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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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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泡沫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GA39.5-9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泡沫消防车(以下简称泡沫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泡沫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机场泡沫消防车。

2引用标准

GB7956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6244消防车通用底盘系列、型式、基本参数和技术要求

GB6245车用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334载重汽车和越野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GB1496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

GB3181漆膜颜色标准样本

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

GB6969消防吸水胶管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9417汽车产品编号规则

JB787汽车标牌

JB2864汽车用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JB3689货车客车制动系统道路试验方法

JB4019汽车驻车制动性能要求

JB4020汽车驻车制动试验方法

JB/Z111汽车油漆涂层

JB/ZQ3011工程机械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ZB T50001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ZB T50003专用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ZB/T T50005专用汽车用途特征代号

3术语

3.1夹心式功率输出装置

安装在离合器与变速器之间的功率输出装置。

3.2传动轴式功率输出装置

安装在传动轴之间的功率输出装置。

3.3尾端式功率输出装置

安装在变速器尾端的功率输出装置。

4型号

4.1泡沫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GB9417和ZB/T T50005的规定。

4.2泡沫车的分类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消防装备主参数从灭火剂总装载量(千克)除以100表示。当灭火剂总装载量不小于10000kg时,允许用三位数。

4.3泡沫车产品型号的构成如下:

型号标记示例:

四川消防机械总厂生产的载炮泡沫车,车辆总质量为30000kg,灭火剂总装载量为12 000kg,其型号为:SXF5300GXFPM120P。

5技术要求

5.1总则

5.1.1泡沫车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泡沫车的底盘必须是国家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定型的汽车底盘或进口的汽车底盘,并符合GB6244的规定。

5.1.3泡沫车的消防泵、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等主要总成均应经过定型鉴定,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1.4泡沫车的消防性能应符合GB7956的规定。

5.2整车

5.2.1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泡沫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GB7258的规定,试验方法按 6.4条规定进行。

5.2.2总成及零、部件要求。

泡沫车总成及零、部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自制件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有验收标记;

b外购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外购件、外协件应有合格证并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附有验收标记。如技术上有变动,须经设计部门同意并签批;

c原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须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原材料的代用须经产品设计部门同意并签批。

5.2.3结构参数和质量参数

泡沫车的主要结构参数和质量参数应符合GB7956第 2.1.2条的有关规定。

5.2.4乘员数

泡沫车的的乘员数为3~8人(包括驾驶员),每位乘员及其随身装备总质量按75kg 计。

5.2.5最高车速和加速时间

泡沫车的最高车速和加速时间应符合GB7956第 2.1.3条的规定。

5.2.6制动性能

5.2.

6.1泡沫车行驶制动性能应符合GB7258第 4.13条的规定,试验方法按 6.5.1条规定进行。

5.2.

6.2泡沫车驻车制动性能应符合JB4019的规定,试验方法按 6.5.2条规定进行。

5.2.7防雨密封性能

泡沫车的防雨密封性能应符合GB7956第 2.1.5条的规定。

5.2.8可靠性

泡沫车的可靠性应符合GB7956第 2.1.6条的规定,其试验行驶里程分配按 6.6条的规定进行。

5.2.9室内允许噪声(不包括警报器噪声)

驾驶室、乘员室内噪声级不大于85dB(A)。测量方法按 6.7条的规定进行。

5.2.10整车制造及装配要求

5.2.10.1所有铸件不允许有砂眼、裂纹、结疤等有损强度和外观质量的缺陷,外表面应光洁。

5.2.10.2焊接件应符合JB/ZQ3011的有关规定。

5.2.10.3铆接应紧密贴合,牢固可靠;铆钉排列整齐,不允许有破裂、松动、偏斜等缺陷。

5.2.10.4联接件、紧固件、自锁装置应装备牢固,各种管路应固定可靠。

5.2.10.5黑色金属(不锈钢除外)紧固件应经镀锌、发黑或其他防腐蚀处理。

5.2.10.6零件的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JB2864的规定。

5.2.10.7车身外蒙皮应平整、圆弧过渡应平滑,车身两侧面及后平面的平面度和面轮廓度在1000×1000mm2的范围内不大于4mm;在500×500mm2的范围内不大于3mm。

5.2.10.8乘员室、泵房、液罐与底盘连接应牢固可靠,其纵向中心平面与底盘的纵向中心平面应重合,误差不大于6mm。测量方法按

6.8条规定进行。

5.2.11表面质量要求

5.2.11.1黑色金属(不锈钢除外)制件表面,均须作防腐蚀处理。

5.2.11.2车身外表基色为GB3181的R03大红色,底盘补涂原车漆色。漆层质量应符合JB/Z111的规定。

5.2.11.3整车外表应整洁美观,装饰件应牢固、平整,不应涂漆的外露面不允许有油漆。

5.3发动机系统及功率输出装置

5.3.1发动机的冷却系统应符合GB7956第 2.1.7条的规定。

5.3.2燃油箱的移位或改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燃油箱的移位或改制应符合GB7258第9.9条的规定。

b油箱容量须满足泡沫车续驶里程大于300km;

