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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治小故事

中外法治小故事
中外法治小故事

中外法治小故事

国外的法治故事

1.所罗门王的“智慧”

相传,在距今近3000年的时候,以色列人中出现了一位著名的君主——所罗门王。他曾用了7年的时间,为耶和华建造了一座壮丽无比的大神殿,所罗门日日来到神殿中在橄榄树的浓荫下,为全国臣民主持正义,审理各种案件,有一天,有两个妇女抱着一婴儿上殿来,妇女甲指着妇女乙说,我们二人在一起待产,我生下一个男婴的第三天,乙也生下了一个男婴。当晚,乙不慎将自己的孩子压死了,于是竟然趁夜将两个孩子掉包,我醒来时发现孩子已死,惊魂甫定后才发现并不是我的孩子。甲说完后,妇女乙激动的对所罗门抗辩到:“不!她在撒谎,死的那个才是她的孩子。”妇女甲则更激动的说:“活的才是我的孩子呀!”,二女子吵得不可开交,怎么办呢?所罗门沉思良久后,突然睁开眼睛说:“那剑来”。二女大吃一惊,拿剑干什么?所罗门说:“既然你们不能确定,又都想要这个婴儿,那么把婴儿切成两半,一人一半。”这时,妇女甲失声痛哭到:“国王,国王我不要了,把孩子给她吧,请不要杀孩子。”妇女乙却狠狠地说:“既然我们都想要,好吧,切了一人一半吧!”此刻。本案应该有所定论了,因为根据人之常情,只有亲生母亲才会顾虑孩子的生命,即使委屈自己,所罗门王做出了那个著名的判决:将孩子交给妇女甲,她才是孩子真正的母亲,而妇女乙则收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2.勇敢的安提戈涅

传说,安提戈涅是一个小姑娘,她有一个哥哥,但是在反对国王的战争中战死了,国王克里奥颁布法令:将叛军阵亡者暴尸城下,谁也不可以哀悼,不准安葬。违反此法令者要当场用乱石砸死。我们都明白,在那个年代,国王的话就是法律,必须要遵从,否则就会招致杀身之祸,但是安提戈涅不管这一法令,她勇敢的推开看守的士兵,来到兄长的尸体面前,祭拜安葬。可是安提戈涅却被士兵带到了国王面前,国王克里奥震怒的问她:“你知不知道自己已经违法了。”安提戈涅却略带冷笑的说:“你说的话也算是法律吗?宙斯并未宣布过这样的法律,正义之神也从未下过这样的法律要人们遵从,在我看来,尊敬兄长是弟妹的必须做的,而人死亡就要埋葬,这是天经地义的,所以不我不认为你说的话有法律的效力。尽管安提戈涅最后仍然被处死,但是“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的自然法思想却被保留下来了。

3.苏格拉底之死

苏格拉底是雅典有名的思想家,可是公元前399年,他却被三个卑鄙的政客指控犯了两项罪名:亵渎神灵罪和误导青年罪。当时雅典的司法制度采取的是非常极端的民主原则,从雅典的10个部落里各推选出50人,组成500人的公民大会来进行审判。尽管苏格拉底在庭审上雄辩滔滔,将指控方驳得哑口无言,可是就是在这种所谓的民主审判模式中,仍然以281︰220过半数的票数判苏格拉底死刑。就在临刑前的一夜,来探监的老朋友克里同鼓励苏格拉底越狱,称一切都准备好了,克里同说雅典的法律没有公

平正义,何必遵守?可是苏格拉底却反问到:“难道逃走就符合公平正义了吗?雅典的法律虽然不公平。可是服从它的判决,维护”

法律至上“的秩序,这不正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吗?思来想去,第二天傍晚,当最后一缕夕阳穿过铁窗时,苏格拉底举起狱卒端来的毒酒,一饮而尽。

4.温莎堡草地上的羊皮纸

1215年6月15日清晨,几十个英国贵族身带佩剑,来到温莎堡的青草地上,他们的目的是要向一贯专横粗暴的国王约翰递交一份请愿书,要求国王保证从今以后,遵守法律,不得再侵犯贵族的权利。而他们的随从骑兵则隐伏在茂密的树林里,以便这场与国王的“世纪谈判“一旦破裂就武装叛乱。不自由,毋宁死,抱着这种信念静静地等待国王的到来,终于,上午9时左右,人们看清了约翰国王,教皇使者等骑马而来,一位贵族迎上前,简短的说了几句话,就地上了一张羊皮卷。约翰王打开羊皮纸,看见上面写着:“不经同等身份的人的合法裁决和本国法律的判决,国王不得将任何人逮捕监禁,不得剥夺其财产,不得施加任何刑罚折磨…….”等等不得这样,不得那样的要求,国王皱着眉头看完了羊皮纸,据说当时整个绿草地上被一片让人窒息的气氛包围着,可是出乎意料,国王竟然点了点头,将这份羊皮纸——“贵族权利纲领”交给了他的大法官,之后国王不失尊严的离开了,而四天后,以这卷羊皮纸为蓝本,经大法官们修饰敲定的“英国人民自由契约”——《大宪章》诞生了,全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宪法雏形诞生了。

