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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监理计划最详细版

云南宾川至南涧高速公路项目

先行工程施工监理

(K9+596~K109+543.88)

监理规划

云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宾南高速公路先行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二O一九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述 (1)

一、工程项目名称 (1)

二、工程概况 (1)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目标 (1)

一、监理工作范围 (2)

二、监理工作内容 (2)

三、监理工作目标 (3)

第三章监理工作依据 (4)

第四章监理组织机构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岗位职责 (4)

一、监理组织机构 (4)

二、监理机构人员进退场计划 (5)

三、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6)

四、监理服务计划 (7)

第五章监理工作制度 (10)

一、会议制度 (10)

二、设计及图纸会审制度 (10)

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10)

四、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制度 (12)

五、技术复核制度 (12)

六、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12)

七、隐蔽工程及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2)

八、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13)

九、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14)

十、监理旁站制度 (14)

十一、监理月报制度 (15)

十二、监理日志制度 (15)

十三、工作交接制度 (15)

十四、发文审批制度 (16)

十五、往来文件收发制度 (16)

十六、档案管理制度 (16)

第六章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7)

一、工程质量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17)

二、工程进度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52)

三、工程费用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55)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 (56)

五、环水保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58)

第七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61)

一、总体监理思路 (62)

二、施工准备阶段 (67)

三、施工阶段 (71)

(一)质量监理 (71)

(二)进度监理 (98)

(三)投资(费用)监理 (103)

(四)合同管理 (108)

(五)监理协调工作 (117)

(六)施工安全监理 (119)

(七)施工环水保监理 (138)

(八)旁站、巡视监理 (141)

(九)文明施工监理 (142)

(十)保通监理 (144)

(十一)廉政建设监理 (147)

第八章监理工作设施 (148)

第九章监理工作用表 (150)

第一章工程概述

一、工程项目名称

宾川至南涧高速公路。

二、工程概况

宾川至南涧高速公路工程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祥云县、弥渡县和南涧县境内,起点K9+596至K68+038.889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标准建设,路基宽26m,K68+038.889至终点K109+543.88段采用设计速度80km/h标准建设,路基宽25.5m,路线全长97.443公里。全线共设桥梁(单幅计)184座,长81252.34m,其中特大桥2座,长2500m,大桥157座,长75453m,中桥25座,长3299.34m。涵洞78 道(含立交区主线);全线共设隧道13座,长14257.48m,其中特长隧道1 座,长3106m,长隧道5座,长7818.98m,中短隧道7座,长3332.5m;互通立交11处(含4 处枢纽立交),监控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加水站1处,隧道管理处2处,隧道变电站9处,交巡警,路政中队1 处。桥隧占全线总长比为56.49%。目前,先行工程主要施工桥梁和隧道工程。

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业主为:云南宾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由业主组建,我监理服务为宾南高速工程先行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位于大理州宾川县乔甸镇原公路管理所,由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承建。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目标

我公司始终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树立全局观念,

通过科学的管理、策划和部署,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和控制。我

公司将全面履行先行监理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各项既定

目标。

一、监理工作范围

1、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范围:

监理标段起讫

桩号

长度

(km)

主要监理内容

服务期

(月)

先行工程监理驻地办

K9+596~

K109+543.88

97.443

本项目路基、桥梁、隧道、附属设施等

先行工程开工点及环水保、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等提供全过程监理咨询服

务。

4个月

2、先行工程主要开工项目:

(1)路基工程及附属设施:K30+175~K35+000、青石湾停车区、祥云养护工区;

(2)桥梁工程:宾川枢纽立交、浑水海枢纽立交、茨坪枢纽立交、祥云南立交、苴力立交特大桥、南涧枢纽立交;

(3)隧道工程:杨公箐隧道、乔甸特长隧道、西可朗2号隧道。

3、监理服务期限

本项目先行工程监理服务期为4个月。期限为2019年6月26日~2019年10月26日。二、监理工作内容

本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根据批准的监理计划,依据设计图纸(送审稿)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各方面之间的协调服务。

