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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最新美赞臣价格表

2015最新美赞臣价格表
2015最新美赞臣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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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最新美赞臣价格表

正文:

奶粉的价格一直以来是困扰父母们的一大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市场上许多国外进口的奶粉价格上也没有恒定的标准,导致了家长们不敢轻易出手购买奶粉,便宜了怕买到假货,贵了又觉得不划算。其实,只要是正规渠道购买的奶粉,价格一般不会偏差太多。今天就以美赞臣奶粉跟大家说明一下奶粉的大致价格范围。

因为美赞臣是国外的百年品牌,而且它旗下的A+全系列因为有助呵护宝宝肠胃以及支持脑部发育而受到众多妈妈的好评,但很多家长往往先入为主地觉得是不是国外版的奶粉更好。这里要跟大家说明的是,美赞臣奶粉的奶源均来自世界上的优质牧场,无论是港版,美版,荷兰版或者大陆的美赞臣奶粉,都是根据美赞臣全球统一标准生产出来的,蕴含支持全脑发育和肠道健康的配方,营养均衡。只是由于各地出售的产品均需各自符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在配方和包装上都会略有不同。

以下给出该品牌奶粉中最常见的A+系列的大致价格区间:

A+系列:(宝妈们,因为各个地区版本都有不同的包装重量,所以下面的标价都是以常规一罐的单价标明的,请大家自己换算哦!)

A+ 一段:

明星版安婴儿:252元/900g

荷兰版安婴儿:275元/850g

港版安婴儿:273元/900g

美版版1段:183元/629g

A+ 二段:

明星版安婴宝:220元/900g

荷兰版安婴宝:272元/850g

港版安婴宝:264元/900g

美版版2段:179元/595g

A+ 三段:

明星版安儿宝:198.5元/900g

荷兰版安儿宝:247.5元/850g

港版安儿宝:248元/900g

美版明星版:177元/680g

A+ 四段:

明星版安儿宝:162.5元/900g

港版明星版:198元/900g

荷兰版及美版:均无四段产品

以上价格可大致作为参考,平时美赞臣天猫和天猫国际的旗舰店以及线下母婴店也会不定时推出各种促销活动,奶粉嘛,都懂的,当然是买越多越便宜啦!最后还要提醒各位父母的是,购买海外版奶粉一定要认准正规渠道,以免受骗上当。现在在国内已经可以直接买到原装原罐进口的美赞臣荷兰版奶粉。另外,官方渠道供货的美赞臣美版和港版产品也已经进驻了天猫国际、京东全

球购、苏宁海外购等主要跨境电商平台。在天猫国际tmall.hk搜索“美赞臣官方海外旗舰店”,就可以找到美赞臣官方海外旗舰店。也可以直接输入meadjohnson-us.tmall.hk。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015年11月3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015年 11月3日) 【法规类别】石油成品油市场 【发布部门】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1.03 【实施日期】2015.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中石油青海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青海石油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65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降低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内一价区国Ⅳ标准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吨7180元调整为7055元,国Ⅳ标准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吨6300元调整为6175元,其它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相应调整(详见附表)。 二、省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调整,按照青发改电〔2010〕5号划分的三个价区分别进行。其中一价区包括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二价区包括海西州(除格尔木市)、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三价区包括玉树州、果洛州。 三、其他非标准品汽、柴油零售价格按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调整。

四、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调整后,中石油青海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青海石油分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根据市场状况,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并通过省级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六、液化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10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发改 价格[2015]310号) 【法规类别】石油成品油市场 【发文字号】川发改价格[2015]310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5.11 【实施日期】2015.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5〕310号) 中石油四川省销售公司,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物价)局: 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219号)(见附件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并公布了中心城市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我省三个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相应调整(见附件1)。 二、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后,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三、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我省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见附件2。合同未约定配送部分的费用按《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价电发〔2010〕27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五、调整后的价格自2015年5月11日24时起执行。 六、其余事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电〔2015〕219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努力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 1.四川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四川省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表(合同约定配送部分)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219号)(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 附件1 四川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成品油价格与家庭汽车精品

