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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复习范围

知识产权法总论:

需掌握的概念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概念;

着重掌握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了解狭义知识产权的内容

著作权法:

需掌握的概念有:著作权、作品、职务作品、著作邻接权;

1.着重掌握著作权的继受主体中继承著作权的主体的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法第3条的相关规定)

2.著作权中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中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的相关规定(著作权法第11条第16条的相关规定)

3.美术作品的权利主体的相关规定(著作权法第18条的相关规定)

4.著作权客体中作品的分类(著作权法第3条的相关规定)

5.著作权客体中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著作权法第5条的相关规定)

6.著作权内容中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的具体内容(著作权法第10条的相关规定)

7.著作权期限的规定

8.著作邻接权中出版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期限的相关规定(著作权法第35条的相关规定)

9.著作权的限制中合理使用的相关规定(著作权法第22条的相关规定)

重点掌握:著作权与所有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的区别

专利法:

需掌握的概念有: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独占许可证

1.着重掌握专利权中可获专利的主题(即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及发明的种类

2.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中不可获专利的主题(专利法25条)

3.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中发明、实用新型的可专利性(专利法22条)

4.外观设计的的可专利性(专利法23条)

5.专利申请日中申请日的确定以及优先权的相关规定

6.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

7.专利申请的审批

8.专利权的保护期及无效宣告

9.专利权人的权利

10.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商标法:

需掌握的概念有:商标、商标权、防御商标、联合商标

着重掌握

1.商标权的终止中商标被撤销的事由

2.商标注册的原则(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

3.商标注册的审核中公告与异议的有关规定

4.注册商标的争议提出时间

5.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及续展

6.注册商标的转让

例题

判断

1、我们所称的工业产权主要是指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错)不应包括版权

2、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

3、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是终局决定,可以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

4、我国商标采取注册原则,但不注册也可以使用,只是法律不再加以保护

5、画家赵某把其一幅国画作品卖给李某后,李某把该作品在展览会上展出。李某拥有该画作的所有权及展览权。

6、法律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局有权撤销注册人的注册商标

7、法律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自作品完成之日起,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8、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法律规定必须是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9、专利权的期限,自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

10、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11、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原则采用的是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12、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13、两个权威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管理机构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

14、依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发表权虽为著作人身权,但受五十年时间限制。

15、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局有权撤销注册人的注册商标。

16、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

17、著作权法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18、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受及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类型。

19、我国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即商标无论是否经过注册都能使用。

20、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

不定项选择

1、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在申请专利时所提交的申请文件中,(B)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A说明书摘要B权利要求书

C请求书D申请书

2、话剧、歌剧、地方戏属于著作权客体的作品之一的戏剧作品

3、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有时事新闻、法律、法规、历法、数表

4、演绎权包括整理权、改编权、注释权等权利

5、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必须具有新颖性

6、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7、在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以前,已经开始制造相同于专利产品的产品,或使用相同于专利方法的方法,或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的,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这是根据先用权原则

8、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使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9、依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有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10、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其著作权从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11、知识产权与相关财产权利的本质区别在于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

12、甲完成了一部小说的创作,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甲享有著作权的起算时间是创作完成的时间

13、依著作权法的规定,电视连续剧《康熙大帝》的著作权应属于制片人

14、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注册商标有异议,其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定期限为5年

15、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从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16、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合于工业应用的新技术称为外观设计

17、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18、不授予专利权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与方法;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

19、商标权的内容包括专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

20、属于工业产权的有商标权、专利权、商号权

21、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

22、发明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

23、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获得专利权的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独占实施权、进口权、放弃权、标记权等权利

24、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复制权、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2、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由文字、图案、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

3、商标的续展: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后的一定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我国《商标法》38条规

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给以六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4、演绎作品: 是对原作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后产生的作品。由于演绎作品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加入了演绎作者独创性的二度创作,因此演绎作品是一种新作品。演绎作品也享有著作权。在作者对自己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整理时就会享有基于原作品和基于演绎作品而产生的双重著作权;如演绎他人作品,则应取得原作者的许可,演绎作者可因此对演绎作品产生新的著作权,但其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原作著作权人的权利。

5、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6、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7、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8、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9、证明商标: 是指由对某个具体商品或者服务有检测或者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而由注册人以外的人使用的,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

10、知识产权法:是指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委托作品: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

12、现有技术:是指在申请日之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指

13、制造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在其制造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

15、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16、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17、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18、注册商标争议:注册商标争议亦称商标权争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所有人就注册商标专用权发生的争执,即因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注册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争执,是在先的商标注册人对在后的商标注册人的注册未满1年的商标发生的争执。

19、优先权:是先申请原则的例外,是指将后续申请的申请日提前至首次申请的申请日的权利;在要求优先权时,首次申请日被称做优先权日;享有优先权的一定期限被称做优先权期。可以分为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国际优先权指申请人在任一《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首次提出正式专利申请后的一定期限内,又在其他该公约成员国就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可将其首次申请日作为其后续申请的申请日。国内优先权,即在本国首次提出申请后,又就相同的主题再次向本国专利局提出申请的,可以在优先权期内享有优先权。国内优先权制度的规定对保护本国国民的利益、为本国国民实现不同专利种类间的转化创造了条件。

20、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1、作品: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22、著作人格权:亦称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

23、专利权穷竭:又称为专利权用尽,是指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第三人在本国合法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专利产品,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24、表演权:表演权是著作财产权,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表演既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将表演权转让给他人。修改后的《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表演权为公开表演其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既包括现场表演,也包括机械表演。所谓机械表演是指以物质载

体的形式向公众传播被记录下来的表演的方式。表演权作为著作权人的财产权,不同于邻接权中的表演者权。

25、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26、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对于申请专利权的外观设计,新颖性指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

27、邻接权:在我国著作权法上也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具体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所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

28、国际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案例分析

1、顾客甲到影楼乙由摄影师丙为其拍摄了一幅肖像艺术照片

问:(1)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依《著作权法》,这幅照片的著作权应归谁所有?(2)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这幅艺术照片的底片应归谁所有?

