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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方案

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方案
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方案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 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 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 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参与资产清查。被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组织业务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可视工作情况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进行专项审计。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以2015 年12月31 日为基准日实施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15 年12 月31 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

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全套资产清查报表。

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相关证明材料。

6.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专项经济鉴证证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一)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二)按照被审计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三)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交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专项经济鉴证证明、管理建议书等有关资料;

(四)完成委托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6.《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7.《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8.《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9.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1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七、审计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4.资金挂账主要进行检查、询问、函证、分析等,对资金挂账要重点审计。

八、重点审计领域

(一)资产类

1.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1)清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时,索取清查单位与对方单位金额核对一致的对账确认单或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款项,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况。中介机构要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2)索取清查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4)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将收入、支出等挂账的应收款项。

2.对外投资

(1)对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基金进行清查,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盘点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2)对其他单位投资的清查,索取有关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工商部门登记材料,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历次分红情况等;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3.存货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1)清查单位配合中介机构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2)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可以进行实地盘点或向对方单位实施询证,并查明未收回原因,检查清查单位催收情况及是否按规定作价转让;

(3)代保管物资要清查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

(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4.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会计师事务所配合清查单位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2)对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借用合同,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检查清查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清查单位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5.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等,会计师事务所应了解单位无形资产情况。

(1)对出租出借的无形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借用合同,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检查各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2)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无形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3)对于土地使用权,了解单位管理情况,检查土地使用权证情况或政府等的批准文件并取得复印件。

(二)负债类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付款项

应付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应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 清查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清查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清查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原则上不能作为资产清查损溢申报。但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控制单位的“家底”,如实反映单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内部的单方挂账在同时取得下列证据时可以作为资产清查损溢:

(1)单方挂账产生的内部证据,包括: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形成单方挂账的详细原因;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

(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

2.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

中介机构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确认并申报;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属于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职工住房账面价值、资产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应当冲减而未冲减的挂账,在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房改有关合法手续、移交产权后,按照规定核销。

属于对外投资中由于所办企业按照国家要求脱钩等政策性因素造成的损失挂账,在取得国家关于企业脱钩的文件和产权划转文件后,可在办理资产核实手续时申报核销处理。

3.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九、审计关注的重点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1.按申报金额排序,资产清查的重点应放在资金挂账及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资金挂账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 三

类:

A 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清查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C 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

B 类是界于A 类与

C 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委托单位向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任何影响资产清查报告期限的事项;其他重大问题。

4.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委托单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重要事项报告等资料及时报送委托部门(包括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

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十一、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内容及要求

如果单位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审计的,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和要求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格式附后,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一)专项审计报告的内容

1.说明委托方名称、委托目的、审计责任;

2.委托单位的基本情况;

3.审计依据与审计内容;

4.审计结果,包括资产清查审计总体情况及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清查情况;

5.审计情况具体说明,包括账户清理、往来款函证情况等;

(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公司固定资产清查方案

失败乃成功之母,黑暗之后就是光明! 公司固定资产清查方案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各部门、各项目组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安全,结合我司实际,决定自xxxx年xx月xx日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组展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 1.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实、清查,做到账务相符。 2.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对残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套适合我司及各项目组实际的 固定资产管理长效机制,防止资产流失,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工作范围 单位价值在500元(含500元)以上的各类在用及未用物品均在清查范围。主要包括: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电器:包括空调、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红木家具等; 3.其他: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他物品(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工作内容 1.要对各部门(各项目组)内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并制定专人进行 具体填报。 2.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存在固定资产流失、损失或被占用、借用等问题,要及时追回已流 失或被占用、借用的固定资产。 3.规范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是清点实物,并与固定资产台账进行核对,做到账务相符。 2.各部门(各项目组)负责人确定一名部门人员配合资产管理室对本部门固定资产清查 的抽查工作。请各部门(各项目组)将指派人员名单告知资产管理室。 3.各部门(各项目组)根据资产管理室的固定资产登记表进行账物核对,同时对有账无 物的固定资产要作详细登记说明,对无账有物的固定资产要如实登记。 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1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任务,会计师事务所应组织业务的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关于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的工作方案

