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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细则(精)

基层工会细则(精)
基层工会细则(精)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基层工会工作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规范油田公司所属各矿(大队)、小队(车间)等基层工会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结合油田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基层工会是履行维护基本职责、发挥党联系群众桥梁与纽带作用的基础。

第三条基层工会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

第二章基层工会的设置

第四条油田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根据行政建制、职工人数设立工会组织,基层小队级单位必须建立工会组织。基层工会的建立,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五条会员人数在25人以上的基层工会应当建立工会委员会;会员人数不足

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选举组织员或工会主席1名,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第六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基层工会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时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须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延期一般不超过半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年。

第七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由3至7名委员组成,选举工会主席1名,组织、民管、宣教、生产、生活等委员若干名。委员人数少的单位,一个委员可身兼数职。基层工会委员会任期内委员缺额时,应及时补选。

第八条女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上的工会应成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人数不足25人的工会,应选举女职工委员1名。女职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和上级女职工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庆油工发[2001]2号)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庆油工发[2001]3号)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九条基层工会按照本单位生产(行政)班组建立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小组长,开展工会小组活动。

第十条成立或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基层工会所在的行政单位终止或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第三章

基层工会的职责

第十一条基层工会组织的职责

(一)履行维护职责。在维护企业总体利益的基础上,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在支持企业行政行使职权的基础上,依法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在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上,维护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强化服务职能。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发挥工会群众组织的优势,充分保护、调动、发挥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认真为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三)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工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工会干部和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扬民主,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十二条基层工会主席的基本条件和职责

基层工会主席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处理问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

(二)具有较扎实的文化基础,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工会业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敢于并善于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受到职工群众信赖。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人格力量。

(五)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业务工作,具备一定的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

基层工会主席的职责:

(一)主持基层工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工会小组长会和

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按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情况。

(二)抓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工会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负责本单位工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做好新会员入会和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管好、用好工会财产。

(三)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活动。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搞好厂(队)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工作。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监督和协助行政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五)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目标,通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活动,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模范的评选、培养和管理工作。

(六)积极协助党政组织开展群众性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支持引导职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七)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八)指导和支持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教育女职工发扬“四自”精神,充分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发挥聪明才智。

第十三条工会委员的职责

组织委员的职责:

抓好工会组织建设。办理新会员入会手续、接转会员组织关系、收缴会员会费;

搞好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培训、表彰工作;做好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

民管委员的职责:

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监督行政实施厂务公开,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及时、准确。及时了解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工会和行政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宣教委员的职责:

做好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工作;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企业相关政策规定;深入开展职工读书自学、岗位成才等活动;组织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活动器材、物品管理工作。

生产委员的职责:

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总结评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劳动纪律教育,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生活委员的职责:

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台账,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的家庭生活状况,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家庭,为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建立健全职工疗养档案,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疗养工作。

第四章基本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基层工会的组织原则。基层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是:

(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会员(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权力机构,各级基层工会委员会由同级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会员监督。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罢免其选举的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三)基层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做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基层工会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定期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

工会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和决定以下问题:

(一)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贯彻执行党组织、上级工会有关决定、要求的措施。

(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工会工作的计划、总结。

(四)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议题。

(五)工会会员会籍处理。

(六)必须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问题。

第十六条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基层工会组织要在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规划、确定活动内容、明确活动重点、落实活动措施、搞好评比奖励,将建设职工之

家活动与工会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广泛依靠和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建家活动,积极推动和引导建家工作健康发展,努力将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受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五章工会队伍建设

第十七条工会干部教育

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工会干部,针对工会干部实际情况,按照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培训质量等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敢于并善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深受职工群众信赖的工会干部队伍。

第十八条会员管理

(一)凡属油田公司在册职工,不分民族、性别、职务、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二)职工加入工会,要本着自愿的原则。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批准,由公司工会发给《工会会员证》。

