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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

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
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

昆明理工大学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工程经济学论文

题目: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

班级:生物医学工程071

姓名:饶丽

学号:200710407127

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

摘要: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规、法律,对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近期和远期影响,对影响劳动者健康和安全的因素,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分析,提出防治措施,并对其进行评价,推荐技术可行、经济,且布局合理,对环境的有害影响较小的最佳方案,坚持不渝地奉行“可持续发展”战略。

Abstract:In the construct of project,wo must execute the relevent regulations and rules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and the security of occupation.It would be analyzed in the phase of exploring feasibility.Wo should make it more feasible,economic and more reasonable,persevering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trategy.

关键字: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费、排污交易许可证收费、环境税The key words:the exploring feasibility、the enviroment affection evaluation、emission charges、the fee of emission deal permit、enviroment tax.

前言

在建设项目的前期决策阶段,无论投资者是国有之外的主体,还是国有部门

或国有企业等代表国有的主体,在衡量建设项目是否可行时,都需要全面考虑工

程技术、经济效益、自然环境、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的可行性。

对于建设项目是否可行所考虑的因素,一方面要达到投资者所追求的建设目的,另一方面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规章及政策进行,满足相关的要求。《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是报由国家计委审定、同意出版,并由国家计委发布通知规定使用的法规文件。其中“, 环境影响评价”是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一项主要内容[1] 。现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方略,环境保持又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于2003 年9 月1 日起实施。因此,环境影响评价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总述

工程经济学(Engineering Economics)是工程与经济的交叉学科,是研究工程技术实践活动经济效果的学科。即以工程项目为主体,以技术经济系统为核心,研究如何有效利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的学科。在项目投资决策分析、项目评估和管理中,已经广泛地应用工程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随着改革开放推进,传统的计划经济不讲经济效益、不讲核算的观点被逐步摒弃,工程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在经济建设宏观与微观的响应项目评价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对工程经济学学科体系、理论和方法、性质与对象的研究也十分活跃,有关工程经济的投资理论、项目评价等著作和文章大量出现,逐步形成了有体系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工程经济学。

任何一个投资项目都包含投入产出两个方面。从投入方面看,一个项目的不同技术方案所需要的资源种类和数量有所不同。从产出来看,不同的技术方案可能产生不同的成果和产出效率。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导致我们需要思考如何利用最少的资源获得最大的产出,即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与利用。从这个意义上,工程经济学实质上是研究各种技术在使用过程中如何以最小投入实现最大产出;如何用最低的生命周期成本实现产品、作业或服务的必要功能,满足特定需求的学问。

可行性研究必须从系统总体出发,对技术、经济、财务、商业以至环境保护、法律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证,以确定建设项目是否可行,为正确进行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对多因素、多目标系统进行的不断的分析研究、评价和决策的过程。它需要有各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可行性研究不仅应用于建设项目,还可应用于科学技术和工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和各个方面。例如,工业发展规划、新技术的开发、产品更新换代、企业技术改造等工作的前期,都可应用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自20世纪30年代美国开发田纳西河流域时开始采用以后,已逐步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程序和方法。

1978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编制了《工业可行性研究编制手册》。1980年,该组织与阿拉伯国家工业发展中心共同编辑《工业项目评价手册》。中国从1982年开始,已将可行性研究列为基本项目的一项重要程序。

可行性研究大体可分为三个大的方面:工艺技术、市场需求、财务经济状况。

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立项后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根据国家或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书的审批文件进行编制。应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行业、地区发展规划及国家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的要求,对化工建设项目的技术、工程、环保和经济,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

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规、法律,对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近期和远期影响,对影响劳动者健康和安全的因素,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分析,提出防治措施,并对其进行评价,推荐技术可行、经济,且布局合理,对环境的有害影响较小的最佳方案。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同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要有专门论述。

在建设项目的前期决策阶段,无论投资者是国有之外的主体,还是国有部门或国有企业等代表国有的主体,在衡量建设项目是否可行时,都需要全面考虑工程技术、经济效益、自然环境、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的可行性。

在可行性研究中,对项目的产品销售、原料供应、生产规模、厂址、技术方案、资金总额及筹措、项目的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社会效益等重大问题,都应得出明确的结论。可行性研究结论包括。

(一)市场预测和项日规模

(二)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

(三)厂址

(四)项目工程技术方案

(五)环境保护

(六)工厂组织及劳动定员

(七)项日建设进度

(八)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九)项日财务和经济评价

(十)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2、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是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一项主要内容。但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忽视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项可行性因素的影响力,环境成本效益分析基本缺失,忽略了项目

