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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食品接触金属制品安全法规及标准比较

国内外食品接触金属制品安全法规及标准比较
国内外食品接触金属制品安全法规及标准比较

国内外食品接触橡胶制品安全法规要求比较

一、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的适用范围及其分类

欧盟在其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框架法规(EC)No 1935/2004 中规定,食品接触材料法规适用于“预期与食品接触的;或已经接触到食品且预定供作此用的;或可合理地预料会与食品接触,或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会将其成分转移至食品中的材料和制品,包括活性和智能的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这实际上为“食品接触材料”下了一个全面而明确的定义,其概念和适用范围更为广泛,从一般的食品包装材料、器具等扩展到所有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会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制品。该法规的附录Ⅰ中又具体列出17 类食品接触材料,包括活性与智能材料及制品、粘合剂、陶瓷、软木、橡胶、玻璃、离子交换树脂、金属与合金、纸和纸板、塑料、印刷油墨、再生纤维素、硅有机化合物、纺织品、清漆与涂料、蜡、木头。法规规定,需要时可“对附录I 中所列的各类材料和制品,适当时也包括它们的复合物或生产它们时所用的回收材料和制品”采取或修订特定措施,这些特定措施包括生产材料和制品时许可使用的物质清单,物质纯度标准、迁移限量及其使用条件方面的规定,抽样和分析方法的规定,确保材料和制品可追溯性的规定等。这种对食品接触材料既涵盖全体又考虑具体情况的界定,使得整个法规体系具有相对较好的包容性和适用性。

美国政府根据《1958 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的规定,将食品接触材料视作间接食品添加剂而将其纳入到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管法规体系中。在食品添加剂法规的立法原则和特有框架下,21 CFR 联邦规章法典主要针对食品接触材料生产所用原料物质制定相关的安全规范要求,目前受法规监管的几类食品接触材料和物质包括有胶粘剂与涂层、纸

与纸板、聚合物(涉及塑料树脂、橡胶、硅胶等)和颜料等。随着FFD&CA 的修订法案《1997 食品药品管理一体化法案》的逐步实施,美国FDA 现在越来越倾向使用食品接触物质的概念来对新的食品接触材料进行界定和实施相应的监管,法案Sec. 409(h)(6)条款将食品接触物质(Food contact substances,FCS)定义为预期成为用于生产、制造、包装、加工、储存、运输或盛装食品的材料中一个组分的所有物质,而且这种使用并不试图对食品特性带来任何的影响。因此,根据这个定义,如果新使用的材料或物质按合理的预期用途与食品接触,会成为食品的成分或影响食品特征,则会被视为直接食品添加剂受有关食品添加剂法规约束。如果新使用材料或物质仅是预期作为食品接触材料中一个组分,而且预期的功效仅针对食品接触材料本身而不是食品,那么这些材料或物质则需通过食品接触通报程序(Food contact notification process,FCN)来向FDA 申请事先审批。或者基于物质可能迁移至食品中的量非常低的理由,可依据相关规定,走免除食品添加剂法规的程序(Threshold of Regulation)来免除法规的约束。需要注意的是,基于历史的原因和科学的判断,属于以下情况的物质并不被视为食品接触物质而同样可以免除法规的约束:

●其安全性已经得到普遍认定的物质(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GRAS) ;

● 1958 年修订案之前已被核准使用的物质(Sanctioned substance prior to 1958)

美国的法规并未随家用器具制定特别的规定,因此此类产品需要符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通用安全条款的要求。其中包括有不能迁移有害的物质至食品中从而危害人体健康,以及不能影响食品的感官特性而导致不适合人类消费。而含铅、镉的陶瓷餐具和炊具另有法规约束。

日本和韩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体系相类似,即在其国家的《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与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分别规定基本的通用要求,各种材料的具体规格限量、检测方法等则由相应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即日本的厚生劳动省和韩国的食品药品安全厅规定。

我国现行国家法律中尚未对“食品接触材料”明确定义,2009 年6 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采用了具体举例的方式,将“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归类为“食品相关产品”(详见本手册第二章第一节)。我国《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主要是食品生产和经营中的附属性卫生安全要求,并未如上述国家一样专门设立针对性的章节进行规范。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活性和智能材料在当代食品包装技术中得到开发和应用。所谓活性材料,是指为延长食品上架期或改善食品品质,在这些材料中有意识地加入了某些能向被包装食品或其周围环境释放或从中吸收物质的成分,如在密封的包装容器中,封入能与氧起化学作用的脱氧剂、能吸收水分的干燥剂等。智能材料则是指能监控被包装食品或其周围环境条件的材料,如贮存时间或温度的指示剂,二氧化碳指示剂等。这些材料中有些其本身并非包装材料(如在包装食品中常见的小袋装干燥剂、防霉剂),但在正常使用中可能与食品接触而迁移其成分,因而按欧盟或美国的界定受控于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这也是与我国现行法律标准不同的一个特点。

近年来,“食品接触材料”的广义概念及其与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的密切关系已日益为国人所意识和认同。2006 年,国家质检总局启动了建立

进出口食品接触材料行业标准体系的规划,该标准体系正式引入了“食品接触材料”的概念,并划分为八大类:活性和智能材料及制品类、辅助材料类(粘合剂、涂料、油墨及蜡等)、无机非金属材料类(陶瓷、玻璃等)、木质品类(包括竹、木、软木等材料及制品)、高分子材料类(橡胶、塑料、有机硅等)、金属类、纸和纸板类、纺织材料类,形成通用安全卫生技术规范、各类材料检验规程(包含合格评定标准)及各类材料检测分析方法三个层次,初步构建出该行业标准体系的框架。

二、安全法规的特点

(一)欧美法规

欧盟及其成员国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规范大多不作为“标准”,而是以法规、指令或通告的形式发布。如第二章中所述,通过框架法规、通用措施和特定措施三个层次,欧盟已经建立了一个基本的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法规体系架构,其特点是轮廓完整,脉络清晰,层次分明,而且涵盖了生产、经营、监管的基本要素,包括允许使用物质清单和限量指标、良好生产规范、抽样及检测方法、物质许可及安全评估程序、标签与标识、管理审查及检验控制措施、符合性声明及产品的可追溯性等。通用框架法规划分的十七大类食品接触材料中,已对塑料、陶瓷、再生性纤维素和活性与智能材料这四大类材料制定了安全规范,尤其是塑料相关指令,经过大量安全性评估和多次修订补充后,已建立了一个当今世界上较为齐全的物质肯定列表和一套检测方法。对其余类别的食品接触材料,虽然除对个别物质如氯乙烯单体、橡胶中的N-亚硝胺等制订规范外,目前尚无欧盟层面上的安全法规,但通过框架法规的材料划分已经预留了立法空间,并通过框架法规的基本要求,可以预见这些材料特定措施将对那些方面作出规

