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顾客满意度评价办法
一.目的:对内部顾客满意度评价活动进行规范,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有效性,以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提高产品质量的合格率。
二.范围:下工序员工为上工序员工的顾客;生产部门是职能部门的顾客;职能部门互为顾客。
三.职责:
1.综合部负责满意度评价的组织工作。
2.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客户满意度的评价工作。
四.评价程序:
1.综合部人事团队负责调查表的设计,调整。
2.管理者代表负责“满意度调查表”的批准。
3.各部门经理负责调查表的下发,回收,并交回综合部。
4.综合部负责调查表的统计,进行总结,排出名次,提出对得分最低的处理意见,上报管理者代表。
五.评价时间:
1.每年12月进行,由综合部负责发调查表,12月中旬回收,并保证回收率在85 %以上。
2.产品出现重大问题或管理者代表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六.内部顾客满意度调查总结至少应包括:
1.顾客满意度=得分/总分*100%。
2.最低,最高分的小项,平均得分。
3.特殊情况的说明。
4.结论。
七.对得分最低项,或建议时,综合部有权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
八.本规定经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起执行。
拟定: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