答卷编号: 答卷编号: 论文题目:E题成品油价格与家庭汽车 组 本科生 别 : 参赛学校: 报名序号: 参赛队员信息:

成品油价格与家庭汽车 摘要 随着汽车行业的兴起,汽车越来越成为百姓生活必需品,然而节节攀升的油价给人们的生活消费带来了负面影响。本文对此进行以下研究: (1)分析影响中国成品油价格的诸多因素,运用层次分析法,从错综复杂影响因素关系中找到影响成品油家因素中最直接的因素,即表层现象原因取决于国际油价(S1 )、成品油市场供给 (S10)、市场需求(S1 1)和市场竞争(S12)状况。而在这其中,原油价格 (s2)是中国成品油价格变化的主要因素,我们对10 年到12年12个季度采用回归分析法从而预测了2015年中国汽油的价格为12 05 7. 22元吨; (2)通过搜集山东省烟台市20 06——2012年每百户居民汽车所有量,建立家庭汽车增长模型,应用ComPer t Z增长。对该地区家用汽车拥有量的饱和年份及未来几年的拥有量进行了定量分析及预测; (3)应用层次分析法对国外成品油价格的定价因素进行分析,其中因素包括进口石油价格,政治因素,商业经济因素,工程技术因素,地质因素,通过AHP软件计算最后得出结论:在外国成品油价中政治因素起到主要影响作用,其次是商业经济因素等; (4)应用多元线性回归原理对国内原油价格进行定价,最后向国家发改委提供了一份定价机制报告,并说明了“新定价机制”的优点,并就“供求关系图”和“中石油与中石化成品油销售市场寡头竞争均衡点”两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ISM分析法线性回归法COmPert Z增长层次分析法多元线性回归 目录 摘要 (2) 一问题重述 (5) 二问题提出 (5)

中国成品油市场分析报告

2011-2015年中国成品油市场分析与投资方向研究报告 报告简介 成品油可分为:石油燃料、石油溶剂与化工原料、润滑剂、石蜡、石油沥青、石油焦6类。其中,石油燃料产量最大,约占总产量的90%;各种润滑剂品种最多,产量约占5%。各国都制定了产品标准,以适应生产和使用的需要。 智研咨询发布的《2011-2015年中国成品油市场分析与投资方向研究报告》共八章。首先介绍了中国成品油行业市场发展环境、中国成品油整体运行态势等,接着分析了中国成品油行业市场运行的现状,然后介绍了中国成品油市场竞争格局。随后,报告对中国成品油做了重点企业经营状况分析,最后分析了中国成品油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预测。您若想对成品油产业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成品油行业,本报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本研究报告数据主要采用国家统计数据,海关总署,问卷调查数据,商务部采集数据等数据库。其中宏观经济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部分行业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及市场调研数据,企业数据主要来自于国统计局规模企业统计数据库及证券交易所等,价格数据主要来自于各类市场监测数据库。 报告目录、图表部份 第一章 国际成品油市场分析 第一节 国际成品油市场环境分析 一、全球炼厂产能过剩矛盾突出,炼油毛利低位徘徊 二、欧洲市场需求疲软和产能过剩状态仍将延续 三、中东油品出口将大幅增长,亚洲为重要目的地 四、俄罗斯将加强向远东的石油输出 五、亚太地区成品油需求增速趋缓 第二节 2009-2010年国际主要成品油月平均价格 一、2009年国际主要成品油月平均价格

