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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分解营业额进行营业税纳税筹划

利用分解营业额进行营业税纳税筹划
利用分解营业额进行营业税纳税筹划

利用分解营业额进行营业税纳税筹划

营业税的计税原理比较简单,应纳税额等于应税营业额乘以税率。在决定纳税人应纳营业税额的两个因素中,营业税税率比较固定,在一般情况下,从税率上节税的可能性很小,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成为节税的因素,而营业额则要灵活得多,经营双方可以面议价格,这给纳税人提供了节税的空间。如果纳税人采取较低的定价或者尽量降低价外费用,减少不必要的收费,就可以降低应纳税额,达到节税的目的。

(一)纳税筹划的政策法律依据

1、财税[2003]16号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关于营业税问题,对营业税可以实行抵扣的情形进行了如下明确规定:

(1)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发生退

款,凡该项退款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

(2)单位和个人在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

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

电信单位销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由于其计费系统只能按有价电话卡面值出账并按有价电话卡面值确认收入,不能直接在销售发票上注明折扣折让额,以按面值确认的收入减去当期财务会计上体现的销售折扣折让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4)单位和个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时,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

(5)保险企业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凡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限内未收回的,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在会计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并入当期营业额中。

(6)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7)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人将其承保的以境内标的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境外再保险人应就其分保收入承担营业税纳税义务,并由境内保险人扣缴境外再保险人应缴纳的营业税税款。

(8)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9)金融企业买卖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式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如果汇总计算应缴的营业税税额小于本年已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10)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1)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以上所称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的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12)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3)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8858”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5)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

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6)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7)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8)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9)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财税[2009]77号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

金会合作项目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7号)规定,自2009

年4月1日起,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手机特服号“l0699996”为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3、国税函[2009]224号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与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联合开展电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4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联通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应就其向电信用户收取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联通新时空及所属分公司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联通新时空及所属分公司从联通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取得的电信业务收入按照“邮电通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4、国税函[2009]223号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联合开展TD-SCDMA网络通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3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移动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应就其向TD-SCDMA用户收取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移动集团及所属分公司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移动集团及所属分公司从移动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得的

TD-SCDMA业务收入按照“邮电通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5、《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

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

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7、国税函[2009]520号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属于“服务业——代理业”行为,应以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代委托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纳税筹划技巧

基于以上政策法律的规定,营业税纳税人要真正分解营业额进行计算营业税,必须具备一些法律凭证的东西,如各种制度和合同。

【案例】

2010年4月份,某展览公司在市展览馆举办产品推销会,参展的客户共有400家,共取得营业收入3500万元。该展览公司取得收入后,要支付给展览馆租金等费用1500万元。请问应怎样进行纳税筹划使税负更轻?

【分析】

(1)纳税筹划前的税负分析:

由于该展览公司取得的收入属于中介服务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其应缴纳营业税=3500×5%=175(万元)。

(2)纳税筹划方案:

该展览公司在发出办展通知时,可以规定参展的客户分别交费,其中2000万元服务收入汇到展览公司,由展览公司给客户开具发票.另外1500万元直接汇给展览馆,由展览馆给客户开具发票。但是,

改变收款模式可能会给展览馆增加收款工作,双方可以洽谈回报方式。

(3)纳税筹划后的税负分析:

经过纳税筹划后,1500万元营业额经过形式上的转换则不需要

缴纳营业税,该展览公司只需就取得的提供服务的收入2000万元缴税,其应缴纳营业税:2000×5%=100(万元)。在保证双方收入不变、客户和展览馆的税负不变的前提条件下,该展览公司可少缴纳营业税75(即175-100)万元。

