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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财产保险市场竞争格局分析与展望

国内财产保险市场竞争格局分析与展望
国内财产保险市场竞争格局分析与展望

收稿日期:

2006-07-27

作者简介:桑强(1976 ),男,山西省长治市人,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研究方向为保险公司竞争力评价。

第29卷 第6期

2006年12月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Journal o f Shijiazhuang University o f Econo m ics V ol 29 No 6

Dec .2006

国内财产保险市场竞争格局分析与展望

桑 强

(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北京100037)

摘 要: 入世 以来,国内保险业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财产保险市场格局已经开始发生变

化。2001年至2005年间,财险市场集中度持续下降。国内财险市场对内对外开放不断深化,推动着市场格局的进一步变化。随着新兴公司的成立、分支机构的扩张以及承保能力的释放,财险市场集中度将会进一步下降。

关键词:财产保险市场;竞争格局;市场集中度指数

中图分类号:

F840 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875(2006)06-0785-04

中国保险业入世过渡期已经结束。入世以来,保险业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国内财险市场主体有了快速的增长,新公司的成立、分支机构的扩张,带动了国内财险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竞争性的市场结构是保险公司开展竞争的舞台,是保险公司提升竞争力的外在动力,是促进保险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外部条件。

1 国内市场上的商业财产保险公司

财产保险公司是指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财产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入世以来,国内财险市场主体的数量快速增长(表1)。截止2005年底,国内市场上共有财产保险公司35家。其中,美亚上海、广州和深圳3家分公司统计为1家公司。

表1 2001 2005年国内财险市场主体数量年份20012002200320042005公司数量1820242735内资公司数量1011121422外资公司数量

8

8

12

13

13

注:根据 中国保险年鉴 和保监会网站信息整理。

从1996年至2000年间,国内一直没有再增设

新的内资财险公司。2001年,中保国际在内地成立太平保险公司,开始 恢复国内保险业务 。2003年,中国再保险公司在重组改制过程中,设立了中国大地财险公司。1992年至2004年间,外资财险公司的发展速度相对平稳,平均每年成立一家外资财险分公司。2004年,保监会批准筹建多家财险公司。上海安信、永诚财险、天平保险、安邦保险、阳光财险、渤海财险和都邦财险等多家财险公司已经于2004年和2005年先后正式开业,财险公司又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阶段。

在监管机构的积极推动下,在保险公司的积极努力下,保险公司的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内在素质不断增强。随着中华联合完成重组改制,内资财险公司全部转为股份制企业。新成立的内资保险公司均采取了股份制的组织形式。

2 国内财险市场总体竞争格局分析

截止2005年年底,国内市场上已经正式开业的商业性财险公司共有35家,其中外资公司13家。以2001年以来的公开数据为基础,可以分别计算财险市场保费收入等指标历年来的CR n 和H 值,分析国内财险市场竞争格局的演化情况。2 1 2001年至2005年国内财险市场集中度(CR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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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分析

2005年是国内财险业高速发展的一年。新兴中小型内资财险公司加快了市场扩张速度,导致了财险市场集中度的下降。2005年是近几年以来,市场集中度下降最快的一年。2001年至2005年,国内财险市场保费收入集中度CR3和CR5(表2)。

表2 2001年至2005年国内财险市场保费收入CR

3和CR

5

值 单位:%

CR

n

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

CR

3

95 5295 7894 1088 9279 94

CR

5

97 7597 3996 0093 5290 24

注:2001年至2004年各家财险公司保费收入基础数据来自 中国保险年鉴 ;2005年保费收入基础数据来自中国保监会网站。

从表2中可以看出,2001年以来,国内财险市场保费收入集中度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特别是2003年和2004年这两年,随着新兴主体的增加和分支机构的扩张,市场集中度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但是,对照贝恩分类方法和日本通产省分类方法,国内财险市场仍然属于 寡占 型 或 极高集中寡占型 市场结构。美国财险市场是一个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2003年净承保保费收入排在前四位的公司的市场份额总计为28 6%(CR4)。通过横向比较来看,也可看出国内财险市场的集中度偏高。

从国内财险市场具体的市场份额变化情况来看,保费收入排名前三位的公司一直没有变化,排名第四至八位的公司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表3)。国内财险市场上,保费收入前三名一直为人保财险(2003年以前为 中国人保 )、太平洋财险和平安财险3家公司所占据。第四至八名的市场份额争夺则比较激烈:华泰在2001年排名第四,2005年已经被挤出前八名;中华联合(2002年以前为 新疆兵团 )4年来排名持续上升,2005年已经挤身第四名;天安、永安、华安、大众等4家公司保费收入排名有升有降。

表3 2001年至2005年保费收入前八位的财险公司

排名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1中国人保中国人保中国人保人保股份人保股份2太保财太保财太保财太保财太保财3平安财平安财平安财平安财平安财4华泰华泰华泰天安中华联合5大众中华联合天安中华联合天安6中华联合大众中华联合大众永安7天安天安大众出口信用华安8华安华安出口信用华泰出口信用

2 2 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

从国内财险公司的经营现状来看,可以从市场份额和经营区域两个维度来判断某家公司的市场地位。市场份额是企业市场地位的直观体现。2005年国内各财险公司市场份额排名见表4。但是,市场份额的高低不仅与公司的经营历史和业务扩展能力有关,也受到经营区域的约束。