5.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1866年10月13日,普鲁士大公国(德国的前身)的国王威廉一世在大批御林军的前呼后拥之下,来到了那座著名的行宫——桑苏西宫。他登上了顶楼,放眼望去美景尽在眼底,可是一座又残又旧的大风车磨坊出现在了他眼前,威廉一世命令道:“拆了它”。可是这座磨坊是私人的财产属于一个贫穷的老头,于是威廉一世生气道:那就买下它,再去拆。可是磨坊主死活不肯卖,这大磨坊是他祖传的,坚决不卖,威廉一世暴怒了,说:“马上派兵去给我拆掉磨坊,谁敢反抗,就地正法。”于是乎,片刻之间磨坊被夷为平地,而那个又穷又倔强的老头则老泪纵横,很快废墟旁引来了一大批群众,人们都支持老头告国王,不要害怕,于是老头就在一片支持声中,郑重的向普鲁士最高法院递呈了一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民告王”的起诉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认为,即使被告是国王,他们任然享有审判权,因为法官只有一个上司,那就是法律,于是他们一致裁定:被告人因擅用王权,侵犯原告人由宪法规定的财产权,触犯了《帝国宪法》第79条第6款。责成被告人威廉一世,在原址上立即重建一座同样大小的磨坊,并赔偿原告人各种费用150元。当威廉一世接到判决时,才明白,国王之上还有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例外。于是,一座崭新的磨坊又矗立在了桑苏西宫墙外。

6.纽伦堡大审判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1945年11月20日,一个由英、法、美、苏8名法官及一大批法警,宪兵组成的“国际军事法庭”在纽伦

堡拉开了帷幕。据说,当天上午9点55分8位大法官鱼贯而出,10点整,首席大法官杰弗里·劳伦斯将法槌一敲,所有纳粹战犯被宪兵押上了审判厅中央的被告席上,一共23名,全部都是犯下滔天罪行的狂徒们,在公诉人对他们的战争罪行进行指控时,这些战犯无一例外的都会回答道:自己只是奉”上级的命令“行事,是依照当时所颁布的法律。这时,国际法庭公诉人之一,美国杰克逊大法官义正言辞的说:“有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纳粹党徒,在一个相当大的范围内对人类犯下了前所未有的滔天暴行,谋杀、拷打、奴役,种族屠杀这些行为,难道不是被全世界文明人认为是犯罪的吗?德国法西斯党的种族屠杀、践踏人类权利的那些“法律”、“法令”,是与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和人性完全背道而驰的邪恶的法律,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会执行这样的“恶法”,同样,这样的法律决不能会成为任何人拿来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作辩护的理由。此时这些昔日的暴徒开始哑口无言,之后在经过各种举证,质证,辩论后,历经11个月的审判,23个被告分别被判处了绞刑、无期徒刑、20年、10年不等的刑罚。纽伦堡大审判是人类法律历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它确立了一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在战争中,军人对平民的屠杀是一种罪行,要对其个人负责,同时首创了一项“反人类罪”,为那些无辜死去的人讨回来一个公道,让正义和公平响彻在历史的天空。

7.米兰达宣言

1965年的一个夜晚,一名叫做欧内斯特·米兰达的男子在街上闲逛,他是一个游手好闲,无业的游民,突然他看见一个大约18岁的

少女独自一人走在小镇的街上,于是邪心突起,将女孩挟持到车上,对其进行强暴。之后女孩报警,米兰达就被抓进了警察局,归案认罪,本来简单的案件,却因为一个律师的介入而引起轩然大波。律师告诉米兰达,根据美国宪法第五条,你享有一项叫做“反对自我归罪”的权利,即即使你真的犯罪,但在面对警察时,仍可以一言不发,保持沉默,不需要去证明自己犯罪。米兰达记起当时的情景,一拍脑袋决定,上诉去。于是,在米兰达开始了他漫长的上诉之行,最终告到联邦最高法院,经查明,警察确实存在逼供的行为,首先审讯室与外面完全隔离,五六个警察一字排开,使得米兰达神经高度紧张,且当时没有律师在场,而问的内容全是你怎么干的,存在有罪推定的情况。于是,经过激励的争论之后,最高法院的9位大法官以5︰4的微弱多数,判决米兰达无罪释放。判决结果当然带来了舆论的一片哗然,但是沃伦大法官借用媒体来告警警察:“第一个规则是:警察在审讯中,用强迫的方式获得的被告人的口供,证词均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二个规则是,但凡在拘捕被告时必须先说出以下这番话: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话将会用作不利于你的证据。你有权会见律师,如果你请不起律师,那么政府会为你免费提供。于是,就出现了那个著名的米兰达规则。

8.辛普森杀妻案

辛普森是一位曾在美国风靡一时的橄榄球明星,在他退役以后转战影视界当大明星,可是1994年的一起凶杀案打破了他的得意人生。1994年6月13日一对老夫妻在一栋豪宅发现两具尸体,一男一女,

女尸体正是辛普森的前妻,而男尸体则是一个业余演员古德曼,死因都是被锋利刀刃刺死。血案现场,留下的证据有一窜大码鞋的血印,还有一顶辛普森的帽子,一只左手套,于是警察敲响了辛普森的家门,可是无人回应,警员翻墙而入,发现血迹直通车房,车房内一辆越野车内也有血迹,附近还有沾满鲜血的右手手套,辛普森顿时成为凶杀案的犯罪嫌疑人。当时,辛普森在面对盘问时一言不发,保持沉默,对证据的分析也没有出来,警察无法逮捕。可是三天后,辛普森消失,于是就出现了后来的世纪大逃亡,几乎所有的电视台都转播了警察对辛普森的追捕。辛普森被抓之后,花了1000多万美元聘请了全美最好的律师,组成梦之队为他进行辩护,而这场大审判更是持续一年半的时间,与此同时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在关注这个案子,而最终当法官们做出辛普森无罪的判决时整个美国都沸腾了,为什么,明明证据确凿,为什么?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在于辛普森所聘请的律师团的努力,他们将公诉方所提出的的所有证据都一一驳倒,血手套辛普森现场试戴根本带不进去,现场血迹有人为的作假和被污染,证人存在极端的种族歧视倾向,警察违法规定收集证据等等,使得公诉机关所编制的证据网完全崩溃,在美国程序的合法远比结果合法更为重要,于是明明证据确凿的案子,仍是变成无罪释放,这场世界审判也算是落下帷幕。

