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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厕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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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厕卫生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及远离城市旅游区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管理和卫生监测评价。集镇公共厕所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的分类按CJJ 14-87《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执行。在短期内没有条件建设下水道地段,可参照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标准建设非水冲式公共厕所。

3 卫生要求

3.1 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值(见表)。

表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值

注:

1. 2号卫生指标是指在厕室的大小便器内外、地面和贮粪池周围30~50cm以内用肉眼观察不到蝇蛆。

2. 非水冲式厕所也应符合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

3.2 规划设计的卫生要求

3.2.1 在城市,以建水冲式公共厕所为主要发展方向。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和卫生器具数量必须满足服务范围内人群的需要。地面、墙裙、蹲台面、小便池等应采用光滑、便于冲洗、耐腐蚀、不易附着粪、尿垢的材料建筑。

3.2.2 公共厕所的地址应选择在使用方便、地点适宜的地段,与饮食食品行业、托幼机构和城市集中给水点的距离应在30米以上。3.2.3 男厕所的小便器(池)与大便器(槽)分室设置。一、二类公共厕所应设管理间。

3.2.4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之间必须设置隔断和门。一类厕所的隔断不得低于1.8米,一、二类男厕所的小便器(池)应设隔断。

3.2.5 公共厕所必须安装防蝇、防蛆、防鼠设施。

3.2.6 公共厕所的化粪池或贮粪池,在建筑上应做到密闭、有盖、不渗漏,防止污染地下水。

3.2.7 在重点旅游区设置的公共厕所,除满足一类水冲厕所标准

外,还应增加自动(或脚踏)洗手设备、烘手器、梳妆室、机械通风装置以及必要的室内美化、香化。

3.2.8 对目前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城市公共厕所,主管部门应做出规划,分期分批进行改建。

3.3 管理的卫生要求

3.3.1 公共厕所必须有专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即地面无积水,无纸屑、烟头、痰迹和杂物,大便器内无积粪,小便器(糟)内不积存尿液,无尿垢、杂物,墙壁、顶棚整洁。

3.3.2 非水冲式公共厕所贮粪池的粪便应及时掏取,粪池内的粪便不得超过粪池容积的四分之三。

3.3.3 对公共厕所应经常进行卫生消毒。在有肠道传染病流行时,应按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公共厕所的粪便进行消毒处理。

3.3.4公共厕所的周围应适当绿化、美化。

公共厕所设计及尺寸规范公厕尺寸

令狐采学 3.3 设计规定 3.3.1 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将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分室设置,各室应具有独立功能。小便间不得露天设置。厕所的进门处应设置男、女通道,屏蔽墙或物。每个大便器应有一个独立的单元空间,划分单元空间的隔断板及门与地面距离应大于100mm,小于150mm。隔断板及门距离地坪的高度:一类二类公厕大于1.8m、三类公厕大于1.5m。独立小便器站位应有高度0.8m的隔断板。 3.3.2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应以蹲便器为主,并应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设置一定比例的坐便器。大、小便的冲洗宜采用自动感应或脚踏开关冲便装置。厕所的洗手龙头、洗手液宜采用非接触式的器具,并应配置烘干机或用一次性纸巾。大门应能双向开启。 3.3.3 公共厕所服务范围内应有明显的指示牌。所需要的各项基本设施必须齐备。厕所平面布置宜将管道、通风等附属设施

集中在单独的夹道中。厕所设计应采用性能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的器具。 3.3.4 公共厕所内部空间布置应合理,应加大采光系数或增加人工照明。大便器应根据人体活动时所占的空间尺寸合理布置。通过调整冲水和下水管道的安装位置和方式,确保前后空间的设置符合本标准第3.4节的规定。一类公共厕所冬季应配置暖气、夏季应配置空调。 3.3.5 公共厕所应采用先进、可靠、使用方便的节水卫生设备。公共厕所卫生器具的节水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规定。大便器宜采用每次用水量为6L 的冲水系统。采用生物处理或化学处理污水,循环用水冲便的公共厕所,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要求。 3.3.6 公共厕所应合理布置通风方式,每个厕位不应小于40m3 /h换气率,每个小便位不应小于20m3/h的换气率,并应优先考虑自然通风。当换气量不足时,应增设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的换气频率应达到3次/h以上。设置机械通风时,通风口应设在蹲(坐、站)位上方1.75m以上。大便器应采用具有水封功能的前冲式蹲便器,小便器宜采用半挂式便斗。有条件时可采用单厕排风的空气交换方式。公共厕所在使用过程中的臭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 17217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的要求。 3.3.7 厕所间平面优先尺寸(内表面尺寸)宜按表3.3.7选用。