由此可知,对某些要支付租金的营业活动,可以通过分解应税营业额。或者减少纳税环节,达到合法节约税收之效。

税务筹划方法与实务

本书简介 近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新准则新税法下的税务操作方法与实务丛书”……从事税务理论、政策研究工作的学者和从事税务实践工作的专家共同编写,目的是帮助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企业税务办理人员学习、运用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正确地处理税务中的核算、管理、筹划、代理、稽查与文书等工作。 本书是丛书的一本,丰要介绍了税务筹划的理论和操作实务,作者结合具体的税种和实例为相关人员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包括消费税税务筹划、营业税税务筹划、增值税税务筹划、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以及其他常见税种的税务筹划,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本书简捷、清楚、实用,是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企业税务办理人员必备的案头工具书,同时电可作为会计专业师生的参考书。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税务筹划概述 第一节 税务筹划的基本知识 第二节 税务筹划的类型 第三节 税务筹划的目标 第四节 税务筹划的原则和程序 第二章 税务筹划技术 第一节 税务筹划技术概述 第二节 相对收益筹划原理 第三节 绝对收益筹划原理 第四节 国内税务筹划技术 第五节 国际税务筹划技术 第三章 消费税税务筹划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业务基本要素 第二节 消费税税务筹划实战技巧 第三节 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章 营业税税务筹划 第一节 营业税纳税业务基本要素 第二节 营业税税务筹划实战技巧 第三节 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章 增值税税务筹划 第一节 增值税纳税业务基本要素 第二节 增值税税务筹划实战技巧 第一节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业务基本要素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实战技巧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业务基本要素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实战技巧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第八章 其他税种税务筹划 第一节 房产税税务筹划 第二节 契税税务筹划 第三节 进出口税税务筹划 第四节 烟叶税税务筹划 第五节 关税税务筹划 第六节 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 第七节 印化税税务筹划 第九章 筹资、投资与经营中的税务筹划 第一节 筹资中的税务筹划  第二节 投资中的税务筹划  第三节 经营中的税务筹划

纳税筹划例题

作业本! 第三章增值税 2 . 某苦瓜茶厂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该苦瓜茶厂为了在该市茶叶市 场上打开销路,与一家知名度较高的茶叶商店协商,委托茶叶店(以下简称茶庄)代销苦瓜茶。在洽谈中,他们遇到了困难:该茶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由于苦瓜茶厂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苦瓜茶的增值税税负将达到13%。如果他们改变做法,将茶庄的一角柜台租赁给茶厂经营,则茶庄只需按租赁费缴纳营业税即可,而无需缴纳增值税。现比较如下: 方案一:苦瓜茶厂以每市斤250 元的价格(含税)委托茶庄代销,茶庄再以每市斤400 元的价格(含税)对外销售,其差价作为代销手续费。预计每年销售1000 斤苦瓜茶。 方案二:茶庄与茶厂签订租赁合同。茶厂直接在茶庄销售苦瓜茶,仍按价差 1000X 400+(1 +13% —1000X 250= 103982.3 (元)作为租赁费支付给茶庄。 请根据以上资料做出相应的方案选择,并说明理由。 茶厂应纳增值税=1000X 250+(1 +3%)X 3%= 7281.55 (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7281.55 X(7%+ 3%)= 728.155 (元) 茶厂收益=1000X 250+ (1 +3%)—728.155 = 242718.45 —728.155 = 241990.29 (元) 茶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000X 400+(1 + 13%)X 13%= 46017.70(元) 茶庄应纳营业税=[1000X 400+(1 + 13%)—1000X 250]X 5%= 103982.3 X 5%= 5199.12(元) 茶庄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6017.70 + 5199.12 )X (7 %+ 3% )= 5121.68 (元)茶庄收益= 1000X400+(1 +13%)—1000X250—5199.12—5121.68=93661.5(元) 方案二:茶庄与茶厂签订租赁合同。茶厂直接在茶庄销售苦瓜茶,仍按价差1000X400+ (1+13%)—1000X250= 103982.3(元)作为租赁费支付给茶庄。则茶庄只需缴纳营业税,而无需缴纳增值税。 茶厂应纳增值税= 1000X400+(1+3%)X3%= 11650.49 (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1650.49X(7%+3%)=1165.05(元) 茶厂收益=不含税收入—租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000X400+ (1+3%)—103982.3—1165.05=283202.2(元)茶庄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03982.3X5%X (1+7%+3%)=5719.03(元)

