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成都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事指南

成都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事指南

成都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事指南
成都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事指南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初审

办事指南

一、概述

1、事项名称: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初审

2、办理单位:成都市商务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

4、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咨询电话:86923312

8、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一)《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48号发布)第八条、第三十三条。

(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011年商务部令第5号发布)第三条。

(三)《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初审等工作交由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承办的通知》(川商商贸【2013】39号)。

三、备案对象

注册地在成都市,且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境内特许人,包括内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四、备案条件

特许人成立满1年,且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能够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持续经营时间超过1年以上。

五、办理流程

第一步:办理“两店一年”证明。2007年5月1日以后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持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2个经营时间在1年以上的直营店的营业执照及直营店相关证明文件,到这2个直营店所在地的区(县)商务局开具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通称“两店一年”证明)。2007年5月1日以前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直接从第二步开始。

第二步:获取登录号。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递交相关材料,获取进入《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的登录号和登录密码;

第三步:登录系统。在获取登录号和密码以后进入中国商业特许经营网(),在页面左上角的企业登录框中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企业申报页面;

第四步:修改密码。如第一次登录系统,为了保证用户的资料安全,系统会自动要求用户修改密码;

第五步:填报备案资料。完成以上四步后即可正式登录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备案材料,所有备案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申报备案”,即可把备案信息传到备案机关进行备案。

六、申请材料

(一)特许人备案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填报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表(附件1)、特许人中国境内全部直营店铺情况表(附件2)、特许人中国境内全部加盟店铺情况表(附件3)、特许人市场计划书(附件4)。

(三)特许人(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提交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经营范围中应包括“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项目。未包括此项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批准证书核发部门申请增项,增项完毕后,向注册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系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应提交港、澳、台通行证;法定代表人系外国公民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护照及翻译件(翻译件应加盖中国大陆境内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公章,并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指政府部门出具的与特许经营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商标、专利权、著作权及其他经营资源,如是他人授权使用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许可使用授权书”(附件5);如是受让取得,须提交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核准转让证明。

(六)其他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汽车、书报杂志、药品、农药、农膜、原油、成品油、化肥、音像制品、粮食、植物油、食糖、烟草、棉花等,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属于其他前置性审批的行业,还应一并提交前置性审批证明文件,如:教育行业的办学许可、餐饮行业的卫生许可、娱乐行业的特种行业许可等。

(七)特许经营合同样本。合同中特许人信息应与特许人提交的营业执照一致,合同内容应明确列出授予被特许人使用的经营资源,并包含《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内容。

(八)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目录(附件6)。操作手册应包含特许人对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的方式和内容,及特许人发展统一的特许经营体系的措施,并体现特许人统一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同时要求特许人提交操作手册部分内容进行审查。

(九)承诺书(附件7)。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的公章。

(十)首次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两店一年”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二)授权委托书(附件8)。特许人委托他人进行备案的,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特许人委托服务机构(省级以上连锁协会或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备案的,须同时提交受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律服务机构介绍信原件。

七、特许人资料(信息)变更审核

特许人的备案材料(信息)(指特许人工商登记信息、经营资源信息、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三类)有变化的,应填写特许人材料(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9),同时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审核同意后,特许人按照备案系统要求在网上申请更改并填报资料。市商务局根据提交的变更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变更。

八、备注

(一)年检备案登记证书

根据《条例》第十九条和《办法》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

在每年的3月31日前,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

提交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年报(附件10)。同时备案企业持上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和经营合同年报(加盖单位公章),到市商务主管

部门予以确认。

(二)备案撤销

已完成备案的特许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备案机关可以撤销

备案,并在商务部网站予以公告。

1、特许人注销工商登记,或因特许人违法经营,被主管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备案机关收到司法机关因为特许人违法经营而做出的关于撤销备案的司法建议书。

3、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

4、特许人申请撤销备案并经备案机关同意的。

(三)申报人提交材料中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印章,其中附件1~附件10可到成都市商务局网站“办事指南”的“资料下载”中下载。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