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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置厂特许经营协议

特许经营协议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四章项目建设…………………………………………..……………………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其它…………………………………………………………………

第十二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市政污泥处理市场,加强城市市政污泥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污泥处理,维护污泥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和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一方: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协议另一方: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第三条本污泥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主要处理的污泥,日处理规模吨日(或吨年),主要工艺为。第四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于年月至年月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和。

第五条(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的《污泥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污泥: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污泥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污泥处理厂(场)处理的污泥。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污泥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污泥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污泥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为单位的污泥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至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污泥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所列举的批准。

仲裁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仲裁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年月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任何法令、法律、条例、法规、通知、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或废除;

() 在年月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有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或修改实施、修改或废除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污泥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污泥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国籍: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污泥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污泥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污泥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

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污泥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环境污染:指污泥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一个特许经营污泥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利的范围;

.为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制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它业务的权利;

.涉及到的所处理污泥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污泥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污泥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

其中:、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臵担保权益;、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

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第十条特许经营权的监管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污泥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第十四条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自来水厂污泥产生量计算

自来水厂排泥水处理污泥量的确定方法实施自来水厂排泥水处理,首先需要确定自来水厂的污泥量,就此将污泥量分为排泥水量和干污泥量。排泥水量可根据沉淀池排泥运行方式和滤池反冲洗运行方式来确定。对于干污泥量的确定介绍了计算法和物料平衡分析法,物料平衡分析法可作为计算法的补充,对 计算法的结果进行校核。 实施排泥水处理,首先必须确定合理的污泥量,因为污泥量的确定直接影响整个排泥水处理工程的设计规模,从而影响到设备配置和投资规模。自来水厂的污泥量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原水水质、水处理药剂投加量、采用的净水工艺和排泥的方式等。污泥量确定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排泥水总量,它决定浓缩池规模;二是总干泥量,确定污泥脱水设备的规 模。 污泥量确定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数据的统计结果,因此即使目前没有建设排泥水处理工程计 划的自来水厂,着手进行有关水厂污泥产量资料的收集工作仍然是明智之举。 1 排泥水总量确定 排泥水总量可分为沉淀池(或澄清池,下同)排泥水量和滤池反冲洗废水量两部分。 通常可以认为自来水厂一泵房取水量和二泵房出水量之间的差值即为自来水厂排泥水的总量。但它不能分别确定出沉淀池排泥水量和滤池反冲洗废水量,且这一估算方法不够 准确。 已投产的自来水厂,根据水厂的有关运行参数可以较准确地计算出沉淀池排泥水量和滤池反冲洗废水量。水厂沉淀池采用人工定时排泥,只需根据每天排泥次数、每次排泥历时和排泥流量以及沉淀池格数,就可以计算出沉淀池的排泥水量。同样道理,也可以根据滤池每天冲洗次数、每次冲洗历时、冲洗强度及单格滤池面积和格数,计算出滤池反冲洗废水量。如果沉淀池排泥和滤池反冲洗实现了自动化运行,则需要对水厂沉淀池排泥和滤池反冲洗进行现场观测,了解沉淀池排泥和滤池反冲洗流量、每次历时和统计每天排泥或 冲洗的次数,然后进行计算。 尚未建成或仍处在设计阶段的自来水厂,沉淀池排泥水量和滤池反冲洗废水量可根据沉淀池排泥和滤池反冲洗的设计参数进行估算,也可以参照已建成投产的、条件相近的自 来水厂实际运行资料进行估算。 排泥水总量的确定,最好能绘制出排泥水量在一天内的变化曲线。由于水厂沉淀池排泥和滤池反冲洗都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瞬间流量很大,绘出变化曲线,对确定排泥水 截留池和浓缩池设计规模有很大帮助。 2 干污泥产量确定 2.1 计算法 根据投加混凝剂在混凝过程中的化学反应、原水中悬浮固体对污泥量的贡献及其它污泥成份的来源,可以近似地计算出干污泥的产量。当硫酸铝用作混凝剂时,化学反应可简、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自来水厂污泥产生量计算

