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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相关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物流相关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物流相关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WL物流相关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2005年统计年报)

天津市统计局

2006年1月

目录

一、总说明

-----------------------------------------------------------

-----------(1)

二、物流产业统计年报

-------------------------------------------------------(2)三、物流相关产业年报表----------------------------------------------------(3)

四、综合统计部门物流产业资料

--------------------------------------------(6)

五、有关部门物流产业统计资料

--------------------------------------------(7)

六、附录

-----------------------------------------------------------

---------------(8)

(一)物流产业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8)

(二)物流产业与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

-----------------------------(9)

一、总说明

(一)为了了解我市物流产业的基本情况和运行现状,观察和反映物流市场运行趋势和发展进程,加强物流产业统计指标的核算,为国家制定经济政策、运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是目前执行的各项国家统计调查报表制度、地方统计调查方案制度和行业协会、专业部门统计调查报表制度中关于物流产业统计调查的综合汇编制度,包括《物流产业统计年报》、《物流相关产业汇总表》、《综合统计部门物流产业资料》、《有关部门物流产业统计资料》四个部分。

(三)本制度具体表式和内容请详见相关统计报表制度,这里只列出有关现行各项制度中涉及物流产业统计范围的统计调查和报表目录,以便互相参照使用。(四)本制度企业调查范围为在我市登记注册,从事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生产、消费、流通的各种经济类型法人企业,以及物流相关行业的各种经济类型法人企业,包括国有和民营、内资和外资。

(五)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类统计报表的布置、填写和上报一律随各专业处进行,不再单独布置。

(六)各综合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好物流产业统计调查。

(七)全市物流相关产业年报由统计局核算处承担,2006年7月底以前完成。

(八)本制度由天津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物流产业统计年报

(一)说明

物流产业统计调查按《天津市物流产业发展总体纲要》的要求进行,根据物

流企业统计调查表和相关物流产业部门统计资料,参照增加值统计和投入产出调

查资料加工计算出天津市物流产业增加值和全社会物流成本。

(二)表式

天津市物流产业增加值和全社会物流成本表号:物综合表

制表机关:天津市统计局

文号:津统(2005)49号

有效期至:2006年12月

三、物流相关产业年报表

铁路货物运输量表号:物年1表

制表机关:天津市统计局

文号:津统(2005)49号

有效期至:2006年12月

公路货物运输量表号:物年2表

制表机关:天津市统计局

文号:津统(2005)49号

有效期至:2006年12月

航空货物运输调查表表号:物年3表

制表机关:天津市统计局

文号:津统(2005)49号

货运代理情况调查表表号:物年4表

制表机关:天津市统计局

文号:津统(2005)49号

港口分货类吞吐量表号:物年5表

制表机关:天津市统计局

文号:津统(2005)49号2005年有效期至:2006年12月

计量单位:吨

四、综合统计部门物流产业资料

(一)说明

物流企业统计调查分为货物运输业、仓储业、货运代理业、物流配送业、物流包装业等五个部分,分别执行各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或方案。(二)报表目录

五、有关部门物流产业统计资料

(一)说明

物流产业是国民经济相关行业的组合,物流产业统计资料是国民经济相关行业会计、业务、统计资料的重新整合,因此编制全市物流产业统计资料不仅需要统计部门掌握的调查资料,还需要了解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更为详细的内容。

(二)表式

六、附录

(一)、物流产业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1、物流的定义

按照中国国家标准定义,物流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存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2、物流产业的定义

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物流经济实体从横向构成了物流产业。这个产业由铁道、公路、水运、空运、仓储、托运等行业为主体组成,同时包含了商业、物资业、供销、粮食、外贸等行业中的部分领域,还涉及到机械、电气业中的物流装备生产行业和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的供应、生产、销售中的物流活动。

3、物流产业增加值

物流产业增加值是全市物流企业增加值的总和,它反映物流企业新创造的价值,是GDP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流产业增加值由物流企业支付的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组成。

