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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制度

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制度
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制度

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按照《企业档案工作规范》规定的归档文件的范围、时间及要求,对公司内外部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2、公司在筹备、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都应纳入归档范围。

3、归档文件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一季度归档;项目建设文件应在项目鉴定、竣工验收前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4、归档的文件应完整、准确、系统,有利于长久保存,归档时应就归档文件填写《档案交接登记表》。

5、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内在的有机联系,以利保管和开发利用。

6、卷内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成套,内容真实,图物相符,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纸质优良,规格统一。

7、应合理组卷,正确编写卷内文件材料页号,凡有书写内容的页面均应编写页号,单面书写的编在右下角,双面书写

的,正面编写正右下角,背面编写在左下角。

8、文件装订前应去掉文件的金属物,用不锈钢钉或白色装订线;图纸采用不装订形式,打叠成手风琴式,幅面符合规定尺寸,厚度适宜。

9、应认真填写卷内目录、封面、备考表、案卷封面和脊背,并一律使用电脑打印。组卷后,要根据分类大纲设置的类目进行有序排列,编写案卷目录和分类目录。

10、当年接管的档案应当年整理,归档入库。

国家政策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档案接收制度 1.定期收集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立卷后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2.档案室要对各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 3.接收归档的案卷必须保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l)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2文件按其内容的联系,合理整理、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4.接收档案时间和手续: 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在次年底以前归档。教学部门和能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寒假前归档。 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及时归档。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二份,写明案卷标题,卷内文件页数,案卷数量,移交时间,交接双方要签名盖章。 (二)档案管理制度 1.按照档案形成的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历史联系,充分利用原有基础,使整理出的档案能够反映历史活动的真实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2.对接收按要求整理好的档案进一步系统化。主要是:(l)对所接收的档案进行严格检查,检查的内容有:全宗内的档案是否完整,分类、排列、组卷、编目

等工作是否正确。(2)进行必要的编目工作。(3)根据它的分类方案和排列次序,将案卷顺序上架。3.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包括:档案的分类、立卷、拟制案卷标题、案卷排列等。 定期对档案进行局部整理,对不符合整理要求的案卷进行加工、调整。 (三)档案的修破补充制度 1.已归档的档案如需更改,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填写更改单后,方可更改。一律不得在原件上随意修改。 2.修改内容较少时,可直接在原件上修改。但要注明“修改示记”。 3.如遇修改内容较多或原件需报废时,应另出新件代替。并在备考中注明。4.科技档案部门有责任监督归档后的蓝图及有关重要技术文件材料的补充或修改,各形成技术档案材料的单位应主动协助做好对归档后的技术档案的补充和修改工作,以保证科技档案的真实、完整。 (四)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库房需保持适宜的温度,库房的标准温度为14C~24oC,湿度为45%~60%,并配备干湿温度计。 2.档案库房严禁吸烟,须配备灭火器,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3.对库房照明线路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4.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被虫咬蚀的档案不能入库。档案柜及库房内 要定期投放防虫药,并勤于检查。 5.档案管理人员外出时,须锁好档案柜、门窗。 6.档案库房门窗应设有遮阳装置。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在档案柜上。 7.档案库房须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局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条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三条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各项制度,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利用工作。 第四条对本局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维护本局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违反《档案法》和违反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直至拒绝提供利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机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机关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才能离开岗位。 第二章档案归档制度 第七条凡是本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考价值的文书、图表、声像、电子信息等各种门类的有价值的材料及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第八条归档立卷的文件资料及每份材料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九条归档的文件必须做到问题单一、类型鲜明、年代不混、保管期准确。 第十条会计档案归档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后签字。 第三章档案保管制度 第十一条档案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库房钥匙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要定时做好库房内温湿度记录,库房温度保持14—240c之间,湿度保持在50—65%之间。 第十三条库房内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局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复制和其它技术处理。 第四章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制度,查阅、借阅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严防丢失或泄密。

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办公室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 2、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内勤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属于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制度、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办公室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

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经营管理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保存原件;属于人力资源方面的资料,由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工程后勤部保存原件。 6、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由经营管理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经营管理部保存原件。 7、归档范围外的资料包括各部门收集的客史档案、客情通报、经营数据分析、部门下发的内部通启、工作联络单、以及经营部门的小票等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1、公司要设立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以便于查找。 3、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4、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一、《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三、《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四、《档案保密制度》 五、《档案保管制度》 六、《档案查(借)阅制度》 七、《档案利用制度》 八、《档案的统计、鉴定和移交制度》 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努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2、制订和组织实施机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档案的综合管理水平。 3、负责规划、协调全镇档案工作,并负责对镇属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4、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和保管本镇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5、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6、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和机关保密制度,组织做好档案的密级调整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或保密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和解密、降密处理意见。 7、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做好档案的借阅查阅工作;编制检索工具,编写档案参考资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为社会服务。 8、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档案的安全防范和技术保护工作;对损坏、偷窃、擅自销毁、遗失档案和泄密者,将予以处理;对保护档案有功者,将给予表扬、奖励。 9、负责组织机关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 10、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根据《档案法》和市、区档案局关于档案立卷归档的要求,为及时、正确地做好本机关各类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提高案卷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1、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3、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2、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