税务筹划夜大期末试卷(-B卷-)教学提纲

杭电继续教育夜大试卷(B卷) 课程名称税务筹划第1 学期考试形式开卷考试日期 专业会计学班级1432X 学号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是()。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 B、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C、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D、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所耗用购进货物 2、以下不免增值税的项目是()。 A、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 B、向社会收购的古书 C、避孕药品和用具 D、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 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4%的不含税销售额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为()。 A、35.29% B、23.53% C、46.15% D、30.77% 4、某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从某厂家购进某种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支付价税合计200000元,消费税税率为30%,取得()允许抵扣的消费税多。 A、专用发票 B、普通发票 C、专业发票 D、增值税发票 5、自2001年5月1日起,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 比例税率正确是的() A、粮食白酒、薯类白酒15% B、粮食白酒、薯类白酒25% C、粮食白酒25%,薯类白酒15% D、粮食白酒15%,薯类白酒25% 6、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在年货物销售额()的情况下缴纳营业税。 A、<50% B、=50% C、>50% D、≥50% 7、甲乙两企业合作建房,甲提供土地使用权,乙提供资金。正确的是()。 A、“合作经营”方式下,甲应纳营业税200万元 B、“以物易物”方式下,甲不缴营业税 C、“合作经营”方式下,甲不纳营业税 D、“以物易物”方式下,甲应纳营业税200万元 8、哪项筹划不正确() A、与外国合伙人合作,扩大国外承运部分的费用,再通过其他形式弥补,可以达到减少营业税 的目的 B、建筑企业可以通过一物多用、减少价款计算等合法的手段减少营业额,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C、安装工程作业尽可能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有利于节税 D、转包收入由于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营业税,因此收入企业不再另行计算缴纳营业税 9、某餐馆集团下设多家连锁餐馆,餐馆年营业额约300万元。该集团将举办“美食文化节”,预计 收入100万元。如果纳税筹划将餐馆营业收入与“美食文化节”收入分别核算,服务业税率为5%,文体育业税率为3%,则预计应纳营业税税额为()。 A、12 B、15 C、18 D、20 10、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A、国债 B、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C、金融债券 D、企业债券 11、某高新技术企业2003年度实现利润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企业为了提高知名度及 产品的竞争力,决定向社会相关单位捐赠15万元。()捐赠方式企业应纳所得税最少。 A、纳税人不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做公益性捐赠 B、纳税人赞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 C、纳税人通过境内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捐赠 D、纳税人通过境内社会团体做救济性捐赠 12、按业务收入计算交际应酬费死去的行业有()。 A、工业制造业 B、建筑安装业 C、养殖业 D、种植业 13、不能达到节税目的租金支出的节税筹划是()。 A、使租金支出费用极大化 B、合理分配跨期间费用 C、取得合法凭证 D、在支出水平相等的情况下,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 14、某机构制造企业为盈利企业,上年度发生技术开发费200万元,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 为215万元,增长幅度为7.5%。该企业若享受加扣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则技术开发费至少应()。 A、再增加5万元 B、再减少5万元 C、增加0.25% D、减少0.25% 15、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 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年。 A、1 B、2 C、3 D、5 16、自1999年1月1日起,对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基础高州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纳税筹划 教学大纲

纳税筹划 (Tax planning) 课程编号:0230302B 学分:2 学时:(其中:讲课学时: 32 ) 先修课程:税法、中级财务会计 适用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建议教材:《税务筹划学》熊晴海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0年1月 开课系所: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课程性质:专业方向选修课 课程任务:纳税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较强的学科。通过纳税筹划,可以使企业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增加企业效益。 纳税筹划是财务管理专业的方向选修课之一,设置本课程的目的,在于通过系统的学习,帮助学生掌握纳税筹划的基本原理,能准确计算各税种的应纳税额和处理税收征纳中的相关问题,掌握税收筹划的一些技术。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纳税筹划概述 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节了解纳税筹划的概念及原则、基本常识 第二节掌握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 课程的重点、难点:掌握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 课程教学要求: 了解纳税筹划的定义: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运用税法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权,对自身经营、投资等经济活动进行事前规划,以减少税收开支,从而有助于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一种理财活动。 掌握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运用减免税规定、运用税率差异规定、运用扣除规定等方法第二章增值税纳税筹划 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节增值税的纳税基础知识 第二节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第三节增值税的纳税人、税率 第四节增值税的计算 第五节增值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的重点、难点:增值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教学要求: 了解增值税基础知识,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的纳税人、税率。