4、全社会物流成本

全社会物流成本是指产品空间位移(包括静止)过程中所耗费的各种劳动的货币表现。它是产品在实物运动过程中,如运输、储存、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物流管理等各个环节所支出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总和。全社会物流成本是所有工商企、事业单位购买各种物流服务所需支付的总费用。全社会物流成本包括企业、事业单位购买原材料、燃料、零部件、外协件和销售产成品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中转储存费用、装卸费用、包装费用以及相关的管理费用;企业采购物资进厂后的仓储保管、吊装、装卸、改包装、搬运及存储的相关管理费用;废弃、回收物流发生的储、运、包装、保管等费用。

(二)、物流产业与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

P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P (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 中华人民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省统计局制订 200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5) (一)综合年报表式 1.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 (5) 2.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 (6) 3.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 (7) 4.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 (8) 5.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 (9) 6.折标煤系数(P303附1表) (10) 7.火力发电投入产出表(P303附2表) (11) 8.供热投入产出表(P303附3表) (12) 9.洗煤投入产出表(P303附4表) (13) 10.炼焦投入产出表(P303附5表) (14) 11.炼油投入产出表(P303附6表) (15) 12.制气投入产出表(P303附7表) (16) 13.煤制品加工投入产出表(P303附8表) (17) 14.损失量行业分摊表(P303附9表) (18) 15.综合能源平衡表(P303附10表) (19) 16.煤炭平衡表(P303附11表) (19) 17.焦炭平衡表(P303附12表) (19) 18.石油平衡表(P303附13表) (20) 19.原油平衡表(P303附14表) (20) 20.汽油平衡表(P303附15表) (20) 21煤油平衡表(P303 附16表) (20) 22.柴油平衡表(P303附17表) (21) 23.燃料油平衡表(P303附18表) (21) 24.液化石油气平衡表(P303附19表) (21) 25.天然气平衡表(P303附20表) (21) 26.其它煤气平衡表(P303附21表) (22) 27.焦炉煤气平衡表(P303附22表) (22) 28.电力平衡表(P303附23表) (22) 29.一次能源生产量和构成(P303附24表) (23) 30.能源消费量和构成(P303附25表) (23) 31.能源加工转换情况(P303附26表) (23) 32.主要能源库存量和周转天数(P303附27表) (23)

邮政业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2 邮政业统计报表制度 (快递服务企业部分) 国家邮政局 二○○七年十一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邮政业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统计报表中涉及的企业信息秘密,不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也不作为处罚的依据。

总说明 (一)目的意义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善邮政业统计制度,掌握全国邮政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为邮政监管部门有效引导行业发展,为企业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邮政业统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指导思想在立足长远,通盘考虑,兼顾政府部门管理决策、企业运营管理、社会公众认知国情等方面的相关需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企业的经营及管理现状,突出重点,先期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中建立并实行统计报表制度, 其余从业主体将根据监管的深化、市场准入的实施,逐步纳入统计制度。邮政监管部门将遵循统计制度建立的内在规律,按照科学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统计指标、方法科学可行,统计渠道明确清晰,统计信息真实准确。在报表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与相关企业密切沟通,充分考虑到企业经营与管理的现实情况,精简指标,优化报表,设计不同的填报方式,以确保统计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填报范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快递服务的规模以上的法人企业。各省(区、市)邮政公司以下所属单位的报表填报范围由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自行确定。快递服务的定义以国家邮政局发布的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YZ/T 0128-2007)为准。规模以上快递法人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我国快递服务发展的现实情况,按照东、中、西部分别制定。具体为: 1.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快递业务年收入规模(以全国首次快递服务统计调查2006年企业快递收入为依据,下同)在200万元以上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火炬年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 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6年月

调查表式 (一)企业概况 表号:GQ-001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号 有效期至:201年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表GQ-001指标解释 是否填写国家统计局一套表1.是2.否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 行政区划代码由企业根据实际办公所在地,按照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2015年9月30日)填报,由6位数字组成。 法人性质1.企业法人2.事业法人3.社团法人4.民办非企业法人5.非独立法人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要求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企业(单位)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应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企业注册地址指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 联系方式包括企业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统计负责人、填报人、电子信箱、网址等。 企业隶属关系指本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 (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属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如属高新区管委会办的企业,在是否高新区管委会直属(QB01_1)选择1,否则选2 行业类别主要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国家标准。请据此划分进行填写。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 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所选行业类别,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注册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注意:(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 (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 (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 (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5页)