(三)会员组织关系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会员关系接转手续。基层小队、矿(大队)间调转由所在基层工会间办理会员关系接转;厂、分公司间调转由各二级单位工会负责会员关系接转;油田公司外部调转由公司工会负责接转会员关系。

会员长期外出、学习、开会、考查期间,不办理会员关系接转,仍在原单位交纳会费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所在基层工会委员会提出,由工会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五)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六)会员内部退养、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工会关系按照《关于做好企业内部退养、与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中的党员、团员、工会会员组织管理工作的(试行)意见》(中油党字[2000]第90号)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工会小组

工会小组是工会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环节和开展活动的基础。工会小组要在基层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自身建设,动员和组织会员积极参加政治、技术、科学文化等知识的学习,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教育引导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参加管理和改革,为保证完成小组的生产、工作任务,实现各项经济指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二十条工会积极分子

工会积极分子是指不脱离生产(工作)岗位、同职工群众有密切联系、热心为群众办事、热爱工会工作的会员。基层工会组织要注重对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锻炼,加强对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积极分子的作用。

第六章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各级工会组织承担本级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其主要任务是:

(一)负责组织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主持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会前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请示,会后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报告会议情况。

(三)主持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四)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团结和带领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五)对职工进行企业民主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代表业务素质和议事能力。

第二十二条基层工会要维护职工代表和职工的权利。职工代表和职工因行使职权而受到责难、打击时,要及时进行调查,要求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

第七章工会与行政

第二十三条工会要支持行政负责人行使职权,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作质量,维护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

第二十四条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群众监督行政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在行政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工会应当参加研究,提出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工会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行政履行《集体合同》约定和实施厂务公开;建立健全劳动法律和劳动保护监督机制,积极调查、调解劳动争议,

依法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

第二十六条工会支持行政努力改善职工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送温暖”工作,做好职工疗养工作。

第二十七条工会协助党政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性经济创新、创效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充实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推进企业经济、文化建设。行政应对此予以支持和帮助。

第八章工会与党组织

第二十八条基层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基层工会以下问题要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一)工会全面工作计划;

(二)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方案;

(三)各类事关全局性的重要活动;

(四)工会干部的调整和配备。

第二十九条对于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基层工会委员会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的日常工作要根据职工群众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职工群众的意见要求、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应向上级工会报告。

第三十条基层工会对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决议的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第九章考核与奖惩第三十一条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工会可根据本细则制定实施办法,对所属各级工会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保证基层工会工作细则的落实。第三十二条公司及所属各二级单位工会依据考核结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基层工会进行表彰奖励;对于作用发挥不明显、会员意见较大的基层工会,帮助提高或建议进行组织调整。第三十三条公司及所属各二级单位工会要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对本单位基层工会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和帮助解决基层工作中出现的新问

题、新情况,总结宣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水平。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四条定执行。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本细则与上级规定不符之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规本细则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细则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11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2006年7月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第九次主席团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团结组织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 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 第五条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 第七条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 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 第八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经企业工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企业本届工会委员 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三)选 第十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须分别行使职权,不得相互替代。 第十一条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 大型企业工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下属单 位可建立工会委员会。 第十二条企业工会委员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会员监督。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题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答题 单位:姓名: 一、填空题 1.( )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2.企业工会以( )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 3.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 )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企业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4.企业工会委员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 )负责,接受会员监督。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 5.企业工会委员会实行( ),重要问题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6.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 )。 7.凡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工会应依法督促企业建立( )制度。 8.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 )、( )、( )、( )、( )的职工之家。 9.大型企业工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设立( ),负责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下属单位可建立工会委员会。 10.坚持( )、( ),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11.开展建设( )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工作制度,增强工会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12.按照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愿,依靠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 )。 13.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 )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出现空缺,须按民主程序及时进行补选。 14.新任企业( )、( ),应在一年内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 15.工会依照民主程序选派( ),可依法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 ),但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单项选择题 1.会员( )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 )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A.三十人B.二十五人C.二十人 2.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每届任期( )。 A.三年B.三年或者五年C.五年 3.企业工会委员(常委)会一般( )召开一次会议。 A.每月B.每周C.每季度 4.新任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在( )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 A.一年内B.半年内C.两年内 5.工会依照民主程序选派职工协商代表,可依法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职工协商代表,但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数的( )。 A.三分之一B.二分之一C.四分之一 6.工会发出集体协商书面要约( )内,企业不予回应的,工会可要求上级工会协调;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集体协商的,工会可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企业违反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会可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 A.二十日B.二十五日C.三十日 7.( )是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 ) A.企业工会B.企业俱乐部C.企业职代会 8.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应有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 )以上参加方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重要决议、决定,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 A.三分之二B.五分之二C.三分之一