c加油口不得设在乘员室内,且应加油方便、供油正常。

5.3.3改制后的排气管应远离电线,裸露电器接头、橡胶制品,距燃油箱300mm以上。排气管口不得指向车身右侧、轮胎、燃油箱及操作者。

5.3.4功率输出装置应符合GB7956第 2.1.8条的规定,并不得自动脱档。

5.3.5功率输出装置应优先采用夹心式、传动轴式或尾端式。

5.4乘员室及车厢

5.4.1乘员室和驾驶室可合为一室,若乘员室与驾驶室分隔,应有通话措施。

5.4.2乘员室内装饰不得出现皱松、结合不牢、撕裂等缺陷。

5.4.3乘员室地板上平面至顶棚最高点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300mm。

5.4.4乘员室地板应平整,并有防尘措施。

5.4.5乘员室座椅应布置合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a座位间距:同向不小于760mm;面向不小于1300mm(均为两靠背前面下端之间的最小距离)。木条椅面的木条间距应小于5mm;

b座垫上表面至顶棚最高点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960mm;

c乘员乘座须有安全措施。

5.4.6乘员室顶窗应启闭方便灵活,关闭后应有良好的密封性,且不得自行启闭。

5.4.7车厢应设置可供安全上下的攀登装置,车顶部应采取防滑措施,且能使水自然流下。

5.4.8器材箱应能合理地安放所配备的器材,装卡可靠,取用方便,且有排水措施。

5.4.9乘员室、器材箱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a门的启闭应灵活轻便,密封良好,门锁应牢固可靠,不得自行启闭,门缝应平直均匀;

b铰链门应有限位器;乘员室门最大开启度应不小于75°,器材箱门最大开启度应不小于90°;

c推拉门应有限位器,并能开启至门的总宽;

d帘式门应启闭灵活,应能开启至门高的五分之四,不得自行开启和落下;

e上启式门其支撑杆安装应牢固可靠,操作轻便。操作部位的上启式门其开启高度应不低于1750mm(距地面高度)。

5.4.10门窗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玻璃升降器须灵活可靠,不得出现玻璃升降不到位,自行下落或破碎,关闭后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5.5消防泵及水路系统

5.5.1消防泵

5.5.1.1消防泵性能应符合GB6245的规定。

5.5.1.2消防泵与发动机功率匹配和转速比选择应合理。其参数见附录A(参考件)。

5.5.1.3消防泵应能通过单侧吸水口进水达到额定流量和压力(装有盘管式吸水管的消防泵除外)。

5.5.2水路系统

5.5.2.1水路系统的性能应符合GB7956第 2.2.1.1和 2.2.4~2.2.7条规定。

5.5.2.2消防泵吸水口如果设在车辆侧面时,须在车辆两侧均设吸水口,单侧吸水口不得超过2个,消防泵吸水口处应设滤网。

5.5.2.3消防吸水管最大通径、出水管通径和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5.5.2.4消防吸水胶管性能应符合GB6969规定。

5.5.2.5消防泵出水管等承压零部件应经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 1.5倍,试验方法按

6.9条规定进行,不得出现破裂、渗漏和残余变形。

5.5.2.6消防泵出水管路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须经静水压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 1.1倍,试验方法按

6.10条规定进行,管路各处均不得出现渗漏。

5.5.2.7在消防泵及管路系统最低处,须有放余水装置。

5.5.2.8水罐至消防泵的进水管路应能满足泵的额定流量和压力。

5.5.3磨合期水力性能

磨合期泡沫车水力性能参数及试验方法见附录B(参考件)。

5.5.4水罐

5.5.4.1罐须用抗腐蚀材料制成或内表面经防腐蚀处理。钢制罐在交付使用五年内不许有影响使用的渗漏;复合材料罐在交付使用十年内不许有影响使用的渗漏。

5.5.4.2罐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经20kPa静水压强度试验,罐体两侧面不得出现明显残余变形,相连接的管道、阀门均不许有渗漏。试验方法按

6.11条规定进行。

5.5.4.3罐内须设液位指示器及溢流装置;罐底部须设置排污口;容量大于2000L的罐应设防荡隔板。

5.5.4.4罐的顶部须设入孔,口径不小于400mm。

5.5.4.5罐的容量允差:容量大于或等于12000L时为±2%;容量在12000L以下的,容量每减少1000L,其允差绝对值增加0.1%。

5.5.4.6水罐须设注水装置。

5.6.1泡沫系统的性能应符合GB7956第 2.3条的规定。

5.6.2泡沫炮、水炮的流量允差为±8%。

5.6.3泡沫系统管路、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过流表面对泡沫液应具有抗腐蚀的性能。

5.6.4泡沫系统应设冲洗泡沫液的装置。

5.6.5泡沫系统应有从车外吸取泡沫液的装置,且拆装方便。

5.6.6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启闭方便、准确,其性能应符合GB7956第 2.3.2条规定。

5.6.7混合液管、泡沫炮座等承压零件须经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管路承受

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 1.5倍,试验方法按 6.9条规定进行,不得发生破裂、渗漏和残余变形。