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5页)

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对调查总体中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目录抽样,没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整群抽样。 (五)调查频率: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 二、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目的: 全面反映企业集团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满足国家宏观管理需要。 (二)统计范围: 1. 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 2. 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 3.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 4. 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集团; 5. 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内部统计范围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和相对控股子公司。 (三)调查内容: 包括统计报表和调查问卷两部分。统计报表内容分为五类:一是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指标;三是反映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的指标;四是反映特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指标;五是反映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基本情况

的主要指标。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四)报送渠道与方式: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由母公司统一编制报表,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中央企工委管理企业集团中的非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统一由母公司编制报表,直接上报企业集团所在省(区、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再由各省(区、市)企业调查队审核、录入后,以电子邮件远程传输方式上报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总队。 (五)调查频率: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年报和半年报。 三、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一) 调查目的: 系统反映和深入研究我国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情况。 (二) 统计范围: 1.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 2.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企业; 4.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 度

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 ( 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湖南省统计局 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调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湖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说明 (3)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7) (一)综合年报表式 (7)

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301表) (7) 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302表) (8) 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303表) (9) (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10) 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401表) (10) 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402表) (11) 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403表) (12) (三)基层年报表式 (13) 1.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湘F101表) (13) 2.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2

表) (15) 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103表) (16) 4.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4表) (17) 5.保险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5表) (18) 6.证券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6表) (19) (四)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20) 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2表) (20) 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203表) (21) 3.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4表) (22)

公司数据统计分析人员报表管理制度

1.总则 ●明确报表接口人员与相关职责,保持统计分析的稳定性。 ●确定报表数据种类,统一报表统计口径,保证报表数据统一性。 ●制定报表开发与作业流程,保证报表工作有序性。 ●规范报表周边信息以及报表归档工作,确保报表数据的可查性和追溯性。 2.细则 2.1 统计分析人员职责要求 2.1.1统计分析人员职责描述 ●负责与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确定报表统计口径与固定报表体系。 ●负责制作财务报表、集团报表、经营分析报表等固定报表。 ●负责提取统计分析类临时数据。 ●负责统计分析类报表数据的稽核、报送及归档工作。 ●负责就统计分析类报表相关事宜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 ●负责统计分析类报表问题的核查与处理。

2.1.2 统计分析人员职责分工 ●需设立统计分析岗与统计分析稽核岗,即填表人与审核人。 ●填表人负责报表的制作与报送工作,审核人负责报表的稽核与归档工作。 ●填表人与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个人,可采取交叉复核的方式,即此报表的填表 人可作为另一份报表的审核人。 ●填表人和审核人均确认后方可报送,由填表人和审核人共同承担责任。 2.1.3 对统计分析报表接口的规定 ●对于各业务部门需要省公司或分公司定期提供的数据,业务部门把已审批的 《统计数据需求登记表》报表需求给信息部,由支撑共享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交统计分析岗处理。 ●对于业务需求,若不需系统开发的,转由统计分析岗处理,对于需系统开发 的,则由需求管理员安排厂家开发。 ●财务部在统计数据中若有程序开发或改动的需求,在办公软件中向信息部需 求管理员提出需求,由需求管理员安排厂家处理。 ●各业务部门须指定统计分析报表接口人。统计分析人员直接向报表接口人提 供报表和有关信息,由报表接口人向对应分公司或部门发布。 2.2 相关报表规范 2.2.1 统一报表统计口径 ●报表统计口径由集团信息中心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确定,一般在一年内不作

【交通运输】交通部统计报表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试行)