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附件1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各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

以下会计资料应纳入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销毁鉴定意见书,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六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七条单位内部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一)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相应的信息系统生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数据;能够输出符合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并履行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电子签证程序。 (三)使用的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数据,符合电子数据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应纸质会计档案的索引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数据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组织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与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与本单位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与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档案人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进行监督与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与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与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与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与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与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与保密。 5、主动接收本单位档案员的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7、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与统计年报表。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与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与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本级文件 1、各种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各级干部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工作计划、规定、方案、安排、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 3、各种综合的或专题的调查、检查、考察等报告。 4、向上级请示,与其她单位的来往文书,对下级的指示、批复、通知。 5、各项决定、决议、规定、标准、规范、条例、办法、制度、守则、要求。 6、各级领导的报告、讲话、发言稿或提纲、记录。 7、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8、各种报表、名册、登记表、簿册、数据、凭证。 9、反映本机关、本地区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10、电报、重要电话记录、机关工作日记。 11、年鉴、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基本情况综合。 12、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13、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14、已故人员资料。 1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处理材料。 16、本机关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样板。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

档案管理制度及管理表格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修订记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3 – 一、目的 .................................................................................................................................... - 3 – 二、释义 .................................................................................................................................... - 3 – 三、管理原则 ............................................................................................................................. - 3 – 四、适用围 ............................................................................................................................ - 3 – 五、管理职责 ........................................................................................................................... - 3 –第二章工作程序 ...................................................................................................................... - 4 – 一、档案资料的收集 ................................................................................................................. - 4 – 二、档案资料的标识: ............................................................................................................... - 5 –

农商银行档案管理制度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草案) 为确保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档案资料的完整,提高本行档案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行、各支行、各分理处应指定专人管理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业务档案。 二、本行在党务,行政,业务以及财务,人事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立卷和归档。本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立卷、归档和保管。其余所需立卷和归档的文件材料均由行政综合部直接处理,行政综合部经理和专职文书,档案管理员应对部门和下属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档案的立卷和归档要求: (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二)文件和电报按其内容的联系、合并整理、立卷;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

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和各种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本行各项工作服务,并注意掌握档案的利用效果。 六、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档案销毁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的范围:凡是反映本行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材料; (1)上级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领导等视察,检查我行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贺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4)代上级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5)代上级转发本单位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 2.本行的文件材料:

会计档案归档整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档案管理制度大全

档案管理制度大全 1 2020年4月19日

xxx公司 档案工作管理机构 2 2020年4月19日

xxx公司 档案收集工作制度 为了搞好档案接收、征集(以下简称收集)工作,不断丰富档案室的室藏,建成永久保管全公司档案的核心基地,具有独特内容和方式的历史记载基地,成为集团公司档案史料的管理中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室工作通则》及《山西省档案条例》,结合本档案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收集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档案员以接收和整理汇总为主,根据档案目录分类与公司对档案工作的其它规定,进行及时、完整和系统的整理工作。 二、收集对象主要是依照档案分类表,对集团公司、各企业、各部门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归档范围: 1、公司及党委、工会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一切文书等。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财务统计、财务报表及简报等。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3 2020年4月19日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7、各类基本建设资料、经营管理资料、生产技术管理资料、产品加工利用资料、会计档案(凭证、报表、帐簿等)等生产过程管理资料; 8、公司和董事长个人的各类荣誉证书、牌匾、奖杯、锦旗等实物资料; 9、公司各类党刊、内部资料、统计资料、报刊、图书等; 10、对公司宣传报道的各类社会资料如报刊、文件、刊物、专题报道、影视照片等资料;包括董事长先进事迹、社会责任、光彩事业等事迹的报道资料和材料; 11、散存在各单位或部门上、个人手中的历史档案资料,体现公司发展历程的笔记、信札、图象、照片、产品发展史等一切记述、反映我公司生产生活、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等发展变化的资料等。 三、档案室工作人员应该详细编制收集档案单位名册,制定接收工作计划,由不定期、定期接收,逐步实行每年定期接收,实现常态化和习惯化。 四、对撤销性的档案需及时接收。 五、坚持接收标准,按照档案接收要求接收档案,填写《档案资料移交表》(表格编号: 10/HFXYJT/DA4YJB),办好档案移交 4 2020年4月19日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负责对本院档案工作的领导,使档案管理机构适应单位档案工作的开展。 二、档案工作列入发展规划和事业计划管理,列入领导议事日程。 三、听取档案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档案人员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四、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为单位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方便。 综合档案室主任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综合档案室全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本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全室同志全面完成本院及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负责编制本室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范围,不断总结、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四、经常检查本室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完成任务好的,提出表扬奖励意见;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者给予批评处罚。 五、负责本室人员政治、业务学习,组织专题研究,搞好经常性岗位练兵。 六、负责本室政治思想教育、劳动考勤及组织竞赛评比活动。