5.6.8泡沫炮(包括两用炮、组合炮)应设有锁紧或支撑机构。

5.6.9炮身应能水平回转,手操纵炮回转360°,自动控制炮回转角度不小于270度,仰角不小于45°,俯角不小于15°,操作灵活,方便可靠。

5.6.10泡沫液罐应符合 5.5.4.1~5.5.4.5条的规定。

5.6.11泡沫液罐应有通气和注液装置,不使用时应能密闭。

5.7操纵及仪表监测系统

5.7.1水路及泡沫系统的各操作手柄均应有操作指示牌。

5.7.2操纵机构应轻便可靠,对于自动操纵机构,应有应急措施。

5.7.3泡沫车应设有仪表监测系统,并安置在便于观察和操纵的位置上。

仪表监测系统应有下列仪表:

a消防泵压力表(精度 2.5级);

b消防泵真空表(精度 2.5级);

c消防泵转速表;

d水、液罐液位指示器。

5.7.4手油门应操作方便,并能保持节气门或齿条在指定位置上工作。

5.8.1泡沫车所有用电设备总功率不得超过发电机额定功率的 1.4倍。

5.8.2牌照灯座应符合GB4785第19条的规定。

5.8.3泡沫车应设置全方位的火场工作照明灯。

5.8.4乘员室、操纵仪表板、泵房、器材箱等处须安装照明灯。

5.8.5泡沫车应安装电子警报器和红色警灯。电子警报器性能应符合GB8108的规定。

5.8.6电器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a车辆行驶用电系统与消防装置用电系统须分设保险或断电开关;

b整车线路应排列整齐,固定可靠,且有防止短路或断路的措施;

c附加电系导线的截面积应与最大负载相匹配。多股导线应包扎成股,各导线上应有编号或不同颜色。连接时应采用插接件。

5.8.7蓄电池移位后应通风良好,维修方便。

5.9工具、附件配备及装置

5.9.1应在易见、取用方便的位置配置灭火器。

5.9.2配备的工具、附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9.3配备的工具、附件均应装夹牢固,取用方便。

5.9.4配备的工具、附件应符合表2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应符合ZB T50003第2章的规定。

6.2整车外观、制造和装配质量检查

检查整车外观、制造和装配质量,其结果应符合 5.2.10、52.11、5.3、5.4、5.5.2.2、

5.5.2.7、5.

6.4、5.6.8、5.6.9、5.6.11、5.7、5.8、5.9条的规定。

6.3整车及消防性能试验

整车、消防泵及水路系统、泡沫系统的性能试验方法按GB7956第3章的规定进行,其中 3.2.5、3.4、3.7及 3.16~3.20除外,其结果符合 5.2.3、5.2.5、5.2.7、5.3.1、

5.3.4、5.5.2.1、5.

6.1条的规定。

6.4运行安全试验

按GB7258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 5.2.1条的规定。

6.5制动性能试验

6.5.1行驶制动性能试验方法按JB3689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 5.2.6.1条的规定。

6.5.2驻车制动性能试验方法按JB4020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 5.2.6.2条的规定。

6.6可靠性试验

按GB7956第 3.6条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行驶里程、道路类型及里程分配按表

3的规定,结果应符合 5.2.8条的规定。

6.7室内噪声测试

室内噪声测试方法按GB1496的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 5.2.9条的规定。

6.8乘员室、泵房、水液罐对底盘纵向中心平面的测量

按GB1334第3章第15条的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 5.2.10.8条的规定。

6.9承压零件的水压强度试验

将被试零件固定在试验台上,注满清水,不得有残留空气,并缓慢升压至规定的试验压力,保持3min,结果应符合 5.5.2.5、5.6.7条的规定。

6.10消防出水管路系统密封性能试验

将消防泵出口处止回阀以后的出水管路充满水,不得有残留空气,关闭各出口阀门,用试压泵向管路内缓慢加压;待压力升到规定值后,保持3min,结果应符合5.5.2.6条的规定。

6.11水、液罐渗漏检查

关闭水、液罐的各出入口,将罐注满水,在注水口(或其他出入口)用试压泵向罐内加压,待罐顶压力升至规定值后,保持3min,观察各部位,结果应符合 5.5.4.2条的规定。

7检验规则

7.1检验类别

7.1.1定型检验

7.1.1.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定型检验。鉴定定型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

定型检验的样车为1~2辆。

a新产品试制完成后;

b老产品转厂生产。

7.1.1.2定型检验的实施条件按ZB T50001第 2.2和 2.3条的规定。

7.1.1.3定型程序按ZB T50001第3章的规定。

7.1.2定期检验

7.1.2.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的样车为1~2辆。

a停产二年的产品再次生产;

b正常生产的产品历经二年。

7.1.2.2在产品检验中,只要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就应在同一批产品中抽取加倍的数量对该项目重新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应停止检查,判定该项目不合格。

7.1.3出厂检验

泡沫车均应按规定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7.1.4产品性能改变后的检验

产品正式投产后,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改变而影响性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由主管部门决定检验类别。

7.2检验项目

泡沫车的定型检验,定期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及内容按表4的规定。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在产品需要标明的部位应设置标志牌。