公共卫生间设计规范

公共卫生间设计规范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来源: 发布时间: 2008年05月20日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public toilets in city cjj 14-2005 j 476-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5年12月1日 1 总则 1.0.1 为使城市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发展要求~满足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厕所的设计。 1.0.3 公共厕所的建设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 1.0.4 城市公共厕所应逐步建立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 公共厕所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城市公共厕所布置格局, 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为现代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的主要方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活动厕所满足大型活动对辅助设施的需要。 1.0.5 公共厕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3 设计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公共厕所的设计应以人为本~符合文明、卫生、适用、方 便、节水、防臭的原则。 3.1.2 公共厕所外观和色彩的设计应与环境协调~并应注意美观。 3.1.3 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合理布置卫生洁具和洁具的使用空间~并应充分考虑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的配置。 3.1.4 公共厕所应分为独立式、附属式和活动式公共厕所三种类型。公共厕所的设计和建设应根据公共厕所的位置和服务对象按相应类别的设计要求进行。 3.1.5 独立式公共厕所按建筑类别应分为三类。各类公共厕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应设置一类公共厕所, 2 城市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应设置二类公共厕所, 3 其他街道和区域应设置三类公共厕所。 3.1.6 附属式公共厕所按建筑类别应分为二类。各类公共厕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型商场、饭店、展览馆、机场、火车站、影剧院、大型体育场馆、综合性商业大楼和省市级医院应设置一类公共厕所, 2 一般商场,含超市,、专业性服务机关单位、体育场馆、餐饮店、招待所和区县级医院应设置二类公共厕所。 3.1.7 活动式公共厕所按其结构特点和服务对象应分为组装厕所、单体厕所、汽车厕所、拖动厕所和无障碍厕所五种类别。

公厕建设标准

公共厕所建设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of municipal public toilets DB11/T190-2003 前言 为使北京市的公共厕所规划、设计和建设符合北京市城市发展的需要,根据北京市的特点制定了《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标准》,以使北京市公共厕所的规划和建设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接轨,提高城市建设的水平。 北京市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本标准是在CJJ 17—87《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基础上,采用英国BS 6465《卫生设施》标准的《第一部分卫生洁具的供应、选择和安装规范》和《第二部分卫生洁具需用空间的要求》中有关公共厕所的内容,结合北京市的特点编制完成。 本标准与CJJ 17—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术语。 ——增加了规划原则和附建式公共厕所规划的具体要求。 ——设计原则由“卫生、适用、经济”,改为“文明、卫生、方便、适用、节水、防臭”。 ——增加了独立式公共厕所、附建式公共厕所和活动式公共厕所设计建设的要求。 ——增加了无障碍公共厕所设计的要求。 ——增加了卫生洁具需用空间的要求。 ——增加了卫生设施的安装要求。 ——在具体指标上,本标准在CJJ 17标准要求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对男、女厕位设置比例作了调整。 下面列出本标准与英国标准BS 6465相对应的部分: ——本标准中公共厕所规划的表1至表6对应于BS 6465 Part 1的表4,表5,表7,表8,表9和表10。一致程度为等同。

——本标准中卫生洁具的需用空间对应于BS 6465 Part 2中有关公共厕所的内容。一致程度为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提出,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锡弟、梁广生、马康丁、吴文伟、刘竞、俞志进、刘建平、麦绍在。DB11/T190-2003 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城市化管理地区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城市化管理地区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非城市化管理地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001-2001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T 12956 卫生间配套设备

城市公厕卫生标准

城市公厕卫生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及远离城市旅游区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管理和卫生监测评价。集镇公共厕所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的分类按CJJ 14-87《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执行。在短期内没有条件建设下水道地段,可参照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标准建设非水冲式公共厕所。 3 卫生要求 3.1 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值(见表)。 表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值

注: 1. 2号卫生指标是指在厕室的大小便器内外、地面和贮粪池周围30~50cm以内用肉眼观察不到蝇蛆。 2. 非水冲式厕所也应符合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 3.2 规划设计的卫生要求 3.2.1 在城市,以建水冲式公共厕所为主要发展方向。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和卫生器具数量必须满足服务范围内人群的需要。地面、墙裙、蹲台面、小便池等应采用光滑、便于冲洗、耐腐蚀、不易附着粪、尿垢的材料建筑。 3.2.2 公共厕所的地址应选择在使用方便、地点适宜的地段,与饮食食品行业、托幼机构和城市集中给水点的距离应在30米以上。3.2.3 男厕所的小便器(池)与大便器(槽)分室设置。一、二类公共厕所应设管理间。 3.2.4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之间必须设置隔断和门。一类厕所的隔断不得低于1.8米,一、二类男厕所的小便器(池)应设隔断。 3.2.5 公共厕所必须安装防蝇、防蛆、防鼠设施。 3.2.6 公共厕所的化粪池或贮粪池,在建筑上应做到密闭、有盖、不渗漏,防止污染地下水。 3.2.7 在重点旅游区设置的公共厕所,除满足一类水冲厕所标准

城市公厕卫生标准

城市公厕卫生标准 (GB/T 17217-1998)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及远离城市旅游区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管理和卫生监测评价。集镇公共厕所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的分类按CJJ 14-87《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执行。在短期内没有条件建设下水道地段,可参照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标准建设非水冲式公共厕所。 3 卫生要求 3.1 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值(见表)。 表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值 编号 卫生指标 水冲式公共厕所类型