理解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掌握增值税纳税筹划示例:进项税额抵扣的筹划、灵活运用低税率等 第三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节理解和掌握消费税的纳税法规 第二节熟悉和掌握消费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的重点、难点:消费税的基本法律内容及其征管的教学要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教学要求: 了解消费税基本内容 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和出口退税的计算的基本方法。 掌握消费税纳税筹划示例:生产不同消费税税率产品的筹划、包装物纳税筹划、兼营行为的纳税筹划等 第四章营业税纳税筹划 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节了解和掌握营业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第二节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征收管理的教学要求 第三节熟悉和掌握营业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的重点、难点: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征收管理、营业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教学要求: 了解营业税的税目、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理解征管的基本要求和税收优惠, 掌握营业税纳税筹划示例:对兼营行为进行纳税筹划、营业额的筹划、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等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节了解和掌握所得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第二节掌握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征收管理的教学要求 第三节掌握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的重点、难点:征税范围;扣缴义务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示例。 课程教学要求: 了解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目、税率, 理解征管的基本要求和税收优惠, 掌握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和不准扣除项目金额的界定,各项优惠政策的内容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税务筹划习题学生版教学文案

第二章增值税税务筹划 一:甲、乙两个企业为生产资料批发商,甲企业不含税年销售额为70万元,年可抵扣金额为60万元,乙企业不含税年销售额为60万元,年可抵扣金额为50万元,由于两个企业未达到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税务机关采取小规模纳税人征收方式,两个纳税人的年纳税额为3.9[(70+60)×3%]万元,如何对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合并后的增值税纳税额为3.4万元,比合并前节税0.5万元。) 二:某锅炉生产厂有职工280人,每年产品销售收入为2800万元,其中安装、调试收入为600万元。该厂除生产车间外,还有锅炉设计室负责锅炉设计及建安设计工作,每年设计费为2200万元。另外该厂下设6个全资子公司,其中有A建安公司,B运输公司等,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方案一:该厂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方案二:由于该厂是生产锅炉的企业,其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即安装、调试、设计等收入很难达到销售总额的50%以上,将该厂设计室划归A建安公司,随之设计业务划归A建安公司,由建安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并由建安公司负责缴纳税款。请比较?(增值税负担率为10.2%,将该厂设计室划归A建安公司后税收负担率为3.48%) 三:某木制品厂(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木质地板砖,并代客户施工,该厂2008年施工收入为50万元,地板砖销售收入为60万元,地板砖所用原材料含税价格3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该厂2009年生产经营状况与2009年8月基本相同,则该厂有两套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继续维持2008年的生产经营现状 方案二:将施工收入增加到60万元,地板砖销售收入降低为50万元 从税务筹划的角度出发,该厂2009年应当选择哪套方案?(方案一应纳税额12.782万元,方案二应纳税额=3.63万元) 四.某大型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商品七折销售;而是购物慢200元赠送价值60元的商品(成本40元,均为含税价);三是购物满200元,返还60元的现金。假定该上场销售利润率为40%,销售额为200元的商品成本为120元。消费者同样购买200元的商品,仅考虑增值税负担时,对于该商场选择哪种方式最为有利呢?(方案一2.9元,二11.62元,三14.52元) 五.红枫纸业集团因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发生销售业务4笔,共计4000(含税)万元,货物已全部发出。其中,两笔业务共计2400万元,货款两清;一笔业务600万元,两年后一次结清;另一笔一年后付500万元,一年半后付300万元,余款200万元两年后结清。请结合直接收款、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具体规定,对该集团的增值税业务进行筹划分析。(如果企业全部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项税额581.20万元。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可以达到推迟纳税的效果,分别计算推迟纳税的销项税额具体金额及天数)