关于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的通知 根据集团公司“五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全面摸清家底,积极盘活资产,决定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清查的目的 清理低效资产,盘活存量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最终实现资产有效配置与合理利用。 二、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6年6月30日为清查基准日。 三、清查范围 清查基准日所有独立核算的单位。 四、清查方式 资产清查实行集团统一组织,以母公司和各子公司为主体分级实施,采取由财务部门牵头,业务归口部门分工配合的方式开展。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与效率,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解决资产清查中的重大问题,并对资产处置意见进行核准和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办公室、企业发展战略部、人力资源部、经营计划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财务部、资本运营部、经济管理部、社会保

障管理部、信息管理中心、法律事务部、纪委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包括资产清查方案的制定与落实,解决清查中的问题,汇总整理资产清查结果,并根据审批意见指导账务处理。 主任: 成员: 联系人: 六、清查内容 主要对现金、银行存款、各种应收款和预付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以及重点负债等的清理和核实。 七、清查程序和要求 (一)账务清理 各单位应以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本单位的凭证、账簿和报表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对,对银行未达账项进行核实,对债权进行函证,对大额和长期挂账债务进行重点清理,做到账账、账证、账表、表表相符,为资产清查打好基础。 (二)资产清查 1.各单位在组织资产清查时,应当把实物盘点同账务核实结合起来,要以账对物、以物核账,确保账实相符。 2.资产清查工作重点: (1)核查实物资产实物信息是否与财务入账信息一致、是否存

建设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建设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工程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一、工程专项审计的内容 工程专项审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 、工程项目审计:工程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工程计划内容是否完备,审查工程投资的可行性资料。 2 、工程成本审计:审查建设单位在计算工程成本方面的有关规定,工程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审查工程成本计算的原则是否符合规定。 3 、工程清点盘存审计:工程的清点要将工程的实际存在、工程支出明细帐、企业盘存单核对,看三者是否相符;清点工程竣工后的余料,弄清其是否办理退料手续,有无冲减工程成本,防止挪作他用或化公为私;对在建工程可根据工程完工程度按比例检查。 对单项工程从项目立项、可研、招标投标、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控制、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经济活动和管理进行的审计。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效益及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等方面进行审计。它包

括了内控制度、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等内容。 二、工程专项审计的重点: 1 、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等前期报批手续是否齐全: ⑴建设项目立项申请; ⑵专业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 2

书); ⑶专业资质单位编制的环境评价报告和安全生产评价 报告; ⑷合资、合作项目提交公司合作协议;联建项目协议;⑸拆迁企业证 明;拆迁安置方案; ⑹特殊行业建设项目需提供行业化管理部门批件; ⑺对于国家重点项目在具备1—7资料的同时,还需提 供土地合同、1: 500地形.土地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扩初建设审定通知单、初步建设方案等。 2、设计、施匚监理单位招标投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围标、串标、假招标等现象,手续是否齐全,存档资料是否完整; 3. 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合同,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内容是否完整,条款是否合规;审查是否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 4. 设计、滋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是否在质量、安全、进度方面存在失职乜 5. 项目实施中,是否取得了规划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是否齐全;施工许可证是否取得。 6. 工程结算手续是否齐全,结算资料及报告是否完整; 7. 工程款支付及设备材料采购款支付是否合规; 8. 审查公司章程,是否建立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并 3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单位2018年国有资产清查 工作方案 根据**发(2018)**号文件《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结合资产清查工作布置培训会的相关要求,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核实固定资产账、物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经我便民服务中心资产清查小组的研究决定,特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工作目标 1、摸清家底。通过对我单位及各部门资产情况账务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对固定资产在用、闲置、报废等状况等进行全面清查,进一步真实、完整地了解掌握国有资产状况,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对我单位资产确权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为推进资产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明确责任。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通过固定资产清查,能够为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3、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1、清查基准日。