注: 1. 2号卫生指标是指在厕室的大小便器内外、地面和贮粪池周围30~50cm以内用肉眼观察不到蝇蛆。 2. 非水冲式厕所也应符合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 3.2 规划设计的卫生要求 3.2.1 在城市,以建水冲式公共厕所为主要发展方向。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和卫生器具数量必须满足服务范围内人群的需要。地面、墙裙、蹲台面、小便池等应采用光滑、便于冲洗、耐腐蚀、不易附着粪、尿垢的材料建筑。 3.2.2 公共厕所的地址应选择在使用方便、地点适宜的地段,与饮食食品行业、托幼机构和城市集中给水点的距离应在30米以上。

3.2.3 男厕所的小便器(池)与大便器(槽)分室设置。一、二类公共厕所应设管理间。 3.2.4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之间必须设置隔断和门。一类厕所的隔断不得低于1.8米,一、二类男厕所的小便器(池)应设隔断。 3.2.5 公共厕所必须安装防蝇、防蛆、防鼠设施。 3.2.6 公共厕所的化粪池或贮粪池,在建筑上应做到密闭、有盖、不渗漏,防止污染地下水。 3.2.7 在重点旅游区设置的公共厕所,除满足一类水冲厕所标准外,还应增加自动(或脚踏)洗手设备、烘手器、梳妆室、机械通风装置以及必要的室内美化、香化。 var cpro_psid ="u2572954"; var cpro_pswidth =966; var cpro_psheight =120;

公共厕所设计规范

厕所设计规范 3.3.1 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将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分室设置,各室应具有独立功能。小便间不得露天设置。厕所的进门处应设置男、女通道,屏蔽墙或物。每个大便器应有一个独立的单元空间,划分单元空间的隔断板及门与地面距离应大于100mm,小于150mm。隔断板及门距离地坪的高度:一类二类公厕大于1.8m、三类公厕大于1.5m。独立小便器站位应有高度0.8m的隔断板。 3.3.2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应以蹲便器为主,并应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设置一定比例的坐便器。大、小便的冲洗宜采用自动感应或脚踏开关冲便装置。厕所的洗手龙头、洗手液宜采用非接触式的器具,并应配置烘干机或用一次性纸巾。大门应能双向开启。 3.3.3 公共厕所服务范围内应有明显的指示牌。所需要的各项基本设施必须齐备。厕所平面布置宜将管道、通风等附属

设施集中在单独的夹道中。厕所设计应采用性能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的器具。 3.3.4 公共厕所内部空间布置应合理,应加大采光系数或增加人工照明。大便器应根据人体活动时所占的空间尺寸合理布置。通过调整冲水和下水管道的安装位置和方式,确保前后空间的设置符合本标准第3.4节的规定。一类公共厕所冬季应配置暖气、夏季应配置空调。 3.3.5 公共厕所应采用先进、可靠、使用方便的节水卫生设备。公共厕所卫生器具的节水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规定。大便器宜采用每次用水量为6L的冲水系统。采用生物处理或化学处理污水,循环用水冲便的公共厕所,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要求。 3.3.6 公共厕所应合理布置通风方式,每个厕位不应小于40m3/h换气率,每个小便位不应小于20m3/h的换气率,并应优先考虑自然通风。当换气量不足时,应增设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的换气频率应达到3次/h以上。设置机械通风时,通风口应设在蹲(坐、站)位上方1.75m以上。大便器应采

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1. 2. 3. 3.1 保洁道路范围及等级 3.2 3.3 4 4.1 4.2 4.3 5. 5.1 5.2 5.3 6. 6.1 6.2 6.3 6.4 附录 1.0.1 为了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统一全国城市环境卫生 1.0.2 1.0.3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应做到文明、清洁、卫生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市民生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负责监督本标准的实施,并对辖区内从事环境卫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指导 1.0.4 2.0.1 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持工作。一般分为道路保

2.0.2 带状屏障。 2.0.3 2.0.4 2.0.5露天临时转运点为了应急而临时集中存放生活垃圾的室外垃圾转运场地。 3.道路清扫和保洁 3.1道路保洁范围及等级 3.1.1道路保洁范围应为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地铁站、高架路、人行过 3.1.2道路保洁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1.2 表:3.1.2道路保洁等级划分 保洁等级道路保洁等级划分条件 一级(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 (4)平均人流量为10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5)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 二级(1)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2)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 (4)平均人流量为50~100(5)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 三级 (4)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四级 (3)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 3.2道路清扫和保洁 3.2.1 表3.2.1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保洁等级 果皮 (片/1000m2) 纸屑、塑膜 (片1000m2) 烟蒂 (个/1000m2) 痰迹 (处/1000m2) 污水 (m2/1000m2) 其它 (处/1000m2) 一级≤4≤4≤4≤4无无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T 17217-1998) Hygienic Standard for public toilet in municipality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及远离城市旅游区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管理和卫生监测评价。集镇公共厕所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的分类按CJJ 14-87《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执行。 在短期内没有条件建设下水道地段,可参照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标准建设非水冲式公共厕所。 3卫生要求 3.1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值(见表)。 表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值 编号 9卫生指标 成蝇(只) 蝇蛆(尾) 臭味强度(级) 氨(mg/m3) 硫化氢(mg/m3)