自来水厂排泥水处理污泥量的确定方法 实施自来水厂排泥水处理,首先需要确定自来水厂的污泥量,就此将污泥量分为排泥水量和干污泥量。排泥水量可根据沉淀池排泥运行方式和滤池反冲洗运行方式来确定。对于干污泥量的确定介绍了计算法和物料平衡分析法,物料平衡分析法可作为计算法的补充,对计算法 的结果进行校核。 实施排泥水处理,首先必须确定合理的污泥量,因为污泥量的确定直接影响整个排泥水处理工程的设计规模,从而影响到设备配置和投资规模。自来水厂的污泥量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原水水质、水处理药剂投加量、采用的净水工艺和排泥的方式等。污泥量确定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排泥水总量,它决定浓缩池规模;二是总干泥量,确定污泥脱水设备的规模。污泥量确定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数据的统计结果,因此即使目前没有建设排泥水处理工程计划的自来水厂,着手进行有关水厂污泥产量资料的收集工作仍然是明智之举。 1排泥水总量确定 排泥水总量可分为沉淀池(或澄清池,下同)排泥水量和滤池反冲洗废水量两部分。 通常可以认为自来水厂一泵房取水量和二泵房出水量之间的差值即为自来水厂排泥水的总量。但它不能分别确定出沉淀池排泥水量和滤池反冲洗废水量,且这一估算方法不够准 确。 已投产的自来水厂,根据水厂的有关运行参数可以较准确地计算出沉淀池排泥水量和滤池反冲洗废水量。水厂沉淀池采用人工定时排泥,只需根据每天排泥次数、每次排泥历时和排泥流量以及沉淀池格数,就可以计算出沉淀池的排泥水量。同样道理,也可以根据滤池每天冲洗次数、每次冲洗历时、冲洗强度及单格滤池面积和格数,计算出滤池反冲洗废水量。如果沉淀池排泥和滤池反冲洗实现了自动化运行,则需要对水厂沉淀池排泥和滤池反冲洗进行现场观测,了解沉淀池排泥和滤池反冲洗流量、每次历时和统计每天排泥或冲洗的次数, 然后进行计算。 尚未建成或仍处在设计阶段的自来水厂,沉淀池排泥水量和滤池反冲洗废水量可根据沉淀池排泥和滤池反冲洗的设计参数进行估算,也可以参照已建成投产的、条件相近的自来水 厂实际运行资料进行估算。 排泥水总量的确定,最好能绘制出排泥水量在一天内的变化曲线。由于水厂沉淀池排泥和滤池反冲洗都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瞬间流量很大,绘出变化曲线,对确定排泥水截留 池和浓缩池设计规模有很大帮助。 2干污泥产量确定 2.1计算法 根据投加混凝剂在混凝过程中的化学反应、原水中悬浮固体对污泥量的贡献及其它污泥成份的来源,可以近似地计算出干污泥的产量。当硫酸铝用作混凝剂时,化学反应可简化为: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

污水处理工程,除了需要净化水质,还有一个部分是水泥的处理,目前污水处理厂污泥的主要处理技术是从液体污水中除去较少量的固体物质。 初级污泥包括在初级澄清器中初级处理期间除去的可沉降固体。在二级澄清池中分离的二级污泥包括来自二级处理生物反应器的处理过的污水污泥。污泥处理的重点是减少污泥重量和体积,以降低处置成本,并降低处置方案的潜在健康风险。除水是重量和体积减少的主要手段,而病原体破坏通常通过在嗜热消化,堆肥或焚烧期间加热来实现。污泥处理方法的选择取决于产生的污泥量,并比较可用处置方案所需的处理成本。风干和堆肥可能对农村社区具有吸引力,而有限的土地供应可能使有氧消化和机械脱水成为城市的首选,规模经济可能会鼓励大城市地区的能源回收替代方案。 污泥主要是水,从液体污水中除去较少量的固体物质。初级污泥包括在初级澄清器中初级处理期间除去的可沉降固体。在二级澄清池

中分离的二级污泥包括来自二级处理生物反应器的处理过的污水污泥。 污泥处理的重点是减少污泥重量和体积,以降低处置成本,并降低处置方案的潜在健康风险。除水是重量和体积减少的主要手段,而病原体破坏通常通过在嗜热消化,堆肥或焚烧期间加热来实现。 污泥处理方法的选择取决于产生的污泥量,并比较可用处置方案所需的处理成本。风干和堆肥可能对农村社区具有吸引力,而有限的土地供应可能使有氧消化和机械脱水成为城市的首选,规模经济可能会鼓励大城市地区的能源回收替代方案。 在厌氧消化过程中或通过焚烧干燥的污泥,可以通过甲烷气体生产从污泥中回收能量,但是能量产量通常不足以蒸发污泥水含量或为脱水所需的动力鼓风机,泵或离心机提供动力。粗一级固体和二级污水污泥可能包括通过吸附在澄清池污泥中的固体颗粒上而从液体污

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手册

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手册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污泥处置工作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污泥二次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污泥,是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 第三条本市辖区内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含樟村水质净化厂,下称污泥产生单位)产生的污泥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工业污泥的处理处置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第四条本市污泥的处置,应遵循集中化、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的原则。 第五条市环保部门负责对污泥处置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水务部门配合市环保部门对污泥产生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财政部门按程序对污泥处置费进行拨付。上述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污泥处置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污泥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污泥产生单位应当将污泥交由有严控废物经营资格的单位处置。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泥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防止由污泥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第七条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污泥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报市环保部门备案。 第八条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对从事污泥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第十七条在特殊情况下,污泥产生单位按照规定设置的贮存点不足以容纳产生的污泥的,污泥产生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污泥处置单位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增加收运频次或者车次,保证污泥的及时收运。 第十八条污泥运输车辆需依法取得相关道路运营资质后,方可进行污泥运输。 第十九条污泥产生单位在转移污泥前,应向市环保部门报批污泥转移计划,并申领严控废物污泥转移联单。污泥产生单位可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办理转移联单申报手续。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 第二十条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如实填写严控废物污泥转移联单,并加盖公章。联单一式五联,并交由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存档留底。 第二十一条运送污泥,实行《污泥运送登记卡》管理制度。《污泥运送登记卡》按照一车(次)一卡,由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试行) ( 建城[2009]23号2009-02-18实施) 1.总则 1.1 为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政策。 1.2 本技术政策所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以下简称“污泥”),是指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污泥的产生、储存、处理、运输及最终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指导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划、设计、环评、建设、验收、运营和管理。 1.4污泥处理处置是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泥处理处置应遵循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原则,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控制,根据污泥最终安全处置要求和污泥特性,选择适宜的污水和污泥处理工艺,实施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 1.5污泥处理处置的目标是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坚持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实现污泥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达到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 1.6 地方人民政府是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和建设的责任主体;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单位负责污泥的安全处理处置。地方人民政府应优先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污泥衍生产品。 1.7 国家鼓励采用节能减排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鼓励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处理处置污泥;鼓励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研发适合我国国情和地区特点的污泥处理处置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问题

