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慢性稳定型心绞痛(ICD-10:I20.806)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植入术(ICD-9-CM-3:36.06/36.07)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指导我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负责临床路径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三、成立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及管理工作。 四、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各科室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五、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六、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每月上旬召开本科室临床路径月度总结评估会议。

七、建立多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医院相关科室和行政后勤部门要全力保障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对医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和各临床科室提出的有关工作事项应优先办理。 八、建立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临床路径管理实时监测。 九、奖惩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考核体系,与医院绩效考核挂钩。医院每月对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例数、费用对比、数据上报、持续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评比,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好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不力的科室或个人,医院将视情况提出批评、处罚意见,重点追究有关科室主任的责任。 附: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心绞痛临床路径表单

二、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ICD-10 : I20.0/20.1/20.9 )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 : 36.06/36.07 ) 患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 _ 年龄: _ 门诊号: _________________ 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曰出院日期:年月日标准住院日7-14天 发病时间:年月日时分到达心内科时间:年月日时分 时间住院第1天(0—30分钟)住院第2/3天(术前准备) 主要诊疗活动□完成病史采集与体格检查 □完成病历书写 □病情的评价,交待病情 □上级医师查房:明确诊断,制订诊疗方案评估尽早血运 重建治疗或保守治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立即口服阿 斯匹林及氯吡格雷(有禁忌除外) □开始常规治疗 □日常查房,完成病程记录 □上级医帅查房:确定冠脉造影和支架置入万案 □完成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完善术前常规检查,复查异常的检验结果□向豕属及病 人交待冠脉造影和介入手术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授权 委托书(必要时) □检查抗血小板药物剂量 □ PCI术前准备,术前医嘱 □术者术前看病人,确认手术指征、禁忌证,决定是否手 术 重 占 八、、 医 嘱长期医嘱: 心内五科不稳定性心绞痛护理常规 □I级护理或特级护理 □低盐低脂饮食 □陪人一名 □卧床 □持续心电、血压监测 □低流量吸氧 □低分子肝素 □肠溶阿司匹林 □氯吡格雷联 □B阻滞剂(无禁忌证者常规使用) □ACEI/ARB □钙拮抗剂 □调脂治疗 □硝酸酯类药物 □通便药 □镇静药物 □抗心律失常药物 □静脉用药单硝酸异山梨酯 □其他静脉用药其他疾病的相关药物治疗 临时医嘱: □阿斯匹林0.3g+氯吡格雷0.3g (入院30分钟内) □血常规+凝血常规 □尿常规 □大便常规+潜血 □急诊生化 □血清心肌损伤标记物 □生化全项(或肝肾功能、血糖、血脂) 长期医嘱: 心内五科不稳定性心绞痛护理常规 □I级护理或特级护理 □低盐低脂饮食 □陪人一名 □卧床 □持续心电、血压监测 □低流量吸氧 □低分子肝素 □肠溶阿司匹林 □氯吡格雷联 □B阻滞剂(无禁忌证者常规使用) □ACEI/ARB □钙拮抗剂 □调脂治疗 □硝酸酯类药物 □通便药 □安定类药物 □抗心律失常药物 □静脉用药单硝酸异山梨酯 □其他静脉用药 □其他疾病的相关药物治疗 临时医嘱: □拟明日行冠脉造影+支架置入术 □明早禁食水 □备皮 □造影剂皮试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1.doc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1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指导我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负责临床路径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三、成立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及管理工作。 四、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各科室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五、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六、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每月上旬召开本科室临床路径月度总结评估会议。

七、建立多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医院相关科室和行政后勤部门要全力保障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对医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和各临床科室提出的有关工作事项应优先办理。 八、建立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临床路径管理实时监测。 九、奖惩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考核体系,与医院绩效考核挂钩。医院每月对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例数、费用对比、数据上报、持续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评比,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好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不力的科室或个人,医院将视情况提出批评、处罚意见,重点追究有关科室主任的责任。 附: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护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和降低临床常见病医药费用,减轻患者负担,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 一、临床路径定义与内容 临床路径的定义:是医生、护士和其他人员共同制定的针对