目录 总说明 (1) 报表目录 (3) (一)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基本统计表 (4) (二)道路运输站场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统计表 (7) (三)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统计表 (9) (四)港口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统计表 (12) (五)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基本统计表 (14) (六)城市客运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统计表 (16) (七)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汇总表 (19) (八)道路运输站场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1) (九)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3) (十)港口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5) (十一)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7)

(十二)城市客运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9) (十三)安全生产汇总表 (31)

总说明 一、统计目的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管理规定》制定,目的是切实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保障管理部门能够获得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信息,充分发挥统计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 二、统计范围和统计对象 本报表制度统计对象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管辖水域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以及交通运输中央企业所属运输船舶在境外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站场运营企业、城市客运企业、水路客货运输企业、港口生产企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运输站场安全生产事故、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港口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城市客运安全生产事故六类。 三、填报范围和报送单位 交统安1表-6表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基层表。交统安1表、2表由事发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填报,并逐级汇总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统安3表由地方海事局各分支机构、部直属机构各分支机构、交通运输中央企业填报,并逐级汇总到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1、全面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 反映公司各项工作 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为公司科 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2、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二、统计信息网的构成 1、综合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要求等) 2、专业统计(包括工程统计、财务统计等) 3、基层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及班组原始记录, 如:工长日记、机械班组记录等) 三、统计人员要求

1、各部门应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统计法”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并应加强学习,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3、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 四、统计报表与统计台账 1、统计报表是各部门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构报告本部门在生产、业务、经济等方面活动情况的主要形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填制与报送。各部门领导对上报报表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2、上级布置本公司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公司统计人

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制度

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制度(年) 一、报表目录 表号表名 报告期 别 统计对象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接收单位 页 码 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 况 年报 县级以上政府部 门设立的综合性 公共就业和人才 服务机构、公共 就业服务机构、 人才公共服务机 构、行业所属服 务机构(事业单 位),国有性质的 服务企业、民营 性质的服务企 业、外资及港澳 台资性质的服务 企业,以及民办 非企业等其他性 质的人力资源服 务机构(公共机 构不包括乡镇和 街道服务平台) 各省(区、市) 和新疆兵团 人社部门 次年月底前 人力资源 市场司 号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基本情 况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 人力资源 市场司

调查表式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况 表号:人社统号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号 有效期至:年月 年 单位详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所在地 省(区、直辖市)市(州、盟)区(市、县、旗)乡(镇)(街、道、路)(门牌号)成立时间:年月设立分支机构家 联系方式 区号电话号码分机号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单位网址: 机构类型: 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行业所属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国有性质的服务企业□ 民营性质的服务企业□ 外资性质的服务企业□港资性质的服务企业□ 澳资性质的服务企业□ 台资性质的服务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其他性质的服务机构□ 机构性质(限事业单位性质的服务机构填报): 参公□ 全额拨付□ 差额拨付□ 自收自支□ 主要服务业务: 人力资源招聘□ 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 劳务派遣□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服务□猎头(人才推荐)服务□ 人事代理□其他(请注明服务类型)□ 从业人员情况: ①从业人员总数人; 其中:②大专及以下学历从业人员人; ③本科学历从业人员人; 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人; 其中,⑤取得职业资格从业人员人。逻辑关系式:①②③④; ①≥⑤。 服务设施情况:设立固定招聘场所个;建立人力资源服务网站个。 主要经济指标: ①注册资本万元(限企业性质的服务机构填报); ②总资产万元(限企业性质的服务机构填报); ③全年营业收入万元; 其中:④代收代付部分万元。 ④税收万元。(限企业性质的服务机构填报)逻辑关系式:③≥④。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20年月日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N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制定 2007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年报(N111 表) (4) 2.企业(集团)调查问卷(N112 表) (7) 3.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N113 表) (15) (二)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N211表) (18) 2.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N212 表) (20) 四、指标解释 (22)