在2004年以前,受产业政策的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地域是存在差异的。例如,一些中小型内资财险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定位为 区域性公司 ;外资财险公司大多采取分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在一个省(市)范围内开展保险业务。根据2004年实施的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在满足资本金和偿付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保险公司的经营区域不再受限。这项政策限制取消后,中小型内资财险公司明显加快了市场区域的扩张速度。由于新法规生效时间还比较短,还未对市场格局产生实质性的改变。

在国内市场上经营历史最长的、分支机构数量最多的人保财险公司占据50%以上的市场份额。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和中华联合近几年的分支机构发展速度很快,市场份额相当,但与人保财险还具有较大的差距。大地财险和安邦财险的机构建设速度也很快,但是,由于成立时间较短,业务还没有达到应有的规模。农业保险公司在发展初期,其经营地域还不会迅速向全国扩张,而且由于业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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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的原因,农险公司不会对财险市场格局产生大的冲击。其他内资公司的经营地域也都还非常有限,外资财险公司目前也只在1至3个地区开展业务,这类公司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潜力。

表4 2005年国内商业财险公司市场份额排名及净资产占比 单位:%排名公司市场份额净资产占比排名公司市场份额净资产占比1人保股份51 4739 4419阳光农业0 180 18 2大地财产2 982 5520都邦0 000 77 3出口信用1 757 5821渤海0 011 40 4中华联合8 121 2822华农0 001 40 5太保财11 2711 8723民安0 190 51 6平安财9 895 1024美亚0 441 17 7华泰0 924 1625东京海上0 180 69 8天安4 961 4826丰泰0 040 32 9大众0 840 8227皇家太阳0 060 23 10华安1 660 6428联邦0 030 15 11永安2 470 8429三井住友0 120 59 12太平保险1 091 5030三星0 090 61 13安信农业0 100 5031中银保险0 051 28 14永诚0 102 5432安联0 060 61 15安邦0 784 3233日本财产0 050 54 16安华农业0 040 5134利宝互助0 010 49 17天平车险0 020 5135安盟0 000 61 18阳光财产0 042 81--------

注:市场份额根据保监会网站公布的各公司2005年保费收入计算得出;净资产占比根据 2005年中国保险年鉴 和公司网站信息整理计算得出。

3 国内财产市场竞争格局展望

2004年以来,国内财险市场准入机制的变化及各类公司的发展战略调整,正推动着市场格局的变化。公司及分支机构设立条件降低,新兴财险公司将进入快速增长期和扩张期。保险业入世过渡期已经结束,财险公司经营地域限制已经完全取消。2004年新修订的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删除了以前将保险公司分为全国性和区域性的规定,将设立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要求统一规定为2亿元人民币,并提高保险设立公司分支机构的自由度。保险公司以法定最低资本金额即2亿元人民币设立的,在住所地以外的每一省级区域内首次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增加资本金至少人民币2000万元。保险公司资本金总额达到人民币5亿元,在偿付能力充足的情况下,增设分公司可不再增加资本金。比原规定要求的额度5000万元和15亿元有了大幅度的降低。以资本金和偿付能力作为基本要求,使得市场准入机制更加科学合理,有助于促进保险业和保险公司的发展。在新的市场准入政策引导下,中小型保险公司开始加快扩张步伐,大批新公司开始筹建。市场原有的 区域性 保险公司和新成立的公司,都开始构建全国性经营网络。

随着经营区域的扩展,新兴财险公司和中小型财险公司的承保能力将得到释放。通过净资产占比与市场份额之间的比较(表4),可以看出各财险公司的业务发展成熟程度。人保财险、中华联合、天安、华安和永安公司的市场份额已经超过净资产占比,业务发展比较成熟,资本金得到充分利用;太保财险、大地财险、大众和太平的市场份额与净资产占比大体相当,表明其业务发展已经达到一定规模;其他新兴财险公司,特别是外资财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还远低于其净资产占比,表明这些公司还蕴藏着巨大的承保能力,还有较大的业务扩张的空间。

随着新兴公司承保能力的释放,市场集中度会进一步下降。2004年以来,新成立内资财险公司,给财险业新增了58亿元的资本金,占国内财险业净资产总额的比例已经接近16 43%(以各财险公司2004年末净资产为基础)。如果这些新兴公司达到有效的保费规模,市场格局将会发生较大的变化。与此同时,外资财险分公司纷纷开始申请由 分公司 改建为 子公司 ,以降低其增设分支机构的资本要求。中银国际和香港民安的申请已经得到批准: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改建为独资子公司,改建后的公司名称为 民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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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限公司 (保监国际 2004 800号);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改建为独资子公司,改建后的公司名称为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保监国际 2004 801号)。2005年,经保监会批准,韩国三星火灾上海分公司改建为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日本财险大连分公司改建为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外资财险公司改建为 子公司 后,有可能会凭借其资本优势加快市场扩张速度,凭借其技术优势提供创新型产品,有可能会在短期内挤入第三类公司之列。当然,外资财险公司的区域市场选择和业务领域定位及其对整个市场的影响还需进一步观察。

与发达国家(地区)保险市场相比,国内财险市场的竞争程度还比较有限。但是,入世以来,国内保险市场逐步放开,保险主体迅速增加,市场竞争日渐加剧。竞争性的市场格局逐步形成并且还在不断深化,市场集中度还会进一步下降。在竞争性的市场上,财险公司追求 持续生存和发展 的愿望从未像现在这样强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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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J .河北工业大学学报,1998,(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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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国保险年鉴编辑部,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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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国保险年鉴编辑部,2002.