临床路径管理规定及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规定及实施 方案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指导我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负责临床路径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三、成立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及管理工作。 四、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各科室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五、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六、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每月上旬召开本科室临床路径月度总结评估会议。 七、建立多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医院相关科室和行政后勤部门要全力保障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对医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和各临床科室提出的有关工作事项应优先办理。 八、建立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临床路径管理实时监测。 九、奖惩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考核体系,与医院绩效考核挂钩。医院每月对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例数、费用对比、数据上报、持续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评比,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好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不力的科室或个人,医院将视情况提出批评、处罚意见,重点追究有关科室主任的责任。 附: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不稳定性心绞痛诊断和治疗指南

不稳定性心绞痛诊断与治疗指南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 本建议得目得就是为临床医师提供正确诊断与有效治疗得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包括: 明确哪些治疗就是经临床验证有效应常规采用得治疗;哪些治疗就是有限定条件,非常规使 用, 需经临床医师研判后才能采用得治疗;哪些治疗已被临床研究证实为无效甚至有害。 一、不稳定性心绞痛(UA)得定义与分型 UA就是指介于稳定性心绞痛与急性心肌梗死(AMI)之间得一组临床心绞痛综合征, 其中包括如下亚型: (1)初发劳力型心绞痛:病程在2个月内新发生得心绞痛(从无心绞痛或有心绞痛病史 但在近半年内未发作过心绞痛)。 (2)恶化劳力型心绞痛:病情突然加重,表现为胸痛发作次数增加,持续时间延长,诱发 心绞痛得活动阈值明显减低,按加拿大心脏病学会劳力型心绞痛分级(CCSC I—IV)加重 1级以上并至少达到III级(表1), 硝酸甘油缓解症状得作用减弱,病程在2个月之内。 (3)静息心绞痛:心绞痛发生在休息或安静状态,发作持续时间相对较长,含硝酸甘油 效果欠佳,病程在1个月内。 (4)梗死后心绞痛:指AMI发病24 h后至1个月内发生得心绞痛。 (5)变异型心绞痛:休息或一般活动时发生得心绞痛,发作时心电图显示ST段暂时性抬高。 表1加拿大心脏病学会得劳力型心绞痛分级标准(CCSC) 分级特点 I级一般日常活动例如走路、登楼不引起心绞痛,心绞痛发生在剧烈、速度快或长时间得体力活动或运动时 II级日常活动轻度受限。心绞痛发生在快步行走、登楼、餐后行走、冷空气中行走、逆风行走或情绪波动后活动 III级日常活动明显受限,心绞痛发生在平路一般速度行走时 IV级轻微活动即可诱发心绞痛,患者不能作任何体力活动,但休息时无心绞痛发作 二、不稳定性心绞痛得诊断 在作出UA诊断之前需注意以下几点: (1)UA得诊断应根据心绞痛发作得性质、特点、发作时体征与发作时心电图改变以及冠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及实施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作者:————————————————————————————————日期: 2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指导我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负责临床路径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三、成立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及管理工作。 四、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各科室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五、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六、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每月上旬召开本科室临床路径月度总结评估会议。 —3—

七、建立多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医院相关科室和行政后勤部门要全力保障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对医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和各临床科室提出的有关工作事项应优先办理。 八、建立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临床路径管理实时监测。 九、奖惩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考核体系,与医院绩效考核挂钩。医院每月对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例数、费用对比、数据上报、持续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评比,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好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不力的科室或个人,医院将视情况提出批评、处罚意见,重点追究有关科室主任的责任。 附: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4—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2018最新版)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指导各科室更好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依据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任正、副主任及各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专家委员会成员任成员。 第四条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第五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主任任成员。指导评价小组日常工作由医务部负责。 第六条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二)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三)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第七条各科室成立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护理长任副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财务部等制订临床路径文本; (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四)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第八条各科室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科秘书担任。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 (二)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 (三)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 (四)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第三章临床路径的选择与制订