1、合同管理与协调

(1)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备工作,协助业主下达开工通知书。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详图和工艺试验成果等,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并督促其实施;重大技术问题組织专家讨论,必要时还需组织专家评审(3)参加图紙会审,并督促责任单位形成相应文件。

(4)主持工地例会,包括各类设计、施工协调会,协调工程参与各方之间的工作开展,包括不同专业、不同施工队伍之同的交叉施工、交接施工的协调与配合。

2、投资控制

(1)参与业主下达的变更及复核工作,对变更价款进行初步审核。

(2)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资金使用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量表。

3、质量控制

(1)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村料、半成品、成品包括试验成果和设备的质量,进行必要的抽查和复验;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国家质量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材料及设备,有权并应当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

(2)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必要时应进行24小

时旁站监理;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开应当通知承包商停工整改、返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报告并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3)检査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核签证。

(4)参加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的专项会议,跟踪处理方案的执行和落买。4、进度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随时监控实际进度,发现偏差,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监理审查意见。

(2)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制定针对性的进度控制描施;提出各交叉施工单位及主要设备、材料的进场时间表,对设备、材料供应商的供货计划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于主要构件、设备进行必要的驻厂监造,督促其生产和及时交付。

5、安全与文明施工控制

(1)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保障措施,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参加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6、环境保护监理

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监理工程师制定的有关本工程环境保护的规则,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的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遵守有关鱼类和野生动物、树木、文物保护、防火及废弃物处理的规章制度,随时接受业主及当地政府环境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监理工作目标

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是指我公司承担该项目控制预期所达到的目标,包括如下内容:

1、投资目标:控制在工程项目预算范围内。

2、质量目标: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3、工期目标: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

4、安全目标:无重、特大安全事故。

5、廉政目标:无不廉洁行为发生。

6、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满足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第三章监理工作依据

1、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2、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8、云南宾川至南涧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9、《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

1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或发包人授权代表转发或下发的有关文件和制定的本工程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

11、项目所在地适用的规章、条例、办法、标准、规范、规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要求。

第四章监理组织机构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岗位职责

一、监理组织机构

1、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原则

满足云南宾川至南涧高速公路先行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环保、信息管理以及其它监理工作的总目标要求。

2、监理组织机构

按照云南宾川至南涧高速公路先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及先行工程监理合同要求和工程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在现场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即驻地办),配置相应的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员及司机等后勤服务人员。

驻地办配置人员情况:投入监理人员共12人,其中: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负责主持第一驻地办监理工作;路基专监1人,桥梁专监1人,隧道专监2人,试验专监1人,安全专监1人,监理员5人。在监理机构中设后勤保障系统,如小车班、食堂等,负责好驻地办的日常生活和后勤保障服务等。

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二、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

宾南高速公路先行工程的监理人员均为本公司具有相应监理资质和能力, 有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知识结构的人员, 都有丰富的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根据先行监理服务合同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安排在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为: 驻地工程师1人、路基、桥梁、隧道、安全、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7人,监理员5人,共12人,监理用车3辆。另配备后勤、驾驶人员4人,能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施 工 单 位

驻地监理工程师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云南省公路工程 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 理 员

桥 梁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隧 道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安 全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试 验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现场施工监理要求。

三、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驻地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对业主负责,对公司负责,负责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监理业务及工作的管理,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履行监理合同职责和职权,对所属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和协调。

(2)参加编制监理计划,主持编制监理细则;负责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3)全面熟悉合同条件,了解施工现场,监督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驻地办。

(4)主持常规工地会议和现场协调会,研究和尽可能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尽可能防止索赔或延误工期。

(5)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报驻地办审核,按批准的进度计划控制合同段的施工进度。

(6)根据合同授权范围,对承包人负责的设计和变更设计、特殊的技术处理措施、新材料及新工艺的应用等批准或签署意见后上报驻地办。

(7)审查上报的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及分包工程类别、数量并上报驻地办。

(8)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变更申请,进行评估、测算,签署审查意见并上报驻地办。

(9)预防工程延期,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提供有关监理记录和证明材料,提出意见报驻地办。

(10)审查上报的中间计量、支付证书,提出具体意见上报驻地办。

(11)审查承包人的竣工报告,参加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进行缺陷责任期工程的检查,督促承包人进行维修,参加缺陷责任期满后的检查验收。