9.农夫的演讲

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古埃及,一位农夫赶着几头载满物品的驴从绿洲中走来,可是在半路上,他却遭到了一个税吏官的勒索和抢劫。于是他

向高一级的官吏报案,要求的得到公平正义的对待,即使是官吏也无权随意抢劫贫民。最后,他被带到了法老面前,法老王起初对这一件小的案件并无兴趣,可是他却被农夫颇好的口才吸引,于是聆听了案件审讯的过程。农夫在庭上做出了9篇关于“正义标准“的演讲,他痛斥了官吏的腐败,宣扬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没有什么可以打破,他歌颂了伟大的法老,说他公正的形象,最后他胜利了,而他所表达的法律应该是公正的,而不是统治者可以随心所欲的妄为与胡为。10.洛杉矶警察案

1991年3月3日凌晨1点,洛杉矶警察在马路上发现一辆时速高达180公里的汽车,他们试图将这辆狂车停下,可是车主却加速脱逃,警察大怒,出动10多辆警车,疯狂追逐了10多公里,最终将驾驶员罗德尼·金逼停。当天,20多名警察包围了金,可是这名黑人,却一推开门就疯狂逃跑,为了制服他,警察们使用了电击棒,可是金在却挣扎中挥拳反击,愤怒的警察一拥而上,对着金拳打脚踢。这一幕却恰恰被路人用夜视摄像机拍了下来,并且卖给了电视台,经过电视的播放,整个美国舆论一片哗然,洛杉矶的黑人大声叫到:这是严重的种族歧视。于是他们涌上街头,砸烂商店,焚烧国旗,殴打白族人,各种暴乱行为,迫于压力,联邦检察官在时隔两年之后,对其中四名当事警员提起诉讼,洛杉矶联邦地区法院根据“滥用暴力”的事实,认为两名警察,侵犯“公民权利”的罪名成立,对他们判处了相应的处罚。看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觉得警察也是在执法,面对被执法对象的暴力,给他一点颜色瞧瞧不是正常的吗?事实上,在美国社会有一种

根深蒂固的观念叫做“公民权利”,只有法律可以对罪犯进行处罚,其他任何人不可代劳。美国公民普遍认为,如果一个罪犯的权利可以被执法者随意剥夺,肆意践踏,那么其他的公民是否也会有这样一天呢?所以,在打击犯罪的时候,一定要把对公民权利的尊重摆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

中国的法律故事

1.约法三章

公元前207年,刘邦领兵抢先由中原进入秦川到达秦王朝国都咸阳,秦王子婴出城献国玺投降,刘邦入城以后,将秦朝的宫廷重地及财宝物资府库予以保护或封存,将十万大军撤于霸上。又召集三秦之地各县有德望和名声的老者豪杰,说道,父老乡亲们遭受秦朝的暴政苛法的苦害已经太久了,我曾与各路义军首领有约,首先入关进阳者就在当地为王,我与诸位父老订立简明扼要的法规,杀人者要偿命斩首,伤害人或者抢劫盗窃者论罪惩办。除此之外,秦朝的繁律苛法全部废除。接着,刘邦立刻命人,到县乡村镇张贴告示,使约法三章家喻户晓。约法三章使得刘邦在人民心中留下了一个公正、宽厚,仁慈的形象,为后来打败项羽,打下了民众基础,尽管汉朝并不是如刘邦所约定的只有三条法律,甚至有着同样多的严刑峻法,但是“杀人者死”这四个字,却根深蒂固的存在于后世人的心中。

2.子产铸刑鼎

据史料记载,公元前536年,郑国的执政官子产,为了整治当时郑国

的不良的社会风气,不顾贵族的极力反对,在一个巨大的青铜器上

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

1、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 教学目标: 1、了解我国有哪些法律。 2、知道驾车、交通等都与法律有着直接的关系。 教学内容: 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如此安定。 例如:与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税收等有关的是:经济法;与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有关的是:环境法;与结婚、抚养、赡养、家庭暴力有关的是:婚姻法…… 除此以外,驾车、交通等都与法律有着直接的关系。 今年的3月1日,正巧也是我爸爸40岁的生日。正因为这是一个大生日,所以,妈妈、爷爷、奶奶便决定给爸爸办得隆重一点,宴请了许多的亲戚朋友以及爸爸的同事、同学们。在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家中有车的,但那一天却为了防止酒后驾车而没有开车来。 而开车来的有八位左右,他们都自觉地在自己的杯中倒满了饮料,没有一个人倒酒,因为大家都应该知道,喝过酒的人是不能开车的。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车最轻被处以罚款200元,重则被扣分甚至处以刑事拘留。虽然有些司机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内心存在着侥幸心理。可是他们却不是这样,因此,不管别人怎么劝,他们都坚决不喝,一个劲的和劝他喝酒的人打圆场,最终真的是滴酒未沾,我也真的打心眼里佩服他们——这是对自己、对家人、也是对他人负责的一种积极的表现,可见这些叔叔们肯定是无论做啥事都会很认真很负责的!我为爸爸有这样的亲戚、朋友而感到自豪! 通过这个小故事,你们是不是也认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一定是个有着高度责任感的人,更是一个高素质的人呢?答案是肯定的。 然而,同样是遵守交通规则方面,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表现。我们全家几乎每个星期都要到奥体中心打羽毛球。尽管去奥体中心的路上人、车都很少,但是红灯挺多,并且时间也挺长的。有的司机一看没人,就闯红灯、横穿马路,违反交通规则;有的行人在指示灯为红灯的时候,不顾自身的安危,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穿街而过,好像马路上只有他一人,

