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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集团客户入网协议(模板)

中国联通集团客户入网协议(模板)

甲方: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基于对乙方移动通信服务的了解和需求,甲方自愿申请成为乙方移动业务的客户,乙方按照本合同向甲方提供2G、3G移动通信入网服务,在合同期内,完成不低于 50 户用户入网。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选号及套餐资费优惠内容

(一)靓号优惠政策

(二)甲方套餐内容(请按照业务种类填写)

示例:

●标准套餐包:元套餐

●自备机入网

●预存话费优惠购机

●预存话费送手机

●购手机入网送话费

●集团增值业务

(三)首月资费标准(主要涉及3G业务)

□“套餐包外资费(免月租)”指用户入网当月免收月租费,其他按套餐外资费执行;

□“全月套餐”指申请套餐即时生效,用户入网当月即按照用户所选的基本套餐收取套餐月费,所含内容不变;

□“套餐减半”指用户入网当月在其所选基本套餐的基础上,对套餐月费和套餐内所含内容均减半,减半处理本着“惠及用户”原则进行取整,其中来电显示照常赠送。

第二条使用条件(该条款根据不同营销活动具体的业务规定描述,如特殊的话费消费、收费政策、公平使用原则(使用数据流量超过6GB自动关闭数据功能)、预存返还、终端不支持可视电话的约定等)例:

(一)甲方应按时全额缴纳当月通信费用。如有靓号预存款,且甲方当月实际产生的通信费超出靓号预存话费当月解冻额度,应按时缴清差额费用。甲方同意乙方对其在本协议中选定的号码每月产生的通信费实行单独核算,不与其它号码进行关联付费。

(二)本协议中的甲方靓号预存话费不可退还,可以延期消费,可以结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

不申请停机、销号或过户业务。

(三)按照公平使用原则,乙方将对甲方的无线数据流量进行封顶限制,甲方每月的无线数据流量达到或超出(为保证通信服务的连续性,以甲方最后一次无线上网使用结束为准累计无线数据流量,可能存在超出流量封顶额度的情况,超出的流量将按甲方使用的3G套餐情况计费)流量封顶额度(6GB)时,乙方将有权暂停甲方当月的上网服务,次月自动恢复开通。乙方可以定期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甲方无线数据流量的使用情况。

(四)甲方选择的移动电话终端设备应支持乙方所有可提供的业务功能,对于甲方选择的移动电话终端自身不支持乙方提供业务功能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经甲方确认,甲方选择/自备的型手机终端不支持甲方所选乙方3G套餐中的功能。(该条涉及到终端办理)

第三条违约责任及承担(该条款根据不同营销活动具体的业务规定,具体描述甲方乙方可能存在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合约期内退机交违约款,送终端的终端故障解决办法等)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构成违约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因用户欠费发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乙方在本协议中所给予甲方的终端补贴款等优惠)。乙方有权以甲方账户中尚未解冻的相应靓号预存款直接折抵该等违约金。如有不足,甲方应一次性补足。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构成违约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提供的手机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协助处理,并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

(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年。到期如无特殊情况,自动顺延壹年。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中所含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68号联通大厦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号码及终端办理明细,双方经办人签字盖章确认)

甲方:乙方:

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

盖章: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 .

中国联通业务代理协议

中国联通业务代理协议 签订本协议之各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与 [ ] 签订本协议之日期 [ ]年[ ]月[ ]日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庆阳市分公司 负责人: 注册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7号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地址: 电话: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公司,正在运营覆盖本协议项下地区的电信网络; 2)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经营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具备代理本协议所约定业务的能力与资质。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 业管理规定,就乙方代理甲方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

款: 第一章声明及承诺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甲、乙双方作为独立合同主体,已合法办理开 展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制订的与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服务 规章、资费标准、宣传方案和优惠政策等规范性要求,同意甲方拥有自主修正上述规范性要求的权利,修正后的规范性要求按照甲方确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第二章代理业务、代理区域及代理事项 ): 第三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内容如下(“代理业务范围” (一)业务类型:2G、3G、4G、固网、融合、行业应用、其他_______ (二)营业职能:销售、开户入网、业务代办、代收费、清欠、VIP服务、客户维系、其他___________ (三)资源授权:号码、SIM卡、有价卡、终端、票据、积分实物、其他________ (四)特别指定的项目(产品):(如iPhone销售等) 第四条乙方代理本协议项下业务的地域范围为庆阳市。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代理本协议项下业务的地域范围内,提供以下资源用于推广 所代理的甲方业务: (一),于年月日开始代理甲方业务;