厕室内温度(℃) 厕室内相对湿 0."01度 (%) 换气次数(次/小时) 采光系数水冲式公共厕所类型一类00 <1 0.3 0.01 ≥14 ≤30 ≥5 1:6~1:8 >40二类 <30≤2 1.0 0.01 ≥10 ≤80 ≥5

34~40三类 <50≤3 3.0 0.011:6~1:820~3010人工照明(Lx) 注: 1. 2号卫生指标是指在厕室的大小便器内外、地面和贮粪池周围30~50cm 以内用肉眼观察不到蝇蛆。 2.非水冲式厕所也应符合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 3.2规划设计的卫生要求 3. 2."1在城市,以建水冲式公共厕所为主要发展方向。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和卫生器具数量必须满足服务范围内人群的需要。地面、墙裙、蹲台面、小便池等应采用光滑、便于冲洗、耐腐蚀、不易附着粪、尿垢的材料建筑。 3. 2."2公共厕所的地址应选择在使用方便、地点适宜的地段,与饮食食品行业、托幼机构和城市集中给水点的距离应在30米以上。 3. 2."3男厕所的小便器(池)与大便器(槽)分室设置。 一、"二类公共厕所应设管理间。 3. 2."4公共厕所的大便器之间必须设置隔断和门。一类厕所的隔断不得低于

星级厕所设计规范

5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条件 五星级 厕所设计及建设 男女厕所设置设置方式 男女厕所需分开设置。 外观及外部环境 a)外观:新颖美观,有特点,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相协调。 b)造型:根据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选择厕所主体造型,形成独特景观。 c)色调:根据周边环境、厕所建筑主体及建筑形式设定色彩。 d)厕所大门:厕所大门采用感应式自动门,男女厕所分门采用内外开式大门,材质高档,与厕所建筑风格一致,设有防蝇风帘。 e)材料:防风化、防腐蚀、无污染高档建筑材料。 f)环境绿化美化:户外旅游厕所周边需要有绿地、花坛,建筑物内所设厕所应在厕所周边摆放盆景,盆花或其他装饰品。 内部建设 a)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上,男女厕所建筑面积比例4:6。 b)室内高度:米以上。 c)室内顶棚:防潮防腐高级材料吊顶。 d)室内墙壁:高级大理石、花岗岩或其他豪华瓷面砖到顶。 e)室内地面:地面用防滑防腐高档大理石、花岗岩或色彩淡雅高级防滑地面砖,所有厕位均不设蹲台,厕位内地面需与厕所内地面高度一致,地面砖材质、色彩和大小相同或色彩相近,铺设地砖前需做好防水。 f)室内管线:室内所有管线不暴露。 给水排水 a)供水(有水型厕所适用):管径60 mm~90 mm,不暴露。 b)地面排水(有水型厕所适用):设防腐水封地漏男女厕所各两个,高级铜制、不锈钢或高级工程塑料,底下排水管200 mm以上。 特殊人群适应性 无障碍 厕所出入口有轮椅进出坡道,并符合坡道设计的国家标准,厕内地面及厕间内均需无障碍。 老年人厕位 设单间,具有独立化装间功能,内设有带标准扶手架豪华型节水座便器,男女厕所各设一个,厕位安排应在所有厕位靠近男女厕所进门处。 残疾人 a)厕位:设单间,具有独立化装间功能,内设有带标准扶手架豪华型节水座便器,男女厕所各设一个,厕门采用内外开式,厕位安排在靠近男女厕所进门处。 b) 男用小便器:符合残疾人使用标准,带扶手,男用小便器不少于2个。 盲文标识及盲道 厕所入门处、每个厕位门上及洗手处均需有盲文标识,厕所大门及厕所内部需铺设盲道。儿童 a)婴儿卫生台:女厕所内设婴儿床或婴儿椅。 b) 母婴独立卫生间:需设独立母婴卫生间,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设有婴儿台两个以上。

公厕卫生清洁标准及程序

公厕卫生清洁标准及程序 卫生间的清洁工作主要包括地面、墙面、门窗、隔板、卫生洁具及其他设施的清洁等,每日常规清洁的次数一般每日清洁至少两次。 (一)、卫生间的清洁、保洁标准 1、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 2、目视墙壁干净,坐便器、小便器等卫生洁具洁净无黄渍。 3、室内无异味、臭味。 4、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 (二)、卫生间的日常清洁内容 卫生间每日常规清洁的主要内容是按清洁质量标准进行地面的清扫、卫生洁具的清洁、用具的擦洗等。 1、清洁程序: 准备工作一放水冲刷大、小便器(槽)一收集废弃物+清洁大、小便器(槽)一清洁盥洗台及其他设施一清扫地面一检查及整理。 卫生间的清洁一般应“从里到外”依次进行,对于单个器具的清洁,应按先内后外再对各附件进行清洁的顺序进行。 2、清洁方法: 卫生间的清洁工作一般安排在各办公室内其他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完毕后开始。操作程序和方法如下:(1)准备工作: 准备好所需的工具和用具。如:扫把、地拖、带柄尼龙刷、抹布、干毛巾、橡胶手套和口罩等。 准备和配制好清洁剂和用品。如:洁厕水、万能清洁剂、皂液等。