法律案例分析的小故事

故事一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法律小故事

民事案例分析 1、16岁未成年人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李某,十六周岁。一天,她到工艺美术公司以1680元购买了项链和宝石戒指。父母认为她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行为,要求公司退货。而李某提出她是靠做临时工、自食其力的社会青年,她表示不愿退货。 问:李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其父母要求公司退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第一、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条第1款又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李某是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因而这项买卖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和57条的规定,李某的买卖行为符合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因此,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非依法律规定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根据民法通则第70条规定,李某父母所陈述的理由不足。本案中,李某父母要求公司退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李某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不需要征得父母同意。其父母以她未成年,未征得家长同意为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精神病人是否完全丧失行为能力? 张某今年十七岁,在本镇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10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花500元钱从

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 请问:此买卖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1)双方买卖有效。 (2)张某已有十七岁又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张某患精神分裂症是在其购买彩电之后。 法条链接:《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只要是合意签的合同是不是一定有效? 大学青年教师某甲与校出版社签订了一份约稿合同,某甲将一本外国小说译成中文,出版社负责出版。合同中明文规定:如果译稿达到出版水平,由于出版社的原因不能与译者签订出版合同时,出版社要向译者支付稿酬的40%,并将译稿归还译者。若将译稿损坏或丢失,要赔偿译者经济损失若干元。合同签订后,某甲如期完成了全书。译稿交出版社后,出版社很满意。可是在印制期间,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此书中有大量淫秽色情描写,故作出了禁止该书出版发行的决定。销毁了纸型和半成品,并没收了译稿。某甲听说后,向出版社提出,译书是出版社主动约稿的。就是不出,出版社也应该给他约定的40%的稿酬。

法治建设小故事(缩略)

普法小故事 社区调解 故事一 一日,湖州织里的民工张辉来和业主刘某发生争吵,刘某当即要辞退张辉来等7人。张辉来十分恼怒,威胁刘某:“你敢辞退我们,我就杀掉你家两个孩子!”随即打电话叫来了40多位老乡。镇司法所所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常务副主任吴美丽当即将双方叫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说服张辉来等7人与业主刘某解除劳动关系,刘某也同意付给他们11660元的工资。一场纠纷就此得到化解。 故事二 老王女儿家因楼上邻居老肖家水管爆裂渗水,造成房屋被淹的事情多次和沟通无果,浸泡问题搁置了一个多月,为此来街道司法所请求解决。得知这一情况,葛俊宏主动联系到老肖,并与同事到现场进行调查。在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促膝谈心,耐心听取双方意见。经过几个回合地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损害方老肖家一次性赔偿受损人王伟家1400元,及时有效化解了一场邻里纠纷。 故事三 人民调解员巩满飞是社区一名普通综治员。一次,辖区一栋楼上6户居民集体上访反映,请求制止楼上精神病患者倾倒粪便、垃圾行为。巩满飞先后找到患者原单位、街道工作人员、6位上访群众、院内物业经理和患者的女儿进行协调,并积极争取医疗救助和社会援助。审批下来后,患者女儿在巩满飞与残疾专干的陪同下去看了医院环境和医疗条件,最终

决定送母亲进医院治疗。 故事四 王淑琴有一次调解银鑫小区两家住户的矛盾,原因是三楼住户家的卫生间长期漏水到二楼家里。三楼住户则说看过了,也检查过了,没发现有漏水现象。双方互不理解,互不谦让。王淑琴了解情况后上门走访,发现厨房有个管道旁有积水,于是协调物业派人过来进行检查、维修。然后告知二楼住户已发现漏水点并维修。两天后,三楼水管道已维修好,二楼也不再受漏水之苦。两家的矛盾到此得到了圆满解决。 故事五 施刚的辖区有一处老居民楼,整栋楼只有一个总水表,每个月自来水公司按总水表收费,居民家中有各自的分水表,但水表数和金额从来对不上。偷水、漏水无证据,正常用水者每月要多掏公摊水费很不情愿。为此住户之间矛盾不断。施刚逐户走访了解情况听意见后,建议实施每家每户轮流收水费,除按每家分水表计量外,多出的水费还是必须各自平摊。虽然这个方法称不上让人拍手叫好,但能小区生活回归了正常。 故事六 施刚辖区有一位张爷爷常年独居并有个小套房子,由于拆迁再安置,有了现金和现房,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得知此事,为争房子吵翻了脸,并大打出手。老人走投无路找到了施刚。施刚针对他的情况,找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又多次入户,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两兄妹被感动,同意让小儿子给两家各一万元现金,立字为证,房子归其所有并赡养老父亲。最终一家人和和气气将问题化解。

20个法律幽默故事

20个法律幽默故事,讲述20个法律职业者在职业过程中遇到问题的智慧处理。 一、良心是人行动的终极原则 幽默: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希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利,罪不在己。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故事,首先告诉法律职业者不应僵硬地理解、执行法律,法律背后有伦理道德,伦理道德的底线是不能逾越的。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这就是“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罪责。 2、这个故事,还告诉法律职业者应当发散思维,练就在规范之内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与技巧方法,正所谓“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二、法律服务收费亦需审时度势、随机应变 幽默: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 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镜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法律视角的解读与法律智慧的体现: 1、这个幽默对于律师服务收费是否可以借鉴呢!笔者在律所实习时,即接触过类似案例。因一起涉黑刑事案件,主任与当事人的妻子约好收费5万,交费过程中,当事人的妻子自银行取款10万,可能有他用,主任见此,便寻理由将另5万也收入囊中,当事人的妻子救夫心切,也无大的异议便交了。有些朋友可能认为这样不地道、不讲究,有违职业道德,但事情哪有如此简单即可得出明确的结论的。当你身处国内这样的法治环境与文化之中的时候,急需第一桶金解决生存吃饭问题,怎么办呢?何况面对如此当事人的钱款,是否亦应该通过因果轮回变相实现些正义呢!……又如一幽默:年轻的律师第一次打官司就赢了,他回到家,对老律师父亲说道:“爸爸,你还记得你经手的那宗约翰和彼得的没完没了的官司吗?我只用了一个月便把它顺利地解决了。你瞧,连律师费都拿到手了。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拖那么久也没有办完。” 老律师:“孩子,你知道我是怎么供你读完法学院的吗?”