宽带客户三方协议(小区)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宽带客户三方协议(小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地址: 分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编: 丙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四平路162 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编:261041 为了给甲方提供更好的应用服务,三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_条服务项目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乙丙方为甲方业主提供光纤宽带接入服务。 第二条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负责提供小区内通信管道、管井、楼内线路、信息面板等相关材料并负责为乙丙方提供设备安置地点。 2.1.2合理使用签订协议的宽带业务,不得经营、买卖、出租。 2.1.3在装机施工期间,甲方为乙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方便, 以加快工程速度,提高工程质量。 2.1.4依照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资费标准以及三方达成的协议,按时向乙丙方缴纳各项相关业务费用。

2.1.5乙丙方为甲方安装的宽带业务,未经乙丙方同意,甲方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人使用。 2.1.6甲方应按本协议中补充协议之相关规定使用相关服务,因甲方原因导致乙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2.1.7甲方对服务的使用方式负责,包括但不限于: 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 所有信息都具有合法的发布权。 2.2 乙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丙方负责投资主干传输线路、网络楼宇交换机至甲方楼内网络箱。 2.2.2乙丙方投资的设备产权归乙丙方,合同期内使用权归甲方。 2.2.3乙丙方负责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线路接入调测。 2.2.4初装工作完成后,服务正式开通。因乙丙方原因导致开通调测工作推迟或延期,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三条网络安全和合理使用 3.1各方应遵守国家关于网络安全的各项管理规定。 3.2乙丙方为保护甲方网络的安全,当有合理理由相信甲方网络将要/正在受到来白对方或其他网络的安全威胁时及时通知对方,并有权切断甲方网络与对方网络的联接。 第四条通信和服务质量 4.1三方承诺严格履行本协议。 4.2乙丙方应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的质量要求,保证甲方网络畅通。 4.3若协议执行期间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按新的法 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4.4乙丙方实行“首问负责制”,向甲方提供及时的服务,乙丙方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

集团客户入网 服务协议

集团客户入网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邮编:)为满足集团客户的通信服务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成为乙方的集团客户,享受乙方“优质、优先、优惠”的三优服务,应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配合乙方有关集团客户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乙方在其业务经营范围及所能达到的经营区域内为甲方提供“优质、优先、优惠”的三优服务,并利用现有各项业务资源为甲方提供满意的通信服务。 甲乙双方相互信任,达成互利合作服务协议,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确定至少一名专职或兼职的联系人负责与乙方客户经理的沟通和业务联系,并保证甲方客户均知晓该虚拟网资费,联系人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乙方。 2.为便于乙方向甲方提供“三优”服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负责提供本单位员工花名册、

单位领导及联系人个性化资料;单位内移动、联通、电信客户名单;单位内享受话费报销的人数及相应金额;单位信息化普及情况等内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集团的基本信息,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对本单位的离网用户做劝留工作。 4.甲方每月产生的移动话费须按时缴清,否则乙方有权按国家规定标准对甲方收取欠费违约金,甚至取消其优惠资格。若甲方所属单位内某移动客户产生欠费,甲方应当协助追缴欠费及违约金,对欠费号码和信誉度较差的用户,乙方有权取消其优惠资格。 5.甲方享受乙方优惠政策的员工手机号码发生变动,应出具单位介绍信到乙方办理更改手续,若甲方员工调出本地,则不再享受乙方提供的三优政策。 6.甲方新增客户如需享受乙方优惠政策的,如新增客户属于中国移动的老客户可以直接通过乙方代办人登记加入该虚拟网,甲方代办人须告知客户该网资费,并取得客户本人确认签字。优惠从登记日起下月1日执行。老客户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注明手机密码;如新增客户属新入网用户从入网之日起开始执行优惠。 7.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在本单位内宣传和推广移动业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优质的通信服务: 1.实行集团客户经理服务责任制,配备专职的客户经理,姓名,电话,设立客户服务热线10086,设立客户投诉电话:,随时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中国联通业务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中国联通业务代理协议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与 [公司] [ ]年[ ]月[ ]日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负责人: 注册地址:南宁市金浦路号 电话: 联系人: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地址: 电话: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公司,正在运营覆盖本协议项下地区的电信网络; 2)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经营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具备代理本协议所约定业务的能力与资质。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