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精)

总工发[2009] 4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 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对1998年颁布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实施,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函告全总财务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09年10月28日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是依据工会四项基本社会职能和工会工作运行规律确定的。 1基层工会委员会工作条例。 根据有关规定,来确定工作原则,基层工会委员会的组成办法、程序和工会委员会的职权,确定工会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明确工会与教代会、工会与行政、工会与党组织之间的关系等等。基层工会委员会工作条例是基层工会组织的行动准则和工作规定,它是*会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之一。 2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 工会是一个群众性组织,工会的组织原则上是民主集中制,工会工作必须体现它的群众化、民主化的特点。因此,工会委员会实行的是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除了对党组织、上级工会的决定和教代会的决议必须坚决执行,并集体讨论贯彻和执行的方案、措施外,需要集体讨论通过或决定的事项有:工会工作的重大事宜、工作计划、总结等;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工会财务的预决算;开除工会会员的会籍;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教代会提出的重大建议等等。 3工会经费审查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是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而建立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目的是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财务收支计划的实现,促进工会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审委员是根据《工会法》规定诞生的,应在工会教代会上选举产生。经审委员与同极工会委员会,要同时推荐、酝酿、选举、批准公布,任期与工会委员相同。 4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是运用财务管理学的一般理论和方法,结合工会的实际情况,组织工会资金活动和资金运动和处理工会内外各种经济关系,以保证工会会计任务的实现和工会活动顺利开展的规范体系。 工会基层组织工作制度 一、基层工会的社会职能 一、维护职能: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是工会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的主要手段。在维护全县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突出工会工作的特色。 二、建设职能: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三、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全县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 四、教育职能: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基层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XXXX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经费服务工会工作和服务职工会员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及上级工会相关规定和院财务制度等,结合本单位工会实际,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工会经费是指《工会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按收入来源分主要有:会员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级工会及所属各分会。 第二章遵循原则 第四条工会经费使用应遵循“遵纪守法、依法获取、经费独立、预算管理、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依法获取原则。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3、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各项开支由分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4、预算管理原则。各项收支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 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 7、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五条开支是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费用支出。主要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等。 职工活动支出,是工会为会员和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是开展以上活动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费用,课酬费、优秀学员奖励费、设备器材和用品购置维修费、文体活动奖励费等。会员交纳的会费应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维权支出,是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所产生的支出费用,主要包括开展职工劳动及职业安全保护费用、困难职工帮扶费用、节日送温暖费及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费用支出等。 业务支出,是工会培训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工会积极分子,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培训费、会议费、表彰奖励费、劳动竞赛费用、合理化建议费用、办公差旅费等支出。 资本性支出,是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购买设备工具、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发生的费用支出,根据全总有关规定,大型开支原则上由行政支付。 其他支出。除上述支出外,由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产生的费