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2)放水冲刷坐便器、蹲槽、小便器,开启冲水阀将坐便器、小便器(槽)内的粪尿冲净,用夹子将小便器内的烟头等杂物夹出。在坐便器内倒人规定数量的洁厕水(小便器放置卫生球一至两个),以利发挥其最佳的效用。 (3)收集废弃物、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换新垃圾袋后放回原位。 (4)清洗坐便器、蹲槽、小便器(槽)。依次逐个彻底清洗,包括各配件、附件。 清洁坐便器:先用带柄尼龙刷沾洁厕水刷洗坐便器内壁,洗净后用清水冲净,然后用湿抹布沾万能清洁剂擦洗水箱,坐便器的座沿、盖子外侧、底座,再用清水抹布擦洗干净,最后用干抹布擦干水迹。 清洁蹲槽:先用带柄尼龙刷沾洁厕水刷洗坐便器内壁和蹲位台面,并注意入水口和出水口的清刷,然后用清水冲净。最后用干地拖将蹲位台面的水迹擦干。 清洁小便器(槽):先用带柄尼龙刷沾洁厕水刷洗小便器(槽)内壁、十注意凹槽及出水口的清刷,并放水冲洗干净。然后用湿抹布擦洗冲水阀和外壁;必要时沾少许万能清洁剂擦冼,最后用干抹布擦干水迹。 (5)清洁盥洗器具及其他设施 清洁盥洗台先用湿抹布沾万能清洁剂擦洗台面二洗手盆、水龙头,再用清水抹布:擦洗干净,最后用干毛巾擦干水迹。 清洁梳妆镜先均匀喷上清洁玻璃水,然后用湿抹布擦洗干净,最后用干毛巾擦净。 一般采用湿抹布擦拭,清除灰尘、污迹,最后用干毛

公共卫生间设计规范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 14-2005 J 476-2005) 1 总则 1.0.1 为使城市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发展要求,满足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厕所的设计。 1.0.3 公共厕所的建设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 1.0.4 城市公共厕所应逐步建立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公共厕所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城市公共厕所布置格局;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为现代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的主要方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活动厕所满足大型活动对辅助设施的需要。 1.0.5 公共厕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 2 术语 2.0.1 公共厕所(公厕)WC,public toilets,lavatory,restroom 在道路两旁或公共场所等处设置的厕所。 2.0.2 独立式公共厕所independence public toilets 不依附于其他建筑物的公共厕所。 2.0.3 附属式公共厕所dependence public toilets 依附于其他建筑物的公共厕所。 2.0.4 无障碍专用厕所toilets for disable people 供老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方便的人使用的厕所。 2.0.5 活动式公共厕所(活动厕所)mobile public toilets 能移动使用的公共厕所。 2.0.6固定式公共厕所fix up public toilets 不能移动使用的公共厕所。 2.0.7 单体厕所monocase public toilets 只包含一套卫生器具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2.0.8 组装厕所movable combination public toilets 由多个单体厕所组合在一起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2.0.9 拖动厕所drag-movable public toilets 由其他车辆拉动至使用场所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2.0.10 汽车厕所busses public toilets 能行驶至使用场所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2.0.11 水冲便器water closet 用水冲洗的坐(蹲)便器。 2.0.12 卫生间toilets,lavatory 用于大小便、洗漱并安装了相应卫生洁具的房间或建筑物。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使城市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发展要求,满足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厕所的设计。 1.0.3 公共厕所的建设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 1.0.4 城市公共厕所应逐步建立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公共厕所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城市公共厕所布臵格局; 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为现代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的主要方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活动厕所满足大型活动对辅助设施的需要。 1.0.5 公共厕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3 设计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公共厕所的设计应以人为本,符合文明、卫生、适用、方便、节水、防臭的原则。 3.1.2 公共厕所外观和色彩的设计应与环境协调,并应注意美观。 3.1.3 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合理布臵卫生洁具和洁具的使用空间,并应充分考虑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的配臵。 3.1.4 公共厕所应分为独立式、附属式和活动式公共厕所三种类型。公共厕所的设计和建设应根据公共厕所的位臵和服务对象按相应类别的设计要求进行。

3.1.5 独立式公共厕所按建筑类别应分为三类。各类公共厕所的设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应设臵一类公共厕所; 2 城市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应设臵二类公共厕所; 3 其他街道和区域应设臵三类公共厕所。 3.1.6 附属式公共厕所按建筑类别应分为二类。各类公共厕所的设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型商场、饭店、展览馆、机场、火车站、影剧院、大型体育场馆、综合性商业大楼和省市级医院应设臵一类公共厕所; 2 一般商场(含超市)、专业性服务机关单位、体育场馆、餐饮店、招待所和区县级医院应设臵二类公共厕所。 3.1.7 活动式公共厕所按其结构特点和服务对象应分为组装厕所、单体厕所、汽车厕所、拖动厕所和无障碍厕所五种类别。 3.1.8 公共厕所应适当增加女厕的建筑面积和厕位数量。厕所男蹲(坐、站)位与女蹲(坐)位的比例宜为1:1~2:3。独立式公共厕所宜为1:1,商业区域内公共厕所宜为2:3。 3.2 卫生设施的设臵