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就乙方代理甲方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章声明及承诺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甲、乙双方作为独立合同主体,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制订的与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服务规章、资费标准、宣传方案和优惠政策等规范性要求,同意甲方拥有自主修正上述规范性要求的权利,修正后的规范性要求按照甲方确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第二章代理业务、代理区域及代理事项 第三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内容如下(“代理业务范围”)(一)业务类型:、、固网、融合、行业应用、其他 (二)营业职能:销售、开户入网、业务代办、代收费、清欠、服务、客户维系、其他 (三)资源授权:号码、卡、有价卡、终端、票据、积分实物、其他(四)特别指定的项目(产品):(如销售等) 第四条指定省份、指定地市、指定县区)(“代理地区”)。

广电宽带上网用户入网协议书

广电宽带上网用户登记表

广电宽带上网用户入网协议书 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甲方)与乙方(宽带上网用户)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互联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黄色淫秽等内容。 2、乙方在甲方所开设或由甲方委托授权开设的有线电视营业厅登记使用该业务。办理时,个人客户凭身份证,单位用户凭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经办人的有关证件。乙方所提供的各种证件、介绍信等手续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乙方入网的一次性调测工作。乙方须做好电脑的购置、上网软件的安装等有关准备工作。信号安装调通后,需客户签字确认。 4、甲方的资费标准与乙方的“客户类型”(个人或单位)和业务类型有关。乙方必须在《业务登记表》中如实选择填写,若乙方错误填写或提供给其他单位、个人使用而造成甲方各种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宽带上网服务。同时向乙方补收当月应收费用并收取补收费用5至10倍的违约金。甲方发现“客户类型”与实际不符的,有权不予安装并要求用户改正。 5、甲方的网络是处在阶段性扩展过程中,对于甲方网络资源未到位的地方,甲方将不予以办理移机、过户等相关业务,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如经专属线路施工及设备安装可以办理的,要按有关规定收取调测费和手续费。甲方竭力保证网络的畅通,但是由于设备故障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网络暂时中断,甲方对乙方利用甲方的网络进行的股票交易、在线游戏等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宽带线路滥发垃圾邮件和使用BT、电骡等工具大流量下载数据。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网络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乙方应创造必要的条件予以配合。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帐户进行强行下线等处理。 7、乙方应根据申请的入网终端数如实接入互联网。若发现乙方私自采用代理服务器或路由器等其它网络设备增加上网终端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擅自添加的上网终端台数向乙方收取每台每次1000-3000元违约金。 8、乙方自愿与甲方签订贰年在网协议,甲方承诺免除安装费200元。乙方两年内不得退网。 二、业务收费: l、甲方根据向社会公布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详见甲方业务通告)。停机保号业务1年只能申请1次,最长时间3个月。停机期间按规定收取停机月租费5元。搬迁费50元/户。甲方在初次安装时10米以内网线不收取费用,多余部分乙方需按每米2元的标准给甲方付费。 2、乙方要按时交纳业务使用费。乙方的付费方式目前只有去营业厅预付费,若有欠费,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停机、拆机,以及进行欠费、违约金催缴等处理。 3、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的设备,两年内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500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业务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_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 分 公司业务服务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 日 甲方(用户):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网络服务 1、乙方应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公示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范围,在覆盖范围内, 向甲方提供网络服务、客户服务及甲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甲方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应按乙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与乙方签订漫游合同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甲方若申请开通国际长途或国际长途漫游业务,需分别另外单独交纳开通国际业务的预存款,终止该业务的次月,用户结清话费后予以退回。甲方应及时咨询乙方其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或通达的国家和地区。若甲方出国(境)且未开通国际漫游业务,但因国际漫游地网络设备等原因致使能够拨打及使用的,产生的实际费用甲方应全额交纳。 2、乙方提供的网络服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通信质量标准。 3、乙方依法保障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入网要求 1、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一下登记资料 1)个人用户: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委托人 及受委托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 警官证、护照、回乡