二、2010年国际主要成品油月平均价格 第三节 发达国家成品油零售市场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一、成品油零售行业转向混业经营 二、行业投资回报率低,不符合高回报、高赢利的要求 三、成品油消费量持续下降,加油站数量锐减 第四节 美国成品油销售市场的特点分析 一、竞争激烈,行业形成期即埋下竞争的种子 二、金融创新、技术创新和营销创新齐头并进 三、油品规格多样,区域间供需不平衡 四、配送体系高效并富有灵活性 五、仓储行业竞争激烈,油库数目急剧下降 六、成品油批发形式多样,炼化企业通过批发价格影响销售 七、生产、炼油、销售分离,纵向一体化程度逐渐减弱 第五节 亚太地区成品油市场特点分析 一、亚太地区油品需求保持高速增长,但未来增速趋缓 二、亚太地区炼油能力过剩突出,炼厂开工率将大幅降低 三、区域贸易仍保持活跃,但进出口总量将减少 四、区域内务经济体的市场化政策对成品油贸易有显著影响 五、中国企业将成为亚太成品油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第二章 中国成品油市场供需预测分析 第一节 2006-2010年中国成品油供给量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336号)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 管[2015]336号) 【法规类别】石油成品油市场 【发文字号】津发改价管[2015]336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4.24 【实施日期】2015.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津发改价管〔2015〕336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184号)规定,现就我市提高成品油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89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7715元调整为8015元,提高30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6745元调整为7030元,提高285元。其它非标准品汽油、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规定品质比率相应提高(附件1)。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相应提高。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附件2)。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供应价格。 三、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相应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的基础上,据实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最高批发价格(附件3)。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批发、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四、销售企业不得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每吨6310元,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上述规定自2015年4月24日24时起执行。 七、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要合理安排调运,确保市场供应,并在4月27日14:30前将调价方案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监测,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附件:1.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天津市成品油供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表 3.天津市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表 2015年4月24日

2015年度《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

2015年度《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 1月26日上午,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在北京发布2015年度《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行业报告》).《行业报告》指出,2015年,中国石油消费持续中低速增长,对外依存度首破60%,达到60.6%;中国成品油净出口量连续三年大幅递增。 2015年,世界经济复苏依然艰难,新兴经济体经济发展普遍减速。全球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增长0.7%,约127.6亿吨油当量。化石能源比重下降。供应充裕,大宗商品价格全线下跌。中国一次能源消费估计42.4亿吨标煤,增速为-0.5%,是30年来首次出现的负增长,主要原因是经济增速放缓和结构优化。石油供需宽松程度加剧,消费中低速增长;天然气供应总体宽松,但调峰基础设施不足,以及我国季节性用气不均衡,造成淡季压产、旺季紧缺现象明显。 《行业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石油消费持续中低速增长,对外依存度首破60%,达到60.6%;成品油净出口量连续三年大幅递增。2015年,石油表观消费量估计为5.43亿吨,比上年增加0.25亿吨,剔除新增石油储备和库存因素,估计实际石油消费增速为4.4%,较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石油净进口量3.28亿吨,增长6.4%,增速比上年高0.6个百分点。 天然气消费增速创10年新低,供应总体过剩,淡季压产冬季供应紧张;气价改革持续推进。2015年,天然气需求增速明显放缓,估计全年表观消费量1910亿立方米,增长3.7%,创近10年新低。天然气价格改革提速,国家分别在2015年4月和11月两次调整价格,实现了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大幅下调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积极推进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设,为市场形成价格创造条件。 对于国际市场,《行业报告》显示,2015年世界石油供需宽松程度进一步加大,国际油价跌破金融危机低点,WTI和布伦特原油期货全年均价分别为48.76美元/桶和53.60美元/桶,同比分别下降47.52%和46.02%。受美国原油出口解禁影响,WTI与布伦特原油价格基本趋同。在需求侧,受低油价对需求刺激和发达国家经济复苏影响,世界石油需求大幅提高170万桶/日,达到9440万桶/日;在供应侧,世界石油供应大增260万桶/日,达到9610万桶/日,其中欧佩克国家坚持保市场份额策略,美国非常规油气生产展现了较好的韧性,产量并未如预期下跌。 因此,世界石油市场发生新世纪以来最严重的供应过剩。同时,美元升值加剧了油价的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83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发改 价格[2015]383号) 【法规类别】石油工业管理工业品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川发改价格[2015]383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6.08 【实施日期】2015.06.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5〕383号) 中石油四川省销售公司,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物价)局: 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327号)(见附件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并公布了中心城市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我省三个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相应调整(见附件1)。 二、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后,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三、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我省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见附件2。合同未约定配送部分的费用按《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价电发〔2010〕27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五、调整后的价格自2015年6月8日24时起执行。 六、其余事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电〔2015〕327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努力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 1.四川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四川省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表(合同约定配送部分)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327号)(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 附件1 四川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钢材近几年价格走势