二类公厕的标准

二类公厕的标准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厕二类》标准的通知附件独立式公共厕所的设计标准 1 独立式公共厕所应采取综合措施完善内部功能做到外观与环境协调。 2 繁华地区、重点地区、重要街道、主要干道、公共活动地区和居民住宅区等场所独立式公共厕所的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 的规定。并应根据所在地区的重要程度和客流量建设不同类别和不同规模的独立式公共厕所。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平房居住区公共厕所应分批改建。 3.独立式公共厕所的分类及要求应符合表4.0.3 的规定。 2 3 4 5 4 独立式公共厕所的外部宜进行绿化屏蔽美化环境。 5 独立式公共厕所的无障碍设计的走道和门等设计参数一类和二类公共厕所应按轮椅长1200mm、宽800mm进 行设计。无障碍厕所间内应有1500mm×1500mm 面积的轮椅回转空间。独立式公共厕所无障碍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有关 规定。 6 三类公共厕所小便槽不宜设站台应将小便槽做在室内地坪以下并应做好地面坡度在小便的站位应铺设垂直方向相对便槽走向的防滑盲道砖。 7 粪便排出口应设 Φ150Φ300mm的防水弯头或设隔气连接井地漏必须有水封和阻气防臭装置洗手盆应设置 水封弯头。化粪池应设置排气管宜将管道直接引到墙内的独立管道向室外高空排放。管道不应漏气并应做防腐处理。三类公厕宜使用隔臭便器在大便通槽后方宜设置垂直排气通道把恶臭气引向高空排放。 8 地下厕所的设计和建设应充分了解场址地下构筑物及市政管线的现状并应注意粪液抽吸、排除臭和自然采光。当污水不能直接排入市政管线时必须设置贮粪池并配备污泵提升设备提升设备应有备件。地下厕所的设计外观不得影响整体景观。 9 公共厕所地面、蹲台、小便池及墙裙均应采用不透水材料做成。地面应有° °坡度并应安设水沟或地漏。坡度方向不应使洗刷废水流出室外。 10 独立式公共厕所的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厕所的纵轴应垂直于夏季主导风向并应综合考虑太阳辐射以及夏季暴雨的袭击等 2 门窗开启角度应增大改善厕所的通风效果 3 挑檐宽度应加大导风入室4 开设天窗时宜在天窗外侧加设挡风板以保证通风效果 5 宜增设引气排风道。 11 寒冷地区独立式公共厕所应采取保温防寒措施。 12 窗和冷桥、对外围传热异常部位和构件应

公共厕所设计规范

公共厕所设计规范

厕所设计规范 3.3.1 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将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分室设置,各室应具有独立功能。小便间不得露天设置。厕所的进门处应设置男、女通道,屏蔽墙或物。每个大便器应有一个独立的单元空间,划分单元空间的隔断板及门与地面距离应大于100mm,小于150mm。隔断板及门距离地坪的高度:一类二类公厕大于1.8m、三类公厕大于1.5m。独立小便器站位应有高度0.8m的隔断板。 3.3.2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应以蹲便器为主,并应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设置一定比例的坐便器。大、小便的冲洗宜采用自动感应或脚踏开关冲便装置。厕所的洗手龙头、洗手液宜采用非接触式的器具,并应配置烘干机或用一次性纸巾。大门应能双向开启。 3.3.3 公共厕所服务范围内应有明显的指示牌。所需要的各项基本设施必须齐备。厕所平面布置宜将管道、通风等附属设施集中在单独的夹道中。厕所设计应采用性能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

的器具。 3.3.4 公共厕所内部空间布置应合理,应加大采光系数或增加人工照明。大便器应根据人体活动时所占的空间尺寸合理布置。经过调整冲水和下水管道的安装位置和方式,确保前后空间的设置符合本标准第 3.4节的规定。一类公共厕所冬季应配置暖气、夏季应配置空调。 3.3.5 公共厕所应采用先进、可靠、使用方便的节水卫生设备。公共厕所卫生器具的节水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规定。大便器宜采用每次用水量为6L的冲水系统。采用生物处理或化学处理污水,循环用水冲便的公共厕所,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要求。 3.3.6 公共厕所应合理布置通风方式,每个厕位不应小于40m3/h 换气率,每个小便位不应小于20m3/h的换气率,并应优先考虑自然通风。当换气量不足时,应增设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的换气频率应达到3次/h以上。设置机械通风时,通风口应设在蹲(坐、站)位上方1.75m以上。大便器应采用具有水封功能的前冲式蹲便器,小便器宜采用半挂式便斗。有条件时可采用单厕排