真实姓名:是连阳 用户名:shilianyang0 所属服务站:大连教学服务站 指导教师:高苗 对我国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问题的探讨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问题 【摘要】: 目前国内的污泥处理处置还处在一个刚刚起步的阶段,缺少成熟的经验,并且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自然条件的差异,要求各污水处理卡厂考虑污泥处理处置经济可行性、技技术适用性,促使各污水处理厂摸索出适应当地实际的污泥处理处置方法,文中简述污泥处理现状,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 【正文】: 一、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相关概述 (一)什么是污泥? 污泥是污水处理后的产物,是一种由有机残片、细菌菌体、无机颗粒、胶体等组成的极其复杂的非均质体。污泥的主要特性是含水率高(可高达99%以上),有机物含量高,容易腐化发臭,并且颗粒较细,比重较小,呈胶状液态。它是介于液体和固体之间的浓稠物,可以用泵运输,但它很难通过自然沉降进行固液分离,所以大多数污水处理厂使用污泥脱水机或污泥离心机来进行一定程度的固液分离。(注1) (二)什么是污泥处理处置 1、什么是污泥处理 污泥处理:污泥经单元工艺组合处理,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目的的全过程。 2、什么是污泥处置 处理后的污泥,弃置于自然环境中(地面、地下、水中)或再利用,能够达到长期稳定并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的最终消纳方式。 (三)污泥处理处置的方法 二、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理现状 污泥是污水处理后的附属品,由上所述,污泥是一种由有机残片、细菌菌体、无机颗粒、胶体等组成的极其复杂的均质体.我国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存在着重废水轻污泥的倾向,污泥的处理处置起步较晚。早期的污水处理厂,由于没有严格的监管,尽可能简化甚至忽略了污泥处理工艺,近几年新建、在建的污水处理厂,特别是中小型污水处理厂都朝着简单化方向发展,但一些污泥处理方式太过简单,只是将生污泥浓缩、脱水、外运,省去了消化过程,更没有指出其他稳定、消除危害的方法,一旦像这样的大批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行起来,产生的大量腐败污泥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人类食物链,后果将不堪设想。 三、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各种污泥处置方法存在不足 目前发达国家所采用的处理处置方法有农用、填埋、焚烧和排海等。我国是一个发展中

净水厂处理工艺详解(业内人士的良心科普)

净水厂处理工艺详解(业人士的良心科普) 水是生命之源,水占人体组成的 70%,科学研究表明,成年人平均每天需水量 2500ml 以上,可以说水质是身体健康的基础保障。 拧开水龙头,自来水缓缓流出,我们在享受现代生活带来的便利的同时,有没有想过这些随开随用的自来水究竟经过了哪些工艺流程才由江河湖海中流入千家万户,有时候流出的水像牛奶一样白,而且里面有大量的气泡,散发出消毒水的味道,要静置几分钟才恢复清澈,这些现象究竟是如何形成的,作为普通消费者的我们又如何去辨别水质的好坏。农村来的朋友可能知道,以前没有自来水,家里都有一口大水缸,父亲斜着身子,扁担吱呀呀,从池塘挑着水回家,倒进水缸后打上明矾静止一段时间缸底开始出现沉淀,这是农村最原始的水处理工艺。 后来,大家发现将水缸集中在一起,由专人统一打明矾,效率更高,于是水缸越做越大就成了水厂,更为高效的药品也逐步取代了明矾。 目前多数水厂采用的方法是从水源地抽水进水厂统一消毒、沉淀、过滤,最后泵送至用户家中,其中主要用到以下 6 种药品: 1.HCLO 次氯酸,由氯库中的氯气加入到水中生成,具有很