8 中国保险年鉴编辑部.中国保险年鉴(2003) M .

北京:中国保险年鉴编辑部,2003.

9 中国保险年鉴编辑部.中国保险年鉴(2004) M .

北京:中国保险年鉴编辑部,2004.

10 中国保险年鉴编辑部.中国保险年鉴(2005) M .

北京:中国保险年鉴编辑部,2005.

Anal ysis and Expectati on of t he Do m esti c Property

&Casualt y I ns uranceM ar ket Struct ure

SANG Q iang

(P I CC L ife Insurance Co ,LTD ,Be iji ng100037)

Abst ract:Since access to WTO,the do m estic i n surance industry in Ch i n a adheres to the d irecti o n o fm arke-t or i e n-ted m arke,t t h e property&casua lty insurance m arket struct u re has begun to change Fro m2001to2005,the m ar-ket concentrati o n o f t h e property&casua lty insurance m arket has conti n ued to decline The open i n g of the do m estic property&casualty insurance m arket pro m otes further changes in the m arket structure W ith t h e estab lishm ent o f ne w i n surance co m pan i e s,branch expansion,and the re l e ase of under w riti n g capacity,the concentrati o n of the property&casualty insurance m arketw ill decrease further

K ey w ords:pr operty&casualty insurance m arke;t m arket str ucture;m ar ket concentration i n dex

(责任编辑 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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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对策分析

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对策分析 一、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从中国目前保险市场情况分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四大保险公司已经占有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96%。而其中,国有独资的人保、中国人寿则几乎占去保险市场份额的70%。中国人寿占去了寿险市场份额的77%,人保占去了产险市场的78%。而机动车险市场中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就占82%。这就是说,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初步形成了竞争的格局,但这种以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高度垄断市场的局面,特别是以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寡头垄断市场的局面,就是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的特点之一。 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按照保险业发展的规律,保费收入一般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5%。从目前西方发达国家而论,年保费收入一般都占本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10%左右,而我国1998年保费总收入约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在世界排名70位左右。按人均保费计算,仅为100元人民币,虽然较恢复保险业务初期的人均不到10元人民币已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在世界排名第80位左右。当然,我们要达到西方发达国家人均保费2000多美元的水平还有距离。因为,从总体上来说,我们的经济还不发达,

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但同时又说明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过程中,中国居民的保险意识与投资意识还要有一个提高过程。 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从目前中国保险公司机构的分布而论,30家中外保险公司的总部基本上都设置在北京和中国沿海城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虽然在大陆已普遍设立,但多数又集中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这就造成了保险市场发育不均衡性。 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粗放式经营与销售方式单一,产品结构简单与供给不足,以及缺乏专业人才是经营水平较低的显著特点。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发和销售的产品寿险产品品种并不少,但产品结构雷同和保险责任不足,是业内人士的普遍呼声。中国保险从业人员中真正受过系统保险专业教育又有保险专业水平的保险专业人才不到30%,其中既了解国际保险市场又懂得精算和计算机技术的高级人才更是毛凤鳞角。这都表明了当前中国保险经营水平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法制化的建设,使外资公司进入市场更加有法可依,保监会也努力提高保险市场的专业化监管水平,也按照世贸组织透明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保险法的制订和监管工作透明度,加强了监管工作的程序化和规模化的建设。这两年来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推进的速度明显快速化,

人身保险市场消费需求及认知状况分析

国内人身保险市场消费需求及品牌认知状况分析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联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和人身保险监管部组成的中国城市保险市场调查研究课题组所开展的“中国30城市保险市场调查研究”显示:伴随着我国城市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稳步提升和对未来经济增长的良好预期,我国城市居民的人身险保费支出稳步增长,预期投保态势良好,但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 为满足宏观经济决策的需要和为中外保险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推动保险业市场进一步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和中国保监会合作,自2001年起开始对全国范围的城市保险消费需求状况进行全面量化研究,2002年完成了《中国城市保险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报告》,并建立起目前中国最具规模的保险数据库。2004年继续开展的全国30个城市的调查研究进一步丰富了该数据库的内容。 为了使调研结果具有代表性,我们采用了分阶段抽样法:先在综合考虑收入、人口、金融指标后选定了全国30个代表性城市,然后在各城市随机抽取了两万个家庭作为调查样本。根据调查数据,《‘2004中国城市居民保险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报告》对人身险的需求容量和发展潜力、居民消费行为、人身险销售渠道、居民对保险公司的认知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消费者保费支出稳定增长、预期购买率旺盛 通过对调查数据的研究分析,专家认为,我国人身险保费支出的增长趋势是长期