中国联通业务发展与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业务发展与服务管理办法 1

<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集团业务发展与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集团业务概述 (2) 第三章发展集团业务的渠道及相关要求 (2) 第四章集团客户分级标准 (4) 第五章集团业务工作流程 (4) 第六章集团业务考核办法 (8) 附件一:各渠道集团直销客户经理及服务助理配备数量要求 (12) 附件二:大客户部任务分解表 (13) 附件三:集团业务发展与服务考评表 (19) .. 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

集团业务发展与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大客户部门承担集团业务发展与服务的职能。为进一步加强集团业务的发展,规范集团业务服务行为,理顺集团业务拓展渠道的规范性和协调性,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关于大客户部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划分,制定集团业务发展与服务的相关指标和标准。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管理办法适用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从事集团业务工作的各分公司大客户部、客户经理、服务经理(助理)、网络服务商、特许营业厅发展集团业务、特约服务商。 第二章集团业务概述 第三条相关概念: 1、集团业务定义:在海南省范围内的各类单位(含国营企事业、私营或个体经济的单位), A:使用海南联通提供的单项业务,达到如下标准的:使用移动业务的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或使用数据专线业务的、或使用语音专线业务的,可定义为集团业务。 B:使用海南联通提供的综合业务的,可定义为集团业务。 2、综合业务的定义:只要某单位使用两项或两项以上联通业务的,即可称之为综合业务。

第四条集团工作的含义:发展集团业务的渠道,以单位客户为发展对象,以海南联通提供的各项业务为切入点,以发展海南联通综合业务为实施目标,针对单位客户开展的一系列的营销发展、服务挽留工作,均称之为集团工作。 第三章发展集团业务的渠道及相关要求第五条集团业务发展渠道有: 1)各市县分公司招聘管理的自有客户经理/业务经理、区域大客户经理、兼职客户经理/业务经理。 2)网络服务商的直销人员 3)特许营业厅从事集团业务的直销人员 4)特约服务商的直销人员 第六条集团业务发展的渠道的人员配置标准: 1)直销客户经理:根据发展的集团数量配备,按照不低于10:1的比例配备客户经理,即10个集团必须配备一员直销客户经理。 2)服务助理:根据渠道辖内的集团内客户总数量,按照不低于4000:1的比例配备服务助理,即4000个集团客户必须配务一员专职服务助理。 各渠道人员配备情况见附件一。 第七条省分公司与地市分公司的界面分工 1)营销发展方面:

移动业务代理协议合同模板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 业务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 乙方: 第一章双方资格和权限 第一条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及邮编:417000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经营者姓名: 注册地址: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资金:万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二条准入资格 (一)乙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万元以上。 (二)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 (三)乙方须无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四)乙方须拥有平方米营业场所用于经营甲方业务。 (五)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经销商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房产证或营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开办申请、补贴申请;

5.经销商现状描述(目前现状与主要经营业务、业务开展模式、经营思路等内容)。 第二章代办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双方法律权限 (一)甲方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娄底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资格。甲方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是个体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乙方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且提供给甲方作为本协议附件,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办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为:;甲方授权乙方代办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甲方为乙方单独设立营业点名称为; 第六条合同期间,乙方只经营甲方的业务,不得经营任何其他电信企业的业务。 第七条专营店开办基本条件 (一)营业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 (二)必须配臵复印机、票据打印机 (三)必须按照VI标准制作时间牌、桌牌、业务资费、服务监督、服务承诺等相关流程牌; (四)必须订做并统一着公司营业员标准制服。 第三章代办内容 第八条代办业务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代办甲方综合业务。以下所有业务项目均为举例可选内容,可根据实际业务内容填列。 .联通移动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