强的杀菌消毒能力,根据投加位置的不同可分为前加氯、后加氯。 图 1.氯库 2.PAC 聚合氯化铝,溶液储存在加药间,泵送至混合池与水充分搅拌,作用是使水中细微悬浮粒子和胶体离子脱稳,聚集、絮凝、混凝、沉淀,达到净化处理效果。 3.O3 臭氧,由 O2 氧气放电生成,强氧化剂,作用是杀菌消毒,溶裂藻类细胞,降低其含量。按投加位置可分为预(前)臭氧、后臭氧投加点。 使用臭氧进行水处理的优点很多,比如杀菌效果佳,稳定性差易分解,不存在有毒残留物,但大量的使用带来了问题,比如腐蚀金属管道,更重要的是产生了一定量的溴酸盐,你也知道的,这是潜在致癌物,水厂目前应对方法是使用一定量的 H2O2 来处理,后面会提到。 图 2.氧气罐汽化器即使在夏天也是结满冰霜 图 3.臭氧发生器(氧气通电产生臭氧) 图 4.池臭氧投加点 4.H2O2 双氧水,强氧化剂,有杀菌消毒的能力,但主要用于应对溴酸盐,加入水中后与O3 形成竞争关系,避免形成溴酸盐,常在水质较差的月份添加使用。 溴酸盐是潜在致癌物,但受热易分解,不仅是自来水,市面上大多数瓶装水也存在,脱离剂量谈毒性毫无意义,为安心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GJ3025-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3-07-17批准 1994-01-01实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污泥的标准值及检测、排放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地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地方可根据本标准并结合当地特点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如因特殊情况,需宽余本标准时,应报请标准主管部门批准。 2、引用标准 GJ1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J26 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 GJ31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 3、引用标准 3.1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水质,其值不得超过GJ18标准的规定。 3.2城市污水处理厂,按处理工艺与处理程度的不同,分位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 3.3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水质排放标准,应符合表1的规定。 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排放标准(mg/L) 表1

注:1、pH、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的标准值系指24h定时均量混合水样的检测值; 其它项目的标准值为季均值。 2、当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悬浮物,生化需氧量或化学需氧量处于GJ18中的高浓度范 围,且一级处理后的出水浓度大于表1中一级处理的标准值时,可只按表1中一级处理的处 理效率考核。 3、现有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根据超负荷情况与当地环保部门协商,标准值可适当 放宽。 3.4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应排入GB3838标准规定的Ⅳ、Ⅴ类地面水水域。 4、污泥排放标准 4.1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应本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和处置。 4.2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应因地制宜采取经济合理的方法进行稳定处理。 4.3 在厂内经稳定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宜进行脱水处理,其含水率宜小于80%。 4.4 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用于农业时,应符合GB4284标准的规定。用于其它方面时,应符合相应的有关现行规定。 4.5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不得任意弃置。禁止向一切地面水体及其沿岸、山谷、洼地、溶洞以及划定的污泥堆场以外的任何区域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排海时应按GB3097及海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检测、排放与监督 5.1 城市污水处理厂应在总进、出口处设置监测井、对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应按GJ26的有关规定执行。 5.2 城市污水处理厂应设置计量装置,以确定处理水量。 5.3 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泥的质和量的检测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4 城市污水处理厂化验室及其化验设备应按GJJ31的规定配备。 5.5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检验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承担检验工作。 5.6 处理构筑物或设备等到发生故障,使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污水污泥排放时,应及时排除故障,做好监测记录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5.7 当进水水质超标或水量超负荷时,必须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污水厂污泥计算

是使污泥减量、稳定、无害化及综合利用。 (1)确保水处理的效果,防止二次污染; (2)使容易腐化发臭的有机物稳定化; (3)使有毒有害物质得到妥善处理或利用; (4)使有用物质得到综合利用,变害为利。 (1)按成分不同分: 污泥:以有机物为主要成分。其主要性质是易于腐化发臭,颗粒较细,比重较小(约为~),含水率高且不易脱水,属于胶状结构的亲水性物质。初次沉淀池与二次沉淀池的沉淀物均属污泥。 沉渣:以无机物为主要成分。其主要是颗粒较粗,比重较大(约为2左右),含水率较低且易于脱水,流动性差。沉砂池与某些工业废水处理沉淀池的沉淀物属沉渣。 (2)按来源不同分: 初次沉淀污泥(也称生污泥或新鲜污泥):来自初次沉淀池。 剩余活性污泥(也称生污泥或新鲜污泥):来自活性污泥法后的二次沉淀池。 腐殖污泥(也称生污泥或新鲜污泥):来自生物膜法后的二次沉淀池。 消化污泥(也称熟污泥):生污泥经厌氧消化或好氧消化处理后的污泥。 化学污泥(也称化学沉渣):用化学沉淀法处理污水后产生的沉淀物。例如,用混凝沉淀法去除污水中的磷;投加硫化物去除污水中的重金属离子;投加石灰中和酸性污水产生的沉渣以及酸、碱污水中和处理产生的沉渣等均称为化学污泥。 (3)城市污水厂污泥的特性见表8-1 表8-1 城市废水厂污泥的性质和数量