的,带动增长的因素主要有:人均GDP、人均收入、居民储蓄以及我国人口结构的改变和城市化的进程等。首先,我国经济总量一直持续高位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经济发展预期良好,这为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增长打下了很好的物资基础。其次,伴随经济的增长,社会也在进步,随之而来的人口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也有利于消费者对保险产品认知的进一步提高。 我们仅以人均GDP为例来说明其对人身险保费支出的正向带动作用。上图中,人均GDP从1996年的332.85元一路上升到了2003年的3011元,增长幅度达到800%;与此同时,人身险别费支出从5576亿元发展到了9030亿元,增长幅度为61.9%。人均GDP每翻一番,人身险保费支出就提高7.7个百分点。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关系密切。《‘2004中国城市居民保险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报告》中,我们还对影响保费支出的其它因素作了分析,并列举了它们的传导机制。但是它们并不能动摇保费增长趋势的大局,增长性是长期的、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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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家庭财产保险案例 1、未注明保险标的的位置纠纷案。(家庭财产保险案例1)) 张某投保家庭财产保险3万元。不久后的某日,张某欲将其房屋墙壁重新粉刷一遍,便把家具、衣物、家电等物品搬到楼外自家的窗前,令其14岁的儿 子看管。儿子在玩耍时将一瓶汽油碰洒,当时天气燥热,阳光经玻璃聚焦引起大火,烧毁张某多件财物,价值9000元。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 其全部损失是在户外发生的,决定不赔。张某回家细看保单,发现保单上并未填写详细的家庭住址,于是再度向保险公索赔。保险公司对张某的答复是:保险单上未注明保险财产的座落地址,是保险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不符合保险公司的意愿,属无效代理行为,如果要赔损失的话,应由代理人来赔。请分析保险公司的做法对不对? 案例分析: 1、家庭财产险通常限定被保险人投保财产的座落地点。在保险财产的地 址之外发生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因此合同中要列明财产的详细地址,以便划清责任。本案不是简单的关于保险标的是在保险地址之内还是之外的问题。而是由于保险代理人的失职,漏填地址,引起合同不完善的问题。这一不完善的合同事实上导致了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的扩大化。 2、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代理人必须在 代理权限内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果超越权限,就属于无权代理,被代理人可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保险代理中,保险单必须经过保险公司核保员审核,若核保员对代理人超越权限行为不加制止,即表示保险公司对该保险单的默认。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代理人默认之后,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 3、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保险单的效力没有争议,已生效的保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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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以合同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的"拼三余一"的思想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保险业作为金融的三大支柱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中国保险在中国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早在180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就在广州开办了中国第一家保险机构,主要为鸦片贸易服务。但是真正意义上的民族保险业的开端还是在十九世纪后页。 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史 (一)中国保险业的开端。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加强了对我国的政治、军事、经济的侵略。外国保险公司纷纷登陆中国,中国保险市场逐渐形成。外国保险公司凭借不平等条约所持有的政治特权扩张业务领域,利用买办招揽业务,垄断了早期的中国保险市场从中,攫取了巨额利润。 面对外商独占中国保险市场,每年从中国掠夺巨额利润,致使白银大量外流这一严峻事实,中国人民振兴图强、维护民族权利、自办保险的民族意识被激起。在此情况下,1865年5月25日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创立。义和公司保险行,是我国第一家自办的保险机构,其成立打破了外商保险公司独占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为以后民族保险业的兴起开辟了先河。 提到保险业就不得不提到航运业,保险与贸易两者是互为表里的关系。轮船招商局于1872年在上海成立,是中国人自办的最早的轮船航运企业,也是现在的招商局集团的前身。它不仅是中国现代航运业的起点,也可以说是中国保险业的源头之一。轮船招商局自创办之日起就深刻明白保险对于航运业的重要作用。作为一种打击竞争对手的手法,早期依附于外商航运业的外资保险公司听命于上司,为了击垮轮船招商局,对其所属船舶百般刁难。收取高额保费、对中国本土产的船只不保等限制。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洋务派,为适应航运业发展的需要,先后创办了“保险招商局”、“仁和水险公司”和“济和水火险公司”等官办保险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并坚持与外商保险公司进行斗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外商对中国保险市场的控制。当然,洋务派在保险业方面的努力不能改变外商垄断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 (二)建国前在夹缝中生存发展的民族保险业。 到民国初期,中国民族保险业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民国初建需要刺激工商业的发展以稳定政权;二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欧美列强卷入战争,无暇东顾,大大减缓了洋商

中国保险业经营状况分析报告

中国保险业2001年经营状况分析 中国保险年鉴编辑部 本篇分析报告是围绕保费、利润、资产等主要指标,从保险市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和资金运用情况三个方面,对2001年全国保险市场经营状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本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于各保险公司及各保监办提供的季度报表,由各保险公司的各季度《业务统计表》中的“本期数”累加而得,可能存在与本书其他部分所列数据略有出入的现象。 一、2001年保险市场基本状况 (一)保险业务发展较快,保费收入增势强劲 全年各保险公司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112.28亿元,同比增加520.91亿元,增长32.73%,增幅较上年同期上升18.44个百分点。2001年保险密度168.98元,较上年增加41.31元,保险深度2.2%,较上年增加0.4个百分点。 1、财产险业务情况 全年财产险业务累计实现保费收入688.24亿元,同比增加78.19亿元,增长12.82% ,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0.59个百分点。 5010015020025099.199.299.399.400.100.200.300.401.101.201.301.4 时间 保费收入(亿元) 趋势线 收入) 5101520253035404550 00.100.200.300.401.101.201.301.4 增长率 % 增长率) 财产险业务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是全年保费收入的同比增长呈“前高后低”的态势。 全年机动车辆及第三者责任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21.72亿元,同比增加49.27亿元,增长13.23%,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8.27个百分点。 全年企业财产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22.19亿元,同比增加5.03亿元,增长4.29%,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1.16个百分点。 全年货运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0.66亿元,同比增加3.91亿元,增长10.64%,增幅较上年同期上升6.56个百分点。 占货运险比重约1/3的进出口货物保险全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3.96亿元,同比增加0.9亿元,增长6.89%,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0.95个百分点。 全年责任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7.49亿元,同比增加6.21亿元,增长29.18%,增幅较上年同期上升2.81个百分点。 全年家财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8.88亿元,同比增加6.55亿元,增长53.12%,增幅较上年同期上升52.47个百分点。 全年保证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32亿元,同比增加2.45亿元,增长131.02%,增幅较上年同期上升100.25个百分点。 全年出现负增长的险种有农业保险、信用保险和航天保险,尤其农业保险负增长的态势在各季度均表现得比较明显。 财险总 保 费 机动车及三 者 险 企 财 险 货 运 险 责 任 险 家 财 险 保证 保 险 2000年2001年 者责任险63.01%49.27亿元 企财险5%亿元责任险7.94%亿元亿元 7.22亿元