建成之后运行期间由环境影响产生的成本费用,国家在税费征收管理的内容和标准方面有很多空白等等。我国的现状是,环境影响评价仅仅通过影响项目投资额来作用于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对于项目建成之后运行期间,由环境影响产生的成本费用、排污收费、排污交易许可证收费、环境税,也应该在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考虑进来,作为影响项目是否可行的因素。为此,政府部门急需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环境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的激励和刺激作用。

建设项目环境质量评价实质上是对环境质量优与劣的评定过程,该过程包括环境评价因子的确定、环境监测、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环境识别,因此环境质量评价的正确性体现在上述5个环节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常用的方法有数理统计方法和环境指数方法两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广义指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包括对环境的有利影响)进行分析、论证的全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对策。狭义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在兴建前即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其选址、设计、施工等过程,特别是运营和生产阶段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为项目选址、设计及建成投产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和开发活动,预先进行调查、预测

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建设的法律制度。

凡领域内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不是一般的预测评价,它要求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开发者,必须事先通过调查、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选址、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以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过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发和建设。在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和各种污染防治的单行法律中,它是一项决定建设项目能否进行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制度。例如,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2.1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已经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现状却不能令人满意。对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来说,环境影响评价在决定建设项目是否可行方面的作用是很不到位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环境影响评价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归纳如下。

(1)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环境影响评价只是作为一项内容还是作为一项可行性因素? 环境影响评价在决定项目是否可行方面具有多大的影响力? 目前的实践中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有很大的忽视。很明显,在项目的前期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也是一个决定其是否可行的一个因素。分析项目未来对环境的影响,采取一定的污染治理措施后能否达标。如果技术上不能达标,则该项目不具有可行性;或者污染治理成本以及运行费用太高,也会导致该项目整体上不可行。但是,现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都提出了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最后停留在这个结果上,仅此而已,并没有深入到对项目是否可行的决定性影响

上。

(2)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成本效益分析基本缺失。原则上,通过项目的环境费用效益分析,比较不同方案的优先性,或者计算出项目实施后的环境污染经济

损失, 以判断项目环境影响的可承受性和项目的可行性。中国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早已开始,环境影响制度已经实施了近20 年,但是项目环境影响的经济分析始终是个薄弱环节。虽然评价内容也列入了环境影响的经济分析,然而由于缺乏经济分析的标准方法和参数,实际上没有什么进展。

(3)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的影响方面,我国的现状是,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时,仅仅只有环境保护方案所涉及的投资被考虑了进来,影响到项目投

资额,进而对项目是否可行起到了作用。对于项目建成之后运行期间,由环境影响产生的成本费用,现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都对此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项成本费用是项目现金流的组成部分,会对项目的可行性产生很大的影响,不考虑、不计入这个数字,严重地弱化了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准确性。

(4)中国当前施行的法规中,对于企业制造污染所征收的税收和费用,只有统一的超标排污费。缺乏适当、能够产生积极作用和效果、基于市场的经济政策手段。

从理论上来说,企业的经营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一定会造成相应的损失。这些损失应该作为成本从企业的收益中得到补偿。但是,现在这些损失大部分都外在化了,由公众无偿地承受,而企业只负担了排污费这一很小的部分。

同时,国家在税费征收管理的内容和标准方面有很多空白。对于企业带来的环境污染,应该让企业承受其相应成本的有关税收和费用项目都没有制定出来。比如,环境保护税或者生态税、排污许可证费等等,需要尽快研究设立,才能更好地抑制目前企业不负责任地恶化环境的行为。

2.2 环境影响评价的经济因素对于建设项目是否可行的缺失

从这些问题中可以看出,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一个主要内容而成为一个可行性因素。在现实中,这个可行性因素的作用太微小了。在此,来对照一下,对于建设项目是否可行的影响方面,目前的现状与本文认为从经济的角度看至少应该有的内容分别是什么。

按目前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对于项目是否可行的影响过程是: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保护方案的投资→项目投资额→项目净现值与内部收益率(NPV ,IRR) →项目经济效益是否可行。

从经济的角度来看,环境影响评价对于项目是否可行的影响至少应该包括: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保护方案的投资,排污收费,排污交易许可证收费,环境税→项目投资额→项目净现值与内部收益率(NPV ,IRR) →项目经济效益是否可行。

从以上的对照中可以看出,本文认为,要把项目运行期间由环境影响所产生的成本费用,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中就作为项目是否可行的影响因素。目前,我国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实际操作中没有考虑这些因素。

在项目的运行期间,由环境影响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由多项内容组成。其中,排污收费在我国已经实行了20 多年。排污交易许可证收费和环境税在世界发达国家已经实施了多年,效果、效益非常积极、显著,而我国在这两方面的法规、政策制定与实施都还处于空白状态。虽然我国在排污交易许可证收费和环境税方面还没有从国家的立场迈出实践的步伐,但是对于世界发达国家在这些方面取得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我国的政府机构和学术研究机构一直在跟踪学习、研究,以期我国在实施基于市场的环境政策工具时能有所借鉴并发扬光大。