(1)污泥含水率:污泥中所含水分的重量与污泥总重量之比的百分数称为污泥含水率。 1污泥中水的存在形式有: 空隙水,颗粒间隙中的游离水,约70%,可通过重力沉淀(浓缩压密)而分离; 毛细水,是在高度密集的细小污泥颗粒周围的水,由毛细管现象而形成的,约20%,可 通过施加离心力、负压力等外力,破坏毛细管表面张力和凝聚力的作用力而分离; 颗粒表面吸附水和内部结合水,约10%。表面吸附水是在污泥颗粒表面附着的水分,起 附着力较强,常在胶体状颗粒,生物污泥等固体表面上出现,采用混凝方法,通过胶体颗粒 相互絮凝,排除附着表面的水分;内部结合水,是污泥颗粒内部结合的水分,如生物污泥中 细胞内部水分,无机污泥中金属化合物所带的结晶水等,可通过生物分离或热力方法去除。 通常含水率在85%以上时,污泥呈流态;65%~85%时呈塑态;低于60%时则呈固态。 2污泥体积、重量及所含固体物浓度之间的关系: V1/V2=W1/W2=(100-p2)/(100-p1)=C2/C1(8-1) 式中: p1、V1、W1、C1——污泥含水率为p1时的污泥体积、重量与固体物浓度; p2、V2、W2、C2——污泥含水率为p1时的污泥体积、重量与固体物浓度; 说明:式(8-1)适用于含水率大于65%的污泥。因含水率低于65%以后,体积内出现很 多气泡,体积与重量不在符合式(8-1)的关系。 例题8-1:污泥含水率从%降低至95%时,求污泥体积。 解:由式(8-1) V2= V1(100-p1)/(100-p2)= V1()/(100-95)=(1/2)V1 可见污泥含水率从%降低至95%时,污泥体积减少一半。 (2)挥发性固体(或称灼烧减重)和灰分(或称灼烧残渣):挥发性固体近似地等于有机物 含量;灰分表示无机物含量。 (3)可消化程度:表示污泥中可被消化降解的有机物数量。 消化对象:污泥中的有机物。一部分是可被消化降解的(或称可被气化,无机化);另 一部分是不易或不能被消化降解的,如脂肪、合成有机物等。 消化程度的计算公式:R d=[1-(p V2p S1)/(p V1p S2)] ×100 (8-2) 式中:R d——可消化程度,%;

自来水厂生产工艺

自来水厂生产工艺 自来水厂的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沉淀池或澄清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废水,其中包含了原水中的杂质以及水厂投加的药剂残留物,其水量一般约占水厂总制水量的3%~7%,对环境的冲击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据估计,上海市全部水厂每年排入江河的悬浮物约达30万吨以上,有机物3万吨以上. 近年来,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增强,特别是强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以后,自来水厂排泥水处理以及污泥处置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环保部门对自来水厂生产废弃物的排放和处置要求也逐渐提高.我国许多规模较大的新建水厂和水厂扩改建工程也开始考虑排泥水处理和污泥处置问题,所采用的工艺流程也各不相同.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就自来水厂排泥处理采用的有关流程以及自控要求提出一些个人看法,供有关人士参考. 排泥处理常采用的工艺流程布置方式 在工程设计中选择排泥水处理工艺流程时需考虑排泥水的沉降性能,上清液是否能达标排放,集泥池中的泥水浓度是否能满足浓缩脱水的需要,以及排泥水调节池和滤池反冲洗废水调节池是否能满足排泥水与废水预浓缩的体积要求等.通常有下列

几种布置方式可供选用参考: 方式(1):沉淀池排泥水浓缩处理,滤池反冲洗废水直接回用或排放.适用于滤池反冲洗废水可满足回用要求的情况,考虑到长时间回用可能引起的金属离子富集等问题,亦考虑排放措施. 方式(2):沉淀池排泥水浓缩处理,滤池反冲洗废水经废水调节池预沉,上清液回用或排放,底部污泥水浓缩处理.适用于滤池反冲洗废水不能满足回用要求,但预沉后上清液可以满足回用要求的情况. 方式(3):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水经调节池混合后,上清液回用或排放,底部污泥水浓缩处理.适用于滤池反冲洗废水不能满足回用要求,但单独浓缩无法脱水机械要求,只能与沉淀池排泥水混合浓缩的情况. 国内外有些资料上还介绍了一些工艺流程,基本上都是在以上三种基础上略做修改,此处不再介绍. 图1排泥处理常采用的工艺流程布置 排泥水处理工艺优化 自来水厂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废水的浓度和沉降性能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别.沉淀池排泥水的浓度一般较高,如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与处置污泥泥质标准

政策法规及标准: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24188-2009)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的控制指标及限值;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居民小区的污水处理设施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分类(CJ/T239-2007)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方式的分类和范围;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的建设、运营河管理。 土地利用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CJ/T309-2009)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农用泥质指标、取样与监测等要求,其中要求含水率≤60%; 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时污泥农用的泥质要求。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CJ/T291-2008)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土地(盐碱地、沙化地和废弃矿场土壤)改良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准入标准,规定了污泥施用时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其中要求含水率<65%; 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规划、设计和管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园林绿化利用的泥质指标及限值、取样和监测等,其中要求含水率<40%; 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和污泥园林绿化利用。 ?填埋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GB/T23485-2009)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混合填埋处置和用作覆盖土的泥质指标及限值、取样和监测等,其中提到,混合填埋时含水率应<60%,作覆盖材料时含水率应<45%;