8.1.1产品标牌

8.1.1.1产品标牌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JB787的规定。

8.1.1.2产品标牌应固定于驾驶室内左车门下方。

8.1.1.3产品标牌须有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消防泵流量;

c.水罐容量;

d.泡沫罐容量;

e.出厂编号;

f..出厂日期;

g.制造厂名。

8.2包装

8.2.1产品出厂应配齐下列技术条件并妥善包装:

a.产品合格证(含底盘);

b.产品使用说明书(含底盘);

c.随车工具、附件清单;

d.质量保修卡。

8.2.2所有车门、器材箱门,均应关闭锁紧或铅封。

8.2.3外露镀件应涂防锈油,车外照明灯,警灯应用塑料薄膜包扎。

8.2.4发动机、消防泵不得有余水,燃油箱不得有余油,蓄电池应断开正负接头。

8.3运输

8.3.1采用行驶运输时,须遵守使用说明书有关新车行驶的规定。

8.3.2采用铁(水)路运输时,应执行铁(水)路运输的有关规定。

8.4贮存

泡沫车需长期贮存时,应将燃油和水放尽,停放在防火、防雨、防潮、防晒及通风良好的场所,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9质量保证

9.1用户验收产品时,可按本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检查,但不得拆检。

9.2用户在遵守制造厂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产品自发货之日起一年内,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并有质量保修卡记录可查时,制造厂应免费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件(不包括易损件)。底盘部分的质量问题,由底盘制造厂负责。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_REDUCED

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 HJ HJ/T189-2006 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 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 2006–7–3 发布 2006–10–01 实施

目次.............................................................................................................I (1) (1) (1) (4) (4) (8) (10)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钢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可用于钢铁联合企业和电炉钢厂(短流程)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本标准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而制订,共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每3~5年修订一次。 根据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清洁生产指标原则上分为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废物回收利用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产品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六项。考虑到氮肥制造业的特点,根据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和我国钢铁行业生产特点,本标准对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指标定为生产工艺装备与技术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指标、产品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环境管理要求共6类,并根据钢铁生产长/短工艺流程分别确定每一类中的具体考核指标。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清洁生产中心、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7月3日批准,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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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破产制度的探讨(一) 内容提要:本文首先介绍我国破产法立法的背景,破产法是在我国计划经济进代产生,由于受当时思想的影响,所以破产法存在着先天不足,在破产法实施后,我国为弥补其缺陷,相继又出台了一部分破产法律规范性文件,但这些法律规范不尽科学,而各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矛盾。之后,本文重点通过我国法律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对比和与国外破产法之间的比较、分析,评判破产法律规范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我国应制定出新的统一的破产法,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一、引言 我国要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应建立的制度之一就是要有一部科学的、公平、公正的,便于人民法院操作的破产制度。建国以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国家实行的高度集中的僵化的经济体制,国营企业没有经营自立权,财产上统收统支,流通上统购包销。所以,多年来我国搞的上是苏联模式的产品经济。①1984年5月,在第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有的人大代表就提出应当制定企业破产法的建议。198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决定自全国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实施满三个月之日起试行。1988年8月1日起实施企业法,从11月1日起,破产法开始试行。该法的试行为国有企业破产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但该法仅适用

全国所有制企业,1991年4月9日,国家又公布了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民事诉讼法的第二编第十九章专门规定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该程序适用除国有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法人。这两个破产法律规范构成了一个整体,初步形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律机制。这些破产法律规范虽然对建立优胜劣①马原着《企业破产法讲座》,人民法院出版社,1990年7月第1牌,第69-70页。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和促进我国经济改革发挥巨大推动作用,但是在制定破产法时,我国仍处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代”,对破产法原理的认识过于简单、直观,相关规定也过于原则和粗糙,许多条文没有具体化,存在很多立法缺陷,在执行过程中正如有些学者所说,破产法在破产中破产。随后,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11月7日发布《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认>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些规范性文件出台后,由于对企业破产的条件规定不尽相同,可操作性差,现行合同制下涉及破产中的诸多具体问题不能得到解决,随着时间的后移,其局限性日益暴露出来,为此,笔者将现行破产法律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完善我国破产法律制度进行探讨。 二、现行法律规范中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 《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A35--921992-05-01实施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畴 2 术语 2.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2.2伤残 2.3评定 2.4评定人 2.5评定机构 2.6评定结论评定人按照检验结果,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得出的综合性判定。 2.7评定书 2.8重新评定 2.9治疗终结 3评定总则 3.1评定原则 3.2评定时机 3.3评定人 3.3.1评定人条件 3.3.2. 评定人权益 3.3.3评定人义务 3.4评定书 3.4.1评定人评定终止后,应制作评定书,并鉴名。 3.4.2评定书包括一样情形、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3.5伤残等级划分 4伤残等级 4.1Ⅰ级伤残

4.2Ⅱ级伤残 4.3Ⅲ级伤残 4.4Ⅳ级伤残 4.5Ⅴ级伤残 4.6Ⅵ级伤残 4.7Ⅶ级伤残 4.8Ⅷ级伤残 4.9Ⅸ级伤残 4.10 Ⅹ级伤残 5附则 附录A伤残等级划分依据(补充件) A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 A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 A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 A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 A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 A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 A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 A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 A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 A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 附录B 各等级间有关伤残程度的区分(参考件) B1 智力缺损程度的区分 B2 肌力障碍程度的区分 B3面部的范畴和瘢痕面积的运算 B4视力和视野障碍程度的区分 B5听力障碍程度的区分 B6心功的区分依其体力活动受限的程度