(1)关于排污收费,我国20 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还必须看到该制度存在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可以概括为收费结构中的问题、实

施过程中的问题以及制度安排上的问题等。

收费结构上最关键的问题是仅对超过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收费。因此现行收费制度的这种基本结构特征使得该制度不能充分实现经济手段相关的优势。真正的排污收费应该是针对所有的损害性排放都收费以实现经济效率,并为将环境行为改进到超过标准要求的水平以上提供动态刺激。对超标部分收费意味着它被作为一种罚款而起作用。同时排污费是针对排放浓度而非总量进行征收(尽管在收费中排放量也被考虑在内,但它仍然是基于允许的排放浓度而不是把排放量作为一个独立的指标) 。

从实施角度看,收费费率没有能够与通货膨胀保持同步,因此即便初始的排污费费率接近于边际削减成本,随着通货膨胀它会逐渐低于边际削减成本。提高收费水平能够对污染物排放产生巨大作用。尽管现行法律允许收费水平随着通货膨胀的情况进行调整,但实际很难做到这一点。

在制度安排方面,主要问题是对环保局的自身建设经费的安排问题。实际情况是环保局从政府直接获得资金,同时拥有把筹集来的资金用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自主权。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机构的资金来源于政府直接投资,是没有权利使用所收取的费用的。但是,既然环保局通过对不达标罚款(排污收费) 筹集其自身建设经费,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滥用这一制度

的可能性。同时,排污收费资金在环境改善方面的利用也不能令人满意。

(2)关于可交易的排污许可证制度,以美国为例,目前在美国最常用的基于市场的环境政策工具就是可交易的许可证制度(U. S.

EPA ,1992 ;Tietenberg ,1997) 。它们包括《: 美国环保局排污交易计划》,含铅汽油的分阶段淘汰,水质许可证交易,含氯氟烃排放交易,旨在控制酸雨的二氧化硫排放交易,洛杉矶都市区实施的"区域空气净化市场激励" (the Regional Clean Air Incen2 tives Market ,RECLAIM)项目以及土地利用中可交易的开发

权。

排污许可交易的潜在费用节省可能促进它们更广泛地被使用,在20 世纪90 年代中期,建立有关气候变化的CO2 和其它气体的国际排污交易市场受到很大的关注。美国的很多地区也在积极地试验革新排污许可制度。

(3)关于环境税,欧洲国家具有较多的实践经验。瑞典、挪威和丹麦对硫排放征收很高的税收,分别为每吨3 000 美元、2 100 美元、1 300 美元。在东欧国家中,波兰一直坚持运用经济手段来减少污染排放,并且在减少污染方面给予了财政上的支持,同时设立专门的基金。1990 年至1996 年间,波兰的硫排放税一直在每吨60 至100 美元之间,税收标准算是低的,但比其他一

些经合组织国家要高。考虑到波兰低平均收入和高人口比例的特点,这种税收相对就比较大了(可以与美国的硫许可证价格相比) 。通过激励效果和设立减污基金的方式,波兰的税收政策被认为是比较成功的。

从20 世纪80 年代起,大部分北欧国家便已着手对不合理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和改进,以限制与惩罚环境污染活动,鼓励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其中瑞典于1988 年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生态税,并实际进行了征收试验。进入20 世纪90 年代后,这些国家的生态税有了更快的发展。1991 年,瑞典按照环保的要求进一步进行了税收改革,降低了一些不利于环境保护的税收,增加了针对CO2 、SOx 和NOx 的生态税。

这些国家在基于市场的环境政策方面的实践经验,为我国基于市场的环境政策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了现实的参考意义。

2.3 可考虑的改进措施与政策建议

针对我国环境保护中经济手段的现状和问题,政府部门急需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环境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的激励和刺激作用,达到保护和改

善环境的目的。

2.3.1 对所有污染物排放收费

这样做有两个方面的主要优势。首先,在经济上更有效率,因为绝大多数低于排放标准的排放同高于标准的排放一样会产生外部性。其次,可以减少对排放进行测量的需求。收费的基础应是总排放量,而不是在某一个基点上的排放。

扩大排污收费覆盖面.