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和污泥与生活垃圾的混合填埋。 建材利用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CJ/T289-2008)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制烧结砖利用的泥质指标、取样和监测等技术要求,其中要求含水率≤40%; 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和污泥制烧结砖利用。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CJ/T314-2009)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用于水泥熟料生产的泥质指标及限值、取样和监测等,其中要求含水率≤80%,窑头喷嘴添加要含水率≤12%; 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和污泥水泥熟料生产利用。 焚烧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CJ/T290-2008)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单独焚烧时的泥质指标、取样和监测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自来水厂

自来水厂生产的工艺流程 现在人们谈到饮用自来水,一般会害怕自来水生产过程中未能除尽水中的杂质及微生物,又害怕净水过程中混入了一些有毒气体。基于此,我组成员先到自 来水厂参观采访,了解自来水的生产过程。自来水厂的净水过程是从水源地取水 至水厂,经处理达标后送至用户。根据水厂的具体情况,针对净水过程的特点和 对控制系统的功能要求,采用本文所描述的控制方案。本文为您详细介绍了自来 水厂生产的工艺流程。 现在人们谈到饮用自来水,一般会害怕自来水生产过程中未能除尽水中的杂质及微生物,又害怕净水过程中混入了一些有毒气体。基于此,我组成员先到自来水厂参观采访,了解自来水的生产过程。 自来水厂的净水过程是从水源地取水至水厂,经处理达标后送至用户。根据水厂的具体情况,针对净水过程的特点和对控制系统的功能要求,采用以下控制方案。 1、自来水是如何生产的? 众所周知,由于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原水里含有各种各样的杂质。从给水处理角度考虑,这些杂质可分为悬浮物、胶体、溶解物三大类。城市水厂净水处理的目的就是去除原水中这些会给人类健康和工业生产带来危害的悬浮物质、胶体物质、细菌及其他有害成分,使净化后的水能满足生活饮用及工业生产的需要。市自来水总公司水厂采用常规水处理工艺,它包括混合、反应、沉淀、过滤及消毒几个过程。 (1)混凝反应处理: 原水经取水泵房提升后,首先经过混凝工艺处理,即:原水+ 水处理剂→ 混合→ 反应→ 矾花水; 自药剂与水均匀混合起直到大颗粒絮凝体形成为止,整个称混凝过程。常用的水处理剂有聚合氯化铝、硫酸铝、三氯化铁等。汕头市使用的是碱式氯化铝。根据铝元素的化学性质可知,投入药剂后水中存在电离出来的铝离子,它与水分子存在以下的可逆反应: Al3 + 3H2O ←→ Al(OH)3 + 3H+; 氢氧化铝具有吸附作用,可把水中不易沉淀的胶粒及微小悬浮物脱稳、相互聚结,再被吸附架桥,从而形成较大的絮粒,以利于从水中分离、沉降下来。混合过程要求在加药后迅速完成。混合的目的是通过水力、机械的剧烈搅拌,使药剂迅速均匀地散于水中。 经混凝反应处理过的水通过道管流入沉淀池,进入净水第二阶段。 (2)沉淀处理: 混凝阶段形成的絮状体依靠重力作用从水中分离出来的过程称为沉淀,这个过程在沉淀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计方案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计方案 1 项目介绍 1.1项目编制单位简介 1.2 项目编制原则 1.3 项目编制范围 1.4 采用的规范和标准 2 污泥处理技术的比较与选择 2.1污泥的处置方法概述项目 2.2、污泥处理处置方法简述 2.3、国内、外污泥处理和处置简述 1.1项目编制单位简介 1.2 项目编制原则 在污泥处理有关文件的指导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原则,并在调研国内外污泥处理技术的基础上,针对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情况,选用适宜的处理方案。做到工艺合理、运行可靠、管理方便、环保节能,实现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目标; .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有关法规和相关标准,根据城市污水厂污泥的特点、当地气候条件、地形情况、水文地质特征做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使工程周围的环境卫生受到的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

. 在确保环保达标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及运行费用。 1.3 项目编制范围 本系统处理污水处理厂经过浓缩后的污泥。 本方案编制范围从污泥浓缩池开始,到干化成品送出处理区为止,包括处理工艺流程的设计,处理区的设计、建设、处理装置的购置和安装、脱水固剂的选择、以及污泥处理设施的调试运营。 1.4 采用的规范和标准 本报告采用的规范和标准为: 1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l7—2001); 2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l6889—2001); 3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101号); 4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03); 5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CJ/T3037); 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 10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1992); 11 《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设计规范》(GBJ16-1987); 12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1998);

自来水厂污泥处理技术综述

自来水厂污泥处理技术综述 王莹莹1 侯煜堃1 蔡世军2 1.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郑州 450007 2.河海大学南京 210098 摘要:随着给水厂的数量不断增加,供水能力与日俱增,给水厂排出的污泥数量越来越多。自来水厂污泥主要来自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排水。这些污泥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不但严重污染水体,而且浪费大量的水资源,自来水厂污泥处理工作势在必行。本文从污泥收集、浓缩、调质、脱水和泥饼处置等主要环节,介绍了排泥水处理中有关污泥量确定、污泥调质、污泥浓缩、污泥脱水和脱水泥饼等的处置方法,概述了自来水厂污泥处理技术,并对其进行了总结和展望。 关键词:自来水厂;污泥调质;污泥减容;污泥浓缩;污泥脱水;泥饼处置 城市自来水厂在生产饮用水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污水。这部分污水约占总净水量的4%~7% ,其中包括浓缩后的悬浮物和有机物,以及残存在泥中的混凝剂。自来水厂的污水主要来自沉淀池的排泥水和滤池的反冲洗废水。如果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人水体,不但严重污染水体,而且浪费了大量的水资源和能源。在当前水资源严重紧缺,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情况下,针对我国当前约有95%以上的给水厂排泥水未经处理的现状,排泥水处理和污泥处置的重要意义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与净水技术相比,自来水厂污泥处理技术仅处于初级阶段,早期建造的污泥处理设施大多是照抄和套用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方法。经过实际操