(12)对不称职的承包人代表及主要人员,经充分调查落实后,提出撤换及其他处理措施报驻地办。

(13)考核驻地办的监理工作,提出撤换不合格监理人员的建议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经同意后及时调整。

(14)自觉接受业主及有关部门的廉政监督。

(15)作为驻地办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驻地办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16)办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2、工程技术专业监理工程师(道路、桥梁、隧道)岗位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的建设监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当地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和规定。

(2)负责编制本专业监理细则。

(3)审查承包人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制度,并监督其体系的完善和落实。

(4)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提出专业图纸审查意见。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定,督促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实施。

(6)参加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的审查,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当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提出本专业的分析意见。

(7)对本专业的进场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和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查认定,制止承包人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半成品。

(8)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进度的工程、设计变更进行初审,提出审查意见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定。

(9)对施工工序进行巡视检查,检查不合格的通知承包人整改,并做好复查和记录。

(10)做好本专业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

(11)检查本专业工序工程的质量,审查报验资料、签认工序工程质量认可书。

(12)参加监理例会,对本专业工程质量、进度、测量和试验情况进行总结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13)及时发出监理通知,解决和处理本专业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当发生质量事故时,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反映,并参与质量事故的处理。

(14)收集整理本专业技术资料,及时填写有关报表,并交信息资料员收存。

(15)检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等,及时发现隐患,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进行改进。

(16)做好本专业监理工作日志,如实填写监理行为情况,编制本专业工作总结。

(17)分析总结当月工程进度控制及质量控制情况,编制监理月报中本专业部分内容。

(18)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做好竣工初验工作。

(19)审查本专业竣工资料。

(20)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3、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试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驻地办范围内的试验监理业务。

(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的试验规程,负责编制试验监理细则,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工地试验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定期检查自己和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督促承包人及时对各类试验设备进行调试、校正和标定,保证试验的可靠性。

(4)有权对承包人的试验室配备和试验人员素质进行检查确认,对试验方法、流程进行确认,对不合格者有权要求更换或改变。

(5)在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配合下,对承包人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性能、规格、各种混合料配合比、成品料的强度、密度及其他质量指标进行审查并全面控制,协同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自采加工材料的加工工艺以及各种材料堆场的规范化管理。

(6)督促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和检测,组织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进行旁站,按照监理合同要求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检试验,经试验合格者予以确认、验收,不合格者通知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下令报废或返工。

(7)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审核各种试验、检测报告,根据技术规范建议驻地监理工程师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

(8)检查、指导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各项试验管理工作和试验监理员的各项工作,加强与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联系与沟通,确保试验工作满足工程进展的需要。

(9)定期(每月)收集、编制承包人和自己的试验汇总表,编制试验月报,报驻地监理工程师。

(10)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其他专业工程师进行试验检验工作。

4、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经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重点巡视,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施工单位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当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不予签认并向总监报告。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及时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5、监理员(含安全监理员)岗位职责

(1)接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完成其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熟悉掌握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工艺,作到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为准则,进行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面现场控制。

(3)初审承包人递交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检查承包人的人力、机具、材料进场情况,在施工进行过程中检查其计划执行情况。

(4)对承包人绘制的竣工图或其它施工图纸进行初审,如图纸与现场不符,提出意见,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于工程需要进行的技术变更或与设计不符时均提出处理意见报专业监理工程师。

(5)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监督的规定,检查和认可承包人的每道工序质量,对不符合规定的工序要求承包人及时纠正,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要立即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按期核实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7)切实执行有关专业的监理细则。绘制责任施工地段的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的各种图表,按要求做好监理日志和上报的各种报表。

(8)参与现场检验、测量等工作,与其他专业监理员(工程师)协同工作。

(9)有权越级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监理服务计划

本监理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路基、隧道工程师等在陆续进场并及时开展组织驻地建设、熟悉图纸、调查现场情况等工作,服务至先行工程监理合同结束。