B7呼吸功能障碍程度的区分 B8手指缺失和丧失功能程度的区分 B9手掌缺失和丧失功能程度的区分 B10 足弓结构破坏程度的区分 ------------------------------------------------------------------------------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 术语 2.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2.2伤残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所致的人体残疾的人员。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专门,以及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3评定 评定人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判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致残等级的过程。 2.4评定人 公安交通治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 2.5评定机构 公安交通治理部门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机构。 2.6评定结论评定人按照检验结果,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得出的综合性判定。 2.7评定书 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所形成的书面文书。 2.8重新评定

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的核心内容

试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的核心内容 (张成龙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730060) 摘要: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难在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但关键还在许多工作“落实不下去”。抓落实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责职,有些地方的领导常常感叹工作落实难。如何分析并妥善解决落实难这些问题,对于更好地把握新形势下安全生产抓落实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抓落实的质量,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字: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安全责任感监督管理 生产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正如中央领导指出的那样,许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之所以“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关键是安全责任制没有落实。怎样才能使各级各类人员有很强的安全生产意识呢?一个人自觉性的高低取决于责任制的约束力、道德水准的高低。责任制能增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但并不能保证所有的人自觉遵章守纪、履职尽职,因为责任制始终是事故后处理和事故后追究,不能完全解决事故前的违章。责任制不落实不一定发生事故,发生了事故不一定查得出来是我的责任,查出我的责任也不一定给我什么处理。于是,有的责任制说在嘴上,层层强调,无人落实;有的责任制挂在墙上,没有具体分工落实,缺乏明确的责任;有的责任制写在纸上,责任状签后锁在柜子,形同虚设,从而使责任状成了“装饰品”,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有五方面:一是缺乏有效性。有的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签订责任状是为了推责任和应付上级的安全检查,“空”对“空”,有的根本说不出所签责任状的内容,落实从何谈起。二是缺乏对等性。缺乏双方约束机制,制度中只规定下级应怎么做,应负何安全责任,并未对领导规定应做什么,缺乏权利义务的对等性。三是缺乏可操作性。有些责任状内容由于不是从各地的实际出发,

氯碱行业(聚氯乙烯)清洁生产标准

附件九: 清洁生产标准氯碱行业(聚氯乙烯)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清洁生产标准 氯碱行业(聚氯乙烯)》编制课题组 二OO八年八月

目次 1 概况 (1) 1.1聚氯乙烯的产品特性 (1) 1.2行业发展现状 (1) 1.3行业、原料、工艺、规模等主导因素的分散度情况 (2) 1.4环保治理现状 (2) 2 编制过程 (3) 3 标准适用范围 (3) 4 指导原则 (3) 5 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 (5) 6 制定本标准的依据和主要参考资料 (5) 6.1标准的依据 (5) 6.2参考文献 (5) 7 编制标准的基本方法 (5) 7.1方法概述 (5) 7.2本标准的使用目的 (6) 7.3资源能源利用指标的确定 (6) 7.4产品指标的确定 (6) 7.5生产工艺及装备要求 (6) 7.6污染物产生指标 (8) 7.7废物回收利用指标 (8) 7.8环境管理要求 (8) 7.9检测与核算 (9) 8 标准实施的技术可行性 (9) 8.1标准实施的技术可行性 (9) 8.2标准实施的经济可行性 (9) 9 标准的实施 (10)

《清洁生产标准 氯碱工业(聚氯乙烯)》 1 概况 1.1 聚氯乙烯的产品特性 聚氯乙烯(PVC),英文名称Polyvinyl chloride polymer,结构式为: -CH2-CHCl-CH2-CHCl-CH2-CHCl-,是一种使用一个氯原子取代聚乙烯中的一个氢原子的高 分子材料。本色为微黄色半透明状,有光泽。透明度胜于聚乙烯、聚苯烯,差于聚苯乙烯, 随助剂用量不同,分为软、硬聚氯乙烯,软制品柔而韧,手感粘,硬制品的硬度高于低密度 聚乙烯,而低于聚丙烯,在屈折处会出现白化现象。 常见制品:板材、管材、鞋底、玩具、门窗、电线外皮、文具等。聚氯乙烯的最大特点 是阻燃,因此被广泛用于防火应用。但是聚氯乙烯在燃烧过程中会释放出氯化氢和其他有毒 气体,例如二恶英和恶。 1.2 行业发展现状 聚氯乙烯(PVC)是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之一,具有良好的物理及机械性能,用于生产建 筑材料、包装材料、电子材料和日用消费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电力电讯 和包装等各领域。中国塑料工业已形成门类较完整的工业体系,成为与钢材、水泥、木材并 驾齐驱的基础材料产业,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其使用领域已远远超越上述三种材料,是农业、 工业、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产业乃至宇宙空间和海洋开发等国民经济各领域不可缺少的重 要材料之一。 聚氯乙烯(PVC)工业在塑料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PVC制品具有开发早、应用范围 广、产品品种多、性能好等特点,在市场上占有相当重要份额。 我国的PVC工业从1958年开始了工业化生产,至今已经发展了半个世纪,目前国内PVC年产量在五大通用树脂中排名第一位,近年来聚氯乙烯行业在保持着高速发展的趋势。2000年国内的聚氯乙烯生产能力为320万吨,而截止到2005年的PVC产能已经达到972 万吨,增长量高达652万吨,平均每年的增长量也达到130万吨。2006年底全国PVC产能1191万吨,产量823万吨。由于受到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发展大环境不同时期的影响,国 内PVC产能年增长量也并不是平均分布的。 2005年与2004年相比,国内PVC产能增加了308万吨,达到972万吨,2006年与2005 年相比国内PVC产能增加了312万吨,这是国内氯碱行业发展历史中前所未有的产能突飞 猛进。经济的复苏带动了下游制品的生产,从而促进了PVC的需求增加,而2003年9月的 聚氯乙烯反倾销终裁也恰恰为正在飞速发展的PVC行业创造了较为稳定优越的环境,同时 在国家鼓励西部发展的热潮中,丰富的资源优势适时显现,从而也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眼光。 表1 2002-2006年中国聚氯乙烯产能、产量变化表 单位:万吨 年份 2002 2003 2004年 2005 2006 产能 434 523 664 972 1191