不稳定性心绞痛临床路径

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ICD-10: 120.0/20.1/20.9 )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36.06/36.07)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曰标准住院日7-14天 发病时间:年月日时分到达急诊科时间:年月日时分时 间 到达急诊科(0 —10分钟)到达急诊科(0—30分钟) 主要诊疗活动□完成病史采集与体格检查 □描记“18导联”心电图,评价初始18导联心电图 □明确诊断,立即口服阿斯匹林及氯吡格雷(有禁忌除 外) □开始常规治疗(参见不稳定性心绞痛诊断与常 规治疗) □心血管内科专科医师急会诊 □迅速危险分层,评估尽早血运重建治疗或保守治疗的 适应症和禁忌症 □确定急诊冠脉造影及血运重建(直接PCI和急 诊CABG治疗方案 □对于在急诊科未行早期有创治疗者,尽快将患者转入 CCU1续治疗,再次评估早期血运重建的必要性及风险 重 占八、、 医 嘱长期医嘱: □重症监护 □持续心电、血压和血氧饱和度监测等 □吸氧 临时医嘱: □描记“18导联”心电图,胸片 □血清心肌损伤标志物测定 □血常规 □尿常规 □便常规+潜血 □血脂、血糖、肝肾功能、电解质 □凝血功能 □感染性疾病筛查 □建立静脉通道 □其他特殊医嘱 长期医嘱: □不稳定性心绞痛护理常规 □ 一级护理或特级护理 □记24小时出入量 □卧床 □重症监护(持续心电、血压和血氧饱和度监测等) □吸氧 □镇静止痛:吗啡(酌情) □静脉滴注硝酸甘油 主□协助患者或其家属完成急诊挂号、交费和办理□不稳定性心绞痛护理常规

临床路径实施管理办法

以下是三级评审要求与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相对应的指标: 医务部已将要求内容作出对应处理(蓝色字体),是否合适?请审核。 1.有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及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并履行相应的职责。——评价小组、实施小组已制定,成员还需讨论,请审核是否合适? 2.有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并组织落实。——已初步制定临床路径管理办法,请审核。 3.将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纳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强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 4有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实施科室和实施病种目录,有临床路径文本和单 病种质量管理标准。——临床路径目录已制定请审核 5.有对入径患者履行知情同意的相关制度与程序。—临床路径病种知情同意书 6.对相关的科室人员实施“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教育、培训与考核,包括患者的知情同意。—计划临床实施前对实施小组开展培训,是否合适?包括临床路径病种知情同意书 7.相关人员知晓本岗位相关临床路径工作流程。—临床路径流程已制定,附流程图 8.有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信息平台。 9.对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时监测。 11.有对执行“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的病例进行监测的相关规定与程序,至少满足本标准第七章有关监测指标要求。 12.对执行“临床路径”的病例,有将平均住院日、诊疗效果、30 日内再住院率、再手术率、并发症与合并症等指标列入监测范围的规定与程序。—此内容在填报效果评价表单中体现,附:效果评价表单 13.对执行临床路径管理相关的医务人员和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效果评价表单 14.对实施“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的病种进行疗效、费用及成本进行卫生经济学分析评估。 15.对实施病种“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的依从性进行监控。 16.有指定的部门负责上述工作。

缺血性心肌病临床路径

缺血性心肌病临床路径 一、缺血性心肌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缺血性心肌病患者(ICD-10:I25.501),由冠心病引起的严重心肌功能失常的心肌病(由缺血性功能障碍及冬眠心肌所致的心力衰竭,广泛心肌纤维化,多次心肌梗死单独或联合产生的症状),不包括孤立的室壁瘤和与冠状动脉病变有关的其它结构异常或并发症如乳头肌功能失 常(二尖瓣关闭不全),室间隔穿孔和心律失常等。 (二)诊断依据。 根据《冠心病》(陈在嘉高润霖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Bround心脏病学》(陈灏珠译第十版)相关章节。 1临床症状:心绞痛,劳累性呼吸困难,严重者可有端坐呼吸和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等急性左心衰竭的症状。晚期可有外周水肿和腹胀等症状。 2体征:查体可见颈静脉充盈,肺部啰音,心界扩大,外周水肿,多可闻及收缩期杂音、奔马律。 3辅助检查: ECG:可见窦性心动过速,室早、房颤,同时常有ST-T 异常和陈旧性心肌梗死的异常Q波,。 X线:左室或全心扩大,肺淤血,间质水肿,肺泡性肺

