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编织袋产品质量标
准及检验规程编号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版次:A/0编号:YL/JS03—2007
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
塑料复合编织袋
编制:质检部
审核:
批准:
2008年06月01日发布2008年06月01日实施
有限公司发布
食品包装用塑料编织袋编号:YL/JS03—2007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出厂的的技术要求、检验项目、检验规则、检验方法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以聚丙烯、聚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挤出、拉伸成扁丝、再经织造、印刷、复膜、裁切、制袋而加工成的食品包装用塑料编织袋产品。
2引用文件
GB/T8946—1998塑料编织袋
GB/T8947—1998复合塑料编织袋
GB/T1039—92塑料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B/T1040—92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2828—87逐批检查记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2918—82塑料试验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4857.5—92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性能试验方法
GB/T5009.60—2003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指标的分析方法
GB9688—19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9687—1988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3产品分类
缝底袋、A型、B型
4检验项目和要求
4.2复合塑料编织袋
4.2.1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
表4
圆筒袋双面复合时,双侧各应大于基材5mm
4.2.3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
表5
物理性能应符合表6
表6
5
5.1外观检验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
5.2长度和宽度
将袋摊平,用精确至1mm的直尺,在中间和离边100mm处测量三处,直尺应与袋边平行,以最大偏差作为测试结果。
5.3经密度、纬密度
将袋摊平,在袋的上下两个对角处圈定100mm×100mm两方块,方块外边线与袋边线相距100mm,目测方块内的经、纬根数,取其平均值,计算时当讫点最后不足一根时,按一根计。
5.4袋的单位面积质量
袋的单位面积质量下式计算
M=M
C +M
Z
+M
S
式中:M——袋的单位面积质量,g/m2;
M
C
——布的单位面积质量,g/m2;
M
Z
——纸的单位面积质量,g/m2;
M
S
——复合膜的单位面积质量,g/m2。
在5.3测定经密度、纬密度处取下面积为100mm×100mm的试样四快,
用感量为0.01g的分析天平称取质量,取其算术平均值,按下式计算单位面积质量偏差。
M 1-M
T=×100
M
式中:T——算单位面积质量偏差,%;
M
1
——100cm2试样的质量×100,g/m2;
M
——公称单位面积质量,g/m2。
5.5腹膜厚度的测定
5.5.1取样方法:分别剪去纸、编织布和复合后的二合一、三合一试样各三块,每块面积为100cm2。
5.5.2测试方法:用最小分度值为0.01g的分析天平称取质量,取其算术平均值,
腹膜厚度的计算
m-m
c -m
z
δ=×10
D
式中:δ——复合膜的厚度,mm;
m——每平方厘米二合一或三合一的质量,g/cm2;
m
c
——每平方厘米未经复合的编织袋的质量,g/cm2;
m
z
——每平方厘米未经复合纸的质量,g/cm2;
D——复合膜的密度g/cm3。
5.6拉伸负荷
5.6.1试验条件按GB/T1039规定进行:试样在温度23℃±2℃、常湿状态调节4h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
5.6.2试验设备应符合GB/T1040-92第6章有关设备规定:夹具间距为200mm,空车下降速度为200mm/min±20mm/min;
5.6.3取样方法
以缝纫卷折面为取样面按GB/T8847—1998图2所示部位在每个袋上取径向、纬向、缝边向、缝底向、试样各两块,长300mm,宽约60mm,再修正到50mm,如最后一根超过半根则留之。缝向试样的两边缝边应适当留长,平针法如GB/T8847—1998图3,连锁法如GB/T8847—1998图4两边
5.6.4记录试样的拉伸负荷,取其算术平均值;
5.6.5试验中如遇到试样在夹具中破裂、滑落等影响准确性情况时,应另换式样重做。
那个边个各打三道结。
5.7剥离力
5.7.1按GB/T8808规定进行
5.7.2
5.7.3试验时按GB/T8847—1998图2所示部位在袋的另一面顺丝的走向分别剪取径向、纬向试样各两块宽30mm
在试样的一端用手或胶粘带将膜和布分开50mm,分别夹在试验机夹具上,夹具间距100mm试验速度度为200mm/min±20mm/min;试验结果以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到0.1N
如果试样在用手或胶粘带无法将膜、纸分开,使试验无法进行时则以合格判定。
6检验规则
6.1组批
同一型号、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不超过15万条。
6.2抽样
6.2.1袋的外观和偏差合格判定按照GB2828规定的正常抽样方案进行(见下表),每条编织袋为一
6.2.3其他检验项目按第5章规定随机抽取,试样数量应能满足所需项目的实验要求
6.3检验分类
6.3.1出厂检验
6.3.1.2复合塑料编织袋
外观质量、基材尺寸、允许偏差、物理性能:不得单位面积拉伸负荷、剥离力。
6.3.2型式检验
6.3.2.1型式检验为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
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原材料及工艺有较大改变时,可能影响产品性
能;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检结果有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正常生产时,卫生性能每年进行一次检验,其余项目根据客户要求进行
7判定规则;
7.1样本单位的质量判定
袋的外观和偏差按4.1、4.2进行检验,若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则样本单位为合格;
7.2合格批的质量判定:
袋的袋的外观和偏差合格判定按GB2828规定进行,每百万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表示批质量,一般检查水平为I,合格质量水平(AQL)为6.5,具体见上图;
拉伸负荷试验若有不合格项目,应重新在原批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合格,则判该批为合格。判定为不合格批的产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每箱、袋产品应标明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标准代号、检验员代号、生产日期和厂名、厂址,并附有合格证。
8.2包装
8.2.1袋包装应牢固、平整、适应于运输。
8.2.2每包件包装条数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8.2.3每包件内应有合格证
8.3运输
袋的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避免日晒、雨淋、并不受污染,保持包装完整。
8.4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清洁、卫生、空气流通的库房内,不得靠近热源,并不得堆放过高。贮存期自生产日期起,不得超过十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