无论是大型企业、国有企业、乡镇企业或中小型企业都实施排污收费。所有的排污者都应该包括在内,比如市政污水处理厂、电厂、市政供热以及事业单位的供热系统。即使处于目前相对较低的费率水平,这样的收费也具有正面的作用和影响。

2.3.2 努力提高排污收费费率

排污收费的实际水平随着时间的推移要逐渐提高。如果能达到基于污染损害成本和边际削减成本收费,就会出现污染排放和环境保护兼顾平衡的近于理想状态。

排污收费区别大型和小型企业

从结构上可以分成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针对大型企业,按照严格的高标准

进行,要对所有污染物排放以及各种污染物收费(而不是仅简单地针对超过标准

最严重的污染物收费) 。第二个层面针对其他类型的企业,可以根据每个行业的排放系数确定其标准费率,并根据其产出情况收费。荷兰针对小企业采用了这种方法,每年各行业都被要求到行业代理处登记其预期产值。扩大收费面但采用较低的收费水平对于小企业是很重要的。

2.3.3 征收绿色税费(环境费、环境税)

应将环境税改革纳入到整个国家税收体制改革中去,建立独立的环境税税种,体现“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促进可持续发展。

排污许可证与总量控制

采用总量控制是要使得排污许可证能够进行交易,以强化环境管理效率。从理论上来说,这项政策具有优越性。但是在目前我国信息不充分以及制度安排不健全的情况下,实践中会面临许多困难。然而,可以在局部地区、某些部门行业、或者特殊领域里先行实施。

我们还可以采用其他支持性政策,进一步把经济分析纳入到环境规划中,并加强部门间的关联;环境保护投资;对乡镇企业给予更充分的关注,并开发相应的

支持性政策;强化中国环境管理的补充性政策。

可以预期,在不久的将来,排污交易许可证制度和环境税(生态税)就会在我国普遍实行。

把建设项目所产生的环境污染、造成的生态破坏而带来的损失,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全面地纳入进来- - 在现有的环保投资基础上,不但要计入排污费,还要计入应该由项目承担的环境保护税或者生态税、排污许可证费等。此时,在可行性研究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就会对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起到

更大的影响。这样一来,必将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和环境状况的改善具有深远的影响意义,为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实践证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l)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对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改革。在传统的经济发展中,往往考虑直接的、眼前的经济效益,没有或很少考虑环境效益,有时甚至为获取局部的暂时的效益,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结果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导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尖锐对立。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能有效地改变这种状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是认识生态环境与人类经济活动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关系的过程,

认识的提高和深化,有助于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环境影响评价为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在传统的发展中,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由于缺乏社会的、经济的、特别是环境的综合分析评价,盲目性很大,往往造成畸形发展,出现资源和环境的严重破坏和污染。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掌握区域的环境特征和环境容量,在此基础上制定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才能符合客观规律并切实可行。

(3)环境影响评价是为建设项目制定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按行科学管理的依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获得应将建设项目的污染和破坏限制在什么范围和程度才能符合环境标准要求的信息和资料,据此,提出既符合环境效益又符合经济效益的环境保护对策,并在项目设计中体现。使建设项目的环保措施和设施建立在较科学可靠的基础上,同时也为环境管理提供了依据。

总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正确认识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关系的重要手段,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积极施措,推行这一制度,对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都有着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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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行政许可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进行分类审批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三类:环境影响登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 Ⅰ类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少,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 Ⅱ类项目:对环境有影响,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以消除或减少项目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的,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Ⅲ类项目:从事区域性开发或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技术评估单位对报告书提出评估意见。 其中,改建、扩建、技改项目,若新、老污染源均可达标排放,排污量全面减少,并且环保问题较为简单的,经环保部门确认可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需办理立项的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相同。 业务申报流程图 ? 3、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Ⅰ类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1)《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两份 ??? (2)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份(复印件)。已领工商执照的,提交其复印件;属申办分支

建设项目环评流程

建设项目环评流程附件1

附件2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建设项目 环保审批工作程序说明 “环评”执行情况检查 局监察大队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历年来“环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未履行“环评”手续的违法单位依法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限期不履行的单位和私营、个体业主,依照法律程序予以行政处罚,并督促其补办“环评”手续。 窗口申请受理 建设单位申请审批需提供下列资料交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一、申请报告(内含建设单位名称,拟建设地址、总投资、主要生产产品、规模等基本情况);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环保篇章); 三、有关部门的立项批文。 现场勘察 窗口受理申请后,当日反馈到新项目办,新项目办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勘察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选址、选项、布局是否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二、对处于环境敏感区,可能严重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须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项目确认 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制度,由新项目办确认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分管局长审批认可后,由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项目确认单。对不宜建设的项目,写出书面通知,由窗口通知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建设单位填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周围环境现状(人文、经济、遗产、文物保护、水文、气象、环境质量现状等); 三、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环境保护拟采取的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五、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评估结论。 环境风险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 (一)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 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违反法律、法规条款: 1、《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 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 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

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三)适用罚则条款: 1、《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和难点