2013版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2013版) 甲方: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友好提示: ◆甲方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甲方入网时应经过其家长同意并确认。 ◆在确认本协议之前,请甲方或其代理人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甲方或其代理人在操作过程中点击或回复“同意”等相关内容即表示已详细阅读点击或回复的内容及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 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点击或回复的内容及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甲方所需的业务、办理手续以及资费标准请参见乙方的相关业务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和资费标准 1、乙方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的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有偿提供移动通信服务;其中,乙方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 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国际漫游服务。 2、甲方可自主选择乙方提供的各项移动通信业务。 3、乙方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包括套餐及固定费、套餐外语音通信费、套餐外上网费、 套餐外短彩信费等以及甲方申请或使用的其他业务的费用。计费周期从用户结账日0时起至到下一个结账日前一日的24时(由于网络设备产生话单及相关处理会有时延,可能发生上一周期部分话费计入下一周期话费中收取的情况)。对于合户及他人/单位统付情况,当账户归属人或主号码调整结账日后,账户下所有用户、副号码的结账期需要同时调整,用户因结账日调整导致的业务优惠周期和下周期业务生效、失效时间也将相应调整。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应当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 2、乙方通过营业厅、网站及短信等方式向甲方公布并提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方便的业务办理、业务咨询和话费信息查询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厅、服务热线、服务网站、短信等。 4、乙方有义务采取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受理甲方投诉,并在接到投诉之时起48小时内回复甲方。 5、乙方对移动电话原始话费数据及信息服务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对用 户在异议话单产生后5个月内向乙方提出异议的话单,应保存至异议解决为止。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解释,并告知甲方核实处理的结果。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免费的电子账单服务,并有义务对账单进行解释。 7、乙方不得侵害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对甲方的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配合公安机关、人 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及依据法律法规有权进行调查的其他部门的工作要求。 8、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用户信息资料,乙方承诺用于移动通信服务的全过程,乙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泄露。但法律、法规和政 府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9、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通话所在地(仅限国内)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等公益性电话接入服务。 10、在甲方欠费的情况下,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清费用并申请开机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费用时起24个小时内为甲方恢复移动 通信服务。 11、乙方对甲方暂停移动通信服务时(以下简称停机),对使用“先使用,后付费”交费方式的甲方应提前通知;对使用“先付费,后使 用” 交费方式的甲方应进行余额提示,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话或信函。 12、乙方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可能影响甲方使用的,应提前72小时通知甲方,通知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媒体公告。 13、甲方向乙方申告移动电话通信障碍(指交换设备或传输线路原因造成通信中断等现象,不包括网络覆盖和终端设备故障),乙方 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48小时修复或者调通。 14、乙方应在承诺时限内为甲方开通其申请的服务(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乙方未及时开通的,应减免甲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 开通期间的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使用乙方客户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需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需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 份证件原件,代办入网时需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甲方入网时其家长应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如发现甲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通知甲方立即进行修改。 2、甲方使用“先使用,后付费”交费方式的,在入网时需提供的有效证件为:个人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甲方系本市未 成年人,无法提供本市有效身份证原件时,可用本市户口簿原件代替;单位客户有效证件包括注册地为本市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具有单位公章证明)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如甲方为非本市户口入网的,可选择押金方式或信用卡担保入网,并适用以下条款: 甲方支付________元押金,申请以押金入网方式入网。甲方交纳的押金不能作为预存话费,押金在取消押金入网方式时退还甲方。甲方如需申请长期国际漫游业务需另外支付1000元押金。甲方如需办理协议类营销活动、家庭统付活动需根据具体活动要求另行办理担保手续。

中国联通项目成功案例

中国联通项目成功案例 应用背景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中国联通)的成立在我国基础电信业务领域引入竞争,对我国电信业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中国联通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00多个分公司和子公司。2000年6月,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纽约和香港挂牌上市,成为香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除日本外亚洲规模最大的一次股票初次发行。中国联通坚持“两新、两高、一综合”(建立新机制、建设新网络、采用高技术、实现高增长、发展综合业务)的发展战略,以移动通信、数据通信、国际国内长途通信为重点业务,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改善服务,提高效益,迅速增强综合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努力把中国联通建设成为一个国际一流的电信企业,为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做出贡献。

uC(0ZtM-n 经过几年的发展,中国联通从总部到省市分公司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应用系统,积累了大量业务生产支撑、市场管理和企业内部管理的数据。这些数据有量大、分散、存储格式相异等特点,造成数据上报不及时、缺乏统一管理,不能实现信息资源的最大利用。如何综合利用现有的数据资源,为各部门提供完整、及时、有效的信息支持是目前当务之急。` G7v|a 1.1 需求背景 中国联通业务统计分析系统的委托单位为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项目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基于省市分公司的移动通信业务、国际国内长途通信数据、结算中心的结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集团总部的计划部、财务部、上市办建立统一业务信息统计分析平台。通过不同的分析角度为联通公司各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用户发展、业务发展、收益情况、结算情况、市场竞争能力情况、营销管理情况、服务质量情况等信息。这与通过电话联系或其他人工