法制小故事

故事五遇到陌生人怎么办? 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反思】: 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 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学法知法守法小故事 故事一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故事二优等生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法律小故事

法律小故事-1 校园窃贼 连续假期,碰上阴雨连绵,偌大的校园里,空荡荡的格外冷清. 「老贝,学校新修了雨棚采光罩,要不要去爬爬看?」毕业才一年的林廷威, 对另一个同届校友贝伟铭说道. 「爬上去干什么呢?」 「你笨啦!教室门窗一拨开就开,运气好嘛!找点小钱; 不好嘛!至少弄点录像机什么的」 「天啊!那么多间教室从何找起?听说学校都有保全系统,你去搜括,行吗?」伟铭谨慎地提出问题 「安啦!只有小班教学的班级,才有录像机这些设备,我弟清楚很,我早就过他了,像他隔壁的九班就是啰! 」廷威顿了又顿说: 「至于保全嘛!你别傻了,只有办公室才设保全,哪有每间教室都保全的.你再仔细回想一下,以前我们周六留校自习,离开教室时,不是一走了之吗?」廷威和老贝这么一研究,计划就出来了. 两人又找了一个搭档,三人佯装打球,光明正大地进入校园,在暮色低垂的时刻,轻易爬上二楼,打开几间教室大肆搜括,可惜所得钱财不多,倒是录像机搬走两台.「录像机不值钱拿一台算了!」廷威等人只翻得几十块零钱,一边从采光罩翻下来,一边大叹倒霉. 假期结束后,学校结合小区力量开始追查,廷威销售贼货走漏消息,被逮个正着. 法律小故事-2 只是借用可以吗? 自从小孟考上机车驾照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机车代替走路. 这天天空下着大雨,小孟心想今天不能骑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着雨伞,搭车上学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孟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而且今天是最后一天,如果没交就没分数了!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 小孟习惯性地走到自己常停机车的地方,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小孟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拔下来. 小孟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刚好又没有骑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到实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骑过呢! 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刚好碰上警察临检,警察先生要求小孟拿出行照与驾照来让他检查,没有机车行照的小孟,向警察先生解释,他祇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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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案例小故事 故事一: 一天,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反思】: 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我们小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遇事动脑不上当受骗,不要让坏人得逞。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遇事可请老师、家长帮忙。我们在外面是随时可能遇到坏人,在家时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长个心眼,不要上当受骗,因为坏人是无孔不入的。 故事二:学生上课出意外责任就在不听劝某市农村中学初二男生张某生性好动,十分喜欢上体育课,但学校每年的学生体检都查出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多次劝家长对起进行治疗,并决定免其上体育课。他家长都在省外办厂,而且见其身体很正常,学校老师和校长多次打

电话要求家长配合,均不予理睬。还说出了事我们自己负责,还要求学校让张某上体育课。学校为慎重起见,上体育课时让他在教室内休息,并要求其在室内文明休息,经过了解其能在教室里正常休息。一天,班级里其他同学在室外上体育课,教室里只剩下张某,张某觉得无聊,在教室做跳跃伸手拍日光灯,结果灯管被拍碎,碎片打在他头上,既造成外伤,又引发心脏病,幸亏老师及时发现,将其送入县人民医院急救,终于脱险,花去了人民币12000元。不久家长来学校论理索赔,说学校如果让其上体育课就不会发生此事。那么学校的做法对吗?应该是对的,因为学校是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所以后来家长不再提出索赔要求了。

法治小故事四则

法治小故事四则 、鼠狱1在西时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审判许多重大案件,用法严酷。他小时候即已显露出作法官的潜质。一次他父亲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将肉偷走。他父亲回来,很生气,动手打了他。遂挖掘鼠洞,将老鼠捉拿归案,老鼠偷的肉还没有享用完,“鼠”赃俱获。按正式审判程序,审讯老鼠,记录供词,写成文书,最后定罪判决,处老鼠以磔刑。其父回家看到他写的供辞文书如同出自一个老练的狱吏之手,大为惊讶。以后遂让张汤书写判案文书。、三尺法2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对他颇为欣赏。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着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太守断牛3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先前又令属吏悄悄

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法当有常4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武后两朝。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有一次,武卫大将误砍柏树,奏罪当免职。唐“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又奏权罪不当死,说: 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之诛。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案例故事