一、1993年以来主要钢材品种价格变化情况 1993以来我国钢材价格经历了下降—上升—下降—再上升的过程。1993年是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国民经济快速增长,钢材需求旺盛,供不应求,钢材价格大幅上涨。以线材为例,1993年线材平均市场价格达到3681元/吨;之后,随着钢材需求减少和资源的增加,钢材供过于求,价格一路下跌,到1999年线材价格降至2211元/吨的低点;2000年随着国民经济重新走上快速增长的轨道,钢材需求旺盛,钢材价格走出低谷,逐年回升。2006年钢材价格再次出现下跌,而自2007年起,随着全球商品大牛市的深入,钢材价格持续走高,并且在2008年上班年达到了历史高点。 螺纹钢和线材的价格走势基本一致。1993年在需求的强烈推动下,螺纹钢和线材价格大幅上涨,年平均价格分别达到3681元/吨和3640元/吨,创出了历史新高。之后在需求萎缩和产能快速扩张的作用下,出现了供过于求,价格一路下滑,到1999年螺纹钢和线材平均价格分别降到2211元/吨和2342元/吨,跌幅达39.9%和35.7%;1999-2002年价格处于低位盘整状态;2003、2004年价格大幅回升,2004年螺纹钢和线材平均价格分别达到3688元/吨和3607元/吨,接近1993年的价格水平;2005-2006年价格又出现了下滑,2007年开始大幅走高,直至2008年上半年达到了5400-5500的历史高点。 从近五年来螺纹钢和线材价格变化情况来看,其波动幅度相当大。2001年末螺纹钢和线材价格触及历史低点后开始反弹,螺纹钢价格由2277元/吨上涨到2004年2月的4188元/吨,升幅达83.9%;线材价格由2076元/吨上涨到2004年2月的4072元/吨,升幅达96.1%。但到2004年5月,在3个月的时间里,其价格跌至3000元/吨元以下,跌幅达30%左右。2005年,螺纹钢和线材价格高点和低点的波动幅度也在30%左右。2007年,年末与年初相比,螺纹钢和线材涨幅分别高达48.7%和45.1%。而2008年下半年钢材价格急速下跌中,3个月的时间里螺纹钢和线材的价格下跌幅度达到了40%。 二、影响钢材价格变化的因素分析 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钢铁工业作为一个原材料的生产和加工部门,处于产业链的中间位置。它的发展与国家的基础建设以及工业发展的速度关联性很强。由于钢铁行业需要消耗大量的铁矿石、煤炭、电力、石油等原材料,所以钢铁行业的上游产业包括采矿业、能源工业、交通运输业等;同时,钢铁工业提供的产品又作为其它许多产业的基本原材料,如房地产、基建投资、机械制造、汽车工业、造船、家电、集装箱等。正是因为与第二产业中很多行业有着极强的关联性,使得钢材价格的影响因素极为宽广,下面分别介绍。 1、宏观经济 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由于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不同,钢材消费强度是明显不同的。一般说来,钢材使用强度呈现以下四个阶段的变化(1)不发达阶段,其特征是人均GDP少于1000美元,这一时期钢材消费强度很低。(2)工业化初期和中期阶段,其特征是人均GDP1000-2000美元,钢材消费强度呈现迅速上升趋势。(3)工业化后期阶段,其特征是人均GDP2000-4000美元,这一阶段钢材消费强度将维持在一定高水平上。(4)成熟阶段,其特征是人均GDP大于4000美元,产业结构优化、科技进步和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导致钢