一、总说明 (一)为了反映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更好地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二)企业集团的定义及统计范围:企业集团是指以母子公司为主体,通过投资及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与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集团的统计范围包括:一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二是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三是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四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六是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的统计调查单位是以母子公司为整体的企业集团,即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单位)、绝对控股子公司(单位)和相对控股子公司(单位);不包括参股和协作企业(单位)。上述企业集团中交叉重复的只报一套报表。除企业集团外的重点企业以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为统计调查单位。 (三)调查表式及内容: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企业(集团)统计年报、企业(集团)调查问卷(年报)、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二是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企业集团统计报表、企业集团调查问卷为上报表;成员企业(单位)统计报表仅供集团内部汇总使用,不上报(成员企业报表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印)。企业集团的统计报表应在成员企业(单位)统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合并)填报。统计报表的调查内容分为四类:一是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企业(集团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指标;三是反映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的指标;四是反映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的主要指标。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四)企业(集团)各项指标统计原则:(1)企业集团的财务指标应按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填报,合并会计报表中没有的指标应按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单位)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位)的财务指标大部分直接取自于企业会计报表,少部分应根据有关会计科目填列。(2)企业集团概况、劳动工资等统计指标应按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单位)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除企业集团以外的重点企业按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报表的有关数据填报。 (五)报送渠道与方式: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统计年报和半年报,由企业(集团母公司)统一编制企业(集团)报表后,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字一式一份,连同软盘一并上报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邮编:300020,电话:、。联系人:曾祥菊齐永玲刑春荣。

采购经理调查统计报表制度(2019)

○N采购经理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 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8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 1 - 采购经理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目录 一、总说明 (2) 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4) (一)基层年报表式 (4)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N131表) (4) (二)基层定报表式 (5) 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N241表) (5) 四、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6) (一)《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6) (二)《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11) (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采购经理调查涉及的部分) (13) (四)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14)

采购经理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2 - 一、总说明 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 一、调查目的:采购经理指数(PMI)是国际上通行的宏观经济监测指标,是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针,也是全球备受关注的先行指标之一。为了编制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加强对国民经济活动的监测与预警能力,为国家宏观调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考依据和咨询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结合国际通行规则,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范围:制造业法人单位以及视同法人的制造业产业活动单位。 三、调查对象:制造业企业的采购(或供应)经理,即企业主管采购业务活动的副总经理或负责企业原材料采购(包括能源、中间产品、半成品和零部件)的部门经理。 四、调查内容:制造业企业的采购(或供应)经理对企业采购及其相关业务活动情况的判断,主要包括对企业生产、订货、采购、价格、库存、人员、供应商配送、采购方式等情况的判断,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和采购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五、调查方法:调查以全国为总体,采用分层PPS抽样方法。 六、调查时间与方式:每月22日—25日(16:00前),通过网上直报(https://www.docsj.com/doc/b17597399.html,)或移动终端报送。 七、组织形式: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负责催报和审核,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司负责数据汇总。各级统计局负责向调查队系统提供“企业一套表”名录库,作为本调查抽样框。 八、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司组织实施,有关制度的修订工作由国家统计局负责。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交运发〔2010〕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现将《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0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一)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交运15表) (3) (二)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交运16表) (5)

一、总说明 (一)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情况,保障及时、有效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应急处理和全面统计分析,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及个体运输业户、道路运输企业及个体运输业户(以下简称运输经营者)在运输活动中所发生的行车事故(以下简称运输行业行车事故)。 (三)本报表制度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各地发生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后,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 (四)运输经营者发生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后,应当迅速报告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经营者所属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事故发生地和运输经营者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五)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属运输经营者和辖区区域内所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30人以下的行车事故(包括客运班线车辆、旅游及客运包车、货运车辆(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行车事故、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等)运输事故,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2小时之内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的表式报交通运输部,并及时续报事故伤亡人数变化、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属运输经营者和辖区区域内所发生的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行车事故,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之内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的表式报交通运输部,并及时续报事故伤亡人数变化、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 (六)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属运输经营者所发生的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行车事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的表式按月汇总后,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的统计表报交通运输部。 (七)如以上事故报表存在错、漏,应及时用电话或者传真给予更正并随后报送更正的报表。 (八)上报统计表须标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负责解释。