保险需求分析及设计解决方案-正式员工版

保险需求分析及设计解决方案 一、课程主旨 需求分析及设计解决方案是寿险销售循环中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最能向客户展现我们专业化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处理得好的话,可以帮助客户清晰认识到自己的风险和需要的保险,而且也为我们进一步为客户制作建议书及今后的顺利成交奠定坚实的基础。 需求分析及设计解决方案对于我们经代公司的代理人来说尤其重要,因为我们手中有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要充分发挥出我们这方面的优势,熟练掌握需求分析及设计解决方案的步骤和方法是一项必须的基本功和利器。 二、课程目标 帮助代理人 1、了解保险需求分析及设计解决方案对于寿险销售的重要性 2、掌握需求分析的步骤 3、掌握设计解决方案的方法 三、课程大纲 1、什么是保险需求分析及解决方案? 2、需求分析及设计解决方案的重要性 3、需求分析的步骤 4、设计解决方案的方法 5、需求分析及设计解决方案示例 6、定期检视客户需求

一、什么是保险需求分析及解决方案 任何行业的销售都必须以了解客户需求为前提才能成功。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们现在要进行服装销售,面对的客户是一个体态比较肥胖的女士。为了帮这位女士挑选出让她满意的衣服,我们是不是要首先度量她的身材尺寸?然后再根据尺寸来挑选衣服?如果我们手上有一件自己觉得很漂亮的衣服,但是尺寸明显只适合身材非常苗条的人穿,就算我们再怎样向这位女士强调衣服有多漂亮、时尚,客户也不可能购买的,而且还可能产生反感情绪。 其实,我们向客户销售保险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在销售之前,我们是不是应该“量体裁衣”地了解清楚客户为什么需要保险、具体的风险状况究竟如何?这个过程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需求分析”。而根据这些信息挑选出适合客户的保险产品,并确定适当的保额、保费则是所谓的“设计解决方案”。当然,保险方面的需求分析及设计解决方案跟服装方面的是有很大区别的,毕竟客户的保险需求点不像自己的身材尺寸那样直观、容易理解,而是需要我们运用专业的方法才能帮助客户认识清楚的。 如果进一步用更专业、详细的话来解释,保险需求分析及设计解决方案就是对客户在其人生发展的不同时期和阶段,依据其收入、支出、家庭状况以及所处的环境等因素,对客户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从而帮助其制定财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具体方案。 二、需求分析及设计解决方案的重要性 (一)帮助客户认识其保险需求 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毕竟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当然不能跟成熟保险市场的相比。很大比例的消费者都不会主动去考虑自己的保险需求。因此,面对这样的消费群体,我们代理人有责任发挥自己的专长帮助消费者认识清楚其保险需求、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让客户相信有了保险保障会使他们的生活更为安定和美好,并愿意和我们一起通过保险来规划未来的生活。

(完整版)保险学案例分析计算题含详细答案

2、残废给付 ①一次伤害、多处致残的给付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100%——全额给付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100%——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保险金额 一被保险人在一次意外伤害中,造成一肢永久性残废,并丧失中指和无名指,保险金额为1万元,保险公司应给付的残废保险金为多少? 若该次事故还造成被保险人双目永久完全失明,则保险公司应给付的残废保险金又为多少? 查表可知,一肢永久性残废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50%,一中指和一无名指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10%,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100%,则 A、残废保险金=(50%+10%)×10000=6000(元) B、按保险金额给付:1万元 保险的损失分摊机制 设某一地区有1000户住房,每户住房的市场价值为10万元,据以往资料知,每年火灾发生的频率为0.1%。假设每次火灾均为全损,保险公司要求每户房主缴纳110元保险金,保险公司则承担所有风险损

请问: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是保险公司吗?保险公司怎样兑现承诺? 所收金额:110×1000=11(万元) 每年可能补偿额:1000×0.1%×100000=10(万元) 赔余额:1万元 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并不是保险公司,而是其他没有遭受风险损失的房主,其承担份额为110元,遭受风险损失者也承担了110元。保险公司不仅没有实质性地承担风险损失,反而因为提供了有效的保险服务而获得了1万元的报酬。+ ——保险公司的作用在于组织分散风险、分摊损失。 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事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问题是: (1)因未指定受益人,李某的家人能领取多少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解答:(1)李某死亡的近因属于意外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因此李某的家人只能领到2万元的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全部归李某的家人所有,因为人身