答(1)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依《著作权法》,这幅照片的著作权应归影楼乙所有。根据为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2)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这幅艺术照片的底片应归顾客甲所有。载有肖像的相片本为物,顾客对其享有所有权。

考点:综合分析著作权及所有权的相关法律概念,尤其需掌握著作权中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相关规定.

2、著名画家张某创作的一副画作《荷花图》,在一次慈善拍卖中卖给了赵某。后来,赵某应某展览馆的请求,将该副画送至该展览馆展览。在展览馆期间,某出

版社见到此画,便与赵某协商并达成协议,约定由出版社将此画复制成年历发行,赵某由此提成发行收入的15%。此年历发行后被张某发现,张某提出异议。问:(1)此画的著作权应属于谁所有?(2)赵某能否将此画送去展览?能否将其复制成年历发行并收取报酬?

答:(1) 此画的著作权应属于画家张某所有。

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张某符合作者应具备的条件。

(2)赵某能将此画送去展览。但不能将其复制成年历发行并收取报酬。

我国《著作权法》第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美术作品原件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考点:著作权主体中美术作品的权利归属

3、工艺师甲根据一块天然的玉石材料特有的形状和多种不同颜色的分布设计了一件玉雕产品

问:(1)对于该玉雕产品能否申请并获得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的保护?为什么?(2)对于该玉雕产品能否取得著作权上的保护?为什么?

答: (1)对于该玉雕产品不能申请并获得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的保护。

因为《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而工艺师甲根据一块天然的玉石材料特有的形状和多种不同颜色的分布设计的这件玉雕产品具有唯一性,不适于工业应用,因此无法申请并获得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的保护。

(2)对于该玉雕产品能取得著作权上的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而该玉雕产品符合了作品所需具备的所有要件。

考点:综合分析,熟悉著作权及专利中外观设计的相关概念

4、甲机械厂于2000年8月12日取得一种“烧结机多辊布料器”实用新型专利,2001年3月,专利权人变更为乙机械厂。丙机械厂未经许可,自2001年1 1月开始生产、销售烧结机多辊布料器产品,在其产品宣传材料中使用了该专利号,

并变造专利号欺骗客户,获取巨额利益。2003年甲、乙机械厂认为丙机械厂侵犯其专利权,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试分析丙机械厂是否侵权?其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

答:(1)甲、乙厂分别是“烧结机多辊布料器”实用新型专利的原专利权人和现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有效期间享有该专利权。丙厂实施假冒专利的侵权行为已经侵害了两原告的专利权,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立即停止假冒实用新型专利权生产、销售烧结机多辊布料器产品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2).甲厂于2000年合法取得“烧结机多辊布料器”实用新型专利权,依法享有专利的专有使用权。2001年专利权人变更为乙厂,也是合法权利人。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我国《专利法》第57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丙厂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销售他人的专利产品,己构成了专利侵权行为。

(3).2001年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4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丙厂假冒他人专利号进行宣传和变造专利证书,己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我国《专利法》第58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与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王某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于1990年4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有几名为“保温鞋”的实用新型申请文件,邮戳日为1990年4分月1日,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收到该申请文件的日期为1990年4月6日。李某在北京于1990年4月2

日向中国专利局额受理处直接递交一份与王某同样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文件,也名为“保温鞋”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问: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本案为一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申请问题。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专利申请日的确定方法:首先如是直接递交的,应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

是投邮的,则以邮戳日为准。本案中王某采取邮递申请文件的方法,邮戳日为1990年4月1日,所以应以4月1日为申请日,应早于李某的专利申请日。

6、某发明人独立研制出一种脉冲电刺激人体穴位治疗疾病的方法,方法中还谈到了治疗疾病的理论根据,拟申请发明专利。问:该申请能否得到批准而被授予专利权?为什么?

答:该申请不能得到批准而被授予专利权。

因为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疾病的诊断及治疗方法不能申请并获得专利。

7、某市海水淡化研究所的工程师朱某,曾作为主要研究人员之一参与了“混合盐制取硫酸钾方法”的研究。1992年12月,朱某调入石油研究所工作。1993年5月石油研究所在朱某的参与下也完成了“混合盐制取硫酸钾方法”的课题,并申报了专利。后被海水淡化研究所知道后,海水淡化研究所向法院提起石油研究所侵犯其专利申请权的诉讼。问:此案该如何处理?

答:应驳回石油研究所的专利申请。

因为根据我国专利法中有关职务发明的规定,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应承担的本职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发明创造,其申请权及获得专利的权利属于原单位。

8、王兴华、张江丽夫妇有一子王钢,2004年,夫妇俩带王钢在红星照相馆拍周岁照。摄影师刘某为王钢照了两张底片,一张连同照片交给王某夫妇,另一张经修饰后洗印放大成20寸照片,陈列在照相馆橱窗中。2005年,刘某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某出版社用以制作儿童挂历,获1000元稿酬。后来,出版社又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本市的某香皂厂,用于一种婴儿香皂的包装。2006年,王某夫妇在市场上发现了挂历,又发现了香皂,于是追寻到红星照相馆,方得知照相馆扣下了一张底片,才发生后面的一系列事件。王某夫妇以王钢法定监护人和代理人身份起诉红星照相馆侵犯著作权。

照相馆辩称,自己与王某夫妇之间是委托拍摄关系,自己已按约定履行了义务,而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如未约定归属则应当归照相馆所有。照相馆将底片提供