定。而且,对这些材料的欧盟立法空白,欧洲理事会有关食品接触的橡胶、纸和纸板、涂料、硅有机化合物等材料的决议和各成员国的有关规范可以作为补充。

欧盟对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制订了统一的总迁移限量要求,并不区分具体的塑料品种,如聚乙烯还是聚丙烯,以及具体的使用条件,如高温还是室温,长期还是短时;塑料中使用的所有物质按起始物和添加剂分别列出肯定列表,列表中对需限制使用的物质都有明确的特定迁移限量(SML)或残留限量(QM)指标;各种物质按化学名称英文字母顺序编排,并附有欧盟包装材料参考编号(FEF),编号按数字从小到大并排,查找较方便,但从表中很难看出物质具体使用在何种塑料中。欧洲理事会关于涂料、橡胶、纸和纸板的物质清单编排形式也基本相同。

美国FDA 在联邦法规21 CFR 规章中对纸和纸板、涂料和聚合物建立了规范。与欧盟塑料指令不同,FDA 按不同的聚合物种类分别作出规范,可根据产品所用聚合物品种查找相关要求。不同的聚合物,其浸提液中的提取物限量(相当于总迁移限量)有可能不同;同一种聚合物制品,不同的使用条件下其限量也可能不同。美国对食品接触材料使用物质的管理规范特点是采用“FAP”(食品添加剂申报系统)和“FCN”(食品接触物质通报)两种系统。FAP 需由FDA 完成独立的安全性审查并公布后,物质才可获得批准;FCN 则更为快速和可预见,120 天内如FDA 未否定此通报,则物质自动获得批准。

欧美法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时效性,不断根据新的科技进展或风险评估信息进行修订和更新。如关于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2002/72/EC 指令,其前身89/109/EEC 经过七次修订,2002/72/EC 指令本身从2002 年发布至2008 年又进行了五次修订;美国联邦法规每年至少修订一次,其中FDA 范

围的规章第21 篇的修订版在每年4 月由联邦注册处出版发行。

不过,欧盟法规通常是在原法规保持有效的情况下,发布新法规对原法规中某个或某些条款进行修订,而不是废除或全文替代原法规,因而往往出现对同一管理对象不同时间的多项法规或指令并存有效的状况。在一段时间后,欧盟官方公报会发布一个“综合版”,对这些条款进行综合整理;而在“综合版”公布之前,若要了解全部现行有效条款,需将原法规及其修订法规一起阅读。这对消费者和企业特别是我国有关出口产品生产企业来说,显然不太方便。

欧美法规的另一特点是注重生产者自我管理和责任,如欧盟相关食品接触材料物质清单列出了大量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单体和添加剂及其限制和规范,生产者需按此选择原料和生产;上述美国FDA 规章对各类聚合物材料也都作出许多关于原料的安全使用条件和限量的详细规定,生产者在原料、生产配方与工艺的选择中都应遵循这些规定。因此,我国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务必要充分了解这些内容,从采购进料环节开始,控制包括添加剂、辅料在内的原材料质量;从配方开始,控制物质的用量;按相关卫生要求实施出厂前检验,由此掌握控制产品质量的主动权,而不是到临出口时才由检验机构来判定产品的“生死”。

欧美法规值得借鉴的一大特点是安全政策法规建立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之上。风险分析包括三方面的内容:风险管理、风险评估与风险交流。风险管理与风险评估职能分别由不同的机构承担。风险管理决策需考虑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因素,权衡各种措施可能带来的利弊,将其与风险评估分离,可使风险评估免受这些因素的干扰而独立进行。欧盟的风险评估机构是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其作为一个独立的科学咨询和风险评估机构,通过暴露途径和摄入量调查分析、毒理学试验和化学检测等科学手

段得出风险评估结果,提供给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作为重要的立法依据之一。近年来多项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指令就是依据食品安全局的意见进行制定或修订的。在德国,BVL 是食品安全和消费者保护领域的认证和管理机构,负责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机构则是联邦风险评估所(BfR),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风险评估主要由BfR 中的“消费品安全部”负责,在风险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建议,包括物质的限量指标,供联邦政府部门和其他风险管理机构决策。

风险交流是向公众和有关机构、团体(包括主管当局、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提供可能的或已经评估的风险信息,通过网站、听证会、讨论会等方式公开评估工作和评估结果,消费者和有关各方可参与对评估工作和结果的讨论。通过充分的沟通交流和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建立起消费者的信任,风险管理控制得到行业的参与和支持。

(二)我国国家标准及管理办法

我国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法规除了《食品安全法》作为基本法律外,具体体现为一系列__的国家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上世纪80 年代以来,我国卫生部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国家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但由于缺乏风险交流,多年来消费者及企业本身对食品接触材料可能引起的食品安全风险不了解,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通常视为一般工业产品(许多企业也往往同时生产非食品用的工业产品),不重视其卫生安全质量。产品生产由行业归口管理,在本世纪之前作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发布的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产品标准中,大多只规定物理机械性能,而没有卫生理化指标,产品标准与卫生标准脱节,众多生产厂家甚至根本不知道卫生标准的存在,更谈不上对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有关卫生监督部门对食品接触材料生产企业的卫生质量,相对食品生产企业而言,重视程度

和监管力度明显不足。有许多出口食品接触产品,如非包装食品接触橡胶制品,多年来一直未列入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境商品目录内,导致出口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质量安全长期处于失之监管的状况。

至2006 年,我国已发布的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国家卫生标准(限量)标准约40 余项;卫生管理办法有9 项,对应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国家标准约30 项,涉及塑料、橡胶、金属、容器内壁涂层、陶瓷、搪瓷、玻璃、纸、竹木等材料及制品。不同的塑料和涂层品种限量指标有所不同。大多数制品的卫生标准中未对生产使用的原料作出规定,GB 9685-200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则只列出了65 种添加剂。这些标准和管理办法多于上世纪80~90 年代制定,其中一批国标经过修订于2003 年重新发布,但主要是根据相关国家标准编写规则修改,技术内容基本不变。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已显滞后,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

