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大宛其煤矿七条规定奖惩办法

大宛其煤矿七条规定奖惩办法

大宛其煤矿七条规定奖惩办法
大宛其煤矿七条规定奖惩办法

新疆拜城大宛其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宛其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奖惩办法

生产技术科

二零一三年

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奖惩办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提纲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切实保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推动我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矿将对《七条规定》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为使考核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下去,特制定下发《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奖惩办法》。望各科(室)、区队认真执行。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一)矿井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缺少任何一证或任何一证过期或任何一证被暂扣的均属无证或证不全,或建设煤矿没有履行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不得从事生产(建设)活动。此项由矿总工程师程贵明负责矿井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相关事宜;

由安全矿长韩新国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相关事宜。

此项工作若未按时完成或完成不全面将对责任人处以500-3000元罚款,若提前完成或业绩完成突出对责任人奖励300-1000元。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一)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布置必须符合煤矿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采、掘、通风、支护工艺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必须采用壁式采煤方法进行开采。要积极实施采煤工艺改造,不采用巷道式、房柱式、仓储式等落后的采煤方法,要积极实施机械化改造。

此项由总工程师程贵明负责。

(二)矿井采煤必须遵守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严禁无计划开采、超层越界开采、超期开采和用破坏性方式开采。此项由总工程师程贵明和生产矿长朱广高共同负责。超层越界开采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1)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超层越界的;

(2)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

(3)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

(4)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三)矿井必须定期开展井下测量工作,按相关技术规范如实绘制标注矿区范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井下对照图,及时排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并将排查情况每季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此项由总工程师程贵明负责。

(四)矿井采、掘工作面及所有其它井巷工程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做好顶板管理工作,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定期进行顶板

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分析和总结。

此项由总工程师程贵明和生产矿长朱广高负责。

(五)工作面严禁使用木支护、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采用锚网、锚喷等支护时,锚杆必须做拉拔试验,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此项由生产矿长朱广高负责。

此项工作各分项以及各小项若未按时完成或完成不全面将对责任人处以500-3000元罚款,若提前完成或业绩完成突出对责任人奖励300-1000元。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一)矿井必须建立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实行以风定产,做到风速符合要求,风量充足。

此项由总工程师程贵明负责。

(二)通风系统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无角联通风等不合理巷道。高瓦斯矿井必须设专用回风巷。

此项由总工程师程贵明负责。

(三)矿井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墙、风帘等)设施齐全、合理、可靠,风流稳定。

此项由总工程师程贵明、通风副总宋明亮负责。

(四)每一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必须

实行独立通风,严禁串联、接力通风。

此项由总工程师程贵明负责。

(五)风量、风速分配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风量分配以作业规程设计风量为依据。煤矿企业每月末必须绘制能够反映矿井通风实际情况的通风系统示意图,每年组织1次反风演习。

此项由总工程师程贵明、通风副总宋明亮负责。

(六)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工作,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实行“三专两闭锁”。井下必须淘汰5.5KW局扇。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棚栏、悬挂禁止人员入内的警示牌。

此项由通风副总宋明亮和机电矿长马士祥负责。

此项工作各分项以及各小项若未按时完成或完成不全面将对责任人处以500-3000元罚款,若提前完成或业绩完成突出对责任人奖励300-1000元。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管理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一)矿井必须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认真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治措施。

此项由总工程师程贵明负责。

(二)矿井必须定期对掘进工作的瓦斯涌出量、通风系统、局部通风、抽放系统、监测系统、隔爆设施、压风自救、避灾硐室、物探、

钻探分析、地质构造、设备防爆、机电设备保护、通风设施等项目进行预测预报及评价验证,对各专项评价进行会审。

此项由总工程师程贵明、机电矿长马士祥和通风副总宋明亮负责。

(三)监控系统设置、配备、使用及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各项规定,监测监控运行正常、准确、报警断电。

此项由通风副总宋明亮负责。

(四)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此项由安全矿长韩新国负责。

此项工作各分项以及各小项若未按时完成或完成不全面将对责任人处以500-3000元罚款,若提前完成或业绩完成突出对责任人奖励300-1000元。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一)矿长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预测预报,逢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针和“立足采面探查先行,以堵为主,疏堵结合”的综合防治方法。