以2017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2、清查范围。 1)、对我单位及所属部门的各种银行帐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往来资金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2)、对我单位及所属部门的各类存货进行盘点清查,主要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 3)对我单位及所属部门的各类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对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土地、房产等,进行核对,明确权属关系,完善相关资料,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完善相关资料,进行办理。对各类毁损、报废、闲置资产进行统计汇总,完善相关手续,上报国资委进行处理。对出租、出借资产已到期或不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应组织清收,并按规定执行。对其他单位、个人违规占用的国有资产,组织限期收回。对账外资产要清理排查,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入账,对账销案存资产分类整理后登记资产备查簿,视同资产(固定资产)管理。 4)对我单位及所属部门的各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等往来资金进行核对清理。 四、工作原则和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组织个部门配合开展

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山东省县级供电企业 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农电企业管理关系,规范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提高资产清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资委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政策规定,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制订了《山东省县级供电企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请各县级供电企业在资产清查工作中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一、资产清查政策依据 本次资产清查依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09]25号)、《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财[2005]757号)、《国家电网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申报文件规范指引》(国家电网财资[2007]65号)。 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有关损(溢)的确定参照《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国资评价[2003]72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清查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等文件的规定。 二、资产清查主要内容 (一)资产清查目的 通过资产清查,一是将清理出的资产损失报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损失认定和核销,二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审核无误的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为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提供依据。

(二)资产清查范围及基准日 资产清查范围:济南、青岛、潍坊、临沂、泰安五市所辖32家县级供电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 资产清查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1、账务清理 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对企业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2、资产清查 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3、产权界定 规范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在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应积极明确、落实各项资产的产权关系,确属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应专题汇总统一上报。 4、损溢认定 依据国家国有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资产清查过程中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报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损失认定和核销。

专项审计方案1

2011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为落实XX县审计局开展专项资金审计,根据XX县政府X号文件精神的具体要求,制定《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为重点,通过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认真纠正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反政策规定的问题,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监督运行机制,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专项资金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等方面的使用效益,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促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二、审计目标 根据局按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局要通过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实现以下目标。 (一)摸清列入本次重点治理范围的专项资金的底数及其构成和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二)重点查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对有关部门或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据实揭露并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理。 (四)对专项资金安排的开工、在建、完工项目,严格按照有关

计划、政策规定及定额标准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和审计决算及其效益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五)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 三、审计范围和审计对象 (一)审计范围 对以来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安排投入的扶贫、救济救灾和农业专项经费等专项资金。 (二)审计对象 1、各专项资金的投入县直机关,包括乡及村、及村小组。 2、各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包括各级民政、劳动社保、水利、教育、卫生及扶贫开发等主管部门。 3、各专项资金的使用部门和单位 四、审计的重点内容 (一)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管理情况 1、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按照年度预算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批复有关专项资金预算,有无未经法定批准程序,擅自调整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或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 2、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按照年度预算、用款计划和项目进度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下级财政或用款单位,有无截留、滞留、抵扣、挤占挪用等问题。

固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固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公司资产清查登记实施方案 根据固定资产清查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公司领导关于资产管理登记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全面核实、登记公司资产,掌握资产状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公司资产管理规范化管理。 二、登记范围与组织 凡占有、使用、管理公司资产的各业务部门、个人,都应向资产主管部门(根据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申请办理登记。 公司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要求,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分工是:××部、××部、××部、××部等部门负责各分管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公司办公室由财务办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处、××处分别由外围机构负责人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各类库室、值班室由隶属管理的业务部门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公司财务办负责全公司资产产权登记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并负责检查指导。 三、登记的内容 以单位占有资产登记为主,兼顾注销资产登记和变动资产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单位、数质量。要对照实物进行详细登记。资产规格主要登记资产型号、材质特征或主要配置,等等。 2、资产的价值额及增加时间。资产登记,以购入时财务入账、接受捐赠时实际金额、时间为依据。对财产清查登记中查不到原始价值凭证的,一般可比照同类商品价格,按新旧程度折合金额,上报主管经理批示,由财务办进行确认。 3、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