所有监理人员统一由公司定制带反光标志的工作服装,标识项目名称、监理公司名称及工程监理字样;配备白色安全帽;统一定制上岗证,并挂牌上岗。

第五章监理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监管办应事先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并做好会议准备。会议应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各方在主要职务的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邀请质量监督单位参加。

(2)会议内容

1)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各方应介绍各自的人员、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应宣布对监理工程师烦的授权;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宣布对监理工程师授权;施工单位应书面提交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的授权书。

2)施工单位应陈述开工的各项准备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就施工准备以及安全、环保等予以评述。

3)建设单位应就工程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拆迁、工程支付担保情况以及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进行说明。

4)监理单位应就监理工作准备情况以及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5)监理工程师应就主要监理程序、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报表格式、函件往来程序、工地例会等进行说明。

6)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进行会议小结,明确施工准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3)开工条件具备的可下达开工令。

2、工地例会

工地例会应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宜每月召开一次,建设单位代表和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及三方有关人员参加。

会议应检查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就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及合同其他事项等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确定对下一步工作安排和要求。

3、专题工地会议

专题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召开,建设单位代表和施工单位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会议对施工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和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

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制度

1、驻地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由总监主持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

2、图纸会审前,应先由各施工单位及监理人员熟悉及自审图纸。

3、设计交底基本程序是: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及工艺要求、技术措施及有关注意事项及关键问题;再由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以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然后通过三方研究和商讨,拟定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备忘录,经设计人员签署后作为设计图纸的修改或补充,为施工的依据。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设计人员应在约定的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

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全局,统筹施工全过程,在建设工作中起指导作用的纲领性技术文件,承包单位应于施工准备阶段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并在完成自审程序后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对于规模较大或分期出图的工程,暂时不具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条件的,可分期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对技术复杂的或关键性的施工部位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可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经过承包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送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后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要求承包单位修改或补充。

3、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核批准后,驻地工程师应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执行。

四、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制度

1、工程正式开工前,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并具备施工安全条件后,施工方应提出《工程开工报告》申请,经驻地办审核后报总监办批准后才能开工,并开始计算工期。凡中间停工后复工,均必须进行复工申请。

2、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业主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3、因业主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施工方提交有关停工签证,经驻地办监理人员核签并报告总监办确认。

4、因质量或安全问题被指令停工者,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停工后复工时,需履行复工申报手续,经驻地办现场检查落实并签字上报总监办确认是否能复工。

五、技术复核制度

1、对于重要工程、重要部位的坐标方向、轴线、标高等,监理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复核预检。

2、对重要材料、构件的材质证明、试验资料存在疑问的,监理人员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机构)进行复检。

3、对己完工程成品,必要时采用适当方法对结构强度、密实度进行复核。

4、重要的技术复核内容及范围须经驻地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审批。

六、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l、凡工程所用材料均应具有材质证明或合格证,否则不得进场使用。

2、用于工程结构的材料,还需抽样复检。

3、工程所用半成品,除提供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

4、使用新材料,应有技术鉴定书。

5、对进口材料、器材必须提交海关商检证书。

七、隐蔽工程及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工程的隐检、预检及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的必要和重要的工作程序,监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并严肃对待,要做到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2、要做好隐检、预检及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必要做好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工作。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巡视检查,事先应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明确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要部位和关键控制点。在巡视中发现并及时纠正

不符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不符合施工规范、规程,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所发生的问题。

3、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监理。

4、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

5、一般的隐检、预检工作可由监理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重要的隐、预检工作必须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一般的分项工程验收技必须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分部工程及重要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主持。

6、隐检、预检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依据:

(1)施工图纸及其说明文件;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

(3)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法规文件;

(4)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5)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表及资料。

7、对于隐检、预检工程,承包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合格后填报有关报表及检查记录送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核查合格后在原报表上签认,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不合格时通知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后重新报验。

8、分项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向驻地工程师申报,驻地工程师对报审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完成的工程进行现场平行检验,如符合要求时应予签认,如不符合要求不予签认,并发出“监理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或返修,整改或返修完成后重新报验。经验收合格后由制度工程师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并签认。

9、分部工程完成后,应将组成该分部工程的各项工程的报验资料汇总,并对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评定,然后将所有有关报表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批签认。