(二)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工作面配备不少于2套专用探放水钻机。

此项由总工程师程贵明和地测副总华应虎负责。

(三)煤矿企业根据矿井灾害治理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提高防治水经费所占比例。

此项由企业法人马峰、矿长夏国法负责。

(四)积极引进新装备和新技术,提高防治水工作水平。继续推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综合治理”措施,确保水害治理到位。此项由矿长夏国法和总工程师程贵明负责。

(五)矿井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此项由总工程师程贵明、机电矿长马士祥和地测副总华应虎负责。

(六)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开采防隔水煤(岩)柱。

此项由总工程师程贵明和地测副总华应虎负责。

(七)按规定封填井田范围内和邻近的报废立井、斜井和平硐,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注、归档。

此项由总工程师程贵明、地测副总华应虎负责。

(八)矿井要按规定配备与矿井最大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排水能力满足要求。

此项由机电矿长马士祥负责。

(九)要加强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

的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前,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

此项由机电矿长马士祥负责。

(十)做好雨季“三防”(防汛、防排水、防雷电)工作。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当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应当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经确认隐患完全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此项由机电矿长马士祥和生产矿长朱广高、地测副总华应虎负责。

(十一)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矿井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发现透水预兆的作业人员,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有关透水地点及水情,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向矿井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将水患情况通报周边所有矿井。

此项由机电矿长马士祥、总工程师程贵明和安全矿长韩新国负责。

(十二)矿井必须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矿山救援队的联系,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实施事故抢救。此项由矿长夏国法、调度室主任罗华山负责。

此项工作各分项以及各小项若未按时完成或完成不全面将对责任人处以500-3000元罚款,若提前完成或业绩完成突出对责任人奖

励300-1000元。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一)煤矿特别是井下使用的各类设备和安全装备,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投入使用。矿井主要提升装置的选型、安装、管理、使用、维修、检查、测定、试验都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此项由机电矿长马士祥负责。

(二)煤矿使用的各种提升设备必须完好,禁止带病作业、超载超限运行。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实行专业化管理,按期进行性能测试与维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矿井自行采购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矿用设备审核程序,对不具备设备安标生产资质的厂家和提供不出安标证书、编号的产品坚决不允许购买和使用。

此项由机电矿长马士祥负责。

(三)绞车司机经过严格培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每一主要提升装置的绞车必须配齐正副司机,升降人员一定要由正司机开车,副司机在一侧监护。

此项由机电矿长马士祥和安全矿长韩新国负责。

(四)矿井主要提升设备,必须按设计的速度图运行,不得随意改变,确实要改动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

此项由机电矿长马士祥和总工程师程贵明负责。

(五)矿井主要提升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和《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保持动作灵敏可靠。

此项由机电矿长马士祥负责。

(六)专用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应符合《安规》要求。

此项由机电矿长马士祥负责。

(七)矿井机电设备管理必须执行标准化管理,实行包机制。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包使用、包管理、包维修、包故障排除,确保包机责任制落实到位。

此项由机电矿长马士祥负责。

(八)认真执行机电设备的“润滑、紧固、冷却、过滤”八字维修方针。此项由机电矿长马士祥负责。

(九)加强现场管理,定期分析设备运行情况,总结机电事故案例,强化点检系统管理,提高机电管理水平。

此项由机电矿长马士祥负责。

(十)各类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煤矿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规范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提高对仪器仪表的校验、检测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校验、检测工作。

此项由机电矿长马士祥负责。

(十一)煤矿企业必须定期到有资质的机构和部门对煤矿安全装备、仪器仪表进行检验检测。否则一律不得使用。

此项由机电矿长马士祥负责。

(十二)煤矿企业必须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机电设备和非阻

燃产品,否则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处罚,并停止生产作业,按时更换。

此项由机电矿长马士祥负责。

此项工作各分项以及各小项若未按时完成或完成不全面将对责任人处以500-3000元罚款,若提前完成或业绩完成突出对责任人奖励300-1000元。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一)要认真执行矿级领导带班入井制度,与工人同上下。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其余副矿长每月带班下井次数原则上不能少于15次。

此项由生产矿长朱广高和安全矿长韩新国负责。

(二)带班领导当班要提前半个小时入井,与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此项由生产矿长朱广高和安全矿长韩新国负责。

