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提成管理办法
(试行)
中心是信息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和科技信息开发、服务的实体,为了推动中心的发展并鼓励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特制定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如下。
1、中心项目是指纳入“中心”管理的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技术推广、销售和服务的课题、项目。项目分纵向、横向和中心自立三种:
其中,中心获得的条件、能力建设项目和对省科技厅的服务类项目不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项目分类如下
(1)纵向项目是指国家及省相关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
(2)横向项目是指面向社会承接的研究开发或服务集成等项目;(3)自立项目指中心根据市场需求而确立的研究开发项目。
2、项目管理采取项目组长负责制,项目组长对中心领导和用户负责;
3、项目必须进行成本核算。即所有项目在签订合同前,组长应首先对项目的经费、人员、进度等进行合理规划,编写项目计划书(包括人员、设备、进度、目标等要素),并经中心项目评估小组讨论通过签订合同、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