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方案(参考模板)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 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 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 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参与资产清查。被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组织业务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可视工作情况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进行专项审计。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以2015 年12月31 日为基准日实施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15 年12 月31 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保证我院浦口新校区入驻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决定对所有教学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设备搬迁方案。为保证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院、系(部)和有关部门积极予以配合,主动开展有关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钱吉奎副组长: 周世青杨月宏 组员:葛勤曹国红邹瑾 各院、系(部)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工作组成员:鲁求富王雪梅雍志强 各院、系(部)资产管理员 二、清查日程安排 1、4月13日清查工作会议 2、4月13日—4月21日二级单位自查阶段。 3、 4月22日各单位自查结果报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4、4月26日—6月15日集中清查阶段。 具体日程安排:铁道运营技术学院 4月26日-4月30日 铁道动力与电器工程学院 5月3日 -5月7日 财经与物流管理系 5月10、11日 软件与艺术设计系 5月12日-5月14日 国际合作教育学院 5月17日-5月19日 体育教学部 5月20、21日 教务处 5月24日-5月27日

社会科学教学部 5月28日 3、 6月1日-6月14日集中处理各单位已报废设备、办理 待报废设备的报废手续。 三、清查工作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1、自查阶段,各单位要依照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提供的设备台帐,对设备进行逐个清查,明确设备的基本信息、使用状况、维修保管责任人、存放地点。 2、各单位将自查结果制成完整的设备台帐,设备台帐要按照部门(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室)明确划分,按照规定表格填写,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送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3、集中清查阶段结束后,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本单位待搬迁的设备清单,报送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4、各单位要依照学院清查日程,提前做好本单位集中清查阶段的全程人员安排。 2010年4月7日

资产清查工作计划3篇-模板

资产清查工作计划3篇 资产清查是推进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促进高校各项工作开展起了积极作用。本文是本人为大家整理的资产清查工作计划,仅供参考。 资产清查工作计划篇一: 为落实宁财教[xx]21号文件和南京市教育资产监管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全市教育资产监管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在xx年对全校的固定资产进行的一次摸底清核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我校固定资产清理工作计划。 本次清查登帐工作要求高、时间紧,学校需要从人员、制度、时间上给与保障.。我校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分清查登帐、日常监管两个部分,以下是清查登账部分的四个阶段要点及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约3周时间)(详) a)建立资产监管领导小组() b)并制定本单位的清点登帐计划;() c)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 d)对全校范围内的存放地(行政楼、教学楼、宿舍、食堂、操场、广场其他建筑物)进行精细划分并编号() e)资产工作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完善资产清理工作计划,定初步方案。() f)潘校长在全校大会上做清产核资第一次动员() g)由分管领导主持,对各系、部领导、资产登记责任人进行一次清点登帐的动员并布置工作,对照资产存放地图明确自己系部管辖范围,明确资产责任人() h)各系、部领导、资产登记责任人明确本系部管辖范围,明确本系、部各资产存放地的资产责任人。() i)各系、部资产登记责任人向工作组上报本系部管辖范围及资产存放地图。(下午4:00前) j)向市教育局上报我校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k)各系、部资产管理员上报报废资产() l)校长室研究确定各系、部资产管辖范围。各系、部领导在本系部管辖范围和各资产存放地的资产责任人名单上签字。()