管理人: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

★管理人: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首次引入的,是指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时指定的在法院及相关主体的监督之下全面接管债务人企业并负责调查、管理、处分债务人财产、决定债务人内部管理、日常开支、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各项事务的专门机构。 ★烟台瑞成资产清算有限公司,于2007年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成功入选首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并持续至今。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烟台瑞成资产清算有限公司在济南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山东瑞成资产清算有限公司,并形成了“立足烟台、辐射全省,进军北京”的发展规划。 瑞成文化: 瑞成公司以客户利益至上为原则,以团结、严谨、高效、诚信为信仰,恪守“专业,成就永恒”的执业理念,以“实现债务人财产最大化”为工作原则,依法合规,勤勉尽责地履行管理人的职责,实行公司化运作、专业化服务、团队化作业、民主化管理,形成了集法律服务、审计评估、资产变现、人员分流安臵等为一体的多元化专业服务格局。 业务范围: 瑞成公司汇集了一批知识层次高、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

的专业人才,经过多年的磨练、配合,已经形成了专业的公司法、破产法、劳动法服务团队,有着较为完善的服务项目,建立了适用多行业、多层次企业服务体系。 *公司业务:可以代公司起草公司设立、变更相关文件并代为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为公司注销、资产清算等提供法律咨询并代为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制定公司章程,设计公司管理制度,参与公司合同管理,参与公司解算清算事务,对公司尽职调查,为公司防控法律风险等 *破产清算与和解:向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客户制定破产预案,制作公司破产申请法律文书,代表客户参与债权人会议并主张客户权利,接受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帮助客户拟定和解协议、参加和解谈判、执行和解申请 *劳动事务: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撰写和修改,对企业的内部劳动规则或者员工手册作合规审查,设计企业解散或破产相关的员工转移和补偿方案,起草和修改集体合同,提供劳动法律咨询,进行劳动法的专业培训,帮助解决劳动争议 瑞成业绩: 瑞成公司秉持创新的理念,以创新的思维,用创新的方法,在保障债权公平有序受偿、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臵、调整社会产业结构、拯救危困企业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及培训,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平板玻璃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平板玻璃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目次 前言.......................................................................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规范性技术要求 (1)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3) 6 标准的实施 (5)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改善环境质量,为平板玻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平板玻璃行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三至五年修订一次。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宿迁市环境科技推广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08 月01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清洁生产标准平板玻璃行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平板玻璃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当下列标准被修订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614 浮法玻璃 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 15262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5 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 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装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资源等措施,从源头上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各环节以及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平板玻璃 指板状的硅酸盐玻璃。 3.3 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五条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水罐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天津消防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水罐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39.4.一92 水罐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罐消防车(简称水罐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水罐车。 2 引用标准 GB7956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6244消防车通用底盘系列、型式、基本参数和技术要求 GB 6245车用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334载重汽车和越野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GB1496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 GB 3181漆膜颜色标准样本 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 GB6969消防吸水胶管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8l08车用电子警报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9417汽车产品编号规则 JB787汽车标牌 JB2864汽车用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JB3689货车客车制动系统道路试验方法 JB4019汽车驻车制动性能要求 JB4020汽车驻车制动试验方法 JB/Z111汽车油漆涂层 Ja/ZO 3011工程机械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ZBT50001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ZBT50003专用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ZB/TT50 005专用汽车用途特征代号 3 术语 3.1 夹心式功率输出装置 安装在离合器与变速器之间的功率输出装置。 3.2 传动轴式功率输出装置 安装在传动轴之间的功率输出装置。 3.3 尾端式功率输出装置 安装在变速器尾端的功率输出装置。 4 型号 4.1 水罐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GB9417和ZB/TT50 005的规定。 4.2 水罐车的分类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消防装配主参数用灭火剂总装载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发布时间:0000-00-00 点击次数:260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一安全防范报警类 1 GB 10408—89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入侵探测器的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入侵探测器及制定各类入侵探测器技术条件的基本依据。 2 GB 10408.2—89 《超声波入侵探测器》 本标准规定了超声波入侵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淮适用于安装在室内的入侵报警系统的超声波入侵探测器。 3 GB 10408.3—89 《微波入侵探测器》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在建筑物内的入侵报警系统的微波多普勒探测器的特殊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微波入侵探测器的主要依据。 4 GB 10408.4—89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本标准规定了入侵报警系统中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在性能、结构和安装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或室外安装的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5 GB 10408.5—89 《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本标准规定了入侵报警系统中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在性能、结构和安装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室内的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6 GB 10408.6—91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本标准规定了在建筑物内使用的入侵报警系统中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和检验的基本依据。 7 GB 10409—89 《防盗保险柜》