纳税筹划简答题

纳税筹划简答题 1简述对纳税筹划定义的理解。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凭借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与规划,以达到减少税款缴纳或递延税款缴纳目的的一系列谋划活动。对其更深层次的理解是: (1)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 (2)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是纳税筹划与逃税、抗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根本区别。 (3)纳税筹划是法律赋予纳税人的一项正当权利。 (4)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系列综合性谋划活动。 2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 纳税人纳税筹划行为产生的原因既有主体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主体财务利益最大化目标的追求 (2)市场竞争的压力 (3)复杂税制体系为纳税人留下筹划空间 (4)国家间税制差别为纳税人留有筹划空间 3计税依据的筹划一般从哪些方面入手 计税依据是影响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直接因素,每种税对计税依据的规定都存在一定差异,所以对计税依据进行筹划,必须考虑不同税种的税法要求。计税依据的筹划一般从以下三方面切入: (1)税基最小化。税基最小化即通过合法降低税基总量,减少应纳税额或者避免多缴税。在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中经常使用这种方法。 (2)控制和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一是推迟税基实现时间。二是税基均衡实现。三是提前实现税基。 (3)合理分解税基。合理分解税基是指把税基进行合理分解,实现税基从税负较重的形式向税负较轻的形式转化。 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简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筹划标准 简述印花税纳税筹划的主要思路4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是什么 (1)商品的供求弹性。税负转嫁存在于商品交易之中,通过价格的变动而实现。课税后若不导致课税商品价格的提高,就没有转嫁的可能,税负就由卖方自己承担;课税之后,若课税商品价格提高,税负便有转嫁的条件。 (2)市场结构。市场结构也是制约税负转嫁的重要因素。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中,生产者或消费者对市场价格的控制能力是有差别的,由此决定了在不同的市场结构条件下,税负转嫁情况也不同。 (3)税收制度。包括间接税与直接税、课税范围、课税方法、税率等方面的不同都会对税负转嫁产生影响。 5简述混合销售与兼营收人的计税规定。 按照税法的规定,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缴纳增值税;提供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应缴纳营业税。但在实际经营中,有时货物的销售和劳务的提供难以完全分开。因此,税法对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混合销售和兼营收入的征税方法做出相关规定。 我国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处理有以下规定:①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②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兼营主要包括两种:①一种是税种相同,税率不同。例如供销系统企业既经营税率为17%的生活资料,又经营税率为13%的农业用生产资料;餐厅既经营饮食业,同时又从事娱乐业,前者的营业税税率为5%,后者的营业税税率为20%。②另一种是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即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既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又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税收筹划课后答案4

第四章企业购销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一、单项选择题 1.企业采购固定资产时,不能采用的税收筹划方法是() A.进口特定设备的退税政策 B.特定国产设备部分抵免投资当年所得税 C.固定资产折旧抵税 D.固定资产正式使用时入账 2.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对企业的下列行为表述合理的是() A.甲企业销售某消费税应税产品包括能周转使用的铁盒,为提高销售额,将铁盒连同产品一 并销售给顾客 B.乙企业与其他单位签订金额较小的合同,其应贴的印花很可能会低于5元。为避免多贴 印花,在签订合同前就确定了合同金额 C.丙企业出售设备的同时出售专有技术,将以上项目的价款与设备的价款独立核算 D.在买断方式下,丁公司是代销企业(受托方),因此不存在税收筹划空间 3.纳税人进口应纳消费税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A.(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税率) B.(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C.(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D.(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税率) 4.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本单位福利 B.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 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人 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5.两种代销方式的纳税义务描述中,错误的是() A.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受托方获得的是劳务报酬,需要按照服务业收入纳税 B.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委托方销售了商品,应按照商品的销售价格和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 C.买断方式代销,是一种代销而不是一般销售 D.买断方式代销,委托方获取收益应缴纳营业税;受托方销售了商品应缴纳增值税 6.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下列政策描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B.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C.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D.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7.下列消费税应税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纳税人将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计价的,应单独缴纳增值税 B.纳税人将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C.对已经收取一年以上押金的包装物,待包装物退回时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缴纳消费税 D.纳税人将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只有在包装物不单独计价的情况下,才能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8.关于包装物押金收入征税范围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一般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B.对于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收入,在收取当期应计征增值税和消

纳税筹划建议书

篇一:公司税收筹划建议书 税收筹划建议书 ——郁金香花园开发项目 编制单位:无锡光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目录 一、总论.............................................................................. . (2)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2 (二)开发项目概况: ........................................................................... ..............................2 (三)税收筹划建议书的编制依据与原则 ............................................................................. .2 (四)税收筹划建议书的工作目标.............................................................................. ..........3 二、经济指标分析 ............................................................................. .. (3) (一)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3 (二)预期财务指标分析.............................................................................. ........................4 (三)纳税指标分析 ............................................................................. .................................6 三、本开发项目的纳税筹划 ............................................................................. (8) (一)销售收入的筹划 ............................................................................. ..............................8 (二)成本费用的筹划 ............................................................................. ..............................9 (三) 营业税的税收筹划 ............................................................................. ........................ 10 (四)土地使用税的税收筹划 ............................................................................. ................. 13 (五)房产税的税收筹划 ............................................................................. ........................ 13 (六)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 ................. 13 (七)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 ................. 15 四、项目税务筹划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及风险 .............................................................................