移动业务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双方资格和权限 第一条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准入资格 (一)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二)乙方须无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三)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房产证或营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双方签字加盖公章)。 4.开办申请审批表。 5、经营地址照片两张,室内室外各一张。 第二章代办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双方法律权限 (一)甲方是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益阳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资格。甲方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二)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且提供给甲方作为本协议附件,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办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甲方授权乙方代办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卖场。乙方在甲方系统中命名为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期间,乙方只经营甲方的业务,不得以另开公司、另注册公司、入股等各种方式经营除甲方以外的任何通信网络服务商的业务。 开办基本条件 必须配置双屏液晶电脑。

家庭住宅客户宽带设备借用协议(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146-12 家庭住宅客户宽带设备借用协议(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家庭住宅客户宽带设备借用协议(完 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乙方为方便甲方使用_____电信公众宽带综合城域网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特向甲方提供借用adsl设备服务,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借用条款 1.借用条件:甲方使用乙方的adsl宽带上网业务。 2.甲方借用乙方adsl设备(限壹台),设备具体描述如下:品牌:_____;型号:_____;序列号:_____。 3.该adsl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甲方使用

乙方adsl宽带业务的前提下,乙方将此台adsl设备免费借给甲方使用。 4.借用期内,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出停借请求,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归还adsl设备给乙方后双方解除本协议。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借用期内若甲方暂停使用adsl宽带业务,应将adsl设备归还乙方,本协议同时自动终止。用户恢复使用adsl业务后如需要再借用设备必须重新签定借用协议。 2.借用期内若甲方取消使用adsl宽带业务,将视为甲方单方面终止协议,甲方必须将adsl设备及时归还给乙方,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保证所提供adsl设备的质量。在借用期内,甲方必须妥善保管adsl设备。 4.借用期内,如果adsl设备因质量原因发生故障,甲方可将设备带到乙方处更换。