专职档案员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为医院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2、加强与各科室的联系,协助做好需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其完整及时归档。 3、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和利用效果反馈记录.及时提供各种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信息。 4、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和查阅制度,提高警惕,严防失密泄密。 5、定期组织兼职档案员业务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档案业务水平,为实现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而努力。 6、切实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的"六防"工作.做到档案无丢失、无霉变、无差错。 7、热情接待查阅者,为查阅者提供方便,努力做到提供档案迅速、准确、及时. 兼职档案员职责 1、忠于职守,工作细心,责任心强,遵守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本单位机密,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业务水平。 2、熟悉本科室工作性质和范围,本部门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按规定负责收集,做好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和资料管理工作,督促有关人员资料归档,任何个人不得占为己有. 3、做好本科室文件材料的预立卷工作,于次年三月底前交综合档案

(完整word版)机关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工作管理,妥善保管、利用好档案,为机关各项工作做好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及《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机关各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须按规定,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其据为己有。凡调离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交结清档案文件资料后调离。 第二章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局机关对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档案室暂设在办公室,配置专门人员负责。各科室须配备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室文件材料管理、归档整理及上缴工作。 第四条本机关档案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三章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第五条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材料范围,包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公文、电报、薄册、图表、书稿、照片、录音、录像、盘片、实物等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上级机关召开的执行的会议主要文件材料。 3、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本系统、本机关工作时的重要批示、讲话、题词、照片、留言和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4、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5、上级机关转发本机关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二)本机关政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以局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的整套文件材料(包括会议安排、通知、议程主席团名单、开幕词、工作报告、讲话材料、经验材料、技术材料、会议总结、会议纪录、会议简报、决定、纪要以及先进集体、个人名单和先进事迹等以及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等)。 2、本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决定等文件材料)。 3、本机关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规定、办法、细则等文件材料。 4、局印发的(包括转发及其它机关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所指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工程技术档案、声像档案等。 2、公司的各类档案必须按年度立卷。各部门内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3、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得抽存。公文结案后,应及时交由本部门文书管理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必须将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办理移交手续,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1、坚持按部门收集、管理文件资料的制度。公司各部门均应设立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资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总经办。 2、公司档案的主管部门为总经办。 3、凡本公司缮印的公文(含定稿和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报告、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公司行政专员统一收集管理。 4、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牵头主办部门收集归档。公司召开会议形成的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档。 5、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或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在核报旅差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交总经办办理归档手续,由行政专员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能给予报销。 6、本公司召开全公司性的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资料、声像资料等向总经办办理归档手续,由行政专员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能报销相关的会议费用。 7、公司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1)了解本公司(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公司(部门)文件资料归档的范围,收集并管理本公司(部门)的文件资料; (2)认真执行文件资料归档制度,对本公司(部门)承办的文件资料及时收集归档。每个季度更新的文档由行政部网络专员进行电子档更新。 (3)承办人员借用档案资料时,应按照档案借用程序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讲话、典型发言、经验材料、会议纪录等。 2、上级机关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通知等文件资料。 3、本公司制发的所有正式文件和与有关单位往来的文书。 4、本公司向上级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5、反映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报告、会议纪录等。 6、本公司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资料。 7、本公司关于中、高层管理人员职务任免的文件资料,以及员工考核、奖惩的文件资料。 8、本公司员工劳动、薪酬、福利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完整版)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 加强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术语和定义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 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 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1、行政人事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2)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1)负责部门档案的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

