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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X大精神,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县人民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加强,道路交通从业人员安全法制意识明显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稳步提升,道路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持续下降、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各执法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力量,通过部门监管执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防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重点

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攻坚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关键部位、关键环节。

(一)组织学习宣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学习X高速X”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等有关内容,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按照省安委会《关于落实X高速X”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调查报告的整改意见》和市县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夯实责任,扎实做好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

(二)加强道路交通源头安全管控和排查。以客货运企业、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为重点,切实加强源头安全管控。道路客运:重点围绕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以及对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客运站、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营运监控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道路危险品运输:重点围绕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的加装及应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接入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情况等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出租车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重点围绕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等车辆技术性能保障,安全标志标识,车辆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及器材按规定配备等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三)开展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每月开展一次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制度落实、动态监控责任履行、车辆安全状况达标、从业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等情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管理混乱,长期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的违规企业,要建立负面清单,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要对经过辖区内的大型公路客运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开展全面摸底,制定清理整顿方案,

采取政策倾斜、企业回购等方式限时清理,杜绝挂靠经营。对于失联车辆,要采取措施全部追查。涉及企业在限定时限内仍未清理到位的,要一律

停止营运。

(四)开展营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大排查。一要严格按照资

质许可先行审核使用车型,审批新增运力。对未提交申报审核资料的营运性质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二要全面加强重点驾驶人培训管理,切实加强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全面排查清理营运驾驶人资质,对不具备资格的营运驾驶员,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三要严格两客一危”(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八不出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乘客和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不出站、卫星定位系统工作不正常不出站、不播放安全宣传录像不出站)、客运驾驶人五不两确保”(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戴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等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大中型客车非法营运行为,对已开通和即将开通农村客运线路开展隐患大排查。全面排查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督促严格实施行业标准。四要严格机动车维修企业市场准入,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大排查。对不按规定准入、维修作业不规范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

(五)规范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加强路桥管养,完善安防设施。

一是重点围绕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养护大(中)修工程、县乡道路网新建改建工程和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的施工作业现场、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二是结合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点围绕公路危险路段、危窄桥梁、隧道、公路安全设施,校车路线道路安全设施设置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和春季冰雪冻土消融路段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要重点排查国省干线与县乡村道路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检查路口渠化是否匹配、减速让行等标志标线是否安装合理、配备齐全;县乡村道路临水、临崖、临房、临院、临坎、急弯陡坡、人员密集村镇、标志标识缺乏等易发事故隐患点段。要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道路安全隐患,建立统一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治理经费投入,按照整改时限,严格落实整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增设临时警示标志,并加强日常管控。三是重点围绕偷占道经营、非法违法超限运输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从严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车辆。

(六)提高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一是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目前所有在建公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核查。二是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分析,系统全面梳理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其危害程度,提高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七)扎实推进运输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快完善动态监控系统功能,进一步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全面系统排查整治“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执行情况,并不断深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联网联控工作,根据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

料,严格依法查处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达到100%、检验率达到100%、报废率达到100%,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到95%以上,汽车客运站售票厅、侯车厅、发车区、进(出)口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

(八)扎实推进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和农村地区“五小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面包车、短途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等车辆日常监管,强化汽车客运站交通枢纽周边的交通综合治理,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在客运集散地、旅游集散中心、校园周边联合开展非法营运查处行动,严厉打击“黑客运”、“黑校车”。

(九)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路面检查,重点加大对罐车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反通行规定的行为。对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手续的车辆,一律依法扣留。同时,深入组织开展调研,做好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线路规划,梳理、优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运行线路。

十)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学校和校车、

接送学生车辆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排查校园

周边道路和校车运行线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

辆安全技术状况和专职驾驶人年审、违法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

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车辆检验率、驾驶人审验率达100%。加大对民

办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查处力度,有效制止超载超速等违法行

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四、整治安排此次攻坚行动采取县安委会督查,交通、交警等部门检

查,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X年3月5日至X年12月31日止。

(一)宣传动员阶段:(X年3月5日一X年3月31日)。镇(街)、交通、交警等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要广泛宣传,细化攻坚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X年4月1日一X年11月30日)。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各生产经营单位是自查自改的主体,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组织从业人员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全面、彻底地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隐患,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同时,要及时报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交通、交警等单位要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攻坚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集中攻坚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处罚,促进隐患和问题整改。县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地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X年12月1日一X年12月31日)。认真汇总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总结典型经验,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县安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攻坚行动是省市县面对当前严峻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成立以公安局局长为组

长,交通、交警、教育、旅发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把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攻坚行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协调、科学实施、务求实效。

(二)严执法重实效。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对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边整边销,确保隐患整改及时到位。要坚持从严执法,做到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处罚的严格处罚。

(三)加大督导力度。进一步强化对监管的本行业领域的检查,切实推进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攻坚行动的开展。发现重大隐患的,及时报县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

(四)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攻坚行动,对因工作不认真、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行动不迅速,工作流于形式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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