营业税纳税筹划方法选择分析

营业税纳税筹划方法选择分析营业税的税收筹划,要从纳税人、计税依据及税率三个方面来考虑。由于营业税的税率是按行业设置的,不同的行业适用税率不同,只要行业确定,税率的筹划空间并木大。而纳税人和营业额的筹划成为营业税税收筹划的重点内容。 一、纳税人的筹划 1、规避税收管辖权,避免成为纳税人的筹划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行为,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而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税行为就不属于营业税的税收管辖范围,也就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因此,纳税人完全可以通过各种灵活办法,将其行为转移到境外,从而避免成为纳税人。 2、提供应税劳务的筹划 通常情况下,一项劳务的提供,一般由两个环节构成,即劳务的提供环节和劳务的使用环节。所谓“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是指应税劳务的使用环节和使用地在境内,而不论该项应税劳务的提供环节发生地是否在境内。由此可以确定,境内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劳务,其行为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使用的,其行为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而境内纳税人提供劳务在境外使用的,其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如国内某施工单位到俄罗斯提供建安劳务取得的建安收入不征营业税,原因是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外,尽管他们是国内的施工单位,但所发生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因而避免了国内营业税的缴纳。 3、载运旅客或货物的筹划 凡是将旅客或货物由境内载运出境的,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凡是将旅客或货物由境外载运境内的,就不属于营业税管辖权范围。如国内某航空公司客机从日本载运旅客入境,取得的收人不征营业税,因是“在境外载运旅客” 。反之,日本某航空公司飞机从中国境内载运出口货物出境,取得的收入应当在中国境内征税,虽然该公司属境外机构,但它属于“在境内载运货物出境” 。 根据此原则,运输企业将客货从我国境外运往我国境内,或者将客货从境外的一个地方运往境外的另一个地方,这两种运输业务因起运地不在我国境内,所以不缴纳营业税。运输企业可以充分地利用这条规定,开展起运地在境外的业务,尤其是在与我国有税收互惠协定的国家进行客货运输业务,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4、纳税人选择税种的税收筹划 企业为了扩大经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在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中,并不仅仅局限在某单一应税项目,往往会同时出现多项应税项目,即兼营营业税木同应税项目,或者在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同时又涉及增值应税项目,也就是税法中所说的兼营与混合销售。作为企业,必须准确掌握税收政策,准确界定什么是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才能避免从高适用税率,以 维护自身的税收利益。 二、兼营销售行为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方案设计和论述 一、纳税筹划的简介 纳税筹划就是指税收征纳主体双方运用税收这一特定的经济行为及其政策和法律规范,对其预期的目标进行事先策划和安排,确定其最佳实施方案,为自身谋取最大效益的活动过程。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预期性,目的性,收益性,专业性等特定,是纳税筹划和偷税、欠税、抗税、骗税、避税最大的区别。纳税筹划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第一,法律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第二,财务原则,有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稳健性原则和综合性原则; 第三,。社会原则; 第四,筹划管理原则,有便利性原则和节约性原则。 具体税种有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法,以下就是各种税制的不同筹划方法。 二、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应当依照相关依据缴纳增值税。但是为了减少缴税的负担,我们应该对应纳税额进行合理的筹划,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税收。以下就用具体事例来说明怎么合理筹划增值税。 案例一: 某工业企业现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60万元,(不含税),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17%增值税税率,但 该公司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只有20 万元(不含税) ,该方案的筹划方法为:若企业 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6.8 万元(60*17%-20*17%); 若企业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8 万元(60*3%) ,有上述比较可以看出当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所要缴纳的税款明显比一般纳税人时缴纳的税款少,所以企业可以用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去缴纳增值税。