(三)煤矿领导升井后,要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此项由生产矿长朱广高和安全矿长马士祥负责。

(四)建立煤矿领导干部带班入井公示制度。矿井应认真制定领

导带班下井月计划。每月底之前要制定出下月的领导带班下井计划(下井排班计划表),计划中必须明确每日每班带班矿领导的姓名和职务。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要在矿调度室公示,当天带班下井领导姓名和职务要在井口明显位置挂牌公示。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应在煤矿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此项由生产矿长朱广高和安全矿长韩新国负责。

(五)建立煤矿领导带班入井考核制度。把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与经济收入等挂钩,并把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主要内容,作为评优、晋级、提拔的依据之一,严格考核。建立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六)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都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后,方可任职或上岗作业。未按规定对井下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六条有关规定,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此项由矿长夏国法、生产矿长朱广高和安全矿长韩新国负责。

此项工作各分项以及各小项若未按时完成或完成不全面将对责任人处以500-3000元罚款,若提前完成或业绩完成突出对责任人奖励300-1000元。

大宛其煤矿各科室、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工种必须按照

此奖惩办法对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考核进行处罚或奖励。如工作完成极其懈怠、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可以由矿主要领导研究决定对责任人处以开除本矿并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如工作完成极其突出、受到上级主管部分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由矿主要领导研究决定对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嘉奖并奖励3000-5000元。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174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正式样本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

作组织安全生产。 第四条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五条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企业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 第二章生产保障 第六条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

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明安全责任、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目的。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责 1、公司所属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负责制。 2、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全公司对安全奖惩制度的执行落实。 3、公司各部门、车间必须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要求,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各部门的负责人及其职工。 三、安全奖励与处罚 1、安全资金的来源: (1)公司给予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奖励资金。 (2)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按工资总额的1/100提取。(3)公司内部各类安全罚款。 2、奖励项目和标准 安全奖励的主要项目有:年终安全责任兑现、各类安全活动奖励、月奖等三个方面,具体内容为: (1)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兑现奖:公司与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

(2)各类活动奖励:按上级部门要求和安排,结合公司开展活动的实际效果,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考核奖励,按次发放。公司安全主要责任者为***元/次。 (3)月度安全奖励:月度安全奖励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逐月考核,按季度发放。公司主要责任者为***元/月。 3、奖励范围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 (4)在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处罚 6.4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6.5公司及项目部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建帐,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控制使用。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中心组学习安排 时间:2013年3月20日 地点:二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矿领导班子成员、科部长、区队长及支部书记 主持:齐安民 记录:贺小锐 学习内容:《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中央领导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制定和实施七条规定,十分必要,要认真抓好落实,并要求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 一、《七条规定》出台背景及意义: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煤炭行业是高危行业,煤矿安全生产始终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国煤矿的条件比较复杂,自然灾害比较严重,一些煤矿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事故的风险依然比较大,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通过分析近些年来煤矿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梳理出40多个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问题,经反复归纳、提炼,最后确定了七个方面,依法作出硬性的规定。为使《七条规定》的内容更切合实际,我们组织煤矿企业、部分矿长召开多次座谈会,开展多次调研,在大家充分酝酿、反复讨论和提炼的基础上,认真修改完善,并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令颁布实施。《七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在相关煤矿法律法规、规程标准中都已有明确规定,都是有法可依的,只是结合矿长职责和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有重点地进行突出强调,更加切中了煤矿安全生产要害,是血的教训的总结,是每个矿长必须做到的,而且也是能够做到的,只要做到了,就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违反规定,就要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上限处罚,责令矿井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相关证件,直至依法关闭取缔,决不姑息迁就。 因此,出台《七条规定》非常必要,宣传贯彻《七条规定》是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打非治违”的重要抓手,是煤矿强化安全基础建设、实现“三下降”(煤矿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的重大措施,对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更是550万煤矿职工的期盼。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办法

附件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2) 第二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 第三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6) 第四部分通风 (11) 第五部分地质灾难防治与测量 (28) 第一节地质灾难防治与测量技术治理 (28) 第二节地质 (30) 第三节测量 (34) 第四节防治水 (37) 第六部分采煤 (41) 第七部分掘进 (54) 第八部分机电 (63) 第九部分运输 (83) 第十部分职业卫生 (88)