. 精品 序号 重点 难点 1 对于不同的环境影响,编制不同分栏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全面评价或专项评价。 2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中要求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3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 4 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机构应获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和资质证书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5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6 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众参与力度不够,论证会、听证会等流于形式。 7 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地区间责任和义务和划分。绝大部分环评问题都与跨行业有关。 8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9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 后续的跟踪检查监督及责罚仍然缺乏。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质量参差不齐,项目可研深度不够。 11 有些可研编制文本质量较差,环评关注的问题没有交待清楚,具体工作不规范,环评工作未能达到《环评法》要求,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 12 环评业务量较大,环评从业单位及人员较少,专业人才稀缺,挂靠严重,部分环评工程师业务能力缺乏。 13 新环评导则环评精度提高但仍有空间。 14 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部分环评文件的这部分内容是东抄西凑完成的,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流于形式。 15 违法成本仍较低,奖惩制度待改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审批流程

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书 : 我局对你单位申办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 二、许可条件 1.必须符合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及地方淘汰或禁止范围; 3.必须符合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4.必须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5.必须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6.必须满足国家和厦门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能够改善或维持区域环境质量。 三、受理权限 我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环境影响登记表; 2、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3、实行告知承诺制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向厦门市环保局申请。跨行政区的项目以及国家另有规定应报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需提交的材料: 1.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以□内打勾的项目为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立项备案管理的项目提交备案通知书);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国土资源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权属的有效文件(租赁场所的项目提供); □设备清单; □总平面布置图; □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建设项目提供征求公众意见材料。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以□内打勾的项目为准) □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五份;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立项备案管理的项目提交备案通知书);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国土资源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权属的有效文件(租赁场所的项目提供); □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建设项目,提供征求公众意见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和难点

序号重点难点 1 对于不同的环境影响,编制不同分栏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全面评价或专项评价。 2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中要求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3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 4 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机构应获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和资质证书 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5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 任何利益关系。 6 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众参与力度不够,论证会、听证会等流于形式。 7 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地区间责任和义务和划分。绝大部分环评问题都与跨行业有关。 8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9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 因、查明责任。 后续的跟踪检查监督及责罚仍然缺乏。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质量参差不齐,项目可研深度不够。 11 有些可研编制文本质量较差,环评关注的问题没有交待清楚,具体工作不规范,环评工作未能达到《环评法》要求,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 12 环评业务量较大,环评从业单位及人员较少,专业人才稀缺,挂靠严重,部分环评工程师业务能力缺乏。 13 新环评导则环评精度提高但仍有空间。 14 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部分环评文件的这部分内容是东抄西凑完成的,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流于形式。 15 违法成本仍较低,奖惩制度待改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行政许可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进行分类审批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三类:环境影响登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 Ⅰ类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少,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Ⅱ类项目:对环境有影响,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以消除或减少项目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的,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Ⅲ类项目:从事区域性开发或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技术评估单位对报告书提出评估意见。

其中,改建、扩建、技改项目,若新、老污染源均可达标排放,排污量全面减少,并且环保问题较为简单的,经环保部门确认可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需办理立项的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相同。 业务申报流程图

3、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Ⅰ类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1)《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份(复印件)。已领工商执照的,提交其复印件;属申办分支机构的,提交上级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Ⅱ类项目: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一式三份;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还应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或生产经营简要可行性分析复印件一份。 (2)《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五份; (3)《环境技术评估意见》一式五份;

建设项目环评资料清单

新建工业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基础资料清单 1、拟建项目定点规划许可意见书、土地使用批文或规划红线图。 2、拟建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计委、经贸委或外经委等)。 3、各级环保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申办咨询表》。 4、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5、拟建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图示主要车间,公用工程、化学品库等及污染源位置(排气筒、排污口、噪声源、固废贮存场地等)。 6、拟建项目职工人数、年工作日、日工作时间、年生产时数。 7、拟建项目的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情况(具体格式见下表)。 8、拟建项目工程情况,具体如下: (1)工艺流程图,标出物料投入点、产出点以及废水、废气、废渣产生点; (2)工艺流程说明(尽可能详细),有化学反应的应给出反应方程式; (3)原辅材料消耗(具体格式见下表);

(4)生产设备(具体格式见下表) (5)物料衡算(或物料使用定额)。 (6)给排水平衡(含工艺水、公用工程用水、清洗水、冷却水以及其它生产用水等及相应的排水)。 (7)污染物产生情况:①废气给出废气量(排气风机的风量)、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及浓度,烟囱高度、内径、出口温度;②废水给出废水量、主要污染物浓度;③固废给出产生量、主要成分。 (8)如果该项目拟采取相应的废水、废气、噪声处理工艺,请提供相应的废水、废气、噪声处理工艺流程及工艺说明。 (9)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的先进水平。 9、若有危险废物,还应提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协议。