会计师事务所纳税筹划方案

会计师事务所纳税筹划方案(草) 一、业务范围 会计服务、审计服务、税务服务、财务顾问,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二、开办中可能涉及的税种 会计事务所从事服务行业,要交纳营业税,同时要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计交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及其他各种地方附加税。审计业务的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为审计业务的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但相关的账本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资产购置等活动需要缴纳税款,如车船税。 三、税收筹划 (一)营业税筹划 营业税是一个典型的流转税税种,对营业额全额计税,而且是道道征税。针对营业税的特点,有不同的营业税纳税筹划的方法。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筹划的思路和方法是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税种的选择问题。征税范围的纳税筹划是营业税的纳税筹划重点,主要的思路是把我们从事的应税项目通过形式的变化,尽可能地排除在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之外,避免营业税的缴纳。因为营业税全额征税,道道征税的特点,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筹划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减少流转环节,缩小计税依据,减少应纳营业税款;二是扩大税前扣除项目,减少应税的营业额,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营业税的税率按照行业不同进行设计,而不同的行业边界有不清晰,这样纳税筹划就有了空间。营业税的税收优惠规定多而杂,税收优惠的纳税筹划技术在营业税筹划中可以好好了解其优惠的要求,根据自身的特点,争取得到最大化的利润。 1.转变经营方式节约税款 在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会计培训服务时,如果以事务所的名义提供服务,将要按照服务业5%的税率对收入额征收营业税,获得收入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以服务人员个人名义和委托方签订劳务合同,取得收入将作为劳务报酬所得,无需缴纳营业税,按劳务报酬缴纳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 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

税务筹划技巧

基本筹划技巧:就是将税法中的优惠政策想办法使企业符合,如:到开发区注册企业,招募下岗职工,工资按工效挂钩制度算企业所得税 我国现行的流转税有: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在纳税对象上有什么区别? 流转税的主要特点是:第一,以商品生产、交换和提供商业性劳务为征税前提,征税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也包括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既对国内商品征税,也对进出口的商品征税,税源比较充足。第二,以商品、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一般不受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变化的影响,可以保证国家能够及时、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第三,一般具有间接税的性质,特别是在从价征税的情况下,税收与价格的密切相关,便于国家通过征税体现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第四,同有些税类相比,流转税在计算征收上较为简便易行,也容易为纳税人所接受。 新中国成立以来,流转税在我国税制结构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是政府税收收入、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是我国流转税的主体税种。 税收筹划思路 摘要:税收筹划思路是连接税收筹划理念与实务的桥梁,是连接税收筹划目标与方法、技术的纽带。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是:悉心研究税法,精心安排经济活动,并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税收筹划目标。税收筹划的具体思路是:税种筹划应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筹划方法;税收要素筹划应针对不同的税收要素,运用不同的筹划技术;经济活动筹划应全面考虑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异,并对经济活动进行巧妙安排;地域筹划应充分利用国内不同地域、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负差别,统筹安排国内或跨国经济活动。 (一)税收筹划思路是连接税收筹划理念与实务的桥梁,是连接税收筹划目标与方法、技术的纽带。税收筹划人员,企业内部筹划人员,在税收筹划的迷宫中,始终要保持清晰的税收筹划思路,才能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避免陷入税收筹划误区,实现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目标。 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是:首先,对税法进行悉心研究,包括对现行各税种和税收各要素进行研究;其次,对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进行精心安排,国内纳税人要对经济活动在国内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而跨国纳税人需对经济活动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全盘安排;最后,纳税人将其经济活动与税法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目标。具体来说,税收筹划可以分税种进行,可以分税收要素进行,可以分经济活动进行,还可以分地域进行。 (二)、税种筹划思路 税种筹划思路就是: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法。现行税制以商品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因此税收筹划的重点是商品税筹划和所得税筹划。税种筹划主要包括增值税筹划,消费税筹划,营业税筹划,关税筹划,法人所得税(包括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筹划,个人所得税筹划,税种综合筹划。 比如,增值税筹划。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在税收筹划时应予以高度重视。增值税筹划要从增值税的特点着手。第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纳税人在计算公式、发票权限和税收负担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选择合适的纳税人类型。第二,增值税内销的税率有两档:17%和13%。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对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要选择适当的核算方式,最好能够分别核算。第三,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增值额,具体反映在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可以通过产权重组等手段,实现抵免的最大化。第四,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即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具体又有“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等政策。来料加工适用“出口免税不退税”政策,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进料加工适用“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退税率往往低