第十一部分安全培训和应急治理 (98) 第十二部分调度和地面设施 (105)

高头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每旬、月度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评分、汇总打分定级。未进行或打分造假的单位考核责任人200元。 第二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一、工作机制 (一)职责分工 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未建立考核

责任人200元。 2.有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治理部门。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部门考核责任人200元。 (二)制度建设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明确安全风险的辨识范围、方法和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未建立考核责任人200元。 二、安全风险辨识评 (一)年度辨识评估 1.每年底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井工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 2.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未开展考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 第四条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五条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企业管

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 第二章生产保障 第六条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影响安全生产的,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三)对于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调度室不能协调解决的,由调度人员向分管领导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 (四)紧急重大事故,由施工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直接向分管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 第七条生产会议及生产任务考核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安排相关人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煤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 分及以上。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 80 分及以上。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70 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七个,即采 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各专业 计分以100 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 分为满分。各专业的 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12 分系数为0.12 ; 2、掘进:12 分系数为0.12 ; 3、机电:12 分系数为0.12 ; 4、运输:12 分系数为0.12 ; 5、通风:25 分系数为0.25 ; 6、地测防治水:12 分系数为0.12 ; 7、安全管理:15 分系数为0.15 。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二级、三级矿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 人;且均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二)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关系正常。 (三)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四)无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产品、工艺。 (五)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 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业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考核年度内,一级矿井占所属矿井总数的2/3 及以上,其

余矿井均达到二级。 2. 考核年度内,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不超过0.2 ,且无重 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3. 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办法: 1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省每半年抽查一次;设区的市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省属煤炭企业、县(市、区)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矿每月检查一次。 2.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 3.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得分计算方法 (1)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 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 本年度矿井得分= 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 (2) 矿井自检与上级检查得分不一致时,按上级检查结果计 算。 第七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考核评级:一级、二级、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由煤矿提出申请,经省属煤炭企业、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核,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命名。 第八条各煤矿要按吨煤不低于1 元的标准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 第九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省煤炭工业局。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

2020年(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奖罚 办法

安全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为进壹步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消除施工中违规作业、偷工减料、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设施、装置等安全质量隐患,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 壹、工程质量 (壹)现场管理 1、上道工序未经相关人员和监理验收合格,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罚直接责任人200元,罚相关责任人100元,罚主责单位1000元; 2、关键工序(或特殊工序)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督施工责任人不在岗者罚100元; 3、因未认真执行施工技术交底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罚主责单位1000元,且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各相关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罚100~500元; 4、在单个结构物施工中,因混凝土实际配合比不符合配比要求,经过程控制发现,停止使用,因而造成浪费损失的,罚相关试验人员500元,施工现场若强行使用不合格混凝土,造成质量问题,返工处理时,视情况罚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造成重大事故时,按国家行业、企业文件要求执行;