拟建技改类工业建设项目环境评价 基础资料清单 1、拟建项目为技改项目,请提供技改之前的全厂的生产情况,包括: (1)已建、在建项目的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工艺流程、主要物料消耗、生产设备,现有职工人数; (2)已建项目的废水、废气、固废的排放情况(附:年度排污申报登记表); (3)已建项目的环保设施资料、验收(例行、监督)监测报告。 2、当地环保局下达给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3、技改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计委、经贸委或外经委等)。 若为异地技改,则应给出技改项目定点规划许可意见书或土地使用批文。 4、各级环保局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申办咨询表》。 5、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6、全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图示主要车间,公用工程、化学品库等及污染源位置(排气筒、排污口、噪声源、固废贮存场地等),特别注明技改项目的位置。 7、技改项目新增职工人数、年工作日、日工作时、年生产时数。 8、技改项目的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情况(具体格式见下表1)。 表1 技改项目的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情况 9、技改项目工程情况,具体如下: (1)工艺流程图,标出物料投入点、产出点以及废水、废气、废渣产生点;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报告

1总则 1.1任务来源及评价目的 1.1.1任务来源 汉江平川段位于汉江干流上游,西起勉县武侯镇,东到洋县小峡口,东西长105km,南北宽5-25km。汉江平川段防洪工程建设始于建国后。五十年代修建了38.4km砌石护岸,有效地操纵了局部河段的河岸坍塌;六十年代初,提出“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治理方法,在干支流两岸筑堤73.5km,造林4万多亩,新建、加固了一些险工段;1974年以后,按照“向汉江要地”的错误精神指导下,筑堤83.8km。由于过度缩窄河道,导致所修建的大堤大部分毁于“81.8”、“90.7”洪水。1991—1994年,一期工程新修堤防52.02km。1998年开始续建,到2000年底完成新修堤防12.97km,加高培厚16.16km。截止2001年4月底,汉江干流两岸共建有堤防工程171143m,其中左岸堤防工程20段长93935m,右岸堤防工程21段、长77208m;各类坝垛228座,其中左岸81座,右岸147座;涵闸(洞、管)138座,其中左岸61座,右岸77座。但仍存在城防段防洪标准偏低,部分地段堤线布置不合理,排涝设施不健全、尚未构成完整的堤防防护体系等防洪问题。继1998年“三江大水”之后,为汲取大灾之后的经验教训,水利部及所属各大流域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按新的技术规范重新编制河流防洪规划。为此,汉中市河道治理处托付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在原防洪“一期工程”和“续建工程”基础上完成汉江平川段防洪续建工程可行性研究。依照《建

设项目环境爱护治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3号令)要求,汉中市河道治理处于2002年3月21日托付我院进行该项目环境阻碍评价。 1.1.2评价目的 通过环境现状调查和工程环境阻碍分析,预测、评价工程建设可能对当地环境产生的阻碍,从环境角度论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将不利阻碍减小到最低限度,使经济建设和环境爱护协调进展,为环境治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1.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1989.12); (2)《建设项目环境爱护治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3号令; (3)《水利水电工程环境阻碍评价规范》SDJ302—88;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治理条例》; (6)《环境阻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1993); (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水利部SL204—98; (8)《环境阻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 2.4—95),1995年; (9)《环境阻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阻碍》(HJ/T 19—1997); (10)《汉江平川段防洪续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1) 汉中市河道治理处汉江平川段防洪续建工程环境阻碍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南。 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程序。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作出的审批决定。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拟作出的验收意见、作出的验收决定。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信息,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受理情况、审查情况、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基本情况、业绩及人员信息。 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 —2—

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主动公开方式 (一)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通过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 (二)有条件的部门可采取其他多种公开方式,如通过行政服务大厅或服务窗口集中公开;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媒公开。 三、主动公开期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的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的审批信息公开按下面要求执行,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的审批信息公开由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一)受理情况公开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后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5.受理日期;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25号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

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法和预测模式选用是否准确,敏感目标、监测布点、监测时间和频率选择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和评价重点是否突出等基本内容。 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源强和物料平衡是否准,工艺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影响预测参数选择是否合理和预测结果是否正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结论是否明确,评价结论是否可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技术导则、规范等。 八、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咨询服务;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的定的,应当负责完善,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应将部分或全部服务费退还委托方。 九、委托方应遵守本通知规定和项目合同约定,为接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提供履约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询业务量增加或延期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用计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十、委托方和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附件: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调整系数 三、按咨询服务人员工日计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环评现场踏勘流程