资金管理专项审计方案-常规审计范例

资金管理专项审计方案 (安全性、规范性部分) 资金管理环节 审计关注点 安全性 合规性 存量管理 现金 岗位设计——现金接触的控制 审批权限及额度——现金付款、提现 库存现金的完整性 现金存量的安全性——转存及时性 存折管理——保管、密码、转存的及时性 离职员工借款的清理 违规行为——小金库 定期现金盘点记录 备用金借款归还与清理的及时性 存折记录和备案 银行存款 违规行为:出租、出借银行帐户、套现 印鉴保管——分开保管 票据管理——票据不能预留印鉴、进行领用作废记录、严禁开具空头无限额支票等。 网上银行 审批权限及额度——集团内资金划拨、公司内部银行帐户间资金划拨。 帐户开立的审批(尤其关注共管帐户)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流量管理 收款 第三方付款的风险控制 收款的及时性、催款 付款 地价及工程款: 地价、工程款付款审批权限、额度 以合作双方签署合同为支付依据的符合性。 付款的审批——尤其关注对提前支付的控制 往来管理 不允许不同地区或不同集团考核主体的公 司之间擅自进行资金调拨及期末挂往来帐。 内部往来应按月核对,至少每季末编制调 节表,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融资管理 专户资金 专户专用 专档建立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二、审计程序: (一)准备阶段 1、资料搜集清单——发被审计单位提供。 001资料搜集清单.d oc 2、分析性审核 (1)内控环境分析 002内控环境评价底 稿.doc (2)业务状况分析 003现金业务分析性审核测试底稿.xls 004银行业务分析性 审核测试底稿.xls 005往来业务分析性 审核测试底稿.xls 006往来业务分析性 审核测试底稿.xls (二)现场阶段 1、现金业务: 2、银行业务: 3、收款业务: 4、付款业务: 5、往来业务: 6、专项资金业务:

工作报告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聘请中介审计情况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聘请中介审计情况 下面是整理的关于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聘请中介审计情况和卫生计生委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欢迎借鉴!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聘请中介审计情况一: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摸清市卫生计生机关及所属单位家底,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合财资[2019]264号)和《20xx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精神,市卫计委于20xx4月29日下午在市疾控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市卫生计生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市直各单位财务科长和资产管理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卫计委财审处处长李长城主持会议。 会上,参会各单位财务科长和资产管理负责人对资产清查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并就各市直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提出要求: 1、资产清查的基准和范围。本次资产清查以20xx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xx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资产清查的时间和上报材料要求。本次资产清查于20xx3月至20xx6月底在委机关和委属单位范围内开展。委属各单位应于20xx6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和

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至委财审处,委财审处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并于6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 3、资产清查的费用安排。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4、资产清查的重要性和组织安排。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卫生计生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市直各单位财务科长和资产管理负责人就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了相关问题和建议,李长城处长听取了各单位的建议并就提出问题做出具体解答。 计生协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了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市财政局和市卫生计生委有关精神,荆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精简高效、求真务实、科学操作、责任到人的原则,组织全局有关科室人员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固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固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司资产清查登记实施方案 根据固定资产清查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公司领导关于资产管理登记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全面核实、登记公司资产,掌握资产状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公司资产管理规范化管理。 二、登记范围与组织 凡占有、使用、管理公司资产的各业务部门、个人,都应向资产主管部门(根据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申请办理登记。 公司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要求,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分工是:××部、××部、××部、××部等部门负责各分管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公司办公室由财务办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处、××处分别由外围机构负责人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各类库室、值班室由隶属管理的业务部门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公司财务办负责全公司资产产权登记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并负责检查指导。 三、登记的内容 以单位占有资产登记为主,兼顾注销资产登记和变动资产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单位、数质量。要对照实物进行详细登记。资产规格主要登记资产型号、材质特征或主要配置,等等。