增加值统计报表制度

增加值统计报表制度(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报表) 北京市统计局 2003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北京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4)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6) (一)年报表 (6) 增加值年报(Q111表) (6) (二)定期报表 (7) 1.增加值季报(Q211表) (7) 2.增加值季度快报(Q212表) (8) 3.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季报(Q213表) (9) 四、附录 (10) (一)实施办法 (10) (二)指标解释 (10)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我市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制度。 (二)本制度是北京市统计报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北京市统计局对各区县统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在国民经济核算方面的综合要求,各区县应按照全市统一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三)本制度的填报单位由区县一级政府统计机构和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填报。 (四)本制度表种年度报表包括:增加值年报定期报表包括:①增加值季报、②增加值季度快报、③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季报。 (五)本制度实行统一编码,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六)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道路运输业统计“一套表”设计思路简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docsj.com/doc/b17597399.html, 道路运输业统计“一套表”设计思路简析 作者:林扬啸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7年第19期 摘要:“一套表”作为统计四大工程之一,是各个行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选择趋势。道路运输通常指城市内公路和街道运输,本文中“一套表”主要针对城市内运输企业而设计的。目前道路运输统计没有形成完善的系统,统计内容根据不同的需求者和研究目的在动态变化,并且统计指标繁杂,因此导致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大,任务繁多。对以往需要建立的指标进行分类汇总,可以将信息需求分为四大模块,即运输企业基本信息统计、企业运输信息统计、企业运输安全及质量统计、企业财务信息统计等。选用层次分析法、抽样调查、德尔菲法、领先指标法等方法对指标进行选取,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简洁的运输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企业运输信息统计表、企业运输质量统计表以及能源消耗表等四张报表,并且报表采用互联网直报的方式进行报送。 关键词:道路运输业;“一套表”;运输统计指标;层次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F540.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19-0077-02 一、我国道路运输统计面临的问题 统计报表过多,基层人员不堪重负。现在道路运输企业基层统计人员人手紧张,而工作繁重,特别是上级下达的统计报表数量众多,内容繁杂,挤占了基层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截至2008年8月,交通运输部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和备案的统计报表制度共有28套,实际执行的报表制度有26套。其中,仅就最主要的统计报表制度来说,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至少要填12张表,交通运输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由43张表组成,其中18张涉及道路运输统计内容。此外,还有不少临时性统计报表。一些基层人员反映,目前统计报表太多太滥已到了不堪重负的地步。 统计报表涉及不符实际、项目过细过杂、内容难以界定,虚报乱报现象应运而生。我国的统计报表制度是在我国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而来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模式已经发生巨大改变,以往的以全面统计报表为基础收集运输的资料便无法进行,运输统计收集的可靠性下降。在现有的经营模式下,客观来说,根本没有办法去准确搜集到统计报表中的所有资料,因此大量采用估计推算的方法来应对行业统计报表,或者直接对上期数据稍加调整来填写,造成了统计报表数据的失真。 统计报表的报送手段落后。大多数统计报表仍需手工操作,计算机报送资源共享不充分。 二、道路运输统计“一套表”制度设想 1.统计内容。

浅谈统计报表制度

浅谈统计报表制度 摘要:统计报表制度是我国搜集统计资料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对统计报表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的一套管理办法。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简要阐述计报表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局限性及分类方法。 关键词:统计报表制度特点局限性方法 统计报表制度是我们根据《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搜集统计资料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统计报表制度的产生是我国强化国家科学技术及经济发展,了解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水平的一种基本方法。简单地说,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对统计报表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的一套管理办法。具体包括报表表式设计,报表中指标体系的确定,报表的实施范围、报送程序、报送时间的确定以及报表管理办法等。调查项目中的报表表式和文字说明必须规范;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必须科学;调查内容要简明扼要,不能与其他调查重复、交叉、矛盾。诸多因素确定了统计报表制度特点、缺点及其分类方法。根据本人对统计报表制度认识,简要阐述其特点、局限性及分类方法。 一、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 (1)统计报表的表格形式、指标内容、计算方法以及报送时间、报送程序都由国家统一规定,并受《统计法》及相关统计制度的约束,在报表实施的范围内各单位都必须执行。 (2)统计报表自下而上逐级汇总,这不仅可以满足基层单位和整个国家管理的需要,而且还为各地区、各部门提供了经济管理的基本数据。 (3)统计报表制度是一种定期的连续的调查方式,而且统计报表中的调查项目相对稳定,有利于系统地积累资料并进行动态对比分析研究。 (4)统计报表制度是建立在基层单位原始记录基础之上的,因此,原始记录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统计报表提供的数字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统计报表的种类繁多,对各种报表人员要求不同,在很多环节需要我们利用先进的科学分析方法,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减少统计报表个人操作的环节,杜绝统计报表作假;加强统计报表计算机程序处理等等都是统计报表减少误差,杜绝作假的重要手段。国家统计局要求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保,不得伪造。这同时也是统计法的基本要求。 二、统计报表制度虽然有许多优点,但仍然存在着许多局限性。