本标准规定了装有机械和电子密码锁,并带报警装置的防盗保险柜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内部容积小于1m3的各种类型的防盗保险柜。 8 GB 12662 —90 《爆炸物销毁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物销毁器的技术条件,是设计、制造、验收爆炸物销毁器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销毁简易包装的爆炸物,销毁时不引发爆炸的爆炸物销毁器。 9 GB 12663—90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民用建筑物内安装的防盗报警控制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验收防盗报警控制器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防盗报警系统中有线传输防盗报警控制器,其他类型防盗报警控制器也可参照执行。 10 GB 12664 —90 《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和制定各类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技术条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现场防爆炸安全检查中使用的工作电压为30-150KV的各类便推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11 GB 12899—91 《手提式金属探测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手提式金属探测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及检验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应用电磁原理设计制造的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12 GA/T3—91 《便携式防盗安全箱》 本标准规定了装有机械或密码锁,并具有报警器的便携式防盗安全箱的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和检验防盗保险箱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内容容积小于0.1m3,重量小于10Kg的各种类型的便携式防盗安全箱。 13 GA /T45—93 《警用摄像机与镜头连接》 本标准规定了警用电视摄像机与镜头C型、CS型和D型连接的型式与尺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 编制办法 GA/T70—9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费用的构成和计算方法, 是编制安全防范工程概算、预算和决算的依对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可以作为设计标底的基础。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安全防范工程。 2.术语 2.1 工程费用概预算 在初步设计阶段、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确定工程项目,计算工程造价。 2.2 定额 完成单位合格产品过程中,对包含的各种生产要素(人力、物力、资金、土地、时间等)的消耗所规定的标准尺度。 2.3 预算定额 是以各个分项工程(即在工程实体上可以划分开的)为测定对象,规定消耗在单位工程上的劳动力(工日)、材料、机械(仪器)台班的数量标准。 2.4 概算定额(概算指标) 在预算定额基础上综合扩大而成,即根据工程施工顺序相衔接和关联性较大的原则来划分定额项目,按单位安装施工量来确定单位工程造价的综合定额指标。

2.5 可行性研究费 系指可行性研究阶段发生的各种直接费用,包括调研、收集资料、落实条件、编制可行性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等项工作费用。 2.6 初步设计费 在初步设计阶段,提出系统方案、工程方案及工程概算编制等工作费用。 2.7 技术及施工图设计费 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编制等工作费用。 2.8 安装工程费 由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四个部分组成。 2.9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在工程筹建、在建及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和与设计、施工单位配合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2.10 不可预见费 在初步设计和概算中未包含又难以预料的工程备用费用。 2.11 电气工程建筑安装费 用于机房配电室动力、照明控制设备、配管配线、架空线路、电缆敷设等费用。3.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构成 3.1 设计费用 3.1.1 可行性研究费。 3.1.2 初步设计费。 3.1.3 技术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 3.2 安装工程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14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14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我整理的法律 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 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 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 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防盗锁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73—1994 GAT73—1994 机械防盗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防盗锁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钥匙开启的防盗安全门用防盗锁和防盗保险柜用机械密码锁。 2 引用标准 GB10409防盗保险柜 GA25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 3.1 机械防盗锁thief resistant machine locks 具有防钻、防锯、防撬、防拉、防冲击、防技术开启功能,通过机械传动装置进行门闩开启,锁芯为非单排结构的锁。 3.2 防钻drilling resistant 锁头及锁身的关键部位,抵抗便携式电钻钻切,并用钢丝拨动工具拨开锁具的能力。 3.3 防撬prying resistant 在锁具处于闭锁状态下,锁扣盒(板)、锁舌(拴)抵抗撬棍挤压、破坏并撬开锁具的能力。 3.4 防锯sawing resistant 抵抗普通手用钢锯锯割主锁锁舌(栓),使其失去作用的能力。 3.5 防拉pullilng resistant 锁在正常安装条件下,抵抗拉拔工具把锁头、密码刻度盘、转动芯轴拔离锁体并拨开锁具的能力。3.6 防冲击striking resistant 锁在正常安装条件下,抵抗冲压工具将锁头、锁身、锁闩传动机构冲落并开启锁具的能力。 3.7 防技术开启opening locks resistant for technology 抵抗锁具专业技术人员使用特殊工具运用操作手法打开锁具的能力。 3.8 异形弹子deformed pin 装在弹子孔内的一种特殊开关起防止异物技术开启作用的弹子。 3.9 安全级别security level 根据机械防盗锁技术指标的不同规定和防破坏能力的程度而规定的级别。 3.10 差异交换数interval change 在规定的理论密钥量范围内,在规定的级差数值前提下,任意两把锁相互间共有的不同级差的个数。 3.11 密钥量coded number 不同钥匙的数量或不同组合密码的组数。 4 产品级别与标记 4.1 产品级别产品按其防盗能力分普通防护级别和高防护级别。 4.1.1 普通防护级别 普通防护级别的机械防盗锁应符合 5.1.6、5.3、5.6.2、5.6.4、6.4、5.8条中的相关规定。用字母“A”表示。 4.1.2 高防护级别 高防护级别的机械防盗锁应符合 5.1.6、5.3、5.6.3、5.6.4、5.8条中的相关规定。用字母“B”表示。 4.2 产品代号标记 产品代号标记如下: FDS-A或B-××××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推荐标准