2、资产的价值额及增加时间。资产登记,以购入时财务入账、接受捐赠时实际金额、时间为依据。对财产清查登记中查不到原始价值凭证的,一般可比照同类商品价格,按新旧程度折合金额,上报主管经理批示,由财务办进行确认。 3、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含)以上,且耐用时间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由财务办负责统计)、一般设备、文体设备、运输设备、通信设备、施工及修理设备、特种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及音像制品、其他固定资产。 库存物资是指为保障服务需要而储存的各种物资,包括:自购周转物资、交接继承物资、接受捐赠物资。分七类:修理器材(工具)、通信器材、文体器材、办公用品、被装鞋帽、各种消耗性配件、其他物资等。 四、清查登记步骤 清查阶段:×月×日-×日 登记上报阶段:×月×日-×日 核实阶段:×月×日--×月×日 总结上报阶段:×月×-×月×日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公司资产清查、登记是公司资产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资产与经费一体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各业务部

建设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工程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一、工程专项审计的内容 工程专项审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工程项目审计:工程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工程计划内容是否完备,审查工程投资的可行性资料。 2、工程成本审计:审查建设单位在计算工程成本方面的有关规定,工程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审查工程成本计算的原则是否符合规定。 3、工程清点盘存审计:工程的清点要将工程的实际存在、工程支出明细帐、企业盘存单核对,看三者是否相符;清点工程竣工后的余料,弄清其是否办理退料手续,有无冲减工程成本,防止挪作他用或化公为私;对在建工程可根据工程完工程度按比例检查。 对单项工程从项目立项、可研、招标投标、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控制、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经济活动和管理进行的审计。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效益及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等方面进行审计。它包括了内控制度、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等内容。 二、工程专项审计的重点: 1、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等前期报批手续是否齐全: ⑴建设项目立项申请; ⑵专业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

书); ⑶专业资质单位编制的环境评价报告和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⑷合资、合作项目提交公司合作协议;联建项目协议; ⑸拆迁企业证明;拆迁安置方案; ⑹特殊行业建设项目需提供行业化管理部门批件; ⑺对于国家重点项目在具备1—7资料的同时,还需提供土地合同、1:500地形图、土地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扩初建设审定通知单、初步建设方案等。 2、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投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围标、串标、假招标等现象,手续是否齐全,存档资料是否完整; 3、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合同,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内容是否完整,条款是否合规;审查是否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 4、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是否在质量、安全、进度方面存在失职。 5、项目实施中,是否取得了规划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是否齐全;施工许可证是否取得。 6、工程结算手续是否齐全,结算资料及报告是否完整; 7、工程款支付及设备材料采购款支付是否合规; 8、审查公司章程,是否建立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并

某公司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司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根据“集团”管委会财政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司国有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司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1、全面核实摸清家底。对公司财务情况、资产情况以及合作区基础建设投入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我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2、健全监管信息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补充、更新我司相关资产管理系统信息数据,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3、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我司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及清查内容 1、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2、清查内容 1)财务情况清查 对公司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帐务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对未来可能存在遗留问题的往来款

项进行清查,分析原因,出具书面报告,通过本次清查工作做好预警备案。 2)资产情况清查 对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收益等各项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对已经折旧完毕的固定资产建册备案并提交处理方法;对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损失进行分类。 3)合作区工程投入情况清查 以项目合同为切入点,清查、核实合作区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工程进度的统计情况以及竣工验收情况,对清查结果进行分类。 三、工作开展步骤 1、成立公司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将成立由财务、行政人事、计划合约、工程、经营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在召开工作会议后,明确各部门人员工作职责。 2、制定清查工作开展办法 根据清查工作内容的特性,制定有效开展清查工作的办法。 3、组织清查 6月1日正式启动,6月20日前完成各项清查工作,6月24日前完成各项报表填工作,6月29日前完成复核、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第十四条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编制的依据; (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三)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要明确 例如:某部委预算执行审计的审计目标为: “摸清家底”,查清该部门本级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选择该部门的重点二级单位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揭露严重违规问题; 审计列入该部门预算的重点专项资金的合规和效益情况。 (四)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和审计风险的评估; (五)审计的范围、内容、重点以及对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 1、审计内容要具体 审计内容是指为实现审计目标所需实施的具体审计事项以及所要 达到的具体审计目标。 审计事项一般可以按照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业务活动(环节)或者会计报表项目划分。 例如: 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审计事项:预算批复、预算收入、预算支出、补助地方支出、部门和企业决算批复、资金平衡、预算外资金收支等; 金融审计主要审计事项:存款业务、贷款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其它中间业务、资金融通业务、联行清算业务、筹资及投资业务等; 企业审计主要审计事项: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应付账款、应交税金、长期借款、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等。