(财建[2015]159号)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应用通知

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的通知 财建[2015]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实现公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起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调整的重要意义 2006年起实施的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促进了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城市公交行业的稳定发展。但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的长期执行,实际形成了鼓励购买和使用燃油公交车、阻碍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不良机制,不利于优化公交行业能源消费结构,与国家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和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工作要求不相符,迫切需要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建立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新机制。 二、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通过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进一步理顺补助对象和环节,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一方面还原燃油公交车的真实使用成本,遏制燃油公交车数量增加势头,另一方面调动企业购买和使用新能源公交车的积极性,鼓励在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时优先选择新能源公交车,推动新能源公交车规模化推广应用,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为大气污染防治做出贡献。 (一)总体思路。 统筹考虑各类城市公交车购置和运营成本,在对城市公交行业补助总体水平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调整优化财政补助支出结构,平衡传统燃油公交车和新能源公交车的使用成本,逐步形成新能源汽车的比较优势。循序渐进,分类实施,推动形成有利于城市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确保公交行业平稳转型、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考虑城市用油、用气、新能源等公交车一定期限内购置及运营成本,调整现行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支持力度,及时研究制订用气公交车支持政策。 二是总量稳定,结构优化。在对城市公交行业补助总体规模稳定的前提下,通过逐年降低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支持力度,逐步形成新能源公交车的比较优势,优化城市公交车辆产品结构。 三是分类实施,循序渐进。对现行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中因税费改革产生的补助(即2008年国务院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对因取消公路养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杭价资[2015]94号)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杭价资[2015]94号)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价资[2015]94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5.07.21 【实施日期】2015.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杭价资[2015]94号)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杭州分公司,中国石油浙江杭州销售分公司,各区物价 局: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浙价电〔2015〕17号)规定, 现就我市降低成品油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均降低265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 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详见附件。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

售价格。 二、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四、调整后的价格自2015年7月21日24时起执行。 五、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杭州分公司、中国石油浙江杭州销售分公司要将调整后的成品油具体批发价和零售价抄报物价局备案,并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汽、柴油的具体零售价。要努力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确保市场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向各地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

2015年钢材市场状况及下半年钢材行情分析预测

2015年钢材市场状况及下半年钢材行情分析预测?? 中钢网分析师王英广: 从钢市环境来看,市场对宏观利好预期有所下降。5月中旬粗钢产量的再次上涨说明钢铁资源供应压力难以下降,钢价受钢铁供需矛盾压制仍长期存在,这就在大环境下决定了后期钢价走势缺乏大幅度反弹的基础。尽管宏观政策利好不断,但淡季的脆弱基本面明显左右钢价。5月以来矿价强势,钢价弱势,钢厂亏损压力进一步放大,钢厂淡季减产行为会增加。市场上热卷和中板价差不合理,甚至中板价格低于热卷价格,不少中板钢企吨钢亏损200 元以上,开工率进一步降低到84%左右。主要钢种间价差可能会进一步压缩。而下游用户6月用户订单减少,导致钢厂库存进一步上升,钢厂去库存压力在淡季更为明显。近期钢市缺乏利好,仍会继续以弱势运行为主,利好因素只能通过时间去转化。 中钢网分析师秦芬芬: 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由于实体经济不景气,市场的热情大部分都投入到了资本市场——股市当中,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经济刺激政策,比如七大工程包、六大领域消费工程等,而且后期涉及到“一带一路”交通走廊、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综合体等工程,不过这些项目落实到位仍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对于钢材需求的拉动还需要时间的验证。 另外最近华东、华南的暴雨天气和华北地区的麦收季节来临,下游工地、制造业工厂会出现停工等现象,对钢材采购很大的影响。 最后谈一下钢厂的情况,由于矿价坚挺,保持在60元/吨左右,但是钢价却一直下跌,钢厂如此经营实质上是处于亏损经营的,所以许多钢厂都开始了“限产保价”。具体表现为沙钢、武钢、马钢等大型钢厂从6月中旬开始对其产线进行停产检修,而且沙钢对6月份的建材发货量也进行了打折。 结论:整体上来看,除了市场库存出现了连续下降这种利好消息外,其他各个方面都是利空,因此钢市这种低迷的态势可能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至少6月、7月这种传统消费淡季要想出现反转几乎是不可能的。 中钢网分析师田俊艳: 1、粗钢 5月中旬重点钢企粗钢日产环比上升。据中钢协统计:5月中旬重点钢企粗钢日产180.6万吨,环比增1.59%;全国估算值为228.5万吨,环比增0.7%;在需求不济的情况下,供需矛盾放大仍成为钢材价格运行的主要阻力。 2、库存钢材库存量连续第十二周出现下降,累计降幅达到19.8%,目前的市场库存水平较去年同期下降8.44%。5月份全国库存降幅明显放缓,当月全国钢材库存环比下降88.85万吨降幅为6.43%,显示当前国内市场终端需求相当疲弱,去库存化进程趋缓。 3、钢企销售一季度大中型钢企销售降14.48%。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此前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大中型钢铁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629亿元,同比下降14.48%,主营业务亏损超过110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015年5月11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015年 5月11日) 【法规类别】石油成品油市场 【发文字号】青发改电[2015]12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5.11 【实施日期】2015.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青发改电〔2015〕12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中石油青海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青海石油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21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提高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内一价区国Ⅳ标准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吨7810元调整为8065元,国Ⅳ标准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吨6915元调整为7160元,其它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相应调整(详见附表)。 二、省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调整,按照青发改电〔2010〕5号划分的三个价区分别进行。其中一价区包括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二价区包括海西州(除格尔木市)、