水肿或胸膜渗出。 超声心动图检查:可见心脏扩大,左室舒张末径增大,节段性室壁运动异常。还可见右室增大和心包积液。 放射性核素检查:可见心脏扩大,室壁运动障碍及射血分数的下降。可检测到存活的冬眠心肌。 心导管检查:冠脉造影可见冠脉多支血管弥漫性病变(几乎100%累及前降支),左心室造影可见左心室增大,左室舒张末期压力增加,射血分数下降及二尖瓣反流等。 (三)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为由冠心病引起的严重心肌功能失常的缺血性心肌病患者(ICD-10:I25.501)。 2.除外孤立的室壁瘤和与冠状动脉病变有关的其它结构异常或并发症如乳头肌功能失常(二尖瓣关闭不全),室间隔穿孔和心律失常等。 3.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四)标准住院日。 标准住院日为7~14天 (五)住院期间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 1 )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隐血; (2)血气分析、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

临床路径管理实施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

————————————————————————————————作者:————————————————————————————————日期:

衡东县人民医院 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 为适应医改,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降低医疗成本、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收费,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我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临床路径(Clinical pathways,CP)是医护专家针对无并发症单纯性疾病制定的,以患者及其疾病(或手术)为中心、以时间作为横轴,以入院、诊断、检查、用药、治疗、护理、饮食、教育、出院等技术与服务的提供作为纵轴所做的最适当的、有顺序性、有时限要求的整体医疗计划和服务程序。 一、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意义 临床路径是一种诊疗标准化方法,以缩短平均住院日、合理使用医疗费用为特征,按病种设计最佳的医疗和护理方案,根据病情合理安排住院时间和费用。它不仅可以规范诊疗过程,减少一些不必要、不合理的诊疗行为,而且还可以规范诊疗行为的时间等,增强诊疗活动的计划性。在提倡高效率、高品质、低费用的医疗服务改革下,临床路径提供了多专业协作的工作模式,保证医疗护理等措施在既定时间内实现,并达到预期的医疗效果,促使了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通过使用患者版的临床路径,帮助患者及家属了解医护详细过程和时间安排,使患方能积极配合和监督医院的工作,促进医患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使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二、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海元 副组长:彭光华、吴小平、颜迪平、肖易波、刘中林 组员:胡峰生、秦湘梅、周日贵、蒋斌、张志英、金秀萍、康华佳、刘朝晖、曾白洋职责: 1.建立以临床路径为指导的单病种限价管理模式,制定单病种限价管理有关制度、规定; 2.组织全院科主任、护士长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培训教育; 3.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4.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推行与实施临床路径所需要的帮助; 5.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和改进措施;

【2020实用】医院制度-临床路径的开发与制定的管理制度

临床路径的开发与制定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我院应按以下条件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一)常见病、多发病; (二)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 (三)结合医疗机构实际,优先考虑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制定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 第九条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医嘱类项目。 医嘱类医疗服务项目应遵循循证医学原则,同时参考卫生部发布,以及组织相关学会(协会)和临床标准组织制定的疾病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包括饮食、护理、检验、检查、处置、用药、手术等。 非医嘱类服务项目包括健康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等项目。 第十条临床路径文本包括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和临床路径变异记录单。 (一)医师版临床路径表 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是以时间为横轴、诊疗项目为纵轴的表格,将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任务依时间顺序以表格清单的形式罗列出来。 (二)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 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是用于向患者告知其需要接受的诊疗服务过程的表单。 (三)临床路径变异记录单