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班级:投资Q1041 姓名:谭志华学号:100307025 摘要:保险从诞生到现在,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成为现代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政府提高管理效能的重要市场化机制。在发达国家,保险已经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为人们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险服务。保险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保险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保险业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 (二)保险业是现代金融业的重要支柱 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共同构成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 (三)保险是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从发展趋势看,保险业在全球风险管理体系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四)保险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 保险业在我国发展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发展速度惊人。作为朝阳行业,我国保险业处于快速成长期,业务扩张非常快,加上国外保险公司的涌入,行业的繁荣,市场主体的增加,人口红利期的到来,投资理财观念的更新,保险业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行业规模迅速扩大 (二)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完善 我国保险市场已经形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所有制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 (三)保险改革深入推进 多家保险公司成功进行了改制上市。通过改制上市,保险公司资本实力大大增强,经营理念明显转变,为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服务领域不断拓宽 在传统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基础上,保险业积极创新,服务领域不断拓宽。 (五)保险资金运用向多领域扩展 (六)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效果 (七)保险监管与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加强 (八)全社会的风险和保险意识不断增强

中国保险市场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74841107

中国保险市场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保险业的及演变 中国1980年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随着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保险业飞速发展:1980年以来,中国保险业务以年均34%的速度增长,2001年全年保费总收入达2112.28亿元,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2%,保险密度(人均年保费收入)为168.98元(1985年这两个指标分别为0.42%和3.16元);有中外保险公司53家,中国保险业总资产为4591.07亿元,较1992年增长了8倍;保险中介机构170家。此外还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112家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的14个城市设立了200余个代表处。其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1)1980~1985年的恢复阶段。中国在1980年和1982年先后恢复国内财产险业务和人身险业务。这一阶段保险市场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垄断,产寿统一经营,险种单一,且保费收入中财产险份额大大高于人身险;(2)1986~1991年的平稳发展阶段。以198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兵保”)成立为标志,区别于前一阶段的突出特征是出现了包括新疆兵保、太平洋、平安等在内的4家保险公司,中国保险市场由中国人保独家垄断的格局在形式上被打破;(3)1992年至今的快速发展阶段。以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首家外资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为标志。这是迄今为止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最为重要的阶段,明显区别于前两个阶段的特点,集中表现在: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多元化的市场格局初步形成;保险业实现产寿分业经营,保费收入结构发生变化,人身险份额超过财产险;保险险种迅速增加,保险服务改善;保险监管的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逐步建立,中国保险市场初步形成了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寡头垄断的市场竞争新格局。 二、中国保险市场规模和构成 (一)保险市场总体规模快速增长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1999版)-推荐下载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1999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 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  (三)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 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保险人对上述第(一)与第(二)项的每次事故赔偿总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 偿限额;如本保险合同约定了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的,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 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保险人对上述第(三)项的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 事故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 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  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  (三)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  (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火山爆发、地下火、龙卷风、台风、暴风等自然灾害;  (六)烟熏、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七)锅炉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八)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第五条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雇佣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以及上述人员所有的或由其保管或控制的财 产的损失;

关于财产保全保险的几个重要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

关于财产保全保险的几个重要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保险人)签订保险产品合约,保险公司以保险产品作为担保物,对诉讼当事人(被保险人)的财产保全行为进行担保,当被保险人申请错误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根据约定的赔偿限额负责赔偿或先行垫付,继而实现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 ?附录:28个典型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案例分享(裁判文书均附有链接,点开即可查看裁判文书原文),请到陈特的公共邮箱下载 一、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背景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诉讼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实践中,法院极少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实践中,法院对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是否要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金额要求较严,在诉前财产保全中很少不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且担保物的价值必须与被担保物的价值相当,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制度客观上造成部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无法启动财产保全司法程序,造成诉讼权利难以有效保障,致使当事人的诉讼目的落空。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保险人)签订保险产品合约,保险公司以保险产品作为担保物,对诉讼当事人(被保险人)的财产保全行为进行担保,当被保险人申请错误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根据约定的赔偿限额负责赔偿或先行垫付,继而实现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 相关法律关系如下图所示: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对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制度的创新,即当申请人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不仅具有“财产保全担保规则”的作用,而且能打破“担保规则”的局限性,这一既担保又担责的特点是普通的担保保函所不具备的,有利于降低诉讼双方当事人及法院的保全风险,有利于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特点和优势 目前,全国各级法院能够接受的诉讼保全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申请人个人财产担保、银行担保以及担保公司担保。但是,上述三种担保方式均存在缺陷和不足:首先,法院接受的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标的种类较为严苛,一般只