作,技术人员了解了两者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了自来水厂污泥处理技术。 1 自来水厂污泥的种类与性质 自来水厂污泥主要来自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排水。 沉淀池排泥主要有石灰软化污泥和化学絮凝沉淀污泥两种。软化污泥主要产生于地下水软化,其主要成分是CaCO3, Mg(OH)2,淤泥、过剩石灰和有机物。其中Ca, Mg与胶状污物的比率决定了污泥的脱水性质,比率越高,越易脱水。化学沉淀污泥大约占原水量的 0.5%~3%,是水厂污泥处理的主要对象。它是由原水中的悬浮物、溶解状胶质、有机物、微生物及加入的净水药剂组成。污泥的脱水性能好坏与污泥固体中用作絮凝剂的Al的含量有关,含量越高,脱水性能越差。与软化污泥相比,絮凝沉淀污泥不易脱水。 至于滤池反冲洗排水据估计约占原水量的1%-2.5%,其含固率比沉淀池排泥水低得多。主要由悬浮胶体、粘土、有机物及化学药剂残余物组成。反冲洗废水澄清一般需加入有机絮凝剂,处置方法有:直接排放、作为原水回用、单独处理。作原水回用不但可回收利用废水,对低浊水而言,更可提高絮凝效果。如果采用该方法造成滤池出水浊度升高,影响滤池出水质量,则应考虑对其单独加药处理,上清液回用,底泥与沉淀污泥一起再行处理。 由上述可知,给水厂的污泥主要由从原水中去除的有机物、无机物、重金属元素等杂质及水处理过程中投加的混凝剂组成。污泥的BOD与COD比值很小,无机物占污泥组分的绝大部分。混凝剂的品种和投加量对给水厂中污泥的数量和性质有很大影响。目前,我国给水厂大部分仍使用传统的硫酸铝等无机盐类混凝剂。在欧美等国,已有相当数量的给水厂采用有机高分子絮凝剂(聚丙烯酰胺),部份或全部替代铝盐等无机混凝剂。高效的混凝剂和助凝剂在给水工艺中的应用日益增加,也就减少了混凝剂投放量,这样,所产生的污泥体积和数量会大大减少,而且污泥更易脱水和焚烧。所以,采用合适的混凝剂对给水厂排泥水的处理和处置非常关键。[1-2]

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及处理情况

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及处理情况 随着城市化的进展,环境质量标准的日益提高,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程度也日益得到提高和深化,污泥的产量也因此而大大提高,如何加强污泥处置和利用,也就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 我厂所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是活性污泥法,经反应池沉淀后的剩余污泥进入储泥池进行厌氧硝化,硝化后的剩余污泥进脱泥间压滤脱水。我厂污泥脱水设备为带宽1米的宜兴格力压滤式脱水机,一用一备,每天运行8小时。经带式压滤机脱水处理后,污泥含水率在70%~80%,含水率仍然很高,给填埋造成了较大的困难,露天堆置的污泥散发出恶臭给大气造成了污染,为解决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并降低含水率,我厂对脱水后的污泥进行了加钙干化处理。 加钙干化处理工艺基本流程:带式压滤机脱水后含水率约为70%~80%的脱水污泥,经原有的水平螺旋输送机和污泥提升输送机经计量后进到混合反应器,同时,生石灰从储料罐中通过输送机精密投加至混合反应器,密闭的混合反应器中安装有特殊的犁耙混合原件,通过机械力将污泥抛起并使其分散,形成一个流化床的效果,在疏松的状态下与氧化钙相混合,两者充分混合后进入回转式干燥器进行干化脱水,混合反应器、旋转式干燥器上方配置有气体出口,可将反应中产生的水蒸气、氨气引入除臭系统进行除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达标排放。成品污泥通过链板式输送机输出后在应急堆放场堆放,晾晒后装车外运。 我厂的剩余污泥经加钙干化后达到了以下效果:一是脱水污泥进

一步脱水;含水率由80%左右已降到30%左右,满足污泥混合填埋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的要求。二是杀菌;温度和PH的升高起到了杀菌的作用,从而保证在利用或处置过程中的卫生安全性。三是钝化重金属离子;投加一定的氧化钙使污泥成碱性,结合污泥中的部分金属离子形成的化合物钝化重金属离子。我厂加钙干化后的污泥经普尼公司检测,重金属离子的含量符合卫生填埋标准。四是改性,颗粒化;进一步改善了储存和运输条件,避免二次飞灰,渗滤液泄漏。五是含水率的降低便于不同的再利用或填埋。 我厂加钙干化的污泥量日均为6吨左右,全部运往香河安洁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自来水污泥处理