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案例故事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前几天,普安连续几晚都下起了大雨,更在星期五的晚上下起了冰雹,在这雷雨多发的季节,你们知道哪些有关防雷电的知识呢?今天,一周小提示就带给大家两个小故事,让同学们学学小动物们放雷电的方法吧! 屋门关不住的雷电危险 一个夏天的傍晚,小猪嘟嘟和妈妈正在家里玩游戏,忽然天色渐渐地暗下来,妈妈说:“看上去快要下雨了,我们赶紧把门和窗户关起来吧!”这时,忽然下起了大雨,天空中还有一道道的闪电和轰隆隆的打雷声音,可把嘟嘟吓坏了,妈妈忙安慰他:“不要害怕,妈妈已经把门窗关好啦,暴雨不会进来了。”嘟嘟这才放下心来,但看见妈妈并没有停下来,而是接着把家里电视和电脑等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头拔下来,嘟嘟又好奇地问妈妈说:“妈妈,你不是已经关好门窗了么,闪电再也进不来了呀,为什么还要拔插头呢?”妈妈笑着说:“傻孩子,还有一些雷电的危险是屋门关不住的呀,拔掉电器的电源,不打电话,这样才能不把外面的闪电带到家中来,这样才更安全啊!”嘟嘟高兴地说:“哦,妈妈,我懂了,我要把这些防止雷电的方法告诉给其他小朋友,这样,我们就都不怕雷电啦!”小朋友,你记住了么? 1、预防雷击有办法 一天,放学后,小狗旺旺和小猫咪咪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这时候,天阴沉沉的快要下雨了,小狗旺旺对咪咪说:“咪咪,好像要下雨了,你带伞了么?”咪咪说: “呀,我忘记带了,怎么办呀?”旺旺说:“你真粗心,夏天会经常下雨的,我们一定要带伞出门,现在我们快点走吧,希望可以

在下雨之前回到家。”这时他们加快了回家的脚步,可是走着走着,就下起了大雨,还有轰鸣鸣的雷声和闪电呢,这下可把咪咪吓坏了,他急着说:“旺旺,雨下得太大了,这里没有地方躲雨,只有那边 有一棵大树我们去躲一躲雨吧!”旺旺急忙拉住咪咪说:“不行不行,打雷的时候,我们千万不能躲在大树底下,这样更容易被雷电劈中的,别担心我有办法,我们这时候可以蹲下来,膝盖向前弯,用两 只手抱着膝盖,这样雷电就打不到我们了!”他们就这样蹲下来,果然,他们没有被雷电击中。后来,旺旺还告诉咪咪:“当雷电发生 时我们在户外,还可以躲在有金属顶的车子里或者可以防雷的屋子里。”咪咪说:“恩,我知道怎么预防雷击了,旺旺你真有办法!” 3、铁棍可以救他么? 小老鼠们很想问问妈妈,电是什么样儿的,是神仙还是妖怪?可 是妈妈有急事正要出门呢。 一看妈妈要出门,鼠老大特别高兴,他想:“哼,等妈妈不在的时候,我非得把那个很凶的电拽出来!” 鼠老大看见鼠妈妈走远了,就趴在小洞洞前大声吼道:“电,我要把你拽出来!我才不怕你呢!” 鼠老大的手刚伸进去,就觉得身体一阵发麻,难受死了,它想叫“救命”,可它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鼠老二发现鼠老大软软地趴在地上,就去拿了一根铁棍子去拨鼠老二,突然身子发麻,就像被鼠老大粘住了一样,她想叫鼠老三救她,可是这是也发不出声音了。 鼠老三刚想用手去拉鼠老二,可是看见鼠老二为了救鼠老大被粘住了,就想起了妈妈的话,心里想:“我不能让电粘上!我得救我的 两个哥哥!”鼠老三突然灵机一动,就拿了一根木棍子去拨鼠老二,嘿,果然有用,鼠老二和鼠老大分开了。 安全小知识 关于雷电安全知识一、室内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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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法治小故事 几个法治小故事一、敬畏法律什么是法治国家?有两件事情和两个人给了我答案。前些日子,公司接待了一位美国的客户。这位叫尼尔森的美国商人一直生活在美国。谈判结束后,公司宴请尼尔森,了解到尼尔森喜欢吃鱼,我们就点了一道清炖虹鳟鱼。这道菜上来以后,尼尔森眼睛一亮,连说“谢谢”。看得出,他真的很喜欢这道菜。尼尔森在我们的谦让之下,夹了一块鱼肉。然而,肉还没有送到嘴里,就被他放回了盘子里。他很失望地对我们说:“很抱歉,我不能吃这条鱼了。”我们十分惊诧,很担心是卫生方面出了问题,引起了他的警觉。尼尔森却解释说:“根据我们美国的法律规定,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不能吃有籽的母鱼。你们看,这条鱼有籽啊,我不能吃。”公司的老总忙说:“没关系,这是在中国,中国没有这样的法律,你可以尽情品尝。”尼尔森却说:“在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美国人,我要遵守我们的法律。”尼尔森自始至终没有吃一口鱼肉。他的行为让在座的每一位都肃然起敬。一名普普通通的美国商人,在异国他乡都能够不受主人热情的影响,如此遵守法律、敬畏法律,这就是一个法治国家在自己公民身上打下的烙印。圣安东尼奥市的市长卡斯特罗有个不良的嗜好,就是抽烟。当时,中方的接待人员正在前台办理住宿手续,卡斯