变异记录单是用于记录和分析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的变异情况 的表单。 实用医院制度 加强制度完善,冲刺等级评审 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水平 齐心协力、鼓足干劲、全力迎接“三甲”医院复审。 创“三甲”是每一个人的事,重在全院参与。 以“创三甲”为契机,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医疗水平。 人人都是得分手,“三甲”复审作贡献。 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争创“三甲”医院称号。 热烈欢迎三甲评审工作组莅临检查指导 全院参与,共创“三甲”。 加班加点只争朝夕时不我待誓过三甲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转以评促管 三甲目标困难大,创建要靠你我他。 争创三甲院,全员齐努力。 树岗位新风,争“三甲”荣誉。 加强细节管理,推进学科建设。 提高医疗质量,构建和谐医院。

不稳定型心绞痛

不稳定型心绞痛 不稳定型心绞痛(unstableanginapectoris)是一种冠心病的急性心脏事件,是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介于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死之间的中间临床综合征。稳定型心绞痛胸部不适的性质与典型的劳力型心绞痛相似,通常程度更强些,经常被描述为疼痛,可持续长达30min,偶尔将患者从睡眠中痛醒。心绞痛发生频率、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增加;出现静息型或夜间型心绞痛;胸痛放射至附近的或新的部位;发作时伴有新的相关特征如出汗、恶心、呕吐、心悸或呼吸困难。 不稳定型心绞痛 概述 不稳定性心绞痛(急性冠状动脉功能不全;梗死前心绞痛;恶化性心绞痛;中间综合征),特征是心绞痛症状进行性增加,新发作的休息或夜间性心绞痛或出现心绞痛持续时间延长。 不稳定型心绞痛(unstable angina)是介于劳累性稳定型心绞痛与急性心肌梗死和猝死之间的临床状态。主要包括初发心绞痛、恶化劳力性心绞痛、静息心绞痛伴心电图缺血改变和心肌梗死后早期心绞痛。由于其具有独特的病理生理机制及临床预后,如果不能恰当及时的治疗,患者可能发展为急性心肌梗死。 不稳定性心绞痛继发于冠脉阻塞的急性加重,后者是由于粥样瘤表面的纤维斑块破裂,结果出现血小板粘附引起的.造影证实1/3以上的不稳定性心绞痛病人其缺血区的血管内有导致部分闭塞的血栓,由于造影时可能难于辨认血栓,报道的发生率可能偏低. 与稳定性心绞痛相比,不稳定性心绞痛的疼痛更强,持续时间更长,较低的活动量就可诱发,休息时也可自发出现(卧位心绞痛),性质呈进行性(恶化型),这些改变可任意组合.大约30%的不稳定性心绞痛病人在发作后3月内可能发生心肌梗死.猝死少见,胸痛时心电图的明显变化是发生心肌梗死和猝死的重要标志. [1] 诊断依据 一、有不稳定性缺血性胸痛,程度在CCSⅢ级或以上;

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最新版】

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导读 医疗机构应当制订临床路径管理评价制度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绩效管理体系,由指导评价小组和绩效考核部门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印发了《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规定了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了临床路径病种选择与文本制定的基本原则,细化了临床路径实施流程和管理制度,强调了临床路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评价的有关要求。同时,《指导原则》突出了临床路径“四个结合”的原则,即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相结合、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近年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截止目前,

临床路径累计印发数量达到1212个,涵盖30余个临床专业,基本实现临床常见、多发疾病全覆盖,基本满足临床诊疗需要。《指导原则》的印发,将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有助于发挥临床路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等作用,为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奠定基础。 附 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有关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的监督管理。 县级及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的监督管理。