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

中国移动湖北公司客户入网服务协议 甲方:(移动通信客户)移动号码: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分公司预印)分公司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承诺 1.甲方愿意使用乙方提供的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乙方愿意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网络覆盖范围内以及签订有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电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通过签署业务受理单或其他方式另行约定。 2.甲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订购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由乙方代收服务费的增值电信业务(以下简称“代收费业务”)。 3.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 4.乙方将通过营业厅、门户网站、10086热线等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 5.乙方向甲方提供便捷的业务办理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乙方应在接到客户投诉之日起48小时内回复。 二、入网登记 1.甲方使用乙方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需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甲方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时,应当按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向乙方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甲方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受托人应当出示甲方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并提供甲方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甲方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甲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理甲方签署本协议。 2.甲方及其受托人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乙方有权不为其办理入网手续。 3.如甲方入网登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乙方营业厅办理资料完善手续。因甲方或其受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及时办理资料完善手续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名下在全国范围内已经达到5个中国移动号码的,将无法再办理新的中国移动号码入网。 5.甲方入网后应立即设置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因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为方便办理业务,乙方可根据甲方申请以短信等方式提供随机密码,该密码可作为办理业务的临时凭证。凡使用服务密码或随机密码办理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 6.甲方因SIM卡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办理补卡手续或换卡手续时,甲方应凭在乙方登记的有效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甲方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甲方及受托人真实有效证件原件及委托书。乙方可以收取相应费用。 三、资费及费用交纳 1.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乙双方的约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免费的话费查询服务,乙方有义务对账单、详单进行解释。 3.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交纳费用账单中记载的全部费用。甲方超过约定交费日未交足费用(以下称“欠费”),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以下称“欠费停机”),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自交费日次日起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自欠费停机之日起60日内,如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应在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48小时内恢复暂停的服务(以下简称“复机”)。欠费停机满60日,甲方仍未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电信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和解除协议,并可以通过信函、公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追缴全部欠费和违约金。 4.甲方在欠费停机期间,停机当月和复机当月的费用(含通信费、套餐费、月租、保底等,下同)照常计收。欠费停机跨整月不收取任何费用。 5.甲方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停机保号(办理或取消)当月的费用照常计收。若甲方参与乙方营销活动约定了最低消费,则停机保号跨整月按最低消费额收取,否则仅收取停机保号费。 6.乙方对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6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6个月,不含当月,下同)。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存有异议,应在异议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向乙方提出(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6个月,不含当月)。乙方对甲方在异议话费发生后6个月内提出异议的话单,应保存至异议解决为止。 7.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提出异议的,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解释,经核实确属乙方责任多收费用的,乙方应将已多收的部分双倍返还甲方。 8.如果甲方订购第三方服务商的代收费业务,则视同甲方同意乙方代第三方服务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该服务费的资费标准由第三方服务商制订并告知甲方。若甲方对收取的代收费业务服务费有异议,可在乙方协助下与第三方服务商协商解决。 9.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号码不被非法盗用,若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可及时拨打客服热线10086或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停机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公安部门调查相关情况。 四、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资费方案因国家政策、网络换代、市场发展等原因发生改变,乙方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选择修改后的资费方案或乙方提供的其他资费方案。如无改变,则甲方可沿用该资费方案,并有权选择乙方的其他资费方案(双方特殊约定的除外)。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选择变更资费方案。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号码过户给第三人。甲方和第三人应持双方有效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在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由第三人与乙方重新签订客户入网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在办理变更手续之前,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仍由甲方承担。 4.甲方可以持登记的有效证件到乙方营业网点要求终止提供服务(以下简称销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应拒绝甲方销户,甲方应在销户前结清所有费用。销户后,乙方可以重新启用甲方原号码。 5.甲方在未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情况下,销户时,可以预约将余额转入另一乙方本地有效号码的账户;甲方在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情况下,费用余额按营销活动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6.如遇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资费标准的,本协议按政府主管部门调整后的资费标准在规定的时间起执行。 7.甲方参与乙方入网优惠活动,或甲方与乙方签订有明确在网约定期限的书面或电子协议,在合约期内,本号码只能使用乙方移动通信网络服务。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1)甲方(包括受托人)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不实; (2)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 (4)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 (5)甲方欠费满60日仍未交纳费用。 五、隐私和通信权益保护 1.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应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2.甲方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3.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乙方有权依法对包含甲方在内的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个人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4.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用户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不得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接收客户同意大量发送骚扰信息,不得有拨打骚扰电话等不当行为,否则,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终止服务。 六、特别提示 1.甲方应使用取得国家入网许可并具有进网许可标志的终端设备,该终端设备应具有支持其所选服务的相应功能。 2.甲方或其受托人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甲方或其受托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3.为了更好的享受通信服务,甲方同意乙方发送话费赠送、流量赠送、促销活动等适配甲方消费特征的优惠信息。甲方可向乙方申请停止发送前述信息,乙方接到申请后,即日起停止向甲方发送。 4.甲方过户或销户前,需自行在银行、网购等第三方取消已绑定号码,未及时取消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下列第(客户填写)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分公司预印)仲裁委员会。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分公司预印)进行仲裁。 (2)向(分公司预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业务受理单、表单、协议等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2.乙方关联公司是指乙方现在或将来控制、受控制或与其处于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公司、机构以及上述公司或机构的合法继承人。其中“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影响所提及公司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被人民法院认定的方式。 3. 双方的联系方式位于签章处,一方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按照原有地址发送文件的(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后即视为送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加盖乙方公司的业务或服务专用章,甲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中国移动LOGO,分公司预印) (中国移动LOGO,分公司预印)