工会工作条例

工会工作条例 1.1总则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工会工作,发挥工会团结组织员工、维护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和集团《工会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的员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公司全体员工和会员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在公司中依法开展活动。 1.2工会设置和隶属关系 公司工会满足规定条件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后,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公司工会接受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的领导。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和上级工会批准,公司设工会委员会,机关、厂、中心设工会基层组织。 公司工会组织根据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和会员变动情况,及时相应调整机构的设置,保证工会组织的健全。 公司行政按规定划拨工会经费。 1.3工会机构设置 公司工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按高效精干的原则设立机构。 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基层工会选举推荐产生,每届任期3—5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在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会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检查、督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各基层工会委员会由该基层单位全体会员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每届任期与公司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 公司工会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

按照党群干部选拔标准,选配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具体人选可由公司党委推荐,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 1.4工会职责、权利与义务 (一)工会主要职责: (1)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员工的生活; (2)代表和组织员工进行民主管理和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3)动员和组织员工积极投身公司的改革、建设; (4)教育和帮助员工全面提升思想道德、科技文化和劳动技能素质; (5)组织员工积极参加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6)调解和协调员工与行政双方的关系; (7)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的指示、决议和精神。 (二)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涉及员工利益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用工、劳动条件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问题,工会代表要参加讨论,并提出建议意见。 (三)维护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职权,协调好公司行政与员工劳动关系,建立平等协商机制。 (四)组织员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活动,做好推荐、评选、表彰、宣传和管理先进集体、个人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和支持员工学习科技、文化、管理知识,提高岗位工作技能。 (六)密切联系群众,接受会员的批评、监督。经常了解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帮助会员解决实际困难,要特别关注特困员工及家庭的实际问题(七)开展正常工会活动,举办生动活泼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八)做好经常性发展工会会员工作,对符合条件、承认《工会章程》的员工,皆可接纳入会。 (九)及时收缴会费,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避免流失。

全国煤炭系统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条例(能源工发2010-31号)

xx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文件 能源工发[2010] 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产业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 为适应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国能源化学工会经过调查研究和反复征求意见,在原中国煤矿地质工会下发的《煤矿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煤矿女职工家属协管安全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煤矿群众安全工作的规定》(煤安字[1997]第125号),制订了《全国煤炭系统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条例》,并于 2010年7月29日经中国能源化学工会二届九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 《全国煤炭系统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条例》 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2010年8月11日主题词: 印发煤炭群众安全条例通知 抄报: xx起副主席 抄送: 全总劳动保护部 全国煤炭系统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煤炭系统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推动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制订本条例。1第二条工会群众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的原则,以发挥职工群众的重要作用为出发点,以实现煤矿安全生产为目标,以规范现场管理和操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不断提高群众安全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三条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是企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党政要重视支持工会群众安全工作,落实活动经费和有关人员待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工会群众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二章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 第四条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群监会)是在同级工会的领导和上级群监会的指导下,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权益的群众绍织。 各级煤炭产业工会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群监会,各集团公司、子(分)公司(矿、处)工会须逐级成立群监会,区队(车间、段)工会须设立群监会或群监分会。 第五条群监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名。各级群监会主任由工会主席担任。群监会委员由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热心群众安全工作的工会干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生产—一线群监员担任。群监会委员由同级工会提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群监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群监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工会劳动保护业务部门。 群监会日常工作机构成员享受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的相关待遇。 第六条群监会工作职责2(一)向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遵纪守法教

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2009年10月28日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 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 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

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 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 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 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基层工会 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留成经费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建设,推进企业工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工会组织的主体和中坚,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第四条企业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企业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的密切联系,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二章企业工会组织 第六条企业工会应当维护本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工会的权利,组织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职工加入工会。 第七条会员25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职工不足25人的企业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就近按地域或行业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集团公司工会所在地的分公司、子公司工会由集团公司工会直接领导,集团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分公司、子公司实行由地方工会和集团公司工会双重领导,以分公司、子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工会领导为主。 第八条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须报上级工会审批,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依法成立的企业工会组织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 国有企业改制应及时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企业工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条件,报上级工会批准,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企业工会主席是企业工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企业工会委员 。 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工会主席,应享受同级党政副职待遇,是党员的应进入党委班子。公司制企业的职工董事候选人,一般为企业工会主席。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应享受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待遇。 第二十条企业工会主席具有以下权利: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 总工发[2009]4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 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对1998年颁布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实施,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函告全总财务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09年10月28日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汇编(新)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我公司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办好公司,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在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总经理关于公司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的工资调整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