近年来,相关国标落后的现状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加快了制修订国标的步伐,已有数十项新的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的国标通过审定或正在制订,对上述早年制订的国家卫生标准的修订也已基本完成,即将发布。GB 9685 经过修订已于2009 年6 月1 日起实施,其中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添加剂种类增加到959 种,限量指标也有较大范围的变动,限量基本上与欧美法规一致。这个标准采用列表形式,对每一种添加剂都列出其允许使用的材料种类,如用于塑料、涂料、橡胶或纸等,并指明最大使用量以及迁移限量或残留限量,其特点是简单明了。但由于物质按名称的字符、数字、英文字母及汉语拼音等多种规则排序,查找不太方便。

食品接触材料种类繁多,所用原料物质更是多不胜数,新材料层出不穷,我国目前尚未对食品接触材料使用的所有单体和起始物建立标准规范,

还有多种已经过安全评估且普遍使用的添加剂尚未纳入上述GB 9685 标准,因此现有国家卫生标准仍满足不了生产需要。对未列入标准中的物质,可采用“卫生部公告名单”的方式予以补充:生产经营者就“新物质”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材料,经过一定程序的技术审查后,对批准的物质以名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未列入上述标准及卫生部公告名单的物质不得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国家鼓励行业参与制订标准,生产企业应根据社会和生产的需要积极制订各类材料及制品的企业、行业乃至国家标准,尤其是我国许多小家电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率高,相关卫生标准还是空白,应争取抢得先机制订国际标准,在国际上取得产品质量的发言权,摆脱被动应付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局面。

毋庸讳言,我国在包括食品接触材料在内的食品安全控制方面长期存在多头管理、统一协调性差的现象,不同系统的主管部门对同一对象出台的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条款既有重复又有不一致甚至矛盾之处;风险分析和预警机制不完善,前瞻性的风险评估和研究更是力量薄弱,风险管理处于被动状态;监管的预防性、持续性和规范性不强,往往在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后才进行急风暴雨般的突击检查,缺乏日常的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国家各有关部门正在按照法律赋予的责任各司其职,加强监管;加快了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和风险交流机制的步伐,计划建立全国性的食品安全监测网,目前部分监测工作已经启动。对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标准的清理和制修订也已开展,一批新标准相继发布。吸取三聚氰胺事件的教训,广大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和监控,以期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重建消费者的信任和信心。

2021年国内外汽油标准对比

我国汽油标准与国外汽油标准的对 比 欧阳光明(2021.03.07) 目前国际上较为先进的汽油质量标准分为美、欧、日、《世界燃油规范》四大标准体系。其中,欧盟汽油标准和《世界燃油规范》最具影响力,被许多国家引用。 1.欧盟汽油标准 EN 228汽油质量标准是欧洲统一实施的汽油标准。EN 228标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限定了密度、辛烷值以及硫含量、苯含量等指标的最大值。第二部分根据气候和季节将汽油的挥发性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分别执行。由于欧洲国家较多,具体情况差别较大,因此欧洲一些先进国家在满足欧洲统一法规的大前提下,又制定了符合自己国情的实施标准。 为了进一步降低汽车污染物的排放, EN 228-2002汽油质量标准(与欧Ⅲ排放法规相对应),将汽油硫含量降到150μg/g、芳烃含量降到42%、要求苯含量不大于1.0%,铅含量不大于5 mg/L,并对各种氧化物的含量加以限制。2005年,欧洲将开始执行欧Ⅳ排放标准,将清洁汽油中的硫含量降为50μg/g,芳烃、苯、烯烃含量分别降为35%、1.0% 和18%。2007年10月1日起推行无硫汽油(欧Ⅴ排放标准),使硫含量低于10μg/g,并出台了EN 228-2008汽油质量标准,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该标准为最新的欧盟汽油标准。欧盟汽油规格主要指标的变化见表1。 表1 欧盟汽油规格主要指标的变化

《世界燃油规范》是美国汽车制造商协会(AAMA)、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日本汽车制造商协会(JAMA)根据所属的30个汽车公司的研究成果联合发表的,主要是汽车制造商和发动机制造商针对环保要求,对汽车燃料提出的基本要求。世界燃油规范要求清洁汽油降低硫含量,减少尾气中SO x的排放,抑制尾气转化器中催化剂中毒;降低烯烃含量,避免发动机进油系统和喷嘴堵塞,减少发动机进气阀和燃烧室中生成沉积物,减少汽车尾气中1,3-丁二烯的排放,避免汽油辛烷值分布不均;降低苯和芳烃含量,减少致癌物;降低蒸汽压和T90,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毒物(TOX)的排放;提高辛烷值,提高汽车动力性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006年9月,世界燃油规范进行了第四次修订,将无铅汽油标准划分为四类: 1类:汽车市场对排放污染控制没有或极少要求,主要考虑汽车或发动机本身的技术状况。 2类:市场上有严格的排放控制和其它要求。 3类:市场上有超前的排放控制要求和其它要求。 4类:市场上有更超前的排放控制要求,满足最新汽车复杂的NOX排放后处理控制技术,实现超低排放。 《世界燃油规范》不允许汽油中加入含有锰、铅等金属的添加剂,可加入无灰的汽油清净剂,并根据不同的类别对硫、烯烃、芳烃和苯的含量分别加以限制,其中硫含量的下降幅度最大。《世界燃油规范》不仅对汽油的组分有限制指标外,还对汽油的性能评定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世界燃油规范》指标见表2。

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1章、绪论 质量: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质量的特点:经济性(物有所值)、广义性(产品、过程、体系的质量)、时效性对组织、产品、过程、体系的需求和期望)、相对性(需求不同,质量要求就不同。质量满足需求。)质量管理: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包括制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 质量方针:有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 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 质量保证: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提供质量要求会得到满足的信任。 质量改进: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增强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 全面质量管理(TQM):以质量为中心,全员参与,目的在于通过让顾客满意和本组织所有者,员工、供方、合作伙伴或社会等相关方受益而达到长期成功的一种管理途径。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根据食品的原定用途制作或食用,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保证。食品卫生food hygiene:保证食品在食品链中的所有环节的安全和适宜的必要条件和措施。质量管理的发展阶段:1.质量检验阶段;2.统计质量指阶段;3.全面质量管理阶段。 食品质量管理:为保证和提高食品质量所进行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各项活动的总称。 食品质量管理的特点: ①食品质量管理在空间和时间上具有广泛性 ②食品质量管理的对象具有复杂性 ③在有形产品质量特性中安全性放在首位 ④在食品质量监测控制方面存在着相当的难度 ⑤食品质量管理对产品功能性和适用性有特殊要求 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 作用:(1)有助于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2)提高食品工业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手段(3)提高食品企业的经济效益(4)有助于企业按国际通用标准生产出高质量的的产品。 主要内容:①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主要研究质量管理的普遍规律、基本任务和基本性质。综合世界各国先进的管理模式,提出适合各主要行业的行之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模式)②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标准与法规(保障人民健康、各行各业生产和贸易的生命线,企业行为的依据和准绳)③食品质量控制与管理(研究新的简便快速的方法、在线生产QC)④食品安全保证与体系的管理(GMP、HACCP、ISO22000) 第2章、影响食品安全的危害因素 生物性危害因素 (1)细菌:通过空气、水、土壤、动植物等媒介污染食品生产各个环节。 细菌性食物中毒:沙门氏菌(畜禽肉、蛋奶及其制品)、副溶血性弧菌(海产品、盐渍食品)、葡萄球菌(奶及其制品,奶油蛋糕、冰淇淋) 危害来源:原料污染,从业人员污染,食用烹调过程,生产、加工、贮存、运输过程 (2)霉菌及其毒素 (3)病毒:人和动物是病毒复制和传播的主要来源,病毒粒子在空气、水、土壤中可存活一段时间造成食品污染 (4)寄生虫:食源性寄生虫病 (5)鼠类及昆虫:粮食