联通业务分析

1 中国联通专线业务分析 1.1联通专线发展的机遇 中国联通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固话、宽带及移动业务的运营商,其业务部门架构健全,基础网络和业务网络涉及面也相对全面。但与此同时,也正是由于联通经营业务范围太广,使得在资金投入、网络建设和运维管理等方面都难以集中优势力量,导致很多业务在各大运 营商的竞争中难以占到上风。 随着中国网通和中国联通联手,新联通拥有了更多的优质大客户专线用户群,在南北方优势互补,尤其为南方很多地区带来了相对完善的专线承载网,而出让C网为联通带来了充足的现金流,同时新联通还拿到了全球技术最成熟\应用最广泛的WCDMA牌照。在这种形势下,“最深厚的全业务的运营经验+较完善的基础网络+充足的现金流+领先的3G技术”必将为新联通带来发展契机,也为国内发展势头迅猛的政企、商业等高价值大客户用户,在专线业务 接入上带来了更多选择和更优质的服务。 目前三大运营商都在积极开展全业务运营的基础建设工作,而从“南北联通”各自在基础接入网的优化改造过程来看,“大客户双路由改造”和“接入网改造优化”两大主题是近期很多地方联通发展的重点,集团公司也曾明确表示,“大客户双路由改造”需要在全国各省、 市全面展开。 1.2 联通传输网架构 联通的传输网架构和层次大致如图1所示。 (1)骨干层 骨干层网络主要指跨省的业务调度,俗称“一干”。该层面业务颗粒大,目前主要以10 Gb it/s以上的业务颗粒为主。由于SDH设备无法完全胜任在该层面业务的调度和传输,所以D WDM技术在该层面可以发挥高带宽和长距离的特点,目前以单波10 Gbit/s、单设备40/80/ 160波应用为主,未来向单波40 Gbit/s及100 Gbit/s方向发展。

中国联通电信业务代理协议

中国联通电信业务代理协议 日在蚌埠签署: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正在运营覆盖本协议项下地区的电信通信网络,并希望进一步开拓电信业务市场,向更多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2)乙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备代理本协议所约定业务的能力,并希望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代理服务。 据此,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声明及承诺 1.1 甲、乙双方特别同意并声明:甲、乙双方作为独立合同主体,将依法妥善履行其在本 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1.2 乙方保证,乙方具备作为本协议项下甲方授权的电信业务的指定渠道代理商,从事相

关代理活动所必需的能力和资质。乙方同时承诺,将在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最大限度保障甲方合法利益,并全力配合甲方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 1.3 乙方承诺接受甲方为规范与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事宜而制订的业务制度、 服务规章、资费标准、宣传方案和优惠政策等规范性要求(以下简称“规范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五),同意甲方拥有自主修正上述规范性要求的权利。同时,乙方保证将自觉执行甲方制定的上述规范性要求及其修正。 1.4 乙方同意,甲方修正后的上述各项制度、规章及其相关各种信息,自甲方书面通知乙 方,并经乙方签收之日起生效。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未予签收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所通知事宜自上述期限到期之日的次日起生效执行。 二、代理业务、代理区域及代理事项 2.1 甲方在此指定乙方为甲方 理进行指定业务的渠道销售及宣传推广等在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工作,乙方不得超越以上指定业务的代理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2.2 /县(“代理地区”),严禁跨区 域经营业务和经营跨区域业务。 2.3 本协议项下甲方指定乙方代理推广的指定业务的具体内容、该代理业务所涉及的相关 业务和/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设计、业务销售、人员配臵、业务推广、业绩承诺、业务咨询、客户发展、协助业务开通、排障、维护客户关系等)的具体代理要求及其具体内容等事项(“代理事项”),由甲、乙双方在具体约定。 2.4 甲方有权按市场情况及经营策略的需求,适时对本协议项下代理地区及代理业务的类 型、内容、政策、制度和资费标准等,自主进行调整。乙方进行业务拓展时,须不违背甲方的市场经营和营销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位、客户群定位等)。如乙方需要对本协议和/或其附件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和变更,应至少提前3日向甲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予以书面确认后,方可调整。 2.5 经取得甲方出具的《业务代理商资格证明》后,乙方可在该证明载明的代理事项、代 理地区和有效期内,依法开展其代理活动。 2.6 就本协议项下所有代理事项,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全部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资源、客户资料等),转委托/转授权给其他任何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终止乙方的代理资格,乙方并应向甲方退还因其转委托/转授权而获得的全部收益,同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7 除非甲、乙双方在代理方案中有明确约定,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代理资格为非独家代理, 甲方有权就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在代理地区内指定任何第三方进行代理。前述情况下,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代理资格的指定,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乙方亦不得对此进行干涉或提出异议。 三、代理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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