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福利待遇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五、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可以由总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为公司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八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公司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九条职工代表的产生以部室(车间)或基层分会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操作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青年职工、女职工均占一定比例,公司和各部室(车间)领导干部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十条职工代表按部室(车间)或基层分会为单位组成代表团(组),推选团(组)长。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二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并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对公司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股份公司工会委员会工作条例

股份公司工会委员会工作条例 l 总则 1.1 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更好地发挥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条例。 1.2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1.3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负责公司工会的组织领导工作。公司工会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1.4 公司的工会工作必须始终以公司的生产经营为中心,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的教育,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参加公司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以质量为重点的劳动竞赛,充分发挥职工在经济建设中的聪明才智,推动公司两个文明建设的向前发展。 1.5 公司工会必须在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法》,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广大职工的愿望和要求,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1.6 公司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把公司工会办成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 1.7 工会的组织机构要与公司机构改革同步研究,同步实施。从事工会工作的专职人员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由公司工会提出建议,与行政协商决定。 2 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 2.1 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科学文化、技术教育以及民主、法制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办好职 工政治学校。 2.2 强化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组织职工参政议政,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积极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审议讨论公司重大决策,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合法权力。 2.3 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练兵和技术协作活动,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的培养、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加强班组建设工作。 2.4 吸引和动员职工学政治理论、学科学文化学管理知识,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有益于智力开发,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 2.5 协助和督促行政关心职工的劳动保护和生活福利,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参与公司分配方案的制订和劳动争议的调解。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工会财务管理,适应我市企业财务集中管理和核算一体化的要求,适应工会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资产的效能,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企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省工会有关工会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市工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基层工会为市局各县(市)局工会。 一、财务管理 (一)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我市工会的财务实行二级管理,市工会为一级管理机构,县(市)工会为二级管理机构。市工会负责管辖所属各县(市)局工会。 (二)根据市局制订的市县财务集中管理和会计核算一体化办法,各县(市)局工会经费统一集中市局财务部门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并于季末月前全额拨交市工会。 (三)市工会收到财务部门划拨的经费后,应向财务部门出具《工会