给出版社,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自己并不构成侵权。至于出版社将底片提供给香皂厂则与己无关。

问题(1)王钢的照片的著作权应当属于谁?为什么?(2)照相馆侵犯了王钢什么权利?为什么?(3)出版社、香皂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答:(1)著作权应当属于照相馆。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具体到本案,拍摄照片的行为属于委托创作,由于双方没有约定照片的著作权归属,因此其著作权应当归创作作品的照相馆所有。

(2)侵犯了王钢的肖像权。因为存在于王钢照片上的权利有两项,一是摄影作品的著作权;除了著作权以外,还有公民的肖像权。而肖像权的权利主体是王钢。由于这两种归属于不同主体的权利指向同一对象——王钢的照片,所以两者间发生权利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方式处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照相馆未经王钢同意,擅自利用他人肖像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因此,刘某的行为侵犯了王钢的肖像权。

(3)出版社、香皂厂的行为也构成侵权行为。因为它们的行为也符合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应当与照相馆一起承担责任。

9、李某(溥仪遗孀)曾与贾某是邻居,贾某曾帮李某整理溥仪的日记及其他的遗留文字,并整理李某的一些口述资料,后以署名“李某”、“贾某整理”的方式将有关整理资料的文章发表于杂志上。后来李某又与王某合作,并将溥仪日记、其他文稿及出自贾某手笔的整理资料(约二万多字)全部交给王某,王某在上述材料基础上完成了《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与此同时,贾某自费采访三百多人,查阅大量档案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为此,李某和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贾某的《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抄袭了《溥仪的后半生》一书,达70%以上,侵犯其著作权,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销毁存书、停止侵害、赔偿损害等。被告贾某辩称:《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是自己根据调查、收集的历史资料独立完成的,不存在抄袭;相反的是,王某使用被告的整理成果用于《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中,已构成侵权。

问题:《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的著作权应当属于谁?为什么?

答:应当属于被告贾某所有。因为贾某使用的材料属于历史资料,而作为历史资料的素材,原则上属于共有领域的财富,不应当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对于本案中的《末代皇帝的后半生》和《溥仪的后半生》两书,由于对象是同一个,所参考的历史资料很多是同样的,因此内容上不可避免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不能就此认定一定存在抄袭,也不能因为自己写过溥仪的事情就禁止别人再写。

10、1994年12月,H化工研究院工程师梁某在一次技术洽谈会上与G化工厂厂长张某结识。张请梁帮助解决污水净化重复利用的技术难题,梁某答应试试。1 995年春节,梁某与其在大学读书的儿子在H化工研究院院内一个废弃多年的人防工程里,用三个箩筐、一堆渣土、扫帚、水桶等工具,还自费购买了十余种试剂、试纸、电炉等物品,对G化工厂的污水水样进行净化实验。实验结果达到了G化工厂的技术指标要求。

梁某将实验资料交给H化工研究院一份,院里认为梁某为该院工程师,污水净化又是其业务研究范围,此成果应是职务技术成果,便以研究院的名义于199 5年5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了“HI-PQ703污水净化方法”专利申请。1 998年7月,研究院获得专利权。在此期间,梁某一直认为自己的成果是非职务发明,故强烈要求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双方争执不下,梁某诉至法院。

请分析:梁某和H化工研究院,谁的主张成立?为什么?

梁某的主张成立,即该发明为非职务发明,梁某享有专利申请权和专用权。理由如下:

(1)根据《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本案中,梁某虽然是H化工研究院的在编职工,污水净化也是他的业务研究范围,但案中涉及的发明创造既不是梁某在执行本单位任务时完成的,也不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梁某做实验的时间是1995年春节期间,他本人和他的儿子利用休息时间而非工作时间从事实验活动并取得成果,不是执行本单位任务,而是个人接受他人委托完成的技术成果;再者,从他的实验

条件看,显然不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以,梁某要求变更自己为专利权人的主张是有法律依据的。

(3)关于职务发明的判断,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两个条件满足一个即可成立。但业务范围内的发明并不一定属于职务发明,这一点应当注意。

简答题及论述题

1、试述知识产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答:知识产权与财产所有权的区别其实就是无形财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的区别,也即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有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2、简述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智力成果。

答: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下列智力成果不受专利法保护: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其他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

3、知识产权的概念及范围.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其范围包括广义与狭义的范围,广义的知识产权《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界定的8类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界定的7类范围;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文学产权和工业产权两大类

4、作品的概念及类别。

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包括(1)文字产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的其他作

5、专利优先权的概念及分类。

我国《专利法》第29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外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国外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

权”,同时《专利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前者为国外优先权,后者为国内优先权或本国优先权。

6、知识产权的性质及特征。

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实质是长期的性质;其特征有(1)专有性;(2)时间性;(3)地域性

7、著作人身权的概念及内容。

是指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8、简述授予发明专利权和使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1)新颖性;(2)创造性;(3)实用性

9、简述作品的构成要件。

(1)作品具有独创性;(2)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范围;(3)以某种有形形式加以复制体现;(4)是人的智力创造成果

10、简述依据我国《商标权法》的规定不能注册为商标的文字与图形有哪些?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翼机通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外;(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11、简述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类型。

(1)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12、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哪些邻接权?邻接权的保护期多长?.