5、结构物混凝土浇注完成在养护期间不及时进行养护工作的,每发现壹次罚主责单位1000元,现场领工员督促不力的罚50元; 6、结构物外观质量差(但不影响使用),罚主责单位5000元,现场相关人员视情节责任罚100~500元,且责令按要求处理; 7、若每出现壹次混凝土结构物试件强度不合格(实体强度合格)现象,罚相关试验人员100元;. 8、施工现场砼(砂浆)拌合,无计量设备或未按配比施工,发现后除按不合格工程返工外,且对主责单位罚款2000~10000元,对现场施工直接管理人员监督不力的责任者罚款100~500元; 9、因砼结构物预埋件安装误差,而影响使用的,责令返工处理,若因此造成工期、经济等方面损失,视情节大小给予主责单位1000~3000元处罚,且对现场相关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罚款; 10、掌子面或轮廓线欠挖或超挖,罚主责单位300~1000元。 钢筋网挂接不牢固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11、格栅钢架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罚相关责任人100元,罚主责单位500元,焊接不符要求罚相关责任人100元,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作者:————————————————————————————————日期: ?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考试题库 一、单选题: 1、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制定和 实施七条规定,十分必要,要认真抓好落实,并要求开展B主题实践活动。 A、保护国家资源 B、“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 C、保护矿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为使《七条规定》的内容更切合实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煤矿企业、部 分矿长召开多次座谈会,开展多次调研,在大家充分酝酿、反复讨论和提炼的基 础上,认真修改完善,并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C 颁布实施。 A、总局令B、主席令C、局长令 3、省政府安委会要求在全省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 践活动,省政府成立领导组,在 A 设立办公室。 A、省煤炭厅 B、省安监局 C、省煤监局 4、省政府安委会要求在全省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 践活动中的自查整改情况要在设区市级煤矿B备案。 A、安全职能部门B、安全监管部门C、安全监察部门 5、省政府安委会要求在全省煤矿开展的“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 实践活动中,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结果要由设C领导审批。 A、安监局 B、质监局 C、区市政府或省煤炭厅 6、《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于B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布,并施行。 A、2013年1月24日B、2013年1月15日C、2013年2月21日 7、《七条规定》的核心就是保护 B 。 A、矿工财产安全 B、矿工生命安全C、矿工利益 8、要真正做到《七条规定》,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就是对矿工A 的最大保护。 A、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B、合法权益C、生命健康 9、《七条规定》是第一次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令的形式专门针对 C 规定的强制性措施。 A、董事长 B、总工程师 C、矿长 10、如果所有矿长真正落实了《七条规定》,煤矿安全生产的C也能真正得 到落实。 A、安全责任 B、生产责任C、主体责任 11、党的十八大提出到 B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 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事故”。 A、2015年B、2020年C、2025年 1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要求, 到2020年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主要安全生产相对指标B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A、达到 B、达到或接近C、接近 13、要实现煤矿C根本好转的目标,必须扎扎实实落实《七条规定》。 A、经济状况B、安全状况C、安全生产状况 14、因为B是煤炭生产的实践主体,常年在井下作业,牺牲了应该享受的阳 光和新鲜空气,而把光和热奉献给社会、奉献给人民,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 关爱。 A、矿长B、矿工C、安全管理人员 15、《七条规定》的内容只有 A 字,一看就明白。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部分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抓好质量控制,不断规范、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适应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条件,任一项不符合的,不得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树立体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灾害治理相

适应的安全生产理念; 3.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矿长作出持续保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承诺,并作出表率; 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井工煤矿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露天煤矿有负责安全、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机电、地测、防治水、防灭火、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机构和队伍; 6.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8.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理念引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原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在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以利于增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在自觉遵章守纪的同时,积极发挥聪明智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违纪行为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企业在保险安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觉悟和高度敬业意识的新型职工。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惩罚为辅的原则。 奖励

第五条:集体奖励 (一)奖励单位,在本矿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单位(包括工段、班组),职能科室,群众团体(党组织不在内),都应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事迹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矿部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和具体事迹命名授予)。 (三)奖励的依据 1、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矿山安全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 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矿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步署,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锐意改革、求实奉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神强,好人好事多。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产品质量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

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 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竞赛试题 第一部分填空 1、《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通过。 2、《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已经xx年1月 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必须齐全,严禁无或者失效非法生产。 4、必须证照,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生产。 5、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非法生产。 6、必须在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7、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8、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空顶作业。 9、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

10、必须确保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11、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12、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13、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冒险作业。 14、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 15、必须做到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16、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17、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18、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 O 19、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20、必须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21、必须落实井下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22、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煤柱。 23、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24、必须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目标治理制度 1、公司各矿、部门,在安全上实行安全目标治理与考核,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矿井无工亡,重伤不超过一人,轻伤不超过9人。 2、每年年初前由公司(业主)和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结合下年度生产打算安排制定全年安全目标,并组织不同季节、不同采掘区域的灾难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治理重点。 3、矿的安全目标确定后,各部门围绕矿的安全目标制定和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目标。安全治理上实行部门、单位的自我治理和自我操纵。 4、各部门依照自己的安全目标,下达各工种、各岗位的全年、季、月安全目标,发挥全体职工的安全治理积极性与主动性。 5、矿依照上级治理部门要求或矿在一定时期内的专门情况,开展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竞争活动,同时制定该时期内的安全目标,但这种短期目标不得与矿年、季、月安全目标相抵触。 6、在安全目标实施过程中,矿、部门、岗位要进行细致的治理与严格操纵,如有发觉偏离目标的现象,相互之间应进行有效的关心和指导,同时加以必要的协调和操纵。 7、实行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每月对各岗位的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每季对矿、部门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季、年对矿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 8、通过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找出安全目标治理过程中的潜在