不稳定性心绞痛诊断和治疗指南

不稳定性心绞痛诊断和治疗指南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 本建议的目的是为临床医师提供正确诊断和有效治疗的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包括: 明确哪些治疗是经临床验证有效应常规采用的治疗;哪些治疗是有限定条件,非常规使用, 需经临床医师研判后才能采用的治疗;哪些治疗已被临床研究证实为无效甚至有害。 一、不稳定性心绞痛(UA)的定义和分型 UA是指介于稳定性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死(AMI)之间的一组临床心绞痛综合征,其中 包括如下亚型: (1)初发劳力型心绞痛:病程在2个月内新发生的心绞痛(从无心绞痛或有心绞痛病史 但在近半年内未发作过心绞痛)。 (2)恶化劳力型心绞痛:病情突然加重,表现为胸痛发作次数增加,持续时间延长,诱 发心绞痛的活动阈值明显减低,按加拿大心脏病学会劳力型心绞痛分级(CCSC I-IV)加重 1级以上并至少达到III级(表1),硝酸甘油缓解症状的作用减弱,病程在2个月之内。 (3)静息心绞痛:心绞痛发生在休息或安静状态,发作持续时间相对较长,含硝酸甘油 效果欠佳,病程在1个月内。 (4)梗死后心绞痛:指AMI发病24 h后至1个月内发生的心绞痛。 (5)变异型心绞痛:休息或一般活动时发生的心绞痛,发作时心电图显示ST段暂时性抬高。 表1加拿大心脏病学会的劳力型心绞痛分级标准(CCSC) 分级特点 I级一般日常活动例如走路、登楼不引起心绞痛,心绞痛发生在剧烈、速度快或长时间的体力活动或运动时 II级日常活动轻度受限。心绞痛发生在快步行走、登楼、餐后行走、冷空气中行走、逆风行走或情绪波动后活动 III级日常活动明显受限,心绞痛发生在平路一般速度行走时 IV级轻微活动即可诱发心绞痛,患者不能作任何体力活动,但休息时无心绞痛发作 二、不稳定性心绞痛的诊断 在作出UA诊断之前需注意以下几点: (1)UA的诊断应根据心绞痛发作的性质、特点、发作时体征和发作时心电图改变以及冠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_百度文库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一、成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小组,工作开展是在医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科室试点工作实施小组具体实施,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科室主任为实施小组第一责任人。 二、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全院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组织对相关临床与医技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院内各部门统一协调、督导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临床路径执行情况。 三、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路径实施科室。

四、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应会议,根据本科室临床路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对试点疾病的质量、费用及成本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影响试点疾病质量监控的问题,对领导小组的反馈意见及时落实,采取措施,持续改进。 五、临床路径管理表单的制定应根据卫生部颁发的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和文本,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要求,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 六、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在患者入院时向其详细介绍临床路径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应的诊疗项目等,并将患者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护理人员按路径流程实施。

七、经治医师应根据当天诊疗项目完成情况以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八、诊治过程中出现变异的,当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临床路径表单中,并对变异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对于变异病例,科内进行讨论,找出变异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讨论情况应写入病程记录。 九、对于因各种情况必须退出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人,应进行告知,根据病人情况,按相关诊疗常规实施后续治疗,病人退出情况应有记录并定期分析总结。

15不稳定性心绞痛临床路径

不稳定性心绞痛临床路径 一、不稳定性心绞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ICD-10:I20.0) 行经皮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ICD-9-CM-3:36.07003、36.06004)。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 1.临床发作特点:表现为运动或自发性胸痛,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迅速缓解。 2.心电图表现:胸痛发作时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导联心电图ST段压低或抬高>0.1mV ,或T波倒置≥0.2mV,胸痛缓解后ST-T变化可恢复。 3.心肌损伤标记物不升高或未达到心肌梗死诊断水平。 4.临床类型: (1)初发心绞痛:病程在1个月内新发生的心绞痛,可表现为自发性与劳力性发作并存,疼痛分级在III级以上。 (2)恶化劳力型心绞痛:既往有心绞痛史,近1个月内心

绞痛恶化加重,发作次数频繁,时间延长或痛阈降低(即加拿大劳力型心绞痛分级[CCS I-IV]至少增加1级,或至少达到III 级)。 (3)静息心绞痛:心绞痛发生在休息或安静状态,发作持续时间通常在20分钟以上。 (4)梗死后心绞痛:指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4小时后至1个月内发生的心绞痛。 (5)变异型心绞痛:休息或一般活动时发生的心绞痛,发作时心电图显示ST段一过性抬高,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仅有少数可演变为心肌梗死。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 1.危险度分层:根据TIMI风险评分或患者心绞痛发作类型及严重程度、心肌缺血持续时间、心电图和心肌损伤标记物测定结果,分为低、中、高危三个组别。 2.药物治疗:抗心肌缺血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抗凝药物、调脂药物。 3.冠脉血运重建治疗: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中高危患者可优先选择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或冠状动脉旁路