10、各项验收时需要填报及核查的报表,见《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管理办法》。

八、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1、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无论由谁提出和批准,均须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基本程序进行处理。

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必须经监理单位签认后承包单位方可执行。

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填写的内容必须表述准确、图示规范。

5、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内容应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

6、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洽商应通过总承包单位办理。

7、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费用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和《费用索赔审批表》报驻地办,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后,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认,建设单位确认。

8、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工程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手续。

九、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1、工程预付款

(1)承包单位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驻地办。

(2)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并及时签发《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3)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及时抵扣工程预付款。

2、月工程款支付

(1)按月支付工程款(含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洽商款、索赔款等)时,承包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规定(或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款,并填写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报驻地办审核。

(2)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造价管理文件和规定进行审核,确定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洽商款、索赔款等的额度。

(3)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十、监理旁站制度

1、现场监理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及材料、机械、配合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助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3、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时应及时加以制止,对不听劝阻和已施工的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可令其暂时停工,并立即报请驻地办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

4、旁站人员应全环节地对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5、旁站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要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工艺操作程序,保证

工程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所旁站工程的工艺及操作负现场监督责任;

6、旁站结束后要求旁站人员认真填写有关监理记录表格和监理日报、日记,当天交给驻地办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十、进度监控报告制度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组织实施,驻地工程师发<<监理月报>>形式向总监报告分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进度的对比情况,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

十一、监理月报制度

l、每月向业主提交监理月报一份。报告监理工作动态,项目建设情况,重大事项的处理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项目监理部编写监理报告。

3、监理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进度:工程形象部位完成情况及完成情况分析。

(2)工程质量情况:分项工程验评情况,质量检查验收情况及本周(月)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

(3)工程安全情况:安全监督检查及整改情况,目前仍存在的问题。

(4)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已完成产值及已支付的工程款情况,是否按合同付款。(5)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文明施工情况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6)问题及对策: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分析论证,找出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当工程进度与计划值有偏差时,应提出调整方案。

(7)建议:分析下月将要进行的分项工程,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技术保措施,提请承包人注意。

监理月报由报告人认真、如实填写。

十二、监理日志制度

1、现场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分别填写旁站记录、巡视记录,驻地办汇总项目监理日志,日志的主要内容包括:自然气候、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现场各工作面施工状况、参与处理的有关监理事务(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及我方的答复)、尚待解决的问题、现场发生的重要事项。

2、旁站记录、巡视记录由报告人认真、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十三、工作交接制度

对于施工期间,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并办理交接手续,及时向业主及承包人说明。

十四、发文审批制度

l、行政性文件必须经文档管理工程师审核后,报驻地工程师签发。

2、技术性文件必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驻地工程师签发。

3、费用性文件必须经计量工程师审核后,报驻地工程师签发。

十五、往来文件收发制度

1、凡收到的文件均应分类、编号,并记入收文本,设计、承包人、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来函应按专业编号。

2、由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修改文件,由承包人报送的材质与产品检验单,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记录、隐蔽记录、基础、结构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会议纪要、洽商记录等均需一式两份,施工完毕后整理归档。

3、凡由驻地办发出的文件均需按日期分类、编号,并记入发文本。

4、所有收文均应归档,所有发文均应存档。

5、收发文件应统一放置,按收、发文日期顺序登记填写。

6、收发文件必须有签字手续。收文收件人及保管人签字,发文由发往单位的有关人员签字。

十六、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文件管理制度,驻地办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文件管理制度,该制度应明确:

(1)文件的目录(标识)建立。

(2)文件的日常管理(台帐)。

(3)重要文件的编制及使用说明。

2、文件的归档,监理文件共分三大类:行政档案、计量支付档案、技术档案。(1)行政档案包括监理工程师与业主之间来往的函件,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来往的函件、书面协议、申请批复、会议记录;监理工程师与技术专家之间来往的函件,监理机构内部来往的函件,请求报告,报告的批复,监理工程师与第三方之间的来往函件、协议,工程监理月报。

(2)计量支付档案

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以及批准的延期时间和索赔的费用,承包人提出的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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