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三价区包括玉树州、果洛州。 三、其他非标准品汽、柴油零售价格按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调整。 四、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调整后,中石油青海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青海石油分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根据市场状况,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并通过省级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六、液化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浙价电[2015]17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浙价电[2015]17号) 【法规类别】工业品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浙价电[2015]17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5.07.21 【实施日期】2015.07.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浙价电〔2015〕17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414 号)、《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车用汽柴油标准升级保供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4〕103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杭州等三市车用汽柴油提前升级后价格执行标准的通知》(浙价资〔2014〕236号)规定,现就我省降低成品油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均降低265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 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详见附件。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四、调整后的价格自2015年7月21日24时起执行。 五、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要将调整后的成品

兰郑长成品油管道2015年输油总量404.3万吨

兰郑长成品油管道2015年输油总量404.3万吨 兰郑长管道北接西部管网,南下两湖地区,是我国“西油东送”的重要战略通道,也是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兰郑长成品油管道2015年输油总量404.3万吨,完成输油计划的119%。 兰郑长成品油管道2015年输油总量404.3万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兰郑长成品油管道2015年输油总量404.3万吨,完成输油计划的119%。 兰郑长成品油管道是目前国内输送成品油距离最长的管道。西安分公司管辖着兰郑长管道的全部入口站点,负责整条管道的全部入口计量交接任务。截至目前分公司一半的油品计量交接工作,仍采用人工检尺、大罐计量的方式完成,西安分公司优选人员参与,实现了安全贸易交接。 兰郑长管道起自甘肃省兰州市,途经甘肃、陕西、河南、湖北和湖南5省67个市县,止于湖南省长沙市。管道支干线总长3214公里,是中国管道建设第四次高潮的开篇工程,是中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

司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后的第一个在建项目。 该工程安全设施投资13.89亿元,年最大输送量1500万吨,于2007年8月18日开建。2009年,兰郑长管道滠水河穿越,成功攻克了抗压强度达200兆帕的岩石地层。2013年11月1日兰郑长管道全线贯通试运行。2015年3月2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安全设施进行验收。2014年12月31日,兰郑长管道全年累计输油总量达到516.3万吨,首次突破500万吨。 兰郑长管道北接西部管网,南下两湖地区,是我国“西油东送”的重要战略通道,也是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兰郑长管道2009年5月投产后,不仅实现了西部资源与石油消费区供需的对接,大大提高了成品油安全、平稳、高效的运力,还有效地填补下游市场成品油资源供应缺口,对我国加快构建“北油南调”“西油东送”成品油管道干线,以干线带动支线发展,逐步向区域市场拓展,最终形成经济合理、调运灵活的成品油管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兰郑长管道作为我国“西油东送”的重要战略通道,其安全性一直受管道公司重视。2015年6月19日上午,管道公司在兰郑长管道长庆支线进行悬空管道专项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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