答:邻接权,亦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在国际上包括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

品所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享有邻接权的本质原因是从事了演艺创作,从而使原作品获得了新的表现形式。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还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

关于邻接权的保护期限:

表演者权,包括表演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表演者的人身权利,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权和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权不受保护期限限制;表演者的财产权利,包括现场直播权、录音录像权、复制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到该表演发生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到录音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广播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有控制权,未经其许可,他人不得转播,也不得擅自将这些节目录制以及复制这些录音制品。广播、电视台的这种控制权为50年,截止到该广播、电视节目首次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这种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13、简述专利权人的主要财产权利。

答: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可归纳如下:

(1)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具体来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产品。

(2)进口权。专利产品的进口,是指将专利产品或者包含专利产品的物品,或者依据专利方法直接生产的产品从境外引入到我国境内的行为。进口权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

(3)转让权。专利权可以转让,但只能作为一个整体转让。专利权人是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转让其持有的专利权时,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专利权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4)实施许可权。专利权人有权决定与愿意实施其发明创造专利的单位或者个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使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能够顺利地转化为生产力。

(5)放弃权。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放弃专利权。但如果专利权人已经与他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其放弃专利权则要受该合同的限制,不得随意放弃专利权。

(6)标记权,即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中做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7)出质权。《担保法》规定专利权人依法享有以其专利权进行出质的权利。

14、简述著作权的限制

答:著作权的限制除了其保护期有时间限制以外,还包括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制度。

(1)合理使用制度。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也就是行使依法本属于著作权人有权行使的权利,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不认为是侵权行为,在理论上称为“合理使用”。合理使用制度是为了平衡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利益,真正实现“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的著作权法宗旨。

(2)法定许可制度。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制度,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并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实质在于将权利人的某些权利从一种绝对权降格为获得合理使用费的权利。该制度同样是为了平衡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利益。

(3)强制许可制度。著作权的强制许可制度,是指在著作权人无正当理由而不允许他人使用其作品时,当事人向著作权主管机关申请,国家主管部门依职

权批准他人有偿地使用有关作品的制度。强制许可须经当事人向主管机关申请,且只能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而且是非专有的。

我国的著作权法有关于合理使用制度和法定许可制度的规定,但没有关于强制许可制度的规定。

知识产权法案例练习

著作权法 1、 2、李某自学英语多年,经常做笔译练习。李某同事赵某常在报刊上发表一些文章。李某为了提高翻译水平,常将见到的文章顺手拿过来做翻译练习。一次李某将赵某在报纸上发表的一篇文章进行翻译。赵某见到李某翻译自己的文章,便提出李某这样做未经自己许可,是侵犯自己的著作权。李某辩称:自己只是做翻译练习,并不打算发表,但赵某坚持认为李某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要求李某今后不得再翻译自己的作品。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问题:李某是否侵犯了赵某的著作权?为什么? 答案: 李某没有侵犯赵某的著作权。 赵某对自己撰写的文章依《著作权法》第2条,第9条,第11条享有著作权。一般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作品。但是《著作权法》为了有利于文化传播,对著作权人的权利作了一些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合理使用制度。其中一项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属于合理使用。结合本案来看,法律规定的3个条件李某都符合。其一,必须是为了个人目的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非单位、集体或多人的使用目的,李某为提高自己的翻译水平而使用赵某的文章属于此类;其二,必须是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否则,即使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目的也属侵权,赵某的文章刊登在报纸上属已发表作品,李某用来练习符合规定;其三,必须尊重著作权人除使用、获得报酬外的其他权利,李某只是利用赵某的文章做翻译练习,无发表的打算,也未擅自行使其他权利,符合这一条件。所以,李某并未侵犯赵某的著作权。 3、李某(溥仪遗孀)曾与贾某是邻居,贾某曾帮李某整理溥仪的日记及其他的遗留文字,并整理李某的一些口述资料,后以署名“李某”、“贾某整理”的方式将有关整理资料的文章发表于杂志上。后来李某又与王某合作,并将溥仪日记、其他文稿及出自贾某手笔的整理资料(约二万多字)全部交给王某,王某在上述材料基础上完成了《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与此同时,贾某自费采访三百多人,查阅大量档案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 为此,李某和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贾某的《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抄袭了《溥仪的后半生》一书,达70%以上,侵犯其著作权,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销毁存书、停止侵害、赔偿损害等。 被告贾某辩称:《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是自己根据调查、收集的历史资料独立完成的,不存在抄袭;相反的是,王某使用被告的整理成果用于《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中,已构成侵权。 问题:《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的著作权应当属于谁?为什么? 答案: 应当属于被告贾某所有。因为贾某使用的材料属于历史资料,而作为历史资料的素材,原则上属于共有领域的财富,不应当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对于本案中的《末代皇帝的后半生》和《溥仪的后半生》两书,由于对象是同一个,所参考的历史资料很多是同样的,因此内容上不可避免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不能就此认定一定存在抄袭,也不能因为自己写过溥仪的事情就禁止别人再写。 4、为纪念宋庆龄同志诞辰100周年,经中央批准,宋庆龄基金会编辑了一部《宋庆龄选集》(上、下册),交人民出版社出版。由于宋庆龄同志没有子女,亦无明确的合法继承人,因此

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

《知识产权法》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说明 一、课程的基本要求 《知识产权法》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必修的一门专业课。它是为培养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要求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人才服务的。 通过学习知识产权法课程,使学生对知识产权法的发展概况有个全面了解,并明确知识产权法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学生运用知识产权法的理论,根据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课程的学分和学时 《知识产权法》课程4学分,72学时,教学周期为一学期,全年开设。 第二部分多种媒体教材一体化设计初步方案 一、文字教材 本课程文字教材为《知识产权法》,主编中国政法大学黄勤南教授,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版。该教材为过渡教材。 该教材系统阐述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以及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这是本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也是复习、考试的基本依据。 基本法律也是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 二、其他媒体 1.本课程计划制作12学时IP课件,它对文字教材内容进行必要的补充和重点阐释,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文字教材内容。 2.本课程计划制作二次电视直播课程,每次1学时,针对教学进行动态辅导