问题、限制因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9、安全目标成果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各工种岗位逐月考核,各部门分不按月、季度考核,矿分不按月、季度、年度考核。 10、安全目标成果考核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奖惩条例及安全目标治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掺杂照顾情绪或平衡关系因素。

“一通三防”治理制度 1、通风瓦斯治理制度 (1)实行分区通风,及时调节,合理分配风量,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风和无风、微风作业。 (2)加强对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维护治理,保证风流畅通,断面达到要求。 (3)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和减少风量,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4)局扇选型、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局部通风治理,风筒吊挂平直,不得拐死弯,风筒出风口距的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加强风筒破口粘补,尽量减少漏风,保证作业面所需风量。 (5)不得任意损坏风门、密闭、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6)矿井要紧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 (7)巷道在贯穿相距20米前,由技术部按规定要求将贯彻通知单下发相关部门,随时掌握好情况,贯穿当班由通风员派人进行现场贯穿系统调整。 (8)建立测风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作业地点测风。 (9)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认真收集资料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力度,做到奖罚分明,提高公司员工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的避免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现结合实际,对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附件1: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避免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事故的

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贯彻“以责论处、重奖重罚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开除、留用察看(只发放最低生活费)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严肃批评和经济处罚。 第三条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 第四条实行奖惩制度,要体现安全生产权责追究和奖罚分明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第一节安全奖的发放原则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1466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 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 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2020年(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MW文档

(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MW文档

XX煤矿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 为认真落实党的“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打造科技兴安矿井,建设安全高效企业”。按照“权责明确、考核严格、管理科学、奖惩严明”的原则,狠抓奖惩考核和责任落实,夯实安全基础,实现矿井长治久安,结合我XX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壹章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 壹、组织领导 1.为确保安全考核目标的实现,XX公司成立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XXX同志任组长,XXX、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部(科)室的负责人及各施工单位的副职为成员;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于安监处,邱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考核工作。 2.未涉及条款或有关内容,由XX公司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酌情处理。 3.当XX公司指标有较大变化或重大政策调整时,相应修订该规定且及时出台补充规定。 二、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 煤矿调度人员值班期间,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或基层区队、安检员、瓦斯检查员和汛期地面巡视员等汇报时,

凡涉及下列险情之壹的,不需请示领导,有权下达某个生产区域或整个矿井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以及上级部门汇报。 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之上;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2、井下发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 3、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 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 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 7、煤层自燃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 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 9、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冲击地压威胁,采取防冲措施后,仍未解除冲击地压危险的; 10、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三、违反下列情形之壹的,给予通报处理且责令施工作业地点停产整改,考核施工单位1000-5000元,挂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10%。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范文 1.目的: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大安全职责事项的考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奖励凡具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给予表扬或奖励,部门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后能够评为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能够发给一次性奖金,具体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 4.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礼貌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4.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用心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4.3为保证安全生产,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荐,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善项目的主要成员。 4.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

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4.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4.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5.处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职责。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能够给予一次性处罚。 5.1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 5.1.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1.2厂内机动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5.1.3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 5.1.4电源线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贴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5.1.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5.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5.1.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贴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5.1.8进出要害部位或不服从管理者。 5.1.9操作旋转机床、钻床载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5.1.10操作冲床时,手入冲压行程作业。 5.1.11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5.1.12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5.1.13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5.1.1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1.15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5.1.16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职责。 5.2其它违章行为。 5.2.1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有关职责人,视情节严重每人次扣罚当

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示范文本

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严禁违反规定组织生产。 二、必须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均衡生产,严禁超能 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三、必须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禁事故隐患 未消除组织作业。 四、必须全面掌握作业地点危险因素,告知工人应急 处置和防范措施,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五、必须坚持安全巡查,强化现场安全质量监督管 理,及时制止工人违章作业,严禁瞒报、谎报或者迟报重 大事故隐患。

六、必须严格执行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发现灾害征兆或险情,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严禁事故隐患未消除恢复生产。 七、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严禁无证或者证件失效上岗。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