环评现场踏勘流程及技术交流要求 一、现场踏勘流程 1、目的与作用 现场踏勘就是环评工作工作的基础,以此获得第一手资料与直观认知并辨识建设项目选址与周围环境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同时对环评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确立基本前提。 2、踏勘方式 a)查阅资料,去现场前查阅资料,对拟踏勘地点有初步了解(电子地图、三维地图、Google Earth以及附近做过项目图件)。 b)现场察瞧,自己在现场实地观察,测量,必要时进行拍照、摄影(工具:测距仪、相机)。 c)与业主座谈交流,了解相关信息(如项目附近村名、组名,河流名称,周边空地规划用途等)。 d)走访农户、项目所在地地方官员等,掌握相关资料(区域规划、环保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资料)。 3、项目现场踏勘主要内容 a)项目地点、厂界范围、建设规模、性质等。 项目地点,指项目所在地州市、县(市)、乡(镇)、村或开发区行政所在地名称; 厂界范围,指项目规划建设区域的长宽范围与四至。范围要在确定主要参照物(定点)的基础上,依据现状或地形进行确认; 建设规模,包括项目建设总规模与分期规模、发展规划 项目性质指新、改、扩、迁建等,原有项目所在区域地点; 项目周围其它企业情况,其她工业企业所处位置、名称、生产销售何种产品、规

模、排污情况。 b)了解项目区域产业定位、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环保规划。 c)项目规划建设区域的自然条件:包括规划建设区域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土壤等。水文地质踏勘应主要了解项目规划建设区水源保障情况,项目取水来源、排水体制、纳污河流;并对主要水源进行实地察瞧,了解周围主要水体及纳污水体的水文特征、重要水工设施的运行规律等(闸口开闸、闭闸及泵站开关情况),水源保护区范围、水源取水口位置、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取水量等。 关于涉及到新设置排污口项目,还需得到河道管理部门及水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d)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土地利用类型、性质,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开发利用程度等。土地利用现状应以最新变更的数据为依据,有定点图、相关规划文件。 e)项目区域规划建设的基础设施:包括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已有的水利、交通、电力、林网、污染集中处置、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的现状,以及正在建设或拟建且落实了建设资金的基础设施的情况,规模、能力等信息;因分期建设,规划要求的暂未配建的计划建成时间、规模等;与项目有关的设施目前及拟有的能力、余量等信息。需要了解集中供热及供热管网建设方案与计划、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与服务范围、污水收水管网建设进度。借助其环评报告、验收监测报告了解基本及运行情况,明确现状用量、余量。 f)项目周围其她主要设施等的建设内容:包括主要的工业企业、居住、学校、办公等工程情况,农田水利工程、基本农田情况,田间道路工程与其它工程等,必须记录具体名称、距本项目距离、范围、规模、有关污染情况等基本信息。周边建筑物、施工场地的隔离设施。 g)交通状况:主要了解项目规划建设区内与项目规划建设区附近的道路、航道级别,车流量以及就是否属于交通干线等情况。 h)林网建设状况:主要了解项目规划建设区内与项目规划建设区附近的林带类型、绿化方案,林网密度、绿化带长度、宽度等范围,林带及绿化规划等情况。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 XXXXXXXXXX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XXXXXXXXXXXXXX 编制日期年月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评价单位 (公章)项目负责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三、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地块为空旷地,内部无污染。项目周边无污染排放的工矿企业,空气清新。该项目目前受江湾一路的机动车噪声和尾气影响,但这些影响较少。 因此,该项目原有污染基本没有,主要环境问题受周边机动车的暂时影响。 四、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用两段文字简单描述) 1、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佛山市禅城区大部分地区地势平坦,属冲积平原,大致呈西北高,东南低。区内水网密布,鱼塘众多,沟渠纵横,土地肥沃,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佛山市处于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其主要气候特点表现为:全年气候温和,冬暖夏凉;雨量充沛,阳光充足;季风明显、夏秋两季常有热带风暴的影响。佛山市河网较为密集,一方面佛山水道是珠江三角洲河网的一部分,属于潮感河流,有涨潮和退潮现象。受潮汐现象影响,河水往返于佛山和广州之间 2、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经济总量平稳较快增长,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消费价格保持平稳,就业形势良好,社会环境和谐稳定。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全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13所,幼儿园126所,文化技术培训机构87 所,等级学校率达87%,其中省一级学校(幼儿园)数量处全省领先水平。被评为“广东省教育强区”,被确立为“省教育现代化建设试点区”。区内有文化活动中心(室)200多个、文化广场40多个、建成1个省一级文化馆、5个省特级文化站、2个省一级文化站。禅城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多彩,禅城区是“中国龙狮运动之乡”禅城又是粤剧发源地和著名的陶瓷之乡、武术之乡、民间艺术之乡。南风古灶五百年薪火不绝,900多年历史的祖庙享有“ 东方民间艺术之宫”的美誉,梁园、仁寿寺等古迹让人流连忘返。还有享誉海内外的精致生动的剪纸、巧夺天工的秋色、精巧绝伦的石湾陶塑等。禅城文化是岭南文化的杰出代表之一。 五、环境质量状况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城市空气质量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指标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收费依据和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收费依据和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收费依据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环境保护部(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关于降低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加强环评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具体规定请登录: https://www.docsj.com/doc/d410367798.html,/jsxmhp/gldt/201104/t20110419_209388.htm查 询。 表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环评) 估算投资额 (亿元) 咨询服务 项目(万元) 0.3以下0.3~2 2~10 10~50 50~100 100以上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5~6 6~15 15~3 5 35~75 75~110 110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 1~2 2~4 4~7 7以上 注:1. 表中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2. 估算投资额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