答疑。

3.网上辅导,本课程将提供网上辅导,帮助理解和掌握文字教材内容。 三、教学环节 1.自学 自学是重要的学习方式,依据教学要求,全面系统地阅读教材和教师指定的参考书。 2.利用多媒体学习 收视IP课程阅读网上辅导文章是系统学习的重要手段,学生应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源进行远程学习。并利用网上交互答疑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3.电视直播课程 电视直播课程是实现动态教学、远程交互的重要手段,学生应利用电视直播听取主讲专家的辅导,解决学习难题。 4.面授辅导 面授辅导是实现教学目的的重要方式,辅导教师要全面系统掌握教学要求和文字教材,通过讲解、辅导、答疑、组织讨论、模拟法庭等方式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教材内容。 5.平时作业 中央电大和试点电大均将安排平时作业,这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培养学生学习能力,检验学习成果的重要手段。考核结果将记入形成性考核总成绩。 6.考试要求 在全面系统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部分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知识产权概念的来源和知识产权的范围,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明确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自测题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章自测题单选题 1. 下列国际公约中,TRIPS不要求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并执行的是(10分) A.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C. 〈〈世界版权公约〉〉 D. 〈〈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 2. 下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的国际公约与TRIPS共同遵守的是(10分) A. 最惠待遇原则 B. 对权利合理限制原则 C. 透明度原则 D. 对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和复审原则 3. 下列措施中,TRIPS没有强化的是(10分) A. 知识产权的执法程序和保护措施 B. 协议的执行措施 C. 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 D. 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原则 4. 狭义的知识产权贸易的主要形式是(10分) A. 进口知识产权产品 B. 销售知识产权产品 C. 知识产权许可和知识产权转让 D. 出口知识产权产品 5. 世界贸易组织(WTO)三大支柱是(10分) A.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产品贸易 B.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 C.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 D.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边境贸易 6. 我国内地第一部〈〈著作权法〉〉颁布于(10分) A. 1988年 B. 1989年 C. 1990年 D. 1991年 7. 世界第一部专利法诞生于(10分) A. 英格兰 B. 威尼斯共和国 C. 美国 D. 法国 8. 《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不包括(10分) A. 强制许可原则 B. 自动保护原则 C. 宽限期原则 D. 临时保护原则 9. 根据《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对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优先权期是(10分) A. 12个月 B. 6个月 C. 18个月 D. 3个月 10. 广义的版权不包括(10分) A. 作者权 B. 表演者权

电大知识产权法作业1-4标准答案

电大知识产权法作业1答案 2009年05月23日星期六下午4:21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2分,共20分) 1、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早确认、保护和形式治理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商品装潢:是指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进行的装饰。 3、商品商标: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根据使用者的不同,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4、证明商标:也称保证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5、注册商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请按你的理解给知识产权概念下个定义。 答:知识产权是治理成果所有人和使用人给予自己所拥有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的总和,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阀线圈、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是一个随着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和深化的概念 2、请试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这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3、请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为两个主要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所界定。 第一:1967年签订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指出,知识产权应包括下列权利: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 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第二:1995年1月1日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范围,包括: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观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主要是商业秘密权. 目前基本上国际上都是以这两个协议所界定的范围为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整理

一.总论 1.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和经营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概括主义方法): *知识产权是区别于传统所有权的另类权利,是产生于精神领域的非物质化的财产权,即基于智力成果、经营标记或只是信息所产生的权利。 *知识产权不等于智力创造性成果权,以知识产权名义所统领的各项权利并非都来自知识领域,亦非都基于智力成果而产生。 *知识产权是法定之权,其产生一般须由法律认可。 3.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 (1)私权 *知识产权是私人的权利私人,特指名师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处于平等地位的人。 *知识产权是私有的权利私有,指民事权利为特定民事主体所享有,是特定人享有的私人权利,而不是一切人同享的公共权利。 *知识产权是私益的权利私益,与公益相对的个人利益。 (2)无形财产权:创造性成果权,经营性标记权,经营性资讯权。 4.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 5.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1)专有性 *知识财产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 *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2)地域性知识产权受到地域的限制,具有严格的领土权,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时间性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 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在专有性效力方面的区别 *所有权的排他性表现为所有人排斥非所有人对其所有物进行不法侵占、妨害和损毁,知识产权的排他性主要是排斥非专有人对知识产品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 *所有权的独占性是绝对的,即所有人行使对物的权利,既不允许他人干涉,也不需要他人积极协助,在所有物为所有人控制的情况下,且无地域和时间的限制。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相对的,这种垄断性权利受到权能方面的限制,同时该项权利的独占性只有在一定空间地域和有效期限内才发生效力。 6.知识产品的概念: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精神领域所创造的产品,具有发明创造、文学艺术创作等各种表现形式,它是与物质产品相区别而独立存在的客体范畴。 7.知识产品的基本特点: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各章自测题答案

2009 年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期各章自测题答案 第一章 第1题:下列国际公约中,TRIPS不要求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并执行的是(10.0 分) A: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D:〈〈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正确答案:C 第2题:下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的国际公约与TRIPS共同遵守的是( 10.0 分) A:最惠待遇原则 B:对权利合理限制原则 C:透明度原则 D:对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和复审原则正确答案:B 第3题:可以加入《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与WTO勺成员是(10.0 分) A:加入联合国的独立主权国家 B:独立关税区C:国际实体组织 D:非政府组织正确答案:A 第4题:下列措施中,TRIPS没有强化的是(10.0 分) A:知识产权的执法程序和保护措施 B:协议的执行措施 C: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 D: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原则正确答案:D 第5 题:狭义的知识产权贸易的标的是( 10.0 分)A:知识 B:技术 C:产品D:知识产权正确答案:D 第 6 题:我国内地第一部〈〈著作权法〉〉颁布于( 10.0 分) A: 1988 B: 1989 C: 1990 D: 1991 正确答案: C 第7 题:我国内地第一部〈〈专利法〉〉颁布于( 10.0 分) A: 1985 年 B: 1984 年C: 1986 年 D: 1983 年正确答案:B 第8 题:中国第一部具有专利性质的法规是( 10.0 分) A:《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暂行条例》 B:《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C:《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D:《专利法》正确答案:B 第9 题:世界第一部专利法诞生于( 10.0 分)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基于历年考题整理归纳!)