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对比调研报告

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对比调研报告 阐述了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及其共性特点。分析了国内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比较了与国外监管模式的不同。以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及tem 原则为基础,提出了改革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对策建议。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全面应急管理 1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不仅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损害政府公信力.也打击了消费者的信心。抑制了正常消费.这非常不利于食品行业的健康成长。如何防范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研究课题本文以此为出发点.以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分析为基础.提出基于tem 原则的对策建议 2 国外主要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国外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大多建立了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和食物链各环节的法律法规体系但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设置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可分为多部门监管模式和单部门监管模式 2.1 多部门监管模式 美国是多部门监管模式的代表以美国为例.美国联邦及各州政府具有食品安全管理职能的机构有20个之多.但

其中最主要的.具备制定食品安全法规和进行执法监管的联邦行政部门有5个:卫生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dhhs)的食品药品管理局(food anddrag administration,fda)、农业部(u.s.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usda)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ood safety and inspecti0nservice。fsis)和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nimaland plan t health inspection service.aphis)、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海关与边境保护局(bureau of customs and border pmtee.tion,cbp)。 美国选择多部门监管模式的根本原因在于美国建国之初就制定了执法、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的国家治理原则.食品监管也不例外但必须注意的是,美国主要是按照食物的种类来划分部门职能。这样在对特定食品进行监管时实现了功能上的集中监管。 2.2 单部门监管模式 单部门监管模式是欧美国家选择的主流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1)加拿大。加拿大1997年3月通过《食品监督署法》,在农业部之下设立一个专门的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机构——加拿大食品监督署(canada food inspection a.gencv。cfia),统一负责加拿大食品安全、动物健康和植物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加拿大食品监督署负责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地检查、

食品安全学课后思考题参考答案.总结

第一章绪论 一、如何理解食品安全的概念? 1、食品安全完整的概念和范围应包括两个方面:⒈食品的充足供应,即解决人类的贫穷,饥饿,保证人人有饭吃。⒉食品的安全与营养,即人类摄入的食品不含有可能引起食源性疾病的污染物、无毒、无害,并能提供人体所需要的基本营养元素。 2、食品安全指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 3、食品安全可具体理解为: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4、食品安全具有相对性,绝对安全性或零风险是很难达到的。 二、为什么说食品安全是一个“综合”的概念? 作为一“种”概念,食品安全包括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相关方面的内容和食品(食物)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 作为“属”概念的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通常被理解为部门概念或者行业概念)均无法涵盖上述全部内容和全部环节。 三、安全食品包括哪些层次? 我国目前生产的安全食品包括以下层次:常规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四、食物链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食品不安全因素。 英国(1993)对当代发达和较发达社会或国家提出的一张饮食风险清单: ①微生物、寄生虫等生物污染。 ②环境污染。 ③农用、兽用化学物质的残留。如化肥、农药、兽药等。 ④自然界存在的天然毒素。 ⑤营养素不平衡。 ⑥食品加工和贮藏过程中产生的毒素。 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⑧食品掺伪。 ⑨新开发的食品资源及新工艺产品。 ⑩包装材料。 ⑾过量饮酒。 ⑿其他。 五、简述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一)食品标准化工作正在不断完善 食品标准化体系的构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二)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健全 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备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网络,其中

食品安全试卷答案

食品安全学试卷三答案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分数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25分。 1、生物性危害是指致病菌和寄生虫两方面的危害。( × ) 2、危害是妨碍符合消费者要求的因素,它包括生物性,化学性或物理性等可危害人体健康的因素。(√ ) 3、终端产品满足规定要求可作为控制措施组合能够达到预期水平的证据。(√ ) 4、组织的食品安全方针应符合与顾客商定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 5、操作性前提方案不包括对污水排水系统的管理。(×) 6、审核员和生产工人一样,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才能进入现场。(√ ) 7、对危害进行评价时,应考虑安全危害造成不良健康后果的严重性及发生的可能性。(√ ) 8、食品的冷藏只能减缓食品变质及产生危害的程度。(√ ) 9、危害分析包括危害识别和评价,控制措施的识别和评价不属于危害分析。(×) 10、食品安全仅指消费阶段食品中食源性危害对消费者不会造成伤害。(×) 11、水的流向由非清洁区流向清洁区(×) 12、与食品接触的表面的清洁度可以不考虑工作服的清洁度;(×) 13、手的清洁、消毒和厕所设备的维护与卫生保持与食品的安全没有关系;(×) 14、食品加工过程中会使用一些清洁剂、润滑油、燃料和杀虫剂,可能会造成食品的污染;(√ ) 15、有毒化学物质的标记、贮存和使用将直接影响食品的卫生与安全;(√ ) 16、对于雇员的健康与卫生控制以及对虫害的防治均会影响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 17、化学品贮存和使用记录必须保存,而购置记录可以不需要保存;(×) 18、食品容器可使用竹制品、纤维(×) 19、苍蝇、蟑螂、鸟类和啮齿类动物带一定种类病源菌,因此虫害的防治对食品加工是至关重要的。(√ ) 20、关键控制点越多越好(×) 21、清洁区、非清洁区使用的工作服可一次清洗(×) 22、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员工可穿工作服、鞋靴上卫生间(×) 23、公司要有固定的场所或区域,对工器具进行清洗消毒(√ ) 24、上岗前和每年度从事食品加工的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 25、灭鼠尽量使用灭鼠药(×)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5分。 1、食品是各种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A) A、药品 B、食品 C、物品和烟草 D、保健品 2、食品危害主要包括生物性的、化学性的和(A) A、物理性的 B、生理性的 C、生化性的 D、物质性的 3、下列属于食源性病毒的有( D ) A、金黄色葡萄球菌 B、溶组织阿米巴 C、诺沃克病毒 D、沙门氏菌 4、(A)是食品安全危害能被控制的,能预防、消除或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的一个点、步骤或过程 A、关键控制点 B、控制点 C、操作限值 D、以上都不是 5、以下不属于HACCP的七个原理之一的是( D ) A、危害分析和预防措施 B、确定关键控制点 C、建立关键限值 D、控制与措施 6、加工厂通常都远离地方以下说法正确是( D ) A、远离环境遭污染的场所及有严重食品污染性的工业活动区 B、除非有充分的防范措施,否则应远离易受洪水威胁的地方 C、远离易受害虫侵扰的地方,不要选在不能有效消除固体或液体废弃物的地方 D、以上都正确 1 / 4