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制度

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制度 一、科室成立临床路径管实施小组。实施小组由科室主任组长,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 二、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职责: 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提出病种选择建议制订临床路径文本并及时进行修订。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价与分析 三、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担任。 四、个案管理员职责: 负责与医务科日常联络;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 五、实施小组负责对科室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临床路径基础理论、管理方法和相关制度; 2、临床路径主要内容、实施方法和评价制度。 六、临床路径实施流程 1、经治医师完成患者的检诊,会同科室个案管理员对住院患者进行临床路径的准入评估; 2、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根据医师版临床路径表开具诊疗项目,向患者介绍住院期间为其提供诊疗服务的计划,并将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

3、相关护理组在为患者作入院介绍时,向其详细介绍其住院期间的诊疗服务计划(含术前注意事项)以及需要给予配合的内容; 4、经治医师会同个案管理员根据当天诊疗项目完成情况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5、医师版临床路径表中的诊疗项目完成后,执行(负责)人应当在相应的签名栏签名。 七、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应当满足以下条件:诊断明确,没有严重的合并症,能够按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预计时间完成诊疗项目。 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退出临床路径: 1、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需要改变原治疗方案的; 2、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要求出院、转院或改变治疗方式而需退出临床路径的; 3、发现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的; 4、其他严重影响临床路径实施的情况。 八、临床路径的变异是指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出现偏离临床路径程序或在根据临床路径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偏差的现象。变异的处理步骤: 1、记录。医务人员应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医师版临床路径表中,记录应当真实、准确、简明。 2、分析。经治医师应当与个案管理员交换意见,共同分析变异原因并制订处理措施。

不稳定性心绞痛

单病种临床路径流程及表单 不稳定性心绞痛临床路径 一、不稳定性心绞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UA)(ICD-10:120.0/20.1/20.9)。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性心绞痛及急性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并参照2011年ACC/AHA 指南建议。 1.临床发作特点:表现为运动或自发性胸痛,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迅速缓解。 2.心电图表现:胸痛发作时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导联心电图ST段压低或抬高>0.1MV,或T波倒置≥0.2MV,胸痛缓解后ST-T变化可恢复。 3.心肌损伤标记物不升高或未达到心肌梗死诊断水平。 4.临床类型: (1)初发心绞痛:病程在1个月内新发生的心绞痛,可表现为自发性与劳力性发作并存,疼痛分级在III级以上。 (2)恶化劳力型心绞痛:既往有心绞痛史,近1个月内心绞痛恶化加重,发作次数频繁,时间延长或痛阈降低(即加拿大劳力型心绞痛分级[CCS-I-IV]至少增加1级,或至少达到III级)。 (3)静息心绞痛:心绞痛发生在休息或安静状态,发作持续时间通常在20分钟以上。 (4)梗死后心绞痛:指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4小时后至1个月内发生的心绞痛。 (5)变异型心绞痛:休息或一般活动时发生的心绞痛,发作时心电图显示ST段一过性抬高,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仅有少数可演变为心肌梗死。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心绞痛及急性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并参照2011年ACC/AHA 指南建议。 1.危险度分层:根据TIMI风险评分或患者心绞痛发作类型及严重程度、心肌缺血持续时间、心电图和心肌损伤标记物测定结果,分为低、中、高危三个组别。 2.药物治疗:抗心肌缺血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抗凝药物、调脂药物。 3.保守治疗:对于低危患者,可优先选择保守治疗,在强化药物治疗的基础上,病情稳定后可进行负荷试验检查,择期转上级医院行冠脉造影和血运重建治疗。 4.改善不良生活方式,控制危险因素。 (四)标准住院日为:10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120.0/20.1/20.9不稳定性心绞痛疾病编码; 2.除外主动脉夹层、急性肺栓塞、急性心包炎等疾病;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可以进入路径。 (六)就诊当天进行的检查检验。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 (2)凝血功能、肌红蛋白、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 (3)心肌损伤标志物(肌钙蛋白)(如6小时内阴性,应在症状发作后8-12小时复查); (4)心电图。 2.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可查: (1)D-二聚体、N末端脑利钠肽原(NT-PROBNP); (2)尿、便常规+潜血;