3. 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对应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4. 以本表收费标准为基础,按建设项目行业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乘以调整系数,确定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调整系数见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行业调整系数表和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表; 5.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的费用不含专家参加审查会议的差旅费,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技术评估费用占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费用的40%; 6. 本表所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收费标准为不设评价专题的基准价,每增加一个专题加收50%; 7. 本表中费用不包括遥感,遥测,风洞试验,污染气象观测,示踪试验,地探,卫星图片解读,(需要时)动用船、飞机等的特殊监测等费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调整系数,见表2和表3。 表2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 行业调整系数 1.2 化工、冶金、有色、黄金、煤炭、矿产、纺织、化纤、轻 工、医药、区域 石化、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旅游 1.1 1.0 林业、畜牧、渔业、农业、交通、铁路、民航、管线运输、 建材、市政、烟草、兵器

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性质分类

建设项目按管理需要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按建设性质划分。 1.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项目。 3.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科技含量,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新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 4.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恢复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 (二)按建设规模大小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可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项目、限额以下项目。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习惯上将大型和中型项目合称为大中型项目。新建项目按项目的全部设计规模(能力)或所需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以前原有的生产能力。但是,新建项目的规模是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建设规模,而不是指远景规划所设想的长远发展规模。明确分期设计、分期建设的,应按分期规模计算。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是国家规定的,按总投资划分的项目,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在此标准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三)按项目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划分。 1. 生产性项目,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项目,主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全文),6月1日起实施[1]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 —2—

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 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对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建设项目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1、申请与受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申请书; 2、有关部门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部门有效的立项依据; 3、符合环评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简本(含电子文档);4、经行业预审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有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5、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初审意见; 6、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7、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 8、项目对周边环境或公众安全影响重大的,需提交当地政府的相关意见;(9)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环保部门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 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本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建设单位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审查

环保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主要从下列方面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一)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标准或者要求。(三)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布局是否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四)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标准或要求。(五)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六)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是否提出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减缓措施。(七)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3、批准及期限 环保部门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报批材料齐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16个工作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结果,分别作出相应的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重新审核的建设项目,各级环保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技术评估、受理审批三个阶段。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需要较长的时间,主要是因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环节比较多,所需的相关文件及数据资料要很长时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阶段一般为2个月左右,编制时间长短主要是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备;技术评估阶段一般为20个工作日;受理审批阶段一般为20个工作日,整个程序需要4个月左右。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2.1-2016 代替HJ2.1-20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Technical guideline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General Programme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6-12-8发布2017-1-1实施 环境保护部 发布 附件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本标准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的修订,主要修改内容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将公众参与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分离; ——简化了建设项目与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和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内容; ——简化了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评价要求; ——删除了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内容; ——删除了附录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 ——强化了环境影响预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环境管理与监测要求; ——新增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的组成部分,工程分析部分增加了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增加了环境影响不可行结论的判定要求。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科技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12月6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项目备案、环评流程

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流程 一、受理单位:(以深圳为例,其他地区可参照当地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办事流 程):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实际,草拟全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政策,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下述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 (一)总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项目; (二)涉及免征关税或进口环节增值税确认手续的项目; (三)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项目; (四)其他需要全市综合平衡建设条件和资源条件的项目。 各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总投资2亿元以下其他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 法律效率:对未履行备案手续或者未予备案的新开工项目,市规划、国土房产、环境保护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资料 1、项目单位需填报《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该表格可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网站(https://www.docsj.com/doc/d410367798.html,)和各区发展改革部门网站上点击“项目申报软件”下载申报软件。项目申报时须提供电子报盘(申报软件可自动生成*.szp格式报盘,而后刻录至光盘或存至U盘)。 2、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备案时,需附如下资料:(注:凡申报材料中需提交复印件的项目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 (1)项目法人注册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验原件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法定授权委托书(收原件)等; (2)资本金证明文件(原件):包括银行开具的三个月内的存款证明文件(即公司所在银行账户的存款证明,收原件),最新的财务审计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钢铁、电解铝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40%;水泥项目,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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