一、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法律确认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一般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指国家与国家之间通过签订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方式,就缔约成员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协调和合作。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 2、商标权、商标、驰名商标 商标权:亦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 商标:是识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或者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加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商标注册: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争执。 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 3、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独创性 专利权,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

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大纲

《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知识产权法》课程说明 (一)课程代码:02130014 (二)课程英文名称: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三)开课对象:法学专业 (四)课程性质: 知识产权法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是针对高年级本科生开设的学科必修课。 (五)教学目的: 1、学习和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提高知识产权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 2、熟悉各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训练和提高解决司法实践问题、处理法律纠纷的能力; 3、了解知识产权法在民法中的地位,注意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六)教学内容: 知识产权法学是研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法学学科,掌握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学知识是各类法律专业人员必不可少的专业知识要求。伴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知识产权法在保护智力创造者合法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在我国加入 WTO 以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对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七)教学时数: 教学时数:32学时 学分数:2学分

(八)教学方式 本课程的教学方法是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适当布置一些课外作业。加强学生课堂讨论力度,训练学生自主学习方法,培养学生应用知识和创新思维能力。 教师应当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制作课件。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 考核方式为考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并结合平时成绩综合考查学生应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严格考核学生出勤情况,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的旷课量取消考试资格。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40% ,期末成绩占60% 。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 教学要点: 通过本章的学习,让学生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性质及特征,理解知识产权法的含义、基本制度的类别及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掌握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权的基本特征,为后面各章节的学习奠定基础。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种类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的种类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大学版(试题及答案)

单选题 1.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D) (5分) A. 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特别引人注目 B. 构成商标的图形越复杂,商标越具有显著特征 C. 构成商标的图形越简单,商标越具有显著特征 D. 将“苹果”二字作为服装上的商标使用,该商标具有显著特征;将“苹果”二字作为苹果酱上的商标使用,该商标缺乏显著性 2. 某厂的“白玫瑰”注册商标有效期即将届满,欲办理续展手续。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办理续展的申请时间只能是:(D )(5分) A. 期满前6个月 B. 期满前后各6个月 C. 期满后6个月 D. 期满前后各12个月 3. “万宝路”是世界驰名的香烟商标,已在中国注册。某葡萄酒厂生产的“莹光”牌葡萄酒,其瓶贴和包装盒的文字、图形、色彩与“万宝路”商标基本相同。对此事的正确说法是:D (5分) A. 葡萄酒和香烟并非相同或类似产品,葡萄酒厂不构成侵权 B. 葡萄酒厂将“万宝路”作为装璜使用,不存在侵权问题 C. 葡萄酒厂已在其产品上标注有厂名、厂址,未构成侵权 D. “万宝路”是驰名商标,某葡萄酒厂的行为造成与该驰名商标的混淆,故构成侵权 4.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纯羊毛标志为:C (5分) A. 集体商标 B. 联合商标 C. 证明商标 D. 防御商标

5.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商标侵权的有:D (5分) A. 在商标许可合同期限届满以后,未经许可人同意,继续使用该商标 B. 王某未经商标专用权人的许可,擅自制造其商标标志并出售 C. “娃哈哈”酸奶为驰名商标,甲公司在其生产的果汁上使用“娃娃哈”商标 D. 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经商标权人同意,继续使用该商标 6. 下列行为中,属于对专利权的合理使用的行为的有:A (5分) A. 某学校在进行一项教学实验时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一项相关专利 B. 某学校受某公司委托开发一种新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一项相关专利技术 C. 某公司在生产其产品时未经允许使用了他人的一项相关专利 D. 某公司在广告宣传活动中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人的一项专利方法 7. 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外国优先权期限为:A (5分) A. 十二个月 B. 六个月 C. 十八个月 D. 三个月 8. 小张完成了一项发明,2005年6月,小张将其发明在国内举办的国际研讨会上首次发表。后小张就该项发明内容申请专利,该专利申请:B (5分) A. 已经丧失新颖性 B. 从在该会上首次发表6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C. 从在该会上首次发表12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D. 新颖性不因在先公开而受影响 多选题

《知识产权法》网课慕课作业题答案

第一节 1.以下不属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是()(1/1分) 正确答案: A、经营权 2.单选关于知识产权,以下不正确的说法是() (1/1分) 正确答案: D、知识产权仅保护创造性智力成果 3.单选关于知识产权,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1/1分) 正确答案: 知识产权不属于民事权利 答案解析: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知识产权是在传统物权、债权、人身权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民事权利,与传统民事权利相比,有许多突出的特点。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 4.单选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1/1分) 正确答案: A、工业产权和版权 答案解析:

无 5.单选下列选项中不具有时间性的知识产权是( ) (1/1分) 正确答案: A、商号权 答案解析: 6.多选知识产权的特征包括()。 (1/1分) 正确答案: 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答案解析: Explanation 知识产权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属性,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专有性);(2)知识产权的效力受到地域的限制(地域性);(3)知识产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受到保护(时间性) 7.多选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有() (1/1分) 正确答案:

A、客体的无形性 B、专有性 C、地域性 D、.时间性 答案解析: 8.多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 )。 (1/1分) 正确答案: 著作权 商号权 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答案解析: 9.多选下列哪些属于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1/1分) 正确答案: 《集成电路xx设计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xx民法通则》 《xx商标法》 答案解析: 10.多选我国已经参加了很多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其中包括( )。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二、知识产权的种类 1、广义的知识产权和狭义的知识产权 划分标准:知识产权的范围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2、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划分标准:对知识产品的消费方式。 著作权是广义的,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其保护对象是以精神消费为目的的知识产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等。 工业产权是指著作权以外的知识产权。其内容已超出“工业”的范围,主要指以物质消费为目的的知识产品,包括科学技术发明、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及标记、禁止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等等。 3、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 划分标准:知识产权价值的来源 创造性智力成果权的价值直接来源于对该成果的商业性利用。无论是科学技术还是文学艺术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本质上都是人们设计出来的“结构和形式”。对这些“结构和形式”的利用所获得的收益,就是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的价值。 工商业标记本身不是其财产价值的源泉,它的价值来源于所标记的商品或服务,来源于它所标记的工商业主体的商业信誉。 三、知识产权的性质 (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它所反映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因而具备了民事权利最基本的特征。

知识产权法模拟试题(一)及答案

08春华网<<知识产权法》模拟试题(一)及答案 2009年06月25日星期四14:54 《知识产权法》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每小题1分,共20分)1.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一项权能是() A 复制权 B 发行权 C 出租权 D 信息网络传播权 2.狭义邻接权最初仅仅包含() A 出版者权 B 表演者权 C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D 广播组织权 3.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 A 5年 B 8年 C 10年 D 20年 4.目前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行使著作权最多的是() A 美术作品 B 音乐作品 C 电影作品 D 计算机软件 5.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 A 制片人 B 参加电影创作的每个自然人 C 由作者与制片人通过合同来约定 D 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片人享有 6.下列中属于工业产权中的创造权成果权的是() A 产地标记权 B 商标权 C 商号权 D 专利权 7.下列中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 A 某甲发明的一种速算器 B 某乙发明的一种高血压病的治疗方法 C 某丙发明的一种新型水稻杂交栽培方法 D 某丁发明的一种可视电话 8.“三性”判断的顺序是() A 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B 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 C 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 D 实用性、创造性和新颖性 9.取得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A 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有权许可他人实施 B 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但无权许可他人实施 C 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但有权许可他人实施 D 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许可他人实施 10.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应由() A 专利局作出 B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 C 仲裁机构作出 D 法院作出 11.发明专利请求实质审查的法定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 A 1年 B 1年6个月 C 2年 D 3年 12.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 A 5年 B 8年 C 10年 D 15年 13.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 () A 国务院批准 B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C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D 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专利主管机关批准 14.在我国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要素是() A 字母 B 颜色组合 C 三维标志 D 气味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汇总

一.知识产权法的特征 1.专有性,知识产权法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 2.地域性。效力限于本国境内。 3.时间性。知识产权仅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有效期限,这个权利自行消灭,相关的知识产品就变成全社会的财富,归全人类共同使用。 知识产品的概念和基本特点 知识产品是指依靠知识而产生出的成果,例如商标、专利、版权等等。具有文学艺术创作,发明创造,以及经营标志等多种形式。 创造性。即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2.非物质性。知识产品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3.公开性。知识产品必须向社会公开公布,让公众知悉。是知识产品所有人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4.社会性。从产生来说,一项知识产品,是人类智力劳动的结晶。并且可以同时为若干主体所占有利用。从归属看,知识产品既是创造个人的精神财富,也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 著作人身权内容和保护期限 内容:1.发表权。是指作者决定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没有明确表示不发表的,在作者死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受馈赠的,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力。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使作品不收歪曲,篡改的权利。 保护期限:1.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是作者死后50年的12月1日。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合作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人的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馈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的终生至其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从作品首次发表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一旦确定,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保护。 四:邻接权的概念和种类 概念: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 种类: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 专利权授权条件新颖性的概念和判断标准 概念: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判断标准: 第一:公开标准:是判断新颖性的首要标准。有书面公开(也叫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以及其他方式的公开。我国通过公开出版物进行判断。 第二:时间标准。一个是发明日标准,一个是申请日标准,即先申请原则,我国采取的以申请日判断是否有新颖性的时间标准。 第三:地域标准。地域标准是确定新颖性的空间标准。我国采用的是绝对新颖性标准,是指在专利审查中,专利主管部门可以引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出版物或实际活动去否定一项发明的新颖性。相对新颖性标准,在专利审查过程中,专利主管部门只引用一国之内的出版物或

著作权法基础知识及相关习题问题详解(知识产权法)

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解决的实际问题 1)解决超国民待遇问题。 2)增加了网络传播权是修改的又一亮点 3)确立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4)增加了侵权打击力度。 ●著作权法的作用 一)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是保护创作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二)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是衡量知识价值的杠杆 三)著作权法是建立正常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 四)制定著作权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五)著作权法是国际间文化艺术交流的桥梁 ●作品的围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影视作品 七)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十)法律规定的其他作品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一)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 二)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三)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四)缺少作品实质要件的对象。诸如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公式等。 五)竞技体育运动 六)已过保护期的作品 著作人身权的特点 1.专属性。 2.法定性。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可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 3.不可转让性。 4.永久性。 ●我国著作人身权的容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 ●我国著作财产权的容 1.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出租权客体仅限于影视作品和计算机软件。 4.展览权。展览权的客体: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及可以公开列的其他作品。衍生分析:未