自来水污泥 城市自来水厂在生产饮用水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污水。这部分污水约占总净水量的4%~7%?,其中包括浓缩后的悬浮物和有机物,以及残存在泥中的混凝剂。自来水厂的污水主要来自沉淀池的排泥水和滤池 的反冲洗废水。如果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人水体,不但严重污染水体,而且浪费了大量的水资源和能源。 在当前水资源严重紧缺,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情况下,针对我国当前约有95%以上的给水厂排泥水未经处理的现状,排泥水处理和污泥处置的重要意义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与净水技术相比,自来水厂污泥 处理技术仅处于初级阶段,早期建造的污泥处理设施大多是照抄和套用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方法。经过实际 操作,技术人员了解了两者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了自来水厂污泥处理技术。?? 1?自来水厂污泥的种类与性质 自来水厂污泥主要来自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排水。 沉淀池排泥主要有石灰软化污泥和化学絮凝沉淀污泥两种。软化污泥主要产生于地下水软化,其主要成分 是CaCO3, Mg(OH)2,淤泥、过剩石灰和有机物。其中Ca, Mg与胶状污物的比率决定了污泥的脱水性质,比率越高,越易脱水。化学沉淀污泥大约占原水量的0.5%~3%,是水厂污泥处理的主要对象。它是由原水 中的悬浮物、溶解状胶质、有机物、微生物及加入的净水药剂组成。污泥的脱水性能好坏与污泥固体中用 作絮凝剂的Al的含量有关,含量越高,脱水性能越差。与软化污泥相比,絮凝沉淀污泥不易脱水。 至于滤池反冲洗排水据估计约占原水量的1%-2.5%,其含固率比沉淀池排泥水低得多。主要由悬浮胶体、粘土、有机物及化学药剂残余物组成。反冲洗废水澄清一般需加入有机絮凝剂,处置方法有:直接排放、 作为原水回用、单独处理。作原水回用不但可回收利用废水,对低浊水而言,更可提高絮凝效果。如果采 用该方法造成滤池出水浊度升高,影响滤池出水质量,则应考虑对其单独加药处理,上清液回用,底泥与 沉淀污泥一起再行处理。 由上述可知,给水厂的污泥主要由从原水中去除的有机物、无机物、重金属元素等杂质及水处理过程中投 加的混凝剂组成。污泥的BOD与COD比值很小,无机物占污泥组分的绝大部分。混凝剂的品种和投加量 对给水厂中污泥的数量和性质有很大影响。目前,我国给水厂大部分仍使用传统的硫酸铝等无机盐类混凝剂。在欧美等国,已有相当数量的给水厂采用有机高分子絮凝剂(聚丙烯酰胺),部份或全部替代铝盐等无机混凝剂。高效的混凝剂和助凝剂在给水工艺中的应用日益增加,也就减少了混凝剂投放量,这样,所产 生的污泥体积和数量会**减少,而且污泥更易脱水和焚烧。所以,采用合适的混凝剂对给水厂排泥水的处 理和处置非常关键。 2?国内外自来水厂污泥处理发展历史和现状 国外对自来水厂污泥处理的研究开展较早,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已有较系统、完整 的排泥水处理技术工艺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自来水厂有污泥处理设施的也较为普遍。 早在1937-1938年,美国芝加哥实验性自来水厂就开展了自来水厂污泥处理研究。1946年,美国给水协 会(AWWA)任命了一个8人工作委员会?( Committee E5. 8),分别对“石灰-石灰苏打软化污泥处理”、“沸石法离子软化处理再生盐水”和“水厂滤池反冲废水、沉淀池排泥水处理”展开了调查和研究。. 五六十年代,在美国和其它国家(如英国、日本)开始有人对自来水厂的废弃物处理进行了少量研究。日 本于1975年6月颁布了《水质污浊防止法》,规定设有沉淀池和滤池的自来水厂,其排水必须经处理至符合水质排放标准才能排出,从而在法律上规定了自来水厂必须进行排泥水处理,污泥处理同样日益得到重视。七十年代国外自来水厂污泥处理的技术发展很快,尤其是新型污泥脱水机械的出现,使带式压滤机、离心 脱水机和板框压滤机开始在实际工程中得到应用,真空过滤机已不再是脱水机械的唯一选择。自来水厂采 用机械脱水处理工艺的实例也逐渐增多。这一时期对自来水厂污泥处理研究的内容非常广泛,公开发表的 综述文献和专门研究文献也非常丰富,内容包含有机高分子絮凝剂、污泥调质、污泥性质、污泥干化床、 污泥浓缩、冰冻-解冻污泥调质、污泥处理工程实例和铝铁回收等。 进入八、九十年代,国外自来水厂污泥处理工艺已形成一个较完善的系统。在污泥处理技术得到完善的同时,这些国家自来水厂污泥的处理率也迅速提高。欧洲许多国家的自来水厂污泥处理量已占总量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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