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9: 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2年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水路运输企业和其他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石油、煤炭、冶金、商业、供销、外贸、林业、电力、化工、水产部门,必须按规定向交通主管部门和统计主管部门提供营业性和非营业性运输统计表。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水路运输经营人报送的统计资料及时上报,并为水路运输经营人保守商业秘密。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一)国内航运企业分类统计表(交水运21表) (3) (二)国内航运船舶分类统计表(交水运22表) (5) (三)国内水路客运运力及运量统计表(交水运23表) (7) (四)国内水路客运码头能力及吞吐量统计表(交水运24表) (9) (五)国内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情况统计表(交水运25表) (11) (六)老旧运输客船报废情况统计表(交水运26表) (13)

物流统计指标

物流统计指标 1.自有仓库个数(01):指本企业拥有的,用于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包括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仓库。 2.自有仓储面积(02):指本企业拥有的,用于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的面积。包括库房面积和货场面积。库房面积=内墙的长×宽-障碍物面积(不能存放货物部分的面积,如:柱子)。包括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仓库面积。 3.自有仓库容量(03):指本企业拥有的,用于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的容量。仓库容量=内墙的长×宽×高-障碍物体积(不能存放货物部分的面积,如:柱子)。包括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仓库容积。 4.租用仓储面积(04):指租用本企业以外的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的面积。包括库房面积和货场面积。 5.货运车辆(05): 包括普通载货汽车和专用载货汽车。 6.普通货车(06):指只有一般构造的栏板式及平板式货运汽车,包括自卸车、半挂车等。 7.专业货车(07):指具有特殊构造和专门用途的货运汽车,如集装箱专用车、冷藏车、罐车、活畜运输车、散装水泥车等。 8.冷藏车(08):能进行冷冻运输的货运汽车。 9.集装箱专用车(09):专用装载集装箱的货运汽车。 10.装卸设备(10):专用于装卸搬运货物的设备。包括集装箱装卸桥、

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带式输送机、叉车等。 11.铁路专用线(11):指和铁路大动脉相连,归企业所有的为加速货物的集散而铺设的专用铁路线。 12.物流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12):指为提高经营管理的工作效率,对相关物流过程进行全面动态监控与管理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13.购进总额(13):指报告期内,企业从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供本单位消费使用的原材料、燃料、设备等物品的价值总量。 14.销售总额(14):指报告期内,企业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物品价值总量。 15.货运量(15):指报告期内,企业组织完成的各种运输工具实际运送到目的地并卸完的货物数量。 16.自运货运量(16):指报告期内,由本企业自行完成运输的货物数量。 17.委托代理货运量(17):指报告期内,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企业(单位)完成运输的货运数量。 18.自运周转量(18):指报告期内,企业利用各种运输工具实际完成运送过程的货物运输量。计算公式为:货物周转量=∑(每批货物重量×该批货物的运送距离)。 19.平均货物储存量(19):在报告期内,平均每天的货物储存量。年平均储存量=月平均储存量之和÷12;月平均储存量=(月初库存量+月末库存量)÷2 20.平均货物储存周期(20):指报告期内,库存物品从入库到出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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