特罗的烟瘾上来了,坐卧不安。他的助手说:“再忍耐一会,等到自己房间里就可以抽烟了。”我看了看酒店的大堂,没有发现禁止抽烟的提示牌,就说:“在这里可以抽,这里没有禁止吸烟的规定。”卡斯特罗说:“这是酒店大厅,公共场合是不能抽烟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我说:“建议你去洗手间抽。”卡斯特罗摇摇头说:“洗手间也不是自家的,再等会吧。”我没有再解释。之前尼尔森的行为已经告诉了我,即使在中国,卡斯特罗也会遵守美国的法律。之后,我通过卡斯特罗的助手了解到,美国许多州都将公共场合禁止抽烟纳入到法律条文中,对违法者最高可判处十五天监禁。普通商人尼尔森敬畏法律不吃有籽的母鱼,而身为市长的卡斯特罗也因为法律规定而不在公共场合抽烟。哪怕他们身在中国,依然遵守本国的法律。这说明,他们守法不是因为在意违法所要付出的代价,而是因为他们自觉地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美国有许许多多奇怪的法律,洛杉矶的一条法律禁止市民在街灯下捕捉飞蛾;加州中部的帕洛阿尔托市有一条法律,禁止在墙壁和其他任何垂直表面溜冰……这些不可思议的法律条文即使有人违反了,当事人也不会付出多大代价,甚至没有相应惩罚,但却很少有人去碰触。像尼尔森和卡斯特罗一样,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治意识已经深入到公民的灵魂里,每个人都对法律存在着极强的敬畏之心。在法治社会,无论你是普通人还是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都要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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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故事 学校法制教育是一项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系统 工程,是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顺利实现的重要因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故事,供大家分享。 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故事一 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案例 一天课间,小深和小其在走廊玩耍,你追我赶,玩得忘乎所以。一个不留神,两人控制不住撞到了一起,小深的头碰到了地面,裂开了一道口子,鲜血直流,小其见状害怕了,连忙躲到教室里。小深见自己的头流了这么多的血,吓得懵了,呆呆地站在原地。其他同学见状,赶紧跑到办公室找我,我飞奔到小深身边,只见很多学生都围着他看热闹,小深的衣服上都被血染红了。我赶紧拿棉签和药水给他简单的清洗和包扎了一下,并马上打电话

通知他的家长告知其情况,告诉他们赶紧到禅城区中心医院会合,我马上就会把孩子送去治疗。还好,孩子的伤口不是很深,又及时处理了伤口,所以不用缝针,只是打了一针破伤针。整件事情因为处理的及时,家长对此也比较满意。反思 一年级的孩子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低下。一到课间活动的时候,孩子们玩起来就忘乎所以,把学校的要求,老师的叮嘱都忘了,所以孩子们很容易在这段时间里出现一些安全事故。 如何加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呢,那就需要老师平时要多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安全教育,尽量把事故降到最低点。安全教育是生活教育,学生离不开生活,生活离不开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也应把握时机。这 次的意外是一个良好的教育契机,我抓住了这一契机,并对学生进行了一系列的教育。而且安全教育本身就有随机性,要让学生在真实情感中感受,如果这时我把此事暂搁一下,事后再去教育,那肯定会缺乏教育力度。只有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才能使学生避免伤害,甚至终身有益。 从这次意外,我深深地感受到单靠老师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我还借助家长的力量。此后,我经常会在班级Q群里上传一些从网络里看到的一些安全事故,以此引导家长要多教育孩子,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而且家长们也会在Q群里交流自己的

古今中外法治小故事

古今中外法治小故事 1、鼠狱 张汤在西汉武帝时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审判许多重大案件,用法严酷。他小的时侯即已显露出作法官的潜质。一次他父亲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将肉偷走。他父亲回来,很生气,动手打了他。张汤遂挖掘鼠洞,将老鼠捉拿归案,老鼠偷的肉还没有享用完,“鼠”赃俱获。张汤按正式审判程序,审讯老鼠,记录供词,写成文书,最后定罪判决,处老鼠以磔刑。其父回家看到他写的供辞文书如同出自一个老练的狱吏之手,大为惊讶。以后遂让张汤书写判案文书。 2、三尺法 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汉武帝对他颇为欣赏。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3、太守断牛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4、法当有常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唐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一番说辞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5、误杀从轻

9则青少年法制案例

9则青少年法制案例 青少年法律故事一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优等生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故事4 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

法制案例小故事

法制案例小故事 故事一:一天,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反思】: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我们小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遇事动脑不上当受骗,不要让坏人得逞。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遇事可请老师、家长帮忙。我们在外面是随时可能遇到坏人,在家时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长个心眼,不要上当受骗,因为坏人是无孔不入的。 故事二:学生上课出意外责任就在不听劝 某市农村中学初二男生张某生性好动,十分喜欢上体育课,但学校每年的学生体检都查出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多次劝家长对起进行治疗,并决定免其上体育课。他家长都在省外办厂,而且见其身体很正常,学校老师和校长多次打电话要求家长配合,均不予理睬。还说出了事我们自己负责,还要求学校让张某上体育课。学校为慎重起见,上体育课时让他在教室内休息,并要求其在室内文明休息,经过了解其能在教室里正常休息。 一天,班级里其他同学在室外上体育课,教室里只剩下张某,张某觉得无聊,在教室做跳跃伸手拍日光灯,结果灯管被拍碎,碎片打在他头上,既造成外伤,又引发心脏病,幸亏老师及时发现,将其送入县人民医院急救,终于脱险,花去了人民币12000元。不久家长来学校论理索赔,说学校如果让其上体育课就不会发生此事。那么学校的做法对吗?应该是对的,因为学校是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所以后来家长不再提出索赔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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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三分,伤己七分。 小镇的河边,一个12岁的男孩突然丢下自行车,飞奔着大喊:“救命啊,救命啊,小孩子掉河里了!” 这个男孩的呼叫,惊动了河岸人家。陆陆续续,河岸边围观的人不下几十。其中有个叫严武的人,28岁,已是一个孩子的父亲。大家都知道他水性好,就纷纷把目光投向了他。严武有点不自在,下意识地往后退了退。并没有下河救人的意思。岸边的几个老人急了,大声对着围观的几个青壮年喊,救人要紧,时间就是生命啊。还不快点下河!那几个青壮年下了河。 可由于是百年老河,河面宽、河道深,加上四月天的水温低,下河的几个人扎了两个猛子后,便有些支撑不住了,于是依次上了岸。这时的严武仍未下河,而是拿出手机问妻子,孩子在不在家?当听妻子说孩子不在家时,严武这才有些慌了,忙跳进河里,与第二次下河的那几个人一起在河里搜寻摸索。 不一会儿,一个青年摸到了落水者,捞上了岸。这是一个只有几岁的男孩,围观的人一下子围扰了过来。一位老人把手指放在了男孩的鼻孔前,稍许,落下了泪。说孩子没有气息了,快看看是谁家的。还在河里的严武急忙上了岸,一看,他立刻就瘫软在地。原来,溺水的孩子正是他5岁的儿子。 痛失儿子的严武,没有反思自己的行为。而是在安葬完儿子后,出人意料地一纸诉状将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原因是,街道办在河边修建水泥平台时,没有加设护栏,而自己的儿子正是从这个平台上落水身亡的。街道办主任觉得十分委屈。他说街道办是为民做实事,因为这条百年老河一直是镇上人洗菜洗衣的地方,原先是石板搭成的铺子。不平整也不稳当,街道办就出资将洗衣铺子砌成了水泥平台。 听说严武上告的理由后,镇上的人没有一个同情这个突然间失去爱子的男人。他反而成了大家围观并攻击的对象,大家一致把谴责的矛头指向了严武。其一,说严武告状,那是为了讹钱,是把好心当成了驴肝肺,难道要把这方便大家洗衣的水泥铺子撤了不成?其二,说严武太冷漠太自私了。水性那么好。不是自己的孩子就不愿下水救人。这样的人太可怕了,没有一点做人的良心。