国内外汽油标准对比

我国汽油标准与国外汽油标准的对比 目前国际上较为先进的汽油质量标准分为美、欧、日、《世界燃油规范》四大标准体系。其中,欧盟汽油标准和《世界燃油规范》最具影响力,被许多国家引用。 1.欧盟汽油标准 EN 228汽油质量标准是欧洲统一实施的汽油标准。EN 228标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限定了密度、辛烷值以及硫含量、苯含量等指标的最大值。第二部分根据气候和季节将汽油的挥发性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分别执行。由于欧洲国家较多,具体情况差别较大,因此欧洲一些先进国家在满足欧洲统一法规的大前提下,又制定了符合自己国情的实施标准。 为了进一步降低汽车污染物的排放, EN 228-2002汽油质量标准(与欧Ⅲ排放法规相对应),将汽油硫含量降到150μg/g、芳烃含量降到42%、要求苯含量不大于1.0%,铅含量不大于5 mg/L,并对各种氧化物的含量加以限制。2005年,欧洲将开始执行欧Ⅳ排放标准,将清洁汽油中的硫含量降为50μg/g,芳烃、苯、烯烃含量分别降为35%、1.0% 和18%。2007年10月1日起推行无硫汽油(欧Ⅴ排放标准),使硫含量低于10μg/g,并出台了EN 228-2008汽油质量标准,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该标准为最新的欧盟汽油标准。欧盟汽油规格主要指标的变化见表1。 2. 《世界燃油规范》 《世界燃油规范》是美国汽车制造商协会(AAMA)、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日本汽车制造商协会(JAMA)根据所属的30个汽车公司的研究成果联合发表的,主要是汽车制造商和发动机制造商针对环保要求,对汽车燃料提出的基本要求。世界燃油规范要求清洁汽油降低硫含量,减少尾气中SO x的排放,抑制尾气转化器中催化剂中毒;降低烯烃含量,避免发动机进油系统和喷嘴堵塞,减少发动机进气阀和燃烧室中生成沉积物,减少汽车尾气中1,3-丁二烯的排放,避免汽油辛烷值分布不均;降低苯和芳烃含量,减少致癌物;降低蒸汽压和T90,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毒物(TOX)的排放;提高辛烷值,提高汽车动力性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006年9月,世界燃油规范进行了第四次修订,将无铅汽油标准划分为四类:

食品质量与安全控制总结

第一章绪论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不存在对人体健康造成现实的或潜在的侵害的一种状态,也指为确保此种状态所采取的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 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天然有毒物质、天然过敏物质、生物性危害、化学性危害、物理性危害。 第二章动植物中的天然有毒物质 龙葵碱的防治措施:存在于土旦中 1、将马铃薯存放于阴凉通风、干燥处或辐照处理,以防马铃薯发芽。 2、发芽较多的皮肉变黑绿色者不能食用;发芽少者可剔除芽与芽基部,去皮后水浸30-60min , 烹调时加入少许醋煮透,以破坏残余的毒素。 3、目前,对发芽马铃薯中毒尚无特效解毒剂,发现病人后立即采用吐根糖浆催吐,用4%糅酸溶液、浓茶水或0.02%高镒酸钾溶液洗胃。停止食用并销毁剩余的中毒食品。对重症病人积极采取输液等对症治疗措施。 秋水仙碱的防治措施:存在于鲜黄花菜中 1、不吃未经处理的鲜黄花菜。最好食用干制品,用水浸泡发胀后食用,可保证安全。 2、食鲜黄花菜时需做烹调前的处理。即先去掉长柄,用沸水烫,再用清水浸泡2-3h(中间换水)。制作鲜黄花菜必须加热至熟透再食用。烫泡过鲜黄花菜的水不能做汤,必须弃掉。 3、烹调时与其他蔬菜或肉食搭配制作,且要控制摄入量,避免食入过多引起中毒。 4、一旦发生鲜黄花菜中毒,立即用4%糅酸或浓茶水洗胃,口服蛋清牛奶,并对症治疗。 有毒的动物性食品几乎都属于水产品,动物中常见的有毒物质:河豚毒素、贝类毒素、鱼体 组胺、蟾赊毒素。 第三章生物因素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 沙门菌属,属于肠杆菌科,为革兰阴性无芽弛直杆菌。中毒临床表现类型:胃肠炎型、类霍乱型、类伤寒型、类感冒型、败血症型。 大肠杆菌,是革兰阴性短杆菌。 葡萄球菌属,革兰阳性球菌。 副溶血性弧菌,革兰阴性菌。 肉毒梭菌,格兰阳性内生芽弛杆菌,厌氧。 蜡样芽弛杆菌,革兰阳性菌。 产气荚膜梭菌,厌氧革兰阳性菌。 李斯特菌属,革兰阳性菌。 食源性寄生虫分类:肉源性寄生虫、水生动物源性寄生虫、水生植物源性寄生虫、蔬菜水果源性寄生虫。 第四章化学和物理因素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 农药残留:是指农药使用后,残留于环境、生物体和食品中的农药母体及其衍生物和杂质的总 称。 兽药残留:是指给动物使用药物后蓄积或贮存在动物细胞、组织和器官内以及可食性产品中 的药物或化学物的原形、代谢产物和杂质。 药品残留危害表现方面:毒性作用、过敏和变态反应、细菌耐药性、菌群失调、“三 致”