细化审计内容还包括针对每一个具体审计事项应确定所要达到的 具体审计目标。 例如: 货币资金审计事项的具体审计目标为: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确定货币资金收支记录是否完整;确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的余额是否正确;确定货币资金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重点要突出 审计重点是指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 例如: 为实现专项资金合规和效益审计的目标,应将预算支出作为重点审计事项,主要审计部门专项资金预算安排项目、单位,资金拨付、支出用途及使用效益。重点揭露部门因项目安排不当造成专项资金严重滞留或资金损失浪费;不按预算和项目进度拨付专项资金;转移挪用专项资金;以及通过弄虚作假、虚列支出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评价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33、审计的步骤和方法要明确 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应当确定审计的步骤和方法。 例如: 审计库存现金时,应采取的审计步骤和方法主要包括:核对现金日记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现金,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关注账外资金;抽查大额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核对进账情况;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额现金收支凭证,调整跨期收支事项;验明包括现金在内的货币资金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六)预定的审计工作起止时间; (七)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

2021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厅xx年上半年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学院决定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达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据省 ___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单价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都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学院固定资产按高校16大类进行分类统计。清查的范围为各系各部门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种资金(包括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xx年12月31日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均属于 本次清查的范围。 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

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具体工作,各系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完成自查和报表填送等工作任务。 1.各系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资产清 查结果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由资产清查办公室对全院资产进行核实,并对数据进行汇总。 2.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各系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 复查。对有账无物的资产作盘亏处理,对有物无账的资产作盘盈处理。盘盈和盘亏的固定资产情况,统一汇总至资产清查办公室。 3.对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有实物但账面无记载的,在找不到购、建和调入该实物原始凭证的,由财务处根据其“成新率”,结合市场现行价格进行估价,报领导审批后,按新购入物品的程序分别记入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4.对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有账无实物的,要说明原因,补办 报废手续,经领导审批后,按物品报废程序分别注销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完整版)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20210206155752)

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审计程序组织实施审计、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接受委托,组建审前调查小组,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和初步核实。编制审前调查记录或撰写审前调查报告。 调查期间收集有针对性的、由有关行政部门颁发且与被审计项目内部控制管理情况有关的法律及行政法规。 实施前先对审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准备)。 召开有被审计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其主要部门负责人参加审计进点会议,主要有三个议程: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介绍项目情况,项目组负责人介绍审计目的、程序、内容、方式,就审计配合问题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具体要求或作出具体安排。 审计人员采用规定的方式、方法并结合财务审计项目的特点收集审计证据并形成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过程中遇到疑难和重大问题时可追溯或延伸至有关年度。

审计工作完成后,及时撰写项目组的审计报告,并履行本公司三 级复核程序 项目组及时报送项目组的审计报告及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配合主审所的工作。 及时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基础资料、核对取证记录,形成完整的审计资料。对审计数据、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形成必要的电子文档。撰写工作总结,登记归档。 1、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参与审计工作。 2、一旦中标,一切以完成审计任务为重,不以收费多少作为完成业务工作质量的标准; 3、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在保证业务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4、如果委托审计的项目要求超出了本事务所执业人员的力量和 专业胜任能力,应实事求是向委托单位表达无法接受委托;在实际审计工作中,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不适应或不胜任所委托的审计工作,要及时调换或加强力量,决不做力所不能及的工作。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 方案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任务,会计师事务所应组织业务的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各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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