1)负责对部门档案管理监督检查。 五、工作程序 1、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行政人事部移交。 a)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每季度结束后次月25日前。 b)档案资料的标识 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后。 c)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指定电脑硬盘内。 ⑵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 检索利用。 ⑶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 放在文件/档案柜中。 d)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借阅审批单》。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内, 不能带出;必须带出公司查阅的,需依照借阅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 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 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e)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 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 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机关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机关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1 基本要求 1.1 本细则所称档案是指公司机关(以下简称机关)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记录材料(以下简称文件材料)。 1.2 机关档案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的真实记录,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资源。机关各部门形成办理的应归档文件材料,须整理后移交机关档案部门统一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1.3 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传承企业文化、信息风险防范的基础工作。 1.4 机关档案管理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管理原则。 2 管理机构及职责 2.1 办公室负责机关各部门管理类档案管理; 人事部负责党组管理干部及机关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期向办公室、人事部移交。 2.2 办公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2.1 贯彻执行上级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各类档案管理标准办法。 2.2.2 集中统一管理机关的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2.2.3 积极开展档案实体查询和网上查询服务,为机关和企业各项工

作提供便利。 2.2.4 监督指导各专业档案管理。负责对机关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2.2.5 负责机关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 2.2.6 负责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 2.3 各部门(办公室或综合处)主要职责: 2.3.1 建立部门处室归档管理网络,监督指导各处室完成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2.3.2 检查汇总本部门年度归档文件材料,向办公厅办理档案移交工作。 3 收集整理与归档 3.1 归档范围 根据国家档案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内部控制手册》和业务流程等管理要求,对在工作中形成办理的文字、电子、声像和实物等文件材料,依照归档原则要求,制定归档明细表(详见附件),各部门归档明细表每年修订一次。 3.2 归档时间 3.2.1 各部门管理类文件材料(文书、合同等)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整理移交归档;重大及一般合同(协议)由合同主办部门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整理移交归档;明传电报、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部委来文由办公厅(文件处)于次年4月底前完成整理移交归档。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20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有效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各级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各级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各级机构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财务会计部是会计管理部门。总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制定会计档案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作业流程标准,有权监督和检查各级财会部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质量;省分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依据总公司规定监督和检查所辖分支机构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安全性;总省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地市分

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具体实施会计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归档等工作,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移交至办公室前的借阅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档案相关管理制度,对会计档案管理各环节进行专业指导;负责会计档案的接收归档、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有权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真实可靠、安全规范和长期可读;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移交后的借阅管理,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鉴定及销毁工作。 第六条系统需求管理部是软件需求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受理、审核和评估与会计档案管理相关的软件需求,组织进行需求的评审、确认,将审核通过的需求提交需求实现部门,并组织需求提出部门进行系统功能的验收。 第七条信息技术部是电子会计档案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系统开发、功能改造、日常运行维护;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满足电子会计档案存储、归档、移交、保管、利用、销毁等要求;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电子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三章归档和移交 第八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Archives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 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 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二、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 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

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三、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 1、行政管理。 2、人事管理。 3、财会档案。 4、生产经营管理。 5、技术质量安全管理。 6、基建档案。 7、外来文件。 8、声像档案。 9、实物档案。

最新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目的:建立公司档案立卷、归档、整理、利用、销毁等程序,确保公司档案完整、齐全、有效利用。 1、档案定义及审批权限: 1.1档案: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对企业和社会有利用与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历史记录。 1.2借阅:本流程所指借阅为广义借阅,包括查询、借阅、复印等利用方式。 1.3档案管理部门:指行政人力部,项目公司办公室 1.4档案分级定义: 1.4.1一级档案:保密等级为一级,对公司经营或风险价值影响重大的档案资料 1.4.2二级档案:保密等级为二级,对公司经营或风险价值影响较大的档案资料 1.4.3三级档案:保密等级为三级,对公司经营或风险价值影响一般的档案资料 1.5档案使用审批权限: 1.5.1总经理:审批一级档案使用申请。 1.5.2行政人力部:分管领导审批二级档案使用申请及档案的跨部门使用。 项目公司经理:审批项目公司保管的一级和二级档案使用申请及档案的跨部门使用。 1.5.3申请人部门经理:审批三级档案使用申请。 1.6行政人力部:负责编制《公司档案分类分级管理目录》及档案管理要求;负责档案资料的分类、归档、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包含公司收发的各类文件、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等;

监督、检查各类档案的管理情况,对各部门的档案管理提供指导。 2.1档案分类分级 2.1.1行政人力部提出档案分类分级及归档管理要求,明确档案的分类、保管方式、期限、移交责任部门和密级等,编制《公司档案分类分级管理目录》,经行政人力部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各部门和项目公司执行。 2.1.2档案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2.1.2.1制度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2.1.2.2会议性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会议形成的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2.1.2.3计划性文件: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2.1.2.4证件性文书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2.1.2.5汇报性文书资料: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相关发言及汇报材料等; 2.1.2.6声像资料:外出学习、考察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等; 2.1.2.7题赠性资料:上级领导、友好单位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2.1.2.8技术性资料: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验收资料等。 2.1.3公司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 2.1.4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5-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2.1.4.1永久: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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