经小说著作权人许可将其已发表过的小说手稿公开展览,并不侵犯小说著作权人的展览权。 5.表演权。客体:戏剧、文字、舞蹈和音乐作品等。 6.放映权。客体:文字作品,戏剧、曲艺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电视作品。 7.广播权。广播权适用于文学作品,戏剧、曲艺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电视作品等。 8.摄制权。电影类作品,但并不仅仅指将小说拍成电影片、电视剧等。未经许可将音乐作 品、美术或摄影作品摄入电影、电视也构成侵犯摄制权。 9.改编权。并非所有文字转化都是翻译,如将汉文转换为盲文,不是翻译,仅是复制。 10.翻译权。 11.汇编权。 12.注释权和整理权。 13.改编权。 14.信息网络传播权。 15.其他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主体的分类 作者主体和非作者主体 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国主体和外国主体 自然人主体、法人主体和国家主体 著作权继受主体的确定 1.因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成为主体。 2.因受让合同成为著作权主体。 3.国家成为著作权的特殊主体。 ●合作作品的构成条件: 1)两人以上合作创作。 2)创作结果符合作品的要求。 3)必须有共同的创作意图。 4)具有共同创作行为。 简单劳务性工作不视为创作劳动,如抄写稿件、整理资料等。概括四个字“合意、合作”。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与联系 1.联系: 1)从属关系。邻接权是作品传播者的权利。是派生权利。多数国家在著作权法中专章规定。著作权的许多规定适用于邻接权。 2)补充保护。对独创性低于著作权保护要求的劳动成果予以保护。如美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而独创性较低的版式和装帧设计,则受邻接权保护;录像作品受著作权保护,而录像制品则受邻接权保护。 还可以加上:都与作品相联系;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2.区别 1)主体不同。作品创作者;邻接权主体是作品传播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者和出版者。 2)客体不同。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创作者劳动和传播者劳动。 3)保护容不同。著权保护作者人身权和财产权;邻接权保护除表演者权外都不具有人身权利性质。

知识产权法

离线考核 《知识产权法》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著作邻接权又称邻接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对其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付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性权利的总称。 2、汇编作品:是指对已有资料或者现成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排而形成的作品,如杂志、报纸、论文集、词典、选集等。 3、演绎作品:是指通过对已有的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创作活动而产生的新作品,又称派生作品。 4、发明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真正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5、非职务发明:是指不在任何单位工作的独立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在单位原有科研任务的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以后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虽然是单位的工作人员,但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不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也不是在本单位业务范围以内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一般条款 ①许可使用的方式; ②许可使用的权利的性质; ③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 ④付酬标准和办法; ⑤违约责任; ⑥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2、简述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 ①警告; ②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 ③没收非法所得;

④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制作设备; ⑤罚款。 3、发明人的特征:(1)发明人须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 (2)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的人;(3)须是自然人。 4、职务发明创造的构成条件:(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2)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试述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①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②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 ③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④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2、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2)侵权应有损害事实发生;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知识产权法

2013年秋期基于网络的课程考核改革试点 开放教育(本科)《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参考资料 一、问答题 1、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 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创作文学艺术作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法律机制,促使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2、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权的内容,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所拥有的权利的范围,它表明的是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哪些权利。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专用权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性使用的权利。(2)禁止权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混同的商标的权利。(3)转让权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权利。(4)许可使用权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获得收益的权利。 3、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其说明书未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其权利要求书未能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范围。(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其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其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4)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不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5)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授予两项以上的专利。(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7)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8)专利权未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人 4、地理标志权的概念和特点 地理标志权,是指原产地内符合特定条件的商品生产者对地理标志所拥有的权力。所谓符合特定条件,是指生产者生产的商品具有特定品质,且该特定品质是由原产地的地理环境所控制的。地理标志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使用权与禁止权,即权利人自己使用和禁止他人使用地理标志的权利。地理标志权具有以下特点:1)、地理标志权是一种集体性的权利,是一种共有权。2)、地理标志权的存续不受时间的限制。3)、地理标志权即不能转让,也不能许可他人使用。 5、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权利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其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对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可以归纳为以下几项:1)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排他的利用和最终处分其专利权的权利。其表现在两方面。产品发明和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权人的权利(1)制造权(2)使用权(3)许诺销售权,所谓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4)销售权(5)进口权方法发明专利权人的权利(1)使用专利方法(2)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用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2)、转让权3)、许可权4)、标记权即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5)、保护请求权6)、放弃专利权的权利7)、署名权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 我国专利法第22条也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以及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

知识产权法实务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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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ostsmiers)创新及其不满:专利体系对创新与进步的危 害及对策-亚当·杰夫美国专利法-martinJ.Adelman 免费文化:创意产业的未来-劳伦斯·莱斯格 媒体、技术和版权:经济与法律的融合-迈克尔?A.艾因霍恩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研究-王迁 网络广告:互联网上的不正当竞争和商标-马特斯尔斯·w·斯达切尔中国版权新问题:网络侵权责任、google图书馆案、比赛转播权-宋数字著作权论: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为中心-梁志文网络服务提供商版权责任研究-陈明涛 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的反思与超越-曹伟 数字技术环境下的版权法危机与对策-吴伟光 网络版权法-王迁 版权法与因特网(套装上下册)-米哈依·菲彻尔 网络法:关于因特网的法律-罗森诺(RosenoerJonathan)网络法律评论(第14卷)-张平 欧盟知识产权法-李明德 知识产权法:专利商标和著作权(影印本)(第3版)-阿瑟·R·米勒知识产权法(第4版)-吴汉东 信息财产:数字内容产业的法律基础高富平著 虚拟财产法律保护体系的构建刘惠荣著 捍卫信息社会中的财产—信息财产法原理齐爱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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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表演 第三节录音录像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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