公共厕所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 条为使公共厕所的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使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要求,更好地为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 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县、镇独立工矿区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亦可参照执行。 第1.0.3 条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公共厕所的单位,应负责贯彻执行本标准的各项规定。 第1.0.4 条各级环境卫生部门应对公共厕所的设计和建设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公共厕所的规划 第2.0.1 条公共厕所是城市公共建筑的一部分,是为居民和行人提供服务的不可缺少的环境卫生设施,在制订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区的详细规划时,城市规划部门应将公共厕所的建设同时列入规划。 第2.0.2 条城市中下列范围应设置公共厕所: 1、广场和主要交通干路两侧; 2、车站、码头、展览馆等公共建筑附近; 3、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公园、市场、大型停车场、体育场(馆)附近及其它公共场所; 4、新建住宅区及老居民区。 第2.0.3 条公共厕所的相间距离或服务范围: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 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m —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 1000m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 300?500m (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 第2.0.4 条公共厕所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1、新住宅区内公共厕所:千人建筑面积指标为6?10m2; 2、车站(含站前广场)、码头、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公共厕所:千人(按一昼 夜最高聚集人数计)建筑面积指标为15?25m2; 3、居民稠密区(主要指旧城未改造区内)公共厕所;千人建筑面积指标为20?30m2;

公共卫生间卫生检查标准

乌鲁木齐天山大峡谷景区酒店公共卫生间卫生检查表检查时间:检查区域:检查人:区域卫生责任人: 序 号 项目检查标准检查结果 1 门面 门框 门表面无浮灰、干净光亮,门框、把手无积灰,门牌干净光 亮;门锁正常有效 2 墙面墙壁、贴脚边无浮灰,无污渍、无锈迹、墙角无蛛网 3 地面无水渍、毛发,边角无积灰、杂物 4 屋顶防水矿棉板无污迹、霉点、开脱、漏水现象 5 玻璃明亮、无手印、水迹、污迹 6 镜面明亮,无水迹、浮灰,无水银脱落现象 7 垃圾桶周边无杂物,桶内外无污迹 8 灯具灯具、灯泡完好有效,灯罩明亮无尘、正常工作 9 开关表面光洁、无污迹,正常工作 10 地漏无杂物垃圾、排水通畅地漏无杂物及异味 11 防滑垫干净无污渍、固定位置摆放 12 电器设施设备正常工作,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水迹、无污迹 13 洗盥台表面光洁,无水迹、污渍、皂迹和头发 14 台面盆内壁无水迹、污渍、污垢、毛发、杂物 15 台面盆 去水提拔使用正常,溢水口无污垢、无松动,与云石衔接处 无污垢 16 面盆下水下水系统正常工作,无塞积毛发等杂物,下排水弯无灰网,管件光亮,密封良好无渗漏现 17 台面盆 水龙头 光洁无水渍,冷热水喉操作正常,开关无松动、无滴水现象, 底部无积垢 18 厕位挡板无污迹、污垢,把手正常、灵活旋转 19 蹲便器光亮、无污迹,水槽内无污迹、锈迹 20 冲水水箱水箱盖面无积灰,箱内壁无水垢;水箱内机件正常工作 21 清洁用品刷子、扫把、拖把、簸箕等用品干净,整齐摆放 22 墙面挂件完好,挂放端正,无灰尘、污迹、破损。 23 马桶外观马桶底座装饰盖无松脱或丢失;马桶后面及附近墙壁无污迹 24 马桶外观盖板与马桶座接合处无松动及污垢;马桶外观光亮、无污迹、水迹、毛发、黑迹,无破损及裂缝 25 马桶水箱水箱盖面无积灰,箱内壁无水垢;水箱内机件正常正常;

公厕设计规范

总则 为使城市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发展要求,满足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需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厕所的设计。 公共厕所的建设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 城市公共厕所应逐步建立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公共厕所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城市公共厕所布置格局; 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为现代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的主要方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活动厕所满足大型活动对辅助设施的需要。 公共厕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2术语

3设计规定 一般规定 公共厕所的设计应以人为本,符合文明、卫生、适用、方便、节水、防臭的原则。 公共厕所外观和色彩的设计应与环境协调,并应注意美观。 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合理布置卫生洁具和洁具的使用空间,并应充分考虑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的配置。 ! 公共厕所应分为独立式、附属式和活动式公共厕所三种类型。公共厕所的设计和建设应根据公共厕所的位置和服务对象按相应类别的设计要求进行。 独立式公共厕所按建筑类别应分为三类。各类公共厕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应设置一类公共厕所; 2 城市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应设置二类公共厕所; 3 其他街道和区域应设置三类公共厕所。 附属式公共厕所按建筑类别应分为二类。各类公共厕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型商场、饭店、展览馆、机场、火车站、影剧院、大型体育场馆、综合性商业大楼和省市级医院应设置一类公共厕所; 2 一般商场(含超市)、专业性服务机关单位、体育场馆、餐饮店、招待所和区县级医院应设置二类公共厕所。 活动式公共厕所按其结构特点和服务对象应分为组装厕所、单体厕所、汽车厕所、拖动厕所和无障碍厕所五种类别。 公共厕所应适当增加女厕的建筑面积和厕位数量。厕所男蹲(坐、站)位与女蹲(坐)位的比例宜为1:1~2:3。独立式公共厕所宜为1:1,商业区域内公共厕所宜为2:3。 卫生设施的设置 公共场所公共厕所卫生设施数量的确定应符合表的规定: )