《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完整性管理导则》 编制说明 中国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一、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1、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过程安全管理的需要 设备完整性管理是过程安全管理(PSM)的核心要素, PSM各管理要素之间相辅相成,共同实现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因此,有效实施设备完整性管理,提高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设备管理水平,提高设备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运行水平,从而消除设备隐患,避免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或环境事故的发生,是实现危化品企业过程安全管理的需要。 2、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长周期运行的需要 我国危化品企业设备趋势大型化、精密化、运行环境苛刻化,为了保市场增效益装置高负荷、超期服役,使得装置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时有发生,非计划停工次数明显增多,设备长周期安全运行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为了确保装置设备安、稳、长、满、优的运行,一方面是要加强装备制造技术的创新,另外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加强、优化设备管理。 3、紧跟国际先进设备管理水平的需要 对标国际先进企业,其纷纷推行设备完整性管理模式,采取技术改进和规范设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来保证整个装置运行状态的完好性。 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任务繁重,经济形势不容乐观,设备管理工作存在诸多矛盾,例如:检维修管理问题;“三基”管理滑坡;设备全过程管理标准不高、把关不严;设备运行维护投力不足、维修费使用不规范;设备更新改造投力不足等,影响着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水平。当前,随着企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设备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挑战,积极探索创新设备管理模式成为新常态,通过模式创新来解决实际矛盾,促进设备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 总之,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实施设备完整性管理模式,从而消除设备隐患,避免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或环境事故的发生,是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过程安全管理的需要,是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长周期运行的需要,是紧跟世界先进设备管理水平的需要!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及管理条例试题及答案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及管理条例试题及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负什么责任? (a)全面负责(b)负全部领导责任(c)负领导责任答案:a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是哪个部门? (a)劳动行政部门(b)各级人民政府(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答案:c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是什么? (a)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综合治理。(b)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c)预防第一、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答案:b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方针是什么? (a)防火为主、防消结合。(b)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 (c)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答案:c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 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哪方面的合法权益? (a)职工福利(b)安全生产(c)劳动卫生答案:b 6.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从业人员有多少的时候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300人以上(b)100人以上(c)不论从业人员有多少答案:c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下列哪些是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a)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b)车工、钳工、模具工。(c)建造业工人、造船工人。答案:a 8.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 体工程。 (a) 同时立项、同时审查、同时验收(b)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c)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答案:b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哪些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a)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b)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严重和危害安全生产的(c)危害安全生产和危害环境的答案:a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六项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其中包括了下列哪一项? (a)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b)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c)组织本单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答案:b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下面哪种情况是关于紧急避险正确的描述? (a)矿工在采掘过程中发现透水征兆撤离矿井(b)客车司机因剎车失灵跳车逃生 (c)消防员救火过程中遇险撤离火场逃生答案:a 12.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生产列入国 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 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b)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

行业清洁生产标准规范和指标体系

一、氮肥制造业清洁生产标准规范和指标体系 1、《清洁生产标准氮肥制造业》HJT/188—2006 2、氮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结构 本指标体系选取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污染物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及环境管理与劳动安全卫生指标等5个方面共33项指标作为氮肥行业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这些指标的高低将反映企业的生产工艺水平、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水平以及安全环境健康管理水平。氮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见图1。 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 图1氮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二、电镀行业清洁生产标准规范和指标体系 1、《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HJ/T314-2006

2、电镀行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 图1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结构 图2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定量评价指标框架 3

图3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定性评价指标框架

表1 综合类电镀企业定量化评价指标体系 注:①n为被审核镀种数。 ②在电镀生产过程中,水被有效使用两次,即为重复使用一次,以此类推。 如冷却水、离子交换法出水、逆流漂洗用水、污水处理回用水的二次使用等。 ③工业新鲜水用量是指新鲜水使用量与电镀产成品面积之比 表2 印制电路板类电镀企业定量化评价指标体系 ②在电镀生产过程中,水被有效使用两次,即为重复使用一次,以此类推。 如冷却水、离子交换法出水、逆流漂洗用水、污水处理回用水的二次使用等。 ③工业新鲜水用量是指新鲜水使用量与电镀产成品面积之比 5

三、铅蓄电池行业清洁生产标准规范和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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