欧盟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概况

欧盟果蔬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研究 摘要:欧盟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该体系以颁布技术法规为主,辅之以技术标准的制定。欧盟制定果蔬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机构有欧盟委员会、欧共体理事会和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盟果蔬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包括果蔬食品卫生标准,果蔬食品试验、检验、检疫方法标准,果蔬食品安全控制与管理技术标准,果蔬食品包装标签、标识标准,特定食品产品标准。 关键词:欧盟;果蔬;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欧盟对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有着自己的一套较为有效、严密的体系。一方面,欧盟制定了一系列有关食品的法律,涵盖了食品安全方方面面的内容,十分繁杂、详细。欧盟现有25个成员国,每个国家都有本国现行的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其中的具体规定是很不相同的。另一方面,欧盟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国家技术标准体系下,并达到了完善阶段,在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下,标准已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为法律法规提供技术支撑,成为市场准入、契约合同维护、贸易仲裁、合格评定、产品检验、质量体系认证等的基本依据。在当今全球化的市场中,欧洲标准已得到了世界的认同。因此,欧盟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使欧盟的食品安全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 欧盟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及相关机构 欧盟食品安全体系涉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标准2个方面的内容。欧共体指令是欧共体技术法规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1985年前,欧共体的政策是通过发布欧共体的统一规定(即指令)来协调各国的不同规定,而欧共体指令涉及所有的细节问题,又要得到各成员国的一致同意,所以协调工作进展缓慢。为简化并加快欧洲各国的协调过程,欧共体于1985年发布了《关于技术协调和标准化的新方法》(简称《新方法》),改变了以往的做法,只有涉及产品安全、工作安全、人体健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时才制定相关的指令。指令中只写出基本要求,具体要求由技术标准规定,这样,就形成了上层为欧共体指令,下层为包含具体要求内容、厂商可自愿选择的技术标准组成的2层结构的欧共体指令和技术标准体系。该体系有效地消除了欧共体内部市场的贸易障碍,但欧共体同时规定,属于指令范围内的产品必须满足指令的要求才能在欧共体市场销售,达不到要求的产品不许流通。这一规定对欧共体以外的国家,常常增加了贸易障碍。而技术标准则是自愿执行的。 上述体系中,与欧共体新方法指令相互联系,依照新方法指令规定的具体要求制定的标准称为协调标准,CEN、CENELEC和ETSI均为协调标准的制定组织。协调标准被给予与其他欧洲标准统一的标准编号。因此,从标准编号等表面特征看,协调标准与欧洲标准中的其他标准没有区别,没有单独列为一类,均为自愿执行的欧洲标准。但协调标准的特殊之处在于,凡是符合协调标准要求的产品可被视为符合欧共体技术法规的基本要求,从而可以在欧共体市场内自由流通。 1.1 欧洲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机构 欧盟委员会和欧共体理事会是欧盟有关食品安全卫生的政府立法构构。其对于食品安全控制方面的职权分得十分明确。 欧盟委员会负责起草与制定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有关食品化学污染和残留的32002R221—委员会法规No221/2002;还有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如体现欧盟食品最高

食品标准与法规讲解

高纲1139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 01965食品标准与法规 江南大学编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一、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一门专业课。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是从事食品生产、营销和贮存以及食品资源开发与利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它是研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与法治管理的科学,是食品科学与质量管理交叉形成的一门新学科。本课程要求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掌握食品法规、标准,认证等的基本概念,熟悉法规、标准与市场经济和食品安全体系的关系,了解并熟悉我国和发达国家的食品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并逐渐培养学生分析和处理食品违标违法事件的基本能力,为学生今后的学习及工作实践打下宽厚的基础。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选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吴晓彤、王尔茂编,科学出版社,2010年),全书分九章,教材篇幅适中,通过学习考生应掌握以下的内容。 1. 了解食品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掌握食品法律法规的概念。 2. 掌握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及应用。 3. 了解国际和发达国家食品法律法规,能够借鉴国外先进的法规体系来改进我国的法规体系。 4. 掌握标准和标准化的概念、分类、标准的结构、制定、编写和实施。 5. 了解我国的相关食品标准,熟悉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保健食品的标准,掌握食品安全生产控制标准。 6. 了解主要发达国家有关食品标准,掌握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和方法,掌握ISO22000和ISO9000及HACCP的联系与区别,了解国际标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7. 了解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内容和适用范围,掌握质量安全的认证程序,了解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8. 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的概念及基本特征,认证的过程和原则,有机农业生产的基本原理,了解地理保护产品的申报。 9. 了解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和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的内容,掌握HACCP 体系,学会实际生产中应用HACCP 体系。 (三)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本课程先修课程有食品质量控制与管理、食品卫生学、食品工艺学

最新国内外食品安全现状

国内外食品安全现状 学院: 专业: 姓名: 学号: 食品安全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2000年第53届世界卫生组织大会将食品安全确定为全球公共卫生优先领域。 进入21世纪后,许多国家在建立健全本国食品安全体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达国家更是一马当先,走在前面。 2004年,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对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建立起多部门监管的体制 然而,2007年,我国食品安全管理遇到重大挑战,中美食品安全问题、中欧食品安全问题、中国与周边国家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些问题的出现,其成因很多,但与各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无关系。为了探索这个问题,笔者收集了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文献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 一、国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状况 (一)加拿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为了提高效率,减少部门职能重叠,降低联邦开支,加拿大于1996年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重组,将加拿大卫生、农业、渔业和海洋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合并,成立加拿大食品监督署,于1997年4月开始工作。 加拿大食品监督署的职责有:进/出口食品的监督,实验室和诊断支撑,危机管理和产品召回,以及出口认证。CFIA直接向加拿大农业及农产品部部长报告工作。 加拿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重组后,取得了3个方面的成效: ①节省财政预算支出,1997~1998年财政年度的支出减少了10%; ②减少机构监管的重叠,避免了不同部门开展同样监督检查的现象; ③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减少监管的“盲区”。 加拿大卫生部负责公共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包括研究、风险评估,以及制定食品中允许物质的限量标准。 (二)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由联邦政府、州和地方政府部门组成。在联邦政府层面上,有12个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即: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监督局;美国农业部农业市场局;美国农业部动植物监督局;美国农业部粮食、包装、储存管理局;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美国国家海洋渔业商贸局;美国财政关税局;美国财政部烟、酒、火炮局;美国环保署;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美国农业部农业研究所。然而,美国联邦政府主要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是美国农业部的FSIS和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的FDA。 美国农业部的FSIS负责肉、禽及蛋制品的食品安全监管,美国人类卫生服务部的FDA负责农业部监管之外的食品的安全监管。据此,FSIS和FDA被称作美国的两大食品安全系统。由此可见,美国实行的是多个部门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这种体制在职责和工作范围上似乎界定得很清楚,但实际上仍存在缺陷: ①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重叠。例如,在蛋产品的管理上,FSIS负责蛋制品加工的监管,FDA负责对蛋产品运输、零售以及餐饮服务的监管。同时,FSIS和FDA还共同监管壳蛋的加工、壳蛋运输、蛋的批发。 ②重复监督检查。例如,对同一个生产三明治的企业,对暴露肉馅的监督检查由FSIS实施,而对非暴露肉馅三明治的监督检查则由FDA实施。又例如,美国国家海洋气候管理局每年要对2500个国内外的海产品公司进行检查,又与FDA实行的监督检查重复。 ③食品监管的权限不一致。例如,FSIS对企业未实施召回的食品可采取措施临时扣留该产品20天,