不稳定型心绞痛braunwald分级

Classification of unstable angina according to braunwald不稳定型心绞痛braunwald分级 I. Severity分级 Class 1. New onset of severe or accelerated angina.严重的初发心绞痛或恶化型心绞痛 Class II. Angina at rest,subacute(>48 h from presentation)亚急性静息型心绞痛(48小时内无发作) Class III. Angina at rest,acute(≤48h from presentation)急性静息心绞痛(小于48小时内发作) II. Clinical circumstances 临床环境 A Secondary unstable angina 继发不稳定型心绞痛 B Primary unstable angina原发不稳定型心绞痛 C postinfarction unstable angina(≤2 wk after infarction)心梗后心绞痛(心梗后2周)III. Intensity of treatment治疗情况、 1. Absence of therapy未治疗 2. Standard therapy标准治疗 3.Maximal therapy,including intravenous nitroglycerine包括静脉硝酸酯的最全面的治疗。 IV . Electrocardiographic changes心电图改变 1. ST-T abnormalities ST-T 显示异常 2. ST-T abnormalities absent ST-T 未显示异常

常见病心绞痛临床路径

胸痹心痛病(慢性稳定性心绞痛)中医临床路径(住 院) 路径说明:本路径适用于西医诊断为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心绞痛分级为Ⅲ级或Ⅳ级者(加拿大心血管学会心绞痛分级标准)的住院患者。 一、胸痹心痛病(慢性稳定性心绞痛)中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应对象 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胸痹心痛病(TCD编码:BNX020)。 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慢性稳定性心绞痛(ICD-10编码:I20.805),且心绞痛分级为Ⅲ级或Ⅳ级者(加拿大心血管学会心绞痛分级标准)。 (二)诊断依据 1.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胸痹急症协作组《中医心病诊断疗效标准与用药规范》(1995年)。 (2)西医诊断:参照2007年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慢性稳定性心绞痛诊断与治疗指南》。 (3)心绞痛分级标准:参照1972年加拿大心血管学会心绞痛分级标准。 2.证候诊断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制定的《胸痹心痛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中医诊疗方案(试行)》。 胸痹心痛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住院患者的临床常见证候: 心痛发作期: 寒凝血瘀证 气滞血瘀证 心痛缓解期: 气虚血瘀证 气滞血瘀证 痰阻血瘀证 气阴两虚、心血瘀阻证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胸痹急症协作组《中医心病诊断疗效标准与用药规范》及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ZYYXH/T-2008)。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慢性稳定性心绞痛,且心绞痛分级为Ⅲ级或Ⅳ级者。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胸痹心痛病(慢性稳定性心绞痛)Ⅲ级或Ⅳ级的患者。 2.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 四诊合参,收集该病种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舌、脉等特点。注意证候的动态变化。 (七)入院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潜血; (2)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电解质; (3)心肌损伤标志物(肌酸磷酸激酶同工酶(CK-MB)、肌钙蛋白、肌红蛋白); (4)凝血功能检查; (5)血压、脉搏、心率; (6)心电图; (7)胸部X线片; (8)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 (9)24小时动态心电图。 2.可选择的检查项目:根据病情需要而定,如24小时动态血压、甲状腺功能、B型尿钠肽(BNP)、超敏CRP、同型半胱氨酸、血尿酸、冠脉CTA、经颅多普勒超声、冠状动脉造影、心电图运动负荷试验、静息心肌核素显像+负荷心肌核素显像、腹部超声等。 (八)治疗方法 1.辨证选择口服中药汤剂或中成药 (1)心痛发作期: ①寒凝血瘀证:活血散寒止痛。 ②气滞血瘀证:理气活血止痛。 (2)心痛缓解期: ①气虚血瘀证:益气活血化瘀。 ②气滞血瘀证:理气活血化瘀。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