纳税筹划100篇之31-40篇

纳税筹划100篇之31-40 篇(总13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31、混合销售的营业税避税筹划 在实际经济活动当中,纳税人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并不仅仅局限在工某单一应税项目上,往往会同时出现多项应税项目。 例如,有些宾馆、饭店,既搞展厅、客房,从事服务业,又搞卡拉OK舞厅,从事娱乐业。 又如,建筑公司既搞建筑安装,从事应纳营业税的建筑业,又搞建筑材料销售,从事应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等等。 对不同的经营行为应有不同的税务处理,这是贯彻执行营业税条例,正确处理营业税与增值税关系的一个重点。作为纳税人,必须正确掌握税收政策,准确界定什么是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才能避免从高适用税率,以维护自身的税收利益。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称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所谓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总额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总额50%。 我国现行税制规定,在混合销售行为中,判定"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标准是,纳税人年应税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 从事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公司,当其主要客户是不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终消费者时,可以通过并购特定工商企业的方式,从事一定的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业务,而就全部收入按照较低的税率交纳营业税。比如,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可以合并一家从事建材销售的企业,以包工包

[税务筹划]税务筹划模拟试题及答案.doc

文档介绍: 《税务筹划》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10题,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共10分。) 1. 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在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 )的情况下缴纳营业税。 A、<50% B、=50% C、>50%? D、≥50% 2. 某餐馆集团下设多家连锁餐馆,餐馆年营业额约500万元。该集团将举办“美食文化节”,预计收入200万元。如果纳税筹划将餐馆营业收入与“美食文化节”收入分别核算,服务业税率为5%,文体育业税率为3%,则预计应纳营业税税额为( ) A、12 B、21? C、20 D、31 3. 纳税人在承包工程时,如果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其承包收入适用( )的税率。 A、4% B、3% C、5% D、6% 4.在企业实际经营活动中,常常会发生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业务宣传费超过开支标准不得在税前抵扣的情况。如果将销售部门设为独立的销售公司,相当于在集团公司销售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可以多抵扣( )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A、2%? B、8% C、一倍 D、两倍 5. 某高新技术企业2003年度实现利润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企业为了提高知名度及产品的竞争力,决定向社会相关单位捐赠15万元。( )捐赠方式企业应纳所得税最少。 A、纳税人不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做公益性捐赠

B、纳税人赞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 C、纳税人通过境内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捐赠 D、纳税人通过境内社会团体做救济性捐赠 6.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4%的不含税销售额的纳税无差别平衡点为( )。 A、35.29% B、23.53%? C、46.15%? D、30.77% 7. 下列应税项目中,以一个月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劳务报酬所得 B、稿酬所得 C、财产租赁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8. 不能达到节税目的租金支出的节税筹划是( )。 A、使租金支出费用极大化 B、合理分配跨期间费用 C、取得合法凭证 D、在支出水平相等的情况下,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 9. 以下需负担双重税负的企业形式有( ) A、个体工商户 B、个人独资企业 C、私营企业 D、合伙企业 10.下列哪项筹划不正确( )

第四章消费税筹划练习

消费税筹划 一、选择题(不定项) 1. 进口的、实行从价定率征税办法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 A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B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C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税率) 2.《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包装物处理的规定有() A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B 如果包装物(酒类产品除外)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该押金并未逾期且收取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C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D 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3.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应税消费品主要有() A 粮食白酒 B粮食白酒 C 石脑油 D 卷烟 二、判断题 1.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2. 用外购已缴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征收消费税时,按当期生产使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3. 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已纳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三、简答题 1. 如何利用消费税纳税人的规定进行税收筹划? 2. 以外汇结算的应税消费品如何进行筹划? 四、分析题 1.根据消费税法相关规定,委托加工业务中,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除委托方为个人外)代收代缴税款,计税依据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而自行加工时,计税依据为产品销售价格。另据营业税法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上述规定,请针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中,以及在企业间相互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业务中,分别如何进行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收筹划提供基本思路。 2、2月8日,宇丰汽车厂以20辆小汽车向宇南出租汽车公司进行投资。按双方协议,每辆汽车折价款为16万元。该类型汽车的正常销售价格为16万元(不含税),宇丰汽车厂上月份销售该种小汽车的最高售价为17万元(不含税)。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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