欧盟《食品添加剂标准》

EN Consolidated TEXT produced by the CONSLEG system of the Office for Official Publications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CONSLEG:1995L0002—29/01/2004 Number of pages:53 < Office for Official Publications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This document is meant purely as a documentation tool and the institutions do not assume any liability for its contents ?B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COUNCIL DIRECTIVE No95/2/EC of20February1995 on food additives other than colours and sweeteners (OJ L61,18.3.1995,p.1) Amended by: Official Journal No page date ?M1Directive96/85/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19 L86428.3.1997 December1996 ?M2Directive98/72/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15 L29518 4.11.1998 October1998 ?M3Directive2001/5/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L555924.2.2001 12February2001 ?M4Directive2003/52/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L1782317.7.2003 18June2003 ?M5Regulation(EC)No1882/2003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L284131.10.2003 Council of29September2003 ?M6Directive2003/114/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L245829.1.2004 22December2003 Corrected by: ?C1Corrigendum,OJ L248,14.10.1995,p.60(95/2/EC)

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

成都大学生物产业学院考研资料 农业综合三之 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 一名词解释 1.交叉污染:食品生产加工及销售过程中,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不合理,前工序食品的原料,半成品通过食品加工机械,容器以及加工人员污染了后道工序的食品。 2 过程检验:过程检验是指在生产的某个过程或工序完成后进行的检验,又称工序检验。其目的是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一个过程或下一道工序,防止出现大量的不合格品。 3.产品检验:产品检验又称完工检验、最终检验,是对某一车间全部工序完成后的半成品或成品进行的检验。 4.质量管理体系:一个组织不论是否处于合同环境还是同时处于合同环境与非合同环境之中,在组织内部为了实施持续有效的质量控制所建立的内部质量体系,为质量管理体系。 5.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 6.质量成本:是指企业为了保证和提高质量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及由于产品质量未达到既定标准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总和。 7.质量成本曲线:质量成本的四项费用的大小与产品质量的合格率存在内在的联系,反映这种关系的曲线称为质量成本特性曲线。

8.AQL(可接受质量水平):供需双方认定的合格批的批不合格品率的上限。 9.过程检验:是指在生产的某个过程或工序完成后进行的检验,又称工序检验。其目的是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一个过程或下一道工序,防止出现大量的不合格品。 https://www.docsj.com/doc/bc17532442.html,P判断树:用来确定一个控制点是否是CCP 的问题次序。 二解答题 1.简述SSOP八项内容。 (1)水的安全;(2)与食品接触的表面的清洁;(3)防止交叉污染;(4)手的清洗和消毒,厕所设施的维护与卫生;(5)防止掺杂品;(6)有毒化学物质的标记、贮存和使用;(7)雇员的健康与卫生;(8)昆虫与鼠类的防治. 2.质量波动的原因是什么?并举例说明。 (1)人(Man)操作者的质量意识、技术水平及熟练程度、身体素质和精神状况等 (2)机器(Machine)机械设备、工夹具的精度和维护保养状况等(3)材料(Material)材料的成分、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等 (4)方法(Method)加工工艺、工艺设备、操作规程、测试方法等(5)测量(Measure)测量设备、试验手段和测试方法等 (6)环境(Environment)工作场所的温度、湿度、照明、噪音和清洁条件等。 3.请述控制图法3σ原理。根据统计学原理,放宽控制界线范围可以减少犯第一类错误,但会增加第二类错误;反之则增加第一类错误、减少第二类错误。

欧盟食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中文)

欧盟重金属限量标准 (中国SPS通报咨询中心提供) 铅 重金属名称 铅 Lead 铅 Lead 铅 Lead 铅 Lead 铅 Lead 铅 Lead 铅 Lead 铅 Lead 铅 Lead 铅 Lead 铅 Lead 食品名称 未加工的牛奶*,热处理的牛奶和以牛 奶为原料加工的奶制品 Raw milk *, heat-treated milk and milk for the man 婴儿食品和后续食品 Infant formulae and follow-o n formulae 限量国家备注 欧盟 *Foodstuffs listed in this category as defi ned in The maximum level 0.020 欧盟 refers to the products ready to 牛、羊、猪和家禽肉,不包括下 Meat (excludi ng offal) of bovi ne 0.10 ani mals, sheep, p 牛、羊、猪和家禽的下水 Offal of bovine animals, sheep, pig and 0.50 poultry 鱼的肌肉 0.30 Muscle meat of fish 甲壳类,不包括螃蟹的褐色肉、龙虾和 大小相当的甲壳类(Nephropidae and Pali nur 0.50 Crustacea ns, excludi ng brow n meat of crab and excl 双壳类动物 1.5 Bivalve molluscs 头足类动物 1.0 Cephalopods (without viscera) 谷类、豆荚和豆科植物 0.20 Cereals, legumes and pulses 蔬菜,不包括芸苔蔬菜、叶类蔬菜、新 鲜草药和菌类,土豆的最大限量适用于 去皮土豆0.10 Vegetables, excludi ng brassica vegetables, leaf ve 芸苔蔬菜、叶类蔬菜和食用菌 Brassica vegetables, leaf vegetables and 0.30 cultivate , Foodstuffs listed in this 欧 盟 category as defi ned in R , Foodstuffs listed in this 欧 盟 category as defi ned in R Fish listed in this 欧盟 category as defined in categor 欧盟 Foodstuffs falli ng with in category ? and (f) of th Foodstuffs falli ng with in 欧盟 category ? and (f) of th Foodstuffs falli ng with in 欧盟 category ? and (f) of th 欧盟 The maximum level 欧盟 applies after washing of the fru The maximum level 欧盟 applies after washing of the fru 序号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相关文件

xxx食品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手册 版本/修订: 编制:xxx组全体成员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目录 质量负责人任命书 (1) 组织机构图 (2) 质量职责和权限管理制度 (2) 质量方针和目标 (4) 操作指导书 (6) 采购管理制度 (7) 采购清单 (8) 采购验证制度 (9) 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10)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3)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 (14) 作业指导书 (16)