卫生间设计尺寸规范

卫生间设计尺寸规范 普通卫生间设计规范 l 台盆 u 高度:850-1090(男性) 810-910(女性) 660-810(儿童) u 深度:480-610(成人) 400-450(儿童) 530-660(较大空间) n 台盆前的活动空间: u 台盆宽度+ 680,约1220左右(无通道) u 台盆宽度+ 1220,约1830左右(有通道) n 搁板最高高度:(最低层搁板与台盆同高) u 1829(男性) u 1750(女性) l 浴缸 u 宽度:520-680(内部宽度) u 长度:1670(可躺) u 高度:380-550 n 浴缸边矮台(可供人坐) u 深度:300 u 高度:450 n 浴缸上搁板 u 距浴缸一侧距离:450-530 u 高度:1310(最高) n 龙头: u 浴缸龙头高度:760-860 u 花洒开关高度:1010-1270 u 花洒高度:1820 l 淋浴间 n 门宽:610 n 门前通道宽度:760(最少) n 宽度:910(最少) n 长度:1060(最少)+ 宽300、高380(座位) n 扶手高度:1010-1220 n 花洒高度:1010-1270 l 座便器 u 前侧活动区宽:610(至少) u 两侧活动区宽:300-450,有手纸盒的一侧宽:300 u 座便器一侧的搁板距离:座便器中心向一侧730之内n 手纸盒 u 座便器前端向前300(装于座便器一侧墙上) u 高度:

l 小便斗 n 下口离地600以下 l 隔断 n 深度:1100以上(外开门) n 深度:1500以上(内开门) n 宽度:800以上 无障碍卫生间设计规范 公共厕所的无障碍设计规范 l 入口 n 入口室处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n 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n 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为: u 大、中型公共建筑:≥2000 u 小型公共建筑:≥1500 u 中、高层建筑、公寓建筑:≥2000 u 多、低层无障碍住宅、公寓建筑:≥1500 u 无障碍宿舍建筑:≥1500 n 无障碍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棚。 n 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应为: u 门向同一方向开启≥1200 u 双向开门≥1500 u 大、中型公共建筑:≥1500 u 小型公共建筑:≥1200 u 中、高层建筑、公寓建筑:≥1500 u 多、低层无障碍住宅建筑:≥1200 l 门扇: n 应采用自动门,也可采用推拉门、折叠门或平开门,不应采用力度大的弹簧门。n 在放置旋转门一侧应另设残疾人使用的门。 n 轮椅通行门的净宽为: u 自动门:≥1000 u 推拉门:≥800 u 平开门:≥800 u 弹簧门(小力度):≥800 n 乘轮椅者开启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门一侧的墙面,面留有不小于0.5的墙面宽度。 n 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下方应安装高350的护门板。 n 门扇在一只手操纵下应易于开启,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并应斜面过渡。 n 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门插销。 l 过道:地面应防滑和不积水,宽度不应小于1500。

建筑物内厕所设计规范汇总

一、《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之厕所部分 4前厅和休息厅 4.0.6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男女厕所厕位数比率为1:1,卫生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男厕:应按每100座设一个大便器,每40座设一个小便器或0.60m长小便槽,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 2女厕:应按每25座设一个大便器,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 3男女厕均应设残疾人专用蹲位。 二、《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之厕所部分 4.2.2观众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5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厕所门不得开向比赛大厅,卫生器具应符合表4.4.2-2和表4.4.2-3的规定。 表4.4.2-2贵宾厕所厕位指标(厕位/人数) 表4.4.2-3观众厕所厕位指标(厕位/人数) 注:男女比例1:1。 6男女厕内均应设残疾人专用便器或单独设置专用厕所。 三、《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之厕所部分 第二节餐厅、饮食厅和公用部分 第3.2.6条就餐者公用部分包括门厅、过厅、休息室、洗手间、厕所、收款处、饭票出售处、小卖及外卖窗口等,除按第3.2.7条规定设置外,其余均按实际需要设置。 第3.2.7条就餐者专用的洗手设施和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二级餐馆及一级饮食店应设洗手问和厕所,三级餐馆应设专用厕所,厕所应男女分设。三级餐馆的餐厅及二级饮食店饮食厅内应设洗手池;一、二级食堂餐厅内应设洗手池和洗碗池; 二、卫生器具设置数业应符合表3.2.7的规定:

表3.2.7卫生器具设置数量 三、厕所位置应隐蔽,其前室入口不应靠近餐厅或与餐厅相对; 四、厕所应采用水冲式。所有水龙头不宜采用手动式开关。 第3.4.7条厕所应按全部工作人员最大班人数设置,30人以下者可设一处,超过30人者男女应分设,并均为水冲式厕所。男厕每50人设一个大便器和一个小便器,女厕每25人设一个大便器,男女厕所的前室各设一个洗手盆,厕所前室门不应朝向各加工间和餐厅。 四、《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60-99 5.7其他用房 5.7.7旅客使用的厕所及盥洗台除应按表5.7.7计算其设备数量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前室,一、二级站应单独设盥洗室; 2厕所应有天然采光和良好通风,当采用自然通风时应防止异味串入其他空间。 表5.7.7厕所及盥洗设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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