我国保险行业现状与对策分析

我国保险行业现状与对策分析 摘要 中国保险业通过近20年的进展,走出了一条立足国内,面向世界的改革之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面对国内保险市场的不成熟与市场开放后来自国际保险大公司的竞争,中国保险业只有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中国自1980年复原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得到了迅速进展,产寿险的比例也发生了变化,转向寿险为主的格局。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财产保险的市场潜力挖掘不够,寿险公司的利差损较严峻。因此,正确分析和认识中国保险市场状况及其走势,对规范中国保险市尝促进保险业的进展,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分析中国保险市场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挖掘中国保险市场潜力的计策则成了关键。 关键词 中国保险市场;现状;存在的问题;计策 Abstract Since 1980 China recovered the local insurance business, the insurance industry got the quick development, the comparison that produces the life insurance also took place the variety, changing direction the structure and form that the life insurance is main. But also exist some problems:The market potential excavation of the property insurance is not enough, the bad damage of the benefit of the life insurance company compare seriously.Therefore, the exactitude analyzes and knows the Chinese insurance market condition and its trends, to the Chinese insurance City of norm taste to promote the insurance industry develop, all have the important leading meaning. According to this, on the analytical Chinese insurance market present condition and foundation of problems, the counterplan that scoops out the Chinese insurance market potential then became the key. Keywords Chinese insurance market;Present condition;Problem of exist;Counterplan

国内人身保险市场消费需求及品牌认知状况分析(doc 7

国内人身保险市场消费需求及品牌认知状况分析(doc 7)

国内人身保险市场消费需求及品牌认知状况分析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联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和人身保险监管部组成的中国城市保险市场调查研究课题组所开展的“中国30城市保险市场调查研究”显示:伴随着我国城市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稳步提升和对未来经济增长的良好预期,我国城市居民的人身险保费支出稳步增长,预期投保态势良好,但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 为满足宏观经济决策的需要和为中外保险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推动保险业市场进一步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和中国保监会合作,自2001年起开始对全国范围的城市保险消费需求状况进行全面量化研究,2002年完成了《中国城市保险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报告》,并建立起目前中国最具规模的保险数据库。2004年继续开展的全国30个城市的调查研究进一步丰富了该数据库的内容。 为了使调研结果具有代表性,我们采用了分阶段抽样法:先在综合考虑收入、人口、金融指标后选定了全国30个代表性城市,然后在各城市随机抽取了两万个家庭作为调查样本。根据调查数据,《‘2004中国城市居民保险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报告》对人身险的需求容量和发展潜力、居民消费行为、人身险销售渠道、居民对保险公司的认知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消费者保费支出稳定增长、预期购买率旺盛 通过对调查数据的研究分析,专家认为,我国人身险保费支出的增长趋势是长

期的,带动增长的因素主要有:人均GDP、人均收入、居民储蓄以及我国人口结构的改变和城市化的进程等。首先,我国经济总量一直持续高位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经济发展预期良好,这为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增长打下了很好的物资基础。其次,伴随经济的增长,社会也在进步,随之而来的人口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也有利于消费者对保险产品认知的进一步提高。 我们仅以人均GDP为例来说明其对人身险保费支出的正向带动作用。上图中,人均GDP从1996年的332.85元一路上升到了2003年的3011元,增长幅度达到800%;与此同时,人身险别费支出从5576亿元发展到了9030亿元,增长幅度为61.9%。人均GDP每翻一番,人身险保费支出就提高7.7个百分点。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关系密切。《‘2004中国城市居民保险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报告》中,我们还对影响保费支出的其它因素作了分析,并列举了它们的传导机制。但是它们并不能动摇保费增长趋势的大局,增长性是长期的、必然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险条款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由保险人、投保人遵循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保险人、投保人自愿订立本保险合同。 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第一章机动车损失保险 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

财产保险案例分析试题.doc

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员工不慎失火引火灾,损毁财产可否赔付? 1999 年1 月2 日,A 公司向本市一家印刷厂租借了一间100 多平方米的厂房做生产车间,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为一年,若有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将支付违约金。同年3 月6 日,A 公司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险,期限 为一年。当年A 公司因订单不断,欲向印刷厂续租厂房一年,遭到拒绝,因此A 公司只好边维持生产边准备搬迁。次年 1 月2 日至18 日间,印刷厂多次与 A 公司交涉,催促其尽快搬走,而 A 公司经理多次向印刷厂解释,并表示愿意交付 违约金。最后,印刷厂法人代表只得要求 A 公司最迟在 2 月10 日前交还厂房,否则将向有关部门起诉。2 月3 日,A 公司职员不慎将撒在地上的煤油引燃起火,造成厂房内设备损失215000 元,厂房屋顶烧塌,需修理费53000 元,A 公司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如果要赔,赔多少?为什么? 【争议】 本案中厂房内设备属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理应赔偿其损失,这一点不存在争议,但租借合同已到期,保险公司对是否仍应对厂房屋顶 修理费进行赔偿产生了分歧。 第一种意见:租赁合同到期后,A 公司对印刷厂厂房已不存在保险利益。 第二种意见:A 公司继续违约使用印刷厂厂房期间,厂房屋顶烧塌,即 A 公司违约行为在先,在保险标的上的利益不合法,保险公司不应给予赔偿。 【评析】 一、根据《保险法》第11条第3 款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而在财产保险中,他无权对依法享有他物权的 财产,如承租人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保险利益。因此本案中, A 公司投保时,