质量负责人任命书 为了贯彻和执行QS食品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及《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加强对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领导,特任命为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人。 质量管理人的职责如下: 1.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2.向最高管理层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 求。 3.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需求的意识。 4.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总经理: 年月日 1

组织机构图: 质量职责和权限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公司管理层对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做出规定,并通过内部沟通和宣导,使全体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管理绩效承担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和努力,了解自己在质量环节上的重要性,提高质量意识,以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并促进持续改进和完善。 2.职责 总经理负责确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3.程序 3.1 总经理职责 3.1.1 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有关的法律法规。 3.1.2 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对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质量承但全责。 3.1.3 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批准和发布质量管理手册。 3.1.4 创造并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人际关系,倡导积极奋发的企业精神,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全业内部职责明确,并得到沟通。 3.1.5 任命质量负责人。 3.1.6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持续改进。 2

国内外食品包装安全法规比较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docsj.com/doc/bc17532442.html, 国内外食品包装安全法规比较研究 作者:黎英成佳 来源:《文艺生活·下旬刊》2018年第02期 摘要:比较国内外食品包装安全法规管理模式及其特点,探索并完善适合我国发展的食品包装安全法规体系。从美国、欧盟、德国、日本、中国关于食品包装安全法规标准、管理方式等方面,系统梳理了国内外食品包装安全法规体系,对各国在食品包装材料、生态安全和标识安全的法规要求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各国关于食品包装安全法规的先进经验,为促进我国食品包装的安全化、规范化提供思路与参考。 关键词:食品包装安全;包装安全法规;食品包装材料 中图分类号:TB4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8)06-0254-03 一、前言 食品包装对于食品安全的影响不容忽视,不合理的食品包装极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而消费者丢弃的包装废弃物未经处理或处理方式欠妥,也将给环境带来严重污染。世界各国尤其是欧盟和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为保障消费者健康、环境安全,纷纷制定了法规标准对其进行规范管理。尽管各国法规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但都能有效地解决食品包装导致的食品和环境安全问题,给本国消费者提供了较好的保护。而随着国外包装绿色贸易壁垒的不断升级,我国由于包装不善引发的食品商品出口受限问题也日趋严重。 针对这一现象,对各国颁布的有关食品包装的法规标准进行比较分析,并对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加以学习和借鉴,一方面可以更加完善我国的食品包装安全法规体系,另一方面对于促进我国食品包装相关企业健康发展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国外食品包装安全法规体系概况 (一)美国 美国对食品包装的管理十分严格,早在19世纪初就已经注意到灌装食品采用的金属包装材料会对食品安全造成一定影响。此后,美国政府陆续立法通过法律不断加强对食品包装的规范管理,逐步构建起了科学严格、复杂有效的食品包装安全法规体系。美国颁布的食品包装安全法规散见于联邦法规体系之中,包括《美国联邦法规》第21部分、《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和《公平包装和标签法》等。例如,《美国联邦法规》第21部分中,第170节至186节详细列出了对食品包装材料的规范要求。同时,为保证这些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美国政府还设置了科学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动植物健康检查局(APHIS)和环境保护署(EPA)等。各部门管理机构监管职责分工明确,进一步保障了本国食品包装的卫生安全。例如,美国FDA具有对本国或进口食

美国FDA和欧盟的食品标准

美国FDA和欧盟的食品标准 附表: ·FDA和EPA的指导标准 即食水产品(消费者稍煮熟)产肠毒素的大肠杆菌1×103ETEC/g,LT或ST阳性依据7303.842节 即食水产品(消费者稍煮熟)单核细胞中生李氏杆菌—细菌存在依据7303.842节 所有的鱼沙门氏菌各种属—存在依据方针导则555.300节 所有的鱼1、金黄色葡萄球菌、葡萄球菌肠毒素阳性2、金黄色葡萄球菌水平等于或大于104/g (MPN)依据7303.842节 即食水产品(消费者稍煮熟)产毒01号或非01号霍乱弧菌的存在依据7303.842节 即食水产品(消费者稍煮熟)副溶血性弧菌水平等于或大于1×104/g(神奈川阳性或阴性)依据7303.842节 即食水产品(消费者稍煮熟)创伤弧菌致死老鼠生物质病菌存在依据7303.842节 所有的鱼1、梭状肉毒杆菌活的芽孢或营养细胞存在,该产品支持其生长的产品中。2、毒素存在依据560.600节 进口蛤、牡蛎、新鲜或冻的微生物1、大肠杆菌MPN230/100g(5个样品中,3个或3个以上平均值)2、APC500000/g(5个样品中3个及以上平均值)依据方 针导则555.300部分 家庭用蛤、牡蛎和贻贝新鲜或冻的微生物1、大肠杆菌或粪大肠菌(5个样品中1及以上超过MPN330/100g或2个以上超过230/100g)2、APC5个样品中1个及 以上超过1500000个/g或2个及以上超过500000个/g依据7303.842节 盐制空气干燥去脏鱼在贸易中不允许(注:小鱼除外)依据方针导则540.525部分 金枪鱼、长尾鳕科和相关的鱼组胺一按毒力基500ppm按作用水平50ppm,因为在分解的鱼中组胺分布不总是均匀一致的,然而发现在一个部分是50ppm,有可 能其他单位超过500ppm依据方针导则540.525部分 所有的鱼PCBS 2.0ppm(可食部分)21 CFR109.30 带鳍鱼和贝类艾氏剂狄氏剂0.3ppm(可食部分)依据方针导则575.100部分 田鸡腿六氯联苯0.3ppm(可食部分)依据方针导则575.100部分 所有的鱼氯化物0.3ppm(可食部分)依据方针导则575.100部分 所有的鱼氯化物含量蟹肉0.4ppm其他鱼0.3ppm(可食部分)依据方针导则575.100部分 所有的鱼DDT、TDE和DDE5.0ppm(可食部分)依据方针导则575.100部分 所有的鱼七氯和环七氯0.3ppm(可食部分)依据方针导则575.100部分 所有的鱼灭蚁灵0.1ppm(可食部分)依据方针导则575.100部分 所有的鱼敌草快0.1ppm*(可食部分)40 CFR180.226 有鳍鱼和Fluridone0.5ppm*(可食部分)40 CFR180.420 所有的鱼草甘膦0.25ppm*(可食部分)40 CFR180.364 贝类草甘膦3.0ppm*(可食部分)40 CFR18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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