法制教育的小故事5篇

法制教育的小故事5篇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从一只没有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一群展翅高飞的雄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制教育的小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 法制教育的小故事 张兵是班里的“小霸王”,喜欢动手,常为一点小事就与人打起来。比如女同桌超过了他划的“三八线”,哪个同学走路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胳膊,哪个同学动了用他的书本,他都可能跳起来,给上一拳。别看他个子不高,声音却特别大,脾气却特别坏。要是抓住了他做错事,总是会听到他的大嗓门叫喊着:“不是我,是他先!”在同学们心中,他是个爱惹事,不好相处的孩子,因此谁也不愿和他交往。在老师眼里,他是个顽固不化,惹是生非的“麻烦生”。而在他心里,也充满了对同学,对老师的不满,对于老师和同学的提醒,他总是说:“别人也这样,为什么总说

我?” 有一天,张兵的臭脾气又发作了,为了一点小事竟和高年级的学生打了起来,毕竟是高两个年级的学生,没几下张兵身上就受了伤,脸上被划花了,手腕也肿了,可是,明显处于劣势的张兵却不可就此罢休,还硬是和那个高年级学生纠缠不清,几个老师生拉硬扯才把他俩分开。可是张兵并没有就此罢休,扬言一定要对那个学生进行报复,并发誓“血债要血还”。我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是,我把张兵的爸爸叫了过来。 张兵的爸爸来到学校,见儿子又“闯了祸”,气急败坏,黑着个脸,狠狠地熊了儿子一顿,父亲的严词厉色,并没有让张兵低头认错,反而对父亲怒目相向,于是怒火中烧的父亲对着孩子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看着张兵父亲“恨铁不成钢”却又简单粗暴处理方式,我知道问题根本无法就此解决。果然,在张兵高仰着头,冷漠的眼神中,他父亲愤愤地离开了学校。临走时,落下这么一句:“你再不悔改,不要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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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小故事 三一班张吴璇 老师们,同学们,中午好,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如此安定。 下面我来讲一个与法有关的小故事。 今年的5月1日,正巧也是我爸爸40岁的生日。正因为这是一个大生日,所以,妈妈、爷爷、奶奶便决定给爸爸办得隆重一点,宴请了许多的亲戚朋友以及爸爸的同事、同学们。在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家中有车的,但那一天却为了防止酒后驾车而没有开车来。 而开车来的有八位左右,他们都自觉地在自己的杯中倒满了饮料,没有一个人倒酒,因为大家都应该知道,喝过酒的人是不能开车的。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车最轻被处以罚款200 元,重则被扣分甚至处以刑事拘留。虽然有些司机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内心存在着侥幸心理。可是他们却不是这样,因此,不管别人怎么劝,他们都坚决不喝,一个劲的和劝他喝酒的人打圆场,最终真的是滴酒未沾,我也真的打心眼里佩服他们——这是对自己、对家人、也是对他人负责的一种积极的表现,可见这些叔叔

们肯定是无论做啥事都会很认真很负责的!我为爸爸有这样的亲戚、朋友而感到自豪! 通过这个小故事,你们是不是也认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一定是个有着高度责任感的人,更是一个高素质的人呢?答案是肯定的。 然而,同样是遵守交通规则方面,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表现。我们全家几乎每个星期都要到安亭新镇公园中心打羽毛球。尽管去公园的路上人、车都很少,但是红灯挺多,并且时间也挺长的。有的司机一看没人,就闯红灯、横穿马路,违反交通规则;有的行人在指示灯为红灯的时候,不顾自身的安危,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穿街而过,好像马路上只有他一人,更或是他不是肉身,而是金刚不坏之身,每每有这样的行人过街时,常令一些正常行驶的司机猛踩刹车,那尖锐刺耳的磨擦声听起来真 的很恐怖。每到这时,爸爸就会再三地教育我:“千万不要乱闯红灯,你看,多危险啊!出了交通事故最受伤的还不是你自己!” 由于一些人为了自己的方便,连小学生都能做到的“红灯停,绿灯行”他都做不到,直接或者间接地造成了各种交通事故,中国每年在交通事故上死伤几十万人,这些血淋淋的数字难道不可减少甚至避免吗?我想,随着人们对法律、法规的认识逐渐加深,由被动执行转变成主动遵守,全民素质提高以后,应该是可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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