式多样化,力求实用、高效,以达提高课堂效率之目的。要注重课堂反思,以便总结课堂教学、提升质量。教务处、年级组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情况按分档计分的方法由年级组计入每位教师的常规考核。

加分项:常规考核规范认真,项目齐全,效果良好的,各年级组年终评选5名“规范之星”,并另加5分。

(二)工作能力

1、知识能力测试(40分)。一般采取说课标、说教材的形式进行,按实际成绩折合计算。每年暑假举行一次。

加分项:对课标教材掌握熟练、研究透彻、开发深广的评选

“教学基本功优秀能手” 10名,并另加5分。

2、日常读书学习考核。

⑴每位教师每月要读一本好书并写好书评及读书笔记。月读

一本好书的教师有图书室借阅记录并写有书评或读书感悟的(把

电子档定期发到年级组留存)加2分,无电子档的加1分。年级组每月要根据教务处图书借阅记录及书评上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公布教师得分情况。

⑵积极参加读书沙龙,经学校考核后给予相应加分,组织者

加3分,教师参加一次加1分,活动中积极参与讨论发言加1分。此活动可累计加分。

加分项:对读书兴趣浓厚、经常读书并积极参与学校有关活

动的设立“读书之星” 10名,并另加5分。

3、教科研(50分)。

(1)根据教科研管理制度折分。

(2)积极参加学校课类比赛,荣获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

2分,三等奖加1分,所在学科组其他成员按其50%^分。

(3)校级以上课类比赛与学校相同奖次得分相同。

加分项:对善于研究、并对教学产生积极影响的设立“研究之

星”10名,并另加5分

4、校本课程开发及实施(10分)。编写了符合本校实际或学

科特点的课外教材,在实践运用后效果明显记10分。只编写了校

本课程或只上课而无计划记5分,其他不记分。教师编写的校本课程在全校推广使用者给主编教师和编委分别另加3分、1分。

(三)课时工作量(200分)

1、量化分的计算办法:每学期找出一个课时工作量最多的教师为满分,其余教师的量化分为:个人学期课时总量除以最高课时总量乘以200分。

2、课时工作量的计算:

(1)课时系数:语、数、夕卜1.3,理、化1.1,史、地、生、政1,跨年级任教教师课时系数再加0.1,音体美微0.8,早晚自习0.6,教辅人员0.8.

(2)副校长在任教课时基础上加6课时

(3)各部门主任、学科组长在任教课时基础上加5课时。

(4)班主任课时在任教课时基础上加5课时。

(5)各科室工作人员每周加3课时。

(6)在课外活动时间组织、指导各种社团、兴趣小组活动的教师按实际开展课时乘以0.6记入课时。

(7)代、换课课时:按课时节数及系数相应加减。

(8)节假日、周六周日课时为1标准课时。

(9)各项加项课时不累加,按最高课时项记入。

加分项:对勇挑重担、承担本年级任务量最重的每年级设立5

名“敢于担当、无私奉献奖”,并另加10分。

(四)教学成绩(500分)

1、教学成绩的核算标准:以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为标准,由学校统一组织监场、阅卷、统分。

2、计算方法:

(1)每学年初教务处统计核实各班人数,中途转入加入各班基数,作为计算标准。辍学按年级学科最低分记入。

(2)期中考试40% (200分),期末考试60% (300分)。年级

各班学科教师成绩以第一名满分计算,其余各班学科教师成绩计算方法为各班学科教师成绩与第一名的占比再乘以满分。期中、期末按以上规定权重折分。

3、月检测每学期为两次,期中考试前后各一次。由各年级组自行组织进行,安排出题、监场、阅卷、汇总分析工作。月考试题必须由备课组长、学科组长、年级主任审阅后逐一签字、教导处审核后方可印刷使用。

4、实行考试亮黄牌、红牌制度。学期考试成绩连续两次倒数

第一且差距较大亮黄牌,学年考试成绩仍为倒数第一亮红牌,调

整工作自动转岗。月考、期中考试成绩连续两次倒数第一,年级主任约谈,分析交流;学期四次考试中有三次成绩处于末位,年级校长谈话,教师自动转岗。

5、非考试学科教学成绩按考试学科平均分计算。

加分项:对于连续成绩位于前列的,设立“成绩优异奖”10名,并另加10分;对成绩进步2个名次及以上的,设进步奖10名,并另加10分。

(五)工作奖惩(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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