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与展望

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与展望 摘要: 中国保险行业起步较晚,我国的现代保险业只是20多年的进展,保险市场仍处在初级进展时期。目前我国保险业面临诸多咨询题,保险市场差不多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几家独大,不利于竞争。在制度上,爱护保险市场运行的要素和环境不完善。我国保险业的市场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够完善,保险监管亟待加大。关于一般民众来讲,他们的风险及保险意识严峻滞后。老百姓关于保险的意义和功能认识还不够、人均保险费低、保险普及率专门低、保险意识极其淡薄。对此我们必须加大宣传,增加透亮度,提升全社会的对保险及其重要性的认识。而保险行业中,从业人员素养偏低、服务水平偏低。目前全球当临金融危机,这对保险行业是一个挑战,同时又是一个机遇。对此我国保险行业必须尽快进行调整,加大人员治理,尽快完善保险市场监督机制以使保险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同时蓬勃进展、繁荣昌盛。 关键词:垄断,不完善,不健全,职业素养,保险意识 正文: 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只能在空间和时刻上尽量减少风险而无法排除,因此了应对这种风险而产生了保险。风险是保险的逻辑起点,没有风险也就不可能产生保险。保险学的任务确实是揭示保险经济关系得以确立的条件,形式及其本质,以阐明保险经济关系的发生,进展和变化的规律性。保险学是为了研究识不风险,测定,转嫁,分散风险,最后达到减轻排除风险的目的。从法律的意义上讲明,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体现的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保险关系式通过保险双方当事人以签订保险合同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经济关系,是分摊损害的一种融资方式。保险体现了保险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保险既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它使少数不幸的被保险人的损害,以保险人为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摘要:纵观我国保险业几十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仍然有一定差距。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保险业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本文从保险业的发展现状、问题来分析,并且期望能提出有效的发展建议。 关键词:保险;现状;问题;发展 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1、保险收入增长迅速 保险收入是衡量保险业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近年来我国保费收入的增速来判断保险业的发展现状。下表是我国保费收入近几年的统计 国的保险市场潜力巨大。 2、市场发展趋势 中国是一个拥有13 亿人口的大国,如此庞大的群体的生老病死,都需要保险来提供保障服务。可想而知,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潜力的巨大。同时,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发展的良好态势,为保险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居民财富的积累与购买力的增强,为商业保险积累了潜在的市场资源。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清楚地了解到,中国保险市场的潜在价值是难以估量的。在整个国家,行业要发展的强烈呼唤下,保险市场的开发动力十足,而任务却艰巨,富有挑战。 二、我国保险业存在的问题 1、市场问题 从保险市场体系结构看,我国目前的保险市场体系结构还不够完善。我国保险的市场化程度还不够,还处于初级阶段。保险市场的集中度都较高,目前的大部分市场份额主要集中在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四家商业保险公司。虽然较高的市场集中度有利于保险市场的稳定,但却不利于众多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发展,使他们处于被大型保险公司所主导和支配的地位。同时这种发展模式也不利于保险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保险市场效率的提高。 2、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 保险深度是指一国一定年份直接保费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GDP,有时是国民生产总值之比。保险密度是指一国平均每年人均保费数。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截止2011年,我国的保险密度为1046.64(元/

中国人寿保险行业竞争格局报告(2013-2018)

2013-2018年中国人寿保险行业竞争格局及未来发展趋势报告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 截至2012年末,我国人口总数为135404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3%,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而按照联合国统计标准,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0%,为“老龄化社会”;超过14%为“老龄社会”。在未来一到两年,我国将正式迈入“老龄社会”。中国年龄结构特点也使得我国在未来10年进入老龄化阶段后,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可能会快于日本韩国,这也对我国未来长期经济增长带来挑战。 中企顾问网认为,老龄社会的到来,与老年人相关的消费需求也将呈现跳跃式增长。由于老年群体是保险业的重要市场,所以我国当前老龄化将直接影响着保险业的未来发展定位,且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市场尚未进入成熟阶段,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低水平广覆盖”的特征依然存在较大的问题,而随着老龄社

会的逐渐到来,使得养老保险市场呈现出巨大需求,这也就迫切需要商业保险参与到社会保障中,通过商保社保的结合机制,分流社保养老压力,建立起全社会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由此可见,未来我国寿险行业市场空间较大。 中企顾问发布的《2013-2018年中国人寿保险行业竞争格局及未来发展趋势报告》共十一章,依据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和国家信息中心等渠道发布的权威数据,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微观等多个角度进行研究分析。本报告是全面了解行业以及对本行业进行投资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来自:中企顾问网第一章人寿保险的相关概述 1 第一节人寿保险概念的阐释 1 一、人寿保险的定义 1 二、人寿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1 三、人寿保险是兼有保险及储蓄双重功能的投资手段 1 第二节人寿保险的分类 2 一、普通人寿保险的种类 2 二、新型人寿保险的分类 5 第三节人寿保险的运作及条款 6 一、人寿保险的运作 6 二、人寿保险常见的标准条款7 第二章世界人寿保险行业发展分析10 第一节世界人寿保险业的发展概况10 一、金融危机对全球寿险业的影响分析10 二、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人寿保险税收政策比较分析15 三、国外寿险公司利率风险情况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21 四、2012年亚洲寿险市场整体增长27 五、2013年亚太区人寿保险市场展望28 第二节美国29 一、2011年美国寿险业者资本流失情况2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2015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雇主责任保险条款(2015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因从事保险单载明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导致负伤、残疾或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

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七)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八)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五)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六)雇员犯罪、自杀自残、斗殴,或因受酒精、毒品、药品影响造成自身人身伤亡的; (七)雇员因疾病(包括职业病)、分娩、流产以及因上述原因接受医疗救治的,但属于本条款第三条第(六)项约定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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