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作为企业列支成本依据。 (四)市工会按财务部门划拨经费总额的35%于季后次月20日前上缴省工会,并按规定比例向下属基层工会下拨经费,下属基层工会按规定比例上缴地方总工会。 (五)基层工会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收取的会员会费,全部留本级工会使用。 (六)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库存现金应按照银行核定的现金限额留存。 (七)从事工会会计、出纳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资格证,严格执行钱帐分管原则,会计、出纳不得由一人兼任。每月月末出纳须与会计、银行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结余,如发现余额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 (八)各项暂收、暂付款应及时催收结算。 (九)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认真贯彻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不得开设两个以上银行帐户,不准设小金库。 (十)认真执行工会经费预、决算制度,及时编报工会预、决算报表。(十一)各级工会使用工会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须配备兼职人员负责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要分类建卡登记,每年查对实物一次,保证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十二)工会经费开支执行主管财务的工会主席审批,涉及重大项目的开支要坚持工会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院工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团体,学院工会财务工作是直接在工会主管主席的领导下,在省总、省教育工会及本院财务部门指导监督下,负责全院工会经费核算工作和管理工作。 2、院工会财务工作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3、院工会财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院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4、院工会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院教职工当好家,理好财。 二、管理范围及办法 工会财务制度包括工会资金的筹集、分配、计划、使用和财产进出、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主要有:预算、决算管理制度,会费、经费收缴制度,经费使用原则和开支范围,财产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 1、经费收入: (1)经常向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宣传有关政策规定,使拨交经费的政策深入人心,全面落实。 (2)严格制度,依法办事。每季度按时按规定向教育工会上解经费,做到及时、准确、足额。 2、会费收入: (1)抓好工会组织建设,增强组织观念,提高会员素质,使会费收缴率达到100%。 (2)面对现实,合理使用。一般情况下,70%留用于基层工会,以增强工会活力和会员的凝聚力。 (3)严格手续,坚持会员、基层工会、院工会对口交借的管理办法。 (4)坚持公布制度,每年向基层工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的监督。 3、经费开支: (1)严格执行全总印发的经费开支范围,对超出的开支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对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2)量入定出,周密计划,在略有节余的前提下开展各种活动。 (3)强调计划性,对大额的开支必须先提出计划,经工会经审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决不允许先用后报。(4)坚持一本帐、一只笔、一个户头、杜绝以领代报现象。 (5)坚持廉洁公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4、经费预决算: (1)编制预算时要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掌握当年的工作规划和重大活动项目,力争使预算符合实际。(2)控制预算外开支,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报主席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追加。 (3)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 5、会计工作制度: (1)熟悉本职业务,掌握财经政策,严格执行法律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账,准确清楚。 (2)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提供准确数据。 (3)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账目,千张传票事故不超过%。 (4)接待报销的同志应主动热情,坚持原则,手续齐全,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报销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解释工作。 (5)月末凭证附件完整,装订整洁。 (6)按规定控制库存现金,保证支付而不超限额。 (7)严禁私人向工会财务借现金和支票。 (8)出主意、想办法、协助主管领导收好、管好、用好经费 6、认真执行工会财经纪律: (1)工会财务工作应按照上级规定和财务制度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预算、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经费渠道,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完成工会各项活动所需费用。

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每月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 ‰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单位行政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按规定比例留成部分。 (三)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缴的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四川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

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1984年5月3日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为了加强基层工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基层工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充分发挥工会作为联结党和职工群众的纽带、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社会支柱和共产主义学校的作用。 第三条基层工会要认真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以四化建设为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职工队伍,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第四条基层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基层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职工之友"。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六条基层工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 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 (二) 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民主管理企业、事业。 (三) 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群众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发动职工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四) 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吸引和支持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工会工作条例

尉犁县安监局工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会是职工自愿参加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职工群众的重要代表者。 第二条工会在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单位的中心任务,根据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单位工作的交往作用和共产主义学校作用。 第三条工会要维护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监督行政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工会要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把职工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为做好财政工作,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艰苦奋斗。 第二章工会任务和职责 第四条团结、教育职工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教育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增强革命事业心,把本职工作和实现四化、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紧密联系起来,努力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质,坚持又红又专的方向,支持和配合党政做好各项工作;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落实职工培训计划;评选、表彰先进,总结推

广先进经验;考核、提职、升级和奖惩工作;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 第五条发挥工会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按照党支部统一部署,动员和组织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参加政治学习和有关政治活动。联系形势、任务和思想实际,对职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国情、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理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工人阶级历史使命和主人翁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职工发扬工人阶级光荣传统,抵制资产阶级思想侵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努力做到优质服务。宣传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和抵制不正之风,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通过多种形式,深入细致、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充分发挥工会在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动员组织职工关心国家大事和本单位工作,积极参与管理。工会要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同压制民主、打击报复和漠视群众疾苦的官僚主义作斗争。工会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同级行政核心有关会议。如讨论制定工作计划和改革方案;研究制定职工教育、劳动管理,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规章制度、条例和办法等。同时根据需要,由工会选派代表参加本单位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会干部和代表既要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把局务会的要求和决定带到群众中去,宣传并带头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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